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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5-17 发布

白酒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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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白酒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考 评 说 明 1.本评定标准适用于白酒生产企业。 2.本评定标准共 13 项考评类目、47 项考评项目和 139 条考评内容。 3.在本评定标准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考评内容” 和“考评办法”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扣分点说明、描述,并 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得出现负分。 有需要追加扣分的,在该考评类目内进行扣分,也不得出现负分。 5.本评定标准共计 1000 分。最终评审评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 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6.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为最高。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 满足评审评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评定等级 评审评分 安全绩效 一级 ≥90 申请评审前一年内未发生重伤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级 ≥75 申请评审前一年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级 ≥60 申请评审前一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不超过 1 人。 — 2 — 白酒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间:从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自评/评审组组长: 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1.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1.1 目 标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 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 核等环节内容。 2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 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管 理制度缺少制定、分解、实施、绩效考核 等任一环节内容的,扣 1 分;未能明确相 应环节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相应责任的, 扣 1 分。 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 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 指标。 2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不得 分;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未以企业正式文 件印发的,不得分。 1.2 监 测 与 考核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 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 指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2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分解的, 不得分;无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不得 分;实施计划无针对性的,不得分;缺一 个基层单位和职能部门的指标实施计划 或考核办法的,扣 1 分。 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 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 保存有关监测记录资料。 2 无安全目标与指标实施情况的检查 或监测记录的,不得分;检查和监测不符 合制度规定的,扣 1 分;检查和监测资料 — 3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不齐全的,扣 1 分。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 行评估和考核,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 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 划。 评估结果、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 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2 未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和考核的,不得 分;未及时调整实施计划的,不得分;调 整后的目标与指标以及实施计划未以文 件形式颁发的,扣 1 分;记录资料保存不 齐全的,扣 1 分。 小计 10 得分小计 2. 组 织 机 构 和 职责 2.1 组 织 机 构 和 人员 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 全管理人员。 4 未设置或配备的,不得分;未以文件 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的,不得分;设置或 配备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 1 分;扣满 4 分的,追加扣除 10 分。 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设立安 全生产领导机构。 3 未设立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任 命的,扣 1 分;成员未包括主要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的,扣 1 分。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应至少召 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 问题。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存。 3 未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的,不得分; 无会议记录的,扣 2 分;未跟踪上次会议 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的或未制订新的工 作要求的,不得分;有未完成项且无整改 措施的,每一项扣 1 分。 2.2 职 责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 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4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不得分; 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每缺 一个部门、岗位的责任制,扣 1 分;责任 制内容与岗位工作实际不相符的,每处扣 1 分;没有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 — 4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行考核的,扣 1 分。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 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3 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不明确 的,不得分;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不得 分,并追加扣除 10 分。 各级人员应掌握本岗位的安全生产 职责。 3 未掌握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的,每人扣 1 分。 小计 20 得分小计 3. 安 全 投 入 3.1 安 全 生 产 费 用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 制度。 3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中职责、 流程、范围、检查等内容,每缺一项扣 1 分。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 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3 未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不得 分;财务报表中无安全生产费用归类统计 管理的,扣 2 分;无安全费用使用台账的, 不得分;台账不完整齐全的,扣 1 分。 制定并实施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 产费用的使用计划: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健康防护 设备设施。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个体防 护装备。 3.安全评价、职业危害评价、重大 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 4.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 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 5.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8 无该使用计划的,不得分;计划内容 缺失的,每缺一个方面扣 1 分;未按计划 实施的,每一项扣 1 分;有超范围使用的, 每次扣 2 分。 — 5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6.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 急救援演练。 7.安全标志及标识和职业危害警示 标识。 8.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 或者活动。 3.2 相 关 保 险 缴纳足额的保险费(工伤保险、安 全生产责任险)。 3 未缴纳的,不得分;无缴费相关资料 的,不得分。 保障受伤害员工享受工伤保险待 遇。 3 有关保险评估、年费、赔偿等资料不 全的,每一项扣 1 分;未进行伤残等级鉴 定的,不得分;赔偿不到位的,本项目不 得分。 小计 20 得分小计 4. 法 律 法 规 与 安 全 管 理 制度 4.1 法 律 法 规、标 准 规 范 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的 管理制度。 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缺少识别、 获取、评审、更新等环节要求以及部门、 人员职责等内容的,每缺少一项扣 1 分; 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扣 2 分。 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应定期、及 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向归口 部门汇总,并发布清单。 5 未定期识别和获取的,不得分;不及 时的,每次扣 1 分;每少一个部门和基层 单位定期识别和获取的,扣 1 分;未及时 汇总的,扣 1 分;无清单的,不得分;每 缺一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 他要求文本或电子版的,扣 1 分。 及时将识别和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融入到企业 5 未及时融入的,每项扣 2 分;制度与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不符的,每 — 6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 项扣 2 分。 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传达给从业人员, 并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 5 未传达的,不得分;未培训考核的, 不得分;无培训考核记录的,不得分;缺 少培训和考核的,每人次扣 1 分。 4.2 规 章 制 度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和发布健全的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含下列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 规范管理、安全投入管理、文件和档案 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 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 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 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 及外用工(单位)管理、职业健康管理、 个体防护装备管理、安全检查、隐患排 查治理、消防安全管理、应急管理、事 故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等。 15 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不得分;每缺 一项制度,扣 2 分(其他考评内容中已有 的不重复扣分);制度内容不符合规定或 与实际不符的,每项制度扣 1 分;无制度 执行记录的,每项制度扣 1 分。 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工 作岗位,员工应掌握相关内容。 5 未发放的,扣 2 分;发放不到位的, 每处扣 1 分;员工未掌握相关内容的,每 人次扣 1 分。 4.3 操 作 规 程 基于岗位风险辨识,编制完善、适 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0 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不得分;岗 位操作规程不完善、不适用的,每缺一个 扣 2 分;内容没有风险分析、评估和控制 的,每个扣 1 分。 — 7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向员工下发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员 工应掌握相关内容。 5 未发放至岗位的,不得分;发放不到 位的,每处扣 1 分;员工未掌握相关内容 的,每人次扣 1 分。 员工操作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 行。 5 现场发现违反操作规程的,每人次扣 1 分。 4.4 评 估 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 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10 未进行检查、评估的,不得分;无评 估报告的,不得分;评估报告每缺少一个 方面内容,扣 1 分;评估结果与实际不符 的,扣 2 分。 4.5 修 订 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 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 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 10 应组织修订而未组织进行的,不得 分;该修订而未修订的,每项扣 1 分;无 记录资料的,扣 5 分。 4.6 文 件 和 档 案 管理 建立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制度,明确 职责、流程、形式、权限及各类安全生 产档案及保存要求等事项。 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 式发布的,不得分;未明确安全规章制度 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等责 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等的, 每处扣 1 分;未明确具体档案资料、保存 周期、保存形式等的,每处扣 1 分。 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 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5 未按文件管理制度执行的,不得分; 缺少环节记录资料的,每处扣 1 分。 — 8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实行档案 管理:主要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会 议记录、隐患管理信息、培训记录、资 格资质证书、检查和整改记录、职业健 康管理记录、安全活动记录、法定检测 记录、关键设备设施档案、相关方信息、 应急演习信息、事故管理记录、标准化 系统评价报告、维护和校验记录、技术 图纸等。 10 未实行档案管理的,不得分;档案管 理不规范的,扣 2 分;每缺少一类档案, 扣 1 分。 小计 100 得分小计 5. 教 育 培 训 5.1 教 育 培 训 管 理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度。 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 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制度中每缺少一 类培训规定的,扣 1 分;培训要求不符合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 全监管总局令第 3 号)和《特种作业人员 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令第 30 号)等有关规定的,每 处扣 1 分。 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 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 的培训计划。 5 未明确主管部门的,不得分;未定期 识别需求的,扣 1 分;识别不充分的,扣 1 分;无培训计划的,不得分;培训计划 中每缺一类培训的,扣 1 分。 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 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做好培训记 录,并建立档案。 20 未按计划进行培训的,每次扣 2 分; 记录不完整的,每缺一项扣 1 分;未进行 效果评估的,每次扣 1 分;未根据评估作 出改进的,每次扣 1 分;未实行档案管理 — 9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的,扣 10 分;档案资料不完整的,每个 扣 1 分。 5.2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教 育 培 训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 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须 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并应按规定进 行再培训。 10 主要负责人未经考核合格上岗的,不 得分;主要负责人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再培 训的,扣 2 分;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考 核合格或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再培训的,每 人次扣 2 分。 5.3 操 作 岗 位 人 员 教 育 培 训 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 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不得上岗。 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 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 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六个月以 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 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 上岗工作。 20 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就上岗的,每人次 扣 2 分;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每 人次扣 2 分;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 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未对岗位操作人 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的,每人次扣 2 分;未按规定对转岗、离岗者进行培训 考核合格就上岗的,每人次扣 2 分。 5.4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教 育 培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 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15 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的,每人次扣 4 分;证书过期未及时审核 的,每人次扣 2 分;缺少特种作业人员档 案资料的,每人次扣 1 分;扣满 15 分的, 追加扣除 10 分。 — 10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训 5.5 其 他 人 员 教 育 培 训 企业应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 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 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 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 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 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 带领。 15 未对相关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扣 10 分。相关方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 进入作业现场的,每人次扣 2 分;对外来 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和危害告知的,每人 次扣 2 分;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每处扣 1 分;未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的, 每人次扣 1 分;无专人带领的,扣 3 分。 5.6 安 全 文 化 建 设 采取多种形式的活动来促进企业的 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10 未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不得分, 安全文化建设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评价 导则》(AQ/T9004)不符的,每项扣 1 分。 小计 100 得分小计 6.生 产设 备设 施 6.1 生 产 设 备 设 施 建 设 企业新改扩工程应建立建设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不符合 有关规定的,每处扣 1 分。 新、改、扩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安 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根据国家、地 方及行业等规定执行建设项目安全预评 价、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和项目安 全验收等审查、批复和备案等程序;按 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 部令第 106 号)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 审核和消防验收。 15 未执行“三同时”要求的,不得分; 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安全专篇审 查、安全验收评价和项目安全验收程序 的,一个项目扣 3 分;未按照《建设工程 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 消防验收的,不得分。 厂址选择、厂区布置和主要车间的 10 不符合规定的,每项扣 2 分;构成重 — 11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工艺布置、主要生产场所的火灾危险性 分类及建构筑物防火最小安全间距、设 备设施、变配电等电气设施、爆炸危险 场所通风设施、防爆型电气设施设备、 设施设备双重接地保护、防雷设施、集 中监视和显示的防控中心、厂区和厂房 照明、人员通行安全路线等应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大隐患的,不得分,并追加扣除 20 分。 6.2 设 备 设 施 运 行 管 理 建立设备、设施的运行、检修、维 护、保养的管理制度。 3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缺少内容或 操作性差的,扣 1 分。 建立设备设施运行台账,制定检维 修计划。 3 无台账或检维修计划的,不得分;资 料不齐全的,每次(项)扣 1 分。 按检维修计划定期对设备设施和安 全设备设施进行检修。 6 未按计划检维修的,每项扣 2 分;未 进行安全验收的,每项扣 1 分;检维修方 案未包含作业危险分析和控制措施的,每 项扣 1 分;未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 施工现场安全交底的,每次扣 1 分;失修 每处扣 1 分;检修完毕未及时恢复安全装 置的,每处扣 1 分;未经企业安全生产管 理部门同意就拆除安全设备设施的,每处 扣 2 分;检维修记录归档不规范、不及时 的,每处扣 1 分;检修完毕后未按程序试 车的,每项扣 2 分。 生产现场的机电、操控设备应有安 全连锁、快停、急停等本质安全设计与 3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 1 分。 — 12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装置。 酒库: 1.酒库的设计、建设应符合国家的 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 2.酒库内应阴凉,并按照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 防安全标志,并定期检验、维修,确保 完好有效。库内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特别是易燃易爆或可能会对库存物造成 污染或毒害作用的物料。 3.酒库内应设置易燃易爆气体监测 装置,使用的酒泵及其他电气设施应为 防爆型。库内作业时,应避免产生火花, 库房四壁应安装换气扇,库内温度或酒 精浓度超过规定要求时,应及时启动换 气扇。电器开关箱应设于库外,对库内 设施、设备的维修须移至库外进行。 10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 1 分。 储酒罐区: 1.露天酒罐区的贮酒罐应采用金属 材料制作,管路应用法兰连接,储酒罐 顶部应设置呼吸阀,罐体上应安装液位 显示装置。储酒罐间距应按规定满足安 全距离要求。 2.储酒罐区四周应砌筑围堰,并采 取防溢流措施。围堰的高度应满足能容 10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 1 分。 — 13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纳罐区内最大储罐的容量要求,同时设 置排酒装置,以便溢流酒能及时排出。 酒罐顶部应架设喷淋装置,在环境温度 过高时对储酒容器进行降温。罐区应采 取防雷措施。 3.罐区内需动用明火维修的设施设 备,应移出区外进行。必须在区内维修 时,应办理动火审批手续,采取完善的 防范措施,按规定进行易燃易爆气体检 测,经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作业。工作 结束后,彻底清理现场,消除安全隐患。 4.需进入罐体内部作业时,应首先 放空、清理储罐内残留物质,经检测空 气指标达到要求后,方可实施作业,并 派人监护。监护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并 保持与罐内操作人员的联系,所用照明 器具应为防爆型,配用电源电压应为 12v 以下的安全电压。 包装车间和成品库: 1.包装车间必须远离锅炉房和原材 料粉碎、制曲、贮曲等粉尘较多的场所, 并满足防尘、防火、防爆要求,灌装车 间应与洗瓶间、外包装间分开。 2.成品库的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匹 配,库内应阴凉、干燥,并有防火、灭 10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 1 分。 — 14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火设施、设备,酒库、包装车间、成品 库应使用防爆开关和灯具,并在开关和 灯具上装有安全防护罩。 3.堆垛应符合规定要求,按规定设 置应急通道和应急出口,并保证畅通。 4.生产车间、酒库应根据工艺技术 要求,配备温度计、湿度计、糖度计、 酒度计等,所有接触或可能接触白酒的 设备、管道、工器具和容器等,应用无 铅、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 不与白酒起化学反应的材料制作。 防火、防爆安全要求: 1.易燃易爆场所应有必要的防火、 防爆设施。 2.爆炸危险场所(如酒库)的通风 设施应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并定期检测。 3.必须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的管 理,选用有资质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 格的防爆电气产品,做好防爆电气设备 的备品、备件准备工作,不准随意降低 防爆等级,对在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应定 期进行检验,检验和检修防爆电气产品 的单位必须经过资格认可。 4.对于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机动 车辆应采取有效的防爆措施,作业人员 10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1 分。 — 15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 炸的部位,应设置报警、安全联锁等装 置,在白酒可能发生泄漏扩散的地方, 应安装乙醇浓度监测报警装置。 5.爆炸危险场所必须设置可靠的避 雷设施,有静电积聚危险的生产装置应 采用控制流速、导除静电接地、静电消 除器、添加防静电剂等有效措施消除静 电、防止静电积聚。 6.粮食粉碎、制曲车间、酒库等爆 炸危险场所严禁烟火,所用电气设备必 须采用防爆形式。当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存在静电点火危险时,所有金属设备、 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 件等,应采用静电直接接地,不便或工 艺不允许直接接地的,可通过导静电材 料或制品间接接地。直接用于盛装粉末 的器具、输送粉末的管道(带)等,应 采用金属或防静电材料制成,所有金属 管道连接处(如法兰),必须进行跨接, 操作人员应采取防静电措施。禁止采用 直接接地的金属导体或筛网与高速流动 的粉末接触的方法消除静电。 变配电系统: 8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 1 分。 — 16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1.各高、低压供电系统图注明变配 电站位置、架空线路和地下电缆走向、 坐标、编号及型号、规格、长度、杆型 和敷设方式等。 2.应有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室、 发电机室平面布置图;降压站、中央变 电室、高压配电室及各分变电室和发电 站的接地网络图。 3.应有主要电气设备和安全防护用 品的绝缘强度、继电保护、接地电阻、 安全工具的试验报告和测试数据。 4.位置不应在危险源的正上方或正 下方,地势不应低洼,现场无漏雨、无 积水。 5.变配电间门向外开,高压间门应 向低压间开,相邻配电间门应双向开。 门应为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材料制作的 实体门。 6.门、窗、自然通风的孔洞都应采 用金属网和建筑材料封闭,金属网孔应 小于 10mm×10mm。 7.油浸式变压器应设有 100%变压 器油量的储油池或排油设施。 8.加设遮栏、护板、箱闸,安全距 离符合规定;遮拦高度不低于 1.7m,固 — 17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定式遮拦网孔不应大于 40mm×40mm。 9.高压配电室、电容器室、控制室 应隔离,电缆通道用防火材料封堵。 10.保存完整规定存档期限内的工 作票、操作票。 固定式低压电气线路: 1.线路布线安装应符合电气线路安 装规程。 2.架空绝缘导线各种安全距离应符 合要求。 3.线路保护装置齐全可靠,装有能 满足线路通、断能力的开关、短路保护、 过负荷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等。 4.线路穿墙、楼板或地埋敷设时, 都应穿管或采取其他保护;穿金属管时 管口应装绝缘护套;室外埋设,上面应 有保护层;电缆沟应有防火、排水设施。 5.地下线路应有清晰坐标或标志以 及施工图。 8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 1 分。 动力照明箱(柜、板): 1.触电危险性大或作业环境差的生 产车间、锅炉房等场所,应采用与环境 相适应的防尘、防水、防爆等动力照明 箱、柜。 2.符合电气设计安装规范要求,各 8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 1 分。 — 18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类电气元件、仪表、开关和线路排列整 齐,安装牢固,操作方便,内外无积尘、 积水和杂物。 3.各种电气元件及线路接触良好, 连接可靠,无严重发热、烧损或裸露带 电体现象。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底座、传动 装置、金属电线管、配电盘以及配电装 置的金属构件、遮栏和电缆线的金属外 包皮等,均应采用保护接地或接零。接 零系统应有重复接地,对电气设备安全 要求较高的场所,应在零线或设备接零 处采用网络埋设的重复接地。低压电气 设备非带电的金属外壳和电动工具的接 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8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 1 分。 临时用电线路: 1.有完备的临时电气线路审批制度 和手续,其中应明确架设地点、用电容 量、用电负责人、审批部门意见、准用 日期等内容。 2.临时电气线路审批期限:一般场 所使用不超过 15 天;建筑、安装工程按 计划施工周期确定。 3.不得在易燃、易爆等危险作业场 所架设临时电气线路。 8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 1 分。 — 19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4.必须按照电气线路安装规程进行 布线。 5.必须装有总开关控制和剩余电流 保护装置,每一个分路应装设与负荷匹 配的熔断器。 电焊机: 1.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电焊机连接 处的裸露接线板,应采取安全防护罩或 防护板隔离,以防止人员或金属物体接 触。 2.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保 护,接地或接零装置连接良好,并定期 检查。 3.严禁使用易燃易爆气体管道作为 接地装置。 4.每半年应对电焊机绝缘电阻检测 一次,且记录完整。 5.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超过 5m,电源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6.电焊机二次线应连接紧固,无松 动,接头不超过 3 个,长度不超过 30m。 7.电焊钳夹紧力好,绝缘良好,手 柄隔热层完整,电焊钳与导线连接可靠。 8.严禁使用厂房金属结构、管道、 轨道等作为焊接二次回路使用。 4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 1 分。 — 20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9.在有接地或接零装置的焊件上进 行弧焊操作,或焊接与地面密切连接的 焊件时,应特别注意避免电焊机和工件 的双重接地。 10.电焊机应安放在通风、干燥、无 碰撞、无剧烈震动、无高温、无易燃品 存在的地方;在室外或特殊环境下使用, 应采取防护措施保证其正常使用;使用 场所应清洁,无严重粉尘。 手持电动工具: 1.手持电动工具根据使用的环境不 同选择相应的绝缘等级。 2.手持电动工具至少每 3 个月进行 一次绝缘电阻检测,且记录完整有效。 3.手持电动工具的防护罩、盖板及 手柄应完好,无破损,无变形,不松动。 4.电源线中间不允许有接头和破 损。 5.不得跨越通道使用。 4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 1 分。 管线: 1.应有全厂管网平面布置图,标记 完整,位置准确,管网设计、安装、验 收技术资料齐全。 2.不同介质的管线,应按照《工业 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 4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 1 分。 — 21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识》(GB7231)的规定涂上不同的颜色, 并注明介质名称和流向。 3.埋地管道敷层完整无破损,架空 管道支架牢固合理,无严重腐蚀、无泄 漏,设置限高警示,有隔热措施。 作业场所应划出人员行走的安全路 线,其宽度一般不小于 1.5m。 下列工作场所应设置应急照明:主 要通道及主要出入口、通道楼梯、变配 电室、中控室。 4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 1 分。 设备裸露的转动或快速移动部分, 应设有结构可靠的安全防护罩、防护栏 杆或防护挡板。 4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 1 分。 6.3 特 种 设 备 管 理 建立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或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 置等)的管理制度。 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与有关 规定不符的,每处扣 1 分。 按规定登记、建档、使用、维护保 养和每月自检,按期由特种设备检验检 测机构定期检验。 10 未进行检验的,不得分;档案资料不 全的(含生产、安装、验收、登记、使用、 维护等),每台套扣 1 分;使用无资质厂 家生产的,每台套扣 2 分;未经检验合格 或检验不合格就使用的,每台套扣 2 分; 检验周期超过规定时间的,每台套扣 2 分。 本考评内容已经扣分的,后面 4 个考评内 容中相同情况不再重复扣分。 — 22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压力容器等设备(包括空气压缩机、 气泵、储气罐等): 1.应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 注册证件、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 年检报告等。 2.本体、接口、焊接接头等部位无 裂纹、变形、过热、泄漏、腐蚀现象等 缺陷。 3.相邻管件或构件无异常振动、响 声或相互磨擦等现象。 4.压力表指示灵敏,刻度清晰,安 全阀每年检验一次,记录齐全,且铅封 完整,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5.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压缩空气、循 环水、润滑油等管路,应安装压力表, 储气罐应安装安全阀,各种阀门应采用 不同颜色和不同几何形状的标志,还应 有表明开、闭状态的标志。 7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 1 分。 工业气瓶: 1.对购入气瓶入库和发放实行登记 制度,登记内容包括气瓶类型、编号、 检验周期、外观检查、入出库日期、领 用单位、管理责任人。 2.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常用气瓶的检验周期为:一般气瓶 7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 1 分。 — 23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氧气、乙炔)每 3 年检验一次。惰性 气体(氮气)每 5 年检验一次。超过 30 年的应按报废处理。 3.外观无机械性损伤及严重腐蚀, 表面漆色、字样和色环标记正确、明显; 瓶阀、瓶帽、防震圈等安全附件齐全、 完好。 4.气瓶立放时应有可靠的防倾倒装 置或措施;瓶内气体不得用尽,按规定 留有剩余重量。 5.氧气瓶、乙炔气瓶应分库存放, 并存放在气瓶专用库中,库房应符合建 筑防火规范。 6.同一作业点气瓶放置不超过 5 瓶;若超过 5 瓶,但不超过 20 瓶应有防 火防爆措施;超过 20 瓶以上,应设置二 级瓶库。 7.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 气瓶与明火距离应大于 10m。 8.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 其他热源,有防止阳光直射措施,通风 良好,保持干燥。 9.空、实瓶应分开放置,保持 1.5m 以上距离,且有明显标记;存放整齐, 瓶帽齐全。立放时妥善固定,卧放时头 — 24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朝一个方向,库内应设置足量消防器材。 起重机械设备(吊机、吊车、吊具 等): 1.吊车应设有下列安全装置并正常 使用: (1)吊车之间防碰撞装置。 (2)大、小行车端头缓冲以及防冲 撞装置。 (3)过载保护装置。 (4)主、副卷扬限位、报警装置。 (5)登吊车信号装置及门联锁装 置。 (6)露天作业的防风装置。 (7)电动警报器或大型电铃以及警 报指示灯。 2.吊车应装有能从地面辨别额定荷 重的标识,不应超负荷作业。 3.吊运物行走的安全路线,不应跨 越有人操作的固定岗位或经常有人停留 的场所,且不应随意越过主体设备。 4.与机动车辆通道相交的轨道区 域,应有必要的安全措施。 5.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一 年,应在检验周期内使用,合格的检验 报告,要长期完整保存。 7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 1 分。 — 25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6.应有吊索具管理制度,车间有吊 索具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集中存放地点, 存放点有选用规格与对应载荷的标牌, 有专人管理和保养。 7.普通麻绳和白棕绳只能用于轻质 物件捆绑和吊运,有断股、割伤、磨损 严重的应报废。 8.钢丝绳编接长度应大于 15 倍绳 直径,且不小于 300mm,卡接绳卡间距 离应不小于 6 倍绳直径,压板应在主绳 侧。 9.链条有裂纹、塑性变形、伸长达 原长度的 5%或下链环直径磨损达原直 径的 10%时应报废。 10.报废吊索具不得在现场存放或 使用。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1.安装厂内机动车辆牌照并粘贴安 全检验合格标志。 2.技术资料和档案、台账齐全,无 遗漏。 3.进行日常检查、保养和维护,保 证正常的安全状态。 4.每年检验一次,检验数据齐全有 效。 4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1 分。 — 26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6.4 新 设 备 设 施 验 收 及 旧 设 备 设 施 拆除、 报废 建立新设备设施验收和旧设备设施 拆除、报废的管理制度。 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缺少内容或 操作性差的,扣 1 分。 按规定对新设备设施进行验收,确 保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设备 设施。 5 未进行验收的(含其安全设备设施), 每项扣 1 分;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 1 分。 按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进 行报废或拆除。 5 未按规定进行报废或拆除的,不得 分;涉及到危险物品的生产设备设施的拆 除,无危险物品处置方案的,不得分;未 执行作业许可的,扣 1 分;未进行作业前 的安全、技术交底的,扣 1 分;资料保存 不完整的,每项扣 1 分。 小计 200 得分小计 7. 作 业 安 全 7.1 生 产 现 场 管 理 和 生 产 过 程 控制 建立至少包括下列危险作业的作业 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 许可范围、审批程序、许可签发人员等: 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3.高处作业。 4.大型吊装作业。 5.临时用电作业。 6.其他危险作业。 20 没有制度的,不得分;缺少一项危险 作业规定的,扣 5 分;内容不全或操作性 差的,每处扣 2 分。 应对生产现场和生产过程、环境存 在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评估分级,并 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20 未进行隐患排查、评估分级的,不得 分;无记录、档案的,不得分;所涉及的 范围未全部涵盖的,每少一处扣 1 分;排 查、评估分级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 1 分; — 27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缺少控制措施或针对性不强的,每处扣 1 分;现场岗位人员不清楚岗位有关隐患及 其控制措施的,每人次扣 1 分。 应禁止与生产无关人员进入生产操 作现场。 5 有与生产无关人员进入生产操作现 场的,不得分;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1.执行作业许可审批制度。 2.应采取可靠的置换或通风措施。 3.按规定进行气体检测,合格后方 可进入。 4.有专人监护。 5.采取便于有限空间内外人员联系 的措施。 10 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缺氧作业场所安全要求: 1.在已确定为缺氧环境的作业场所 (如贮藏室、酒糟池、发酵池、污水池 等)作业,必须采取充分可靠的通风换 气措施,使该环境空气中的浓度在作业 过程中始终保持在标准规定的允许值以 上,严禁使用纯氧作为气源进行通风换 气。 2.对由于防爆、防氧化等原因不能 采取通风换气措施或受作业环境限制不 能进行可靠通风换气的场所,作业人员 必须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或软管面具 10 未按要求做到的,每处扣 2 分。 — 28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等隔离式呼吸器具,严禁使用过滤式面 具。 3.当存在因缺氧而坠落的危险时, 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并在适当位 置安装可靠的安全绳网,在每次作业前, 必须仔细检查呼吸器具和安全带,发现 异常应立即修补或更换。 4.在存在缺氧危险的环境作业时, 必须安排监护人员,密切监视作业状况, 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在作业人员进入缺氧环境作业前和离开 时应准确清点人数。 5.当发现缺氧危险时,必须立即停 止作业,让作业人员迅速离开作业现场。 6.在存在缺氧危险的作业场所,必 须配备抢救器具,如呼吸器、梯子、绳 缆以及其他必要的器具和设备,以便能 在非常情况下及时、可靠地抢救受害作 业人员。 7.当作业人员在特殊场所(如密闭 设备等)内部作业时,如供作业人员出 入的门或盖不能很容易地从内部打开而 又无通讯、报警装置时,严禁关闭出入 口的门或盖,如设备与正在抽气或已经 处于负压状态的管路相通时,严禁关闭 — 29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出入口的门或盖。 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要求: 1.企业应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制度。 2.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应符合国 家或行业有关法规、标准要求。 3.企业使用的清洗剂、消毒剂、杀 虫剂以及其他有毒有害化学品必须粘贴 安全标签,在盛装、输送、贮存危险化 学品的设备附近,采用颜色、标牌、标 签等形式标明其危险性。 4.企业使用的化学品必须按规定储 存,设置明显标志,由专人负责保管。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或专用储存室的储 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测。 5.应按相关要求在储存和使用危险 化学品的场所设置应急救援器材、通讯 报警装置,并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10 未建立制度的,不得分;未按要求做 到的,每处扣 1 分。 生产过程控制: 1.企业应建立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 接班记录。发现潜在的或已发生的危及 作业人员安全的状况,在交接班时应交 代清楚,并做好记录。 2.在作业现场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 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进入作 20 未按要求做到的,每处扣 1 分。 — 30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业现场前,应按规定使用个体防护装备。 作业前应先检查作业场所和设备、 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3.作业活动的负责人应严格按照作 业文件的规定组织和指挥生产作业活 动,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不违章作业,作业人员在进行危险作业 时,应持相应的作业许可证作业。 4.生产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安全防护 措施。作业活动监护人员应具备基本救 护技能和作业现场的应急处理能力,作 业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 5.作业活动至少包括: (1)原料粉碎作业。 (2)酿造作业。 (3)制曲作业。 (4)检验作业。 (5)灌装作业。 (6)包装作业。 (7)运输作业。 (8)仓储作业。 7.2 作 业 行 为 管 理 对生产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 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需 要规范的作业行为主要包括: 1.遵守劳动纪律。 2.设备开机前按规定进行检查,确 20 辨识不全的,每缺一个扣 1 分;缺少 控制措施或针对性不强的,每个扣 1 分; 作业人员不清楚风险及控制措施的,每人 次扣 1 分。 — 31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认无误后方可操作。 3.运转中的设备禁止进行擦洗、清 扫、拆卸和维护维修等可能直接接触运 转部位的操作。 4.工作过程中,如有故障,停机通 知修理,待故障排除后再恢复工作状态。 5.作业完成时按规定进行停机操 作,关闭电源,清理岗位作业环境。 落实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执行工作 票制度。 10 未执行的,不得分;工作票中危险分 析和控制措施不全的,每个工作票扣 1 分; 授权程序不清或签字不全的,每个扣 2 分; 工作票未有效保存的,扣 2 分。 电气、高速运转机械等设备,应实 行操作牌制度。 5 未执行的,不得分;未挂操作牌就作 业的,每处扣 1 分;操作牌污损的,每个 扣 1 分。 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工作岗位 相适应的个体防护装备,并监督、教育 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10 无配备标准的,不得分;配备标准不 符合有关规定的,每项扣 1 分;未及时发 放的,不得分;购买、使用不合格个体防 护装备的,不得分;员工未正确佩戴和使 用的,每人次扣 1 分。 7.3 警 示 标 志 和 安 全 建立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管理制 度。 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 在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或 有关设备上,按照 GB2894 及企业内部规 5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 1 分;累计扣 满 5 分的,追加扣除 10 分。 — 32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防护 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 设置警戒区域,以及厂区内的坑、沟、 池、井、陡坡等设置安全盖板或护栏等。 5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1 分。 7.4 相 关 方 管理 建立有关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 的管理制度。 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明确双方 权责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得分。 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资格 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监 督、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 续用等进行管理,建立相关方的名录和 档案。 5 未建立名录和档案的,不得分;未将 安全绩效与续用挂钩的,不得分;名录或 档案资料不全的,每一个扣 1 分。 不应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 资质的单位。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 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 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 责。 10 发包给无相应资质的相关方的,除不 得分外,追加扣除 10 分;未签订协议的, 不得分;协议中职责不明确的,每项扣 1 分。 根据相关方提供的服务作业性质和 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采取行之 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其安全绩效 进行监测。 企业应统一协调管理同一作业区域 内的多个相关方的交叉作业。 10 以包代管的,不得分;相关方在企业 场所内发生工亡事故的,除不得分外,追 加扣除 5 分;未定期进行风险评估的,每 一次扣 1 分;风险控制措施缺乏针对性、 操作性的,每一个扣 1 分;未对其进行安 全绩效监测的,每次扣 1 分;企业未进行 有效统一协调管理交叉作业的,扣 3 分。 — 33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7.5 变 更 建立有关人员、机构、工艺、技术、 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变更的管理制度。 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与实际 不符的,扣 1 分。 对变更的设施进行审批和验收管 理,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后所产生的隐 患进行排查、评估和控制。 10 无审批和验收报告的,不得分;未对 变更导致新的风险或隐患进行辨识、评估 和控制的,每项扣 1 分。 小计 200 得分小计 8. 隐 患 排 查 和 治理 8.1 隐 患 排 查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明 确部门、人员的责任。 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与有关 规定不符的,扣 1 分。 制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排查 的目的、范围、方法和要求等。 5 无该方案的,不得分;方案依据缺少 或不正确的,每项扣 1 分;方案内容缺项 的,每项扣 1 分。 按照方案进行隐患排查工作。 10 未按方案排查的,不得分;有未排查 出来的隐患的,每处扣 1 分;排查人员不 能胜任的,每人次扣 2 分;未进行汇总总 结的,扣 2 分。 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 级,登记建档。 10 无隐患汇总登记台账的,不得分;无 隐患评估分级的,不得分;隐患登记档案 资料不全的,每处扣 1 分。 8.2 排 查 范 围 与 方法 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 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 施和活动。 5 范围每缺少一类,扣 2 分。 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 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和其他方 式进行隐患排查。 20 各类检查缺少一次,扣 2 分;未制定 检查表的,扣 10 分;检查表制定和使用 不全的,每个扣 2 分;检查表针对性不强 的,每一个扣 1 分;检查表无人签字或签 — 34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字不全的,每次扣 1 分;扣满 20 分的, 追加扣除 20 分。 8.3 隐 患 治 理 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及时进行整 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隐患治理方 案,内容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 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 要求。 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 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隐患治理 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 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 20 整改不及时的,每处扣 2 分;需制定 方案而未制定的,扣 10 分;方案内容不 全的,每缺一项扣 1 分;每项隐患整改措 施针对性不强的,扣 1 分;重大事故隐患 未采取临时措施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扣 10 分。 在隐患治理完成后对治理情况进行 验证和效果评估。 10 未进行验证或效果评估的,每项扣 1 分。 按规定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 统计分析,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 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5 无统计分析表的,不得分;未及时报 送的,不得分。 8.4 预 测 预 警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 查治理情况,采用技术手段、仪器仪表 及管理方法等,建立安全预警指数系统, 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10 无安全预警指数系统的,不得分;未 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测算,实现对安全 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进行预报的,扣 2 分; 未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纳入安全预警系 统的,扣 1 分;未对预警系统所反映的问 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的,扣 1 分;未 每月进行风险分析的,扣 1 分。 小计 100 得分小计 — 35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9. 重 大 危 险 源 监控 9.1 辨 识 与 评估 建立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明确 辨识与评估的职责、方法、范围、流程、 控制原则、回顾、持续改进等。 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中每缺 少一项内容要求的,扣 1 分。 按规定对本单位的生产设施或场所 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确定重大 危险源。 10 未进行辨识和评估的,不得分;未按 规定进行的,不得分;未明确重大危险源 的,不得分。 9.2 登 记 建 档 与 备案 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登记建 档。 5 无档案资料的,不得分;档案资料不 全的,每处扣 1 分。 按照相关规定,将重大危险源向安 监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 5 未备案的,不得分;备案资料不全的, 每个扣 1 分。 9.3 监 控 与 管理 对重大危险源采取措施进行监控, 包括技术措施(设计、建设、运行、维 护、检查、检验等)和组织措施(职责 明确、人员培训、防护器具配置、作业 要求等)。 10 未监控的,不得分;有重大隐患或带 病运行,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除本分值 扣完后外,追加扣除 15 分;监控技术措 施和组织措施不全的,每项扣 1 分。 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 警示标志和危险源点警示牌(内容包含 名称、地点、责任人员、事故模式、控 制措施等)。 3 无安全警示标志的,每处扣 1 分;内 容不全的,每处扣 1 分;警示标志污损或 不明显的,每处扣 1 分。 相关人员应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 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2 未按规定进行检查的,不得分;检查 未签字的,每次扣 1 分;检查结果与实际 状态不符的,每处扣 1 分。 小计 40 得分小计 10.职 10.1 建立职业健康的管理制度。 5 无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与有关规定 不一致的,每处扣 1 分。 — 36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业健 康 职 业 健 康 管理 按有关要求,为员工提供符合职业 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5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 1 分;一年 内有新增职业病患者的,不得分,并追加 扣除 20 分。 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和员工健康 监护档案。 5 未进行员工健康检查的,不得分;未 进行入厂和离职健康检查的,不得分;健 康检查每少一人次,扣 1 分;无档案的, 不得分;每缺少一人档案扣 1 分;档案内 容不全的,每缺一项资料,扣 1 分。 定期对职业危害场所进行检测,并 将检测结果公布、存入档案。 5 未定期检测的,不得分;检测的周期、 地点、有毒有害因素等不符合要求的,每 项扣 1 分;结果未公开公布的,不得分; 结果未存档的,一次扣 1 分。 存在粉尘(如原料粉碎等)、有害 物质、噪声、高温等职业危害因素的场 所和岗位应按规定进行专门管理和控 制。 10 未确定有关场所和岗位的,不得分; 未进行专门管理和控制的,不得分;管理 和控制不到位的,每一处扣 2 分。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 有害工作场所,应当设置报警装置,制 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和必要 的泄险区。 5 未确定场所的,不得分;无报警装置 的,不得分;缺少报警装置或不能正常工 作的,每处扣 1 分;无应急预案的,不得 分;无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 道和必要泄险区的,不得分。 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 护各种防护用具,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5 未指定专人保管或未全部定期校验 维护的,不得分;未定期校验和维护的, 每次扣 1 分;校验和维护记录未存档保存 的,不得分。 指定专人负责职业健康的日常监测 及维护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5 未指定专人负责的,不得分;人员不 能胜任的(含无资格证书或未经专业培训 — 37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的),不得分;日常监测每缺少一次,扣 1 分;监测装置不能正常运行的,每处扣 1 分。 对职业病患者按规定给予及时的治 疗、疗养。对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应及 时调整到合适岗位。 5 未及时给予治疗、疗养的,不得分; 治疗、疗养每少一人的,扣 1 分;没有及 时调换职业禁忌症人员岗位的,每人次扣 1 分。 10.2 职 业 危 害 告 知 和 警 示 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 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 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和待遇等如实以书面形式告知从业人 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5 未书面告知的,不得分;告知内容不 全的,每缺一项内容,扣 1 分;未在劳动 合同中写明的(含未签合同的),不得分; 劳动合同中写明内容不全的,每缺一项内 容,扣 1 分。 对员工及相关方宣传和培训生产过 程中的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 5 未宣传和培训或无记录的,不得分; 培训无针对性或缺失内容的,每次扣 1 分; 员工及相关方不清楚的,每人次扣 1 分。 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 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58)的要求,在醒目位置设置警 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5 未设置标志和说明的,不得分;缺少 标志和说明的,每处扣 1 分;标志和说明 内容(含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 及应急救治措施等)不全的,每处扣 1 分。 10.3 职 业 危 害 申报 按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当地主管部 门申报生产过程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 10 未申报的,不得分;申报内容不全的, 每缺少一类扣 2 分。 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向原 申报主管部门申请变更: (1)新、改、扩建项目。 (2)因技术、工艺或材料等发生变 5 未申请变更的,不得分;每缺少一类 变更申请的,扣 2 分。 — 38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 内容发生重大变化。 (3)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 负责人发生变化。 小计 80 得分小计 11.应 急 救 援 11.1 应 急 机 构 和 队 伍 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内容不 全或针对性不强的,扣 1 分。 按相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工作。 2 没有建立机构或专人负责的,不得 分;机构或负责人员发生变化未及时调整 的,每次扣 1 分。 建立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 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 急救援人员。 3 未建立队伍或指定专兼职人员的,不 得分;队伍或人员不能满足应急救援工作 要求的,不得分。 定期组织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人 员进行训练。 5 无训练计划和记录的,不得分;未定 期训练的,不得分;未按计划训练的,每 次扣 1 分;训练科目不全的,每项扣 1 分; 救援人员不清楚职能或不熟悉救援装备 使用的,每人次扣 1 分。 11.2 应 急 预案 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 案,重点作业岗位有应急处置方案或措 施。 10 无应急预案的,不得分;应急预案的 格式和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得分; 无重点作业岗位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的, 不得分;未在重点作业岗位公布应急处置 方案或措施的,每处扣 1 分;有关人员不 熟悉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的, 每人次扣 1 分。 — 39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根据有关规定将应急预案报当地主 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 5 未进行备案的,不得分;未通报有关 应急协作单位的,每个扣 1 分。 定期评审应急预案,并进行修订和 完善。 5 未定期评审或无相关记录的,不得 分;未及时修订的,不得分;未根据评审 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修订的,每缺一 项,扣 1 分;修订后未正式发布或培训的, 扣 1 分。 11.3 应 急 设施、 装备、 物资 按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应急设施, 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 5 每缺少一类,扣 1 分。 对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进行经常 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 靠。 5 无检查、维护、保养记录的,不得分; 每缺少一项记录的,扣 1 分;有一处不完 好、可靠的,扣 1 分。 11.4 应 急 演练 按规定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 练。 10 未进行演练的,不得分;无应急演练 方案和记录的,不得分;演练方案简单或 缺乏执行性的,扣 1 分;高层管理人员未 参加演练的,每次扣 1 分。 对应急演练的效果进行评估。 5 无评估报告的,不得分;评估报告未 认真总结问题或未提出改进措施的,扣 1 分;未根据评估的意见修订预案或应急处 置措施的,扣 1 分。 11.5 事 故 救援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 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应急结束后应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 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 编制应急救援报告。 10 未及时启动的,不得分;未达到预案 要求的,每项扣 1 分;未全面总结分析应 急救援工作的,每缺一项,扣 1 分;无应 急救援报告的,扣 5 分。 — 40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小计 70 得分小计 12.事 故 报 告、调 查 和 处理 12.1 事 故 报告 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和有关政府 部门报告,并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 5 未及时报告的,不得分;未有效保护 现场及有关证据的,不得分;有瞒报、谎 报、破坏现场的任何行为,不得分,并追 加扣除 20 分。 12.2 事 故 调 查 和 处 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的要 求,组织事故调查组或配合政府和有关 部门对事故、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10 无调查报告的,不得分;调查报告内 容不全的,每处扣 2 分;相关的文件资料 未整理归档的,每次扣 2 分;处理措施未 落实的,扣 5 分。 定期对事故、事件进行统计、分析。 3 未统计分析的,不得分;统计分析不 完整的,扣 1 分。 12.3 事 故 案 例 教育 对员工进行有关事故案例的教育。 2 未进行教育的,不得分;有关人员对 原因和防范措施不清楚的,每人次扣 1 分。 小计 20 得分小计 13.绩 效 评 定 和 持 续 改进 13.1 绩 效 评定 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安全 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定,验证 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 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指标的完成情况。 10 未进行评定的,不得分;少于每年一 次的,扣 5 分;评定中缺少类目、项目和 内容或其支撑性材料不全的,每个扣 2 分; 未对前次评定中提出的纠正措施的落实 效果进行评价的,扣 2 分。 主要负责人应对绩效评定工作全面 负责。评定工作应形成正式文件,并将 结果向所有部门、所属单位和从业人员 通报,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10 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和参与的,不得 分;评定未形成正式文件的,扣 5 分;结 果未通报的,扣 5 分;未纳入年度考评的, 不得分。 — 41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发生死亡事故后应重新进行评定。 10 未重新评定的,不得分。 13.2 持 续 改进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 结果和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系统所反映的 趋势,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规章制 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 进,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10 未进行安全标准化系统持续改进的, 不得分;未制定完善安全标准化工作计划 和措施的,扣 5 分;修订完善的记录与安 全生产标准化系统评定结果不一致的,每 处扣 1 分。 小计 40 得分小计 总计 1000 得分总计 — 42 — 附表 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 序号 考评类目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扣分说明 扣分分值 — 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