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42 KB
  • 2021-05-14 发布

精编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政治学原理》形考任务1试题及答案

  • 5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淘文库整理发布,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请立即联系网站客服。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阅读内容确认后进行付费下载。
  4. 网站客服QQ:403074932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政治学原理》形考任务1试题及答案 ‎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政治学原理》形考任务1试题及答案 形成任务1 考核形式:小组讨论 考核内容:围绕讨论题目进行讨论,题目如下(自主选择其一) 题目1、理论联系实际讨论为什么说政治是不可避免的?政治会“终结”吗? 题目2、理论联系实际讨论“理想主义政治设计方案”与“现实主义政治设计方案”的差异及现实意义。 题目3、理论联系实际讨论为什么说政治权力要受到制约?如何制约政治权力? 我的选择是:题目3 ‎ 答:(1)政治权力是政治主体对一定政治客体的制约能力。它体现在政治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或原则的诗句政治过程之中。政治权力是人们选择以力量对比和力量制约方式作为实现和维护自己利益要求的过程中,聚集形成的一种力量,它是在特定的力量对比关系中,政治权力主体拥有的对其他社会和政治力量及其他政治权力客体的制约力量。政治权力在本质上表现特定的力量制约关系,在形式上呈现为特定的公共权力。政治权力不是天生的,它产生于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中,它之所以存在就在于权力客体的服从,但是权力客体对于权力主体的服从,有时并不是自愿的,这就引起了权力合法化的问题。任何权力都离不开合法性的支持,一旦某个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在公众心中失去了正当性,也就意味着政权出现了危机,所以,政治权力自产生之日起就存在着被认同的问题,只有保证了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即被“认同”,才能保证政治权力的顺利实施以及长时间的延续。 以权利制约权力,首当其冲的是实行权力的分割制衡原则。之所以必须首先分割权力,是由权力性质决定的。“绝对的权力绝对地导致腐败”,这是不论社会政治制度差异如何都适用的一个现代政治戒条。权力具有自膨胀的天性,如果不对权力加以分割,这种政治制度就必然成为一种独断专行的制度,绝对的自而不会有真正批评的孤芳自赏的制度,从长期执政效应来看,也相应会成为一种低效率的政治制度。 其次,以权力制约权力,需要对监督制约权力的对象加以明确。分割权力作为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前提,并不必然保证权力受到有效的监督制约。因为在权力的实际运行中,执掌权力的主体具有自由裁量的空间,他们还是有滥用职权的必然性。必须将执掌权力的人置于有效制约与监督其权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之中,才能保证他们用公共权力来为公共利益服务。假如仅凭他们依托在自道德信任基础上执掌公共权力的诺言,对他们不加以严格制约与监督,那就绝对不能期望杜绝权钱交易、以权谋私。 ‎ 再次,有效制约与监督权力还必须建立起制度导向与程序优先的制度运行体制。假如制约与监督权力的动力仅仅来自某些政治高层人物的旨意,或来自某个集团的善良动机,那是不可能有效制约与监督权力的。这是由权力支配意志而不是意志支配权力的权力现代性决定的。历史上曾经有多少意志坚定地想用权力来为大众谋取福利的政治家,到后来演变为滥用权力、甚至 以权谋私的堕落分子。这类触目惊心的事例告诉们,除开在制度上解决权力的制约与监督问题,从而保证从权力的分割开始、到权力的规则运转、再到权力的公共化评估相互贯通,从而将权力的客观化运作与执掌权力者的个人意志和愿望隔离开来,否则就不能想象权力受到有效制约与监督。至于制约与监督权力的程序优先问题,那就更是一个检验政治现代性的指标了。有没有权力运行的分割制衡制度设计、有没有权力执行的一套客观制度建构、有没有围绕权力执行纠纷建立的裁决机制、有没有对人对事对决策对效用分别设计的制度规章,既是划分传统政治与现代政治的分界线,又是判断权力是否受到有效制约与监督的基本标准。 当政治权力作为谋取集体的整体利益和价值的手段的时候,它就能沿着既定的方向运行。 ‎ ‎(2)首先,权力的实质是一种具有压迫性的强制力量,而国家权力则可以看做是:一切个人力量的联合,同时这也是一种普遍的强制性力量。然而权力终究是一种社会手段,实施权力的必定是个人或者由个人组成的团体。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必定会出现程度不一的权力滥用。而权力滥用的结果往往会导致社会的不稳定。所以在当今社会下,我认为对政治权力而言,权力制约与道德制约都很重要,权力制约是外力作用,道德制约主要是靠掌握权力的主体自身的反省,我认为权力制约更好,道德制约也应起辅助作用。二、制约政治权力,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加强民主政治立法和行政立法,健全监督制约权力的法律体系。(1)完善规范权力主体方面的立法。(2)抓紧行政程序立法。(3)完善廉政方面的法律。(4)完善监督方面的法律,以避免权力的滥用。 2、搞好内部权力分解,建立科学的权力制衡机制。对一些重要的权力,必须加以分解,交由不同的部门和人员交叉分工序行使,使之在分工序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互相监督制约,从而改变由同一部门或同一个人多项职能揽于一身,一个人说了算的做法。 3、推进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应运用行政手段,教育手段,法律手段等多种方法和途径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采取硬性措施,推动公开办事制度的深入实行。 4、强化以权力制约权力,建立有力的监督机构。(1)在现有体制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以使各监督机构协调行动,形成监督合力。(2)强化行政监察机关的地位和职权。提高行政监察机关的规格,设立 ‎ ‎5、还要强调社会监督,其途径和方式包括有公民监督,社会团体监督以及舆论监督。公民监督是一种对国家管理的最直接,最广泛的监督方式;舆论监督是一种宪法权利,舆论监督需要立法保障,兼具私益与公益的双重性质,舆论监督行为需要法律限权。 (3)政治权力是一种社会公共力量,又是一种以暴力为核心的物质力量,它具有普遍性、排它性、单向性和至上性的特点,对全社会成员普遍适用,具有绝对的权威性。但是,当它凌驾于社会之上而不受任何监督和制约时,就会异化而产生腐败。因此,只有对它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才能保证它在正常的轨道上运行,从而达到维护统治秩序、整合社会运行机制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