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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3-28 发布

财政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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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范文2019年,xx区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践行“财为政服务、法为财保障”工作理念,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及省市区各项工作要求,以强化法治建设的制度和机制建设为落脚点,不断提升财政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和改进财政制度建设,严格规范财政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加强财政依法行政工作监督,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财政法制队伍,建设推进财政法治,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一、2019年法治政府工作总结(一)提升财政依法行政能力 2019年,我局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把依法行政工作列为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与基层单位签订执法责任状,层层落实执法责任,以考核、检查为抓手,对依法行政的认识和实践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全面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在经费保障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保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落实。(二)加强和改进财政制度建设1.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一是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最新要求,及时修订出台《杭州市xx区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工作,根据区政府要求,对与xx区机构改革的要求不相适应等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三是明确部门联合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事项,统一明确我局对外发函文书格式,指导各科室开展工作。四是加强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结合我局前期制定的自查工作方案,组织各科室进行自查,形成《杭州市xx区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报告》。 2.健全财政依法决策机制。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理念,制定出台《杭州市xx区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全面贯彻实施财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涉及到重大利益调整的政策制度,涉及内部人、财、物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经集体讨论决定,采取座谈会、论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财政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建立财政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增强财政管理决策的透明度和正确性,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3.落实《三项制度》。研究制定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实施意见。制定我局落实执法公示制度的通知,按照省市区要求,召开布置会议,对我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任务分解,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制订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xx区财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程(试行)》并指定法制审核目录。4.加强合法性审查。一是加强合同审查。修订了《xx区财政局合同管理办法》,对局内审查流程、时间要求、送审材料、合同文本格式等作细化指导。二是加强其他领域法治把关。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及法治联络员作用在重大决策、行政管理、化解行政争议等方面作用,根据科室工作需要逐步将法治服务触角延伸至法定审核职责之外的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举报投诉、信访处理、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各类会签文件及交办件等领域,通过专题会议、合议机制、咨询解答等方式,为局领导、机关科室提供各类法律服务。 5.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修订《xx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立以“两大流程、三大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制度配套体系。两大流程分别是公文公开工作流程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三大制度分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三)切实加强财政依法行政工作监督1.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结合机构改革,及时通过“省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公告信息系统”,组织全局执法人员换证。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做好我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确认和向社会公布相关工作。2、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我局认真组织各相关科室对办结的行政许可和按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处罚案卷,从行为的合法性、裁量的合理性、说理的充分性、程序的正当性、证据的完整性、案卷的整洁性、文书的规范性等多方面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参加区政府及市局组织的案卷评查活动。 3.健全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一是结合机构改革方案和新三定方案,取消“财政支出资金监督”权力事项,并对11项权力事项(政府采购处罚或监督)的法律依据进行动态修改。二是制定《全面推广应用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实施方案》,组织相关科室完成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中涉及区级财政部门的4大项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认领和实施清单编制录入工作,并组织各相关科室执法干部参加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在线培训。(四)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1、妥善处理争议矛盾。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和诉讼权利告知义务,进一步保障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利,引导和支持群众理性表达述求。做好出庭应诉业务指导、业务培训和庭审观摩工作。依法合理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力争将争议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2、落实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据统计,2019年共办理复议诉讼案件5件。办案过程中,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和业务部门各自职能作用,依法专业应对复议诉讼案件,领导干部法治实践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出庭率100%。 (五)加强财政法制队伍建设结合机构改革,第一时间重新调整并组建法治联络员15人,与公职律师、法律顾问联合形成法治服务保障队伍,确保机构改革期间法治队伍稳定,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按照执法岗位人人领证原则,依法换领浙江省行政执法证考试加强执法资格制度管理。配备法制审核人员5人,法制审核人员由法规科及重点执法科室相关人员组成。(六)开展财政普法教育活动1、制定财政普法宣传责任清单。制定《杭州市xx区财政局财政法治政府建设、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根据省市区工作要求,制定《杭州市xx区财政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实施意见》,制定《财政普法宣传责任清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目标责任制,编印《学法手册》,进行责任分解并组织实施。 2.开展财政干部法治教育。组织全体财政干部参加公务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庭审观摩和12月4日宪法宣传日等活动,法治实践中加强财政干部法治思维意识培育。我局财政干部的学法用法能力、素质得到显著提升,依法履职水平也得到有效的提高。3、组织相关法治讲座。邀请我局法律顾问等法律专家在财经夜学专题进行法制讲座,指导提升财政干部对群众来信来访的履职处理能力,减少执法风险。二、2019年财政法治亮点工作(一)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一是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全面贯彻实施财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及时修订出台《杭州市xx区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效加强了规范性文件管理。三是落实“三项制度”。研究制定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实施意见。制定我局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程(试行)》并指定法制审核目录。 (二)法治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结合机构改革,第一时间重新调整并组建法治联络员15人,与公职律师、法律顾问联合形成法治服务保障队伍,确保机构改革期间法治队伍稳定,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三)普法形式进一步丰富。积极参加xx区“七五”普法期间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评选,报送案例获得十大优秀案例。在内网设置法治学习交流栏目,利用“xx财政”微信公众号宣传财经法规政策。以“四讲四学”财经夜学为依托,开展法制讲座。组织全体财政干部参加公务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庭审观摩和12月4日宪法宣传日等活动,有效地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三、2020年工作思路(一)进一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省厅、市局和区政府文件精神,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着力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二)继续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度。加强财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严格规范规范性文件立项、起草、审核、公布、清理、备案等管理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和清理工作。完善财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布、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地为社会公众提供制度信息。(三)规范行政执法资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的新证申领和年审换证注册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分解执法权限,细化执法流程和环节,加强程序违法行为的监督审查力度,着力改变重实体、轻程序现象。(四)完善公职律师工作。将公职律师建设作为法治财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完善公职律师工作制度,与外聘法律顾问相互配合,打造具有财政系统特色的法律顾问队伍,更好地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更好地适应当前依法理财工作的新常态。(五)继续完善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全面落实行政复议法定职责,进一步畅通复议渠道,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复议权。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行政诉讼法,健全行政应诉工作责任制,增强依法应诉观念,提升行政应诉能力,防止因应诉不当导致行政案件败诉。 (六)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开展七五普法工作。通过法制培训、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调查问卷等形式,推动财政干部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的“双提升”,不断增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