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69.50 KB
  • 2021-06-16 发布

【数学】2018届一轮复习人教A版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学案

  • 7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淘文库整理发布,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请立即联系网站客服。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阅读内容确认后进行付费下载。
  4. 网站客服QQ:403074932
‎ ‎ ‎1.了解直接证明的两种基本方法——分析法和综合法;了解分析法和综合法的思考过程、特点.‎ ‎2.了解间接证明的一种基本方法——反证法,了解反证法的思考过程、特点.‎ 知识点一 直接证明 ‎ ‎1.综合法 ‎(1)定义:利用已知条件和某些数学定义、公理、定理等,经过一系列的________,最后推导出所要证明的结论______,这种证明方法叫做综合法.‎ ‎(2)框图表示:→→→…→ ‎(其中P表示已知条件、已有的定义、公理、定理等,Q表示要证的结论).‎ ‎2.分析法 ‎(1)定义:从____________出发,逐步寻求使它成立的____‎ ‎,直至最后,把要证明的结论归结为判定一个明显成立的条件(已知条件、定理、定义、公理等)为止.这种证明方法叫做分析法.‎ ‎(2)框图表示:→→→…→.‎ 答案 ‎1.(1)推理论证 成立 2.(1)要证明的结论 充分条件 ‎1.判断正误 ‎(1)综合法是直接证明,分析法是间接证明.(  )‎ ‎(2)分析法是从要证明的结论出发,逐步寻找使结论成立的充要条件.(  )‎ ‎(3)在解决问题时,常常用分析法寻找解题的思路与方法,再用综合法展现解决问题的过程.(  )‎ ‎(4)证明不等式+<+最合适的方法是分析法.(  )‎ 答案:(1)× (2)× (3)√ (4)√‎ ‎2.要证明+<2,可选择的方法有以下几种,其中最合理的是(  )‎ A.综合法 B.分析法 C.反证法 D.归纳法 答案:B ‎3.已知点An(n,an)为函数y=图象上的点,Bn(n,bn)为函数y=x图象上的点,其中n∈N*,设cn=an-bn,则cn与cn+1的大小关系为________.‎ 解析:由题意知,an=,bn=n,∴cn=-n=.显然,cn随着n的增大而减小,∴cn>cn+1.‎ 答案:cn>cn+1‎ 知识点二 间接证明 ‎ 反证法:假设原命题________,经过正确的推理,最后得出______,因此说明假设错误,从而证明了原命题成立,这样的证明方法叫做反证法.‎ 答案 不成立 矛盾 ‎4.用反证法证明命题:“已知a,b∈N,若ab可被5整除,则a,b中至少有一个能被5整除”时,反设正确的是(  )‎ A.a,b都不能被5整除 B.a,b都能被5整除 C.a,b中有一个不能被5整除 D.a,b中有一个能被5整除 解析:对原命题的结论的否定叙述是:a,b都不能被5整除.‎ 答案:A 热点一 分析法的应用 ‎ ‎【例1】 已知a>0,证明 -≥a+-2.‎ ‎【证明】 要证 -≥a+-2.‎ 只需证 ≥-(2-).‎ 因为a>0,所以-(2-)>0,‎ 所以只需证2≥2,‎ 即2(2-)≥8-4,只需证a+≥2.‎ 因为a>0,a+≥2显然成立(当且仅当a==1时等号成立),所以要证的不等式成立.‎ ‎【总结反思】‎ ‎(1)逆向思考是用分析法证题的主要思想,通过反推,逐步寻找使结论成立的充分条件,正确把握转化方向是使问题顺利获解的关键.‎ ‎(2)证明较复杂的问题时,可以采用两头凑的办法,即通过分析法找出某个与结论等价(或充分)的中间结论,然后通过综合法证明这个中间结论,从而使原命题得证.‎ 已知m>0,a,b∈R,求证:2≤.‎ 证明:∵m>0,∴1+m>0.‎ 所以要证原不等式成立,只需证(a+mb)2≤(1+m)·(a2+mb2),即证m(a2-2ab+b2)≥0,即证(a-b)2≥0,而(a-b)2≥0显然成立,故原不等式得证.‎ 热点二 综合法的应用 ‎ ‎【例2】 已知函数f(x)=ln(1+x),g(x)=a+bx-x2+x3,函数y=f(x)与函数y=g(x)的图象在交点(0,0)处有公共切线.‎ ‎(1)求a,b;‎ ‎(2)证明:f(x)≤g(x).‎ ‎【解】 (1)f′(x)=,g′(x)=b-x+x2,由题意得解得a=0,b=1.‎ ‎(2)证明:令h(x)=f(x)-g(x)‎ ‎=ln(x+1)-x3+x2-x(x>-1).‎ h′(x)=-x2+x-1=.‎ h(x)在(-1,0)上为增函数,在(0,+∞)上为减函数.‎ h(x)max=h(0)=0,h(x)≤h(0)=0,即f(x)≤g(x).‎ ‎【总结反思】‎ 综合法是一种由因导果的证明方法,即由已知条件出发,推导出所要证明的等式或不等式成立.因此,综合法又叫做顺推证法或由因导果法.其逻辑依据是三段论式的演绎推理方法,这就要保证前提正确,推理合乎规律,才能保证结论的正确性.‎ 设{an}是首项为a,公差为d的等差数列(d≠0),Sn是其前n项的和.记bn=,n∈N*,其中c为实数.若c=0,且b1,b2,b4成等比数列,证明:Snk=n2Sk(k,n∈N*).‎ 证明:由题意得,‎ Sn=na+d.‎ 由c=0,得bn==a+d.‎ 又因为b1,b2,b4成等比数列,所以b=b1b4,即2=a,化简得d2-2ad=0.‎ 因为d≠0,所以d=‎2a.‎ 因此,对于所有的m∈N*,有Sm=m‎2a.‎ 从而对于所有的k,n∈N*,‎ 有Snk=(nk)‎2a=n2k‎2a=n2Sk.‎ 热点三 反证法的应用 ‎ 考向1 证明否定性命题 ‎【例3】 设{an}是公比为q的等比数列,Sn是它的前n项和.‎ ‎(1)求证:数列{Sn}不是等比数列;‎ ‎(2)数列{Sn}是等差数列吗?为什么?‎ ‎【解】 (1)证明:若{Sn}是等比数列,则S=S1·S3,即a(1+q)2=a1·a1(1+q+q2),∵a1≠0,∴(1+q)2=1+q+q2,解得q=0,这与q≠0相矛盾,故数列{Sn}不是等比数列.‎ ‎(2)当q=1时,{Sn}是等差数列.‎ 当q≠1时,{Sn}不是等差数列.假设q≠1时,S1,S2,S3成等差数列,即2S2=S1+S3,‎2a1(1+q)=a1+a1(1+q+q2).‎ 由于a1≠0,∴2(1+q)=2+q+q2,即q=q2,∵q≠1,∴q=0,这与q≠0相矛盾.‎ 综上可知,当q=1时,{Sn}是等差数列;当q≠1时,{Sn}不是等差数列.‎ ‎【总结反思】‎ 反证法的原理是“正难则反”,即如果正面证明有困难时,或者直接证明需要分多种情况而反面只有一种情况时,可以考虑用反证法.‎ 已知数列{an}的前n项和为Sn,且满足an+Sn=2.‎ ‎(1)求数列{an}的通项公式;‎ ‎(2)求证:数列{an}中不存在三项按原来顺序成等差数列.‎ 解:(1)当n=1时,a1+S1=‎2a1=2,则a1=1.‎ 又an+Sn=2,所以an+1+Sn+1=2,‎ 两式相减得an+1=an,‎ 所以{an}是首项为1,公比为的等比数列,所以an=.‎ ‎(2)证明:假设存在三项按原来顺序成等差数列,记为ap+1,aq+1,ar+1(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