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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5-17 发布

精编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网络课终结性考试三套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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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网络课终结性考试三套试题及答案 终结性考试试卷一 一、材料分析题(80 分) 材料一: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医务人员夜以继日、连续奋战,有的不幸被病毒感染,有 的甚 至献出了生命,展现了救死扶伤、医者仁心的崇高精神。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普通人可以通过自 我隔离把 客观风险与主观焦虑降低到最低限度,而医务工作者则选择了 “逆行气当很多人在家中安 全隔离时,大批 白衣天使却走出家门,坚守工作岗位,用生命守护生命。疫情使医务人员的工作环境 风险更高,工作环节 更复杂,工作强度更大。面对这些严峻考验,医务工作者不负人民重托,交出了 满意的答卷,诠释了救死 扶伤的真正内涵。 材料二: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成员李兰娟院士说:“疫情结束后希望国家 给年 青人树立正确的人生导向,把高薪留给一线科研人员,不要让年青人一味追崇演艺明星,他们是 强不了国 的。"“国家的兴盛要靠科技、教育、医疗,所以要树立全民崇尚医生、科学家、教师、军 人,是他们在支 撑民族脊梁。”“一个合理的社会应该是一个人给社会创造了多少价值,相应得到多 少回报,这里的价值 分为精神价值和物质价值。如今是给社会带来较多物质价值的是科研人员、医生、 军人、工程师等,他们 工作一生不及明星一天的收入;给社会创造精神价值的作家不再受推崇,致使 如今难出思想大家。不要说 什么存在即合理,这明明就很不合理。” 请回答: 1 .什么是人生价值?人生价值包含的内容及其含义是什么? 答:人生价值是指人的生命及其实践活动对于社会和个人所具有的作用和意义。 人生价值是人生观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范畴,价值“具体”在人生观领域中表现。在一定意义上, 人 生的价值是人生的意义,评估人生“价值量”大小,可以理解人生的意义如何,理解人生意义的大 小。 人生的自我价值百与社会价值 ⑴自我价值、社会价值的含义:人生价值内在地包含了人生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两个方面。人 生的 社会价值,是个体的人生活动对社会、他人所具有的价值。衡量人生的社会价值的标准是个体对 社会和他 人所作的贡献。人生的自我价值度,是个体的人生活动对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所具有的价值, 主要表现为对自 身物质和精神需要的满足程度。 ⑵人生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既相互区别,又密切联系、相互依存,共同构成人生价值的矛盾统 -• 体。一•方面,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另一方面,人生的社会价值是实现人生 自我 价值的基础,没有社会价值,人生的自我价值就无法存在。 2. 结合材料分析人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辩证关系。 答:(1)人的价值即人在社会生活中的价值或意义。人的价值分为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两个方面: 人 的社会价值是指个人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为满足社会或他人物质的、精神的需要所作出的贡献和承 担的责 任,简单地说就是个人对社会贡献的大小;人的自我价值是指在社会生活和社会活动中,社会对 个人的满足 程度的高低。人的价值是社会价值与个人价值的统一,也就是贡献与满足的统一。 (2)在现实社会中,个人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既是统一•的,又是对立的。二者的统一表现在: 一 方面,个人的社会价值及其实现依赖于个人的自我价值,就是说,个人只有作为人的存在,才能为 社会、 他人做出奉献;这表明,任何个人只能在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的过程中去获得自我价值的实现 和满足。 个人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有矛盾的一•面。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有时和个人利益发生冲突, 就 是这种矛盾的表现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自觉地使个人的自我价值服从社会价值,使个人利 益服从国 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决不允许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去满足个人的私利和需 要。 二、简要分析我国的特别行政区和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区别?(20 分) 答:民族区域自治与特别行政区自治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确立的时间、地区不同。1949 年新中国成立前夕,制定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 领》中, 正式确定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截至 1998 年,我国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先后共建立 了 5 个自治区、 30 个自治洲、120 个自治县。全国有 44 个少数民族建立了自治地方,在少数民族杂 散居住地区还建立了 1200 多个民族乡;1990 年 4 月和 1993 年 3 月制定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 本法确定了特别行政区制度。1997 年 7 月 1 日和 1999 年 12 月 20 日,我国对香港、澳门恢复行使主 权,建立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将来 台湾与大陆和平统一后也将建立特别行政区。 2、设立的目的不同。为了解决单- •制国家结构形式下的民族问题,处理好事民族之间的关系, 充分 尊重各少数民族自身的特点,实现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性事务的权利, 而设立民 族区域自治制度;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运用和平方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保持 港、澳、台地 区的繁荣与稳定,而设立特别行政区制度。 3、社会制度不同。特别行政区与民族自治区域的根本区别在于它们所实行的基本社会制在不同。 民 族自治区域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而香港、澳门特务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 原有的 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 年不变。 4、自治层次不同。在我国的政权体系中,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都是最高的一级地 方政 权。省、自治区下设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乡、民族乡、镇。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 区、自治 州、自治县三级,相应的自治机关有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三 层。它们在各 自的权限和范围内,履行职责;而特别行政区只有-•级政府、-•级政权、特别行政区政 府不再下设任何政 权单位,本身就是直接联系市民的政权组织。香港特别行政区所保留的区域组织(如 市政局),澳门特别行 政区所保留的市政机构(如市政厅)都是非政权性的区域组织,它们具有管理 香港或澳门地方政治事务的 权力 O 5、 自治程度不同。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是其区别于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主要标志。 高度 自治权主要包括:(1)行政管理权。除国防、外交以及其他根据基本法应当由中央人民政府处理 的行政事 务外,特别行政区有决定政策和发布行政命令权、人事任免权、社会治安管理权、有关经济、 文化和社会 事务管理权、中央人民政府授权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自行处理的对夕卜事务权。(2)立法 权。特别行政 区有权制定、修改和废除除有关外交、国防和其他按基本法规定不属于特别行政区自治 范围,不能自行制 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所有民事的、刑事的、商事的和诉讼程序方面的适用于特别行 政区的法律,制定的法 律只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 o (3)独立的司法权 和终审权。特别行政区法 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特别行政区的终审法院为最高审级,该终 审法院的判决为最终判决。但 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 此外,特别行政区通用自己的货币,财政独立,收入全部用于自身需要,不上缴中央人民政府。 中央 人民政府不在特别行政区征税。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由香港、澳门的本地人组成。 中央不派 人去港、澳参与行政与立法工作。将来台湾与大陆和平统一后,建立特别行政区的政策更为 宽松。如继续 保留军队,是单独关税区,继续保持政府构架等。民族自治机关享有“一定的自治权”, 主要表现在:(1)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按法定程序经上级机关批准后 生效;对不适应民族自 治地方实际情况的国家法律、政策,自治机关可以报经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 执行或停止执行。(2)依照 国家财政体制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 关自主地安排使用。(3)在国家 计划指导下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经国务院批准 享有一定的对外贸易自主权° (4) 自主地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5)依照国家军 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国务院批 准,可以组织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o (6)使用本民族的语 言文字。通过比较可以看出,特别行政区 的自治权比较高、比较大。 6、 实施的法律体系不同。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实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执行全国统一的法 律和 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及自治机关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在国家统一领导下,行使法律赋 予的自治 权,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内贯彻执行;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总体上不在特别行政区 实施,就是国 家的根本 一宪法,也并不完全适用于特别行政区。具体地说,凡是宪法关于维护 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 的规定,必须适用于特别行政区;凡是宪法关于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的规定, 都不适用于特别行政区。在特 别行政区实施的法律为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不与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抵触 的港、澳原有法律,特别行政区立 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以及少量特定的全国性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籍法、国旗法、国徽法、领海法及毗 连区法、夕卜交特权与豁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驻 军法等)。这几类不同来源的法律构成了 整个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体系。 终结性考试试卷二 一、 材料分析题(80 分) 材料一:疫情期间,某地 20 岁青年人利在网上散布“某某小区发生出现一例疑似冠状病毒肺炎 者, 己经被隔离”等信息,引起社会不良影响。经相关部门核查,该信息为不实信息。该青年被依法 行政拘留 五日。 材料二:散布疫情谣言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散布谣 言, 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属于扰乱公共秩序,要依法承 担法律责 任。如果影响极坏或者造成了比较大的社会恐慌,还会受到《刑法》的制裁。 请结合材料分析,当代大学生应怎样自觉维护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 答:大学生在网络的言行仅靠个人内心信念来维系,遵从道德规范与否别人不易觉察和监督,这 不像 现实社会中的道德要靠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内心信念三者来维持。因此网上道德规范约束力大 为减弱。 若长期放任自流,则对现实的道德行为形成巨大冲击。 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是人们在网络生活中为了维护正常的网络公共秩序需要共同遵守的基本 道德准 则,是社会公德规范在网络空间的运用和扩展。大学生应当积极倡导网络文明,养成科学、文 明、健康的 上网习惯,在网络生活中加强社会公德自律。 在网上体现大学生良好的道德风尚(1)不转发、散布丑化、攻击社会主义制度和不利于社会和谐 安 定的信息和言论。不少大学生怀有完美的道德理想,痛恨道德败坏的社会现象,愤世嫉俗但又缺乏社 会阅 历和辩证分析问题的能力,对网上借揭露社会阴暗面进行反动和扰乱社会安定的宣传容易轻信与 附和。所 以大学生要不断提高知识、政治和道德水平,增强对网上政治言论的鉴别能力。(2)不浏览 色情、暴力和 宣传迷信、邪教的网页,积极抵制和举报违法网站。不能说浏览色情、暴力等网页的大 学生必然有违法之 行,但大学生因过多接触这些内容而沉迷其中,不能自拔以致行为出轨的事例也是 举不胜举的,我们对此千 万不可掉以轻心。(3)使用文明语言,不发表侮辱、诽谤等具有人身攻击性质 的言论。虽然侮辱、诽谤等 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也存在,但网络的开放性、虚拟性、隐蔽性使-些大学 生松懈了对自身的道德约束,有恃 无恐地在网上用大量污言秽语相互漫骂,甚至下线后滋生更多事端, 这对现实生活良好道德品质的养成是极 为不利的。(4)不以制作传播病毒或其他方式非法侵入、攻击 他人网站,妨害公众使用网络。现实社会的 道德规范对虚拟的网络空问缺乏监控,某些滋生不轨意念 又不愿接受现实道德规范约束的学生便把这种意 念在网上付诸行动。这种行为往往会给他人和社会造 成不可估量的物质和道义上的损失,除了自我炫耀和 肆意发泄外,作恶者也是损人不利己的。(5)不以 任何不诚实的方式骗取他人信任,获取并散布他人隐私, 或窃取、毁损他人信息。现实社会已存在的 不善之行在隐蔽的网络空间得以肆意扩张,在青年学子中利用 网络欺骗他人感情、散布他人隐私、恶 意修改他人信息的事件屡见报端,这极不利于大学生在现实生活中 打造适应社会所必需的诚信品质。 二、简述我国宪法宣誓制度适用的主体包括哪些?将每年的 12 月 4 FI 设立为国家宪法 FI 的意义 主要有哪些?(20 分) 答:宪法宣誓主体范围包括以下的对象: 根据《决定》,宣誓主体: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 宪法 宣誓。结合我国《宪法》规定,宣誓主体可以包括下列人员: 1 国家主席、副主席;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3 国务院总理及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4 中央军委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 5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 6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包括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自治州州长 副州 长、县长副县长、镇长副镇长、乡长副乡长; 7 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8 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和专门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将每年的 12 月 4 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的意义: ⑴凸显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国家宪法 FI 的设立,是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 对党 的全会决定进行法定化的制度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具有立法性质,这使党的意志上升为 国家意志, 充分凸显了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⑵体现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得益彰。 法律和道德是相辅相成、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道德建设需要法律予以保障,道德是多层次的, 不可 能用统-•标准去要求所有人。为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有法律强制力作保障, 从而对违 反基本道德的行为起到威慑和惩罚作用。 终结性考试试卷三 一、材料分析题(80 分) 材料一:近些年来,世界各地出现的 SARS 病毒、埃博拉病毒、中东呼吸综合症等重大疫情都与 野生动 物密切相关,而滥食野生动物是人感染病毒的主要途径之一。有人说,在卫生健康领域,有研 究表明超过 70%的新发传染病来源于动物。尽管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源头尚未确定,但源于野生动物 的致病风险始终威 胁人类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这是确凿无疑的。 材料二:2020 年 2 月 24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全面禁止司陇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 野生 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对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范围、打击非法野 生动物交 易、健全执法管理体制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请回答: 1.如何正确认识大自然和人类的辩证关系? 答:人类是自然界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界先于人类而存在,自然界具有不依赖于人类的内在创 造力, 它创造了地球上适合于生命生存的环境和条件,创造了各种生物物种以及整个生态系统。人作 为自然存在 物,依赖于自然界,自然界为人类提供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人因自然而生, 人与自然是一种 共生关系,人类发展活动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这是人类必须遵循的 客观规律。 中华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哲学思想体系的核心是视人与自然为一个生命共同体和道德共同体, 以实 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为最高理想。正如老子所言,“人法地,地法夭,天法道,道法自然”。宇宙 自然是大 天地,人则是一个小天地。人和自然在本质上是相通的,故-切人事均应顺乎自然规律,达 到人与自然和谐。 “人类只有遂循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 及人 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人与自然的共生关系决定了如果人的行为违背自然发展规律, 必然受到 自然的惩罚,人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正如恩格斯指出的,如果说人靠科学和 创造性天才征 服了自然力,那么自然力也对人进行报复,按人利用自然力的程度使人服从一•种真正的 专制,而不管社会 组织如何。 因此,坚持“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 任, 加快建设生态文明的现代化中国,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系统工程。 2.结合材料说明人类应如何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 答: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人类干涉自然的范围在不断地扩大,程度也在不断地加深。人 类一方 面创造了丰富的物质财富,另一方面也存在掠夺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并且日益严 重。人与自 然的关系 FI 趋紧张:大量的动物、植物已经灭绝或濒临灭绝,土地荒漠化等等,所有这些 都是人类自己的 行为造成的恶果。因此,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护好人类 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 是摆在人类面前的一个重大的任务。 首先,要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一方面,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自从有了人类就存在的。 无论 人类如何进化,都无法改变这样的事实:人来源于自然界又依存于自然界,人永远是自然界的有 机组成部 分。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以及人类自身的生产和再生产,都是以自然界的存在和发展为 前提条件的, 没有自然界就没有人本身。另一方面,人与其他的自然存在物又有所不同,人是有意识、 有意志、能动的 自然存在物,人并不是消极地依赖自然界生活,而是根据自身的需要利用和改造自然, 人类本身也在对自然 的改造活动中不断发展自己。 其次,要深入理解人与自然关系的实质。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劳动生产为中介,而生产劳动一开始 就是 社会性的,人类正是在与自然发生关系的过程中结成了社会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实际上就是人 与人的关 系,是社会关系。因此,人与自然关系的协调,最终取决于人与社会关系的协调,脱离人与 人的社会关系, 就不能从根本上认识和解决当代世界以及中国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出现的尖锐的环境 和资源问题。 再次,要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即协调物质文明发展与生态文明的关系。物质文明 与生 态文明是矛盾统一的两个方面。我们必须坚持物质文明和生态文明的有机统一,在加快物质文明 建设的同 时,加大对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加强对生态环境状况的监控、环境污染的治理以及对生态 环境的保护。 这就要求我们要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生态文明 观念,统筹人与自 然和谐发展,努力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 模式,坚持生产发展、 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 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 一,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 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最后,要加大法律法规的监督力度。法律法规是规范人们行为的有效方式。目前我国虽然已经颁 布和 实施了《资源与环境保护法》等- •系列法律法规,但是这些法律法规的监督力度、对人们的规范 作用发挥 得还不全面。一方面,我们要依据法律严厉惩治为了一己私利而破坏环境的行为。这不仅仅 是为了让违法 者得到应有的制裁,更是为人们敲响警钟,警示人们要尊重法律的威严和意识到环境问 题关系我们自身的 生存问题,是关系每个人利益的大问题。另一方面,我们还要依据经济社会的发展, 制定更加细致的法律法 规,用强制的方式来拯救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此外,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也 是不可忽视的一 •个环节, 要使环境保护的意识更加深入人心,使人们从内心中意识到这个严峻的问题。要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 保护教育,要知道,环境保护是每-个人的职责。从而引导他们从自我 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共同为保 护人类的生存环境而贡献力量。 生态环境的维护,是社会的整体利益,也是个人实现人生价值的平台。广大青年学生要做生态保 护的 先锋模范,用所学到的知识和实际行动来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奉献社会。在这个过程中,人生 价值就得 以实现并得到升华。 二、简述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20 分) 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 (-)我国国家制度的核心和基本原则。在我国,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宪法规定:“中华 人民 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国家制度的核心和基本原则。 (二)人民掌握和行使国家权力的组织形式与制度。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 国 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 举产生, 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三) 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我国的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 国 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县级以上的 地方各 级人大设立常委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 受它监督。 在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前提下,明确划分国家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和 武装力量领导权。 法律的制定和重大问题的决定等,都必须由国家权力机关充分讨论、民主决定;它 们的贯彻实施由国家行 政、审判、检察等机关按其职责去执行。 (四) 国家权力机关行使职权的原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 明确划分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职责和相互关系。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中央和 地 方两个积极性。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全国性的重大事项,通过的法律和作出的决议、决定, 对全国 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 守和执行, 审议决定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 (六)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维护国家统一的前提下,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七) 特别行政区制度。宪法规定:“国家在必要时设立特别行政区。”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享 有 高度自治权,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除外交、国防由中央负责外,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 的司法 权和终审权。它们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 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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