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电梯安全要求 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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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5-17 发布

现代电梯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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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电梯安全要求 自电梯出现于近代,安全性问题始终是电梯发展的一个关键因 素。早期的电梯因采用麻棉绳牵引,易发生断绳坠落事故,限制了它 的发展。自电梯安全钳发明后,断绳已不可怕,从而使电梯的安全性 能得到了很大提高。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人们对电梯性能提出了一 系列的新要求;人类工程技术水平的提高也使大量的新技术,新工艺, 新材料被广泛用于电梯设施,由此带来了一些新问题,使得人们对电 梯的安全性标准不断地进行修改、补充,以适应新的性能要求与新的 工程技术水平:同时保持和提高电梯设施的安全性能,以保证运行安 全。 为加深有关人员对电梯安全性要求的认识,故对现行有关电梯安 全规范的条款作一简要介绍。 一、建筑设施及环境的要求 1.电梯工作条件 1)海拔高度不超过 1000m; 2)机房内的空气温度应保持 5 一 40℃之间。 3)运行地点的最湿月月平均最高相对湿度为 90%,同时该月月平均 最低温度不高于 25℃, 4)供电电压波动在额度电压值的士 7%范围内; 5)环境空气中不应含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存在。 2.电梯井道 应由无孔的墙、底板、顶板完全封闭,用于封闭的材料应有足够的机 械强度,非易燃且本身不应助长产生灰尘。井道只允许有下述开口: 1)层门开口; 2)通往井道的检修门、安全门以及检修活板门的开口: 3)火灾情况下,排除有害气体与烟雾的排气孔; 4)通风孔: 5)井道与机房或与滑轮间之间必要的功能性开口。 3.井道内的防护 1)对重的运行区域应采用刚性隔障防护,该隔障从电梯底坑地面上不 大于 0.30m 处向上延伸到至少 2.5m 的高度。其宽度应至少等于对重 宽度两边各加 0.10m。 2)在装有多台电梯的井道中,不同电梯的运动部件之间应设置隔障。 这种隔障应至少从轿厢、对重行程的最低点延伸到最低层站楼面以上 2.50m 高度。宽度应能防止人员从一个底坑通往另一个底坑。 3)如果轿厢顶部边缘和相邻电梯的运动部件(轿厢、对重)之间的水平 距离小于 0.50m,这种隔障应该贯穿整个井道。其宽度应至少等于该 运动部件或运动部件的需要保护部分的宽度每边各加 0.10m。 4 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的间距 井道内表面与轿厢地坎、轿厢门框架或滑动门的最近门口边缘的 水平距离不应大于 0.15m. 5.当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应同时满足下面三个条件: 1) 底 坑 中 应 有 足 够 的 空 间 , 大 小 以 能 容 纳 一 个 不 小 于 0.50m×0.60m×1.0m 的长方体为准,任一平面朝下放置即可。 2)底坑底和轿厢最低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小于 0.50m,下述 之间的水平距离在 0.15m 之内时,这个距离可最小减少到 0.10m (1)垂直滑动门的部件、护脚板和相邻的井道壁; (2)轿厢最低部件和导轨。 3)底坑中固定的最高部件,如补偿绳张紧装置位于最上位置时,其 和轿厢的最低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30m,上述b)除外。 6.井道照明 井道应设置永久性的电气照明装置,即使所有的门都关闭,在轿 顶面以上和底坑地面以上 1m 处的照度均至少为 50lⅹ。距井道最高 和最低点 0.50m 以内各装设一盏灯,再设中间灯。 7.机房照明 机房应设有永久性的电气照明,地面上的照度不低于 200 勒克斯。 8.进入机房和滑轮间通道的要求 1)通往机房和滑轮问通道应设永久性电气照明装置,以获得适当的 照度。 2)进入机房和滑轮间的安全通道,应优先考虑全部使用楼梯。 9.机房尺寸和地面 1)机房应有足够的尺寸,以允许人员安全和容易地对有关设备进行作 业,尤其是对电气设备的作业。 2)机房结构应能承受预定的载荷和力。要用经久耐用和不易产生灰 尘的材料建造。 3)机房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 10.机房通风要求 机房应有适当通风,同时考虑到井道通过机房通风,从建筑物其 他处抽出的陈腐空气不得直接机房,应保护电机、设备以及电缆等尽 可能不受灰尘、有害气体和湿气的损坏。 11.层门门扇之间及门扇与立柱、门楣和地坎之间的间隙要求 乘客电梯运动间隙不得大于 6mm,载货电梯间隙不得大于 8mm, 由于磨损间隙值允许达到 10mm。 二、电梯安全防护性能要求 1.电梯应具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保护功能: 1)供电系统断相、错相保护装置,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不设: 2)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超速保护装置,监测限速器或安全钳动作的电气 安全装置和监测限速器绳断裂或松弛的电气安全装置: 3)终端缓冲装置(耗能型缓冲器还包括检查复位的电气安全装置): 4)超越上、下极限工作位置时的保护装置; 5)层门锁装置与电气联锁装置: a.电梯正常运行时应不能打开层门,如有一个层门开着电梯应不能启 动或继续运行(在开锁区域的平层和再平层除外)。 b.验证层门锁紧的电气安全装置、证实层门关闭状态的电气安全装 置、紧急开锁和层门自动关闭装置: 6)动力操纵的自动门在关闭过程中,当人员被撞击或即将被撞击时, 自动重新开启保护装置: 7)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8)紧急操作装置; 9)滑轮间、轿顶、底坑、检修控制装置驱动主机和无机房电梯设置 在井道外紧急和测试操作装置上应设双稳态的红色停止装置: 10)不应设置两个以上检修控制装置,若有它们之间应设置互锁系统 保护: 11)轿厢内和井道中工作人员存在被困危险处应设置紧急报警装置 12)停电或电气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有慢速移动轿厢的措施。 2.层门运动的保护 1)动力驱动的水平滑动自动门要求 在关门行程 1/3 后,阻止关门的力不应大于 150N. 2)电梯关门保护 对于动力驱动的自动门,当乘客在层门关闭过程中,通过入口被 门扇撞击或将被撞击时,一个保护装置应自动地使门重新开启。对动 力驱动的非自动门,由使用人员通过连续按压按钮或类似方法进行关 门时,最快门扇平均关闭速度应不大于 0.3m/s。 3)层门的防坠落危险保护 在正常运行时,应不能打开层门(或多扇层门中的任意一扇),除 非轿厢己在该层站开锁区域内停站或停止。 4)层门紧急开锁和自动关闭装置 每个层门均应有紧急开锁装置。在一次紧急开锁以后,当无开锁 动作时,门锁装置在层门闭合的情况下,不应保持开锁位置。在轿门 驱动层门的情况下,当轿厢在开锁区域以外时,如层门无论因何原因 而开启,应有一种装置(重块或弹簧)能确保该层门自动关闭。 5)层门锁紧 只有当层门门锁锁紧元件啮合长度不小于 7mm 时,电气触点才 能被接通,电梯方可启动。 门锁应由重力、永久磁铁或弹簧来产生并保持锁紧动作。即使永 久磁铁或弹簧失效,重力亦不应导致开锁。 3.轿厢 1)轿厢地坎与层门地坎之间的距离要求 轿厢地坎与层门地坎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 35mm。 2)轿顶站人用的净空面积 轿顶应有一块为站人用的净空面积,面积不小于 0.12m2,其短 边至少为 0.25m 3)装护脚板的要求 轿厢地坎上均须装护脚板,其宽度应等于相应层站入口处的整个 净宽度、护脚板垂直部分以下应成斜面向下延伸,与水平面夹角应大 于 60°,该斜面在水平面上的投影深度不小于 20mm。垂直部分的高 度不应小于 0.75m。 4)轿厢内紧急照明电源 轿厢内应有自动再充电紧急照明电源,在正常照明电源中断的情 况下,它至少供 1W 灯泡用电 1 小时。在正常照明发生故障的情况下, 能自动接通紧急照明电源, 5)轿厢与对重的间距要求 轿厢及关联部件与对重关联部件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0.05m 4.对重装置 如对重装置由对重块组成,应防止其移位,必须将它们可靠固定 在一个框架内。 5.曳引钢丝绳 1)曳引轮或滑轮的节圆直径与悬挂钢丝绳的公称直径之比不论钢丝 绳的股数多少,曳引轮或滑轮的节圆直径与悬挂钢丝绳的公称直径之 比应不小于 40。 2)曳引钢丝绳的安全系数 对于三根或三根以上的悬挂娇肩的现引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得 小于 12。用两根独立绳悬挂时不得小于 16。 3)钢丝绳绳头组合的强度 至少应是钢丝绳最小破断负荷的 80%。 6.轿厢安全钳 1)轿厢安全钳的作用 轿厢应装有能在下行时动作的安全钳,在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 时,甚至在悬挂装置断裂的情况下,安全钳应能夹紧导轨使装有额定 载荷的轿厢制停并保持静止状态。 2)轿厢安全钳的使用条件 电梯额定速度大于 0.63m/s 时应采用渐进式安全钳,电梯额定速 度小于或等于 0.63m/s 时可采用瞬时式安全钳。 3)安全钳动作后轿厢地板的倾斜量 轿厢空载或载荷均匀分布的情况下,安全钳作用后轿厢地板的领斜 度不应大于其正常位置的 5%。 4)安全钳动作方法的要求 禁止使用由电气、液压或气压操纵的装置来操作安全钳。 5)安全钳电气装置 当轿厢安全钳作用时,装在轿厢上面的一个装置应在安全钳动作 以前或同时使电动机停止运转。电梯安全开关的动作必须使电动机立 即停止运转。 7.限速器及绳 1)限速器动作的速度范围 限速器应在以下速度范围内换纵轿厢安全钳动作: a.下限不低于电梯额定速度的 115%, b.上限对不可脱落滚柱式以外的瞬时式安全钳,不超过 08m/s;对不 可脱落滚柱式瞬时式安全钳,不超过 1.0m/s;对电梯额定速度小于低 于 1.0m/s 的渐进式安全钳不超过 1.5m/s; 2)需要专门设计限速器的电梯 对于额定载荷大,额定速度低的电梯,应专门为此设计限速器, 尽可能选用下限值的动作速度。 3)限速器绳的张紧力 限速器动作时,限速器绳的张紧力不得小于安全钳起作用所需力 的两倍,或不得小于 300N。 4)限速器绳 限速器绳的安全系数不小于 8,直径不小于 6mm:限速器绳轮节 圆直径与限速器钢丝绳直径之比不小于 30. 5)限速器动作方向 限速器上应标明与安全钳动作相应的旋转方向。 6)限速器动作检查 在检查或测试期间,应可能以低速度通过某种安全方式使限速器 动作来使安全钳动作。 7)限速器铅封 限速器的动作速度整定后,其调节部位应加以铅封, 8)限速器绳发生断裂或过分伸长保护 限速器绳发生断裂或过分伸长,应借助一种电气安全装置迫使主 电机停止运转。 8.导轨与导轨支架和建筑物之间固定 导轨与导轨支架和建筑物之间固定,应能自动地或采用简单调节 方法,来补偿建筑物正常下沉或混凝土收缩所造成的影响。 9.缓冲器 1)弹资缓冲器的最小动作行程 弹簧缓冲器的最小动作行程不得小于 65mm。此行程应在静载荷 为轿厢质量与额定重量之和(或对重质量)的 2.5-4 倍时达到。 2)液压缓冲器减速度要求 液压缓冲器应保证当轿厢载有额定载荷自由落体并以 115%额定 速度冲击时,缓冲器作用期间的平均减速度应不大于 1g;2.5g 以上 的减速度时间应不大于 0.04s. 10.极限开关 1)极限开关的作用 极限开关应在轿厢或对重接触缓冲器之前起作用,并在缓冲器被 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 2)极限开关的动作 正常的端站停止开关和极限开关必须采用分别的动作装置。 3)极限开关的作用方法 极限开关应能用强制机械方法直接切断电动机和制动器的供电 电路,或通过电气安全装置切断向两个接触器线圈直接供电的电路; 必须用两个独立的接触器切断电源,接触器触点应串联在电源电路 中。 11.电梯制动系统 制动系统应具有一个机电式摩探型制动器,当轿厢载有 125%的额 定载荷并以额定速度向下运行时,操作制动器应能使曳引机停止运 转,且在此情况下,轿厢的减速度不应超过安全钳动作或轿厢撞击缓 冲器所产生的减速度。 12.制动闸瓦的作用 向制动轮或盘施加制动力的机械部件应分两组装设:制动闸瓦的 压力必须用有导向的弹簧或重砣施加:制动轮应以机械方式与曳引轮 直接刚性连接。 13.在机房检查轿用是否在开锁区 在机房内应易于检查轿厢是否在开锁区,这种检查可借助于曳引 绳或限速器绳上的标记来实现。 14.绝缘要求: 每个通电导体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均应大于 1000Ω /v. 15.控制电路、安全电路的电压 对于控制电路及安全电路,导体之间或导体对地之间的直流电压 平均值或交流电压有效值,均不应超过 250v. 16.零线与接地线的处置原则 零线与接地线应始终分开。 17.主开关的要求 在机房中,每台电梯都应单独装设一只能切断该电梯所有供电电 路的主开关。该开关应具有切断电梯正常使用情况下最大电流的能 力,但不能切断轿厢、井道、机房的照明电源和轿顶、机房、滑轮间、 底坑的插座的电源,报警装置的电源。 18.开门情况下的平层和再平层控制 只有在开锁区域内,允许层门和轿门打开时进行轿厢的平层和再 平层运行。 19.轿顶设检修控制装置 为了便于检修和维护,轿顶应设有易于接近的检修控制装置,该装 置是双稳态并设有误操作防护,当从正常状态切换到检修状态时应取 消正常运行及自动门操作、紧急电动运行和对接操作运行。 20.检修状态时运行速度 检修状况时轿厢运行速度不应超过 0.63m/s. 21.停止装置(安全开关) 在轿顶、与滑轮间、底坑均应有易于接近的可切断电梯控制电源 的停止装置,该装置应是双稳态且能防止误操作。 22.手动门电梯的一种装置 对于手动门电梯应有一种装置,在停梯后至少 2s 内,防止轿厢离 开停靠站。 23.专用的红色、黄色按钮 停止按钮用红色并标有“停止”字样加以识别、报警按钮用黄色并 标以铃形符号加以识别,红、黄两种颜色不准用于其他按钮。 24.对标志、须知、标记及操作说明的具体要求 所有标志、须知、标记及操作说明应清晰易懂,并采用不能撕毁 的耐用材料制成,安置在明显位置,应用电梯所在国家的文字书写。 25.层门开锁钥匙上应附带一小牌用来提醒人们注意使用此钥匙可能 引起的危险,并注意在层门关闭后确认其已经锁牢。 26.需要标注的电气识别标记 接触器、继电器、熔断器及控制屏中电路的连接端子板均应根据线 路图作出标记。 27.电梯出厂提供的随机文件 1)文件目录: 2)装箱清单; 3)产品出厂合格证: 4)机房、井道布置图 5)使用维护说明书(应含救援说明及电梯润滑汇总表); 6)电梯功能表: 7)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电气原理图、电气接线图; 8)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 9)安装说明书; 10)易损件清单: 11)整机及安全部件型式试验合格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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