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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5-17 发布

2020年整理国开(电大)法学本科《法律文书》十年期末考试写作辅题题库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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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整理国开(电大)法学本科《法律文书》十年期 末考试写作辅题题库附答案 2020 年 1 月试题及答案 11.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 一份辩护词提纲。 姜青,男,27 岁,汉族,××公司员工,住××市××区×× 路××号。20××年××月××日,姜青经人介绍,认识了××工厂 女工王兰,并与王兰确立了恋爱关系。姜青与叶兵是中学同学,同学 聚会时,姜青经常带着王兰一起参加,在聚会过程中叶兵与王兰相识。 之后,叶兵多次单独约见王兰。姜青因怀疑女朋友王兰与叶兵有不正 当关系,遂给叶兵打电话,在电话中与叶兵约定在××市××区×× 市场附近见面。姜青邀约杨东、赖平等人与叶兵见面,姜青带人与叶 兵见面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解决恋爱矛盾,自始至终只是想吓唬一下 叶兵,并没有想要实际伤害叶兵。但是,双方见面后,由于叶兵话语 挑衅,导致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发生打斗,姜青将叶兵打成重伤。 案发后,虽然姜青的家庭比较困难,但是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姜青 及家人尽自已最大的努力,向他人借钱,积极筹措资金,支付了叶兵 的医疗费 33149.48 元,并且有悔罪表现,对当初自己的行为表示忏 悔。事后,姜青的行为也得到了叶兵的谅解。 姜青被公安机关逮捕后,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公诉机关审查起 诉阶段,均能主动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配合调查,没有任何逃避 责任的行为,对自己的行为表示非常后悔。公诉机关指控姜青的行为 涉嫌故意伤害罪,要求法院对姜青依法严惩。姜青委托××律师事务 所的律师李亮担任自己的辩护人。 评分要点: (一)首部(共 5 分) (1)标题。应当居中写明:辩护词。 (2)提示语。应当写明:尊敬的合议庭组成人员。 (3)前言。应当写为:××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姜青的委托, 指派我担任姜青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的辩护人,出庭前,我经过查阅 卷宗材料,会见被告人,进行必要的调查走访,现针对本案发表辩护 意见如下: (二)正文(12 分) 辩护意见: (1)本案被告人叶兵对案件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 (2)本案是因恋爱矛盾引起,被告人姜青犯罪行为的主规恶性和 社会危害性较小。 (3)被告人姜青案发后积极救治伤者,积极进行赔偿,真诚的悔 过,并得到了叶兵的谅解。 (4)被告人姜青如实供述自已的犯罪行为,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 节。 (5)被告人姜青认罪态度较好,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三)尾部(共 3 分) (1)结束语 总结归纳全篇辩护词中心论点,提出处理建议。 (2)律师暑名,写明年月口。 2019 年 7 月试题及答案 11.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 一份民事裁定书。 20××年××月××日,××区人民法院由审判员李莉、王冲、 张晨依法组成合议庭,张扬担任书记员,公开开庭审理了张淑与×× 银信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 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 现已审理终结。 具体案情如下:张淑诉称,自 20××年 5 月起,有限公司以接 生产合同项目太大、扩建厂房、购买设备急需资金为名,分三次向张 淑借现金 24 万元(贰拾肆万元)。并签订三份借款合同及相应的收 据。借款到期后,有限公司拒不偿还,张淑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20××年××月××日××区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区人民法 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 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作为经济 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 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在 本案审理中,因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被××市公安局立 案侦查,故××区人民法院制作了(20××)×民初字第××号民事裁 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四) 项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张淑的起诉。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张淑,女,46 岁,××公司职员,住×× 市××区××路××号。 ××银信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平,公司总经理。地 址:××省××市××路××号。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 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评分要点: (一)首部 (1)标题。应当分行居中写明:××市××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 书。 (2)案号。应当写明:(20××)×民初字第××号。 (3)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写为:原告张淑,女,46 岁,×× 公司职员,住××市××区××路××号。被告××银信交通设施有 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平,公司总经理。地址:××省××市×× 路××号。 (4)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应当写明:张淑与××银信交通设 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 20××年××月××日受理 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双方当事人均到庭参加 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正文 (1)事实。应当写明原告诉称纠纷发生的事实和人民法院查证属 实的案件事实。 (2)理由。应当写明驳回起诉的理由。 (3)裁定结果。应当写明:驳回张淑的起诉。 (三)尾部 (1)交代上诉权。 (2)合议庭组成人员署名。 (3)写明年月日。 (4)书记员署名。 2019 年 1 月试题及答案 11.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 一份行政裁定书。 2016 年 10 月 5 日 13 时 10 分,张茜驾驶一辆车牌号码为×AX× ×××号的小型越野客车,在××区××路口由东往西方向行驶,当 行驶至××街 22 号对开路口时左转弯,碰撞了在车行道上停留的被 害人廖戊(案发时 25 周岁),造成被害人廖戊伤残的交通事故。× ×市公安局××派出所作出了《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认定 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廖戊不服××市公安局××派出所作出的交通 事故责任认定,于×× X×年×月×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人民法院由审判员田丽、王东、吴冰依法组成合议庭,张文 担任书记员,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在诉讼过程中,××市公安局×× 派出所认为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超越了职权范围,并撤销了 原具体行政行为。于是,廖戊于××××年×月×日向××人民法院 申请撤诉。2016 年 11 月 5 日,××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制作了案号为(2016)×行初字第×号行政裁定 书,裁定准予廖戊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 200 元由廖戊承担。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廖戊,男,25 岁,汉族,高中文化,×× 公司员工,住××市××区××路××号。××市公安局××派出所 的法定代表人张正,所长。地址:××市××区××路×号。 评分要点: (一)首部 (1)标题。应当分两行写为:××市×义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 (2)案号。应当写为:(2016)×行初字第×号。 (3)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写为:原告廖戊,男,25 岁,汉族, 高中文化,××公司员工,住××市××区×X 路××号。被告×× 市公安局 X×派出所。法定代表人:张正,职务:所长。地址:×× 市××区××路×号。(二)正文 (1)案件来源和原告提出的撤诉请求和理由。 (2)法院裁定准予撤诉的理由。 (3)裁决结果。(三)尾部 (1)写明诉讼费用的承担。 (2)由合议庭署名、写明日期。 (3)书记员署名。 2018 年 7 月试题及答案 11.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 一份民事裁定书。 2016 年 10 月 14 日,××市××区人民法院由审判员张挺、人 民陪审员李伟和田丽依法组成合议庭,吴晓担任书记员,适用普通程 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海星装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星公司) 与××京裕宾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裕宾馆)合同纠纷一案,双方 当事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2016 年 10 月 16 日, 法院制作民事裁定书,依法作出裁定如下:驳回××海星装饰有限责 任公司对××京裕宾馆有限公司的起诉。案件受理费五十元,××海 星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已预交二十五元,应予全部退还。 具体案情如下:海星公司称:根据海星公司与京裕宾馆签订的《施 工安全责任书》第七条约定:京裕宾馆为了安全需要,向海星公司收 取 1 万元安全保证金,待施工结束后将保证金退回。海星公司在施工 过程中没有任何违反《施工安全责任书》的规定,也早已完成施工, 但京裕宾馆拒不退还保证金,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京裕 宾馆退还海星公司安全保证金 1 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京裕宾 馆辩称,海星公司所述没有事实依据,海星公司未为京裕宾馆进行施 工,双方无项目合作,请求法院依法驳回海星公司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查明,为证明所诉施工项目的存在,海星公司提交了 <施工安全责任书》以及施工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各一份。在《施工安 全责任书》的内容中,相对方一直表述为“宾馆”,其中第七条约定: 为确保安全责任的落实了,宾馆要求施工方交纳安全保证金 1 万元, 待施工结束后,施工没有违约行为发生,宾馆将保证金退还施工方。 在合同 下方签章处甲方签章内容无法辨认,海星公司主张该公章即为京 裕宾馆,施工方处未加盖公章。收据上显示收到海星公司施工保证金 1 万元。加盖的公章为“京裕宾馆”。对上述两份证据京裕宾馆均不 认可。 针对未能提供证据原件的问题,海星公司称,在 2016 年 9 月 4 日,其工作人员持《施工安全责任书》及施工保证金原件去京裕宾馆 领取施工保证金,但是其后京裕宾馆工作人员将上述材料取走并拒绝 退还保证金。海星公司工作人员当即报警,××市××区××派出所 民警出警,海星公司据此向法院申请调取当日的派出所出警记录。诉 讼中,法院依据海星公司提供的联系方式,与××派出所办案民警联 系,派出所民警确认当日确系海星公司工作人员报警,称京裕宾馆取 走其一份材料,但京裕宾馆不予认可,民警无法确认该事实,认为双 方系民事纠纷,应由法院解决,未制作出警记录。对此,京裕宾馆在 庭审中称当日系由于双方员工发生争执,由海星公司员工报警。 法院认为,海星公司系基于<施工安全责任书》向京裕宾馆主张 退还施工保证金,但鉴于海星公司提供的《施工安全责任书》、施工 保证金收据均为复印件,对上述复印件京裕宾馆均不予认可,海星公 司就此亦未能提供其他证据加以佐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海星公司 作为主张合同关系成立的一方,应对合同订立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但本案中其所提交的不能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 件事实的依据,故其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鉴于海星公司未能证明 其与京裕宾馆之间存在合同关系,故其起诉京裕宾馆缺乏事实与法律 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本案证据有:(1)《施工安全责任书>复印件;(2)施工保证金收 据复印件;(3)双方当事人陈述;法院开庭笔录等。民事裁定书的案 号为:(2016)×民初字第 32 号。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海星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市 ××区××西里甲 5 号。法定代表人柳铉,总经理。 ××京裕宾馆有限公司,地址:××市××区××东路甲 1 号 4 层。法定代表人张岗,总经理。 评分要点: (一)首部 (1)标题。应当分两行写为:××市××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 书。 (2)案号。应当写为:(2016)×民初字第 32 号。 (3)诉讼双方的基本情况。 原告××海星装饰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柳铉,总经理。地 址:××市××区××西里甲 5 号。 被告××京裕宾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岗,总经理。地址: ××市××区××东路甲 1 号 4 层。 (4)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应当写为:原告××海星装饰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海星公司)与被告××京裕宾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京裕宾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张挺、 人民陪审员李伟和田丽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 审理,双方当事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正文 (1)简述原告起诉的理由和诉讼请求。 (2)写明法院驳回起诉的理由。 (3)写明法院驳回起诉的决定。 (三)尾部 (1)写明诉讼费用的承担。 (2)交代上诉权。应当写为: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 日起 10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上诉于×××中级人民法院。 (3)合议庭署名、写明年月日、书记员署名。 2018 年 1 月试题及答案 11.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 一份民事调解书。 原告蔡天华,男,32 岁,汉族,系××市某公司经理,现居于 ××市××区。被告张倩,女,31 岁,汉族,系××市某银行职员, 现居××市××区。原被告于 20××年 7 月 16 日登记结婚,未生育 子女。因性格不合,双方婚后经常发生争吵,原告于 20××年曾起 诉离婚,后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但是,从 20X×年 3 月 起,原被告就没有通过电话,也没有见过一次面。原告蔡天华认为, 他与被告之间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因此,20×× 年 1 月 20 日,蔡天华再次诉至××市××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依 法判决原、被告离婚。 被告张倩辩称,自己同意离婚,但离婚的原因是原告方存在遗弃、 婚外恋的过错。对于遗弃事实,张倩称,20××年 2 月 27 日,原告 骗被告出去吃饭,谎称自己堵车迟迟不到,晚上被告回家发现,原告 将自己的东西及贵重物品均搬走,还留下了一份离婚协议书,此后原 告再没有与被告联系过。原告的行为给被告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导致 被告中度抑郁,要求被告赔偿,支付扶养费并给予生活帮助。原告不 认可被告的说法,认为被告所述的遗弃并非法律规定的遗弃。对于婚 外恋事实,被告主张原告存在对婚姻不忠行为,并有李甲作证。对证 人证言,原告表示证人李甲没有亲眼看到,对婚姻不忠事实不予认可。 被告要求原告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给付被告扶养费 20 万元, 生活帮助费 14.4 万元,物质损失 10 万元,精神损失 5 万元。另外要 求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具体包括手表一块,股票 282245. 24 元,原告存款账户中在婚姻存续期间存人的人民币 63.7 万元。 ××市××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由审判长郝云,人民陪审员 蔡春花、樊艳依法组成合议庭,乔雨担任书记员,对本案进行了调解, 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请求法院于 20××年 1 月 25 日作成调解 书。 调解协议具体包括如下内容;(1)原告蔡天华与被告张倩同意离 婚。(2)原告蔡天华处的手表一块归被告张倩所有,原告在调勰书生 效之日起十日内将手表给付被告,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 付原告折价款十二万五千元。(3)原告名下的中国工商银行账号×× ×……、中国工商银行账号×××……和兴业银行账号×××……内 的存款归原告所有;招商证券公司账户 070319××内的股票和资金 归原告所有,原告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被告上述款项的 折价款六千五百三十六元。(4)原告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 付被告生活费两万元。 调解书的编号是 20××年第 256 号。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17800 元,双方当事人各承担一半。 评分要点; (一)首部 (1)标题。应当分两行居中书写:“××市××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案号。应当写为:“(20××)×民初字第 256 号”。 (3)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分别写明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 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 (4)案由;“离婚”。 (二)正文 (1)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及案件事实。应简明扼要,且不遗漏主要 事实。 (2)协议内容。应写明以下四项内容; 一、原告蔡天华与被告张倩同意离婚。 二、原告蔡天华处的手表一块归被告张倩所有,原告在调解书生 效之日起十日内将手表给付被告,被告予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 付原告折价款十二万五千元。 三、原告名下的中国工商银行账号×××……、中国工商银行账 号×××……和兴业银行账号×××……内的存款归原告所有;招商 证券公司账户 070319××内的股票和资金归原告所有,原告于本调 解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被告上述款项的折价款六千五百三十六 元。 四、原告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被告生活费两万元。 (3)协议确认。表述为:“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 确认。” (三)尾部 (1)调解书的生效条件和效力。表述为:“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 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2)审判长、人民陪审员署名,注明年月日,书记员署名。 2017 年 6 月试题及答案 11.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 一份仲裁申请书。 张亮,男,汉族,197×年×月×日出生,住址:××市××区 ××大道××××号。20××年,张亮欲将位于××市××区××× 号×××房产以 200 万元的价款出售,在网上发出了售房广告。李明 看到售房广告后,找到张亮,想要购买此房。双方经过协商,达成房 屋买卖协议,并于 20××年×月×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 定,张亮将位于××市××区×××号×××房产以人民币 200 万元 的价款卖给李明。首期楼款×××元在李明收到银行同意发放贷款通 知后,存人张亮账户内,楼价余款×××元于交易过户完成并办妥抵 押登记后,由贷款银行直接拨人张亮账户内。 在合同签订时,李明向张亮支付了 20000 元定金,双方在合同中 还约定:逾期超过十日仍未能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 要求违约方承担定金责任或支付等额于总楼价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同 时约定,如果发生争议,将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合同签订后,张亮配合李明向银行递交了申请贷款所需要的材 料,但李明却未按约定向张亮支付首付款,亦不配合张亮去房管局办 理房产过户手续。在张亮电话催告几次后,李明即不再接电话,也不 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张亮利益受损。张亮认为,买卖双方签订 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属合法有效,李明单独 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为此,张亮根据合同的约定,20 ××年×月×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仲裁委员会依 法公正裁决,维护张亮的合法权益。 张亮提出的仲裁请求如下:解除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 同;裁决李明支付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金×××元;裁决案件 仲裁费用由李明承担。 李明的基本情况如下:李明,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 住址:××市××区×大道××号。 评分要点: (一)首部 (1)标题。应当居中写明“仲裁申请书”。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写明: 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居住地等。 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居住地等。 (二)正文 (1)仲裁请求。应当写明:解除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裁决李明支付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金×××元;裁决案件仲裁 费用由李明承担。这一部分应高度概括。 (2)事实与理由。应当抓住案情重点,概括叙述案件事实。 (3)证据。应当写明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 (三)尾部 (1)结尾。包括致送仲裁委员会名称、申请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2)附项。应写明申请书的副本×份,附送证据的名称及件数等。 2017 年 1 月试题及答案 11.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 一份民事裁定书。 王石与刘兰系朋友,因经商资金周转不开,20××年×月××日, 王石向刘兰借款 10 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一年,到期刘兰归还 借款。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刘兰经营血本无归,一年还款期到后,刘 兰无钱将借款归还王石,王石多次向刘兰讨要未果,于 2014 年×月 ××日向××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刘兰归 还借款。在诉讼进行中,在庭下,刘兰找到王石,将自己的情况向王 石说明,并希望王石给自己 3 个月的期限,自己将变卖车辆归还欠款, 王石表示理解,并同意了刘兰提出的建议,双方在庭外达成和解协议, 王石遂于 2014 年×月××日向××市××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 请。 ××市××区人民法院由张静、李伟、王英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 行审理,杨洋担任书记员。经审查,××市××区人民法院认为,王 石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遂于 2014 年×月××日制作出(2014) ×民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准许王石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 ×元,减半收取,由王石负担。 当事人基本情况: 王石:男,56 岁,住××市××路××号,汉族,个体经营者。 刘兰:女,30 岁,住××市××路×号,汉族,个体经营者。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裁定适用 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 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评分要点: (一)首部 (1)标题。应当分两行写为:××市××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 书。 (2)案号。应当写为;(2014)×民初字第×号。 (3)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原告王石:男,56 岁,汉族,个体经营者,住××市××路× ×号。 被告刘兰:女,30 岁,汉族,个体经营者,住××市××路× 号。 (二)正文 正文内容包括起诉的时间与事由、裁定的理由、法律根据和结果。 应当写为: (1)本院受理原告王石诉被告刘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王石与刘 兰在庭外达成和解协议,王石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2)经审查,本院认为,……写明申请成立的根据和理由。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裁定如下: (3)准许原告王石撤回起诉。 (三)尾部 (1)写明诉讼费用的承担; (2)由合议庭署名;写明判决日期;书记员署名。 (3)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章。 2016 年 7 月试题及答案 11.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 一份仲裁申请书。 2010 年 1 月 4 日,××贸易公司(位于××市××大街××号, 法定代表人张××,总经理)与××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开发区 ××路××号,法定代表人江××,总裁)签署了 YY 号购货合同, 约定××贸易公司以单价 3100 美元/吨的价格向××化工有限公司 购买 97. 92 吨二乙醇胺,合同约定于 2010 年 2 月中上旬交货,合同约定 有关合同的任何争议应提交设在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 会按照仲裁规则解决。此后,××贸易公司多次催询船期,但××化 工有限公司一直未能提供船期。鉴于××化工有限公司已经无法按期 履约,迫于××贸易公司客户要求交货的压力,××贸易公司不得不 另行购买第三方货物用以向客户交付。由此产生如下损失:即原合同 约定购货价格:3100 美元/吨;现购货价格:3600 美元/吨;价格 损失:500 美元/吨。 ××贸易公司用以替代××化工有限公司货物的实际数量为 91.2 吨,因此××贸易公司的损失为 500 美元/吨×91.2 吨-45,600 美元。 ××贸易公司请求裁决:赔偿由于××化工有限公司违约而产生 的损失合计 45,600 美元。 请代××贸易公司拟写一份仲裁申请书,案件中未给出的信息, 如答题需要,考生可用××的模糊方式指代。 评分要点: (1)首部 ①文书名称。应当写为:仲裁申请书。 ②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写明:各自的名称、住所 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正文 ①仲裁申请的依据。应当写明申请仲裁所依据的仲裁协议的内 容。 ②仲裁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仲裁请求的请求事项需一 一列出,要明确、具体、全面;仲裁请求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主要包 括:当事人之间争议事项形成的事实;双方当事人争执的具体内容和 焦点 I 被申请人应承担的责任及所适用的法律等。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申请人在仲裁申请书中应当提供能够证明争 议事实和自己主张所依据的各种证据及其来源。 (3)尾部 ①写明:此致××××仲裁委员会。 ②申请人签名、盖章,写明申请仲裁的日期。 2016 年 1 月试题及答案 11.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 一份辩护词提纲。 汤某系××市人,男,1996 年 10 月 3 日出生,汉族,家住×× 区××路××号。2013 年 12 月 11 日至 15 日,汤某与同学周某一起 共同盗窃摩托车三辆,经估价总值 9010 元。经查,汤某加入盗窃活 动是受到周某怂恿,并且害怕被同学嘲笑胆小而加入了周某盗窃摩托 车的活动。这是汤某第一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并且在盗窃中主要负 责望风以及掩护,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应当认定为从犯。公安局立 案后,汤某主动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并且有悔罪表现。现××区人民 检察院向××区人民法院对汤某以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 请以汤某的辩护人身份拟写一份辩护词提纲。如答题需要,案情 材料中未给出的信息,可用××的模糊方式指代。 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实施盗窃 行为未超过三次,盗窃数额虽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案发后能 如实供述全部盗窃事实并积极退赃,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 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一)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 (二)在共同盗窃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或者被胁迫; (三)具有其他轻微情节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对未成年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 款规定的,可以宣告缓刑。如果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其适用缓 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应当宣告缓刑: (一)初次犯罪; (二)积极退赃或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三)具备监护、帮教条件。 3.《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 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 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评分要点: (1)首都 包括标题、提示语和前言。 前言中需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做了哪些调查查阅工作等。 (2)正文 应当写明辩护意见。这部分内容是核心,主要针对控方指控的犯 罪事实、证据、构成的罪名、提出的处理意见进行说理辩驳。本案中 主要应针对量刑情节进行辩驳,指出其从犯的地位、未成年人身份、 悔罪表现、应当适用缓刑等。 (3)尾部 结束语。应当归纳总结中心论点,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 2015 年 7 月试题及答案 11.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 一份民事调解书。 原告蔡天华,男,32 岁,汉族,系××市某公司经理,现居于 ××市××区。被告张倩,女,31 岁,汉族,系××市某银行职员, 现居××市××区。原被告于 20××年 7 月 16 日登记结婚,未生育 子女。因性格不合,双方婚后经常发生争吵,原告于 20××年曾起 诉离婚,后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但是,从 20××年 3 月起,原被告就没有通过电话,也没有见过一次面。原告蔡天华认为, 他与被告之间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因此,20×× 年 1 月 20 日,蔡天华再次诉至××市××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依 法判决原、被告离婚。 被告张倩辩称,自己同意离婚,但离婚的原因是原告方存在遗弃、 婚外恋的过错。对于遗弃事实,张倩称,20××年 2 月 27 日,原告 骗被告出去吃饭,谎称自己堵车迟迟不到,晚上被告回家发现,原告 将自己的东西及贵重物品均搬走,还留下了一份离婚协议书,此后原 告再没有与被告联系过。原告的行为给被告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导致 被告中度抑郁,要求原告赔偿,支付扶养费并给予生活帮助。原告不 认可被告的说法,认为被告所述的遗弃并非法律规定的遗弃。对于婚 外恋事实,被告主张原告存在对婚姻不忠行为,并有李甲作证。对证 人证言,原告表示证人李甲没有亲眼看到,对婚姻不忠事实不予认可。 被告要求原告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给付被告扶养费 20 万元, 生活帮助费 14.4 万元,物质损失 10 万元,精神损失 5 万元。另外要 求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具体包括手表一块,股票 282245. 24 元,原告存款账户中在婚姻存续期间存人的人民币 63.7 万元。 ××市××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由审判长郝云,人民陪审员 蔡春花、樊艳依法组成合议庭,乔雨担任书记员,对本案进行了调解, 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请求法院于 20××年 1 月 25 日作成调解 书。 调解协议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原告蔡天华与被告张倩同意离婚。 (2)原告蔡天华处的手表一块归被告张倩所有,原告在调解书生 效之日起十日内将手表给付被告,被告于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 付原告折价款二万五千元。 (3)原告名下的中国工商银行账号×××……、中国土商银行账 号×××……和兴业银行账号×××……内的存款归原告所有;招商 证券公司账户 070319××内.的股票和资金归原告所有,原告于调解 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被告上述款项的折价款五十万六千五百三 十六元。 (4)原告于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被告生活费十万元。 调解书的编号是 20××年第 256 号。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17800 元,双方当事人各承担一半。 评分要点: (一)首部 ①标题。应当分两行居中书写:“××市××区人民法院”、“民 事调解书”。 ②案号。应当写为:“(20××)×民初字第 256 号”。 ③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分别写明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 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 ④案由:“离婚”。 (二)正文 ①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及案件事实。应简明扼要,且不遗漏主要事 实。 ②协议内容。应写明以下四项内容: “一、原告蔡天华与被告张倩同意离婚。 二、原告蔡天华处的手表一块归被告张倩所有,原告在调解书生 效之日起十日内将手表给付被告,被告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 给付原告折价款二万五千元。 三、原告名下的中国工商银行账号×××……、中国工商银行账 号×××……和兴业银行账号×××……内的存款归原告所有;招商 证券公司账户 070319××内的股票和资金归原告所有,原告于本调 解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被告上述款项的折价款五十万六千五百 三十六元。 四、原告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被告生活费十万元。” ③协议确认。表述为:“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 认。” (三)尾部 ①调解书的生效条件和效力。表述为:“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 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②审判长、人民陪审员署名,注明年月日,书记员署名。 2015 年 1 月试题及答案 11.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 一份提请批准逮捕书。 20××年 1 月上旬,犯罪嫌疑人徐飞、鲁达、蔡军、陈华等人先 后两次在××县××镇海景宾馆 207 号房间内进行商议,准备在王光 开设的赌场中使用电子诈赌设备骗取安徽籍赌客的钱财,而且对各自 的角色进行了分工,决定由蔡军负责落实了场地,鲁达负责安装及操 控诈赌设备,通过激光扫描、分析得知用于赌博的骰子系单数或双数 后,发信号告知在赌场内参与赌博的徐飞、蔡军、陈华并由他们实施 押注。约定诈赌所得由四人平分。 20××年 1 月 15 日,案发当日下午,鲁达提前到××县××镇 雾山村一处工地,将诈赌设备安装于事先由蔡军和安徽赌客于进等选 定的赌博场地中,并守候在赌博场地的隔壁,以待赌博开始后使用该 设备进行分析、传送信号。随后,徐飞、蔡军、陈华和于迸等安徽赌 客先后到达赌场,一起采用“赌单双”的形式进行赌博。期间,徐飞 “摇碗”,安徽人于进等五、六人“喊点子”,徐飞等人根据接收到 的由鲁达发送的骰子单数或双数的信息来决定赌注的大小,共骗得安 徽赌客于进等人人民币 15 余万元(其中安徽赌客尚欠 7 万元)。 该场赌博结束后,安徽赌客一方因怀疑赌博中有人作假,当即撬 开赌桌并在桌内发现了诈赌设备,遂阻拦欲离开现场的徐飞等人并要 求退还所输的赌资。后由蔡军、陈华和王光、于进等人一起至××镇 嘉义茶馆进行协商处理,并由蔡军出面将徐飞所赢的 8 万元退还于进 等人,其余所欠的 7 万元则清零。 接于进报案后,××公安局于 20××年 1 月 17 日将徐飞、鲁达、 蔡军、陈华抓获,并于当天将 4 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关押在×× 公安局看守所。 证明上述事实的证据有:被害人于进的陈述,证人刘某、王某、 丁某等的证言,辨认笔录及照片,徐飞、鲁达、蔡军、陈华的供述等。 根据上述事实和证据,××公安局认为,犯罪嫌疑人徐飞、鲁达、 蔡军、陈华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66 条,涉嫌诈 骗罪。20××年 1 月 23 日,××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诉讼法》第 78 条、第 79 条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该案件编号为××公安局当年提请逮捕类第××号。 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如下: 蔡军,男,1970 年 12 月 20 日生,××省××市××县人,现 住在××市××县广阳路 124 号,汉族,无业。 陈华,男,1972 年 11 月 13 日生,××省××市××县人,现 住在××市××县清华路 33 号,汉族,无业。 徐飞,男,1973 年 11 月 24 日生,××省××市××县人,现 住在×X 市××县清华路 54 号,汉族,无业。 鲁达,男,1972 年 9 月 8 日生,××省××市××县人,现住 在××市××县光阳路 34 号,汉族,无业。 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逮捕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 安机关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对有证据 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 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 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 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 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 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 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 的,依照规定。 答题要点:(一)首部①标题。分两行居中书写,第一行写:“× ×公安局”,第二行写:“提请批准逮捕书”。 ②编号。应当写为:“×公刑提捕字[20××]××号”。 ③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违法犯罪经历及因本案被采取措施情 况。例如:犯罪嫌疑人蔡军,男,1970 年 12 月 20 日生,××省× ×市××县人,现住在××市××县广阳路 124 号,汉族,无业。因 涉嫌诈骗于 20××年 1 月 17 日被刑事拘留,现押于××公安局看守 所。 (二)正文 应当首先写明“犯罪嫌疑人徐飞、鲁达、蔡军、陈华诈骗一案, 由被害人于进举报至我局”;然后简要写明案件侦查过程中的各个法 律程序开始的时间,如接受案件、立案的时间;最后写明犯罪嫌疑人 归案情况。 ①案由和案件来源。 ②犯罪事实。以“经依法侦查查明:”为开头语,接着叙述经侦 查认定的犯罪事实。应写明符合法定三个逮捕条件的有关事实情况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尚 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 ③证据。写明认定上述事实的主要相关证据。 ④法律依据。应当写为:“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徐飞、鲁达、 蔡军、陈华……(根据犯罪构成简要说明罪状),其行为已触犯《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有逮捕必 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第七十九条之规 定,特提请批准逮捕。” (三)尾部 ①文书致送机关名称,即在文末分两行写“此致”、“××人民 检察院”。 ②右下方加盖公安局长印和公安局印,注明年月日。 ③附项。写明本案卷宗×卷×页;写明犯罪嫌疑人羁押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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