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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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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方案
接到区委巡察办下发的《关于市委巡察组发现问题线索
的函》反馈问题后,区脱贫办(区扶贫移民局党组)高度重
视,会同乡党委召开整改联席会,为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精
心组织整改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区委有关脱贫攻坚工作决策
部署,深入开展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按照“坚持攻
坚目标、确保责任落实,坚持精准方略、确保脱贫质量,坚
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到位”的原则,举一反三,全面排查
脱贫攻坚中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扎实推进整改。将问题
全部排查到位、原因全部剖析到位、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长效机制全部完善到位,确保问题不放过、不复发、不反弹,
为全区打赢脱贫攻坚战役奠定坚实基础。
二、反馈问题
(一)乡在执行区《脱贫攻坚励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试行)》过程中缩小资金使用范围,对有劳动力且符合条
件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没有实施励志奖励,全乡 8 个村
共 40 万元(5 万元/村)励志资金仅使用 6.75 万元。
(二)乡在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不准,乡童威在被识别
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前就已转为城镇户口。
三、整改措施及责任分解
(一)乡在执行区《脱贫攻坚励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试行)》过程中缩小资金使用范围,对有劳动力且符合条
件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没有实施励志奖励,全乡 8 个村
共 40 万元(5 万元/村)励志资金仅使用 6.75 万元。
整改方向:区脱贫办 2017 年出台“四小工程”奖励办
法,并多次在扶贫现场会重申了《脱贫攻坚励志专项资金管
理办法(试行)》中有关励志金使用的相关规定,要求各乡
镇必须严格按照该《管理办法》执行,必须用好当年的励志
奖励金,对 2016 年未使用的,转到 2017 年继续使用,对有
劳动力且符合条件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励志奖励,
确保所有励志资金用到实处。
责任领导:(乡党委书记)
牵头单位:乡党委
责任单位:乡脱贫办、各驻村工作组
责任人:(乡党委委员)、各驻村工作组长整改时限:
2018 年 2 月 24 日前
(二)乡在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不准,乡童威在被识别
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前就已转为城镇户口。
整改方向:在对“童威在被识别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前就
已转为城镇户口”问题进行调查的同时,再进行全面摸底,
将不符合条件的“四类人员”(财政供养人员、个体工商户
或经营企业的、有商品房的、有小汽车的)清理出去。
责任领导:(乡党委书记)
牵头单位:乡党委
责任单位:乡脱贫办、村驻村工作组
责任人:(乡党委委员)、(村驻村工作组长)
整改时限:2018 年 2 月 24 日前
四、工作步骤
1、全面部署动员及整改(2018 年 2 月 14 日至 24 日
乡要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区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
层层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整改,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专题
传达,并深入帮扶贫困村召开现场会议安排整改。在 2 月 22
日前要完成部署动员工作。在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结合
实际制定本乡的整改方案,及时召开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
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落实领导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全
力抓好整改落实。
2、全面排查(2 月 25 日-3 月 25 日)
在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和区里督导巡察发现的问题的
基础上,采取乡级自查、工作组自查、村级自查等方式集中
力量开展“地毯式”全面摸底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制定切
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3、全面梳理(3 月 31 日-4 月 10 日)
乡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全面会诊,分清类别,逐个梳
理,深入剖析问题原因,从思想认识、方法措施、工作作风
等方面找准根源症结,列出原因清单。
4、全面整改(4 月 11 日-15 日)
一要分清时段及时改。要对照整改时间节点,对已经反
馈的问题迅速整改到位,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制定好方案,
落实好长效机制。
二要集中力量全面改。要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
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要求,坚持精准发力、综合施策、
条块结合,坚持快速整改与长效保持相结合,逐一明确整改
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标准效果。
三要瞄准问题彻底改。整改要强化针对性,不留死角死
面,不存侥幸思想,确保所有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5、建立台账(4 月 16 日-20 日)
根据排查出来的问题清单、原因清单、责任清单,建立
问题排查和整改台账,根据工作进展动态及时更新。
6、全程督查(4 月 21 日-25 日)
4 月 21 日开始,区脱贫办对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重点看是否逐一开展排查核实,突出问题是否排查到位;看
整改工作是否达预期目标,突出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对各乡
镇问题排查和整改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排名。对督查中发现
问题比较多、工作严重滞后、工作推进不力且月排名靠后的
乡镇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
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制定工作方案,实时
调度,推进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整改工作。
(二)确保整改到位。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
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符合要求不放过、群众对整改不满意
不放过”,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实行台帐管理、督
办落实、办结销号。全方位加强指导督导,确保事事有回音、
件件有着落。
(三)严格责任追究。乡纪委牵头建立突出问题集中整
改责任追究机制,对督查巡察、考核评估中发现重大问题以
及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
(四)强化制度建设。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
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具体问题整改,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整
改成果,把问题排查和整改贯彻到脱贫攻坚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