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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9-27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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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竞赛奖励实施细则一、评选对象凡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生高水平运动员代表学校参加正式对外校际比赛,按照下列有关规定执行。二、比赛层次级别的界定1.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下属各单项协会主办的体育比赛;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体育局联合主办的体育比赛;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下属各单项协会及中国高等农业院校体育理事会和华北区高等农业院校体育理事会主办的各运动项目的体育竞赛。2.上述各层次组别比赛的界定以主办单位下发的竞赛规程为依据。三、体育竞赛奖励额度、奖项设置种类与评选办法1.体育竞赛各类奖项累计上限额度为5000元。2.体育竞赛奖励设名次奖、积分奖、运动技术等级奖和破纪录奖。3.体育竞赛奖励评选办法为按照在学年度内代表学校参加全国或北京市大学生各级别层次体育比赛做出贡献的大小进行评定。竞赛成绩的核实,以比赛后主办单位下发的成绩册或比赛成绩证书为准。四、体育竞赛奖励标准1.名次奖对球类集体项目实行名次奖励,按照每个学度内代表学校参加比赛所取得的正式比赛成绩予以确定。名次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鼓励奖。其中:特等奖3000元、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鼓励奖200元5\n上述球类集体项目中,竞赛规程规定报名人数在12人(含12人)以上的球类项目,按实际报名人数的80%申报评选;12人以下按75%申报评选。由球队教练按照参赛主力、非主力运动员做出贡献大小,决定评选金额。A.一类层次比赛:(1)全国大学生联赛(高水平体育试点院校组)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名次1-34-67-8(2)全国大学生联赛分区赛(高水平体育试点院校组)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名次12-34-67-8B.二类层次比赛北京市大学生联赛(高水平体育试点院校组)、全国大学生联赛(混合组)等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名次1-23-45-67-82.积分奖对田径项目实行积分奖。按照每个学度内代表学校参加各类层次比赛取得名次的对照积分累计计算,予以奖励。A.一类层次比赛: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高水平体育试点院校组)、世界大学生运动会选拔赛5\n名次1-34-67-8对照积分642注:每分奖励500元B.二类层次比赛北京市高校田径运动会(高水平体育试点院校组)、全国农业系统高校大学生田径运动会(高水平体育试点院校组)、全国大学生运动会选拔赛名次1-234-67-8对照积分1052.51注:每分奖励200元C.三类层次比赛北京市“高校杯”田径赛、华北区农业系统高校大学生田径运动会名次12-34-67-8对照积分10521注:每分奖励100元3.运动技术等级奖田径项目高水平运动员大学本科期间内,只奖励各小项达到一级(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标准时最高获奖次数一次。(1)如在入大学前为国家二级运动员,但在本科学习期间内,通过刻苦训练成绩分别达到各小项国家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时奖励500元;达到健将者奖励1000元;达到国际健将者奖励2000元。5\n(2)如在入大学前主项为国家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或以上),但在本科学习期间内,通过刻苦训练,副项也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或以上)时按上述奖励办法执行。球类集体项目高水平运动员在本科学习期间内被审批为上述运动技术等级者参照田径项目达到运动技术等级奖励标准执行。4.破纪录奖每学年度内,凡在校级或在上述级别正式田径比赛中,打破学校最高田径纪录者,奖励300元;凡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田径比赛、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全国农业系统高校田径运动会及华北区农业系统高校田径运动会上打破上述比赛纪录者分别按名次等级奖最高限额的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予以奖励。但对于打破上述各类竞赛的最高田径纪录标准如低于校田径最高纪录标准时,均不予以计算。破纪录奖中同一名运动员在同一项目中不论打破几次各级别纪录,只累计奖励各级别,所创造的最高奖励级别纪录一次。同一名运动员分别打破不同项目级别的纪录,可分别累计所创造的最高奖励级别纪录的一次。五、评选程序1.体育竞赛奖励的评选工作由学生工作部牵头,各学院配合,体育与艺术教学具体负责审查申报材料并协助学工部组织评选。2.凡具备参评资格的学生自愿申请,填写《体育竞赛奖励申请表》,到所在学院分团委进行相关是否存在违纪情况资格审查。审核无异议后,参评者须将《体育竞赛奖励申请表》加盖学院公章并同时须附比赛成绩证书或成绩证明的原件,报体育与艺术教学部,统一进行竞赛成绩资审。5\n3.体育与艺术教学部根据参评人员本学年度内专项运动训练课程、体育竞赛课程成绩和取得竞赛成绩的审查结果,填写《体育竞赛奖励评选结果汇总表》以纸质文件(加盖公章)及电子表格形式报送学生工作部。4.评选结果由学工部进行公示与发放。六、评选要求1.体育竞赛奖励的评选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严格各种类型的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奖励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3.凡因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及专项运动训练课程、体育竞赛课程不及格者,取消评选体育竞赛奖励资格。学生工作部、体育与艺术教学部2015年10月26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