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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5-17 发布

最新电大专科《刑法学(1)》模拟题库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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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电大专科《刑法学(1)》模拟题库及答案 一、单选题 ‎1. 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文规定了刑法的三大基本原则,则这些基本原则(   )。‎ A.分别是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和罪责自负原则 B.罪刑法定原则是最基本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和罪责自负原则是从罪刑法定原则中引申出来的 C.是我国《刑法》的首次规定,对于我国的刑事司法也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D.在我国《刑法》的制定、修改时也必须始终要遵守的原则 ‎2. 洪某是大二学生,已满18岁,暑期回到乡下的家里度假,一天看见有个女孩子正在水塘边放牛,一时好玩,想吓唬女孩,拿起一块大石头向牛扔过去。在扔时,他曾犹豫了一下,怕石头不巧砸伤女孩。结果石头并没有砸到女孩,但牛受到惊吓,落到水塘里往对岸游泳,而女孩突然之间也被牛带到水塘里,因为手上缠着牛绳,脱不了身,后来在水塘中央沉下去了,洪某见状,急忙下水营救,未果,小女孩溺死。则洪某的行为属于(       )。‎ A.直接故意犯罪 最新电大专科《刑法学(1)》模拟题库及答案 一、单选题 ‎1. 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文规定了刑法的三大基本原则,则这些基本原则(   )。‎ A.分别是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和罪责自负原则 B.罪刑法定原则是最基本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和罪责自负原则是从罪刑法定原则中引申出来的 C.是我国《刑法》的首次规定,对于我国的刑事司法也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D.在我国《刑法》的制定、修改时也必须始终要遵守的原则 ‎2. 洪某是大二学生,已满18岁,暑期回到乡下的家里度假,一天看见有个女孩子正在水塘边放牛,一时好玩,想吓唬女孩,拿起一块大石头向牛扔过去。在扔时,他曾犹豫了一下,怕石头不巧砸伤女孩。结果石头并没有砸到女孩,但牛受到惊吓,落到水塘里往对岸游泳,而女孩突然之间也被牛带到水塘里,因为手上缠着牛绳,脱不了身,后来在水塘中央沉下去了,洪某见状,急忙下水营救,未果,小女孩溺死。则洪某的行为属于(       )。‎ A.直接故意犯罪 B.间接故意犯罪 C.疏忽大意过失犯罪 D.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 ‎3. 在路上,李某见三个流氓正调戏一位年轻妇女,前去制止,反而遭到流氓的围攻,被迫还击,这时,刚好有一位便衣警察赶到,看到有人斗殴,就上去制止。甲在打斗中看见有人过来,以为是流氓的同伙,随手拿起路旁的一根大木棍,朝警察头部打去,造成警察重伤,李某的行为属于(    )。‎ A.正当防卫 B.假象防卫 C.故意伤害 D.过失伤害 ‎4.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处罚原则是(   )。‎ A.可以从轻 B.应当从轻、减轻 C.可以减轻或者免除 D.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 ‎5. 刑罚适用的机关是(   )。‎ A.公安机关 B.人民团体 C.人民法院 D.检察机关 ‎6. 张某因为间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在刑罪执行2年后又发现在判决前张某还犯有盗窃罪,应该判处有期徒刑6年,则对于张某的罪行所需执行的最长刑期是(    )。‎ A.6年 B.8年 C.9年 D.11年 ‎7.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罪的主体要求为(    )。‎ A.境内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 B.境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 C.境内外机构、组织 D.境外机构、组织 ‎8. 某甲明知某乙是潜入我国策动武装暴乱的犯罪分子,仍然为其提供吃住,还专门为其收购了20来件军服、盗来手枪一支、子弹10发,则某甲的行为已经构成(   )。‎ A.背叛国家罪 B.投敌叛乱罪 C.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罪 D.窝藏罪 ‎9. 司机李某把汽车开到某加油站加油,并随手掏出移动电话使用,加油站的工作人员劝诫他在加油站不准使用移动电话,李某笑嘻嘻地说“没事的”,置他人的劝告于不顾,导致加油站的油库发生爆炸加油站被烧毁,一个工作人员被烧死,李某自己则为了救火,被严重烧伤,李某的行为(   )。‎ A.不构成犯罪 B.爆炸罪 C.重大责任事故罪 D.失火罪 ‎10. 甲某组织了一个恐怖活动组织,自称黑老大,手下的一个头目乙某擅自领了一班人在外面杀了一个人,甲某听了消息后,就对这个头目进行处罚,砍掉了他的一只手指。后来,公安机关侦破了杀人案,则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甲某只犯了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对乙某组织的杀人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B.甲某只犯了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但对乙某组织的杀人行为也应负刑事责任 C.甲某的行为已经犯了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与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 D.甲某犯了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与故意伤害罪,实行数罪并罚 ‎11. 《刑法》规定了对犯罪追诉期限的起算日期,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追诉期限从犯罪行为实行之日起计算 B.追诉期限从犯罪行为实行终了之日起计算 C.一个人犯了数罪,则对该人犯罪行为的追诉期限应按照罪刑最严重罪名的追诉期限计算 D.一个人犯了数罪,如果这些罪之间有牵连关系,则对该人犯罪行为的追诉期限应该按照最近发生的犯罪行为的追诉期限起算,如果这些罪之间是各自独立的,则对该人犯罪行为的追诉期限也应该各自独立计算 ‎12. 王某给自己的家庭财产投了保险后,发现自己家里的电线早已硬化,很有可能发生火灾,他故意不加修理,反而将易燃物品放在电线旁,吩咐家人警惕起火,并秘密地将家里的贵重物品转移到亲戚家,不久,硬化的电线果然引发火灾,烧坏了好几家房屋。王某声称是意外火灾烧毁了全家的所有财产,获取了高额的保险赔偿,对王某的行为应认定(    )。‎ A.不属于犯罪 B.构成故意放火罪 C.构成保险诈骗罪 D.构成放火罪和保险诈骗罪 ‎13. 犯罪的特殊主体是指(   )。‎ A.除具备一般主体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特定职务或身份的人才能构成的犯罪主体 B.法律有特别规定,不需要具备一般主体条件就可以构成犯罪的主体 C.必须具备特定职务的人才能构成犯罪的主体 D.凡是国家工作人员实施了犯罪行为而构成的犯罪主体 ‎14. 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   )。‎ A.犯罪人对自己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所持的心理态度 B.行为人对危害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C.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社会效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D.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的危害社会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15. 甲因为抢劫罪被判刑4年,判决执行前其已经被羁押了4个月,则对甲还应执行(   )。‎ A.4年 B.3年6个月 C.3年8个月 D.3年10个月 ‎16. 张某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刑满释放3年后,又犯间谍罪,则张某的行为(  )。‎ A.构成一般累犯 B.构成特殊累犯 C.不构成累犯 D.判处的刑期要比两罪相加的总刑期长 ‎17. 张某原是某政府机关干部,因为严重违纪行为被开除公职,对国家和政府产生怨恨,经常污蔑和诋毁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和民主政权。后来与一位叫乔某的华侨联系上,乔某是受某敌对国的特务组织秘密委托来中国发展特务人员的。张某利用自己以前的身份主动向乔某提供了我国的军事、工农业生产情报以及国家一些非机密性资料,并且还写了一封信具体提出推翻现政权的方案,并暗地里策划成立反党的组织。则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   )。‎ A.投敌叛变罪 B.叛逃罪 C.间谍罪 D.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18. 于某是某大公司的运输人员,一天,公司总部厂区内装运了一货车生产资料叫于某往分公司送,于某发动汽车后,由于过度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导致操作失误,汽车撞倒了仓库前的大油箱,引起火灾,造成公司损失达上百万元。则于某的行为(   )。‎ A.构成交通肇事罪 B.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C.构成失火罪 D.构成过失损害公私财物罪 ‎19. 于某是某大公司的运输人员,一天,公司总部装运了一货车生产资料叫于某往分公司送,于某发动汽车后,由于过度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导致操作失误,在外面的公路上撞到一堵墙,砸死了正在墙下玩的小孩,则于某的行为(   )。‎ A.构成交通肇事罪 B.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C.构成过失杀人罪 D.构成毁坏公失财物罪与过失杀人罪 ‎20. 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纳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的行为构成(   )。‎ A.走私普通货物罪 B.偷税罪 C.骗取出口退税罪 D.非法经营罪 ‎21. 张某用工业酒精兑制白酒进行出售。造成人中毒死亡,上百人中毒昏迷,经抢救才苏醒,则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   )。‎ A.投放危险物质罪 B.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故意杀人罪 D.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22. 某药厂研制出了一种抗癌新药,为了抢占市场,在未取得批准文件的情况下,就马上投入生产和销售,累计销售金额达到了1千万元,药厂获得高额的利润,服了该药的人也没有明显的不良反应,则该药厂的行为属于(   )。‎ A.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B.生产、销售假药罪 C.生产、销售劣药罪 D.不构成犯罪 ‎23. 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货款。甲公司乘乙公司经理到甲公司办事的机会,将乙公司经理安排在本公司招待所贵宾室住宿,每天以高标准招待。但派人看守,要求乙公司经理不得随便外出。只有将所欠货款全部还清,才能放回。则甲公司的行为(  )。‎ A.构成非法拘禁罪 B.不构成犯罪,只是正常的讨债行为 C.如果构成非法拘禁罪,犯罪主体是甲公司 D.如果构成非法拘禁罪,犯罪主体是甲公司与甲公司的负责人 ‎24. 以强制的方法非法剥夺他人的行动自由,这种行为构成(  )。‎ A.非法拘禁罪 B.非法管制罪 C.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 D.非法搜查罪 ‎25. 某甲从自己所在单位偷来一张空白支票,私自列了8000元的商品名单,到商场购买,因为单位及时发现,公安人员在某甲正在选购商品,尚未支付货款时抓住了某甲,则某甲的行为(   )。‎ A.构成票据诈骗罪 B.构成盗窃罪 C.构成诈骗罪 D.构成职务侵占罪 ‎26. D ‎27. 甲盗窃了某单位印鉴齐全的空白转账支票,自己不敢到商店使用,于是甲找到邻居乙,声称自己捡到了一张空白转账支票,情愿花200元请乙帮助其到商场买一些高档音响。乙就跑到商场冒充签发支票单位的工作人员购买了一套价值9000多元的高档声响,则乙的行为属于(   )。‎ A.盗窃罪,乙与甲构成共同犯罪 B.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乙与甲不构成共同犯罪 C.票据诈骗罪,乙与甲不构成共同犯罪 D.票据诈骗罪,乙与甲构成共同犯罪 ‎28. 某甲听说卖假文凭能赚大钱,就大量印制了某著名高等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并专门雇用了两个民工帮助其在某市进行销售,短短3个月就获利5万多元,则某甲的行为应当认定为(   )。‎ A.只构成了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是不典型的一罪 B.只构成了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是不典型的一罪 C.只构成了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是刑法规定上一的罪 D.分别构成了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与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实行数罪并罚 ‎29. 李某是某地的一霸,他收集了一帮游手好闲的流氓地痞组成“黑手帮”,有“龙头帮主”,负责头目,还有帮规,组织严密;“黑手帮”还专门配备了枪支、刀棍等凶器。他们时常进行有组织的贩毒、组织卖淫等活动。其中王某带头组织帮会对一些有钱的大户进行敲诈勒索活动,对于不给钱的,就过去进行殴打,有的被打成残疾,有的还曾被当场打死,则王某的行为(  )。‎ A.只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B.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 C.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 D.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三罪相互牵连,应以一重罪处断,定故意杀人罪 ‎30. 某县民政干部王某,将由其负责发送的抗洪救灾款5万多元挪用,交给妻子做服装生意,因为妻子服装生意亏本,就拖着一直没还。王某的行为构成(   )。‎ A.贪污罪 B.挪用特定款物罪 C.挪用公款罪 D.违反财经纪律,不构成犯罪 ‎31. 照我国《刑法》关于属人管辖的规定,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某甲为国家工作人员,在M国打伤了人,按照M国法律的规定,某甲应该判2年监禁,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某甲应该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某甲应该适用我国的刑法 B.如果某甲在M国作出的行为,按照M国法律的规定不作为犯罪处理,按照我国的《刑法》则是犯罪,应受刑事处罚,则对于某甲应该适用我国的《刑法》规定 C.如果某甲在M国作出的行为,按照我国的《刑法》是犯罪,应受刑事处罚,按照M国法律的规定不作犯罪处理,则对于某甲应该适用M国法律的规定,不作为犯罪处罚 D.如果某甲在M国的犯罪行为依照我国《刑法》可能判处的最高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则适用我国的《刑法》予以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依照我国的《刑法》可能判处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则不予追究 ‎32. 刘某与张某有仇,一天,刘某得知张某一个人在家里,就带了一把锐利的匕首到张某家,发现张某正与一位壮年男子打在一块,就把刀往身旁一搁,站在旁边观看,张某看见刘某拿着刀过来,心里发怵,很快就被壮年男子按倒在地。壮年男子拿起刘某放在地上的刀砍死张某,问刘某的行为属于(    )。 ‎ A.犯罪中止 B.犯罪预备 C.犯罪未遂 D.共同犯罪 ‎33. 牵连犯与连续犯的区别在于(   )。‎ A.牵连犯为实质数罪,连续犯为想象数罪 B.牵连犯为实质数罪,连续犯为实质的一罪 C.牵连犯为非并罚的数罪,连续犯为并罚的数罪 D.牵连犯为异种的数罪,连续犯为同种数罪 ‎34.‎ ‎ 甲某、乙某两个人共同谋抢银行的押款车子,为了抢劫顺利完成,两人约定由甲某去探测作案地点、逃跑路线,乙某去盗了两支枪。到要去抢劫的那天,甲某因为害怕被抓后要坐牢,突然提出不去了,乙某就以甲某以前曾犯过罪相威胁,甲某迫不得已只好一起去作案,但只是为乙某把风,而乙还另外找了丙某一起动手抢银行的押款车,甲某既没有表示同意也没有表示反对。则该案件中(   )。‎ A.甲某、乙某、丙某三人一起构成共同犯罪 B.甲某与乙某构成共同犯罪,乙某与丙某构成共同犯罪,甲某与丙某则没有构成共同犯罪 C.甲某在抢劫预备阶段与乙某是共同犯罪的主犯,在抢劫实行阶段与乙某是共同犯罪的主从犯 D.丙某只是在抢劫阶段为共同犯罪的实行犯,没参与抢劫的准备阶段,因此在量刑时要从轻处罚 ‎35.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是(  )。‎ A.从判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B.从主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主刑为管制的除外)‎ C.从罪犯被执行强制措施之日起开始计算 D.比主刑的刑期长的,主刑执行完后还要继续剥夺政治权利;比主刑的刑期短的,主刑执行完毕后,附加的剥夺政治权利也执行完毕 ‎36. 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宣告缓期执行,其缓刑考验期应为(  )。‎ A.至少1年 B.2年 C.2年以上5年以下 D.5年以下 ‎37. 罗某是某市国家机关干部,由于在境内贪污了大量金钱害怕受到刑罚处罚,就偷偷地把资产转移到境外。然后乘自己出国考察之机投奔国外,在国外间谍组织中工作,向其提供大量的我国情报,发表反华文章。则罗某的行为(  )。‎ A.只构成间谍罪 B.只构成叛逃罪 C.构成叛逃罪与间谍罪 D.背叛国家罪 ‎38. 某甲因为到某水库炸鱼,受到护坝人的阻拦,心里怀恨,为了报复护坝人,让他受到惩处,就带了炸药,乘护坝人离去时机,将炸药安放在水库的闸门下,点燃导火线后离去。后来导火线因被水闸浸灭未实际发生爆炸。如果该水库属于中型水库,如果闸门被炸毁将会危害附近5个村庄的村民和财产,则某甲的行为( )。‎ A.只触犯了爆炸罪(未遂)‎ B.只触犯了决水罪(未遂)‎ C.触犯了爆炸罪与决水罪,两罪属于想象竟合犯,从一重罪定 D.触犯了爆炸罪与决水罪,两罪属于牵连犯,从一重罪定 ‎39. 某甲因为到某水库炸鱼,受到护坝人的阻拦,心里怀恨,为了报复护坝人,让他受到惩处,就带了炸药,乘护坝人离去时机,将炸药安放在水库的闸门下,点燃导火线后离去。后来导火线因被水闸浸灭未实际发生爆炸。该水库属于小型的水库,而且当时闸门附近并没有人,炸毁闸门不会危及附近村庄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则某甲的行为(  )。‎ A.应该定为爆炸罪(未遂)‎ B.应该定为决水罪(未遂)‎ C.故意破坏公私财产罪(未遂)‎ D.报复陷害罪(未遂)‎ ‎40. 信用卡持卡人张某超过信用卡规定的限额5万元进行透支,发卡银行多次催收款项,张某就是置之不理,而实际上张某已经因为挥霍无度无力偿还了。则张某的行为(  )。‎ A.构成招摇撞骗罪 B.构成盗窃罪 C.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D.构成侵犯财产罪 ‎41. 某甲为了推销自己的产品,在某报纸上发布广告,夸大商品的效能,使很多人信以为真,大量购买其商品,某甲在两天内就售出了10万元的产品。顾客在买回后方知上当。某甲的行为构成(  )。‎ A.诈骗罪 B.虚假广告罪 C.非法经营罪 D.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42. 某甲为了推销自己的产品,委托某报纸替其制作和发布广告,许诺广告效果好,产品销售额达到一定程度,将高额支付广告费;报纸制作广告时夸大其产品的功能,发布之前征求某甲的意见,某甲认为这种制作非常好,发布后,使很多人信以为真,大量购买其商品,某甲在两天内就售出了10万元的产品。顾客在买回后方知上当。则(  )。‎ A.某报纸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关于虚假广告罪的规定,某甲的行为没有犯罪 B.某报纸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关于虚假广告罪的规定,某甲是共犯 C.某报纸的行为是诈骗罪,某甲是共犯 D.某甲的行为属于非法经营罪,某报纸是共犯 ‎43. 某私营企业老板张某对企业的工人实行野蛮的封闭式管理,专门雇了五名保安,不允许工人随意离开劳动、居住场所,否则就大克扣工资,工人不满的就实施殴打、罚站。则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  )。‎ A.非法拘禁罪 B.虐待罪 C.强迫职工劳动罪 D.数罪、实行数罪并罚 ‎44. 李某是13岁的孤女,流落到M地。人贩子杨某看见李某长得五官端正,就把李某收留下来,准备养到14岁后卖一笔好价钱。不料养了1年多后,与李某产生了真挚的父女感情。就不准备买李某了。则李某的行为属于(  )。‎ A.拐卖妇女儿童罪(未遂)‎ B.拐卖妇女儿童罪(中止)‎ C.构成其他犯罪 D.不构成犯罪 ‎45. 李某为实施某方面诈骗活动,伪造了身份证、工作证、某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印章及其他有关的公文,但在行骗过程中被人识破了真相,导致诈骗失败,而对于李某的行为我们应(  )。‎ A.认定为已经构成诈骗罪(未遂)与伪造公文罪,实行数罪并罚 B.认定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未遂)与伪造公文罪,两罪构成牵连犯,以一重罪论处,应定诈骗罪(未遂)‎ C.认定为只构成了诈骗罪(未遂),伪造公文的行为被诈骗犯罪所吸收 D.认定为构成伪造公文罪,因为李某的诈骗行为并没有既遂 ‎46. 某甲是某公司的业务员,因为某甲刚催要到货款3万元,觉得挺高兴,就与当地的朋友某乙一起喝酒聚餐,在酒意朦胧中,某甲把3万元委托某乙保管,说自己明天还要去催20万元的款项,到了第二天,某甲向某乙要钱,某乙坚决否认某甲曾给他3万元钱,则某乙的行为(  )。‎ A.构成了诈骗罪 B.构成了侵占罪 C.构成了盗窃罪 D.仅是民事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 ‎47. 张某曾因为违法被公安机关处罚过,一直心怀不满,想找机会报复,刚好其所住的街道要改建,需要拆旧房,张某就收集一些对拆房不满的人以及其他人共40多人擅自进行游行,致使街道阻塞严重,妨碍了工作秩序与生活秩序,则张某的行为应该构成(  )。‎ A.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罪 B.非法游行罪 C.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D.寻衅滋事罪 ‎48. 某甲与某乙是朋友,某甲在银行里工作,想捞一笔非法财产,于是就串通某乙,让某乙伪造某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及其他一些公文印章,再利用某甲在银行工作的便利取得该单位的银行存款30万元,然后俩人私分。则(  )。‎ A.某甲与某乙都构成贪污犯罪,是共犯 B.某甲构成贪污罪,某乙构成诈骗罪 C.某甲构成职务侵占罪,某乙构成诈骗罪 D.某甲与某乙共同构成诈骗罪 ‎49. 甲是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干部,听说工商局正要查处其表弟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案件,马上告诉其妻子,因为其妻子为乙通风报信,使乙逃避了工商局的处罚,则对于甲的行为我们应认定为(  )。‎ A.构成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B.构成包庇罪 C.构成徇私枉法罪 D.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50. 某甲明知军人某乙正执行职务,为了想看看部队对没有完成职务的军人如何处罚,就故意阻碍其工作。最后,还造成某乙身受重伤,则某甲的行为()。‎ A.只构成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B.只构成故意伤害罪 C.既构成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也构成故意伤害罪,两罪属于法条竟合,从一重罪定罪 D.既构成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也构成故意伤害罪,两罪属于牵连犯,从一重罪定罪 ‎51. 某甲驾驶一辆卡车带着他的女友某乙在效外开车,由于刚学会开车,技术差,在路上撞倒了某丙。俩人急忙把某丙抬到车里逃离现场。某甲怕某丙醒过来后,认出自己和某乙,就用车上的破布遮住某丙的脸,还塞住他的口、缚住他的手。某乙则努力劝某甲将某丙送到医院去,某甲根本不听从。过了将近1个小时,某丙还没有动静,乙说某丙肯定已经死了,害怕俩人要判刑,就叫某甲把某丙扔到荒野,不要让人知道,某甲遵照某乙的话去做了。后经法医验明,某丙是死于窒息,如果某丙是在被扔在荒郊野外窒息死的,则某甲与某乙的行为应该为(   )。‎ A.某甲与某乙的行为都构成交通肇事罪、故意杀人罪 B.某甲与某乙构成交通肇事罪,某乙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C.某甲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某乙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D.某甲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与故意杀人罪,某乙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52. 某甲驾驶一辆卡车带着他的女友某乙在效外开车,由于刚学会开车,技术差,在路上撞倒了某丙。俩人急忙把某丙抬到车里逃离现场。某甲怕某丙醒过来后,认出自己和某乙,就用车上的破布遮住某丙的脸,还塞住他的口、缚住他的手。某乙则努力劝某甲将某丙送到医院去,某甲根本不听从。过了将近1个小时,某丙还没有动静,乙说某丙肯定已经死了,害怕俩人要判刑,就叫某甲把某丙扔到荒野,不要让人知道,某甲遵照某乙的话去做了。‎ 某丙被扔到荒效后还没有死,恰好某丁路过,好心拦了一辆过路的汽车要将某丙送到医院去救治,在中途丁因为害怕别人误认为是他伤害了某丙,有口说不清,就偷跳车跑了,汽车司机某辛看某丁跑了,就不顾某丙的哀求,将某丙扔在路旁不管,某丙因为没有得到及时救治而亡,则某丁的行为(   )。‎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C.构成见死不救罪 D.构成过失犯罪 ‎53. 某甲驾驶一辆卡车带着他的女友某乙在效外开车,由于刚学会开车,技术差,在路上撞倒了某丙。俩人急忙把某丙抬到车里逃离现场。某甲怕某丙醒过来后,认出自己和某乙,就用车上的破布遮住某丙的脸,还塞住他的口、缚住他的手。某乙则努力劝某甲将某丙送到医院去,某甲根本不听从。过了将近1个小时,某丙还没有动静,乙说某丙肯定已经死了,害怕俩人要判刑,就叫某甲把某丙扔到荒野,不要让人知道,某甲遵照某乙的话去做了。‎ 某丙被扔到荒效后还没有死,恰好某丁路过,好心拦了一辆过路的汽车要将某丙送到医院去救治,在中途丁因为害怕别人误认为是他伤害了某丙,有口说不清,就偷跳车跑了,汽车司机某辛看某丁跑了,就不顾某丙的哀求,将某丙扔在路旁不管,某丙因为没有得到及时救治而亡,司机辛某的行为(   )。‎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 C.构成见死不救罪 D.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54. 某甲有一个儿子某乙,行为非常恶劣,吃喝嫖赌无所不为。为了能从父母那里拿到钱,某乙经常打骂父母,一次竟然把母亲打成重伤。父亲从外面知道了,就狠起心,给某乙经常喝开水的热水瓶里加入毒药要毒死儿子。谁知某乙打了母亲后,心里竟然也有了一点后悔,回家后,先倒了一碗开水给母亲喝,然后也给自己倒了一杯水放着,某甲知道了要阻止也已经晚了。急忙送妻子到医院,但抢救无效死亡。则某甲的行为(   )。‎ A.构成投毒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 B.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C.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妻子之死属于意外事件,不应当负刑事责任 D.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想象竟合 ‎55. 甲从人贩子之处花3000元购得一名被拐卖的妇女乙,因为乙坚决不与甲发生性关系。甲就将乙锁在一个单间里,不让她吃饭喝水,乘乙饥渴疲劳之极的时机,进屋强行与乙发生了性关系。则甲的行为已经构成了(  )。‎ A.牵连犯,按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处理 B.牵连犯,按强奸罪处理 C.牵连犯,按非法拘禁罪处理 D.分别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非法拘禁罪和强奸罪,实行数罪并罚 ‎56. 某公司为非国有公司,出纳员张某是刚从社会人才市场招聘来的,还处于试用期间,一日,张某到银行提取本单位工资,由于银行业务员工作上的失误,多付给张某2万元。张某当时也并没有发现,回到单位点款时,发现有多出的款项,乘还没有人发现,就把这2万多元据为己有,则张某的行为(   )。‎ A.构成盗窃罪 B.构成职务侵占罪 C.构成侵占罪 D.不构成犯罪 ‎57. 甲公司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因为一时资金运转困难,甲公司的总经理张某想出一计,故意与乙公司签定虚假合同,骗取了乙公司的预付款30万元来从事自己的经营活动,等签字了8个月后,甲公司赚了钱,才告诉乙公司自己没有能力履行合同,并把预付款还给乙公司,则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已经犯了合同诈骗罪 B.甲公司及其总经理的行为已经犯了诈骗罪 C.对甲公司只能判处附加刑中的罚金刑或者没收财产刑 D.甲公司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不应受刑罚处罚 ‎58. 李某盗窃了价值数万元的贵重钻石项链,并送给他的女朋友黄某当作定情礼,后来公安机关来追查,黄某知道了项链是盗窃来的,但是她未予揭发,而是暗地里将项链转移到乡下的亲戚家,则黄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  )。‎ A.盗窃共犯 B.包庇罪 C.伪证罪 D.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59. 根据《刑法》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的,则(   )。‎ A.应认定为一般的违法违纪行为,给予行政处分即可 B.视数额的大小而定,如果数额较大的,应该认定为贪污罪 C.不应以贪污罪惩处,以免过度地扩大贪污罪适用的范围 D.应该认定该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60.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罪的犯罪主体要求是(   )。‎ A.一般主体,因为任何人都应解救被损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职责,所以只要符合我国《刑法》的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的规定的人都应是该罪的主体 B.特殊主体,必须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 C.特殊主体,必须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 D.特殊主体,必须是具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61. 针对《刑法》的适用范围,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都适用我国《刑法》‎ B.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我国《刑法》,但是在我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停靠的国家不认为是犯罪的除外 C.我国《刑法》的适用范围采用的是以属地管辖为主,属人管辖,保护管辖和普遍管辖为辅的原则 D.我国《刑法》采用的是普遍管辖原则,即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只要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62. 王某教唆李某去抢银行,李某听从王某的教唆后,专门去勘探了银行的地形,但最后因为害怕被捕,并没有去实施,则下列对李某与王某的行为定性正确的是(   )。‎ A.李某与王某已经构成了共同犯罪 B.李某与王某俩人都没有构成犯罪 C.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罪名是教唆抢劫罪 D.王某的行为构成了抢劫罪(未遂),李某的行为构成了抢劫罪(中止),两者有牵连,但不是共同犯罪 ‎63. 某甲与某乙共同盗了一件珍贵的文物,为了卖的时候容易脱手,就把这件文物拆开,则某甲与某乙的行为(   )。‎ A.构成了两个罪,罪名分别是盗窃罪与破坏珍贵文物罪,两罪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关系 B.构成了两个罪,罪名分别是盗窃罪与破坏珍贵文物罪,两罪间是属于想象竟合犯 C.构成了两个罪,罪名分别是盗窃罪与破坏珍贵文物罪,两罪间是属于牵连犯,从一重罪处断 D.只能定一个罪,罪名是盗窃罪,破坏珍贵文物罪为盗窃罪所吸收 ‎64. 某甲是消防队员,一日某百货大楼起火,某甲与其他队员赶到现场救火,在救火过程中,一块木板朝某甲砸来,某甲伤了脚,但他乘机躺着不动,以避免在扑火时危害自己的生命,则某甲的行为(   )。‎ A.属于紧急避险行为 B.属于紧急避险不当行为,不构成犯罪 C.已经构成了犯罪 D.不属于紧急避险,也不构成犯罪 ‎65. 陶某(女)与陈某同居,因为陈某暗中还与另一女子李某有两性关系,陶某很生气,要陈某与李某断绝关系,没料到陈某根本不听劝告,于是陶某在陈某熟睡时用尖刀捅死了陈某。在被捕时,陶某已经怀孕4个月,在起诉前给她做了人工流产手术,则(   )。‎ A.对于陶某可以适用死刑,因为陶某在审判时没有怀孕 B.对于陶某不能适用死刑,但是可以适用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C.对于陶某的行为在量刑时不适用死刑,也不能适用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D.对于陶某的行为在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罚 ‎66. 《刑法》中的减轻处罚是指(   )。‎ A.在法定刑期的中线以下判处刑罚 B.在法定刑内适用较轻的刑种或者较短的刑期 C.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 D.在罪行应该判处的刑罚幅度以下量定刑期 ‎67. 某甲因为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在缓刑考验期间,某甲积极悔改,还有重大立功表现,则(   )。‎ A.法院可以对某甲撤销缓刑 B.法院应当对某甲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如果某甲被减刑,那么也应该同时缩短考验期 D.如果某甲被减刑,那么可以同时缩短考验期 ‎68. 单某通过收听敌台广播知道了香港某国民党特务机关的地址,于是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情给该特务机关投寄了一封挂钩信件,在信中攻击我国的党和国家领导人,攻击社会主义制度,要求加入该国民党,披露某省征兵、某火车站来往军列运载兵器的军事情报等。信中还主动请求分派任务。后该信被我国安全部门查获。根据案情可以判断出单某的行为(   )。‎ A.不构成犯罪,因为单某信的内容虽然是反动的,但并没有真正付诸实施,还处于犯意表露的阶段 B.构成犯罪,罪名是间谍罪(犯罪预备)‎ C.构成犯罪,罪名是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机密、情报罪 D.构成犯罪,罪名是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军事情报罪 ‎69. 某公司饲养有国家二级保护的野生动物,张某在公园附近的山坡上播种玉米。为了防止老鼠和野猪对庄稼的破坏,张某在播种的玉米里拌上了氧化乐果液农药,并一再告诫公园的野生动物饲养员田某不要让野生动物到庄稼地来,但是,不久就发生了5只珍贵的野生动物死在张某的玉米地。那么,张某的行为属于(   )。‎ A.投放危险物质罪 B.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C.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 D.非法捕杀珍贵野生动物罪 ‎70. 于某与海关人员吴某是同学,于某为了从香港走私香烟入境,就贿赂吴某,吴某建议于某采用假报进口货物的方法走私货物入境,并帮助于某把假的货物入境报关单核销,要求于某赚了钱后也分给他一份,则于某的行为(  )。‎ A.构成了行贿罪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实行两罪并罚 B.构成了行贿罪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两罪为牵连犯,从一重罪定罪处罚 C.构成了行贿罪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两罪为想象竟合犯,从一重罪定罪处罚 D.构成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该罪的最高刑可以判处死刑 ‎71.‎ ‎ 于某与海关人员吴某是同学,于某为了从香港走私香烟入境,就贿赂吴某,吴某建议于某采用假报进口货物的方法走私货物入境,并帮助于某把假的货物入境报关单核销,要求于某赚了钱后也分给他一份,则吴某的行为(   )。‎ A.只构成受贿罪 B.只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吴某先前的受贿罪因为后来的行为而转化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C.构成受贿罪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从一重罪定罪处罚 D.构成受贿罪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实行两罪并罚 ‎72. 下列各罪中, 必须“以营利为目的”才能构成犯罪的是(   )。‎ A.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B.伪造货币罪 C.侵犯著作权罪 D.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73. 刑讯逼供罪的犯罪主体为(   )。‎ A.国家工作人员 B.司法工作人员 C.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工作人员 D.一般主体 ‎74. 某市区居民为了加强治安,组织了治安联防队,甲某是联防队队员。一天夜里,某甲与在派出所工作的同学乙某一起逛街回来,看见有小偷正鬼鬼祟祟地从一户人家溜出来,就一前一后将小偷逮住,抓进联防队的办公室外。居民丙某也坐在办公室外,看见小偷否认自己偷东西,就说:“将他绑起来”。甲某与乙某就把小偷捆起来吊打,强迫其承认。丙某在旁边助威,但没有参与打。结果小偷被打出重伤致死。则甲某与乙某的行为(  )。‎ A.共同构成非法拘禁罪 B.共同构成刑讯逼供罪 C.共同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D.甲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乙某的行为构成刑讯逼供罪 ‎75. 王某明知本村的女孩姜某才13岁,强迫姜某与他的朋友李某发生了性关系。李某不知道姜某为幼女,就与姜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给了姜某50元钱,则(   )。‎ A.王某与李某共同构成强奸罪共犯 B.王某的行为构成强迫妇女卖淫罪,李某的行为构成嫖宿幼女罪 C.王某的行为构成强迫妇女卖淫罪,李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D.王某是强奸罪的间接实行犯 ‎76. 张某与韩某、许某、田某共同走私一批进口香烟,为了独吞这批货物,张某就勾通其弟弟甲与乙,商定某日由他们假冒在市工商局、公安局里工作的工作人员,在装走私烟的汽车经过的路上拦截,甲与乙依计行使,在拦截走私汽车的时候,出示了工商检查证,扣留了这批走私香烟,并把这批走私香烟交给张某卖。则张某、甲与乙等三人的行为构成了(   )。‎ A.抢劫罪 B.诈骗罪 C.渎职罪 D.敲诈勒索罪 ‎77. 根据《刑法》的规定,下列必须经过告诉才处理的罪行有(   )。‎ A.侵占罪 B.职务侵占罪 C.挪用资金罪 D.破坏生产经营罪 ‎78. 张某向某出版社申请书号,声明是为了出版通俗读物,出版社在没有细查的情况下,为了获利,就向其提供了书刊号,实际上张某用该书刊号出版了淫秽书刊。则某出版社的行为(   )。‎ A.构成非法经营罪 B.构成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C.构成过失出版淫秽物品罪 D.构成其他犯罪 ‎79.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认定为(  )。‎ A.贪污罪 B.受贿罪 C.非法所得,不构成犯罪 D.不当得利,不构成犯罪 ‎80. 某海关官员李某,在审验出口退税、提供退税凭证工作中疏忽大意,严重不负责任,给他的一位远房亲戚骗报的未出口的货物报关单上加盖了海关验迄章,致使犯罪分子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得逞,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则李某的行为(   )。‎ A.构成玩忽职守罪,主观上是过失 B.构成玩忽职守罪,主观上是间接故意 C.构成滥用职权罪,主观上是过失 D.构成徇私舞弊罪 二、多项选择题 ‎81. 适用普遍管辖原则必须具备的条件为(   )。‎ A.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犯罪 B.该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 C.我国对这些罪行的刑事管辖权必须是在严格依照国际条约所规定的义务范围内行使 D.对于这些罪行,适用我国《刑法》‎ ‎82. 《刑法》第99条规定“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这在法律上 称为(   )。‎ A.立法解释 B.文理解释 C.有权解释 D.扩大解释 ‎83.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当对下列犯罪负刑事责任(   )。‎ A.故意杀人罪 B.分裂国家罪 C.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 D.爆炸罪 ‎84. 下列犯罪属于继续犯的有(   )。‎ A.非法拘禁罪 B.重婚罪 C.遗弃罪 D.盗窃罪 ‎85. 某甲盗窃罪,1997年9月26日被某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1997年10月1日新《刑法》生效,在10月3日,某甲提起上诉,则(   )。‎ A.二审法院应该仍然适用旧《刑法》的规定 B.二审法院应该适用新的《刑法》的规定 C.对于该罪的刑法适用,也要遵守“从旧兼从轻原则”‎ D.对于该罪的刑法适用,应该遵守“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 ‎86. 医生李某给王某治病的过程中,由于疏忽大意诊断错了王某病情,开错了药,护士吴某按照李某开的药给王某服,又因为疏忽,把原应2支一次的药给病人服以5支一次,导致病人因药物中毒而死亡,则依据《刑法》的规定,医生李某与护士吴某的行为构成(   )。‎ A.共同犯罪 B.罪名是重大医疗事故罪 C.罪名是过失杀人罪 D.二者不构成共同犯罪 ‎87. 邵某是某村的村民,看见同村青年人搞副业、跑运输都赚了大钱,非常眼红,很想自己也买辆车来跑运输,但因为家境贫穷,只好到乡信用社贷款,但乡信用社怕邵某还不起钱,拒绝贷款,邵某不死心,就找同村的李某帮助,希望李某能以刚建的新楼让邵某住上一段时间,等邵某骗来贷款即还楼房并给李某重谢。李某平时与邵某要好,就欣然同意了,把一些建房的手续文件都交给邵某,邵某再次到信用社贷款,并提出是以自己的新建楼房作抵押。结果贷了6万多元钱,随后购买了一辆汽车跑运输,一年后,邵某赚了钱把信用社的贷款还清了,则邵某的行为(   )。‎ A.构成犯罪,因为有欺诈行为 B.不构成犯罪 C.由于后来把钱还清了,因此先前的欺诈行为不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D.构成犯罪的罪名是贷款诈骗罪 ‎88. 某甲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2年,假设不对某甲实施假释,则(   )。‎ A.某甲在判决生效之日起,2年内不得享有政治权利 B.某甲在判决生效之日起5年内不得享有政治权利 C.某甲不得享有的政治权利内容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D.某甲执行完有期徒刑后,还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 ‎89. 依照《刑法》规定,下列关于罚金刑的论述正确的是(   )。‎ A.我国罚金刑是一种附加刑,有些国家则把罚金刑列为主刑 B.我国罚金刑大多数适用于贪财图利或者与财产有关的犯罪 C.罚金刑与行政罚款相区别的最主要地方是执行机关不同,罚金刑由人民法院执行,而行政罚款由公安机关执行 D.罚金刑的执行有强制力保障,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90. 犯罪分子经过一次或者几次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   )。‎ A.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3‎ B.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0年 C.判处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 D.判处管制、拘役的,可以少于原判刑期的1/3‎ ‎91. 对犯罪分子的减刑,必须遵守下列程序(   )。‎ A.由执行机关向原作出判决的机关提出减刑建议书 B.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C.人民法院必须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D.人民法院既可能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也可以由独任庭作出审理 ‎92.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公民犯罪而有以下情况的,可不适用我国刑法。(  )‎ A.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B.年龄在18岁以下的 C.按照犯罪地法律不受处罚的 D.年龄在70岁以上的 ‎93. 下列情况应该适用我国《刑法》的是(   )。‎ A.在M国领海内航行的我国船舶上,L国的公民杀死了K国的公民 B.在M国领空上飞行的我国某国际航空公司的航班发生了M国公民杀死L国公民的事件 C.在M国境内行使的我国国际列车上发生了M国公民杀死L 国公民的事件 D.在M国领海内航行的我国船舶,被海盗劫持 ‎94. 邵某是某村的村民,看见同村青年人搞副业、跑运输都赚了大钱,非常眼红,很想自己也买辆车来跑运输,但因为家境贫穷,只好到乡信用社贷款,但乡信用社怕邵某还不起钱,拒绝贷款,邵某不死心,就找同村的李某帮助,希望李某能以刚建的新楼让邵某住上一段时间,等邵某骗来贷款即还楼房并给李某重谢。李某平时与邵某要好,就欣然同意了,把一些建房的手续文件都交给邵某,邵某再次到信用社贷款,并提出是以自己的新建楼房作抵押。结果贷了6万多元钱,随后购买了一辆汽车跑运输,一年后,邵某赚了钱把信用社的贷款还清了,则对于题中李某的行为判断错误的是(   )。‎ A.是共同犯罪的主犯之一 B.与邵某一起构成贷款诈骗犯罪 C.不构成犯罪 D.是共同犯罪的帮助犯 ‎95. 在李某停车时,由于车门没上锁,一位小孩(不满14周岁)偷偷地跑到车里,弄坏了车的刹车机制。李某回来后虽然觉得车里的刹车机制可能被人弄坏了,但没有检查,就仍然继续开车,途中车因为刹车失灵撞死了二人,撞伤了一人,则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其犯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 B.李某犯了交通肇事罪,小孩没有犯罪 C.李某犯了交通肇事罪,小孩犯了破坏交通工具罪,都应受刑罚处罚 D.李某犯了交通肇事罪,小孩犯了破坏交通工具罪,李某应受刑罚处罚,而小孩因为未满14周岁,不应受刑罚处罚 ‎96. 某甲因为故意伤害某乙,造成某乙轻伤,人民法院认为对某甲应该判处拘役,则(   )。‎ A.拘役的期限应该限定在3个月以上1年以下 B.拘役的期限应该限定在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C.在拘役执行期间,某甲每月可以回家1至2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D.在拘役执行期间,某甲每月可以回家3至4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97. 依据《刑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刑罚的判断正确的是(   )。‎ A.驱逐出境是只对外国人适用的刑罚,可能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 B.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C.被判处管制,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D.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98. 张某因为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同时宣告缓刑,则在缓刑考验期间,张某(   )。‎ A.如果过失犯罪,则必须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 B.如果只是盗窃少量财物,则不应撤销缓刑 C.只有再次犯罪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才宣告撤销缓刑 D.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张某被羁押的时间不予折抵 ‎99. 被告人夏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同时宣告缓刑2年,夏某在缓刑考验期间没有再犯新罪,但在缓刑期满后的3年内又犯了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罪,则(   )。‎ A.对被告人应当从重处罚 B.对被告人不能从重处罚 C.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累犯 D.被告人的行为没有构成累犯 ‎100. 张某与王某素有嫌隙。一日张某见王某手持匕首向自己走来,遂顺手拿起木棒猛击王某头部,致重伤,后张某才发现王某拿的是一把胶制的玩具匕首。张某的行为是(   )。‎ A.犯罪 B.正当防卫 C.紧急避险 D.假想防卫 ‎101. 下列是对《刑法》关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规定的相关论述,其中符合法律的有(   )。‎ A.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包括外国首脑、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和馆内工作人员、外国留学生、中国“三资”企业中的外国人、外籍华人等 B.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中国犯的一切罪行都不能依照我国《刑法》规定的处罚 C.所有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中国领土内犯罪,中国只能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D.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来说,在中国作出的严重危害社会行为依照我国《刑法》的特殊规定不再认为是犯罪 ‎102. 在李某停车时,由于车门没上锁,一与司机有仇的青年甲某上车故意弄坏了车的刹车机制。李某回来后虽然觉得车里的刹车机制可能被人弄坏了,但没有检查,就仍然继续开车,途中车因为刹车失灵撞死了二人,撞伤了一人,则甲某(   )。‎ A.只构成了破坏交通工具罪 B.构成了报复陷害罪 C.对后来的交通事故是过失的心态,因此为过失犯罪 D.在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103. 对于单位犯罪的理解正确的是(   )。‎ A.单位构成犯罪,必须是由我国《刑法》明文加以规定 B.我国《刑法》中,单位不能成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犯罪主体 C.单位犯罪的规定最早出现于17世纪英国的刑法中,而我国则是在1997年《刑法》中首次加以规定 D.只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而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等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104. 下列各种情况中,判断错误的有(   )。‎ A.张某是小丽的后妈,为了虐待小丽,张某经常好几餐不给小丽饭吃,或者狠毒地打骂小丽,时间持续了一年多,则张某的行为构成连续犯 B.胡某闯进李某(女)的家抢劫,看见杨某长得漂亮,就先强奸杨某,随后抢走大量的现金与贵重的物品,则胡某的行为构成连续犯 C.某甲经常偷东西,在1996年的头3个月就连续作案5次,每次偷的东西价值都在1000元以上,则某甲的行为构成连续犯 D.吴某为了杀死于某,用尼龙绳子把于某绑在柱子上,然后又用尼龙绳套住于某的脖子,勒住不放,用了将近一小时才把于某勒死,吴某的行为构成连续犯 ‎105.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论述正确的有(   )。‎ A.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除对犯罪分子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还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B.承担民事责任的犯罪分子, 同时被判处罚金刑的,如果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则应先执行罚金刑 C.承担民事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则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D.在犯罪人本人没有财产的状况下,不应该适用罚金刑与没收财产刑 ‎106. 下列关于假释的论述正确的是(   )。‎ A.假释是一种特殊的刑罚执行方式,假释考验期满,刑罚执行完毕 B.假释对于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适用 C.犯罪分子假释,其被判处的有期徒刑必须已经执行了1/2以上 D.假释的考验期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 ‎107. 根据《刑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重大立功表现的有(   )。‎ A.犯罪分子有发明或者重大技术革新 B.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C.犯罪分子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D.犯罪分子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108. 刑罚的目的是(   )。‎ A.全面预防 B.一般预防 C.特殊预防 D.部分预防 ‎109. 1997年《刑法》明文规定了对犯罪的追诉时效,则下列的判断中符合《刑法》规定的是(   )。‎ A.甲某犯了盗窃罪,依照《刑法》规定可能判处3年至5年有期徒刑,则对甲某犯 罪行为的追诉期限为5年 B.甲某犯了盗窃罪,依照《刑法》规定可能判处3至5年有期徒刑,由于《刑法》264条规定盗窃罪的处罚只分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四种量刑幅度,因此对于甲某的盗窃行为的追诉期限应该是该规定的第二种幅度最高法定刑,即10年 C.甲某犯了盗窃罪,应判处3年至5年有期徒刑,另外甲某还犯了故意伤害罪,应判处2至3年有期徒刑,则对于甲某犯罪行为的追诉期限应该为5年 D.甲某犯了盗窃罪,应判处3年至5年有期徒刑,另外甲某还犯了故意伤害罪,应判处2至3年有期徒刑,两罪并罚的最高刑可能是8年,则对于甲某犯罪行为的追诉期限应该为8年 ‎110. 下列各种情况中,属于犯罪中止的有(   )。‎ A.某甲准备了杀害某乙的枪支,有人发现后向当地的公安派出所举报某甲非法藏枪,枪被派出所没收,某甲打消了杀某乙的行动 B.某甲想偷走两头在野外草地上的牛,后来发现牛原来是熟悉人某乙的,就打消了念头 C.一个晚上,某甲经过一个房间,看房门前晾着女人的衣服,而房间内睡着一个人,以为是女的,就推门而入要实施强奸,后来发现其实是男子,就逃跑了 D.某甲想抢银行,但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合伙人,就一直没有付诸实施 ‎111. 下列是关于刑事责任的论述,其中符合《刑法》规定的是(   )。‎ A.对于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该视情节的轻重分别加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造成的损害结果,尽管危害极大,也不需要任何人承担刑事责任 C.醉酒的人犯罪的,可以根据他的醉酒程度及其意识能力和意志能力等因素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实施了犯罪行为后,积极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应该 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12. 下列关于刑法上的犯罪未遂的论述正确的是(   )。‎ A.只有在直接故意犯罪中才可能发生的犯罪形态,在间接故意犯罪、过失犯罪中不存在犯罪未遂的问题 B.犯罪未遂是指尚未发生《刑法》规定的具体犯罪的实际结果 C.犯罪未遂是指完整的犯罪行为尚未完全实行 D.犯罪未遂是指某一具体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尚未完成 ‎113. 张某由于犯罪情节轻微,法院认为不需要判处刑罚,并对其作出了一定的处罚。在下列的各种处理措施中,合法适当的有(   )。‎ A.对张某予以训诫 B.责令张某具结悔过 C.责令张某赔礼道歉 D.建议有关的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114.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下列属于应该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有(  )。‎ A.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B.累犯 C.被判处死刑、有期徒刑的罪犯 D.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115.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假释考验期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拘役的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2个月 B.有期徒刑的考验期为10年 C.有期徒刑的考验期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 D.无期徒刑的考验期为10年 ‎116. 下列关于减刑幅度的论述,正确的有(   )。‎ A.如果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 B.如果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2年有期徒刑 C.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悔改表现突出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2年有期徒刑 D.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的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3年有期徒刑 三、名词解释题 ‎117. 犯罪 ‎118. 危害行为 ‎119. 自首 ‎120. 犯罪动机 ‎121. 刑法的时间效力 ‎122. 犯罪对象 ‎123. 意外事件 ‎124. 减刑 ‎125. 刑事责任能力 ‎126. 单位犯罪 ‎127. 立功 ‎128. 特赦 ‎129. 犯罪目的 ‎130. 犯罪未遂 ‎131. 刑法的空间效力 ‎132. 刑罚裁量 ‎133. 刑法基本原则 ‎134. 假释 ‎135. 共同犯罪 ‎136. 累犯 四、简答题 ‎137. 刑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哪几方面的内容?‎ ‎138. 如何理解罪刑法定原则?‎ ‎139. 间接故意与疏忽大意的过失有何区别?‎ ‎140. 缓刑考验期内的考察内容有哪些?‎ ‎141. 简述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42. 犯罪中止有哪些基本特征?对于中止犯如何处罚?‎ ‎143. 主犯包括哪几种情况?对主犯如何处罚?‎ ‎144.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在什么条件下转化为抢劫罪?‎ ‎145. 什么叫想象的竞合犯?构成想象的竞合犯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146. 死缓与一般缓刑有何区别?‎ ‎147. 一般累犯的概念与构成条件是什么?‎ ‎148. 共同犯罪人有哪些类型?他们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149.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有哪些?‎ ‎150. 试述犯罪中止的类型有哪些?‎ ‎151. 教唆犯的刑事责任有哪几种情况?‎ ‎152.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哪些人?‎ ‎153. 简述一般缓刑在缓刑考验期满后的几种处理情况。‎ ‎154. 简述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异同 ‎155. 死刑的适用限制有哪些?为何有这些限制?‎ ‎156. 试述自首与坦白的异同有哪些?‎ 五、案例分析题 ‎1. 案例分析题:被告人黄炳成,男,25岁,出租车司机。1998年8月6日被捕。被告人黄炳成之母余静原系某市工商银行行长,2003年3月已退休。1997年5月到案发前,黄炳成受他人之托,先后多次通过该市工商银行信贷科科长曹若水分别为6家公司从该银行贷款6笔,共计523万元。这些贷款均符合银行的放贷要求。黄炳成为上述单位贷款后,先后从这6家公司索取和收受好处费5.2万元。‎ ‎【问题】1、黄柄成利用他人职务上的便利能否构成受贿罪?‎ ‎2、如果本案不是黄柄成,而是黄炳成之母余静通过工商银行信贷科科长曹若水为6家公司贷款,从而索取或收受好处费的,余静是否构成受贿罪?‎ 答案 一、单选题 ‎1. A ‎2. C ‎3. B ‎4. D ‎5. C ‎6. D ‎7. A ‎8. C ‎9. D ‎10. D ‎11. B ‎12. D ‎13. A ‎14. D ‎15. C ‎16. C ‎17. A ‎18. B ‎19. A ‎20. A ‎21. D ‎22. A ‎23. A ‎24. A ‎25. B ‎26. 李某是某国有大型公司的成品仓库保管员,因为家里临时有事,刚好他的一位朋友张某来访,就委托张某代为保管,并把一些单据给他,告诉他们下午2点钟将有一个单位来仓库取货,叫张某替他履行发货的职责,张某在发货期间,利用发货权向取货单位索取了5000元钱,则张某的行为(   )。‎ A.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B.构成职务侵占罪 C.构成滥用职权罪 D.不构成犯罪 ‎27. C ‎28. C ‎29. C ‎30. C ‎31. D ‎32. A ‎33. D ‎34. B ‎35. B ‎36. C ‎37. C ‎38. B ‎39. C ‎40. C ‎41. B ‎42. B ‎43. C ‎44. B ‎45. B ‎46. B ‎47. C ‎48. A ‎49. A ‎50. A ‎51. C ‎52. A ‎53. B ‎54. D ‎55. D ‎56. B ‎57. D ‎58. D ‎59. B ‎60. D ‎61. C ‎62. A ‎63. C ‎64. C ‎65. C ‎66. C ‎67. C ‎68. A ‎69. A ‎70. B ‎71. D ‎72. C ‎73. B ‎74. C ‎75. D ‎76. B ‎77. A ‎78. B ‎79. B ‎80. A 二、多项选择题 ‎81. BCD ‎82. ACD ‎83. AD ‎84. ABC ‎85. AC ‎86. BD ‎87. BC ‎88. BCD ‎89. ABCD ‎90. BC ‎91. BC ‎92. AC ‎93. ABD ‎94. ABD ‎95. AB ‎96. BC ‎97. ABD ‎98. AD ‎99. BD ‎100. AD ‎101. BC ‎102. AD ‎103. ABD ‎104. ABD ‎105. ACD ‎106. AC ‎107. ABCD ‎108. BC ‎109. AB ‎110. AB ‎111. AB ‎112. AD ‎113. ABCD ‎114. AC ‎115. CD ‎116. ABCD 三、名词解释题 ‎117. 犯罪——是指具有社会危害性,且危害性严重到触犯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3分)‎ ‎118. 危害行为 ——在人的意志支配下的实施危害社会的身体的举动和静止。(3分)‎ ‎119. 自首 ‎ ——一般自首指犯罪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特别自首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3分)‎ ‎120. 犯罪动机——刺激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以达到犯罪目的的内心冲动或内心起因。(3分)‎ ‎121. 刑法的时间效力----是指刑法在什么时间生效、失效以及对刑法生效以前的行为是否具有溯及力的问题。(3分)‎ ‎122. 犯罪对象---- 犯罪对象是危害社会行为所直接作用的物或者人 (3分)‎ ‎123. 意外事件---- 行为虽然造成了危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和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或者不能避免的原因造成的,就是意外事件。 (3分)‎ ‎124. 减刑----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刑罚执行期间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3分)‎ ‎125.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三分)‎ ‎126. 单位犯罪----由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主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三分)‎ ‎127. 立功----犯罪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情况的行为。(三分)‎ ‎128. 特赦——国家对特定的犯罪人免除执行全部或者部分刑罚的制度。(三分)‎ ‎129. 犯罪目的----犯罪人希望通过实施犯罪行为达到某种危害社会结果的心理态度。(3分)‎ ‎130. 犯罪未遂-----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犯罪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未完成形态。(3分)‎ ‎131. 刑法的空间效力——刑法对地和对人的效力,是刑法的刑事管辖权的范围。(3分)‎ ‎132. 刑罚裁量——人民法院根据行为人所犯罪行及刑事责任的轻重,在定罪的基础上依法决定对犯罪人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刑度或所判刑罚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审判活动。(3分)‎ ‎133. 刑法基本原则-----贯穿全部刑法规范、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意义,并体现我国刑事法治的基本精神的准则。(3分)‎ ‎134.‎ ‎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3分)‎ ‎135. 共同犯罪----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3分)‎ ‎136. 累犯 ----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赫免以后,在一定的时间内又犯被判处一定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3分)‎ 四、简答题 ‎137. 刑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哪几方面的内容?(10分)‎ 刑法的适用范围是刑法的效力范围,是指刑法适用于什么地方、什么人、什么时间,以及是否具有朔及既往的效力的规定。(2分)‎ 刑法的空间效力范围是以属地管辖原则为基础,兼顾属人原则和保护管辖原则,‎ 并有保留地采用了普遍管辖原则。(2分)‎ 刑法的时间适用范围 ‎(1)时间的适用范围是指刑法生效和效力终止的时间,以及刑法对它生效以前的行为是否具有溯及力的规定。(2分)‎ ‎(2)我国1997年修订的新刑法,自1997年10月1日生效。(2分)‎ ‎(3)刑法的溯及力是指刑法的溯及既往的效力。我国《刑法》采取了从旧兼从轻的原则。(2分)‎ ‎138. 如何理解罪刑法定原则?(10分)‎ 罪刑法定原则就是指什么是犯罪,有哪些犯罪,各种犯罪构成条件是什么?有哪些刑种,各个刑种如何适用,以及各种具体犯罪的具体量刑幅度如何等,均由刑法加以规定,对于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定罪处罚。(2分)‎ 其包括4个派生规则:一、排斥习惯法(2分)‎ 二、排斥绝对不定期刑(2分)‎ 三、禁止有罪类推(2分)‎ 四、禁止重法溯及既往(2分)‎ ‎139. 间接故意与疏忽大意的过失有何区别?(10分)‎ 一、定义不同: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2分)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2分)‎ 二、认识因素不同:间接故意已经预见到自己行为的危害后果可能出现,而疏忽大意的过失对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是没有预见;(3分)‎ 三、意志因素不同:间接故意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放任和漠不关心的态度,而疏忽大意的过失由于无认识,所以也没有犯罪的意志。(3分)‎ ‎140. 缓刑考验期内的考察内容有哪些?(10分)‎ 考验期限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分)‎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2分)‎ ‎(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2分)‎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2分)‎ ‎(5)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2分)‎ ‎141.正当防卫的条件有哪些?(10分)‎ ‎(一)141. 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指存在着具有社会危害和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1)必须有不法侵害存在。(2)不法侵害并非仅限于犯罪行为。不法侵害的范围。就该包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3)不法侵害必须是现实存在的。至于不法侵害的程度,通常限于具有暴力性、破坏性、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2分)‎ ‎(二)时间条件。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时实行,不能实行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2分)‎ ‎(三)对象条件。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不能及于第三者(2分)‎ ‎(四)主观条件。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是指防卫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即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2分)‎ ‎(五)限度条件。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是指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2分)‎ ‎142. 犯罪中止有哪些基本特征?对于中止犯如何处罚? (10分)‎ ‎(一)必须是在犯罪预备或者犯罪实行过程中放弃犯罪,这是成立犯罪中止的前提条件。(2分)‎ ‎(二)必须是自动放弃犯罪,这是犯罪中止的实质性条件,首先,必须要求行为人自认为能够继续实施。其次,认定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还必须要求确实是出于行为人本人的意志而自动放弃犯罪,而不是出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主客观原因而被迫停止犯罪。(2分)‎ ‎(三)必须是彻底放弃犯罪。所谓彻底放弃犯罪,是指行为人彻底打消了继续并完成犯罪的念头,彻底放弃实施自认为可以继续实施并完成的犯罪行为。(2分)‎ 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是指行为人实施完毕犯罪以后,犯罪结果出现之前,自动采取措施有效地避免犯罪结果发生,因而使犯罪未完成的犯罪停止形态。(2分)‎ ‎(四)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2分)‎ ‎143. 主犯包括哪几种情况?对主犯如何处罚?(10分)‎ 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主犯分为三种,‎ 一是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也就是组织犯,是首要分子的一种。组织犯的犯罪活动包括建立、领导犯罪集团,制订犯罪活动计划等;(2分)‎ 二是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这也是首要分子的一种。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是犯罪的组织、策划者和指挥者;(2分)‎ 三是其他在犯罪集团或一般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既可以是实行犯,也可以是教唆犯(2分)‎ 根据刑法第26条第3款和第4款的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2分)对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2分)‎ ‎144.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在下列条件下转化为抢劫罪;(10分)‎ ‎(1)行为人必须首先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犯罪行为;(3分)‎ ‎(2)行为人必须是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3分)‎ 当场,是指犯罪分子实施盗窃、诈骗、抢夺罪的现场或者虽然离开了现场,但还处在被追捕的过程中。如果在作案后,在其他时间和地点实施了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则不应按刑法典第269条处理。所谓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人实施打击或强制,或者以将要立即实施这种行为相威胁。一般来说,这里的暴力应达到一定的强度 ‎(3)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4分)。所谓窝藏赃物,是指为保护已经到手的赃物不被追回。所谓抗拒抓捕,是指抗拒公安机关逮捕或任何公民的扭送毁灭罪证,是指消灭自己遗留在作案现场的痕迹、物品以及其他证据。如果不是出于以上目的实施暴力或威胁,不能按本条处理。‎ ‎145. 什么叫想象的竞合犯?构成想象的竞合犯必须满足哪些条件?(10分)‎ 亦称想象数罪,是指行为人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而触犯两个以上异种罪名的犯罪形态 (2分)‎ 构成要件:‎ ‎(1)行为人必须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而实施犯罪行为。(2分)‎ ‎(2)行为人只实施一个危害社会行为。(2分)‎ ‎(3)行为人所实施的一个危害社会行为,必须侵犯数个不同的直接客体。(2分)‎ ‎(4)行为人实施的一个危害社会行为,必须同时触犯数个罪名。(2分)‎ ‎146. 死缓与一般缓刑有何区别?(10分)‎ ‎1、首先性质不同(2.5分),死缓是死刑的一种执行制度,缓刑是一种量刑制度;‎ ‎2、实行的条件不同(2.5分)死缓是应该判处死刑,但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罪犯可以适用死缓,缓刑是 对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危害社会的犯罪人适用。‎ ‎3、考验期不同(2.5分)死缓的考验期是2年,缓刑是: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不能少于1年。‎ ‎4、实行后的后果不同(2.5分)死缓考验期届满通过考验后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一般缓刑考验期届满通过考验后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147. 一般累犯的概念与构成条件是什么?(10分)‎ 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赫免以后,五年之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情形。累犯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3分)‎ ‎(1)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故意犯罪。如果前罪和后罪有一个是过失犯罪,或者前后两罪都是过失犯罪,不能构成累犯;(2分)‎ ‎(2)前罪所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2分)‎ ‎(3)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之内。(3分)‎ ‎148. 共同犯罪人有哪些类型?他们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10分)‎ 一.主犯 ‎(1)首要分子——犯罪集团或聚众犯罪中的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人 刑事责任:按照集团犯罪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2分)‎ ‎(2)一般主犯——在犯罪集团或一般共同犯罪或聚众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人 刑事责任:按照其所参与的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2分)‎ 二、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分)‎ 三.胁从犯,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与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刑事责任: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2分)‎ 四.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分)‎ ‎149.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有哪些?(10分)‎ 一、犯罪客体决定犯罪的性质,犯罪对象则未必(2.5分)‎ 二、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的必备构成要件,而犯罪对象则仅仅是某些犯罪的必备构成要件(2.5分)‎ 三、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损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2.5分)‎ 四、犯罪客体使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2.5分)‎ ‎150. 试述犯罪中止的类型有哪些?(10分)‎ 预备中止(2分)‎ 未实行终了的中止(2分)‎ 实行终了的中止(2分)‎ 消极中止(2分)‎ 积极中止(2分)‎ ‎151. 教唆犯的刑事责任有哪几种情况?(10分)‎ 按照刑法第29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这是对教唆犯处罚的一般原则。(3分)‎ 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这一规定是为了更好地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3分)‎ 按照刑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分)‎ 此外,教唆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精神病患者犯罪的,对教唆者应当按单独犯论处。(2分)‎ ‎152. 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哪些人?(10分)‎ A.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3分)‎ B.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分)‎ C.上述单位委派到非上述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分)‎ D.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2分)‎ ‎153. 简述缓刑考验期满后的几种处理情况。‎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不具有《刑法》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3分)‎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2分)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2分),应当撤消缓刑,数罪并罚 ‎3、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撤削缓刑,执行原判刑罚。(3分)‎ ‎154.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异同 ‎(1)危害的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危害来源只能是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紧急避险的危害来源既可能是人的不法侵害,也可能是来于自然灾害,还可能是动物的侵袭或者人的生理、病理疾患等。(2分)‎ ‎(2)行为的对象不同。正当防卫行为的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者本人,不能针对第三者,是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而紧急避险行为的对象则必须是第三者,是合法行为对他人合法权利的损害。(2分)‎ ‎(3)行为的限制不同。正当防卫行为的实施是出于必要,即使能够用其他方法避免不法侵害,也允许进行正当防卫;而紧急避险行为的实施则出于迫不得已,除了避险以外别无其他选择。(2分)‎ ‎(4)行为的限度不同。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既可以小于、也可以大于不法侵害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害,而紧急避险对第三者合法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则只能小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2分)‎ ‎(5)主体的限定不同。正当防卫是每个公民的法定权利,是人民警察执行职务时的法定义务;紧急避险则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2分)‎ ‎155. 死刑的适用限制有哪些?为何有这些限制?‎ ‎(1)适用条件的限制:只适用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人(2分)‎ ‎(2)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 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2分)‎ ‎(3)适用程序上限制:死刑案件只能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并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分)‎ ‎(4)执行制度上的限制: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2分)‎ ‎(5)死刑的刑事政策:因为限制死刑是世界发展的需要,慎重适用死刑。(2分)‎ ‎156. 自首与坦白的异同有哪些?‎ 相同:都是犯罪人犯罪后对自己所犯罪行的态度。(2分)‎ 相异点:‎ ‎(1)自首是犯罪人自动投案,坦白是犯罪人被动归案(2分)‎ ‎(2)自首交代的罪行可以是已发觉的,也可以是未被发觉的;坦白只限于已被发觉或指控的罪行(2分)‎ ‎(3)自首供述是主动的,坦白供述是被动的(2分)‎ ‎(4)从宽处罚情节的内容不同:根据刑法第67条,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8条,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2分)‎ 五、案例分析题 案例1:刑法对外国人的效力范围卞某,23岁,外国人,系某国在医科大学的留学生。某年5月13日,卞某某遭到医科大学另一外国留学生安某拳打后,蓄意报复。6月10日晚7时许,卞某得知安某在留学生l楼104会客室会客,便手持木棒,到会客室敲门。安某将门打开后,卞某用木捧击打安某。安挣脱后,会同在该校的本国留学生翁某、风某、莫某等7人,手持木棒、手杖等器械,聚集在留学生宿舍2楼走廊西端。卞某也和某国留学生朱某、穆某、白某等5人手持木棒和尖型菜刀等,聚集在留学生宿舍2楼走廊中部208房间门前,双方形成对峙状态。后双方发生殴斗。在厮打中,卞某手持的木棒被打掉,随手用尖型菜刀乱刺,刺中对方留学生翁某的上腹部,创伤透入胸腔,将肝脏切成局部破损,经抢救无效,于次日下午死亡。[问题]卞某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可否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答案:卞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应当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卞某某为报复他人,聚众斗殴,并在斗殴的过程中,使用菜刀乱刺,将被害人刺死。依照刑法第293条的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应根据情况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卞某在用菜刀刺人时,主观故意不明确,对他人的死、伤均持放任态度,因此,对被害人死亡他应负(间接)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6条和第11条的规定,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外,均应适用我国刑法。卞某是一普通外国留学生,不属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自应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2:刑法的效力范围李学沛,男,26岁,工人。王义勇,男,24岁,工人。李、王二被告均系我国公民。某年10月,该二人受雇在美国轮船上工作。同月24日,轮船停泊于巴西某港口后,二人在轮船上饮酒闹事,不仅不听从船长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劝阻,反而公然杀死制止他们的中国公民张世良。杀人后又抢劫了一些其他船员的财物,然后逃到巴西某市藏身,并策划逃到第三国。由于在隐藏期间二人的财物被盗,王义勇被迫回到船上,并报告了李学沛隐身之处。其后,巴西警察将李、王二犯逮捕。[问题]李、王的犯罪行为可否适用我国刑法?为什么?答案:我国刑法对李学沛、王义勇应当适用。李学沛、王义勇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的情况。根据我国刑法第7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构成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犯罪的,均适用我国刑法。李学沛、王义勇受雇于美国轮船,在轮船停泊巴西时杀人,应当依照刑法第7条的规定适用我国刑法。‎ 案例3:刑法的效力范围]温源和,泰国籍。戴文,广东省广州市人。余锡宽,广东省台山县人。上述三人在泰国曾策划进行跨国贩毒活动。约定戴文负责接运毒品,经我国昆明、广州至深圳市出境。某年4月18日,戴文与余锡宽进入昆明市与从泰国到达的温源和会面后,共同约见了潜入昆明市的国外贩毒分子,商定在昆明市交接毒品的时间和地点。8月16日下午6时许,戴文和余锡宽在昆明市火车站外水果摊接收毒品时,被当场抓获,缴获海洛因22768克。温源和于当晚亦被抓获归案。[问题]对本案行为人能否适用我国刑法?为什么?答案:对本案三名行为人应当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理由是:三行为人的贩毒行为有一部分是在我国领域内实施的。根据我国刑法第6条的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犯罪行为,除法律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均适用我国刑法;犯罪行为或者犯罪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均属于在我国领域内犯罪。本案三名行为人预谋贩毒虽在国外,但实施贩毒的行为在我国领域内,属于在我国领域内犯罪,应当适用我国刑法。温源和虽是外国人,但不属于刑法第11条规定的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人,亦应适用我国刑法。‎ 案例4:诉时效中断刘某某,男,32岁,工人。刘某某于1997年3月12日,以欺骗手段强奸了一名患有精神病的女青年。于1999年7月4日被捕后,刘又交待了其于1993年3月3日盗伐集体林木200株。[问题]对刘某某盗伐林木的行为是否还要追究?为什么?答案对刘某某盗伐林木的行为应当追究。根据我国刑法关于追诉时效的规定,犯罪所应适用的法定刑不超过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5年。刘某某于1993年3月3日犯盗伐林木罪,依照1979年刑法的规定,盗伐林木罪的法定最高刑为3年有期徒刑。刘某某犯该罪的追诉时效本应为5年,即到1998年3月3日届满。但是在其所犯的盗伐林木罪的追诉时效尚未届满前,刘某于1997年3月12日又实施了强奸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期限从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即前罪的时效中断,已经经过的时间归于无效。这样,刘某某盗伐林木罪的5年追诉时效应从1997年3月12日开始重新计算,1997年7月4日仍在追诉期限内,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5:刺伤便衣警察案赖某,男,25岁,工人。某在与他人打斗的过程之中,对便衣警察的行为误认为是对方帮凶的侵害行为,将其作为不法侵害人的侵害行为对待而实行了某日晚,赖某在自己家附近遇见两个男青年正在侮辱他的女朋友,即上前制止,因被其中一男青年殴打而被迫还手。在对打时,便衣警察黄某路过,见状抓住赖的左肩,但未表明其公安人员的身份。赖误以为黄是对方的帮凶,便拔刀刺黄左臂一刀后逃走。[问题]对赖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和处理?并请说明理由。案例5赖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论处。理由是: (1)赖某打击便衣警察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应当负刑事责任。赖伤害行为。事实上,便衣警察的行为并非不法侵害,赖某对假想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应当依法负刑事责任。(2)赖某对便衣警察的伤害行为是故意的。在本案中,赖某对便衣警察是否为侵害人的同伙的认识上有过失,但对便衣警察的伤害行为却是故意的,而不是过失。(3)赖某没有认识到便衣警察的身份,主观上没有妨害警察执行公务的故意,不能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案例6:负有特殊义务人不作为杀人案石某,男,35岁,工人。石某经常虐待妻子。一日,石某的妻子因不堪石某的毒打,在石某走后服毒自杀。邻居发现石某的妻子在床上挣扎,便把石某找回来,要他赶快将妻子送医院抢救。石某既不抢救,也不让邻居抢救,还恶狠狠地说:“我就要看着她死。”最后,邻居们强行将石某的妻子送往医院,但由于时间拖廷太久,经抢救无效死亡。[问题]石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答案:石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理由是:犯罪行为分为作为与不作为两种基本形态。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有能力履行某种义务以阻止某种危害结果的发生,而竟不予以履行的行为。本案石某与其妻之间具有法定的扶养义务,在其妻生命垂危时,石某有义务积极予以救助。而石某非但不予救助。而且还不让邻居救助,最终导致其妻死亡,其行为属于不作为的犯 案例7: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张某某,男,23岁。张某某因犯盗窃罪于1997年5月5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在服刑期间,张因病于同年7月11日保外就医。从保外就医的当月起,张某某又继续盗窃作案。在一年之内共盗窃23次,价值人民币45000元。[问题]法院应对张某某如何处罚?答案:张某某的行为属于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情况。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此情况,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进行并罚,并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即先减后并的方式进行并罚。‎ 案例8:刑事责任年龄魏春峰,男,15岁。魏春峰因伙同他人抢劫于某年3月被公安局收容审查。同年4月,魏从看守所挖洞逃跑,同年11月被抓获并被逮捕。[问题]对魏春峰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答案:对魏春峰的行为应以抢劫罪一罪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不得适用死刑。理由是:‎ ‎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同时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本案中,魏春峰实施了抢劫和脱逃两个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他对脱逃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法院应以抢劫罪一罪定罪。在量刑时,不能对其适用死刑,并应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案例9:恋爱期间与幼女发生性行为马某某,男,17岁。马某某在山上干活,见本乡林水村女孩段某某(13岁,身高1.62米)在挖野菜,便问段是哪个村的、姓名、年龄等。段谎称自己17岁。段问马的年龄及姓名,马说19岁,并谎称在县糕点厂工作。两人在闲谈时,马某某说要在本村给段介绍个对象,段同意,并且要给马某某介绍个对象,说:“像我这个样的行不行?”马说:“行。”几天后两人赶集相遇,彼此情趣相投,遂建立了恋爱关系。晚上两个人回马家住宿,并发生了两性关系。数日后,段得知父母寻找她,要马某某带她到外地躲藏。马某某即带段到其姨母家同居两夜,并多次发生性行为,后马又带段到其舅父家中同居。[问题]马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奸淫幼女罪,请说明理由。答案:马某某的行为不能构成奸淫幼女罪。理由是:奸淫幼女罪是指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之发生性行为的行为。段某某虽然不满14周岁,但身高1.62米,又对马某某谎称自己17岁,根据双方当时的情况,马某某不能够知道段某的真实年龄,而缺乏奸淫幼女罪主观方面必须具备的“明知”,因而不能构成奸淫幼女罪。案例10:运输毒品罪田某某从楚雄到德宏做羊皮生意时与袁某某(另案处理)相识,袁某某要求田某某带一样东西到保山,田表示同意。袁某某把自己买的750克鸦片用塑料膜包成条状,使其减少鸦片气味,然后装入用毛巾缝的袋子里,指使田某某系在腰上。田某某问袁是什么东西,袁说:“别罗嗦!带到保山就行了。”田某某携带时隐隐约约闻到一点气味,但不知是什么。当他从德宏市乘汽车到保山经过红旗桥时被查获。[问题]田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运输毒品罪,为什么?‎ 案例10田某某的行为不能构成运输毒品罪。因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运输毒品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即行为人明知是毒品而又予以运输的行为。本案中,田某某受委托帮别人携带毒品,而他自己根本不知是毒品,主观上缺乏运输毒品犯罪的故意。因而不能构成犯罪。这种受蒙蔽而成为他人犯罪工具的情况,被利用者不能构成犯罪,而应当直接追究利用者的刑事责任。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间接实行犯。‎ 案例11:故意杀人罪某日晚8时许,李剑、李军华、黄贱德等10人到某工厂寻衅滋事、调戏女工。当该厂厂长和工人前来制止时,李剑从同伙手中接过杀猪刀朝人群乱砍,致一工人面部受轻伤。李剑在逃跑途中,听到后面有人跑来,误以为是工厂的人追他,即转身朝来人的腹部刺了一刀,结果将紧随其后的同伙黄贱德刺死。[问题]李剑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答案:李剑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李剑在寻衅滋事的过程之中,被人追赶,便意图将追赶的人刺伤或者刺死。在实施行为的时候,他对追赶者是死是伤处于一种放任的心理态度,应当按实际发生的结果定罪。本案中,李剑的行为导致了他人死亡的结果,应当属于间接故意杀人。至于李剑本想杀死追赶者却杀死了自己的同伙,属于犯罪对象错误,而杀人罪的对象不属于构成要件的范围,对象错误不影响行为人犯罪的性质。‎ 案例12:公安干警开枪案件朱某,男,31岁,某县公安局干部。某日晚11时40分左右,朱某已睡下,忽然听到自家门外有响动,便起身持手枪出门察看,发现对门李家院内大树下有个人影晃动。朱上前问道:“谁?干什么的?”那人转身就跑。朱认为是有人偷东西,便追赶。一面追,一面喊“站住”。当追到邻居丁家房屋后门附近,看人影像是往右拐,随即在相距一百多米处朝人影开了一枪,王某(男,19岁)当即中弹倒地,在送医院途中死亡。[问题]朱某对王某的死亡是何种心理态度?应否负刑事责任?答案:朱某对王某死亡的心理态度是间接故意,应当依法负刑事责任。朱某身为公安干警,在没有查明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开枪向人射击,意图伤害他人。尽管在当时的条件下,朱某对是否击中王某并无确切的把握,但击中与击不中都在其意志范围之内,即对击中王某,朱某主观上是一种放任的态度,对击中后王某是死是伤也持放任的心理态度,属于间接故意。朱某在开枪时,一无不法侵害的存在,不具备正当防卫的条件,二是仅凭别人形迹可疑就开枪射击,没有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因此,朱某对自己的行为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案例13:索要欠款打架误击其父亲案吴某某酒后到其叔家索要欠款,与其叔发生口角,于是到自己父亲家拿了一根木棒(长140厘米、直径50厘米)。回来后见其叔正与父亲在路上说话(二人相距约1米),便手持木棒向其叔打去,其叔避开,木棒击在其父头上,致其父死亡。[问题]吴某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请说明理由答案:对吴某某应以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定罪处罚。因为:吴某某与其叔父发生纠纷,意图报复,手持木棒去打其叔父,主观上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打击他人的行为,造成了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完全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条件。至于他本意是打击其叔父而错误地击中其父亲,属于打击错误。这种打击错误,不能改变行为人的行为性质 案例14:手持气枪误伤他人案马某某手持气枪在自家门口带孩子玩。见好友赵某骑自行车路过,就与其打招呼,同时随便向赵某的车轮放了一枪。谁知子弹偏向上方,正中赵某的左眼,造成赵某左眼球被摘除。[问题]马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答案:马某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因为:马某某与被害打招呼并向其所骑的自行车轮子射击,说明马某某只是想和赵某开个玩笑,主观上没有伤害赵某的故意。马某某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伤害他人的后果,但是,自侍技术过关,认为可以避免结果的发生,但实际上并未能避免。这种心理态度,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过失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马某某的行为构成我国刑法规定的过失致人重伤罪,应当依法负刑事责任。‎ 案例15:毒蛇伤人案杨某某与本村的庄某某、杨某某、张某某等5人,给吕某某家砍木料。归途中,发现路边草丛中有一条毒蛇。杨某某在明知是毒蛇的情况下,将其捉到手中。5人成纵队向前行走,杨某某走在最后,距他前边的庄某某仅l米。当庄某某弯腰拿起放在路边的衣服时,杨某某手中的毒蛇将其右腿咬伤,当即中毒肿大,不能行走,被人抬回家。庄某某经手术右腿截肢。[问题]杨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其主观上是何种心理态度?答案:杨某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其主观上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对于毒蛇会咬人致人伤亡的事实,杨某某具有认识能力。在玩蛇时,他应当预见到自己玩蛇,若有不慎可能会发生蛇咬伤、咬死人的结果,但由于专心于玩耍,没有注意到这种危险性并未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以致于在庄某某弯腰时,毒蛇将其咬伤,导致右腿截肢的严重后果,杨某某主观上是疏忽大意的过失。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杨某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应当依法负刑事责任。‎ 案例16:意外事件张某,男,26岁,司机。某日上午,张某驾驶小轿车开往长江边码头,车内乘坐供销社主任及其妻、女和其他亲属共5人。小车行至离江边29米的斜坡上时,总泵皮碗突然破裂,刹车失灵。张某踩了三下脚刹车。并立即拉了手闸刹车,均不能把车刹住,汽车遂俯冲落入长江,4人淹死,仅主任的女儿和张某被打捞得救。经技术鉴定,总泵皮碗破裂致使刹车失灵,系机械故障。[问题]请分析张某的行为是过失犯罪还是意外事件?答案:张某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对于刹车失灵导致汽车坠入长江致人死亡,张某事先主观上没有预见。主观上没有预见危害结果的情形,在刑法理论上有两种情况:一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二是意外事件。构成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之所以没有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原因是他有认识的能力,即应当预见但因其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到;构成意外事件,即行为人之所以没有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原因是根据他的认识能力和当时的具体条件,他不可能预见到,即没有认识能力。本案中,张某驾车失灵,是因为汽车发生机械故障所引起的,张某对该故障的发生没有预见能力,因而属于意外事件 案例17:不可抗力事件王某某,男,21岁,汉族,某某市摊贩。杨某某,男,23岁,汉族,某某市摊贩。某日下午5时许,王某某在自由市场卖猪肉,见邻摊有一卖菜的妇女与两名顾客争吵,便右手拿着剔骨刀走过去看热闹。往回走时,杨某某与王某某闹着玩、将王某某抱住。王对杨说:“别闹,我手里有刀,别扎着你。”王某某边说边把右手的剔骨刀尖由原来的向下转为向后,以防刺伤杨某某。但杨仍用双手搂住王的双肩向后推;王站立不稳向后倒去,恰好被害人赵某某站在王某某身旁,王手中的剔骨刀刺入赵某某的腹部,造成赵某某腰部开放性外伤,脾刺伤。答案:王某某的行为属于不可抗力事件,杨某某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1)王某某在杨某某和他开玩笑时,已预见到了自己手中拿的刀子可能会伤及他人,便多次警告杨某某不要如此开玩笑,客观上也采取了一定的措施,防止刀将人刺伤。但是由于杨某某的推动,王某某因站立不稳向后倒去时将身后的赵某某刺伤,对王21某某来讲属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所致,是刑法上的不可抗力事件,不应负刑事责任。(2)杨某某明知王某某手拿剔骨刀可能会伤及他人,且在王某某一再提醒下,仍然搂住王某某向后推,在主观上符合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轻信能够避免而实际却发生了危害社会结果的过于自信的过失的特征。应当以过失致人重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18:意外事件沈某,男 ‎ 33岁,汽车司机。某日下午,某县城镇供销社业务员吴某在外县乡购买农副产品后,要找地方住宿。该乡保管员田某将吴安排在该乡汽车库院内小东屋。田曾对吴说:“晚上ll点左右,汽车才回来。”吴在小东屋躺了一会儿,因天气太热,便搬到院内睡觉,并用塑料布(长ll米左右,宽1.6米)蒙头盖脚睡在地上。晚上11点左右,天下小雨,院内漆黑,司机沈某驾驶柴油解放车返回,乘车的副司机下车将车库门打开,沈关灭大灯,只开小灯驶进院内。在调头准备倒车时,左前轮将睡在地上的吴某当场轧死。[问题]沈某对吴某的死亡是否应负刑事责任?请说明理由。答案:沈某对吴某的死亡不应负刑事责任。理由是:吴某当天在院内睡觉,没有任何人对沈某予以提醒,吴某在睡觉时,又用塑料布将自己从头至脚蒙起来,在天下小雨、晚上11点左右的漆黑天气的情况下,沈某没有发现睡在地上的吴某。之所以没有预见,是因为根据当时的条件,沈某不可能预见。既然沈某对吴某睡在院中不可能预见,在倒车时将其轧死也属于刑法上的意外事件,不应负刑事责任。‎ 案例19:犯罪的停止形态蒲某意图抢劫,尾随一妇女身后。当该妇女回家打开房门后准备关门时,蒲某以为其家中无人,强行挤进房内,并随手锁上门,该妇女被吓得惊叫一声。她的丈夫闻声起床,拉开电灯,见蒲某站在门口,便问:“你是干什么的?”蒲某答不上来,该妇女的丈夫上前打了蒲几个耳光。在邻居的帮助下,蒲某被担送到公安机关。在公安机关,蒲某供认他到该妇女家的目的是为了抢钱。[问题]请分析蒲某的抢劫行为属于犯罪预备还是犯罪未遂?答案:蒲某的行为属于抢劫罪的预备犯。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都是行为人因为自己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停止犯罪。两种犯罪未完成形态区别的根本标志,是看行为人的行为处于何种犯罪阶段:若处于着手实行具体犯罪行为之前的,一律构成犯罪预备;若处于已经着手实施具体犯罪行为之后的、一律构成犯罪未遂。本案中,蒲某尾随被害人并趁被害人不注意强行挤进房内,尚未开始实施具体的抢劫行为,仍属于为抢劫犯罪制造方便条件的阶段,因此,应以抢劫罪的预备犯判处,不构成犯罪未遂 案例20:犯罪的停止形态沈某,男,24岁,某厂工人。沈某因赌博欠债,难以偿还,便图谋盗窃本厂财务股保险柜里的现金。某日晚9时许,沈某撬开了财务股的房门,但因无法打开小保险柜,未能窃取柜中的现金。于是,沈某将小保险柜搬离财务股,隐藏在厂内仓库旁的小试验室里,想等待时机再撬开小保险柜,窃取现金。第二天,财务股的李会计上班后发现办公室门被撬、小保险柜失踪,当即报案。公安人员在厂内仓库旁的小试验室里找到保险柜,柜门尚未打开,柜内人民币也原封未动。[问题]请分析沈某的行为是盗窃既遂还是未遂?答案:沈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未遂。根据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经验,盗窃罪的既遂是以财物的所有人、监管人失去控制和行为人实际控制为标准的。如果仅仅是行为人控制了物品,但财物的所有人、监管人尚未失去控制的,盗窃行为仍未达到既遂状态。对于保险柜这样的笨重物品,需要行为人搬出厂区,工厂才失去控制,犯罪人也才能最终取得控制。本案中,沈某因无法打开保险柜、而将之移至厂实验室,沈某并未取得财物的控制,工厂也尚未丧失对财物的控制。在此状态下被查获的,对沈某仍应以盗窃未遂处理。‎ 案例21:投毒杀人案曹某(男)与罗某(女)勾搭成奸,并预谋杀死罗的丈夫刘某之后,两人结婚。某日,曹买来毒药交给罗,罗将毒药投入刘的酒中,并为刘炒了菜,让刘喝酒。刘将酒喝光,但并未发生死亡结果。曹某、罗某后来得知毒药因存放时间太长,已经失效。[问题]对曹某、罗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并说明理由。答案:曹某、罗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曹某、罗某主观上具有毒死刘某的故意,客观上也实施了毒杀刘某的行为,但是由于二人对犯罪工具——毒药的效力有错误的认识,最终未能发生他们所希望的结果。而这种结果没有发生,是他们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是违背他们的意志的。根据我国的刑法理论,这种情况属于工具不能犯,对行为人均应按犯罪未遂处理。‎ 案例22:强奸案某县城关镇连续发生数起拦路强奸案,均未能破获。为此,县公安局派公安人员杨某男扮女装,诱捕犯罪分子。某日晚,叶某正准备去农机厂盗窃废铁,途中遇到杨某,即起强奸之念。叶从后面扑上去,掐住杨的脖子,手解裤带。欲行强奸。杨转身抓叶,叶将杨的假发抓掉,发现是个男的,便脱身逃跑,被巡逻的公安人员抓获。[问题]对叶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并说明理由。答案:叶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未遂)。叶某在去盗窃的路途中,遇到男扮女装的杨某,产生了奸淫的意图,并从后面扑上去,掐住杨的脖子,手解裤带,已属强奸犯罪的着手实施。但是,在继续犯罪的过程之中,叶某发现杨某是男性,出乎他的意料,自然没有办法继续实施犯罪,属于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停止犯罪的犯罪未遂。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对象不能犯。‎ 案例23李某,男.岁,某机电修配厂工人。某日晚8时许,李某乘邻居陈×云(女,29岁)一人在家之机,闯进陈家,锁上房门,提出和陈发生性关系。陈不同意,李即把陈从里间门口推到里间床上,按住陈的双手,骑在陈的身上。陈在反抗中抓破李的脖子,李卡住陈的脖子,使陈无法反抗,然后把陈的裤子扯到臀部以下,欲行强奸。陈急中生智,说:“俺小姑子一会儿要来。”并看了一下手表。李闻听,恐陈告发,就罢手起身,向陈赔礼后走掉。[问题]请分析李某的行为属于何种犯罪停止形态?答案:李某的行为属于强奸犯罪的中止形态。考查行为人的行为是犯罪预备、犯罪未遂还是犯罪中止,首先要把握住行为人之所以没有完成犯罪的原因。如果犯罪行为停止下来是由于犯罪人自己意志以内的原因,在能够继续实施犯罪的情况下而基于各种动机主动放弃犯罪的,均属犯罪中止;如果犯罪行为停止下来是由于发生了犯罪人意志以外的、足以阻止其犯罪继续实施的情况而使犯罪人不得不放弃犯罪的,则根据行为处于预备阶段还是实行阶段而分别构成犯罪预备或者犯罪未遂。在本案中,李某在实施强奸犯罪的过程中,之所以停止犯罪的继续实施,并非出现了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不得不放弃犯罪,而是因为怕告发而起身作罢,主动停止了犯罪,属于犯罪的中止形态。至于被害人谎称有人要来,并不能 成为足以阻止行为人继续犯罪的原因,因而对本案不能以犯罪未 案例24:犯罪中止、未遂刘某,男,24岁,汉族,无业。刘某欲去某仓库行窃,为了更有把握,一连几天,刘某去仓库周围“踩道”,以决定入库行窃及得手后选择出库的路线。某夜,刘某按照预先观察好的路线进入仓库行窃,在搬东西时,碰翻了堆放在仓库中的水桶,水桶发出巨大响声。刘某心中大恐,急急忙忙地从预先观察好的路线中逃走。[问题]请分析刘某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未遂?答案:刘某的行为属于盗窃犯罪的中止形态。刘某在行窃的过程之中,将仓库中水捅碰翻,发生巨大声音,这的确是他意志以外的现象。但是,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之中出现意志以外的现象而使犯罪人停止继续犯罪,是构成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未遂,还要考察这种现象对犯罪人的影响,如果意志以外的现象发生,但并不足以阻止犯罪的继续实施,而犯罪人基于这种不利条件而主动放弃犯罪的,应为犯罪的中止;如果意志以外的现象发生且足以阻止犯罪人继续实施犯罪的,应当为犯罪未遂。在本案中,刘某在盗窃的过程之中,碰翻水桶,发出巨大的声音,只是为他继续实施盗窃行为制造了不利条件,并不足以阻止盗窃行为的继续实施。在这种情况下刘某停止实施犯罪行为,应以犯罪中止论处 案例25:投毒杀妻后积极救助案男,39岁,某村村民。某甲因有了第三者,即觉得其妻某乙已成累赘,便想毒死某乙。一日,在吨饭过程中,某甲乘某乙去厨房之时,将事先准备好的砒霜倒入某乙吃饭的碗中,某乙吃过含有砒霜的饭食后,腹痛难忍,全身抽搐,痛苦万分。某甲见状后心中不忍,赶忙将妻子送进医院抢救。经医院抢救,其妻转危为安。[问题]如何认定某甲的犯罪停止形态?答案:某甲的行为属于实行终了的犯罪中止。在我国刑法中,犯罪中止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动放弃犯罪行为实施的中止,另一种是犯罪行为已实施完毕,但在犯罪结果出现之前,行为人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中止。在本案中,行为人某甲的投毒杀人行为已经实施完毕,但是,在其妻死亡的结果发生之前,观其妻服毒后痛苦万分,心中不忍,积极主动地将妻子送往医院抢救,使其妻转危为安,有效地防止了其妻死亡结果的发生,符合我国刑法中行为实行终了的犯罪中止的特征。‎ 案例26:犯罪停止形态赵某某,男,某市建筑公司工人。某日晚ll时许,赵某某从一朋’友处喝酒后回家。行至一小路岔口处,看到在他前面有一妇女单身行走,便起歹意。遂从后面冲上去,抓住该妇女的皮包就往回跑。刚跑出不到10米,只听后面喊到:“赵某某,你怎么抢我的东西?”赵某某回头一看,见被抢者是其同学的妹妹,便赶紧走上前去说:“阿妹,我看你一个人走路,不放心,逗你玩玩。走吧,我把你送回家。”遂将该妇女护送到家。当时,该妇女包内有现金3000元。[问题]赵某某的行为属于何种犯罪停止形态,并说明理由。答案:赵某某的行为属于抢夺罪的既遂形态。根据我国刑法理论,抢夺罪的既遂以行为人将财物抢夺到手作为犯罪是否完成的标志。在本案中,赵某某趁被害人不备,从身后冲上去将包枪到手,且准备逃跑,此时他已完成了抢夺犯罪行为,逃跑已不是抢夺罪的构成条件了。至于在准备逃跑时被被害人认出而最终没有能够取得财物,属于犯罪既遂之后的事情,与犯罪的既遂与否不再有关系。因此在抢夺他人财物之后被人认出又主动返还所枪财物的,不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 案例27:刑罚罪犯朱庆,1994年3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1996年10月,监狱根据朱庆悔改表现,依法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法院审核了朱庆在狱中悔改表现及有关证据材料启,依法裁定了可以假释,其假释考验期自1996年11月3日至1998年11月2日止。但朱庆被假释出狱后,在本村及邻村撬门破锁盗窃作案5起,窃得财物价值1800多元。[问题]法院应对朱庆如何处罚?答案:在假释期内又犯罪]法院应对朱庆撤销假释。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必须遵纪守法,如果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罪的,应当撤销假释,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进行并罚。并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即先减后并的方式进行并罚。‎ 案例28:共同犯罪申某某、张某某于某年8月至次年9月间,从九府坟火车站扒上货物列车,于运行途中将铁路运输物资抛列车下,然后跳下列车转移赃物。二人先后盗窃作案28起,盗窃物品有生铁、化肥、暖气片、火车闸瓦等,价值7235元。二人在每次盗窃之前,都向王甲和王乙(均系当地农民、手扶拖拉机司机)打招呼:“你们把车准备好。”申、张盗窃后,再叫二王开拖拉机将赃物拉到销赃地点销赃,每次给二王20元至30元,二王共得320.50元。[问题]二王的行为是否与申某某、张某某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答案:二王的行为与申某某、张某某构成共同犯罪,理由是:(1)二王与申某某、张某某在事先有盗窃犯罪的通谋。张、申在每次盗窃前均通知二王,让其准备车子拉赃。这属于在事前有通谋的共同犯罪。(2)二王实施了共同犯罪行为。从整体上看,二王的行为与申某某、张某某的行为是不可分割的,只是在具体行为上,张、申和二王之间有分工,即张、申盗窃,二王运赃、销赃,这属于有分工的复杂共同犯罪形式 案例29:共同犯罪强某因与他人的妻子通奸而遭到痛打,遂产生了盗枪报复的念头。某日晚11时许,强某窜入本单位武器库,叫醒正在睡觉的值班人员岳某,哄骗岳某开门,强行进屋,用尖刀逼住岳某,令其打开武器库。岳某被迫打开武器库的房门锁头。强某取走两支半自动步枪。在强某离开现场时,岳某让强某把自己绑起来。强某就用撕碎的床单布条将岳某绑起,口塞破布,推倒在地。强某携枪前去报复,由于枪里没有子弹未能得逞。[问题]强某、岳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答案:强某、岳某构成共同犯罪。理由是:(1)岳某实施了帮助强某盗取枪支的行为。岳某为值班人员,理应忠于职守,保护本单位枪支的安全,而他在受到了强某的威胁时,对强某予以协助,从而大大便利了强某的盗枪行为。(2)岳某被胁迫参与犯罪,但并没有完全失去身体的自由,在意志上是有选择余地的,这与完全受到强制而失去人身自由的情形是有质的不同的。(3)岳某参与强某的盗窃枪支犯罪,属于被迫参加犯罪的,是共同犯罪中的胁从犯 案例30:共同犯罪甲乙二人预谋抢劫,观察到丙的丈夫外出多日,便乘夜色蒙面闯入丙家,丙受惊吓大声呼叫,甲便强行将丙推入洗手间,并对丙进行监管,由乙寻找财物。甲在看管丙的过程中,忽生歹念,强行奸污了丙。[问题]试问对甲乙二人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并说明理由。答案:甲、乙的行为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因为二人有抢劫的共同犯罪故意,并共同实施了抢劫的具体行为。但甲同时又单独构成了强奸罪。因为强奸犯意是由甲单独产生的,并独自实施了强奸行为,而乙对甲的强奸行为没有犯意上的沟通,也没有共同参与实施强奸行为,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实行犯过限”,应由具体实施过限行为的人对过限部分独立承担责任。本案中,就应由甲一人承担强奸罪的责任。因此对甲应定抢劫罪、强奸罪,实行两罪并罚,对乙只以抢劫罪进行处罚 案例31:在缓刑考验期内故意犯罪赵某,男,21岁。赵某于1997年12月7日被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赵某在缓刑考验期间,某日骑自行车外出,在路上将卖烤红薯的夏某的自行车及烤筒撞倒。夏某指责赵,赵挥拳便打夏的脸部、胸部,致夏异骨粉碎性骨折(轻伤)。夏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问题]法院应对赵某如何处罚?答案:法院应对赵某撤销缓刑。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必须遵纪守法,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进行数罪并罚。对于本案,法院首先应当对赵某撤销缓刑。对其新犯之罪,若判处刑罚的,则应与原来的2年有期徒刑进行并罚;若不判处刑罚的,则收监执行原判的2年有期徒刑。案例32:共同犯罪孙福起利用上班时间,在保定火车站南站,将半停留的货物列车的车窗打开,钻进车厢,盗出1台日立牌VI一427E型录(放)像机,价值人民币4000元,并将该机隐藏在站修所院内。马志刚发现孙福起去站修所院内隐藏物品,即怀疑孙盗窃了车上的东西。待孙福起从站修所院内出来,马志刚便进去查找。马在杂草丛中找到了录(放)像机,将其转移到附近的破房内藏好,下班后将该机拿回家,占为己有。[问题]孙福起、马志刚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答案:孙福起、马志刚的行为不能构成共同犯罪。因为:(1)马志刚与孙福起虽然盗窃的是同一物品,但二人之间既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也没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每个人的犯罪故意和犯罪行为是相互独立的,不符合成立共同犯罪必须具有在共同故意支配之下实施共同犯罪行为的条件。(2)本案属于“黑吃黑”的案件。对此类案件,应按照不同行为人的行为分别定罪,各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案例33:正当防卫田华是市体育学校武术班的学生,一天晚上,田华从同学家玩耍归来,路过一条偏僻的胡同时,从胡同的一个岔口处跳出一个持刀的青年黄某。黄某把刀逼向田华并让他交出口袋里所有的钱和自戴的手表。田华扭头就跑,结果跑进了死胡同,而黄某持刀紧随其后,慌乱害怕中,田华拿起靠在墙角的一根木棒。向黄某挥去,黄某应声倒下。田华十分害怕,立即向附近派出所投案,后经查验,黄某已死亡。[问题]田华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为什么?答案:田华的行为是正当防卫。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田华对正在进行持刀抢劫的黄某采取防卫行为,失手将之打死,属于正当防卫。‎ 案例34:王某,女。24岁。张某、女,44岁,家庭妇女。被害人王兆宽,平素对其妻张某、女儿王某经常打骂虐待。某年冬的一天深夜,王兆宽手持匕首对其亲生女儿王某进行威胁,强奸2次。王某被强奸后曾服药自杀,经抢救未死。张某也曾被王兆宽打后服安眠药企图自杀,未遂。某年2月27日深夜,王兆宽钻入王某被窝,意欲强奸,王某不从。这时张某翻身,王兆宽惟恐其妻发觉,便回自己被窝。早晨4时许,王兆宽又钻入王某被窝,王某奋力反抗。王兆宽说:“今天我不把你祸害了,我都是你养的。”接着用身体压住王某,王某用手紧紧抓住王兆宽的睾丸,大声呼救。张某被惊醒后,打开灯,气愤地打了王兆宽两个嘴巴。接着张某按住王兆宽,王某到外屋取两段麻绳将王兆宽的手、脚捆住,又用一段鞋带将王兆宽的两手拇指绑住,并让其母张某去仓房取来绳子,用绳子将王兆宽勒死。6时许,母女二人投案自首。[问题]对王某、张某应如何定罪处罚?说明理答案:(1)对王某、张某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理由是:王兆宽在对其女儿实施强奸时,王某、张某将王兆宽予以捆绑,属于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的正当防卫。但是,在将王兆宽已被制服失去侵害能力的情况下,王兆宽所实施的不法侵害也随之结束,王某、张某又对其实施的打击行为,已失去了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属于事后防卫,应当依法负刑事责任。 (2)王某、张某的行为属于激愤杀人,情节较轻,应当从宽处罚。同时,二人有自首情节,应当适用犯罪较轻犯罪后自首的,可以免除处罚的规定量刑。‎ 案例35:孙明亮,男,19岁。某日晚8时许,孙明亮陪同其友蒋小平去看电影。在平凉市东关电影院门口见到郭鹏祥及郭小平、马忠全三人尾追少女陈某某、张某某,郭鹏祥对陈某某拉扯纠缠。孙明亮和蒋小平上前制止,与郭鹏祥等三人发生争执。蒋小平动手打了郭鹏祥面部一拳,郭鹏祥等三人即分头逃跑。孙明亮和蒋小平分别追赶不及,遂返回将陈某某、张某某护送回家。此时,郭小平、马忠全到平凉市运输公司院内叫来正在看电影的胡维革等四人,与郭鹏祥会合后,结伙寻找孙明亮、蒋小平,企图报复。当郭鹏祥等人在一小巷内发现孙明亮、蒋小平,即将二人截住。郭鹏祥上前质问孙明亮、蒋小平为啥打人。蒋小平反问:人家女子年龄那么小,你们黑天半夜缠着干啥?并佯称少女陈某某是自己的妹妹。郭鹏祥闻听,照蒋小平面部猛击数拳。蒋小平挨打后和孙明亮退到附近街墙旁一垃圾堆上。郭鹏祥追至垃圾堆继续扑打,孙明亮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照迎面扑来的郭鹏祥左胸刺了一刀,郭鹏祥当即倒地;孙明亮又持刀对空乱划了几下,便与蒋小平乘机脱身跑掉。郭鹏祥因被刺破左肺、胸膜、胸动脉等器官.失血过多,于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问题]孙明亮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应否负刑事责任?答案:孙明亮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不是正当防卫,应当依法负刑事责任。理由是:(1)孙明亮具备正当防卫的条件。郭鹏祥等人拉扯纠缠少女被孙明亮等人制止后,又返回寻衅滋事,继续实施不法侵害,孙明亮等人有权进行正当防卫。(2)孙明亮的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属于防卫过当。郭鹏样等人虽然实施了不法侵害,但强度较轻,只是用拳头殴打,而孙明亮防卫时则使用弹簧刀照郭鹏祥的胸部刺一刀,将其刺死,其防卫的手段、强度都明显大大超过了不法侵害人所实施的不法侵害的手段、强度,并且造成了不法侵害人死亡的重大损害结果,属于防卫过当。(3)本案不适用刑法规定的对于正在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的规定。因为郭鹏样的侵害行为没有达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仍属于比较轻微的不法侵害行为。(4)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防卫过当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案例36:刘某某在城外树林里游逛,遇女青年林学武(21岁,体校业余武术队员)骑车从树林穿过,遂生歹意。他潜伏窥察后发现,林学武每日清晨和傍晚都要骑车路过此地。某日傍晚,刘携带刺刀一把,躲在路旁大树后面,等侯林下班回家,伺机强奸。当林骑车进树林时,刘突然窜出,拦住去路,林与其搏斗将刘踢翻在地后迅速逃跑,刘穷追不舍。林学武跑出不远,看见一户人家亮着灯,欲进去暂时躲避,但屋门推不开,便破窗而入。刘见林逃进屋内,便返身逃跑。但是,林在破窗进屋时,不仅损坏了窗户、而且一脚踩在床上睡觉的小孩(8岁)的左腿上,造成粉碎性骨折。[问题]林学武对踩伤小孩的行为应否负刑事责任,为什么?答案:林学武对踩伤小孩的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理由是:林学武在遇到不法侵害时,本可以实行正当防卫行为。在其力量悬殊的情况下,没有足够的防卫能力,也可以采用避险的方法。但是,林学武的避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却大于或者等于其所要保护的利益,即为自己免遭伤害而将幼童踩伤,属于避险过当。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避险过当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案例37:杜长江,1983年生。韩仲学,1983年生。杜发家,1983年生。1998年4月8日深夜11点半,杜长江、韩仲学、杜发家三人趁着酒劲儿翻墙进入某市职业中学校内,持刀闯入女生宿舍304室,先对陈某等5名高一女生进行亵渎,后又轮奸了女生蒲某。女生张某在反抗时被杜发家用缝衣针猛刺75针。此后,三名罪犯又闯入301室,对其中的4名女生施以暴行。此外,三人在实施上述犯罪行为的同时,还从被害女生处抢劫90余元钱。直到次日凌晨3点多钟,因为学校教职工被女生宿舍传出的叫声惊醒,闻声赶来查看,三人才翻墙而去。[问题]对本案三名行为人能否适用死刑?为什么?答案:对本案三名行为人不能适用死刑。理由是:三名行为人所犯的是强奸罪,且属于罪行极其严重。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此情节的强奸犯罪,可以适用死刑。但是,三名犯罪人在实施犯罪时,都不满18周岁。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死刑,因此,三人的年龄都符合我国刑法禁止适用死刑的条件,依法不得对其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2年执行 案例38吴玉海因犯故意伤害(致死)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某日,吴玉海与犯人黄金海在走廊相遇。吴玉海拿出黄金海劝其好好改造的字条质问:“你总给我写这个是什么意思?”二人因此发生争执。在相互抢字条的过程中,吴玉海打了黄金海一拳,黄金海欲瑞吴玉海,却瑞在于晓明(犯人,另案处理)的腿上,于晓明遂对黄金海拳打脚踢。黄跑到233号监室门口欲拿扁担,被追赶上来的付彦要抱住,于晓明、郭宝红(犯人,另案处理)、王秀良(犯人)、吴玉海一起殴打了黄金海。后被值班犯人田文山制止。当晚20时许,于晓明在18号监室又欲打黄金海时,黄金海求饶说肚子疼,别打肚子。于晓明不听,再次殴打黄金海的面部、腹部,后被人制止。两次殴打致黄金海重伤,经医院及时抢救,切除肠1。5米,幸免于死。[问题]对吴玉海在死缓期间又故意犯罪的情况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答案:对吴玉海应当核准执行死刑。死刑缓期2年执行,是对应当判处死刑但还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适用的一种特殊执刑方法,其目的在于考查是否应当对犯罪人执行死刑,同时也给犯罪人最后一次悔罪的机会。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犯罪分子,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故意犯罪的,2年期满之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有立功表现的,2年期满之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又故意犯罪的,核准执行死刑。吴玉海在死缓期间不思悔改,又故意伤害他人,应当依法核准执行死刑。‎ 案例39:江某某,男,20岁,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投入某监狱劳动改造。江某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能完成劳动任务,表现一般。由于种种原因,在死刑缓期2年期满后,没有得到及时减刑,遂产生了脱逃的想法,并邀约犯人黎某某(因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一起逃跑。此后,江某某、卜某某、黎某某三人多次策划逃跑之事,并做了充分的准备。某日凌晨1时许,江某某叫醒卜某某、黎某某,三人一起进了厕所,先后翻过厕所窗户,顺窗外水管下到监院后,钻进监房下水道逃出监狱。[问题]对汪某某能否核准死刑?本案应如何处理?答案:(1)对汪某某不能核准执行死刑。因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犯罪分子,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故意犯罪的,2年期满之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有立功表现的,2年期满之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汪某某在死缓考验期内,没有立功表现,也没有故意犯罪,依法应当减为无期徒刑。(2)汪某某在考验期满后又犯新罪,属于无期徒刑执行期间内犯罪,依法应当将对其所犯新罪判处的刑罚与无期徒刑进行并罚。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方法,本案应当采用吸收原则,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案例40:许某同被害人李某系多年邻居。李见许的妻子房某貌美,便趁许上夜班之机,强奸了房某,并威胁说如果告发即杀死房的全家。房为全家的生命安全而忍辱吞声。李见房懦弱,又多次强奸房。房无奈把情况告诉了许。许在气愤之下找李评理,趁李不注意,许掏出螺丝刀朝李扎去,扎中李的前胸,刺破心脏,致李死亡。许回家后,把情况对其家人诉说一遍。其父要许投案自首。在其父劝说下,许同意投案自首。但其母因心疼儿子,要许吃完饺子再走。正在吃饺子时,接到报案后赶来的公安人员将许逮捕归案。[问题]对许某应如何定罪量刑?答案:(1)许某在和李某评理时,趁李某不注意,用螺丝刀刺破李某的心脏,致李某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2)许某的行为是自动投案。我国刑法规定,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成立自首的两个必备条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是已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或者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但尚未去投案被公安机关捕获的,也视为自动投案。许某在其父劝说下,同意投案自首。但其母因心疼儿子,要许吃完饺子再走。正在吃饺子时,接到报案后赶来的公安人员将许逮捕归案,可以认定许某是自动投案。如果许某在投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成立自首,对其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案例41:陈某用汽割机将5根吊车重轨(价值人民币2400余元)割断后盗走,得赃款800元,花470元买了l台“美多”牌收录机。回家后,其妻王某追问收录机的来历,陈讲述了盗窃事实。其妻遂劝陈投案自首,将赃物返还,争取宽大处理。陈开始坚决不同意,经苦劝仍犹豫,最后王说:“你不去投案,我要去告发你,还要和你离婚。”这时陈勉强同意投案。但出家门不远,即返回,不想投案。后在其妻的苦苦劝说下,又表示同意投案。其妻不放心,陪同陈一起到公安机关投案。投案后,陈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问题]对陈某应如何定罪量刑?答案:(1)陈某用汽割机将5根吊车重轨割断后盗走,价值人民币2400余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2)许某的行为应当成立自首。我国刑法规定,自首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之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行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是已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或者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并非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也视为自动投案。陈犯罪后,其妻力劝陈投案自首,陈开始坚决不同意,经苦劝仍犹豫,后来勉强同意投案,但出家门不远,即返回,又不想投案。在其妻的苦苦劝说下,又表示同意投案。其妻不放心,陪同陈一起到公安机关投案。尽管陈某在是否投案的问题上反反复复,犹豫不决,最后也是在其妻子的苦劝和陪同下才去投案,也不影响投案的成立。投案后,陈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符合自首的成立条件,应当按自首处理,可以对其从轻、减轻处罚。‎ 案例42:张某某,男,23岁。张某某因犯盗窃罪于1997年5月5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在服刑期间,张因病于同年7月11日保外就医。从保外就医的当月起,张某某又继续盗窃作案。在一年之内共盗窃23次,价值人民币45000元。[问题]法院应对张某某如何处罚?答案: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张某某的行为属于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情况。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此情况,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进行并罚,并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即先减后并的方式进行并罚。‎ 案例43:杨某、李某曾于1999年12月共同抢劫并致被害人死亡。此案一直未被破获。2000年2月,杨某因盗窃被依法逮捕。与此同时,李某因伤害他人被拘留。杨某在看守所见到了李某,心想如果李某先交待以前的抢劫致人死亡的罪行,自己就要被从重处罚。为争取从轻处理。杨某主动交待了与李某合伙抢劫致人死亡的罪行。杨某交待这一罪行之前,司法机关并未掌握杨的罪证,也未怀疑杨某作案。[问题]对杨某应如何定罪量刑?答案:(1)杨某先后犯有抢劫罪和盗窃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2)杨某具有自首情节,应依法从轻处罚。我国刑法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杨某被羁押后,主动供出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抢劫犯罪,并且供出了同案犯,符合自首的成立条件,对其所犯的抢劫罪应当认定为自首,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案例44:李广,男,24岁,某公司会计。李广于1996年5月10日因贪污公款9000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到1998年5月10日缓刑考验期结束,李广在缓刑考验期内无任何违法犯罪行为。1999年3月20上午,李广因琐事与邻居张某发生争吵,李广将张某打成重伤。[问题]李广是否构成累犯?为什么?答案:[缓刑考验期结束后又犯罪]李广不构成累犯。因为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缓刑考验期满无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了,而不是刑罚执行完毕。而普通累犯是指因故意犯罪而被判处过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于5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故意犯罪的罪犯。所以被告人李广不符合累犯的条件 案例45:王某某被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判决交付执行两个月后,又发现王某某在判决以前还强奸过妇女2人。[问题]法院应对王某某如何处罚?答案:[刑罚执行期间被发现“漏罪”]王某某的行为属于在刑罚执行期间又发现了漏罪的情况。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此情况,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进行并罚,并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如果决定执行的刑罚仍为有期徒刑,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即先并后减的方式进行并罚;如果决定执行的刑罚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直接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