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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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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保障扶贫专项的工作总结 社会扶贫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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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保障扶贫专项的工作总结 社会扶贫工作总结
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以下是本站分享的关于社会保障扶贫专项的工作总结,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关于社会保障扶贫专项的工作总结
20XX年,民政局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结合我县社会保障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工作,现将20XX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20XX年以来,民政局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以户为单位,计算家庭总收入后按标施保、应补尽补、应保尽保、动态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低保政策在扶贫攻坚中的兜底救助保障功能。
1、全面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的动态管理机制,力争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20XX年,我局累计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0377人次,192.51万元。
2、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相关数据核实工作。以20XX年5月农村低保实有享受人员数据为时间节点,我局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城乡低保相关数据核实工作,确保我县低保对象精准、措施精确,成效精确,实现民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任务。20XX年12月末起至20XX年11月,经过排查,核定农村低保保障对象由793户、91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05户、376人)精减至711户、82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91户、363人),其中清退生活好转、收入超标等不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96户、11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6户、17人);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14户、1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户、4人)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3、严格落实政策确保两线合一。为了实现低保政策兜底脱贫一批,20XX年7月起,我县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20XX年的每年3300元提高到每年3720元,全年人均发放标准由每月165元提高到186元,确保20XX年农村低保标准线与国家扶贫标准线达到两线合一。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全年持续开展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情况摸底工作,并为全县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三类人员实行100元/人/年的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
20XX年4至6月,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根据县扶贫移民局和县民政局提供的20XX年我县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员、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相关信息,按照不漏一人、不错一人的原则,对照参保条件,通过全民参保系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系统和扶贫、民政、社保等部门合作,反复多次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信息进行了比对。县扶贫移民局和县民政局提供的三类人员共计2139人(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员92人,低保对象1792人,特困人员255人),经比对,三类人员中,实际符合代缴政策只有732人,6月底,完成所有符合此次政府代缴政策的732人的代缴工作。
9月,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开展了三类人员中动态新增人员代缴工作。县扶贫移民局新识别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员8人,返贫2人,县民政局新增低保对象3人,共动态新增13人。通过参保条件对比,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政策的只有7人,并及时按要求对这7人进行了代缴工作。同时,另为三类人员中,23名非在校学生进行了代缴工作。
目前,按照据实代买的原则,全县符合此次政府代缴政策的762人已全部完成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工作,且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中做了到账处理,并在全民参保登记管理系统内做了同步更新。
三、贫困残疾人扶助
1、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积极开展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20XX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年发放目标任务为604人,对一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护理费用补贴,对二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70元的标准发放护理费用补贴。截至目前,我局累计为604名重度残疾人7311人次发放护理补贴60.258万元。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积极组织开展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工作。20XX年提高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20XX年70元/月提高到80元/月,完成提高补贴标准100%。上半年,我局累计为378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18.144万元。下半年低保清理后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困难残疾人人数从378人逐步减少到363人,发放生活补贴17.64万元。目前已按核减后的人数全年足额发放到位,全年累计发放4473人次,35.784万元。
3、扶贫对象生活补贴
20XX年,对全县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户籍残疾人中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且未享受低保的,按政策核发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每个对象的发放标准,以国定贫困线(20XX年国定贫困县暂未定)与该对象年收入的差额为准。该项补贴的实施,以县扶贫移民局认定的为准,主要参考《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系统》。20XX年我县残疾人扶贫对象共计40人,累计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补贴9.1万元。
关于社会保障扶贫专项的工作总结
根据《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2个扶贫专项工作总结、考核和编制实施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庚即对我县牵头的社会保障工作开展自查工作,今年以来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残联认真开展社会保障工作,扎实完成了社会保障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县社会保障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专题分析研究扶贫工作情况。深入学习领会书记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重要讲话精神实质,统一思想认识,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政治定力。全年组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残联召开专题分析研究扶贫工作会议4次。
(二)指导督导情况。针对扶贫对象中残疾人生活补贴和低保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中存在重复享受的问题,召开协调会,并带领业务骨干深入21个乡镇开展指导督导等工作。全年卡指导督导35人次。
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一是对2020年脱贫村基层阵地建设情况:新建26个、扩建1个、维修加固57个,中央、县财政投入资金为2347.35万元。二是强化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严格执行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程序,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全县农村低保对象1477户2400人,其中低保兜底一批人数为667人282户,2020年低保兜底一批人数为367人188户,及时足额拨付低保金。全年下拨农村低保金572.44万元,按差额月人均补助达到310元,实现两线合一。三是落实两项补贴,给劲精准扶贫。低保户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工作的审核、审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动态管理,现有945人,按照每人每月80元标准发放资金,每季度清理一次按季度发放,累计发放89.04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现有1383人,按照2级残疾每人每月70元,1级残疾每人每月100元,累计发放金额126.13万元。发放建卡贫困户中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补贴564人,108.02万元。四是加快养老保险,有力精准扶贫。截止目前,已为符合参保条件的7052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办理了参保登记(其中:为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1946人,截止2020年11月累计发放养老金214万元);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中符合政府代缴100元/人/年ⅰ、ⅱ级残疾人共计58人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范围,全年共代缴保费5800元: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发放宣传手册1万余份,现场宣传解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共计余40次;为建档立卡领取养老金的贫困人员提供上门资格认证。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保障相关机制需完善。社会保障工作繁重,面广量大,牵涉人员和资金较大,尚未形成较为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一些扶贫工作方法尚在摸索中前进,没有形成很好的制度模式。
(二)认识有待提高、动力有待加强。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不定期对民政资金、民政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在督查过程中,发现民政基础数据多数依靠村组干部填报,公开不细致,造成缺少村民监督或村民难以监督,存在公示、监督、核实不到位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认识,增强社会保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社会保障工作是精准扶贫工作中兑现政策兜底的一项重要工作。确保民生兜底保障工作的顺利推进,无异于为脱贫攻坚的胜利增添了有力砝码,可以有效杜绝相关政策实施出现遗漏,确保脱贫攻坚胜利和小康社会不让一个人掉队的政策初衷。在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的基础上,着力推进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养老服务发展、基层社会治理、社会组织管理、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等重点工作,不断提高民政服务水平。
(二)理清思路,发挥兜底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学习领会好各项文件政策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政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狠抓督促落实,确保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政工作的各项政策文件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惠民政策措施落实到老百姓身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明确责任,提高社会扶贫工作实效性。坚定贯彻落实好民政工作,提升民生保障和服务水平,完善社会保障组织机构,健全社会保障工作机制,加强对社会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
(四)加强监管,确保社会保障落地生花。救助精准实施尽力做到及时准确,在严格准入和退出机制以及发放补贴的具体执行上,公开透明、强化监督,确保保障措施最终落地。
关于社会保障扶贫专项的工作总结
一、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对照全县社会保障专项扶贫工作方案,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迅速调整和完善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的保障,细化了各项政策的实施方案,促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一)分层实施,落实低保兜底政策
为深入推进全县精准扶贫工作,落实低保政策兜底一批政策,切实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社会保障水平,县民政局根据省市主管部门相关政策规定,制定了我县低保扶贫攻坚专项方案,分部分兜底和完全兜底两个层面开展工作。
1、对深度贫困的家庭实施完全兜底,即全县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中,家庭主要成员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重特大疾病患者,且赡养人、抚养人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农村贫困户家庭按家庭人口足额保障,即家庭人口数为保障人数,按农村低保一类标准实施救助,截止10月30日,全县享受此政策的有565户705人。
2、严格要求各乡镇要坚持贫困户优先纳入低保的原则,把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户纳入低保。要求各乡镇上报的需低保兜底人员,须经乡镇主要领导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申报办理。结合两不愁三保障大排查工作,各乡镇上报需民政解决的问题668个,绝大部分为贫困户收入不达标,要求解决低保或低保提标,还有部分为家庭有一、二残疾人,无主要劳动力或劳动力缺失等情况, 7月26日至29日,选派24名干部职工分为6个组分赴6个片区,对所乡镇上报的问题进行逐户核实,摸清找准问题。对215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调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补差标准,审批新增农村低保保障702户,将住房不安全的83户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纳入低保。
3、及时调整分类施保补助标准。认真执行最低生活保障线和贫困线两线合一政策,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精神,今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50元,并根据新的保障标准,制定新的补差标准。目前我局已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提出新的农村补差标准,农村一类350元、农村二类200元、农村三类140元。从今年7月起执行,提标补发部分于第四季度一次性补发,截止目前全县发放贫困户低保救助资金约3300万元。
(二)有序推进,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
1、落实残疾人各项补贴政策。根据《关于建立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川民发【2015195号)文件精神,20XX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80元,每年提高10元,到2020年达到每人每月100元,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增长机制。落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50元。
2.逐级审批。村(居)委会受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后,经核实将符合条件的上报乡镇民政所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县残联复核,县残联复核后报县民政局审定,审定后将有关情况返回乡镇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再报县财政局打卡直发。
(三)多措并举,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
一是深入脱贫村搞好政策宣传,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向参保人员全覆盖转变;
二是办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参保登记,县居保局和乡镇人社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到村开展工作。
(四)全面完成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发放工作
县残联牵头,财政局、扶贫移民局配合,对全县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西充户籍残疾人中未享受低保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按政策核发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
二、工作成效
1、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户家庭按照低保申报程序,纳入农村低保。截止今年10月30日,全县农村低保58186户,61514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22622户49808人,通过贫困人口信息系统和低保信息系统两个系统信息比对,初步统计已享受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有17304户20339人,约76%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以户为单位已享受低保,占全县低保人数约33%。
2、截止202X年10月30日,全县已为17516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1891.728万元,为14266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1033.728 万元。
3、落实贫困家庭特困供养,将符合条件的76人纳入特困救助。
4、按脱贫不脱钩的扶贫政策,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已脱贫人员6117的养老保险代缴操作。截止10月31日,共完成三类人员代缴20270人。
三、下步工作
1、进一步督促农村低保兜底政策落实,以进一步精准识别为工作重点,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政策兜底工作。
2.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调整全县最低生活补差救助标准,并及时发放到位,推进最低生活保障线与贫困线两线合一工作的落实。
3.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对象进行常态化清理,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畴,对已不符合享受的对象及时清退,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即退。
4、对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困难群体进一步深化举措,落实关爱政策,有效解决群众切实生活困难。
5、社会保险宣传进一步增强针对性。调整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渠道和宣传方式,对不同人群进行针对性宣传,让社会保险真正做到全面覆盖无死角无遗漏,真正实现全民参保。
6、继续为精神残疾人落实药费补助民生工程政策,全面摸排为达到办证条件的残疾人办理残疾人证,应办尽办,配合民政部门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护理补贴制度,为贫困残疾人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