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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9-27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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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一、主办单位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二、承办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三、协办单位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四.运动会日期、地点2012年9月8日至18日在天津市举行。五、参加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六、比赛分组及设项(一)分组:甲组、乙组(二)项目:1.甲组(12项):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健美操、武术、定向越野、毽球、跆拳道、桥牌。2.乙组(3项):田径、游泳、武术。(三)经第一次报名后,如报名不足3人(队)的项目,则取消该项目或小项的设置。七、竞赛项目\n(九)定向越野(共10项):1.个人赛:男子:短距离、中距离、积分赛女子:短距离、中距离、积分赛2.团队赛:男子团队赛、女子团队赛3.接力赛:男子接力赛、女子接力赛八、各项目比赛日期(另行通知)九、运动员参赛条件(一)基本条件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的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凡属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的学生均不得报名。2.思想进步,文化课考试合格,遵守运动员守则,并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赛。3.年龄为18-28周岁(即1984年8月31日至1994年9月1日期间出生者),入大学(专科或本科)时年龄不超过22周岁。4.在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正式注册,并取得《中国大学生运动员注册卡》者。5.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参赛运动员不受上述第1和第4条款限制。(二)参加甲组比赛的运动员条件-2-\n1.入大学前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毕业生。2.凡曾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俱乐部、行业体协、企业参加过由国家体育总局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拳击跆拳道、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协会)所主办的下列全国性比赛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甲组比赛。(1)田径:全国田径锦标赛(包括室内赛、越野赛和竞走赛)、全国田径分站赛、冠军赛、大奖赛、总决赛。(2)游泳:全国游泳锦标赛、全国游泳冠军赛、全国春季游泳达标赛、全国冬季游泳锦标赛、全国青年游泳锦标赛。(3)篮球:“全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全国男子篮球联赛、全国女子篮球甲级联赛、全国女子篮球乙级联赛、全国女子篮球俱乐部联赛。(通过参加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与中国篮球协会联合主办的大学生选秀营,并被俱乐部选中以大学生身份参加全国男子篮球联赛的学生不受此限)。(4)排球:全国排球锦标赛、全国排球大奖赛、全国排球联赛(中国排球联赛)、全国沙滩排球锦标赛、全国沙滩排球冠军赛、全国沙滩排球巡回赛。(5)男子足球:中国足球超级联赛、全国足球甲级联赛、全国足球乙级联赛、中国足协杯比赛。(6)乒乓球: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中国乒乓球甲A联赛、参加其他国家和地区职业俱乐部所组织的职业比赛。(7)武术:全国武术套路锦标赛、全国武术套路冠军赛、全国武术太极拳锦标赛、全国武术对练精英赛。(8)跆拳道:全国跆拳道锦标赛、全国跆拳道冠军赛、全国跆拳道-3-\n精英赛。(9)全国桥牌俱乐部联赛。凡以学校名义参加上述比赛的运动员不受以上规定的限制。(三)参加乙组比赛的运动员条件凡符合运动员基本参赛条件者,均可参加乙组比赛。十二、竞赛办法各项目比赛均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和补充规定。部分项目竞赛办法如下:(六)定向越野:1.比赛地图执行IOF《ISOM2000》和《ISSOM2007》标准。2.运动员出发顺序:(1)个人赛:由计算机随机抽签按等间距编排,间隔时间出发。(2)接力赛:以队为单位(分男、女子队,每队3人),同组别第一棒集体出发。(3)团队赛:以队为单位(分男、女子队,每队4人),由计算机随机抽签按等间距编排,间隔时间出发。3.团队赛比赛方法:以队为单位集体出发,每队所有运动员都必须按规定顺序在必打点打卡,并且自主分工完成路线所规定的所有自由点,(打点顺序不受限制,但每人至少要完成一个自由点),以最后通过终点的队员用时计算团队成绩。十三、计分、录取名次和奖励(一)代表团团体总分计分及奖励-4-\n1.代表团团体总分奖:代表团团体总分为本代表团运动员在参加甲、乙组所有比赛项目中所获得分的总和,其中田径、游泳、武术、跆拳道、定向越野项目的团体总分名次,均不计入省(区、市)代表团总分。对获得团体总分前10名的代表团分别颁发奖杯。2.代表团甲、乙组团体总分奖:代表团甲、乙组团体总分分别为本代表团运动员在参加甲、乙组所有比赛中所获得分的总和。对获得代表团甲、乙组团体总分前10名的代表团分别颁发奖杯。(二)体育道德风尚奖大会组委会评选并奖励“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团”、“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员)”、“体育道德风尚奖裁判员”(具体办法另发)。(三)各竞赛项目录取名次及奖励篮球、排球、足球预赛只排定名次,作为确定参加决赛阶段的比赛资格,不予奖励。各比赛项目决赛的录取名次、奖励详见各单项竞赛规程。各组别、各项目均按成绩分别录取、奖励前8名。不足8人(队)参加的比赛项目,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全部录取。对获得各组别、各项目前3名的运动员(队)颁发奖牌;对获得前8名的运动员(队)颁发成绩证书。2.对获得各组别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团体、健美操团体、定向越野团体、毽球团体赛、桥牌团体赛前8名的队伍,分别颁发奖杯。3.定向越野、跆拳道比赛,按各单位运动员在各相应组别各项目比赛得分总和,分别录取、奖励获得团体(男、女)总分前8名的代表队,并颁发奖杯。(6)定向越野:-5-\n获得各组别个人赛各项目前8名者,分别按9、7、6、5、4、3、2、1分计分。获得各组别接力赛、团队赛前8名的队,分别按18、14、12、10、8、6、4、2分计分。对承办城市采取单独记取名次和积分的方法。即在同组、同项目比赛中,承办城市运动员超过其他省(区、市)运动员成绩时,只记取相应名次。5.对获得团体总分前20名的学校,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大学生运动会校长杯”。十四、参赛办法(一)代表团团部工作人员数量规定: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大学生体育代表团团部均由15人组成。其中,名誉团长1人、团长1人、副团长3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人、联络员1人、工作人员(含医务人员)4人、记者2人。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合计不足50人的代表团,团部人员不得超过10人。(二)各项目代表队参赛人数规定:每单位、每项目、每组别仅限报1支代表队。田径、游泳如报名不足3队(人)的项目,则取消该项目比赛(提前通知报名单位,可更改报名项目)。7.定向越野(1)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男、女运动员各5人。(2)运动员可报名参加个人赛、接力赛和团队赛。接力赛每队由3人组成。团队赛每队由4人组成。11.每名运动员只能报名参加一个大项目中的一个组别的比赛,不得跨-6-\n组别、跨项目报名。十六、资格审查(一)为了端正赛风,体现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的育人宗旨,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要按照本《竞赛规则总则》的规定,对本单位报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资格进行认真的审查,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二)由教育部体卫艺司、监察局、高校学生司、体协联合秘书处联合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大学生运动会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该机构是大学生运动会比赛期间对违纪行为处罚的最高权力机构,全权领导、负责执行对参赛运动队(员)资格审查和纪律监督以及对违纪运动队(员)的处理等工作。(三)未按规定报名、注册的运动员将不允许参加比赛。(四)关于对运动队(员)资格问题的申诉:凡因对本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参赛运动队(员)的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须向“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书》(“三大球”预赛阶段中,申诉书须经参赛运动队领队签字,大运会期间,须经代表团秘书长签字),经“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受理,须交纳申诉费人民币2000元,作为调查取证经费。如胜诉则退还申诉费,败诉则不予退还申诉费。(五)对违反运动员资格规定和违反比赛纪律的运动队(员)及其所在单位的处罚,按照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下发的《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执行。十七、技术、仲裁、裁判人员的选派-7-\n(一)技术代表、技术官员、仲裁委员会主任及委员,均由主办单位选派。(二)总裁判长、裁判长及主要裁判员的选派:1.田径、游泳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各竞赛部门部分主裁判、裁判员、竞走裁判员、主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2.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毽球、健美操、武术、定向越野、毽球、跆拳道、桥牌项目主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十八、经费(一)各代表团(队)报到时,每人每天须向大会交纳食宿费人民币90元,不足部分由大会负责。(二)主办单位所选派的技术代表、官员,仲裁委员会主任、委员,裁判长(员)及大会工作人员的差旅费均由大会负责。十九、其他规定(一)关于办理保险规定:凡参加本届大学生运动会各项目比赛的运动员、教练员、随团(队)官员及工作人员,都必须由参赛单位在其当地保险公司办理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各单位报到时,须向组委会交验保险单据,否则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二)关于交纳抵押保证金规定:为加强对各代表团(队)的管理,保证大学生运动会各项工作的顺利-8-\n进行,各代表团在比赛期间须交纳“抵押保证金”,具体办法如下:1.各代表团团部报到时,须一次性向大会组委会交纳代表团“抵押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2.代表团交纳的抵押保证金,用于对代表团所属人员在比赛期间违反赛会纪律,以及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等问题的经济赔偿和处罚。3.对在大运会期间未发生违纪行为的代表团,将如数退还“抵押保证金”。(三)运动会比赛期间,组委会将对参赛运动员进行使用兴奋剂检查,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国际组织有关规定,按照必须和必要的原则进行运动员性别检查。(四)各代表团自备3米×2米团旗两面,颜色不限。(五)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二十、本规程解释权属教育部。-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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