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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9-27 发布

简论自利与爱国-国货运动中民族企业家行为与心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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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论自利与爱国:国货运动中民族企业家行为与心态分析[摘要]中国近代民族企业家大力提倡国货,开展国货运动以抵制洋货,发展民族企业。然而,提倡国货,开展国货运动更多的是出自民族企业家的工具理性而非价值理性。民族企业家把国货和国货运动主要是作为销售产品、赢取利润的工具。他们在抵货运动与抵货运动过后交替采用垄断高价和廉价竞争的机会主义定价策略以牟取利润。民族企业家之间的非正当竞争和国货团体的相互倾轧是造成国货运动运而不动或缺乏持久性的重要原因。  [关键词]国货运动,民族企业家,心态  [    近代以来,在政治军事不统一,经济落后,外交乏力的情况下,中国民众以抵货运动和国货运动作为“弱者的武器”,“合法的暴力”来抵制外国的政治、军事、经济侵略,将此作为抵制外敌,发展民族工业,富强中国的唯一途径。提倡国货,自清末以来,逐步成为政府、民族企业、社团、普通民众的共识。国货运动由民族工商业者与民国政府共同提倡发起,和抵货运动互为表里,成为民族工业发展的助力。各种形式的劝工陈列所、国货陈列所在中央和地方纷纷成立,各种形式的国货展览会此起彼伏,声势浩大,各种宣传国货的杂志、报纸、广告层出不穷,奖励国货、劝用国货上升到了国家政策的高度。  然而,中国各次国货运动虽取得了一定成绩,在某些行业形成了进口替代的局面,但总体来讲,国货运动大都成绩惨淡,以失败告终。中国的国货运动成了外国人讥笑的“五分钟热度”,中国也成了外人口中的“口号国、标语国”。本文基于民族企业家这一国货运动的主要倡导者和主要受益者的角度,对其行为和心态进行分析,试图对国货运动运而不动或缺乏持久性的原因做出新的解释。    一、民族企业家对国货运动的工具主义心态    一般来讲,民族企业家是国货运动的发起者、组织者、支撑者,同时也是运动的主要受益者,对国货运动的大力宣传和推动是其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应有之义。然而,提倡国货与国货运动并非是大部分民族企业家的真实信仰。简照南、荣宗敬、刘鸿生作为有代表性的民族实业家,他们在国货运动中的表现展示了他们对国货与国货运动表里不一的工具主义心态。  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始终以国货为号召,声称该公司“素以振兴国货、挽回利权为宗旨”,敬告国人要“\n挽狂澜于既倒之时,兴国货于萌芽之日”。南洋公司“中国人抽中国烟”的宣传口号遍及全国。南洋兄弟烟草公司也从提倡国货中获得了巨大的利润。1925年五卅运动爆发后,南洋兄弟烟草公司产品供不应求。1925年6月28日,简玉阶在讨论扩充股份、添设分厂的董事会上发言说:“自‘五卅’案发生后,国人提倡用国货,热度日高,我公司近来销场过大,供不应求,各局索货万分急迫。各处正当团体以我无货应市,责备不堪。此等情形殊不可以寻常理想测之。我厂制造力量,日夜加工,仅供销场1/4,而每月营业已在四五百万元……”五卅运动使“南洋生意盛极一时,连仓存霉烟都卖空”。简照南之子简日林也回忆说:“每一次发生反帝运动以后,我们的业务就蓬勃起来,也一再地把我们从危机中挽救出来。”  由此看来,提倡国货与抵制外货已成为南洋夺取英美烟公司的市场空间,赢得高额利润,挽回公司危机的主要途径,南洋领导人应始终如一地支持抵货和国货运动。然而,围绕英美烟公司对南洋的三次兼并所发生的简照南与简玉阶为首的简氏家族的冲突,可以看出,国货运动并不是南洋的真实信仰,支持抵货运动和国货运动,还是和英美烟公司合并,都不过是其为赢得利润而采取的机会主义策略。  以简玉阶为代表的其他简氏家族成员,坚决反对同英美烟公司的合并。简玉阶认为“我营业之增进,多借‘国货’二字为号召,故得社会人心之助力,致有今日”。“我公司之烟以国货二字树之风声,如合并外人资本,人心涣散,销货难免不一落千丈,事败欲图挽救,如登天之难”。简玉阶试图借助“国货”称号作为商品推销的手段,深恐与英美烟公司合并后失去这张王牌。  对此,简照南则从“经济法则”出发,认为同英美烟公司的合并是南洋公司自己的事情。他认为:“国货号召,乃广告之题目,若货不佳,任尔如何号召呼求,国人亦不闻耳。”他从产品竞争的角度分析了合并与否的利弊,认为消费者购物主要在于“货好价平”,单纯以国货相号召并不具有长期效应。“就以本公司论,‘飞艇’与‘派律’所差不多,但照彼价,就无人吸食。其余中国之小公司尚有数家,何以不行?他货亦是国货耳,何以无人向之?亦因货劣,价亦不平所至耳。若云,中国人必吸国货,此乃感情一时之作用。”简照南认为“现下日日与其(英美烟公司)战争,不过恃一点人心耳”,而“人心不可恃矣”,“与此大公司竞争,非财才两足,难去战胜也”。他举日本村井烟草公司为例,村井“与(英美烟公司)合并,今两得其利,村井已成大富,何曾见一国人骂之,现反多人讼(颂)扬,谓其见得到,做事灵敏,故有今日”。所以,公司只要“有大注金钱,名誉便好”。简照南的目的是和英美烟公司合并来垄断市场,排斥其他民族卷烟企业。他认为市场“譬如一盆之肉,将来6、7人同为争食,必至争烂为止;若我与‘空山’\n(英美烟公司)先行合并,已成掎角之势,即有新公司出现,自然容易消灭之,则一盆之肉终是两人食之,岂不利益哉!是以合并者,不外谋利益起见,绝无他意。此亦未尝无理”。  可见,简照南主要从市场经济法则的角度看待与英美烟公司的竞争问题,而简玉阶试图主要通过鼓吹民族主义和国货来推销产品,打击竞争对手。简氏兄弟的论争最终随着合并计划的流产而告终。荣氏兄弟同样是抵货运动与国货运动的主要受益者,同样大力鼓吹提倡国货。五卅运动爆发后,荣宗敬发表提倡国货宣言,声称“爱国不在空言,而在实践;御侮不在一朝,而在平时”,决定“自六月一日起,凡在本公司范围以内之同仁一律不购买舶来品。苟能持以恒心,守以毅力,庶几舶来品绝迹市廛,而国货得以推行尽利,借作五月三十之纪念”。九一八事变后,荣宗敬指出,“商人了然于何者为国货,何者非国货。(任何人)不提倡国货,不抵制非国货,皆为不爱国”。荣宗敬还鼓动蒋介石对日本企业采取强硬政策,通过禁绝日货来为荣氏企业打开销路。  荣氏企业对国货的鼓吹取得了巨大的收益。纺纱业方面,五卅抵货运动使“国纱市况较俏,虽为时不久,然关系甚巨,故去年棉业,就过去最近之数年论,似有否极泰来之势”。申新各厂的产销状况大见起色,各厂都转亏为盈。1925年,申新系统又收买了德大纱厂建立申新五厂,租办常州纱厂,成立申新六厂。面粉业方面,茂、福新系统的福新一厂、福新五厂、福新三厂、茂新二厂都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五卅运动时期成为荣家面粉业自1923年以来直到抗战发生前唯一的一次扩充发展的时期。  然而,和南洋兄弟烟草公司一样,提倡国货也并非荣氏企业的真实信仰。五四运动时期,荣宗敬专门设宴招待欧美商人及外交人士。他首先以上海和平的三罢斗争向各国示好,接着表明抵制日货有利于欧美国家货物的畅销,“敝国人士,一致戒用日本货,而欧美诸大国之货畅销敝国,至好时机也。欧战四年余,诸贵国销行东亚之货,被日本国争攫殆尽,今公理战胜,诸贵国正可广造物品畅行东亚,今为在席诸公贺,而彼此联络友谊更加密切。”抗日战争爆发后,在民族危机的紧要关头,荣宗敬还是把个人利益放在首位,荣氏企业没有西迁作为抗日后方基地。日本占领上海后,荣宗敬留在上海,加入了具有伪政府性质的“上海市民协会”,并和姚慕莲、顾馨一成为主席团委员。他希望加入这个组织后,使荣家企业“得重理旧业”。荣宗敬称:“中国目下事实上已无政府,在此种情状下,人民当果敢胆大,作减少痛苦之举。”在常务委员陆伯鸿被炸死,顾馨一被炸弹警告后,荣宗敬也遭到死亡威胁,被迫在报纸上公开声明退出“上海市民协会”,离开上海转赴香港。  刘鸿生曾经深有感触地说:“\n真正使我第一个企业成功的主要原因,是那时的爱国运动推动了这个企业的发展,因为当时每个人都愿意买国货。”刘鸿生的火柴厂、水泥厂、织呢厂都是在国货运动中巩固并发展起来的。然而,刘鸿生在子女教育方面,他的13个子女,4个儿子留美,4个儿子留英,2个儿子留日,3个女儿分别留学美、英、日。他这样安排的目的是“将来不管哪一国的势力来统治,我总有我的子女出来应付局面。我将不惜工本让你们学成世界上最有用的学问,回国以后,可以分别负责经营我的企业。”他不是希望民族的独立和富强,而只想不管哪一国统治中国,刘氏企业都可游刃有余,基业长青。抗战时期,他仍奉行“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策略,将企业分成三部分,分别在上海、香港、重庆经营,不管将来战事如何发展,谁胜谁负,他都可应付自如。  简照南、荣宗敬、刘鸿生是有代表性的民族企业家,他们的思想颇有典型性。他们的言论和行动证明了诉诸“伦理道德”的爱国、民族大义等宣传只是对抵货运动与国货运动的机会主义利用,最终的目的是实现其企业和个人的私利。《民国日报》主编陈德征就批评国货生产者“皆系牟利之徒,真心爱国者不禁有寥若晨星之叹”。    二、民族企业家国货竞争的机会主义策略    在国货与外货及国货之间的竞销中,民族企业家不是依靠加强管理和技术进步走质优价廉的市场竞争路线,而是把借机提价与廉价竞争作为赚取利润的两种主要手段。在抵货运动和抵货运动之后交替采用垄断高价和廉价竞争的机会主义定价策略,这种定价策略显示了民族资本家的短视,最终导致国货前途黯淡,抵制外货与提倡国货的目的最终未能达到。    (一)借机提价  国货厂家因资金短缺、设备陈旧、技术落后多采取廉价竞争的策略,利润微薄。抵货运动与国货运动为国货厂家的生产和销售提供了契机,在此情况下,国货厂家本应励精图治,通过提高生产技术、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来谋得更大发展,增强与外资企业竞争的实力。然而,利用抵货运动造成的垄断局面借机提价成为国货厂家的一种普遍行为。国货价格的上涨损害了民众的利益,民族企业家的短视也最终损害了自身的利益。对此,时人多有批评,对国货厂家的提价行为多次予以警告。  五卅运动时期,中华全国商会联合会副会长王文典要求国货厂家“须力求货价低减,万勿乘机加价,妨害进行。缘事贵经久,目光宜更远大,乃长治久安之计,非一时企业之图”\n。有识之士也对国货厂家趁机发财的错误观念进行了批评。“往往有一般不知爱国的商人,趁此盛倡服用国货时代,故意抬高货价,唯利是图,使热心爱用国货的志士灰心,此不啻自绝生路。”㈣“国货厂家,决不可利用提倡国货的机会,饮鸩止渴,提高售价,以图一时厚利。”国民党中央宣传委员会也认为,国货厂家“以此价昂物劣之国货,与彼价廉物美的外货竞争,国货自归失败,绝难幸免”。  然而,这种告诫在赚取高额利润的诱惑下丝毫没有意义。“我国历次的抵制外货,国货的价格就立即飞涨起来,这不仅是使消费者加重负担,而且也是厂商的自杀政策。”一些国货厂商“不筹划国货之扩张,反将国货价格任意抬高,暗图飞涨,国货前途,大受障碍”。抵制日货是五四运动的目的和途径之一,然而,日益上涨的国产纱价和进口替代的不足,使布业深受其害,抵制日货和提倡国货的效果也因此大打折扣。苏州六家布厂上书苏州布业公会,称:“蓝鱼、双鹿向为东货之好牌子,市价售叁百念商;双喜、文明为国货牌子,向来价格在鱼、鹿二牌之下约四五两左右,今竞售至叁百念捌两,高出东货至八两之多。试思布厂家有此便宜,谁复肯牺牲成本,坚持抵制之初心,是为渊驱鱼、为丛驱爵(雀),仍在吾中国同胞也。”1928年,因济南惨案全国各地组织反日会开展抵制日货运动,荣宗敬却趁机抬高纱价,并与聂潞生等人组织复兴公司(多头公司)投机。民众对国货运动的支持换来的却是物价上涨,生活负担加重的结局,国货厂家获取的暴利是以民众的牺牲为前提的,这不能不使民众对国货运动的目的增加疑虑。  (二)廉价竞争  抵制洋货与提倡国货期间,国货厂家的产品主要通过价格上涨谋取利润,而在平时,国货厂家由于资本、技术、人才、设备等方面的薄弱,始终以廉价竞争为企业市场竞争的利器,结果在给民众带来物质和精神损失的同时,也使自己的产品走向了,末路。  中国民族企业普遍资本匮乏,规模较小。据统计,1928年上海市民族企业资本在50万元以上的企业仅34家,1933年仅达70家。1928年上海特别市社会局调查的1317家企业中,资本在10万元以下的有1256家,占95.4%,资本不满1万元的有866家,占企业总数的65.7%。资本缺乏、技术设备落后使得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上升,产品的价格在与外货处于同等质量下肯定会高于外货。因此,民族企业的价廉必然是与质劣相对应的。  陈鼎传对国货厂家不求物美但求以偷工减料以求价廉的行径进行了批评。他认为“价廉物美”被经商者“视为商战场中万应之护符,无敌之利器”。然而物美依赖技术进步,价廉只靠偷工减料即可,所以“现今之一般工厂,往往偏重于价廉,而忘求物质之精美。……\n于是乎售价日缩,物品日劣,愈趋愈下。及其后,则物品降至廉无可廉,然亦劣无可劣之地步,遂至无人问津,终至两败俱伤。外货于是乎充斥,而国货则岌岌乎有不能并存之势矣”。陈冷僧也认为:“劣质价昂的国货,即使一般爱国志士激于爱国心而购置;但总非所语于多数的民众。……假若偷工减料,利用民众的爱国心,那就丧失了商业道德:不但个人一定要失败;并且妨碍国货全体的名誉和信用,那就是国货商之蠹,也是国货的自杀。”机联会同样指出,民族企业“不以改进为竞争,唯以偷工减料、形似实非者为廉价之竞争,率使真实不虚之最先出品,亦非减退至于同等低劣不可”。天虚我生陈蝶仙认为廉价竞争是国货工厂的自杀政策。“除了偷工减料,还有什么法子?……任你抱着十二分热烈的爱国心,偏偏买不出一件十分满意的国货来,那就没有法子,只好买外货了。”上海市社会局认为虽然国货商场和国货展览会等“几成为‘赶集化’‘庙会化”’,但是各民族企业为了竞销,“价则日求其廉,物则不嫌其窳。形式美丽而不经用,物名相同而质悬殊,则又自取失败之道矣”。  以人力车胎为例,虽然上海中华橡皮厂的产品每条价格比英国邓禄普‘老人头’牌的便宜三元,比法国‘密西林’牌的也要便宜一元,但因质量较差,乏人问津,仅成立两年即宣告破产阎。再以茶叶为例,近代以来,我国茶叶出口大国的传统地位逐步为日本和印度所取代,根本原因即在“偷工减料,或掺以类似之物料,鱼目混珠,诈欺百出”。中国“茶叶一物,本甚为西人欢迎,售茶叶者,不爱惜名誉,辄用滑石粉伴炒,以增重量。而卖滑石粉者,亦不爱惜名誉,暗以石灰石粉,掺入其中,一旦揭破,俱受影响”。正是民族企业的偷工减料、掺杂使假使国货声誉受损,造成国货滞销的局面。    三、民族企业家的同业关系与国货团体关系    以往关于国货运动的研究多认为国货厂家之间以联合为主,国货团体团结一致,抵制外货,提倡国货,而对它们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没有进行深入研究。事实上,由于中外企业间资金、技术、人才、设备的巨大差异,敢于主动同外国企业一较雄长的民族企业极少,更多的残酷竞争则是在实力相近的国货厂家之间进行的。虽然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根本特征,但国货厂家之间的竞争很多偏离了正常竞争的轨道,各企业之间的无序竞争、恶性竞争从整体上阻碍了民族工业的发展,也使外资企业能够从中渔利。  胡祖绳认为,中国的国货竞争,“无论哪一种国货,同业对同业,都在钩心斗角,倾轧排挤,竞销廉价,愈演愈烈”\n。亚浦耳厂与华生厂的竞争即是一例。亚浦耳厂的胡西园在电灯泡生产已较稳定的基础上,设立电机部,主要生产电扇。此举遭到了主要生产电扇的华生厂叶友才的不满,他与亚浦耳厂原高级职员合作,挖走亚浦耳厂的技术人员和工人,在亚浦耳厂对面成立上海灯泡厂,生产“标准”牌电灯泡,针锋相对开展竞争。最终上海灯泡厂被亚浦耳厂兼并,胡西园和叶友才也成为冤家。天津东亚毛纺厂的宋棐卯与同城的祥和毛纺厂袁绍周的竞争也十分激烈,宋柴卿为打击祥和毛纺厂不择手段。东亚首先通过促销打击祥和,然后利用其在商会的势力推举“抵羊”毛线的经销商刘纯甫为天津线业公会会长,刘利用线业公会控制了大部分毛线销售店,只准销售“抵羊”牌毛线,不许卖祥和厂的“飞艇”牌毛线。同时,东亚针对祥和的“飞艇”牌毛线专门生产质次价廉的“高射炮”牌毛线,要用“高射炮”打“飞艇”,抢占祥和市场。东亚的赵子贞还通过连环漫画,对袁绍周进行人身攻击。一年多后,祥和被东亚兼并,祥和改为东亚第一分厂,协议仍任命袁绍周为第一分厂厂长,但宋棐卿出尔反尔,最终袁绍周在东亚只能当营业部主任。  除了在产品生产方而存在恶性竞争,在产品销售方面的竞争也十分激烈。为排斥大部分同类国货厂家,上海几个主要的国货厂家发起成立了中华国货产销合作协会,规定只能一业一家成为会员,形成了垄断销售的局面。1937年,为角逐中国国货联营公司总经理一职,各个国货厂家,不同的国货派系使出了浑身解数。“联营公司的总经理,握有遍布国内外分公司的支配大权,既可以增强自己厂的产品销售量,削弱同业产品在同一市场的竞争,还可以在国货界增加自己的‘威望’,以增大政治资本,因此,围绕此职务的明争暗斗十分激烈。”吴蕴初、陈蝶仙等因同业的关系,反对呼声最高的方液仙当选。华生厂的叶友才因与亚浦耳厂的胡西园属同业竞争的关系,坚决反对胡西园任总经理。为反对同业当选总经理,吴蕴初、叶友才等纷纷以退出国货联营公司的手段相威胁。最终,与各国货厂家冲突较少的美亚厂蔡声白任总经理。国货联营公司和中华国货产销合作协会一样,虽具有提倡国货,传播爱用国货,促进国货企业发展的作用,但由于其浓厚的宗派主义,使联营公司的权利“由少数人享有,极为外界诟病”。  20世纪30年代,各种类型的国货团体纷纷成立,国货团体的增加固然有利于调动各个方面参与国货运动的热情,但由于“各团体政策不一,时有冲突之患,而彼此分立,活动之能力与范围自然缩小。旬日以来虽有众多组织,而不能为有效力之举动者,此一原因也”。国货月报主编高伯时对国货界存在的问题有清醒的认识和亲身的体会。他“\n因职务上关系,不得不与国货界闻人者,时相接触。但其结果,则热心国货者固多,而假借国货之名以售其欺世骗财之实者,亦属不少。尤有以金钱势力或其他手腕,取得国货界之地位,一朝得志,自命成功,睥视舆论,目空一切。年来国货运动,所以未能收效,实坏于此辈人之手!”民族企业家与国货团体的内争和分立是国货运动失败的一大原因。 四、余论    近代民族企业家大力发展民族工业,提倡国货,开展国货运动,为国家奠定经济基础,增强国家经济实力,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杜塞漏卮,抵制洋货入侵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然而,这些效果的达成并非完全出自于民族企业家的本来意愿,提倡国货,开展国货运动更多的是出自于民族企业家的工具理性而非价值理性。在民族大义与企业盈利之间,在“偏重伦理道德”与“注重经济法则”之间,绝大部分民族企业家选择的是后者而非前者。民族企业家对国货运动和国货口号的工具主义利用;生产假冒伪劣商品欺骗国货购买者与抵货时期的垄断高价;国货企业之间和国货团体之间通过非正当手段的互相倾轧,恶性竞争,这些都表明了民族企业家主要作为自利的经济人,民族企业作为自利的经济体的本质。抵制外货,杜塞漏卮,发展民族工业只是民族企业家自利行为的衍生品,是民族企业家的有意识而更多是无意识的经济行为通过市场运作形成的必然结果。对民族企业家做道德评判并非恰当,对其行为意义的无限制拔高也与事实不符。  同样,作为近代民族企业家的胡西园对民族企业家的爱国与私利之间的选择做出了客观的评价,他认为:“在旧社会,创办国货工厂的人士,大多数都具有爱国心,但也难免会在一切为我的前提下,然后再来谈到爱国,虽然其间未始不有以爱国为前提而后为自己的工商业者,但这毕竟是少数中的少数。”    【作者简介】仝群望,男,1975年生,河北枣强人,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江苏技术师范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史。  王金连,女,山东诸城人,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中国近现代史。  【责任编辑:吴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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