2021环保执法工作总结 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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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3-28 发布

2021环保执法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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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环保执法工作总结(5篇)(篇一)一、基本情况对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目前立案27件,罚款109.2901万元,下达处罚决定书22件,使用配套办法三件,限产停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行政拘留移送两件,分别是任小勇挖机修理店及南充民民养殖合作社。截止目前接12369环保投诉电话、12345市长热线及市局转办共142件,共办结104件,办结率73.2%。二、存在问题:人员严重缺乏,缺编少人。顺庆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核定编制25人,实际编制20人。三我队在编在岗只有5人,混编2人,共计7人;其余10人均被局机关抽调使用。执法装备和执法手段落后。三、下步打算(一)加快推进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进度,做好典型案件的宣传工作。一是要对手中的积案要尽快结案,并开展后督察工作,防止死灰复燃。二是要加大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的宣传力度。(二)持续做好环保信访举报案件的办理工作。做好12369环保投诉热线案件受理工作,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守,继续按照中央环保督查期间案件办理流程,做好“接、转、办、督、核”各个环节工作,确保环保信访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并按照六个不放过和五个办结条件进行严格把关,同时,适时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三)继续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继续对医疗卫生机构、汽修行业、工业企业、畜禽养殖、散乱污企业等行业实施重点督查,规范行业环境问题的整改,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绝不手软。(四)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二是完善环境执法装备的配置;三是充实环境执法人员,增强执法力量。(篇二)**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按照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部署,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环保督察整改、严格环境执法为抓手,真抓实干、主动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污染防治攻坚战绩效考核位居全省第一,是全省14个市州唯一获评的优秀单位。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全年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77起,罚款金额2137万元,市环境监察支队被省生态环境厅推荐上报为生态环境部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常德市荣获**年湖南省环境执法大比武集体三等奖。组织开展“环湖利剑”和涉砂企业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其中“环湖利剑”检查企业119家,查封扣押2起、停产整治15起、行政拘留37起;涉砂企业环境问题整治发现环境问题企业77家,依法关闭企业14家,停产整治55家,立案查处14家,罚款金额106万余元。1.开展学法普法用法。精心组织普法学习,将宪法、环保法规等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学习内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环保专门法规普法计划,并督促抓好落实;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开展了执行证考试。根据普法要求,组织开展了“如法网”网上学法活动;利用“6.5”世界环境日及环保世纪行活动,采取法律五进活动(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对企业开展了送法上门服务,企业事业单位发放近5000余册环保宣传册。6-9月,市环保局组织开展了**年“如法网”网上在线学法考试工作,137人全部顺利通过环保专业学法考考试。10月19日,代表常德市接受了湖南省委法制办“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并获得湖南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2.案件审查、复议和行政诉讼应对。自年初来,对市本级和委托行政执法环境案件进行审查,共组织案件会10次,审查案件52起,复议案件10起,行政诉讼案5起。组织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对11个区县市共抽查了22份案件进行了评查。案件审查注重做好技术审查工作,对案件适用法律法规条款和证据进行严格把关,办案水平得到一定提高。精心组织案件复议,积极应对行政诉讼,目前,未发生因应对行政诉讼不力而败诉情况。3.环境法制培训。注重做好环境法制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全市环保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全年组织参加部省和市法制培训6次。开展专项法规培训工作,指导开展了危险废物管理、辐射安全管理、污染源在线监测培训等工作,对不同行业、不同产业有针对性开展培训。10月22日,组织一期全市环境监察执法及移动执法比武活动,全市环保系统主要环境法制和环境监察部门负责人、主要骨干力量参加了培训。4.规范行政行为及行政执法监管。制订出台了文明执法规范,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涉企检查备案和检查反馈制度,对报送行政执法计划、落实执法检查反馈制度实施定期检查;行政执法监管与信访投诉处理相结合,在处理信访投诉中凡是有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嫌疑的,及时通报局纪检部门介入调查;制作了行政执法流程示意图,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对环境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进行了全面清理,制订了环境行政处罚清单,有效解决适用条款不当、不准确等问题;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对凡适应自由裁量条件的案件,坚决按照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审查。5.聚焦主业,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一直以来,坚持把巩固和深化《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的实施作为环境监察执法部门最紧要的工作,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超标超总量排放、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不按证排污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不断强化工业企业环境守法主体责任。今年来,1—12月,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77起,罚款金额2136.6381万元,查封扣押2起、停产整治16起、行政拘留42起、刑事拘留1起,案件办理数量和罚款金额得到较大幅度提升。今年来先后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56起。6.配合督察,严格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继续配合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工作,全面推动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环境隐患问题整改,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未完成问题、持续推进问题进行调度,筹划部署各类督导、交叉检查等,对全市督察整改成果进行深化巩固。对省级环保督察、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按照及时收、转、分的原则进行交办,并督促抓紧办理、回复,顺利完成了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察转办及回复反馈任务。省环保督察期间,我市共办理群众信访举报件21批次503件,其中责改企业188家,立案处罚95家,罚款688余万元。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交办34批次271件群众信访件,已办结201件,办结率74.2%。督察期间,探索实行的“三级”联督联办,有力推进了交办问题的整改。 7.借力专项,强化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以各类专项行动为契机,采取集中式与点穴式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突出环境问题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在生态环境部组织的饮用水专项督查及“回头看”检查中,对全市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划分情况、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监督检查,36个环境问题已经完成整改。在“清废-**”行动中,检查发现的所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在开展的“环湖利剑”、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整治、尾矿库及其采选、冶炼企业环境污染整治、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洞庭湖区造纸企业引退、垃圾填埋场专项检查、垃圾发电行业专项整治、监督性监测超标查处等9个专项行动中,全市出动执法人员千余次。8.抓住机遇,展示环境监察队伍形象。今年生态环境部、省环保厅先后抽调人员开展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万人大督查、省级环保督察、“环湖利剑”行动等,全市环境监察人员积极参与,13批次90余人次参与了国家、省级行动,为我市环保系统争得了荣誉,展示了新时期的环保铁军形象。李民峰同志带队参加的京津冀强化督查,以严明的组织纪律、扎实的专业功底、高效的督查成效,荣获“每周一星”的表彰。佘冰卉同志作为我省环保法律专家库成员,先后受邀到海南省环境保护厅、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四个配套办法及典型环境行政执法案例授课,抽调参加生态环境部案件评查。陈晖同志带队参加了第二批少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中,严守工作纪律,体现责任担当,展现常德环境监察人员的良好形象,获得了全省通报表扬。9.优化服务,规范环境执法行为。今年来,始终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作为规范环境监察执法、提高环境执法成效的重要抓手,每次召开例会均组织环境执法人员集体学习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工作要求,制定“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理清单,减轻企业负担。制定进入工矿企业环境现场监察“十不准”规定和《常德市环境执法人员监督管理行为规范》,对环境执法工作进行了约束,努力打造社会认可、群众满意、公正执法、作风过硬的环境监察队伍。制定环境执法“双随机”工作方案,开展全市“双随机”软件操作培训,严格按规定频次和要求对企业实施日常监管,12369环境行政处罚信息系统填报率保持在100%。10.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按照市优化办“产业环境优化年”工作安排和市人大常委委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评议工作部署,制订下发了局“产业环境优化年”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评议工作方案。从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加强执法监督、优化审批服务、推进文明执法、积极回应民生关切、突出问题整改、打赢污染攻坚战等七个方面着手,进一步提高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水平和能力。牵头组织召开了全市环保系统优化经济环境动员大会,签订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责任书。组织开展征求意见、自查自纠、对上联系、结对帮扶、信息宣传、问题查处等六大活动,助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深入开展,确保实现我局**年市人大常委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评议进入前8名目标。组织开展了“百科大评议”活动,确定市环境监察支队和行政许可办公室参加市“百科大评议”活动。同时,在局内部组织“百科大评议”活动,局主要业务科室和对外窗口部门参与,与市“百科大评议”活动同部署、同实施。 二、存在的不足1.环境监管执法力量比较薄弱。环保部门尤其是基层环境监管人员严重不足、装备老旧等问题十分突出,环境监管力量与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还不相适应。2.环境执法部门协同配合有待加强。环境行政执法的范围十分广泛而且复杂,涉及众多部门。在实际工作中,部门之间如何统管、如何分管的职责职能规定不明确、关系不顺畅,执法质量和效力大打折扣。3.企业环境守法意识还有待提升。部分企业为减少运营成本,擅自停运环保设施,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环境监管形势依然严峻。三、**年工作思路**年将是我市环境执法工作砥砺前行、充满挑战的一年,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保持监管执法高压态势1.继续开展以水、气、土等环境要素保护为主的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结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线索,开展交叉执法、错时检查,并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移送环境污染犯罪等手段,重点排查涉及饮用水源安全、臭氧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流域排污口、影响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以及群众重复投诉容易引发群体纠纷的突出环境问题,建立清单,明确责任,限期整改,挂账销号。2.继续推进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在**年9个行业和**年18个行业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基础上,按照省厅部署,继续开展我市16个行业工业污染源排查、评估工作。同时,加强与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的衔接,实现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推动各类工业污染源持续保持达标排放,排污企业环境守法成为常态。 3.配合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依法查处无证排污、超标超总量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和散乱污企业,定期公布超标排放污染严重企业名单,用环保手段倒逼落后产能退出。(二)以专项行动为依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1.“蓝天保卫战”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核心,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严厉打击企业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环境违法行为,并在特护期期间(**年10月15日至**年3月15日)每月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在非特护期期间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年,在继续开展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基础上,逐步开展对重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问题排查,进行问题专项整治。3.限制进口类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问题专项行动。对申请进口许可证的企业持续强化执法检查,全面查处企业各项环境违法行为,形成高压震慑。4.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行为专项行动。对重点行业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现场检查,坚决遏制危险废物、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案件多发态势。5.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对照透明度、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氨氮等4项水质指标,结合黑臭水体整治实质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黑臭水体消除情况。(三)以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为抓手,着力解决我市突出环境问题1.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统筹谋划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对涉及我市的反馈意见和交办问题整改,制定整改方案,分解下达任务,明确整改措施和工作保障措施,实行“清单制+责任制”管理,并将整改落实责任和监督整改责任落实到相关单位。同时,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环保局统一部署下,按月开展督察反馈情况检查督导,确保各类问题按时按高标准整改到位,并以此为契机解决一些突出环境问题。 2.继续抓好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按照我市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定期调度和督导问题整改情况,推进问题高标准整改销号。同时,提前谋划做好**年省委、省政府对我市的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四)以执法大练兵为平台,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继续深入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通过全员、全年、全过程练兵,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篇三)省环保局: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重点流域环境监管工作力度,根据环保部和省环保局《关于开展长江环保执法行动的通知》要求,2月21日至2月28日我市对**城区**市、**市、**县及**区排入长江干流的排污口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排污口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进一步摸清了长江干流**段接纳主要污染物的总量和直接排入长江干流的排污口设置情况,规范了沿江企业排污口设置及档案建立,严肃查处私设排污口、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促进了污染物减排工作。现就我市长江环保执法行动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一、加强领导,做好协调配合,确保执法行动顺利开展此次长江环保执法行动是推进环保基础工作,集中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了更好的组织实施长江环保执法行动,根据环保部和省局行动要求,我市高度重视,成立了长江环保行动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站、污控科、规财科、总量办、信息中心等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面对时间紧,任务重,检查面大的情况,我局在行动中统一部署,明确责任,合理安排,组织监察人员进行清查、监测人员取样监测,信息中心和污染控制科提供信息和相关数据,市县联动,工作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统筹排污口排查、污染物监测、排污口建档、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各相关县市区环保局迅速行动,制定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展开调查,确保了执法行动顺利开展。(二)制定方案,细化措施,执法行动初见成效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并印发了《**市长江环保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宜市环[**]14号),细化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市环保局长江环保行动领导小组负责长江**段环保执法行动组织实施;监察支队负责执法行动城区长江段排污口的清查工作,对排污口进行拍照、定位,检查企业排污口规范化标识设立情况,对各县市区的工作进行指导,并负责对所有数据收集汇总、总结上报;污控科对督查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处理;监测站负责对各排污口的污水排放量、COD、氨氮、其他主要特征污染物浓度和排放总量进行监测统计;信息中心、总量办、规财科等负责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同时,我市还成立由局污控科、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站有关人员组成的督查组,配合部和省局督查组对全市行动进行督促检查。为长江环保执法行动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此次执法行动我市共出动检查人员680人次,检查排污口108个,拍摄照片156张,采集样品83个,出具监测数据260个,未发现私设排污口、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对长江干流流经**、**、**、**城区和**区所有长江沿线的排污口进行了清查统计,全面、系统、准确地掌握了长江**段的排污情况,全市排放COD36.353吨/天,排放氨氮18.566吨/天,长江**段南津关断面(**城区入口)水质监测结果:COD9mg/L,氨氮0.05mg/L;云池断面(**城区出口)水质监测结果:COD12mg/L,氨氮0.11mg/L。长江断面水质监测结果显示长江**断水质达到地表水Ⅰ类标准。三、严格执法,实事求是,确保执法行动公正严明在此次行动中,我们严格按照环保部、省局对长江环保执法行动的要求,对涉及到各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于企业的排污口,我们一是听取企业负责人的汇报,调阅企业的相关资料,二是进行实地查勘、取样、分析;对市政排污口,我们做到全面登记,在长江**段,凡有排污口就进行登记、定位、拍照。在本次执法行动中,我们充分做到了事事有依据,数据有来源,确保了整项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四、围绕行动主题,抓好四个结合 为了深入持久的开展好长江环保执法行动,使之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相互推进,在本次行动中,我局紧紧围绕“推进环保基础工作,集中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这个主题,狠抓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将日常监管与现场检查相结合。在开展清查工作之前,我们对现有的日常环境监管及监测资料进行了进一步的分析、整理,列出了清查重点,在现场检查时,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同时,结合现场检查,对排污口信息进行了及时补充、更正,完善了排污口有关数据,做到了全面检查,全面掌握情况;二是将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相结合。在长江行动中环境监察大队与环境监测站共同组建了工作专班,在清查工作中密切配合,同步开展工作。三是将投诉案件与现场查办相结合。我局认真梳理近年来涉及长江干流投诉案件,将其做为行动过程中现场查办的重点案件,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突出环境问题,确保长江执法行动质量。四是自查与督查相结合。市环保局成立了由局污控科、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站有关人员组成的督查组,配合华南督察中心和省环保局对全市行动进行督促检查。五、下一步工作安排我局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根据我市实施方案,从以下几方面深入做好长江环保执法行动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结合现场检查,及时补充、更正排污口信息,完善排污口有关数据,做到全面掌握情况。对私设排污口、超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及时依法查处。二是加快城镇、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解决城镇、乡镇市政污水排放口污水直排长江的问题。三是加快在线监控设施建设进度,发挥污染源监控中心作用,及时掌握各排污口污染物排放情况。(篇四)一、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效(一)制定方案,明确职责。 **年1月25日,市环保局结合省厅行动方案和我市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开展**年“蓝天保卫”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嘉环发〔**〕4号),对我市行动方案做了进一步细化,明确了64家列入检查的重点企业名单,和59家年耗煤量万吨非电企业锅(窑)炉废气清洁排放技术改造计划,要求对全市64家火电、热电、垃圾焚烧、钢铁、水泥(含粉磨站)、平板玻璃等重点大气排污企业检查率达到100%;对59家万吨燃煤企业,检查率超过50%,做到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工作任务、明确目标要求。(二)严格执法,高效推进。此次行动中,市、县两级环保部门以治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为重点,集中检查了全市火电、热电、垃圾焚烧、钢铁、水泥(含粉磨站)、平板玻璃等重点大气排污企业,同时结合我市重点区域臭气废气整治要求,举一反三,对企业的废气收集措施落实、处理设施运行、自行监测数据记录、保存和公示等方面进行了检查。(三)严肃执法,明确纪律。在行动前向各县(市、区)重申了执法纪律,要求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依照《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新“两高司法解释”,依法依规进行了严肃查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现场检查时按照规定使用移动执法设备,并填写相关检查表单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环境监察人员行为规范》。二、工作亮点我局要求各县(市、区)环保局通过此次行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精神,重点查处一批典型涉气类环境违法案例,一是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违法行为;二是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对煤灰、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三是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自行监测,是否存在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气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自动监测数据等行为。对存在相关违法情节的,必须依法立案查处。各县(市、区)也在去年四季度“铁拳4号”冬季治霾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结合春节“双禁”等工作等,深入推进“五气共治”,涌现出一批工作亮点,如独山港区域是嘉兴市确定的7个重点臭气废气整治区域之一,为推进独山港废气治理工作,平湖市环保局成立了破难工作小组,以“群众闻不到臭气异味”为目标,推进落实“全密闭、全加盖、全收集、全处理、全监管”的五全措施,全面实施整治工作。 三、存在问题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市重点大气污染企业总体情况良好,但物料储存不密封、不规范,废气信访投诉等问题仍然存在;部分垃圾焚烧企业垃圾焚烧量多,导致负荷较大,污染物排放指标不稳定;在检查期间,部分企业因春节放假停产,也给检查工作带来一定困难。四、下一步工作**年春节已过,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省厅要求,认真开展“蓝天保卫”系列专项执法工作,并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持续加大对重点大气排污企业的执法监管,查找企业治污不足,及时落实改进;二是创新环保管理方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升环保服务质量和监管水平;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高压态势,努力提高大气质量,切实维护环境安全。(篇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关怀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强化环境为手段,多措并举、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现将工作总结如下:一是配合部、省、市三级强化督查。重点检查工业企业环境问题治理情况、清洁取暖及燃煤替代情况等。对检查出问题的企业要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二是从监察的常规性执法到多元化执法。对我县重点污染源实行严密监控,在常规监察的基础上,采取节假日抽查,夜间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明察暗访,同时对重点企业按照在线监控装置,坚决杜绝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通过加强环境监管,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广达人民群众的环境利益。三是整理“散乱污”工作台账及档案。按照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散乱污”企业再排查再清理再整治工作。对于已关停取缔的企业防止“死灰复燃”,对于提升改造的防止环境违法行为。 四是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工作,着力提升辖区空气质量。我局始终把做好秸秆禁烧提高辖区环境质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确保在秸秆禁烧期间内“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实行逐级分包,责任到人,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机制。五是按照年度环境监察执法计划,在强化日常巡查的基础上,充实工作人员5任,执法车辆一辆,还组织了集中检查和夜间、节假日突击检查。通过全方位,不间断的高压监管,有效推动了企业环境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六是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对处理信访案件建立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同时,我局本着“热情主动,及时处理”的原则,妥善处理群众来电来访,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利益,得到了群众的好评。全年共受理环境案件87件,处理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