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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2 发布

教导处范文之省教学能手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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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导处范文之省教学能手评选方案 ‎ ‎  一、评选目的 ‎  在全校树立一批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基本功过硬、教学方法灵活得当、教学成绩突出的优秀名师队伍。发挥他们的专业引领和示范带头作用,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整体素质,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实施。‎ ‎  二、参评对象 ‎  获得忻州市第十一届、十二届小学教学能手的普通中小学教师(含实验教师、实验管理人员)。‎ ‎  三、评选条件 ‎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爱岗敬业,尊重学生,为人师表,尽职尽责。在师生中享有较高的声誉,师德师风考核优秀。‎ ‎  2.熟悉教育法规,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思想,对所任学科的课程体系有全面系统的研究,专业理论知识扎实,教育教学特色鲜明,有比较成熟的教学经验,教学功底深厚。‎ ‎  3.主持或参与县(区)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研究;近三年内,至少有两篇学科专业论文或案例反思等在有关刊物发表或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评选活动中获奖(参加实验教学能手评选的除外)。‎ ‎  4.具备市教学能手资格(参加实验教学能手评选的教师,应具备市实验教学能手资格;参加信息技术学科评选的教师,可适当降低条件)。‎ ‎  5.在本地区、本单位具有一定的示范引领作用,有送教下乡或应邀进行示范教学的经历。‎ ‎  6.有一定的教学经历,小学具有6年、中学具有5年以上教龄。‎ ‎  7.在山西省第六届基础教育“三优工程”评选活动中,同时有两项获得一等奖,且两项中至少有一项为第一作者的教师,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可直接参加省教学能手评选;在全面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创新项目中,研究成果优异,并满足上述教学能手评选条件的教师,可向省教学能手评审领导组提出申请,经省评审领导组审核批准,可直接参与本届教学能手的省级评选。以上两种情况不占各市推荐指标。‎ ‎  8、积极参加“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至少有一节课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完成晒课。‎ ‎  9、学历达标,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与所任教学科一致。‎ ‎  10、具备忻州市教学能手两年及两年以上的教师,才有资格申报山西省教学能手。‎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 ‎  1.未连续在课堂教学一线从教者;‎ ‎  2.工作中有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者;‎ ‎  3.擅自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教学活动,或向学生推销各种教辅资料谋利者;‎ ‎  4.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查处者。‎ ‎  四、评选程序 ‎  1.第一阶段:2017年6月28日-6月29日,个人申报。‎ ‎  2.第二阶段:2017年7月1日-9月5日,根据上交材料,教研室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排队,经学校领导组研究拟定推荐人选。‎ ‎  3.第三阶段:2017年9月6日-9月13日,上交个人材料,上报市教育局。‎ ‎  五、报送要求 ‎  1.《山西省第十二届中小学教学能手申报表》;‎ ‎  2.《山西省第十二届中小学教学能手参评选手汇总表》;‎ ‎  3.各种证件、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学校、教育局公章);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晒课截图证明、市能手证书、课题研究报告书、送教下乡或示范教学证明、论文、案例证书等相关材料。‎ ‎  六、量化细则(满分10分)‎ ‎  1.荣誉(2分,限1件)‎ ‎  教师节表彰的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按国家、省、市级分别计2分、1.5分、1分,取最高级别计分。‎ ‎  2.教学成绩奖(3分)‎ ‎  近三年来六次期末考试成绩总名次第一名3分,第二名2分,第三名1分,总名次相同者,市教育局统考排名靠前的老师优先。没教学成绩考核的小科教师此项不计分,小科另外排队。‎ ‎  3.论文、著作(2分)‎ ‎  凡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教案(学案、案例)评选,按国家、省、市级分别计2、1.5、1分或正式期刊(CN刊物)或报纸发表的论文,按国家、省、市级分别计2、1.5、1分。取最高级别计分。‎ ‎  说明:同一篇论文既获奖又发表的不累计加分;篇数超过一篇的可累计加分。同等级别,获一等奖的论文、教案(学案、案例)高于其它奖项。‎ ‎  4.课题研究(3分)‎ ‎  在市以上立项并取得显著成效的课题国家、省、市级分别计3、2、1分。‎ ‎  5.所有证件按文件要求必须齐全,同等情况,讲课打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