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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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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中介组织调研报告
一、市场中介组织发展现状
市场中介组织作为市场经济发展下的产物,是一个崭新的行业,其发展程度必然要经历逐步完善的过程。近些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市场中介组织逐步兴起,据调查统计,截至2020年底,注册登记的市场中介组织有85户,范围涵盖代理、咨询、监理、行业协会等多个领域,市场中介组织在改善市场环境、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市场行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市场中介组织逐渐成为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载体。由于中介组织介于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独特地位,政府可以将具体的执行性、操作性、技术性职能授权或委托给中介组织。如审计部门每年要承担大量的企事业单位的审计业务,任务重而力量不足,如果有会计师事务所,就可以将具体的事务性的审计职能进行委托。又如,县城正在进行搬迁重建,有大量的市政建设项目,住建部门有工程监管职能,但是项目较多、工作量很大,工程监理职能就可以委托给第三方中介组织行使。其次,中介组织使政府与企业、市场、社会之间的关系更加有序,成为政府管理企业的有效手段。如工商、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每年都要对企业进行相应的年检年审,对企业的继续经营资格、经营情况、纳税情况、企业账户进行审查,这些都可以委托给会计师事务所,他们通过出具审计报告,为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依据,从而提高行政效率。
(二)市场中介组织承担着一部分社会事务性的职责,成为社会化服务的一个重要途径。中介组织的宗旨是面向社会,面向各个行业,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近年来,我县中介组织服务范围不断扩大,项目逐渐增多。如我县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在活跃市场流通、促进整个房地产市场持续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市场中介组织成为维护社会经济生活正常秩序的法律保证。一些中介组织围绕经济生活中的热点、重点和难点,着眼于促进市场交易的公平、公开和公正,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的实际需要。如律师事务所作为专业性的法律服务机构,为公民、法人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法律服务和援助,“有事找律师”
正日渐成为人们的共识。我县现有2家律师事务所。
二、市场中介组织存在的问题
虽然市场中介组织在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规范市场经济行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我县市场中介组织起步较晚,主体偏少,发展较慢,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如行业分布不广,市场化程度不高,体制不够完善,管理不够规范等。
(一)基础不牢,发展不平衡。机构规模偏小,专业化程度不高。随着经济的持续增长,新兴的行业越来越多,专业分工越来越细,相应地对中介组织的业务能力、服务水平和专业要求也越来越高,市场竞争也更加激烈。我县市场中介组织普遍存在规模小、实力弱、专业化水平不高的问题。从地域来看,除县城有市场中介组织外,乡镇基层基本没有,从行业来看,热门行业的中介组织较多,行业覆盖面较窄,一些传统行业中介组织发展初具规模,但新兴行业非常弱小甚至一片空白。
(二)监管不力,制度不健全。由于市场中介组织起步晚、时间短,在体制机制上还不够完善,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既没有完善的法律规定,也缺乏统一规范的监管体制和统一协调的监管机构。加上市场中介组织的类别较多,业务差异性大,又不能采取固定的组织模式,就会存在各行其是的情况。
(三)要求不严,秩序不规范。市场中介组织普遍没有健全的能适应并承担自身法律责任的法律形式,一些市场中介忽视自身建设,偶尔存在通过人情关系、钻政策空子来取代优良的专业水平和优质的服务,破坏了市场的公正和规范,违背公平竞争,扰乱了市场秩序,不利于市场中介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
(四)水平不高,人员不专业。虽然我县中介组织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有的自身素质不高,有的功能不全,有的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较低。我县缺乏一支具有较高文化知识素质,精通本专业业务,通过严格资格审查的专家队伍。另外,我县市场中介技术手段和管理经验也十分有限,使得有些中介组织不能很好的发挥其服务、沟通、代理、监督作用。
三、规范市场中介组织的对策建议
对于市场中介组织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非一下子就可以彻底解决,它依赖于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育和成熟。要按照“引导、扶持、规范、完善、提高”的要求,加大技术创新、制度创新、服务方式创新力度,不断提高中介组织的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逐步建成特色明显、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信誉良好的现代中介市场体系。
(一)进一步明晰和规范政府与市场中介的关系。政府实现公共服务职能的方式是“掌舵”,而不是“划桨”。因此,要在明确划分各自职能的前提下,通过适当方式逐步把政府承担的中介组织的职能分离出来,放权于中介组织,要避免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职能交叉,形成独立的机构或行业。同时,通过实施一定的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兴办各种市场中介组织,保护公平竞争,防止行业垄断,使之形成一定的规模和水平。
(二)加强对市场中介组织发展的总体规划。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研究制定市场中介组织社会化、规范化、产业化总体规划,既要避免一哄而上,各行其是,又要防止规模的不足和结构的不合理,努力保证市场中介组织系统结构、规模、布局的合理性,运作的规范性、独立性。
(三)加强制度和法制建设,健全完善监管机制。要加大对市场中介组织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对信用守法、作用积极地市场中介通过正面宣传。要引导市场中介加强自律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加强内部自律,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自律运行机制。同时,要逐步设置适应市场中介组织健康发展的监管机构,依法对市场中介组织和从业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和执业登记,使从业人员和组织自觉遵法、守法、懂法。
(四)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市场中介组织服务水平。市场中介组织首先要加强自身建设,自觉维护社会准则,做到自重自律、公正公平。应当把质量放到首要位置,强化风险责任意识,强化自律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质量控制、业务培训、人事管理等制度,使市场中介组织的经营管理逐步纳入“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的良性发展轨道。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不断其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素质,以保证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