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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9-27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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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全港運動會」乒乓球比賽體育委員會主辦社區體育事務委員會統籌十八區區議會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香港乒乓總會協辦【章程】一.比賽日期、時間及地點:(1)個人項目比賽日期比賽時間比賽地點2009年5月1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晚上10時30分源禾路體育館2009年5月17日(星期日)(2)隊際項目場次地域比賽日期比賽時間比賽地點2009年5月2日上午9時至晚上10時30分(星期六)士美非路港島區2009年5月12日體育館晚上7時至晚上10時30分(星期二)2009年5月4日(星期一)2009年5月11日九龍區晚上7時至晚上10時30分順利邨體育館(星期一)分組2009年5月13日初賽(星期三)2009年5月10日新界東區上午9時至晚上10時30分源禾路體育館(星期日)2009年5月5日(星期二)2009年5月7日新界西區晚上7時至晚上10時30分蕙荃體育館(星期四)2009年5月14日(星期四)八強賽2009年5月24日至-上午9時至晚上10時30分源禾路體育館(星期日)決賽第1頁,共9頁\n二.參賽單位:以全港十八區區議會為參賽單位,十八區包括:離島區、屯門區、元朗區、荃灣區、葵青區、北區、大埔區、沙田區、西貢區、南區、中西區、灣仔區、東區、深水埗區、油尖旺區、九龍城區、黃大仙區、觀塘區。三.比賽項目:(1)個人項目–(a)男子單打(b)女子單打(c)男子雙打(d)女子雙打(e)男、女子混合雙打(2)隊際項目–男女混合隊際賽,包括2場男子單打、1場女子單打、1場男子雙打及1場混合雙打。四.參賽資格:(1)參賽者年齡不限,但必須持有有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持有有效的「香港居民身份證」並在港居住滿3年。(香港居民身份證持有人須提供初次到港日期記錄,如單程證、護照等,到港日期必須在2006年5月9日或以前,以證明居港滿3年或以上)。(2)凡於2006至2009年期間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亞洲運動會、東亞運動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運動會、世界錦標賽(不包括世界青年錦標賽)或亞洲錦標賽(不包括亞洲青年錦標賽)的乒乓球比賽運動員,一律不得參加。(3)參賽者須透過地區公開選拔,由所代表的分區區議會提名報名參賽。每位參賽者只可代表一個分區參賽。(4)參賽者必須在所代表的分區居住,並須向分區負責人提供住址證明。(a)「本區居住人士」是指在有關分區的區域範圍居住的人士,而該分區的區域範圍是根據區議會選舉選區分界圖而界定。如欲查閱有關分區的區域範圍,請瀏覽選舉管理委員會網頁:http://www.eac.gov.hk/ch/distco/2007dc_map.htm。(b)「住址證明」是指顯示參賽者姓名的有效證明文件的正本,例如:(i)在最近三個月內由公用/商業機構和銀行發出的單據(例如:差餉通知書、電費單、水費單、銀行月結單或電話繳費單等)﹔或(ii)2008/2009年度附有住址證明的學生手冊(如未能提供學生手冊,可以上述第(i)項印有家長姓名的文件加上出生證明文件為證)﹔或(iii)由民政事務總署所發出之住址宣誓聲明﹔或(iv)銀行按揭供款單、租約或住戶證。(c)如有需要,大會可要求參賽者所屬的分區於兩個工作天內提供有效的「住址證明」文件,以證明參賽者在所屬分區居住。未能提供者,將以不符合參賽資格處理。(d)學生宿舍不可視作居住地址。(5)參賽者必須符合上述參賽資格,如發現有參賽者資格不符或重複代表多於一個分區,大會有權取消該名參賽者的參賽資格。如已作賽,則有關參賽者和其所屬的參賽隊伍的比賽成績亦會作廢。第2頁,共9頁\n五.報名方法及須知:(1)各分區負責人須根據上文第(3)段的規定核實各參賽者的資格,並於2009年2月9日或以前把填妥的「報名表格」交回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大型活動組(地址:新界沙田排頭街1至3號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總部2樓,傳真號碼:26340786),以便大會跟進及編排賽事。(2)每分區可填報領隊1名和教練2名,領隊和教練必須年滿18歲,每名領隊/教練只可代表一個分區。(3)在個人項目,每分區在每項目最多可填報2人/2隊。(4)在隊際項目,每分區最多可填報1隊,每隊7至12人(包括5至8名男隊員和2至4名女隊員)。(5)每位運動員最多可填報「隊際賽」及1項「個人項目」。(6)有關本賽事的章程、賽程、對賽抽籤結果、比賽成績和其他賽事資料等,均會透過賽會網頁公布。網址為www.lcsd.gov.hk/specials/hkg。(7)參賽者之個人保險須自行負責。六.賽制:(1)所有賽事採每局11分制。(2)個人項目:(a)賽事採單淘汰制,初賽採五局三勝制,準決賽及決賽則採七局四勝制。(b)另設排名附加賽讓八強賽事的負方爭奪第五至第八名的名次,排名附加賽採五局三勝制。(c)每個個人項目每區2人/2隊分上下線參賽。(3)隊際項目:(a)每場賽事的比賽項目次序為:第一項–男子單打;第二項–女子單打;第三項–男子雙打;第四項–混合雙打;第五項–男子單打。(b)初賽按地域分4組-以5隊或4隊為1組-即港島(南區、中西區、灣仔區、東區)、九龍(深水埗區、油尖旺區、九龍城區、黃大仙區、觀塘區)、新界東(北區、大埔區、沙田區、西貢區)及新界西(離島區、元朗區、屯門區、荃灣區、葵青區)採小組單循環制。每組首名及次名出線進入八強賽事,並會重新進行對賽抽籤;八強賽至決賽採單淘汰制。(c)大會有權安排多項比賽同時作賽。(d)每場比賽每名參賽者只可參加1項比賽。(e)初賽比賽採五局三勝制,準決賽及決賽則採七局四勝制。(f)每場賽事以勝過3項比賽為勝。分組初賽的每場賽事必須完成5項比賽。(g)另設排名附加賽讓八強賽事的負方爭奪第五至第八名的名次,排名附加賽採淘汰制。七.賽規:(1)參賽者必須在大會編定的報到時間攜同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例如: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香港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或學生手冊)到「報到處」報到(參加隊際賽的球隊須一併攜同已填妥有關賽事的「出場表」報到),以便大會工作人員核對其身分,如球員無法出示證件或被發現身分不符,一律不准出賽。第3頁,共9頁\n(2)每場賽事於裁判召集球員出場5分鐘後,仍未能出場作賽者或隊際比賽的球員仍未全部到場者,會視作自動棄權論。(3)在隊際賽中,各球隊必須按照「出場表」依次序派員出席各項比賽,否則將會被取消參賽資格。(4)參賽者/球隊若在賽事中棄權或被視作自動棄權,將會被取消餘下賽事的參賽資格。(5)本比賽採用由賽會供應之乒乓球(橙色、直徑40毫米)進行比賽。(6)參賽者必須自備球拍,球拍須一面為紅色,另一面為黑色,膠皮亦須經國際乒乓球聯合會現行批准使用的規格;膠皮表可在國際乒乓球聯合會之網頁查閱:http://www.ittf.com/ittf_equipment/Racket_coverings.asp(7)參賽者禁止使用有毒及易揮發的膠水。(8)參賽者必須穿上合規格的運動服裝出席比賽,當中包括短袖球衣和長度不過膝的短褲(顏色不得為橙色或類似顏色)、短襪和不脫色膠底運動鞋。雙打及隊際賽的隊員必須穿着劃一的上衣。(9)參賽者必須遵守體育館和大會的各項規則及公布,如參賽者違反規則或有不良行為而影響賽事,大會有權取消該參賽者和其所屬的參賽隊伍的比賽資格,而所得成績亦會作廢。(10)如參賽隊伍對賽果有任何異議,該隊領隊/負責人可於該場賽事成績宣佈後30分鐘內,以口頭方式向當值經理提出查詢;當值經理將轉交當日大會總裁判跟進。(11)如投訴人對當值經理/大會總裁判的裁決不滿意,可由團長或副團長於有關賽事完成後兩個工作天內,以書面形式向第二屆港運會秘書處提出上訴;秘書處將在接獲投訴後兩個工作天內向投訴人發出認收通知,並與有關體育總會/單位跟進,跟進結果為大會的最後裁決。除特殊情況外,秘書處一般在接獲投訴後十個工作天內以書面形式回覆投訴人有關跟進結果。(12)上訴期間,所有賽事將按大會已宣佈的賽期舉行。如投訴屬實,有關參賽者和其所屬的參賽隊伍的比賽成績將會作廢,並且不會獲得任何分數;大會不會為已經完成的比賽安排重賽。(13)除本章程明文規定外,其他賽規均依照國際乒乓球聯合會現行的球例辦理。如欲查閱有關球例,請瀏覽國際乒乓球聯合會的網頁:http://www.ittf.com/ITTF_Hand_Book/Hand_book_html.html八.領隊會議及對賽抽籤:大會定於2009年4月7日(星期二)晚上7時,在新界沙田排頭街1至3號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總部1樓視聽室召開領隊會議和進行對賽抽籤(所有賽事的對賽抽籤均不設種籽球隊),各分區均須派代表出席。沒有代表出席的分區將由大會工作人員代為抽籤,而有關分區須完全接受該抽籤結果,不得異議。九.獎勵及計分方法:(1)各個競賽項目均設冠、亞及季軍獎項。(2)另設乒乓球比賽的「全場總冠、亞及季軍」獎項,頒予在乒乓球比賽中累積得分最高的首三個分區,計分方法如下:各個競賽項目的首8名優勝者可按其名次獲得10分、8分、7分、6分、5分、4分、3分和2分;即第一名得10分、第二名得8分……第八名得2分。以上優勝者必須參與該項目所有名次賽,方可獲得分數,否則不會獲第4頁,共9頁\n得分數。第八名以後其餘曾參與該項目所有賽事的參賽代表得1分。隊際項目將獲得雙倍分數;即第一名得20分,第二名得16分,如此類推。如參賽代表/隊伍因行為不檢而被大會取消資格,將不獲任何分數。累積最高分的三個分區,可獲乒乓球比賽的總冠、亞及季軍。(3)「第二屆全港運動會總冠軍」獎項會頒予在「第二屆全港運動會」的乒乓球、羽毛球、籃球、田徑、網球及游泳比賽中累積得分最高的分區,計分方法如下:個別體育比賽的第一名(如乒乓球比賽的「全場總冠軍」)得10分、第二名得8分、第三名得7分、第四名得6分、第五名得5分、第六名得4分、第七名得3分、第八名得2分,第八名以後其餘曾參與該體育比賽的分區得1分。在全部6項體育比賽中累積得分最高的分區將可獲得「第二屆全港運動會總冠軍」獎項。(4)各項比賽的累積分數,若出現同分則以取得冠軍次數較多者為勝;若仍然出現相同的情況,則以取得亞軍次數較多者為勝;如此類推,直至分出名次為止。若全部成績相同,有關分區則獲得同等名次,並一同獲得相同的獎項。(5)「第二屆全港運動會最積極參與社區」獎項將按實際參賽人數計算(每名已報名的運動員,必須曾在港運會的比賽項目中報到,才計算為實際參賽人數),頒予派出最多運動員參加六項體育比賽的地區。十.裁判:由大會邀請香港乒乓總會派員擔任裁判工作。十一.改期:(1)如在比賽當日首場賽事開始前兩小時,天文台已發出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則當日賽事全部取消。大會將另作安排,詳情另行通知。(2)若受特殊情況影響,大會有權更改比賽日期或另作安排,並通知各參賽者。倘在比賽中途發生特殊事故,比賽是否繼續舉行得由現場的裁判或大會全權決定,參賽者不得異議。(3)大會不接受參賽者提出的改期申請。十二.附則:大會保留日後修改本章程的權利。十三.查詢電話:26017671第5頁,共9頁\n「第二屆全港運動會」乒乓球比賽體育委員會主辦社區體育事務委員會統籌十八區區議會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香港乒乓總會協辦【報名表】所代表的分區:區※領隊姓名(中文):※(1)教練姓名(中文):※(2)教練姓名(中文):聯絡電話號碼(日):聯絡電話號碼(日):聯絡電話號碼(日):聯絡電話號碼(夜):聯絡電話號碼(夜):聯絡電話號碼(夜):手提電話號碼:手提電話號碼:手提電話號碼:傳真號碼:傳真號碼:傳真號碼:△電郵地址:△電郵地址:△電郵地址:※領隊和教練必須年滿十八歲。△大會日後將透過電子郵件傳送有關活動的資料給各分區的領隊和教練。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號碼/個人編參賽者姓名香港居民身份證號碼出生年份項目號中文英文(請提供英文字母及首四個號碼例如:A1234)男子1單打2女子1單打2男子1雙打(1隊)2男子1雙打(2隊)2女子1雙打(1隊)2女子1雙打(2隊)2混合1男雙打(1隊)2女混合1男雙打(2隊)2女領隊簽署:日一一期:區議會印鑑第6頁,共9頁\n「第二屆全港運動會」乒乓球比賽體育委員會主辦社區體育事務委員會統籌十八區區議會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香港乒乓總會協辦【報名表】所代表的分區:區香港永久性居民參賽者姓名隊身份證號碼/香港居民身份證號碼際編號出生年份(請提供項中文英文英文字母及目首四個號碼例如:A1234)1.2.3.男男運4.、動5.女員子6.混合7.團體8.賽1.女運2.動3.員4.備註:1.在個人項目,每分區在每項單打項目最多可填報2人,每分區在每項雙打項目最多可填報2隊(每隊2人)。2.在隊際項目,每分區最多可填報1隊,每隊7至12人(包括5至8名男隊員和2至4名女隊員)。3.每位運動員最多可填報「隊際賽」及1項「個人項目」。4.你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只作報名、統計、日後聯絡及宣傳本活動之用。除獲大會授權職員外,其他人士不得查閱你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你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會在比賽結束後四個月內銷毀。5.如欲更正或查閱你在本表格上填寫的個人資料,請致電26017671與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大型活動組職員聯絡。6.你必須在本表格內提供所需的個人資料。如你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不足,申請恕不受理。7.有關本賽事的章程、賽程、對賽抽籤結果、比賽成績和其他賽事資料等,均會透過大會網頁公布。領隊聲明:(1)上述填報的所有參賽者資料均全部屬實。區議會印鑑(2)上述填報所有十八歲以下的參賽者均已獲其家長/監護人或經其家長/監護人授權者同意才參加上述活動。(3)上述填報的所有參賽者均為上述所代表的分區的「本區居住人士」。(4)上述填報的所有參賽者在2006至2009年期間均沒有獲選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亞洲運動會、東亞運動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運動會、世界錦標賽(不包括世界青年錦標賽)或亞洲錦標賽(不領隊簽署:包括亞洲青年錦標賽)的乒乓球比賽。日一一期:第7頁,共9頁\n「第二屆全港運動會」乒乓球比賽體育委員會主辦社區體育事務委員會統籌十八區區議會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香港乒乓總會協辦<參加者聲明>(年滿十八歲的參賽者適用)參加組別:(請在適當方格內加上「V」號)□男子運動員□女子運動員所代表的分區:區所有年滿十八歲的參賽者必須簽署本聲明,連同團體報名表一併遞交。年滿十八歲的參賽者聲明本人聲明:1.本人的健康和體能良好,適宜參加上述比賽。如因本人的疏忽或健康或體能欠佳而引致本人於參加這項比賽時傷亡,主辦機構則無須負責。2.本人已閱讀比賽章程並同意遵守其訂明的規則及規例。本人明白不可代表多於一區參加第二屆全港運動會,否則本人會被取消參賽資格,而本人和所屬的參賽隊伍的比賽成績亦會作廢。如因本人疏忽或漏報申請表格的資料而導致任何損失,主辦機構無須負責。3.本人知道任何虛假聲明會導致此報名資格失效。本人已細閱和明白以上聲明,並在下方簽署作實:編號參賽者姓名參賽者簽署日期1.2.3.4.5.6.7.8.9.10.11.12.13.14.15.16.第8頁,共9頁\n「第二屆全港運動會」乒乓球比賽體育委員會主辦社區體育事務委員會統籌十八區區議會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香港乒乓總會協辦<參加者聲明>(未滿十八歲的參賽者適用)所有未滿十八歲的參賽者必須由家長或年滿十八歲的監護人簽署本聲明,連同團體報名表一併遞交。參加組別:(請在適當方格內加上「V」號)□男子組□女子組所代表的分區:區未滿十八歲的參賽者聲明:本人聲明:1.參賽者的健康和體能良好,適宜參加上述比賽。如因參賽者的疏忽或健康或體能欠佳而引致他/她於參加這項比賽時傷亡,主辦機構則無須負責。2.參賽者已閱讀比賽章程並同意遵守其訂明的規則及規例。參賽者明白不可代表多於一區參加第二屆全港運動會,否則會被取消參賽資格,而參賽者和所屬的參賽隊伍的比賽成績亦會作廢。如因參賽者疏忽或漏報申請表格的資料而導致任何損失,主辦機構無須負責。3.本人知道本人作為家長或合法監護人,若有任何虛假聲明會導致此報名資格失效。參賽者姓名:簽署:日期:家長或監護人姓名:簽署:日期:本人聲明:1.參賽者的健康和體能良好,適宜參加上述比賽。如因參賽者的疏忽或健康或體能欠佳而引致他/她於參加這項比賽時傷亡,主辦機構則無須負責。2.參賽者已閱讀比賽章程並同意遵守其訂明的規則及規例。參賽者明白不可代表多於一區參加第二屆全港運動會,否則會被取消參賽資格,而參賽者和所屬的參賽隊伍的比賽成績亦會作廢。如因參賽者疏忽或漏報申請表格的資料而導致任何損失,主辦機構無須負責。3.本人知道本人作為家長或合法監護人,若有任何虛假聲明會導致此報名資格失效。參賽者姓名:簽署:日期:家長或監護人姓名:簽署:日期:本人聲明:1.參賽者的健康和體能良好,適宜參加上述比賽。如因參賽者的疏忽或健康或體能欠佳而引致他/她於參加這項比賽時傷亡,主辦機構則無須負責。2.參賽者已閱讀比賽章程並同意遵守其訂明的規則及規例。參賽者明白不可代表多於一區參加第二屆全港運動會,否則會被取消參賽資格,而參賽者和所屬的參賽隊伍的比賽成績亦會作廢。如因參賽者疏忽或漏報申請表格的資料而導致任何損失,主辦機構無須負責。3.本人知道本人作為家長或合法監護人,若有任何虛假聲明會導致此報名資格失效。參賽者姓名:簽署:日期:家長或監護人姓名:簽署:日期:(如有需要可自行影印本表格)第9頁,共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