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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17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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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白酒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考 评 说 明
1.本评定标准适用于白酒生产企业。
2.本评定标准共 13 项考评类目、47 项考评项目和 139 条考评内容。
3.在本评定标准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考评内容”
和“考评办法”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扣分点说明、描述,并
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得出现负分。
有需要追加扣分的,在该考评类目内进行扣分,也不得出现负分。
5.本评定标准共计 1000 分。最终评审评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
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6.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为最高。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
满足评审评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评定等级 评审评分 安全绩效
一级 ≥90 申请评审前一年内未发生重伤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级 ≥75 申请评审前一年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级 ≥60 申请评审前一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不超过 1 人。
— 2 —
白酒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间:从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自评/评审组组长: 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1.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1.1 目
标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
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
核等环节内容。 2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
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管
理制度缺少制定、分解、实施、绩效考核
等任一环节内容的,扣 1 分;未能明确相
应环节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相应责任的,
扣 1 分。
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
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
指标。
2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不得
分;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未以企业正式文
件印发的,不得分。
1.2 监
测 与
考核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
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
指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2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分解的,
不得分;无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不得
分;实施计划无针对性的,不得分;缺一
个基层单位和职能部门的指标实施计划
或考核办法的,扣 1 分。
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
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
保存有关监测记录资料。
2
无安全目标与指标实施情况的检查
或监测记录的,不得分;检查和监测不符
合制度规定的,扣 1 分;检查和监测资料
— 3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不齐全的,扣 1 分。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
行评估和考核,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
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
划。
评估结果、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
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2
未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和考核的,不得
分;未及时调整实施计划的,不得分;调
整后的目标与指标以及实施计划未以文
件形式颁发的,扣 1 分;记录资料保存不
齐全的,扣 1 分。
小计 10 得分小计
2. 组
织 机
构 和
职责
2.1 组
织 机
构 和
人员
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
全管理人员。 4
未设置或配备的,不得分;未以文件
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的,不得分;设置或
配备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 1 分;扣满 4
分的,追加扣除 10 分。
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设立安
全生产领导机构。 3
未设立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任
命的,扣 1 分;成员未包括主要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的,扣 1 分。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应至少召
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
问题。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存。 3
未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的,不得分;
无会议记录的,扣 2 分;未跟踪上次会议
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的或未制订新的工
作要求的,不得分;有未完成项且无整改
措施的,每一项扣 1 分。
2.2 职
责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
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4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不得分;
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每缺
一个部门、岗位的责任制,扣 1 分;责任
制内容与岗位工作实际不相符的,每处扣
1 分;没有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
— 4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行考核的,扣 1 分。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
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3
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不明确
的,不得分;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不得
分,并追加扣除 10 分。
各级人员应掌握本岗位的安全生产
职责。 3 未掌握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的,每人扣
1 分。
小计 20 得分小计
3. 安
全 投
入
3.1 安
全 生
产 费
用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
制度。 3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中职责、
流程、范围、检查等内容,每缺一项扣 1
分。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
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3
未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不得
分;财务报表中无安全生产费用归类统计
管理的,扣 2 分;无安全费用使用台账的,
不得分;台账不完整齐全的,扣 1 分。
制定并实施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
产费用的使用计划: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健康防护
设备设施。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个体防
护装备。
3.安全评价、职业危害评价、重大
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
4.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
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
5.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8
无该使用计划的,不得分;计划内容
缺失的,每缺一个方面扣 1 分;未按计划
实施的,每一项扣 1 分;有超范围使用的,
每次扣 2 分。
— 5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6.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
急救援演练。
7.安全标志及标识和职业危害警示
标识。
8.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
或者活动。
3.2 相
关 保
险
缴纳足额的保险费(工伤保险、安
全生产责任险)。 3 未缴纳的,不得分;无缴费相关资料
的,不得分。
保障受伤害员工享受工伤保险待
遇。 3
有关保险评估、年费、赔偿等资料不
全的,每一项扣 1 分;未进行伤残等级鉴
定的,不得分;赔偿不到位的,本项目不
得分。
小计 20 得分小计
4. 法
律 法
规 与
安 全
管 理
制度
4.1 法
律 法
规、标
准 规
范
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的
管理制度。 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缺少识别、
获取、评审、更新等环节要求以及部门、
人员职责等内容的,每缺少一项扣 1 分;
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扣 2 分。
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应定期、及
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向归口
部门汇总,并发布清单。 5
未定期识别和获取的,不得分;不及
时的,每次扣 1 分;每少一个部门和基层
单位定期识别和获取的,扣 1 分;未及时
汇总的,扣 1 分;无清单的,不得分;每
缺一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
他要求文本或电子版的,扣 1 分。
及时将识别和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融入到企业 5 未及时融入的,每项扣 2 分;制度与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不符的,每
— 6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 项扣 2 分。
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传达给从业人员,
并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
5
未传达的,不得分;未培训考核的,
不得分;无培训考核记录的,不得分;缺
少培训和考核的,每人次扣 1 分。
4.2 规
章 制
度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和发布健全的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含下列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
规范管理、安全投入管理、文件和档案
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
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
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
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
及外用工(单位)管理、职业健康管理、
个体防护装备管理、安全检查、隐患排
查治理、消防安全管理、应急管理、事
故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等。
15
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不得分;每缺
一项制度,扣 2 分(其他考评内容中已有
的不重复扣分);制度内容不符合规定或
与实际不符的,每项制度扣 1 分;无制度
执行记录的,每项制度扣 1 分。
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工
作岗位,员工应掌握相关内容。 5
未发放的,扣 2 分;发放不到位的,
每处扣 1 分;员工未掌握相关内容的,每
人次扣 1 分。
4.3 操
作 规
程
基于岗位风险辨识,编制完善、适
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0
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不得分;岗
位操作规程不完善、不适用的,每缺一个
扣 2 分;内容没有风险分析、评估和控制
的,每个扣 1 分。
— 7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向员工下发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员
工应掌握相关内容。 5
未发放至岗位的,不得分;发放不到
位的,每处扣 1 分;员工未掌握相关内容
的,每人次扣 1 分。
员工操作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
行。 5 现场发现违反操作规程的,每人次扣
1 分。
4.4 评
估
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
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10
未进行检查、评估的,不得分;无评
估报告的,不得分;评估报告每缺少一个
方面内容,扣 1 分;评估结果与实际不符
的,扣 2 分。
4.5 修
订
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
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
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
10
应组织修订而未组织进行的,不得
分;该修订而未修订的,每项扣 1 分;无
记录资料的,扣 5 分。
4.6 文
件 和
档 案
管理
建立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制度,明确
职责、流程、形式、权限及各类安全生
产档案及保存要求等事项。 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
式发布的,不得分;未明确安全规章制度
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等责
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等的,
每处扣 1 分;未明确具体档案资料、保存
周期、保存形式等的,每处扣 1 分。
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
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5 未按文件管理制度执行的,不得分;
缺少环节记录资料的,每处扣 1 分。
— 8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实行档案
管理:主要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会
议记录、隐患管理信息、培训记录、资
格资质证书、检查和整改记录、职业健
康管理记录、安全活动记录、法定检测
记录、关键设备设施档案、相关方信息、
应急演习信息、事故管理记录、标准化
系统评价报告、维护和校验记录、技术
图纸等。
10
未实行档案管理的,不得分;档案管
理不规范的,扣 2 分;每缺少一类档案,
扣 1 分。
小计 100 得分小计
5. 教
育 培
训
5.1 教
育 培
训 管
理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度。
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
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制度中每缺少一
类培训规定的,扣 1 分;培训要求不符合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
全监管总局令第 3 号)和《特种作业人员
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令第 30 号)等有关规定的,每
处扣 1 分。
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
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
的培训计划。 5
未明确主管部门的,不得分;未定期
识别需求的,扣 1 分;识别不充分的,扣
1 分;无培训计划的,不得分;培训计划
中每缺一类培训的,扣 1 分。
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
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做好培训记
录,并建立档案。 20
未按计划进行培训的,每次扣 2 分;
记录不完整的,每缺一项扣 1 分;未进行
效果评估的,每次扣 1 分;未根据评估作
出改进的,每次扣 1 分;未实行档案管理
— 9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的,扣 10 分;档案资料不完整的,每个
扣 1 分。
5.2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教
育 培
训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
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须
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并应按规定进
行再培训。
10
主要负责人未经考核合格上岗的,不
得分;主要负责人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再培
训的,扣 2 分;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考
核合格或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再培训的,每
人次扣 2 分。
5.3 操
作 岗
位 人
员 教
育 培
训
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
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不得上岗。
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
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
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六个月以
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
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
上岗工作。
20
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就上岗的,每人次
扣 2 分;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每
人次扣 2 分;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
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未对岗位操作人
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的,每人次扣
2 分;未按规定对转岗、离岗者进行培训
考核合格就上岗的,每人次扣 2 分。
5.4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教
育 培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
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15
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的,每人次扣 4 分;证书过期未及时审核
的,每人次扣 2 分;缺少特种作业人员档
案资料的,每人次扣 1 分;扣满 15 分的,
追加扣除 10 分。
— 10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训
5.5 其
他 人
员 教
育 培
训
企业应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
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
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
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
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
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
带领。
15
未对相关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扣
10 分。相关方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
进入作业现场的,每人次扣 2 分;对外来
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和危害告知的,每人
次扣 2 分;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每处扣 1
分;未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的,
每人次扣 1 分;无专人带领的,扣 3 分。
5.6 安
全 文
化 建
设
采取多种形式的活动来促进企业的
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10
未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不得分,
安全文化建设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评价
导则》(AQ/T9004)不符的,每项扣 1 分。
小计 100 得分小计
6.生
产设
备设
施
6.1 生
产 设
备 设
施 建
设
企业新改扩工程应建立建设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不符合
有关规定的,每处扣 1 分。
新、改、扩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安
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根据国家、地
方及行业等规定执行建设项目安全预评
价、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和项目安
全验收等审查、批复和备案等程序;按
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
部令第 106 号)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
审核和消防验收。
15
未执行“三同时”要求的,不得分;
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安全专篇审
查、安全验收评价和项目安全验收程序
的,一个项目扣 3 分;未按照《建设工程
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
消防验收的,不得分。
厂址选择、厂区布置和主要车间的 10 不符合规定的,每项扣 2 分;构成重
— 11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工艺布置、主要生产场所的火灾危险性
分类及建构筑物防火最小安全间距、设
备设施、变配电等电气设施、爆炸危险
场所通风设施、防爆型电气设施设备、
设施设备双重接地保护、防雷设施、集
中监视和显示的防控中心、厂区和厂房
照明、人员通行安全路线等应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大隐患的,不得分,并追加扣除 20 分。
6.2 设
备 设
施 运
行 管
理
建立设备、设施的运行、检修、维
护、保养的管理制度。 3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缺少内容或
操作性差的,扣 1 分。
建立设备设施运行台账,制定检维
修计划。 3 无台账或检维修计划的,不得分;资
料不齐全的,每次(项)扣 1 分。
按检维修计划定期对设备设施和安
全设备设施进行检修。
6
未按计划检维修的,每项扣 2 分;未
进行安全验收的,每项扣 1 分;检维修方
案未包含作业危险分析和控制措施的,每
项扣 1 分;未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
施工现场安全交底的,每次扣 1 分;失修
每处扣 1 分;检修完毕未及时恢复安全装
置的,每处扣 1 分;未经企业安全生产管
理部门同意就拆除安全设备设施的,每处
扣 2 分;检维修记录归档不规范、不及时
的,每处扣 1 分;检修完毕后未按程序试
车的,每项扣 2 分。
生产现场的机电、操控设备应有安
全连锁、快停、急停等本质安全设计与 3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 1 分。
— 12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装置。
酒库:
1.酒库的设计、建设应符合国家的
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
2.酒库内应阴凉,并按照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
防安全标志,并定期检验、维修,确保
完好有效。库内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特别是易燃易爆或可能会对库存物造成
污染或毒害作用的物料。
3.酒库内应设置易燃易爆气体监测
装置,使用的酒泵及其他电气设施应为
防爆型。库内作业时,应避免产生火花,
库房四壁应安装换气扇,库内温度或酒
精浓度超过规定要求时,应及时启动换
气扇。电器开关箱应设于库外,对库内
设施、设备的维修须移至库外进行。
10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 1 分。
储酒罐区:
1.露天酒罐区的贮酒罐应采用金属
材料制作,管路应用法兰连接,储酒罐
顶部应设置呼吸阀,罐体上应安装液位
显示装置。储酒罐间距应按规定满足安
全距离要求。
2.储酒罐区四周应砌筑围堰,并采
取防溢流措施。围堰的高度应满足能容
10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 1 分。
— 13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纳罐区内最大储罐的容量要求,同时设
置排酒装置,以便溢流酒能及时排出。
酒罐顶部应架设喷淋装置,在环境温度
过高时对储酒容器进行降温。罐区应采
取防雷措施。
3.罐区内需动用明火维修的设施设
备,应移出区外进行。必须在区内维修
时,应办理动火审批手续,采取完善的
防范措施,按规定进行易燃易爆气体检
测,经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作业。工作
结束后,彻底清理现场,消除安全隐患。
4.需进入罐体内部作业时,应首先
放空、清理储罐内残留物质,经检测空
气指标达到要求后,方可实施作业,并
派人监护。监护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并
保持与罐内操作人员的联系,所用照明
器具应为防爆型,配用电源电压应为
12v 以下的安全电压。
包装车间和成品库:
1.包装车间必须远离锅炉房和原材
料粉碎、制曲、贮曲等粉尘较多的场所,
并满足防尘、防火、防爆要求,灌装车
间应与洗瓶间、外包装间分开。
2.成品库的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匹
配,库内应阴凉、干燥,并有防火、灭
10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 1 分。
— 14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火设施、设备,酒库、包装车间、成品
库应使用防爆开关和灯具,并在开关和
灯具上装有安全防护罩。
3.堆垛应符合规定要求,按规定设
置应急通道和应急出口,并保证畅通。
4.生产车间、酒库应根据工艺技术
要求,配备温度计、湿度计、糖度计、
酒度计等,所有接触或可能接触白酒的
设备、管道、工器具和容器等,应用无
铅、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
不与白酒起化学反应的材料制作。
防火、防爆安全要求:
1.易燃易爆场所应有必要的防火、
防爆设施。
2.爆炸危险场所(如酒库)的通风
设施应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并定期检测。
3.必须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的管
理,选用有资质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
格的防爆电气产品,做好防爆电气设备
的备品、备件准备工作,不准随意降低
防爆等级,对在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应定
期进行检验,检验和检修防爆电气产品
的单位必须经过资格认可。
4.对于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机动
车辆应采取有效的防爆措施,作业人员
10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1 分。
— 15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
炸的部位,应设置报警、安全联锁等装
置,在白酒可能发生泄漏扩散的地方,
应安装乙醇浓度监测报警装置。
5.爆炸危险场所必须设置可靠的避
雷设施,有静电积聚危险的生产装置应
采用控制流速、导除静电接地、静电消
除器、添加防静电剂等有效措施消除静
电、防止静电积聚。
6.粮食粉碎、制曲车间、酒库等爆
炸危险场所严禁烟火,所用电气设备必
须采用防爆形式。当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存在静电点火危险时,所有金属设备、
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
件等,应采用静电直接接地,不便或工
艺不允许直接接地的,可通过导静电材
料或制品间接接地。直接用于盛装粉末
的器具、输送粉末的管道(带)等,应
采用金属或防静电材料制成,所有金属
管道连接处(如法兰),必须进行跨接,
操作人员应采取防静电措施。禁止采用
直接接地的金属导体或筛网与高速流动
的粉末接触的方法消除静电。
变配电系统: 8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 1 分。
— 16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1.各高、低压供电系统图注明变配
电站位置、架空线路和地下电缆走向、
坐标、编号及型号、规格、长度、杆型
和敷设方式等。
2.应有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室、
发电机室平面布置图;降压站、中央变
电室、高压配电室及各分变电室和发电
站的接地网络图。
3.应有主要电气设备和安全防护用
品的绝缘强度、继电保护、接地电阻、
安全工具的试验报告和测试数据。
4.位置不应在危险源的正上方或正
下方,地势不应低洼,现场无漏雨、无
积水。
5.变配电间门向外开,高压间门应
向低压间开,相邻配电间门应双向开。
门应为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材料制作的
实体门。
6.门、窗、自然通风的孔洞都应采
用金属网和建筑材料封闭,金属网孔应
小于 10mm×10mm。
7.油浸式变压器应设有 100%变压
器油量的储油池或排油设施。
8.加设遮栏、护板、箱闸,安全距
离符合规定;遮拦高度不低于 1.7m,固
— 17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定式遮拦网孔不应大于 40mm×40mm。
9.高压配电室、电容器室、控制室
应隔离,电缆通道用防火材料封堵。
10.保存完整规定存档期限内的工
作票、操作票。
固定式低压电气线路:
1.线路布线安装应符合电气线路安
装规程。
2.架空绝缘导线各种安全距离应符
合要求。
3.线路保护装置齐全可靠,装有能
满足线路通、断能力的开关、短路保护、
过负荷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等。
4.线路穿墙、楼板或地埋敷设时,
都应穿管或采取其他保护;穿金属管时
管口应装绝缘护套;室外埋设,上面应
有保护层;电缆沟应有防火、排水设施。
5.地下线路应有清晰坐标或标志以
及施工图。
8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 1 分。
动力照明箱(柜、板):
1.触电危险性大或作业环境差的生
产车间、锅炉房等场所,应采用与环境
相适应的防尘、防水、防爆等动力照明
箱、柜。
2.符合电气设计安装规范要求,各
8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 1 分。
— 18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类电气元件、仪表、开关和线路排列整
齐,安装牢固,操作方便,内外无积尘、
积水和杂物。
3.各种电气元件及线路接触良好,
连接可靠,无严重发热、烧损或裸露带
电体现象。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底座、传动
装置、金属电线管、配电盘以及配电装
置的金属构件、遮栏和电缆线的金属外
包皮等,均应采用保护接地或接零。接
零系统应有重复接地,对电气设备安全
要求较高的场所,应在零线或设备接零
处采用网络埋设的重复接地。低压电气
设备非带电的金属外壳和电动工具的接
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8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 1 分。
临时用电线路:
1.有完备的临时电气线路审批制度
和手续,其中应明确架设地点、用电容
量、用电负责人、审批部门意见、准用
日期等内容。
2.临时电气线路审批期限:一般场
所使用不超过 15 天;建筑、安装工程按
计划施工周期确定。
3.不得在易燃、易爆等危险作业场
所架设临时电气线路。
8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 1 分。
— 19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4.必须按照电气线路安装规程进行
布线。
5.必须装有总开关控制和剩余电流
保护装置,每一个分路应装设与负荷匹
配的熔断器。
电焊机:
1.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电焊机连接
处的裸露接线板,应采取安全防护罩或
防护板隔离,以防止人员或金属物体接
触。
2.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保
护,接地或接零装置连接良好,并定期
检查。
3.严禁使用易燃易爆气体管道作为
接地装置。
4.每半年应对电焊机绝缘电阻检测
一次,且记录完整。
5.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超过
5m,电源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6.电焊机二次线应连接紧固,无松
动,接头不超过 3 个,长度不超过 30m。
7.电焊钳夹紧力好,绝缘良好,手
柄隔热层完整,电焊钳与导线连接可靠。
8.严禁使用厂房金属结构、管道、
轨道等作为焊接二次回路使用。
4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 1 分。
— 20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9.在有接地或接零装置的焊件上进
行弧焊操作,或焊接与地面密切连接的
焊件时,应特别注意避免电焊机和工件
的双重接地。
10.电焊机应安放在通风、干燥、无
碰撞、无剧烈震动、无高温、无易燃品
存在的地方;在室外或特殊环境下使用,
应采取防护措施保证其正常使用;使用
场所应清洁,无严重粉尘。
手持电动工具:
1.手持电动工具根据使用的环境不
同选择相应的绝缘等级。
2.手持电动工具至少每 3 个月进行
一次绝缘电阻检测,且记录完整有效。
3.手持电动工具的防护罩、盖板及
手柄应完好,无破损,无变形,不松动。
4.电源线中间不允许有接头和破
损。
5.不得跨越通道使用。
4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 1 分。
管线:
1.应有全厂管网平面布置图,标记
完整,位置准确,管网设计、安装、验
收技术资料齐全。
2.不同介质的管线,应按照《工业
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
4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 1 分。
— 21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识》(GB7231)的规定涂上不同的颜色,
并注明介质名称和流向。
3.埋地管道敷层完整无破损,架空
管道支架牢固合理,无严重腐蚀、无泄
漏,设置限高警示,有隔热措施。
作业场所应划出人员行走的安全路
线,其宽度一般不小于 1.5m。
下列工作场所应设置应急照明:主
要通道及主要出入口、通道楼梯、变配
电室、中控室。
4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 1 分。
设备裸露的转动或快速移动部分,
应设有结构可靠的安全防护罩、防护栏
杆或防护挡板。
4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 1 分。
6.3 特
种 设
备 管
理
建立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或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
置等)的管理制度。
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与有关
规定不符的,每处扣 1 分。
按规定登记、建档、使用、维护保
养和每月自检,按期由特种设备检验检
测机构定期检验。
10
未进行检验的,不得分;档案资料不
全的(含生产、安装、验收、登记、使用、
维护等),每台套扣 1 分;使用无资质厂
家生产的,每台套扣 2 分;未经检验合格
或检验不合格就使用的,每台套扣 2 分;
检验周期超过规定时间的,每台套扣 2 分。
本考评内容已经扣分的,后面 4 个考评内
容中相同情况不再重复扣分。
— 22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压力容器等设备(包括空气压缩机、
气泵、储气罐等):
1.应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
注册证件、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
年检报告等。
2.本体、接口、焊接接头等部位无
裂纹、变形、过热、泄漏、腐蚀现象等
缺陷。
3.相邻管件或构件无异常振动、响
声或相互磨擦等现象。
4.压力表指示灵敏,刻度清晰,安
全阀每年检验一次,记录齐全,且铅封
完整,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5.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压缩空气、循
环水、润滑油等管路,应安装压力表,
储气罐应安装安全阀,各种阀门应采用
不同颜色和不同几何形状的标志,还应
有表明开、闭状态的标志。
7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 1 分。
工业气瓶:
1.对购入气瓶入库和发放实行登记
制度,登记内容包括气瓶类型、编号、
检验周期、外观检查、入出库日期、领
用单位、管理责任人。
2.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常用气瓶的检验周期为:一般气瓶
7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 1 分。
— 23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氧气、乙炔)每 3 年检验一次。惰性
气体(氮气)每 5 年检验一次。超过 30
年的应按报废处理。
3.外观无机械性损伤及严重腐蚀,
表面漆色、字样和色环标记正确、明显;
瓶阀、瓶帽、防震圈等安全附件齐全、
完好。
4.气瓶立放时应有可靠的防倾倒装
置或措施;瓶内气体不得用尽,按规定
留有剩余重量。
5.氧气瓶、乙炔气瓶应分库存放,
并存放在气瓶专用库中,库房应符合建
筑防火规范。
6.同一作业点气瓶放置不超过 5
瓶;若超过 5 瓶,但不超过 20 瓶应有防
火防爆措施;超过 20 瓶以上,应设置二
级瓶库。
7.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
气瓶与明火距离应大于 10m。
8.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
其他热源,有防止阳光直射措施,通风
良好,保持干燥。
9.空、实瓶应分开放置,保持 1.5m
以上距离,且有明显标记;存放整齐,
瓶帽齐全。立放时妥善固定,卧放时头
— 24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朝一个方向,库内应设置足量消防器材。
起重机械设备(吊机、吊车、吊具
等):
1.吊车应设有下列安全装置并正常
使用:
(1)吊车之间防碰撞装置。
(2)大、小行车端头缓冲以及防冲
撞装置。
(3)过载保护装置。
(4)主、副卷扬限位、报警装置。
(5)登吊车信号装置及门联锁装
置。
(6)露天作业的防风装置。
(7)电动警报器或大型电铃以及警
报指示灯。
2.吊车应装有能从地面辨别额定荷
重的标识,不应超负荷作业。
3.吊运物行走的安全路线,不应跨
越有人操作的固定岗位或经常有人停留
的场所,且不应随意越过主体设备。
4.与机动车辆通道相交的轨道区
域,应有必要的安全措施。
5.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一
年,应在检验周期内使用,合格的检验
报告,要长期完整保存。
7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 1 分。
— 25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6.应有吊索具管理制度,车间有吊
索具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集中存放地点,
存放点有选用规格与对应载荷的标牌,
有专人管理和保养。
7.普通麻绳和白棕绳只能用于轻质
物件捆绑和吊运,有断股、割伤、磨损
严重的应报废。
8.钢丝绳编接长度应大于 15 倍绳
直径,且不小于 300mm,卡接绳卡间距
离应不小于 6 倍绳直径,压板应在主绳
侧。
9.链条有裂纹、塑性变形、伸长达
原长度的 5%或下链环直径磨损达原直
径的 10%时应报废。
10.报废吊索具不得在现场存放或
使用。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1.安装厂内机动车辆牌照并粘贴安
全检验合格标志。
2.技术资料和档案、台账齐全,无
遗漏。
3.进行日常检查、保养和维护,保
证正常的安全状态。
4.每年检验一次,检验数据齐全有
效。
4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1 分。
— 26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6.4 新
设 备
设 施
验 收
及 旧
设 备
设 施
拆除、
报废
建立新设备设施验收和旧设备设施
拆除、报废的管理制度。 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缺少内容或
操作性差的,扣 1 分。
按规定对新设备设施进行验收,确
保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设备
设施。
5
未进行验收的(含其安全设备设施),
每项扣 1 分;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
1 分。
按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进
行报废或拆除。
5
未按规定进行报废或拆除的,不得
分;涉及到危险物品的生产设备设施的拆
除,无危险物品处置方案的,不得分;未
执行作业许可的,扣 1 分;未进行作业前
的安全、技术交底的,扣 1 分;资料保存
不完整的,每项扣 1 分。
小计 200 得分小计
7. 作
业 安
全
7.1 生
产 现
场 管
理 和
生 产
过 程
控制
建立至少包括下列危险作业的作业
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
许可范围、审批程序、许可签发人员等:
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3.高处作业。
4.大型吊装作业。
5.临时用电作业。
6.其他危险作业。
20
没有制度的,不得分;缺少一项危险
作业规定的,扣 5 分;内容不全或操作性
差的,每处扣 2 分。
应对生产现场和生产过程、环境存
在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评估分级,并
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20
未进行隐患排查、评估分级的,不得
分;无记录、档案的,不得分;所涉及的
范围未全部涵盖的,每少一处扣 1 分;排
查、评估分级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 1 分;
— 27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缺少控制措施或针对性不强的,每处扣 1
分;现场岗位人员不清楚岗位有关隐患及
其控制措施的,每人次扣 1 分。
应禁止与生产无关人员进入生产操
作现场。 5 有与生产无关人员进入生产操作现
场的,不得分;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1.执行作业许可审批制度。
2.应采取可靠的置换或通风措施。
3.按规定进行气体检测,合格后方
可进入。
4.有专人监护。
5.采取便于有限空间内外人员联系
的措施。
10
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缺氧作业场所安全要求:
1.在已确定为缺氧环境的作业场所
(如贮藏室、酒糟池、发酵池、污水池
等)作业,必须采取充分可靠的通风换
气措施,使该环境空气中的浓度在作业
过程中始终保持在标准规定的允许值以
上,严禁使用纯氧作为气源进行通风换
气。
2.对由于防爆、防氧化等原因不能
采取通风换气措施或受作业环境限制不
能进行可靠通风换气的场所,作业人员
必须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或软管面具
10
未按要求做到的,每处扣 2 分。
— 28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等隔离式呼吸器具,严禁使用过滤式面
具。
3.当存在因缺氧而坠落的危险时,
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并在适当位
置安装可靠的安全绳网,在每次作业前,
必须仔细检查呼吸器具和安全带,发现
异常应立即修补或更换。
4.在存在缺氧危险的环境作业时,
必须安排监护人员,密切监视作业状况,
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在作业人员进入缺氧环境作业前和离开
时应准确清点人数。
5.当发现缺氧危险时,必须立即停
止作业,让作业人员迅速离开作业现场。
6.在存在缺氧危险的作业场所,必
须配备抢救器具,如呼吸器、梯子、绳
缆以及其他必要的器具和设备,以便能
在非常情况下及时、可靠地抢救受害作
业人员。
7.当作业人员在特殊场所(如密闭
设备等)内部作业时,如供作业人员出
入的门或盖不能很容易地从内部打开而
又无通讯、报警装置时,严禁关闭出入
口的门或盖,如设备与正在抽气或已经
处于负压状态的管路相通时,严禁关闭
— 29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出入口的门或盖。
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要求:
1.企业应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制度。
2.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应符合国
家或行业有关法规、标准要求。
3.企业使用的清洗剂、消毒剂、杀
虫剂以及其他有毒有害化学品必须粘贴
安全标签,在盛装、输送、贮存危险化
学品的设备附近,采用颜色、标牌、标
签等形式标明其危险性。
4.企业使用的化学品必须按规定储
存,设置明显标志,由专人负责保管。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或专用储存室的储
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测。
5.应按相关要求在储存和使用危险
化学品的场所设置应急救援器材、通讯
报警装置,并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10
未建立制度的,不得分;未按要求做
到的,每处扣 1 分。
生产过程控制:
1.企业应建立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
接班记录。发现潜在的或已发生的危及
作业人员安全的状况,在交接班时应交
代清楚,并做好记录。
2.在作业现场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
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进入作
20
未按要求做到的,每处扣 1 分。
— 30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业现场前,应按规定使用个体防护装备。
作业前应先检查作业场所和设备、
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3.作业活动的负责人应严格按照作
业文件的规定组织和指挥生产作业活
动,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不违章作业,作业人员在进行危险作业
时,应持相应的作业许可证作业。
4.生产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安全防护
措施。作业活动监护人员应具备基本救
护技能和作业现场的应急处理能力,作
业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
5.作业活动至少包括:
(1)原料粉碎作业。
(2)酿造作业。
(3)制曲作业。
(4)检验作业。
(5)灌装作业。
(6)包装作业。
(7)运输作业。
(8)仓储作业。
7.2 作
业 行
为 管
理
对生产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
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需
要规范的作业行为主要包括:
1.遵守劳动纪律。
2.设备开机前按规定进行检查,确
20
辨识不全的,每缺一个扣 1 分;缺少
控制措施或针对性不强的,每个扣 1 分;
作业人员不清楚风险及控制措施的,每人
次扣 1 分。
— 31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认无误后方可操作。
3.运转中的设备禁止进行擦洗、清
扫、拆卸和维护维修等可能直接接触运
转部位的操作。
4.工作过程中,如有故障,停机通
知修理,待故障排除后再恢复工作状态。
5.作业完成时按规定进行停机操
作,关闭电源,清理岗位作业环境。
落实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执行工作
票制度。 10
未执行的,不得分;工作票中危险分
析和控制措施不全的,每个工作票扣 1 分;
授权程序不清或签字不全的,每个扣 2 分;
工作票未有效保存的,扣 2 分。
电气、高速运转机械等设备,应实
行操作牌制度。 5
未执行的,不得分;未挂操作牌就作
业的,每处扣 1 分;操作牌污损的,每个
扣 1 分。
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工作岗位
相适应的个体防护装备,并监督、教育
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10
无配备标准的,不得分;配备标准不
符合有关规定的,每项扣 1 分;未及时发
放的,不得分;购买、使用不合格个体防
护装备的,不得分;员工未正确佩戴和使
用的,每人次扣 1 分。
7.3 警
示 标
志 和
安 全
建立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管理制
度。 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
在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或
有关设备上,按照 GB2894 及企业内部规 5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 1 分;累计扣
满 5 分的,追加扣除 10 分。
— 32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防护 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
设置警戒区域,以及厂区内的坑、沟、
池、井、陡坡等设置安全盖板或护栏等。
5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1 分。
7.4 相
关 方
管理
建立有关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
的管理制度。 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明确双方
权责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得分。
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资格
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监
督、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
续用等进行管理,建立相关方的名录和
档案。
5
未建立名录和档案的,不得分;未将
安全绩效与续用挂钩的,不得分;名录或
档案资料不全的,每一个扣 1 分。
不应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
资质的单位。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
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
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
责。
10
发包给无相应资质的相关方的,除不
得分外,追加扣除 10 分;未签订协议的,
不得分;协议中职责不明确的,每项扣 1
分。
根据相关方提供的服务作业性质和
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采取行之
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其安全绩效
进行监测。
企业应统一协调管理同一作业区域
内的多个相关方的交叉作业。
10
以包代管的,不得分;相关方在企业
场所内发生工亡事故的,除不得分外,追
加扣除 5 分;未定期进行风险评估的,每
一次扣 1 分;风险控制措施缺乏针对性、
操作性的,每一个扣 1 分;未对其进行安
全绩效监测的,每次扣 1 分;企业未进行
有效统一协调管理交叉作业的,扣 3 分。
— 33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7.5 变
更
建立有关人员、机构、工艺、技术、
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变更的管理制度。 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与实际
不符的,扣 1 分。
对变更的设施进行审批和验收管
理,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后所产生的隐
患进行排查、评估和控制。
10
无审批和验收报告的,不得分;未对
变更导致新的风险或隐患进行辨识、评估
和控制的,每项扣 1 分。
小计 200 得分小计
8. 隐
患 排
查 和
治理
8.1 隐
患 排
查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明
确部门、人员的责任。 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与有关
规定不符的,扣 1 分。
制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排查
的目的、范围、方法和要求等。 5
无该方案的,不得分;方案依据缺少
或不正确的,每项扣 1 分;方案内容缺项
的,每项扣 1 分。
按照方案进行隐患排查工作。
10
未按方案排查的,不得分;有未排查
出来的隐患的,每处扣 1 分;排查人员不
能胜任的,每人次扣 2 分;未进行汇总总
结的,扣 2 分。
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
级,登记建档。 10
无隐患汇总登记台账的,不得分;无
隐患评估分级的,不得分;隐患登记档案
资料不全的,每处扣 1 分。
8.2 排
查 范
围 与
方法
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
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
施和活动。
5
范围每缺少一类,扣 2 分。
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
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和其他方
式进行隐患排查。 20
各类检查缺少一次,扣 2 分;未制定
检查表的,扣 10 分;检查表制定和使用
不全的,每个扣 2 分;检查表针对性不强
的,每一个扣 1 分;检查表无人签字或签
— 34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字不全的,每次扣 1 分;扣满 20 分的,
追加扣除 20 分。
8.3 隐
患 治
理
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及时进行整
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隐患治理方
案,内容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
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
要求。
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
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隐患治理
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
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
20
整改不及时的,每处扣 2 分;需制定
方案而未制定的,扣 10 分;方案内容不
全的,每缺一项扣 1 分;每项隐患整改措
施针对性不强的,扣 1 分;重大事故隐患
未采取临时措施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扣 10
分。
在隐患治理完成后对治理情况进行
验证和效果评估。 10 未进行验证或效果评估的,每项扣 1
分。
按规定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
统计分析,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
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5
无统计分析表的,不得分;未及时报
送的,不得分。
8.4 预
测 预
警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
查治理情况,采用技术手段、仪器仪表
及管理方法等,建立安全预警指数系统,
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10
无安全预警指数系统的,不得分;未
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测算,实现对安全
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进行预报的,扣 2 分;
未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纳入安全预警系
统的,扣 1 分;未对预警系统所反映的问
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的,扣 1 分;未
每月进行风险分析的,扣 1 分。
小计 100 得分小计
— 35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9. 重
大 危
险 源
监控
9.1 辨
识 与
评估
建立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明确
辨识与评估的职责、方法、范围、流程、
控制原则、回顾、持续改进等。
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中每缺
少一项内容要求的,扣 1 分。
按规定对本单位的生产设施或场所
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确定重大
危险源。
10
未进行辨识和评估的,不得分;未按
规定进行的,不得分;未明确重大危险源
的,不得分。
9.2 登
记 建
档 与
备案
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登记建
档。 5 无档案资料的,不得分;档案资料不
全的,每处扣 1 分。
按照相关规定,将重大危险源向安
监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 5 未备案的,不得分;备案资料不全的,
每个扣 1 分。
9.3 监
控 与
管理
对重大危险源采取措施进行监控,
包括技术措施(设计、建设、运行、维
护、检查、检验等)和组织措施(职责
明确、人员培训、防护器具配置、作业
要求等)。
10
未监控的,不得分;有重大隐患或带
病运行,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除本分值
扣完后外,追加扣除 15 分;监控技术措
施和组织措施不全的,每项扣 1 分。
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
警示标志和危险源点警示牌(内容包含
名称、地点、责任人员、事故模式、控
制措施等)。
3
无安全警示标志的,每处扣 1 分;内
容不全的,每处扣 1 分;警示标志污损或
不明显的,每处扣 1 分。
相关人员应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
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2
未按规定进行检查的,不得分;检查
未签字的,每次扣 1 分;检查结果与实际
状态不符的,每处扣 1 分。
小计 40 得分小计
10.职 10.1 建立职业健康的管理制度。 5 无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与有关规定
不一致的,每处扣 1 分。
— 36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业健
康
职 业
健 康
管理
按有关要求,为员工提供符合职业
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5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 1 分;一年
内有新增职业病患者的,不得分,并追加
扣除 20 分。
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和员工健康
监护档案。
5
未进行员工健康检查的,不得分;未
进行入厂和离职健康检查的,不得分;健
康检查每少一人次,扣 1 分;无档案的,
不得分;每缺少一人档案扣 1 分;档案内
容不全的,每缺一项资料,扣 1 分。
定期对职业危害场所进行检测,并
将检测结果公布、存入档案。 5
未定期检测的,不得分;检测的周期、
地点、有毒有害因素等不符合要求的,每
项扣 1 分;结果未公开公布的,不得分;
结果未存档的,一次扣 1 分。
存在粉尘(如原料粉碎等)、有害
物质、噪声、高温等职业危害因素的场
所和岗位应按规定进行专门管理和控
制。
10
未确定有关场所和岗位的,不得分;
未进行专门管理和控制的,不得分;管理
和控制不到位的,每一处扣 2 分。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
有害工作场所,应当设置报警装置,制
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和必要
的泄险区。
5
未确定场所的,不得分;无报警装置
的,不得分;缺少报警装置或不能正常工
作的,每处扣 1 分;无应急预案的,不得
分;无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
道和必要泄险区的,不得分。
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
护各种防护用具,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5
未指定专人保管或未全部定期校验
维护的,不得分;未定期校验和维护的,
每次扣 1 分;校验和维护记录未存档保存
的,不得分。
指定专人负责职业健康的日常监测
及维护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5 未指定专人负责的,不得分;人员不
能胜任的(含无资格证书或未经专业培训
— 37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的),不得分;日常监测每缺少一次,扣
1 分;监测装置不能正常运行的,每处扣
1 分。
对职业病患者按规定给予及时的治
疗、疗养。对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应及
时调整到合适岗位。 5
未及时给予治疗、疗养的,不得分;
治疗、疗养每少一人的,扣 1 分;没有及
时调换职业禁忌症人员岗位的,每人次扣
1 分。
10.2
职 业
危 害
告 知
和 警
示
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
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
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和待遇等如实以书面形式告知从业人
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5
未书面告知的,不得分;告知内容不
全的,每缺一项内容,扣 1 分;未在劳动
合同中写明的(含未签合同的),不得分;
劳动合同中写明内容不全的,每缺一项内
容,扣 1 分。
对员工及相关方宣传和培训生产过
程中的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 5
未宣传和培训或无记录的,不得分;
培训无针对性或缺失内容的,每次扣 1 分;
员工及相关方不清楚的,每人次扣 1 分。
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
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58)的要求,在醒目位置设置警
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5
未设置标志和说明的,不得分;缺少
标志和说明的,每处扣 1 分;标志和说明
内容(含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
及应急救治措施等)不全的,每处扣 1 分。
10.3
职 业
危 害
申报
按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当地主管部
门申报生产过程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 10 未申报的,不得分;申报内容不全的,
每缺少一类扣 2 分。
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向原
申报主管部门申请变更:
(1)新、改、扩建项目。
(2)因技术、工艺或材料等发生变
5
未申请变更的,不得分;每缺少一类
变更申请的,扣 2 分。
— 38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
内容发生重大变化。
(3)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
负责人发生变化。
小计 80 得分小计
11.应
急 救
援
11.1
应 急
机 构
和 队
伍
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内容不
全或针对性不强的,扣 1 分。
按相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工作。
2
没有建立机构或专人负责的,不得
分;机构或负责人员发生变化未及时调整
的,每次扣 1 分。
建立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
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
急救援人员。
3
未建立队伍或指定专兼职人员的,不
得分;队伍或人员不能满足应急救援工作
要求的,不得分。
定期组织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人
员进行训练。
5
无训练计划和记录的,不得分;未定
期训练的,不得分;未按计划训练的,每
次扣 1 分;训练科目不全的,每项扣 1 分;
救援人员不清楚职能或不熟悉救援装备
使用的,每人次扣 1 分。
11.2
应 急
预案
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
案,重点作业岗位有应急处置方案或措
施。
10
无应急预案的,不得分;应急预案的
格式和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得分;
无重点作业岗位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的,
不得分;未在重点作业岗位公布应急处置
方案或措施的,每处扣 1 分;有关人员不
熟悉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的,
每人次扣 1 分。
— 39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根据有关规定将应急预案报当地主
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 5
未进行备案的,不得分;未通报有关
应急协作单位的,每个扣 1 分。
定期评审应急预案,并进行修订和
完善。
5
未定期评审或无相关记录的,不得
分;未及时修订的,不得分;未根据评审
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修订的,每缺一
项,扣 1 分;修订后未正式发布或培训的,
扣 1 分。
11.3
应 急
设施、
装备、
物资
按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应急设施,
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 5 每缺少一类,扣 1 分。
对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进行经常
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
靠。
5
无检查、维护、保养记录的,不得分;
每缺少一项记录的,扣 1 分;有一处不完
好、可靠的,扣 1 分。
11.4
应 急
演练
按规定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
练。 10
未进行演练的,不得分;无应急演练
方案和记录的,不得分;演练方案简单或
缺乏执行性的,扣 1 分;高层管理人员未
参加演练的,每次扣 1 分。
对应急演练的效果进行评估。
5
无评估报告的,不得分;评估报告未
认真总结问题或未提出改进措施的,扣 1
分;未根据评估的意见修订预案或应急处
置措施的,扣 1 分。
11.5
事 故
救援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
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应急结束后应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
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
编制应急救援报告。
10
未及时启动的,不得分;未达到预案
要求的,每项扣 1 分;未全面总结分析应
急救援工作的,每缺一项,扣 1 分;无应
急救援报告的,扣 5 分。
— 40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小计 70 得分小计
12.事
故 报
告、调
查 和
处理
12.1
事 故
报告
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和有关政府
部门报告,并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 5
未及时报告的,不得分;未有效保护
现场及有关证据的,不得分;有瞒报、谎
报、破坏现场的任何行为,不得分,并追
加扣除 20 分。
12.2
事 故
调 查
和 处
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的要
求,组织事故调查组或配合政府和有关
部门对事故、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10
无调查报告的,不得分;调查报告内
容不全的,每处扣 2 分;相关的文件资料
未整理归档的,每次扣 2 分;处理措施未
落实的,扣 5 分。
定期对事故、事件进行统计、分析。 3 未统计分析的,不得分;统计分析不
完整的,扣 1 分。
12.3
事 故
案 例
教育
对员工进行有关事故案例的教育。
2
未进行教育的,不得分;有关人员对
原因和防范措施不清楚的,每人次扣 1 分。
小计 20 得分小计
13.绩
效 评
定 和
持 续
改进
13.1
绩 效
评定
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安全
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定,验证
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
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指标的完成情况。
10
未进行评定的,不得分;少于每年一
次的,扣 5 分;评定中缺少类目、项目和
内容或其支撑性材料不全的,每个扣 2 分;
未对前次评定中提出的纠正措施的落实
效果进行评价的,扣 2 分。
主要负责人应对绩效评定工作全面
负责。评定工作应形成正式文件,并将
结果向所有部门、所属单位和从业人员
通报,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10
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和参与的,不得
分;评定未形成正式文件的,扣 5 分;结
果未通报的,扣 5 分;未纳入年度考评的,
不得分。
— 41 —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发生死亡事故后应重新进行评定。 10 未重新评定的,不得分。
13.2
持 续
改进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
结果和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系统所反映的
趋势,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规章制
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
进,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10
未进行安全标准化系统持续改进的,
不得分;未制定完善安全标准化工作计划
和措施的,扣 5 分;修订完善的记录与安
全生产标准化系统评定结果不一致的,每
处扣 1 分。
小计 40 得分小计
总计 1000 得分总计
— 42 —
附表
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
序号 考评类目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扣分说明 扣分分值
— 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