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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2 发布

脱贫攻坚专项建设实施方案范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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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专项建设实施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xx县委员会关于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xx发〔xx〕xx号),建设全县统一高效的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依托全县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进一步改善扶贫信息化建设应用基础环境,建成全县统一、数据集中、服务下延、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动态管理的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实现县、乡、村三级能高速接入全区数据管理平台的目标。‎ xx年,全面采集10881个贫困人口、23个贫困村、2704人移民搬迁对象的基础数据,实现扶贫系统数据大集中。‎ xx年底,全面完成县、乡、村三级扶贫机构网络与xx市并网,实现扶贫业务相关部门之间网络高速连接,全县所有建制村接通符合国家标准的宽带网络。‎ 配合xx市完成脱贫大数据服务子平台建设,向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提供扶贫信息查询、投诉举报、信息互动、政策导航等服务,提高公众对扶贫工作的参与度,进一步提升扶贫工作的透明度。‎ 二、政策措施 ‎(一)加强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 ‎1.建设支撑子平台。依托xx电子政务外网数据中心资源,共享xx电子政务外网数据中心的云计算、云存储等服务,运行xx县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及相关数据库;依托xx电子政务外网数据中心的互联网出口、数字证书、安全邮箱、防护等应用服务,有效保障xx县脱贫攻坚平台数据安全;共享xx电子政务外网数据中心的运行维护队伍资源,采用部分外包等方式,对大数据平台进行维护,确保平台稳定运行。(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局、县扶贫办。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建设共享交换子平台。制定扶贫数据资源管理办法,明确扶贫业务相关部门之间数据共享的范围边界和使用方式,统一扶贫数据交换标准和接口标准,构建标准化的扶贫数据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充分利用xx县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宏观经济信息资源库基础信息资源,采集税务、民政、交通运输、金融、信用、健康、就业、社会保障、统计、城乡建设、水库移民等扶贫业务相关领域信息,建设全县统一的扶贫数据信息资源库。(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建设应用子平台。加快建设应用子平台12个应用模块,即精准识别贫困户贫困村信息管理模块、帮扶需求对接模块、扶持生产发展模块、转移就业发展模块、移民搬迁安置模块、低保政策兜底模块、医疗救助解困模块、扶贫资金管理模块、扶贫项目管理模块。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不断完善模块功能,做到系统功能与业务同步发展。(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局)‎ ‎4.建设服务子平台。整合xx县扶贫开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已有资源,建设面向政府扶贫相关机构和扶贫对象的脱贫共建大数据服务子平台,向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信息查询、投诉举报、信息互动、政策导航等服务,扩大扶贫开发的社会参与面,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全方位的信息化支撑服务。(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局)‎ ‎(二)强化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实施“宽带xx”行动战略,扩大宽带网络覆盖范围和规模,提高基层宽带网络质量和服务应用能力。大力发展应用3G、4G等移动通信技术、新一代广播电视网等技术,丰富贫困地区获取扶贫信息的手段,促进脱贫攻坚大数据应用服务多样化、高效化、便捷化,为大数据平台建设夯实网络设施基础。(责任单位:县文新广体局、县工信局、中国移动xx分公司、中国电信xx分公司、中国联通xx分公司)‎ ‎(三)强化资金保障。‎ 统筹相关财政资金,协调扶贫、发展改革等部门加大项目资金保障力度,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为大数据平台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扶贫办)‎ ‎(四)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完善平台建设和管理协调机制。建立县、乡、村三级扶贫信息平台。平台建设、管理工作在xx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xx县扶贫办为平台产权单位,xx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为建管责任单位,重点协调项目立项、财政资金支持、部门之间数据采集共享、数据动态管理等工作事项。各单位落实1名分管同志、1名信息化工作人员负责对接工作。建立挂图作战体系及数据动态管理机制,对挂图作战信息和大数据平台实施动态管理,各级扶贫业务相关部门需及时录入、更新、维护与本部门相关的扶贫业务数据,确保挂图作战信息和平台数据全面、真实、精准。严格责任追究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格问责,确保平台建设顺利推进、平台建成后高效运行。(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强化人才支撑。‎ 围绕将xx扶贫信息中心打造成脱贫攻坚大数据信息枢纽,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县、乡、村三级扶贫信息员队伍。县、乡二级均需落实信息管理责任人及专职信息员,每村必须有会进行信息系统操作、会进行系统动态管理的信息员。加强信息员队伍培训,提高信息员队伍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检查验收 ‎(一)制定检查验收实施方案。‎ 根据xx市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项目检查验收的标准,制定《xx县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项目检查验收实施方案》。‎ ‎(二)加强项目应用效果检查。‎ 平台使用后,县扶贫办按期对平台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以及动态管理、动态更新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认真查处迟报、错报、漏报等现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视情节追究相关单位、工作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