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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9-27 发布

关于广西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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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广西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述评[论文关键词]广西;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四清”  [论文摘要]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是新中国成立后重要的运动之一,它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留下了很深的烙印。文章对广西的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历程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述评。1962年9月召开的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对国内阶级斗争的形势作了错误的估计和判断,认为在由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整个历史时期都存在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之间的斗争;提出对这个问题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会后,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国城乡普遍开展一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社教”)。广西农村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于1963年开始发动,以“四清”(清理账目、清理仓库、清理财物、清理工分)为主要内容。1965年1月,《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颁布后,运动内容改变为“清政治、清思想、清组织、清经济”。到1966年秋因“文化大革命”\n的爆发,广西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自行结束。长达数年的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是建国后重要的政治运动之一,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留下了很深的烙印。  一、农村“社教”运动的试点工作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召开后,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于1963年5月3日召开二届二次全体会议。会议重点讨论了广西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问题;会议要求在贫下中农中扎根串连,重新组织阶级队伍,揭开农村阶级斗争的盖子。会后,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成立了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领导小组,在全自治区45个县、161个公社开始“社教”试点,派出工作队员3489人,大批机关干部和知识分子到农村参加“社教”工作。12月19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发出《关于分期分批抽调干部参加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规定》,要求从各级领导到全体干部,原则上都要分期分批参加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每人要参加一期;没有经过革命斗争锻炼的干部,可以多参加一两期。1963年初至翌年5月,广西分期分批在农村社队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这次运动以贯彻落实《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为中心内容,向广大农民群众进行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教育,批判“资本主义”倾向,重点是批判“包产到户”\n和分田单干的思想;同时解决社队干部在经济上、作风上存在的问题。据1964年2月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社教办公室的统计,当时全区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进展情况是:已经结束试点的有33个县,141个公社;正在铺开第一批的有26个县,402个公社;正在进行试点的有25个县,49个公社。试点和第一批铺开共592个公社,占全区9776个公社的5.9%。1963年5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简称“前十条”),9月,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制定了《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简称“后十条”,当时也把前后两个十条合称“双十条,’)。1964年5,6月间,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根据“双十条”的精神,对前一段“社教”运动进行了总结,认为这次运动在提高干部和群众的觉悟,扭转“单干风”,打击“歪风邪气”,巩固集体经济,推动生产方面,是有成绩的。但是,运动搞得不彻底,主要原因是对农村阶级斗争的严重情况估计不足,没有把阶级斗争作为解决农村间题的中心环节来抓,没有把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当做一个大革命来搞,从而出现了两个缺陷:一是由于对干部的问题解决不好,使许多敌情揭露不彻底;二是由于没有组成坚强的贫下中农阶级队伍作依靠,使得对敌人的打击不彻底。根据这个错误的估计,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决定,立即动手重新大搞一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为了有所区别,将1963年进行的“社教”称为“初步社教”,1964年以后按“双十条”的要求进行的\n“社教”称为“系统社教”(也称“系统四清”)。为了把“系统社教”搞深搞透搞彻底,达到“高标准”要求,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做了一系列准备工作:一是要求中共广西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特别是地委、县委,要划出一段时间,认真学习中共中央的文件,提高认识,主要是从“当前中国社会出现了严重的尖锐的阶级斗争情况”这个对农村阶级斗争的基本估计,去认识进行“社教”的紧迫性,下决心把运动搞好。二是组织“社教”工作队,其人数要达到进行“社教”的地方平均每个生产队有一个工作队员。“社教”工作队由两部分人组成,一部分由国家机关、人民团体、部队、企业、学校和人民公社的干部分批轮流参加;另一部分从农村贫下中农青年、复员军人、生产大队干部中挑选,由国家发给一定的生活补贴。工作队人村前经过一个月左右时间的培训。三是作出对“社教”运动的部署。先在小范围进行试点,取得经验,然后分四批或五批铺开,每批大体用一年时间,到1968年基本完成全自治区范围的“社教”运动。1964年7月,广西在武鸣、玉林、苍梧、兴安、融安、靖西6个县(每个地区1个县,每县4个区)以及南宁市郊区的920个公社进行系统“社教”\n的试点(当时广西实行的是两级所有的小公社制,公社的规模相当于后来的生产大队,每个区管辖约10个公社,区的规模相当于后来的公社)。全自治区共组织9万多人的工作队参加此项工作。  “社教”工作队进村后的工作大体分为六步进行,其工作内容是:第一步,组织阶级队伍。通过扎根串连,向贫下中农群众进行阶级教育和社会主义教育,划清敌我界限,划清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界限;成立生产队一级的贫下中农协会组织;做好登记阶级和建立阶级档案的工作。第二步,进行“四清”。在充分发动贫下中农的基础上,认真帮助干部兴无灭资,自我革命;教育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和建立干部参加集体劳动的制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干群关系;做好清查账目、工分、财物和清查仓库的工作,改善社队的财务管理,建立和健全财务制度。第三步,解决公私关系间题。公私关系包括个人与集体、集体与国家两个方面的关系。第四步,发动群众对敌人进行说理说法斗争,处理有破坏活动的“四类”分子和投机倒把分子、贪污盗窃分子,建立和健全对“四类”分子的监督、改造制度。第五步,组织建设。整党和整顿农村各项基层组织,以加强农村各种基层组织的领导核心。\n第六步,进一步揭生产斗争的盖子,总结生产中的经验教训,制订生产规划。按照上述六个步骤,全自治区在六个县开展了试点工作,广西的试点工作队人村后,按照组织贫下中农开展夺权斗争的要求,把干部撤在一边,沿用土地改革时期访贫问苦、扎根串连的办法去发动贫下中农,组织阶级队伍。有的用了一二十天才找到一个“根子”(指最先依靠其进行串连发动工作的贫下中农);再用二十天、一个月时间发动这个“根子”;然后再依靠这个“根子”去逐个串连发动其他贫下中农。这种神秘化的做法,引起了社队干部的极大反感,增加了干部和群众的对立情绪。在清经济中,虽然清出了一些被干部多吃多占的钱物和工分,使生产队的财务得到了一次清理和整顿,但清理工作有许多不够实事求是,甚至是捕风捉影的,造成一些干部在经济不清间题上的冤、假、错案。更严重的是,把干部在经济上、作风上的一些问题上升到“和平演变”的高度去看待,人为地制造阶级斗争。1964年底至1965年初,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总结了前段全国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情况,作出了新的部署。会后发出《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间题》(通称《二十三条》),将“四清”的内容由“清财务、清仓库、清工分、清账目”,改为“清政治、清经济、清思想、清组织”,并强调“\n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在此之后,“社教”运动不断加码,愈演愈烈。全自治区六个试点县经过几个月的发动工作,从1965年2月起纷纷掀起了组织全面“四清”运动的高潮。6月19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农村“四清”办公室向自治区党委所作的关于农村四清运动试点情况的报告中指出:据南宁地区、桂林地区、玉林地区、梧州地区、百色地区六个“四清”总团统计,加人贫下中农协会的人数达233000多人,占贫下中农成年人口的76.1%;运动中从中农划出一批下中农,使贫下中农户数一般达农村总户数的70%。清经济工作共清出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多吃多占和挪用的金额7065000多元,粮食4526000多斤。到6月,已退赔了3463000多元,占49%,平均每户20.9元;粮食2230000多斤,占49%,平均每户13.2斤。查出了一批漏划的地富分子,摘、戴了一批地富分子的帽子。同时,整顿了农村各层基层组织。据不完全统计,运动中落选的干部占30%左右,处分了一批干部;另外,还有一部分干部调整了工作职务。经过整党,被开除党籍、不准登记的党员约占10%左右。  二、面上“四清”\n1964年12月4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发出《关于搞好面上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争取明年农业大丰收的指示》(简称《指示》),提出搞好面上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是当前阶级斗争形势和生产上的需要;是广大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争取明年农业大丰收的政治思想准备的主要内容。自治区党委决定,除了在原定的六个县一个市搞好系统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之外,1964年冬至1965年春还要在面上普遍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面上“四清”的做法,是以县和区为单位分别召开三级干部会议,先由县和区的领导干部带头检查自己的“四不清”问题,然后由参加会议的干部和贫下中农代表进行“揭发”和批判,再由犯有“四不清”错误的干部进行检讨、交代,有经济问题的进行退赔。两个三级干部会一般用一个半月左右时间。1965年春节后,全自治区已有76个县及4市郊区进行面上“四清”,参加的各级干部和贫下中农代表53万多人。开展面上“四清”的目的是刹住干部的“四不清”歪风,故只清干部,不清群众,而干部中又主要是解决领导干部的问题。面上“四清”虽然对解决县、区两级干部在思想上、作风上、经济上的问题起到一定作用,但是,这个运动也是围绕“两条道路斗争”和防止“和平演变”这个主题去开展的,因而仍然造成阶级斗争扩大化的恶果。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1965年2月4日向中共中央中南局所作的报告中说,运动揭发了干部中大量的“四不清”\n问题,比较突出的是投机倒把、贪污盗窃、多吃多占、革命意志衰退、腐化堕落,有的甚至丧失无产阶级立场,包庇纵容坏人坏事,打击贫下中农。全自治区留在面上的382名县委常委委员中,据本人交待和群众揭发,腐化堕落的占25.1%;投机倒把、贪污盗窃的占12.6%;革命意志衰退的占13.3%。梧州、玉林、桂林三个地区的871名区委委员中,腐化堕落的占37%;投机倒把、贪污盗窃的占26.5%;革命意志衰退的占24.5%。据此,报告作出“这次运动是一场激烈的尖锐的反‘和平演变’的斗争”的错误结论。  三、农村“四清”运动的铺开1965年7月,广西的系统“四清”试点工作基本结束,开始向面上铺开。第一批铺开的县连同原来6个进行试点的县共为23个县(市、自治县),即南宁地区的武鸣、宁明、龙州县和凭祥市;柳州地区的融安、鹿寨、象州县和三江侗族自治县;桂林地区的兴安、临桂、灵川县;梧州地区的苍梧、贺县、昭平县;百色地区的靖西、田东县;玉林地区的玉林、北流、桂平县;河池地区(新成立)的宜山、河池县;钦州地区(重新从广东划过来)的钦州、上思县。按公社计算,铺开的面为全自治区公社总数的巧%左右。这次铺开“四清”的县,采取农村社队和县(市)机关、单位同时进行的办法,其目的是利于挖出幕前、幕后、下面、上面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四清”\n工作队的人数由原来的1.4万人增加到9万人。按照中共中央的规定,进行“四清”的县的党委和政府的各级组织交由工作团领导。全区“四清”运动以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的性质划分为两大段:第一大段主要是解决敌我矛盾,解决领导权问题。重点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及与当权派相勾结的四类分子。第二大段,主要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即解决集体经济所有制与残存的私有观念(包括旧观念形态)的矛盾。铺开“四清”的地方,仍沿用试点的做法,把清政治、清组织摆在了最重要的位置,更加片面地把干部经济上、作风上的一些问题上升到“两条道路斗争”的高度,着重去发现那些已经“和平演变”了的“新的资产阶级分子”及其幕后的支持者;着重去发现那些领导权已经不在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者手里的单位,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倾向比试点又进了一步。据南宁地区“四清”工作总团的统计,“四不清”干部已占干部总数的73%;全地区的县委常委委员中有“四不清”问题的达到了94%;全地区16个县的县委领导班子,已基本烂掉的2个,部分烂掉的2个;有个公社的37个生产队中,有12个队的领导班子已经变质。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深挖“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成了“四清”的一个主要目标。据自治区农村“\n四清”办公室1966年7月的统计,7个地区(缺桂林地区)在“四清”中共挖出“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10072人,占进行“四清”单位干部总数的3.3%;在已斗争当权派中已斗倒斗臭7664人,占斗争当权派的76.1%a。以上这些统计数字都是严重脱离实际的。搞阶级斗争扩大化特别是把斗争矛头指向共产党内的结果,使大批干部在政治上受到很大打击。1966年秋,“文化大革命”的动乱已波及县以下,到处出现了“造反派”揪斗“四清”工作队的状况。在这种情况下,工作队只好撤出,中止了为期三年多的农村社会主义教育(“四清”)运动。  四、农村“社教”运动的后果和教训\n在人民公社体制下的经济严重困难的几年间,一些干部贪污盗窃、损公肥私、多吃多占;一些社队干部对搞社会主义信心不足,对发展集体经济态度消极。面对这种形势,中共中央有必要采取措施消除干部中这些不利于经济恢复与发展的思想和作风。广西的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历时3年多,纠正了一些干部多吃多占、强迫命令的作风,打击了贪污盗窃分子,建立一些生产管理制度,对解决干部作风、生产的经营管理问题起了一定作用。参加社教运动的许多工作队员,与工农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既密切了党群关系,又为基层单位和群众办了不少好事、实事。如南宁市驻郊区工作队员帮助各村兴建的“四清井”有数百口,改变了当地许多农民长期饮用塘水、沟水的状况;驻街道工作队与居民共建“四清路”,把全市小街小巷全部铺上混凝土。广西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各级党委、政府和“四清”工作队没有放松对生产工作的领导,从工作团到工作队,都有专人抓生产,把增产还是减产作为搞好运动的六条标准之一。如1964年2月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曾发出《关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两个问题的通知》,要求在进行系统社教的地方,不管工作进展到哪一步,都要先抓落实当年的生产计划,处理好影响当前生产的突出问题。这对促进和发展工农业生产,农田基本建设及各项事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如龙州县在1965年8月到1966年上半年开展系统“四清”期间,全县农村基本建设投资8841万元,挖山塘水库181处;扩大灌溉面积1.5万亩;建集体牛栏765座、集体猪栏790座、集体仓库538座、晒场454处。但在运动中,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以阶级斗争为纲”混淆了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的性质。特别是到1964年下半年,运动性质和方法都有了重大改变,以经济为主的“四清”转变为以政治为主的“四清”\n。尤其是到1965年“二十三条”下达后,运动的重点为“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即把“四不清”的干部当作“党内走资派”来批斗;把大批干部当作“走资派”对象来揭发;一些贪污数额很少的干部也被“揭发”成罪犯;对许多小事或莫须有的事情无限地“上纲上线”,提到“阶级斗争的高度上去认识”,造成许多冤假错案。由于思想陷人“左”的迷雾,看到遍地是“蚂蚁”(指“四不清”干部)。据南宁地区社教总团的排队,“四不清”干部已占干部总数的73%;全地区各县(市)委常委中,有“四不清”问题的达94%;16个县的县委领导班子中,已基本烂掉和部分烂掉的各2个。其中所谓的“罪行”不少是只因挪用了几元钱。而有的只是因工作方法粗暴了点,就被打人“另册”,受到不当的斗争和批判。由于对问题估计过重,造成打击面过宽,使不少干部和群众受到不应有的打击,造成了不少冤假错案。事实证明,在后来复查的“四清”运动处理的党员、干部中属于错案或基本错案而撤销处分的就占了绝大多数,如南宁市在“四清”运动中被处理的802名党员、干部中,属于错案或基本错案而撤销处分的就有715人,占89.15%;属于处理不当减轻原处分的87人,占10.85%。\n而且随着阶级斗争的不断升温,把一些在探索经济建设路子中尊重客观实际、客观规律,讲效益、重视物质利益、贯彻按劳分配的正确经营管理措施,当作走资本主义道路来批判。如把曾经在政策允许下私人开的荒地当作自留地、把生产队将集体土地佃给社员耕种等做法也统统纳人了资本主义的自发势力的轨道,大加鞭挞,引起社员的反感。这些做法伤害了大批基层干部和群众。正如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所指出的那样:“一九六三年至一九六五年间,在部分农村和少数城市基层开展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虽然对于解决干部作风和经济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起了一定作用,但由于把这些不同性质的问题都认为是阶级斗争或者是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在一九六四年下半年使不少基层干部受到不应有的打击,在一九六五初又错误地提出了运动的重点是整所谓‘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社会主义教育(“四清”)运动虽然对改变干部作风有一定的作用,但它却是一场以“左”的思想为指导、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运动。在运动过程中,“左”的思想恶性膨胀,一直发展到“文化大革命”的深重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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