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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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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条例》,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工作
《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对于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工作具有重大意义。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
产管理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建委决定于上半年分期举办《条例》
学习培训班,并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进行宣传。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学习贯彻
《条例》工作计划,企业内部要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班。特别是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
业要针对实际,开展好全员学习活动,重点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教育。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是 201x 年安全生产检查的一个重点。各企业要建立健
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同时要在责任制的落实上下大力气,
不断探索,制定出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落实办法,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和处罚力度
201x 年继续落实辽宁省建设系统“十五”期间安全达标方案,广泛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
标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同时转变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施工过程实体
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状况,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
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从以告知性检查为主,转变为以随机抽查及巡查为主。全年开展不
间断的抽查和巡查,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利用网络优势,20xx 年在锦州市建筑管
理信息网上建立企业安全状况、不良记录和事故报送、处罚信息系统,凡出现重大事故的单
位和责任人一律在网上予以公开曝光。并在全市实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制度》,把
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结果作为企业资质年检、晋升资质等级的基本条件,对发生重大人身安全
和健康事故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事故多发企业和责任人将依法予以从重处罚,直至清
出建筑市场。
四、加快制定与“条例”相配套的规章和办法
拟于 201x 年制定《锦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
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措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办法》、《房
屋建筑工程特种设备监督管理措施》、《建设单位工程安全施工备案制度》、《施工企业安全资
质考核制度》和《建筑工程事故报告制度》。加大对工程标准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督
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
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做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建筑和工程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组织《条例》和建设部制定的《施工企
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的培训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和新工人及工人转岗工作
培训;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在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同时,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
培训。
六、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多发事故和突出问题
201x 年专项整治的重点在制度建设,完善建立安全技术方案论证,在严格执行标准和技
术方案,重点环节的有效控制等方面做文章,达到治标兼治本的目的。一是强调各方责任的
落实,重点落实审批、验收、检查等责任制度。二是看有没有方案,对土石方开挖、深基坑
支护、地下暗挖工程、降水工程、高大模板工程、超重吊装、脚手架工程等技术方案是否有
论证、审查,论证审查的技术方案不得擅自随意变动。三是施工、监理严格验收检查,特别
是在重点环节、重点内容上进行重点监控,确保标准规范的落实。
七、做好施工企业和设备租赁企业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发牌和安装拆除企业资质的核
准工作
依法监督指导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对房屋建筑工程用特种设备的检测工作。认真抓好拆除
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拆除队伍的资质管理和拆除方案的审查。
【篇二】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质量年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的方针,加强基础工作,强化监督管理,着眼于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和提高安全
生产监管水平,努力控制和消除事故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四级以上伤亡事故的发生,实现施
工生产安全,努力保障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稳定。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局里和其它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度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减少和降低一
般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推行钢管脚手架;所有在建工程均达到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争取
50%以上的县级文明样板工地,20%以上市文明样板工地,省级文明达标工地 2-3 个。
三、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深入学习贯彻常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对人民生命
健康和国家财产安全负责的精神,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进一步提高安全
生产意识和安全法制观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
做好。
(二)建立和推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建设部已制订颁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国家标准,并对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
可证》制度。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是引导和督促企业安全生产实现规范化、科学化、标准
化管理的有效途径,是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的治本措施。,要把各公司建立和推行施工现场安全
生产保证体系当作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和中心来抓,体系要求以职责分明、体系完备、重点
突出、封闭管理为原则,强调全过程控制,有序有效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三)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格考核
1、继续开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同时要把工作重
点放在目标责任的考核上。
2、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资格审批后的现场督查、安全生产检查和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3、督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做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要重点督促企业落实企
业主要负责人和工程项目经理的安全责任制度,对于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吊销其个
人执业资格和岗位证书,5 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得申请;落实应当具
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立并配备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
的、具备有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加强自身力量的建设,建立一支廉洁高效的安全监督员队伍。在新的一年,我们一是
要求所有站里工作人员加强自学,迅速提高业务水平;二是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班,及时吸
纳新知识;三是加强横向联系,认真学习周边市、县的先进经验。
(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认真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要有针对性。要通过检查来提高企业的安全
生产管理水平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水平,促进企业创建安全文明工地。
2、加大企业伤亡事故的经济责任,加大安全生产的经济处罚力度,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3、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组织开展建筑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安全员任职资格考
核,以使建筑业企业主要安全责任人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决策能力。
4、继续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要重点抓好文明施工、模板工程、高处坠、起重
机械拆装等专项治理,要根据我区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突出重点,分类监管。要督促
企业制定专项治理措施,措施要落实工程项目。
(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各企业要重点突出对施工现场一线操作人员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对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
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三类人员要做到 100%经考试合格执证上岗。认真、扎实做好“安
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抓好法定节日和“两会”期间的安全检查,今后
凡“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各施工企业必须对在建工程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
告局安全监管站。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六)进一步规范事故管理
1、要高度重视事故管理工作每起事故都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调查、处理和结案,依法
查处事故瞒报、谎报和拖延不报的有关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建设行业安全事故的季报和年报
工作。要加大事故的处理工作力度,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
人的责任。
2、要建立建筑行业诚信制度,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在结案处理后,要在当地媒
体予以公开曝光。同时要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良业绩记录,并作为企业资质
年检、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考核和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