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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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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脱贫不稳定人口与边缘易致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实施方案
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为全面落实中央、区、市党委、政府关于巩固提升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的工作要求,实现贫困群众稳定脱贫,消除贫困存量、主动遏制贫困增量,防止脱贫不稳定人口返贫、边缘易致贫人口致贫,实现两个确保和全面小康目标,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脱贫不稳定人口与边缘易致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宁开办发〔2020〕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要义,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同时,紧盯防贫返贫两大重点,坚持“未贫即防”“返贫即扶”的工作思路,建立近贫临贫预警、致贫返贫即扶、脱贫持续巩固的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紧盯因病、因残、重大灾害、因突发事件、产业发展失败、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易返贫致贫关键因素,重点关注脱贫不稳定人口与非建档边缘易致贫人口,分类界定,建立台账。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项目、资金、政策方面靶向施策,及时跟进补齐措施,堵塞漏洞,补上缺项,确保脱贫不稳定人口脱贫不返贫,边缘易致贫人口提升生活质量不致贫。
三、对象界定
(一)脱贫不稳定人口界定标准。
脱贫不稳定人口要紧盯“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程度,重点排查上一年度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脱贫户且是否存在①“等靠要”内生动力不足且就业不稳增收乏力的,②因大病重病,③因突发事件(重大变故、疫情影响),④因重大灾害,⑤因经营亏损(产业失败),⑥或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残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力的,影响到“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等返贫风险。
(二)边缘易致贫人口界定标准。边缘易致贫人口要关注上一年度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正常生产生活有困难且是否存在①患大病重病或长期慢性病且按合规分级诊疗个人自费开支较大的,②家庭供养2个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职学生)且未享受助学政策或享受后个人常规花费开支较大的,③家庭遇到重大灾害、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疫情影响)的,④家庭主要劳动力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因残)的且就业不稳或家庭收入来源不稳定的,⑤精准识别出现负面清单个别现象但家庭实际“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程度不高等致贫风险。精准识别负面清单个别现象:如①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较多但家庭成员中财政供养人员(含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大额养老保险人员及其他特殊群体)收入不高且家庭人均纯收入不达标;②家庭成员名下有小轿车或大型货运车辆、大型农机具等交通运输车辆但实际不属于自有;③家庭成员名下有城镇商品房或营业房但实际不属于自有;④家庭成员是公司法人、企业股东但实际上没有实体经济和经营收入或严重亏损;⑤家庭成员一部分是非农户但实际在农村居住生活的困难家庭。
根据以上参考标准,全县2019年底已摸排脱贫不稳定人口70户297人、边缘易致贫人口145户559人,在此基础上,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两类人口”不定比例、不定规模、另册管理,动态监测、动态预警、动态帮扶、动态销号。
四、预警流程
(一)村组日常监测。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包村干部负责日常监测。行政村的村组长每月至少1次定期对本村组开展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日常摸排,将摸排情况及时报告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或农户直接向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反映界定参考标准涉及的情况,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入户摸底并建立监测台账。每月1日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研究监测情况并提出初步名单,提交村两委和村监会联合会议审议,将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拟监测名单报乡(镇)审核。
(二)乡(镇)研判预警。
乡(镇)每月汇总各村“两类人口”名单后,每月5日前完成入户复核。根据复核结果,召开党委会或乡村干部会分析研判“两类人口”易致贫返贫风险。如乡村两级可解决的,由乡村消除易致贫返贫风险点。如乡村无法解决的,按照因病、因学、重大灾害、突发事件等易致贫返贫因素,建立乡级动态管理台账进行分类预警,并将“两类人口”信息录入或标注到掌上扶贫APP。每月10日前上报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
(三)县级调度帮扶。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乡(镇)上报预警名单和掌上扶贫APP预警信息,提出审核意见和需要解决事项。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每月15日前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名单、研究措施、交办任务、明确责任、限期销号,实现线上线下预警风险动态帮扶销号。每两个月由乡(镇)负责组织将监测预警和帮扶情况录入扶贫信息系统(掌上扶贫APP),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督促和指导工作。
五、动态帮扶
(一)帮扶方式。
全面落实脱贫不稳定人口与边缘易致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要按照一把手主抓、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各方协作、精准到户、责任到人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形成乡镇部门一起抓扶贫的治理格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脱贫不稳定人口村两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要分户施策,具体落实帮扶政策,对边缘户由村委会、驻村工作队盯着帮、县扶贫办负责调派帮扶责任人具体帮,确保“两类人口”有人帮、有人管、政策能落实。
1、对于“两类人口”有一定劳动能力的由各乡(镇)负责提出具体到户帮扶措施,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肉牛养殖、饲草种植、中蜂等草畜产业相关政策;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苗木种植和苗木采购等政策;根据就业需求和意愿,人社局采取公益性岗位安置、企业吸纳、有组织输出、扶持创业等方式,实现人人稳定就业。
2、对于无劳动能力且符合政策条件的由民政局、残联及时落实抚恤金、五保金、低保金、养老金、残疾人补助、民政救助、高龄补贴等政策增加收入。
3、对于单独分户生活的老人户,由乡(镇)负责向县民政部门和其法定赡养人反馈,签订赡养人、被赡养人和村委会监督的三方赡养协议,履行赡养义务。对有条件但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由乡(镇)和县司法部门配合,通过公益诉讼落实。对因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通过诉讼维护权益的,由县司法部门组建“流动法庭”、“院落法庭”,简易程序,快速处置。
4、对涉及“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预警风险的,水务局综合施策解决住房及饮水安全保障;对突发重大疾病的脱贫不稳定人口,乡(镇)及时向县卫健、医保、民政部门反馈,迅速落实健康扶贫政策,边缘易致贫人口及时落实大病保险、大病救助、民政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消除预警风险;对因学预警风险的,教体局要在全面解决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因贫辍学的基础上,采取帮助申请助学贷款、联系爱心人士助学、协调假期临时务工等方式消除因供养大学生存在的预警风险。
5、对于存在遭遇重大灾害或家庭重大变故预警风险的,由扶贫办协同保险公司做好“扶贫保”理赔、民政局负责组织社会捐助、民政救助等措施有效消除预警风险。
6、充分利用财政扶贫资金采用“普惠+特惠”方式对脱贫不稳定人口给予精准帮扶。行业部门现有的普惠性政策措施、资金项目要优先向边缘易致贫人口倾斜支持。边缘易致贫人口产业发展资金由自治区统筹安排资金和县级财政自筹资金解决。
(二)帮扶例外情况。
对存在虚报家庭开支、隐瞒家庭财产等情况的;不属于C级或D级房屋危险性评定等级、已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或征地拆迁、超标准危房改造和未经相关部门认定为危房改造对象的;过度医疗治疗、未经许可超范围使用报销名录范围之外营养类药物、进口类药物和进口类材料的;进入私立学校、接受有偿补课、报兴趣班、自主择校过度教育行为的;存在违法行为及其家属故意行为造成伤害的和其它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地方政府救助保障范围的不予帮扶。
六、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不摘政策、不摘责任、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的要求,对照脱贫标准,立足实际,严格执行脱贫不稳定人口与边缘易致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做好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动态监测和帮扶,严防返贫和新增贫困人口,确保贫困群众长效稳定退出。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级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把落实预警机制实施精准帮扶作为脱贫攻坚“四查四补”的重要抓手,结合实际认真研究细化措施,认真落实各行业部门分工责任和乡(镇)直接责任,统筹推进防止返贫致贫预警机制有效落实。
各乡(镇)要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站所参与的脱贫不稳定人口与边缘易致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推进。
各部门要成立防止返贫和新增贫困人口动态预防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本部门各项脱贫攻坚特惠和普惠政策全面落实,组织好本部门派出的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扎实落实各项帮扶工作,全面做好针对各乡村在动态监测过程中发现的预警风险户的相关帮扶政策措施的及时执行。
各包村科级干部按照分工安排,深入所包扶村,指导推进脱贫巩固工作,协调解决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问题;深入帮扶贫困群众家中,制定产业、就业等帮扶措施,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和收入不稳定因素,帮助困难群众长效稳定脱贫,严防返贫和新增贫困人口。
(二)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跟踪问效。县乡村三级要上下联动,部门之间加强大数据分析比对预警,细化责任分级分类建立监测预警台账。各乡(镇)、各部门要将预警机制作为日常脱贫攻坚督导检查重要内容,及时跟踪问效,逐条督办落实,及时消除预警风险,确保监测预警工作取得实效。
(三)重视合理诉求,完善表达渠道。
各乡(镇)、村与各部门加强沟通和协调,对群众的诉求及时发现、及时处理,让困难群众合理的诉求和意愿能够顺畅表达、困难群众反映合理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少数群众的不合理诉求能够得到正确疏导,从而有效提高脱贫攻坚工作满意度。进一步完善社情民意的表达渠道,把来访的困难群众当家人,把困难群众反映的问题当家事,把帮助困难群众脱贫工作当家业,让帮扶措施落到实处,让帮扶政策深入人心。
(四)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工作质量。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脱贫不稳定人口与边缘易致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预警长效机制,针对脱贫不稳定人口与边缘易致贫人口,认真分析研究,针对性制定防范处置措施,做好产业帮扶、就业扶贫、基本医疗和教育政策、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各项政策落实,强化帮扶成效监管,做到监测问题全见底、预警风险全清零,实现“两类人口”动态监测、动态预警、动态帮扶、动态销号,以过硬的质量保证脱贫攻坚圆满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