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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3-28 发布

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2020年工作计划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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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2020年工作计划报告范文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政府,就2019年度鹿城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一、2019年全区环境质量状况2019年,我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践行“两山”理念,紧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核心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持续推进水、大气和土壤环境综合整治,深入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不断深化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绿色发展,生态环境质量在较高水平上持续改善。据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省统计局联合发布的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考核结果(绿色发展指标),我区列全市第一、全省第九,再创历史新高。2019年度美丽温州建设考核优秀,被市美丽办推荐为美丽浙江建设工作考核优秀单位。 (一)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改善。2019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52天,优良率96.7%,较2018年同期上升1.4个百分点;PM2.5、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等6项指标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特别是PM2.5年均值降至28微克/立方米,较2018年同期下降3.45%,空气质量创近5年来最好水平。(二)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全区8个市控以上站位水质全部达到IV类水以上,其中,小旦、杨府山、外垟、九山站位为Ⅱ类水,东水厂、勤奋站位为III类水,光明、灰桥站位为Ⅳ类水,满足水环境功能区目标水质要求站位达75%,提升了25%。瓯江山根备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平原河网水质同比趋好,主要污染物指标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年平均浓度较2018年同比下降14.2%、11.8%。(三)固体废物防治有序推进。全面推广应用全省固体废物信息系统,完成169家企业注册审核、147家企业管理计划备案,危废规范化达标率10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9%,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二、2019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去年以来,我区聚焦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建设美丽鹿城,环境保护各项目标全部完成,蓝天、碧水、净土、清废等各方面工作取得关键进展。 (一)生态环境治理铁腕推进。一是打好碧水澄清战。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效显著,“五水共治”工作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2019年度温州市“五水共治”工作考核全市排名第二,被市治水办推荐为省“五水共治”(河长制)工作优秀市县(“大禹鼎”)候选单位。完成13个街镇205个生活小区建设项目和25个排水管网建设项目,项目数量和投资总额均居全市首位。顺利通过国家部委及省级黑臭水体专项督查,实施卡口河、断头河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河道生态修复11条、清淤36.7万方,创成美丽河湖2条。河(湖)长制落实力度持续加大,完善区、镇街、村社三级“河长制”全覆盖体系,各级河长履职优秀率、月度评价平均分有四个月列全市第一,累计获得月度“河长之星”104位,超额完成民间河长招募和培训工作。二是打好蓝天保卫战。开展七大行业整治提升,完成1028家关停淘汰、43家集聚入园、1416家原地规范提升,完成32家工业企业废气无组织排放改造、250家涉气“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6台工业炉窑(锅炉)整治。持续强化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完成遥感设施安装,重点柴油车数据核查率100%,联合交警部门开展柴油车道路监督检测,抽检车辆1149辆。持续完善重点污染源监管体系,建成丰门街道鞋都园区大气自动监测站并联网运行,督促10家重点企业分别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方案编制、“一厂一策”公示牌制作。三是打好净土清废战。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工作,完成395家重点企业用地信息调查,在全市率先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后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工作,完成4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个地块土壤治理修复、7个农用地土壤超标点位“对账销号”。全面推广应用全省固体废物信息系统,完成169家企业注册审核、147家企业管理计划备案,推进小微危废试点工作,出台《鹿城区小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工作方案》,危废规范化管理达标率100%。 (二)城乡环境面貌加速蝶变。一是打造“千万工程”升级版。高标准完成西部休闲产业带和山福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建成省级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村21个,藤桥镇、山福镇分别获评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省级突出贡献集体和省级样板。创成市级美丽庭院家庭户300户,市级美丽庭院示范户30户。建成“印象樟里”、“醉美自然”、“云水小岙”等多个美丽示范项目。二是系统推进生态建设和保护。完成年度绿化造林任务,全区保持森林覆盖率基本稳定和林木蓄积量持续稳定增长;新增平原绿地26.5公顷、山地公园100公顷、城市绿道26.8公里。完成七都岛省级湿地公园“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检查,建设游步道1300米;完成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河道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5km2。三是狠抓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对标分析梳理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体系,按照创建实施方案部署安排,细化各部门各街镇责任分工,有序推进创建工作,当前我区各项基本条件和绝大多数考核指标基本达到了创建标准要求;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培训,加快我区领导干部生态文明知识更新的步伐。 (三)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蔚然成风。一是深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产业和区域综合评价。全年规上工业亩均税收41.2万元,增速13.6%,亩均增加值174.1万元,增速11.4%;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和“低散乱”企业整治,整治亩均5万元以下企业198家,低散乱企业223家,淘汰落后产能企业21家。二是强化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完成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485.6亩,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2780亩;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企业水平衡测试5家、节水型企业创建5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5家、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124家、节水型小区创建41家;完成鹿城轻工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加快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三是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全面开启大南街道绿色生活方式规范试点工作,引导市民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打造市级绿色家庭13户、区级绿色家庭100户。打造全市首个垃圾分类全智能小区,累计创成省级、市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65个,占全市三分之一;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宣传“八进”行动,实现全区垃圾分类知晓率100%,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热情空前高涨;打造“两定四分一直运”的新田园六组团分类模式,创新智能分类+积分超市,开启垃圾分类“广信模式”新篇章,荣获2019年度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优秀单位。 (四)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成效显著。一是率先推行“环保行政许可规范管理改革方案”。实施多效综合举措,针对2828家历史遗留问题企业类目采取分类施策(禁止类、依法审批备案类、豁免类、简化环评类、承诺整改类及过渡类)、柔性执法、弹性处理、精简流程、备案和申领同步推进;打好助企惠企组合拳,点对点、面对面开展政策宣传、服务引导、挂钩走访,下企助企2500余次。二是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印发《关于明确鹿城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和《关于成立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鹿城分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建立工作机制。开展近三年行政处罚案件以及涉刑移送公安的案件案源排查,确保做到应赔尽赔。三是落实最严格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制度。审理涉环保诉讼案件29件,准执涉环保非诉案件45件。完成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办事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全面开展环境资源公益诉讼工作,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5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12件、民事诉前公告1件。推动全区八所中学实验室危废暂存场所整改和废物清运,出台《实验室废物安全处置专项行动方案》。办案过程中形成的调研报告《当前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问题的调查分析》,分别获得省委书记车俊、省长袁家军等领导的批示肯定。(五)生态环境监管服务加快提升。一是现场执法力度加大,有力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出动执法人员2983人次,现场监督检查各类企业1483家次,查处环境信访投诉722件,查办环境违法行政案件76件(其中查封扣押案件3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件),作出处罚决定42件,处罚金额331.735万元。二是远程执法力度加大,有力监督企业排污行为。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与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和运维,全面提升联网、传输、运行达标率、超标数据反馈率、现场检查率。完成重点工业企业安装在线监控和自动监测系统18家,其中涉及污水企业12家、废气6家。三是信访执法力度加大,有力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建立信访与执法一体化机制,力争实现“五个第一”。全年受理环境信访664件,比去年同期下降13.65%,处置率100%,群众满意率99%以上,其中涉水信访件57件,涉气317件,涉声228件,同比下降分别为19.7%,7.5%,16.8%。 三、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一)关键指标完成情况2019年,我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6.7%,较2015年上升9.9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16微克/立方米。省控以上小旦和杨府山断面,小旦断面水质稳定在Ⅱ类,杨府山断面水质由2015年的Ⅲ类提升至目前的Ⅱ类;市控以上劣Ⅴ类水质断面已于2016年全面消除。各项关键指标均提前达到规划目标要求。有序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为总抓手,不断优化生态、生产、生活空间,提升区域生态功能和环境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截止2019年底,我区各项基本条件和考核指标基本达到了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考核验收标准,目前已完成申报材料提交,预计2020年创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十三五”期间,全区共计重点工程14个,规划投资38.16亿元,截至2019年底,重点工程已完成7个,按计划进行1个,滞后1个,暂停1个,已取消4个,项目完成率50%。其中,鹿城区七都标准堤塘景观绿化、亮化工程滞后,已完成景观附属主体绿化、铺装、坐凳、电力配网改造,亮化设施目前还在订制,预计6月底进场安装,7月底投入使用;七都内河整治工程按计划推进,已完成中心河二期、吟州新河等清淤方量5万,吟州东江河疏浚工程、华侨花园四、五期河道整治、七都街中心河(七都大道段)黑臭河治理一期工程和七都街道港儿河疏浚工程等工程,下一步计划完成投资3200万元,实施金融科技文化中心河道整治、老涂北地块河道整治工程和滨水公园河道整治,整治河道4.8km,新建护岸长度7.8km。鹿城轻工园区上戍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因暂未列入“十三五”建设计划暂停;鹿城区七都环岛带状公园、鹿城区七都体育公园、温州市核心片区南门单元A-01至A-3地块绿地广场、鹿城区环九山湖慢游休闲项目因绿化用地指标无法落实而取消。四、存在的问题(一)中心城区首位度还需提升,城市功能、形态、品质与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产业转型、城市治理、生态建设、污染整治任重道远,还要花更大力气加强生态保护,挖掘空间存量,提高资源绩效。 (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的基础不够稳。虽然全区河流水质呈现总体改善趋势,但个别河流、站位水质改善不够稳定,受上游来水水质比较差影响,存在未达标现象,靠河流自净能力提升水质难度大。五、2020年工作安排2019年目标圆满完成,但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成效并不稳固。2020年,全区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清废保卫战,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和改革创新,不断加快绿色高质量发展步伐,全面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着力打造“自然美、经济美、城乡美、人文美、生活美”的“五美”新鹿城。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绿色生态,打造美丽宜居的城市环境。建设精致鹿城,全方位提升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常态化推进市政道路、背街小巷和片区环境整治,立体式开展城市空间绿化彩化亮化,真正让城市亮起来、绿起来、美起来,让市民生活得更加舒适舒心。建设生态鹿城,以污水零直排建设和生活垃圾分类为突破口,持续深化“五水共治”,严格落实“河长制”,常态化开展生态修复;完成200个生活小区建设项目和52个排水管网建设项目,创成7个省级“污水零直排区”街镇、7个市级“污水零直排区”街镇;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创成省级、市级示范小区35个,示范片区3个,力争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100%、回收利用率45%,基本实现总量零增长。建设美丽乡村,持之以恒推进小城镇综合整治和乡村振兴“六千六万”行动,高标准建成“先瓯原乡·戍浦新韵”乡村振兴示范带,高起点推进山福美丽城镇建设,新增3A级景区村4个、美丽乡村20个,真正打造“点上精致、线上出彩、面上美丽”的城乡新风貌。打造大南街道为国内绿色生活方式示范街道,从衣、食、住、行、用、育、游、养八个方面,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社会各界共建共享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坚持民生优先,着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强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按时完成卧旗山垃圾填埋场异位生态化治理,做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加大日常生态环境监管力度,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清废”四大保卫战。加强工业废气、工地扬尘、车船尾气等治理,淘汰落后产能企业15家,整治“低散乱”企业(小作坊)150家,确保PM2.5平均浓度稳定达标。坚决贯彻落实“土十条”,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工业危险废弃物利用处置率分别达到92%、95%和96%以上。健全环保中介机构综合管理体系,推广“环保管家”,工业企业环保行政许可执行率达到100%。强力提升环境监测能力、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实现环境风险源、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环境应急物资以及环境风险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动态化管理。强化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限时办结,有力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全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持续推动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为突破口,着力健全现代生态环保治理体系。建立健全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行动协调推进机制,区委区政府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部门各司其职,各镇街明确责任;建立健全指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估体系,所有工作清单化,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责任人、具体时间节点,形成联动攻坚、体系化推进的工作格局,争取今年创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