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13 KB
  • 2022-03-28 发布

乡镇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

  • 5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淘文库整理发布,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请立即联系网站客服。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阅读内容确认后进行付费下载。
  4. 网站客服QQ:403074932
乡镇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政府决策部署,着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打造干净整洁卫生的农村人居环境,确保群众的身体健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中积极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的通知》精神,我镇结合当下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复杂性和严峻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履职尽责,积极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坚决打赢农村疫情防控阻击战。二、目标任务 通过在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着力为清洁村庄免检村创建打好基础,要让村社干部、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不仅仅是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村容村貌的外在需求,更是形成良好卫生习惯、构建群防群治体系、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必然要求。三、工作重点及措施(一)从氛围营造做起,加强宣传引导。各村社要通过横幅标语、微信平台、村社大喇叭、流动音响等群众喜闻乐见、易学易懂的方式,广泛宣传村庄清洁行动和疫情防控等有关内容,要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务工返乡人员、大学生等志愿者作用,提高群众的思想认知,调动群众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劝诫群众不走亲访友、不聚会聚餐、不串门,不在村口、巷道、门前、院内聚众聊天,不聚集打牌、喝酒,尽量少去商店等人员密集场所,防止交叉感染。同时,引导群众“红事”禁办、“白事”简办。 (二)从“自扫门前雪”做起,养成卫生习惯。要持续落实社内督查巡逻小组制度,督促引导农民群众自觉打扫庄前屋后、屋内屋外卫生,不乱倒生活污水,不乱丢用过的口罩,不乱堆柴草农具,不随地吐痰,做好环境卫生“门前三包”。鼓励群众家家户户清理积水容器、清理院内外杂物、清理盆盆罐罐、清理库房、铲除病媒生物孳生环境,从源头预防疾病传播。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戴口罩、勤洗手,在咳嗽或打喷嚏时尽量避开他人,用纸巾或肘部捂住口鼻,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接触家畜(禽)和处理畜禽粪便后,使用肥皂、洗手液,尽量用流动水洗手,外出时必须主动正确佩戴口罩。(三)从垃圾清运做起,落实保洁制度。认真落实长效保洁制度,在疫情防控期间,确保垃圾有人清、厕所有人管、污水不乱倒,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对民武公路沿线、村社主干道路、广场、渠道等公共区域卫生保洁,要用好保洁员或公益性岗位人员,定岗定责,做到垃圾及时清扫、收运,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不漏扫、不断班。强化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等全过程监管,严禁口罩等医疗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加强畜禽养殖规范管理,严格落实“五禁”决定,及时清扫畜禽粪污,尽量避免人直接接触畜禽、野生动物及其排泄物和分泌物,减少人畜共患病传播风险。 (四)从集中消杀做起,阻断病毒传播途径。指导做好村社主要道路、广场、镇区、新农村社区、检查站点、畜禽养殖场等人畜密集型场所的集中消杀工作,加强对生活垃圾清运,畜禽粪便收运、处理设施的消杀工作,有效阻断病毒传播重要途径。同时,积极引导、鼓励农户定期对庄前屋后、屋内屋外等地进行消杀,减少病毒传播。四、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新冠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到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村庄清洁行动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细化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到疫情防控中来,积极做好村庄清洁。(二)防护到位,注意方式方法。各村在组织开展村庄清洁的过程中,要注意分时段、划区域、定责任,尽可能做到邻户不同出、区段互相连,避免群众聚集清扫。要切实保障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处置等一线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确保参与保洁群众的身体健康。使用后口罩和手套要规范处理,避免引起病毒扩散,确保农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督查督导,工作有序推进。各村督导组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对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推进情况予以督促指导,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作风督导组将持续对村社干部作风、工作落实情况予以督查,在培树典型的同时,通报发现问题,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各村支部、村社干部年终评优依据,同个人绩效工资直接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