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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8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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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范文一、2020年工作总结(1)取得荣誉。1.国家级:4月23日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被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表彰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先进集体”。2.省级:5月市民政局局被省人社厅、省民政厅表彰为“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9月4日我市移风易俗殡葬改革经验做法在全省殡葬改革推进会议和儿童福利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9月6日我市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经验做法在全省社会救助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11月4日我市《“一案一书两法”护航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做法荣获2019年度山东省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优秀案例,并被省民政厅推荐民政部。3.泰安级:10月市民政局被泰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表彰为“泰安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4.新泰级:6月被市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市民政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范文一、2020年工作总结(1)取得荣誉。1.国家级:4月23日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被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表彰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先进集体”。2.省级:5月市民政局局被省人社厅、省民政厅表彰为“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9月4日我市移风易俗殡葬改革经验做法在全省殡葬改革推进会议和儿童福利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9月6日我市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经验做法在全省社会救助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11月4日我市《“一案一书两法”护航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做法荣获2019年度山东省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优秀案例,并被省民政厅推荐民政部。3.泰安级:10月市民政局被泰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表彰为“泰安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4.新泰级:6月被市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2)工作情况。1.做好兜底脱贫攻坚工作。一是开展民政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电视问政反映低保等救助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开展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回头看”活动。按季度及时更新报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台账,在市政府网站公示举报投诉电话、低保政策、低保月统计表及全市低保对象名单。截至11月底,全市城市低保对象1628户2815人1221.4万元。全市农村低保对象9447户15841人4661.92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7107户11353人294.55万元。二是完成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及补助水平工作(全市为民所办实事)。自10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月人均收入58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377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年人均收入516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258元。三是开展临时救助工作。突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加大对低保边缘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救助。由原救助上限2000元提高到8000元;由原按季度审批调整为按月审批,救助金额1500元以下的临时救助由乡镇直接审批。临时救助标准实现与城市低保标准挂钩,实现城乡临时救助标准统一。全面落实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出台了《关于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的实施意见》,拨付每个乡镇街道1万元临时救助备用金。全市临时救助708户190.68万元。“救急难”救助60户16.95
万元。四是积极推进社会救助审批权委托下放。实行社会救助核对权限委托下放乡镇,核对关口前移,减少上报材料,简化审核环节,取消民主评议、审核公示等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城乡低保申办由35个工作日压缩到15个工作日。五是做好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工作。指导新甫街道与济南安康通养老服务中心签订了运营托管协议,将新甫街道敬老院交付托管运营,并将其作为全市失能老人集中照护中心。目前新入住失能老人30余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待遇审批新增299人,核销161人,发放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1237.94万元,电价补贴20.02万元,照料护理费329.44万元,居民医疗保险补贴60.05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37.64万元。六是开展冬春救助工作。共发放冬春救助灾民救济款162万元,救助因灾造成困难群众6275户9244人。采购面粉10195袋(80.8万元),花生油20380斤(19万元),棉被120床(1.68万元),用于解决春节前困难群众生活问题。春节期间,市领导走访敬老院19个、贫困村34个、贫困户80户,发放救助金19.2万元。开展扶贫走访,走访扶贫村32个、贫困户64户,发放慰问金10.24万元。2.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一是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建成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
家、农村幸福院7家,加快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二是规范养老机构监管和运营。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养老院安全问题专项整治月”活动的通知》,对全市27家养老机构进行检查,未发现养老机构运营服务重大风险隐患。三是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提升一批、整改一批、转型一批、扶持一批”原则,对255家农村幸福院实行分类管理。建立了城乡三留守人员巡防制度。按时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全市共有享受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6369人,发放补贴522.1万元。四是规范使用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录入和更新养老服务设施数据,更新完善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申报录入信息、农村老年人和享受补贴老年人信息。五是扎实开展农村敬老院“四改一定”工作。积极打造新泰“3156”(三高一线五统六化)农村养老新模式,大力推进农村敬老院“四改一定”工程。投资3000余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拨付资金880万元),完成了19处农村敬老院“四改一定”工作任务。设立了全市养老机构智能信息管理中心,建立了24小时实时监控管理信息化平台。同步完成了室内基础设施、洗浴设施、安全设施、院容院貌等综合配套设施的升级改造,截止9月底,19处乡镇敬老院升级改造项目已全部完成。
3.加强城乡社区治理。一是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在泰安市率先以市政府名义面向全市公开招聘了52名社区专职工作者,出台了《新泰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及时核发考取社工师(助理社工师)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津贴。二是做好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工作。拟定了《中共新泰市委、新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时调整了《新泰市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积极探索并推广新汶街道大洛沟社区“夕阳红敬老五个一”服务工作法,争创全省优秀社区工作法。三是做好“一窗受理、全科服务”模式试点工作。采取订单式定向培养模式,推行社区指导员制度,在青云社区等6个社区做好“一窗受理、全科服务”试点工作。四是做好优秀社区工作交流推广。以新汶街道大洛沟社区为试点,以“项目化”推广“一核四社,四联一体”的“四社联动”社区治理模式。五是深入开展社区减负增效专项行动。制定了社区服务清单,对政府确需社区协办的事项,实行准入审批制度。规范机构挂牌及社区公章使用,清理社区工作机构和牌子18个,精简社区台账档案20余本,各部门交社区办理事项由47项再精简为41项,精简压缩社区大小会议80余场次,取消社区盖章事项20项。六是规范村务公开。下发了《新泰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制定了2019年度村务公开目录,将村务公开内容扩充到7大类42项。进一步规范了村务公开阵地建设,全市863个村居全部按照标准完善制作了不低于10平米的村务公开栏。七是加强村委会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全市863个村居全部完成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并推荐朝阳社区、西关社区、大洛沟社区、官路村为优秀村规民约。八是深入推进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安排专人每月底及时向市局报送扫黑除恶线索摸排情况。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开展全市村委会换届工作“回头看”暨软弱涣散村委会班子集中整治活动。通过“二次体检”摸底排查活动,对不符合村委会成员任职条件人员予以清理。制定了《村委会补选规程》,针对缺职情况分类施策,会同组织部对村委会成员缺职进行及时补选。九是按照上级要求做好迎接城乡社区治理督查工作。成立了迎检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并撰写了总结报告,及时上报。十是扎实做好志愿服务工作。全市共有2740个志愿服务组织,注册志愿者96000人。开展了“光明助老公益行”“微心愿”、“曙光助学”“微心愿采集”“光明视界公益行动”等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召开了全市志愿服务大会,表彰了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最美志愿者、星级志愿者。2019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山东峰会、新泰国际马拉松比赛、第九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先后在新泰举行。
4.扎实推进社会事务工作。①殡葬管理工作。一是召开了全市移风易俗殡葬改革推进会,出台了《关于开展移风易俗殡葬改革规范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新泰市移风易俗殡葬改革工作推进方案》。二是全面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排查、电视问政问题整改、公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行动。三是编制完成了《新泰市殡葬设施布局规划》。四是第一殡仪馆院内市级公益性骨灰堂已完成招投标,2020年8月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五是对全市20个乡镇移风易俗促进会和863个村红白理事会全部进行了动态调整。重新修订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章程》,制定了统一规范的丧葬办理流程。把4月份作为集中宣传月,出动宣传车连续在乡镇、村居宣传,印发明白纸30余万份,刻制光盘880张。六是实行移风易俗殡葬改革三级信息共享共治,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共暗访10批次300余起丧事,对9起违规大操大办现象在电视台集中曝光,村支部书记、镇分工领导在电视台公开表态。七是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共减免8600余人次430余万元。全市共火化尸体9511具。八是共办理婚姻登记11408件。办理收养登记24件。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68人。③儿童福利工作。共有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75人,发放基本生活费194.6万元。困境儿童149人,发放基本生活费70.9万元。留守儿童384人,实现了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全覆盖。配备儿童督导员21名、村居儿童主任894名。在市社会救助管理站加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牌子,为未成年人提供救助保护。建立了7处妇女儿童家园等示范性场所。④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全市共有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4002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987人,发放补贴1713.1万元。
5.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一是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规范管理工作。全市50家行业协会商会,涉及涉企收费单位7家,收取会费16.19万,减免收费58.24万。二是对全市366个社会组织开展2018年度年检年报工作,审核年检年报267家,校对通过253家、未通过14家。三是约谈社会组织2个,下达警告行政处罚4个,查处非法社会组织5个。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四是社会组织数据质量精准度达98%以上。五是推动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工作,社会组织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已打造党建服务品牌6个,设立了社会组织专项资金5万元,支持公益社会组织发展。六是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正常存量社会组织319家,其中从业人员3717人,其中党员总人数1255人,专职人员中党员人数329人。已建成社会组织“党建+”综合服务平台街道级2处、社区级3处,市级服务平台正在建设中。七是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投入扶贫物资204.75万元,其中对建档立卡户96.41万元,帮扶总人数达8427人,其中建档立卡户3696人,参与志愿者3569人次。6.规范地名管理。一是持续推进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的通知》,在电视台滚动播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的公告》。已审核规范地名命名更名表11份。二是做好地名普查档案整理工作。目前共整理归档234盒5983卷、成果图11幅,其中业务类187盒5448卷,成果类30盒370卷、成果图11幅,文书及其他类17盒165卷。6月28日顺利迎接了省民政厅档案验收工作。现正进行电子化扫描。三是做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已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地名词典》(2-8部分)、《山东省标准地名志》《泰安市地名志》新泰部分条目和释文的上报工作;完成了《新泰市地名志》初稿。四是做好联检和平安边界建设工作。已完成勘界“两图一责”信息更换和新泰-蒙阴、平邑-新泰和岱岳-新泰的联捡工作。配合完成济南市莱芜区、钢城区界线实地勘探、界桩的更换及界线审定工作。
二、2020年工作打算(一)社会救助工作。一是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二是做好社会救助兜底扶贫工作。对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应退尽退。三是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加强核对能力,增强核对实效。四是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制度。五是进一步进一步规范完善低保、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六是规范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扎实开展“救急难”工作,全面推进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七是开展城乡特困供养人员摸底排查工作,建立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和定期巡访制度。
(二)社会福利和慈善工作。一是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建设。规范已建成的农村幸福院和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规范运营。探索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失能老人集中养老试点建设工作。农村幸福院根据情况实际因地制宜,实行分类管理。二是继续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三是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的发放和救助工作。四是认真做好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变更人员信息。五是加强对《慈善法》宣传,进一步完善慈善组织网络体系。六是积极推进慈善募捐工作,重点开展好“慈善月”活动。(三)社会组织工作。一是积极推进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整合社会资源,为全市社会组织提供能力建设、资源支持、后勤服务,培育社会组织发展,引导社会组织项目化运作,重点打造市级社会组织“党建+”综合服务平台。二是加大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力度。推进社会组织综合执法监管机制和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取缔非法组织,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推行“双随机一抽查”制度。加强对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年度审计、换届审计、离任审计、专项审计。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三是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配合组织部门推动党组织应建尽建。建设社会组织党建孵化中心,推行“一体四孵”党建工作模式。
(四)城乡基层政权、社区建设、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一是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落实联席会议制度,以“项目化”推广“一核四社,四联一体”的“四社联动”社区治理模式。二是进一步健全社区办公场所建设,补充完善社区各项规章制度。细化并完善社区服务清单,把“贴心代办,一次办好”工作制度作为检验社区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三是明确全市村改居社区及新矿移交社区的四至及服务管理范围,实现管理无缝隙,服务全覆盖。四是以项目化促进社会工作,策划具有创新性的项目活动。指导齐鲁和谐使者、泰山和谐使者、平阳和谐使者成立“和谐使者工作室”。五是备全科社工,实现“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六是注重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基层政权领域扫黑除恶成果。七是以全面提升乡镇服务能力建设水平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协商,推进“贴心代办,一次办好”。八是开展村委会换届工作“回头看”活动,加强基层组织班子建设。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监督、村规民约等制度。九是加大社会工作宣传力度,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培育社区社会服务组织。进一步加强社工人员培训。十是加大全国志愿服务系统的应用和培训,深入开展志愿者培训,大力推广“志愿云”系统。做好“星级志愿服务组织”、“星级志愿者”认定工作,实现志愿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五)专项社会事务工作。一是加快推进新泰市公益骨灰堂建设。各乡镇建设完成2-3处绿色公益性公墓建设。二是积极推进丧葬改革。倡导丧葬新风,积极引导群众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骨灰深埋或撒散等节地生态安葬形式,坚决禁止遗体火化后又装棺土葬。三是不断加大移风易俗殡葬改革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四是加强婚姻、收养登记管理。五是积极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六是进一步规范完善地名数据库工作,进行电子化扫描存储。七是加强区划管理,按时完成平安边界建设和联检任务。(六)其他保障性工作。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对上争取、招商引资任务。围绕全市重点工作,切实抓好民政信访稳定、文明创城、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优化发展环境及环境保护等保障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