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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03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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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三《政治与法治》
目录
第一单元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第一课 历史和人民的选择
第一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各种政治力量
一.近代中国的基本国情和主要矛盾
1.基本国情:
帝国主义的入侵打断了中国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正常进程,中国逐渐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是近代中国的基本国情。也是认识和解决近代中国一切社会问题的基本依据。
2.主要矛盾:
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本国情决定了近代中国有多重矛盾,他们互相交织。其中,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是近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3.两大历史任务:
近代中国的基本国情和主要矛盾决定了近代中国的两大历史任务: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统治,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彻底改变贫困落后的面貌,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
二.各种政治力量解决中国问题的方案
1. 中国人民的抗争
2. 三种建国方案:
各种政治力量
解决中国问题的方案
结果
地主阶级和买办资产阶级
极力维护地主阶级、买办资产阶级的统治,让中国继续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道路。
被中国人民抛弃了,其代表的统治被推翻。
民族资产阶级
幻想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走独立发展资本主义的道路。
没有得到人民群众认可,此方案在中国无法实现。
工人阶级和其他进步势力
主张建立工人阶级领导的 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共和国,经过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
最终赢得包括民族资产阶级在内的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
3. 中国共产党成立的意义
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诞生,这是中国历史上开天辟地的大事变。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从此,中国人民在斗争中就有了主心骨,看到了解决中国问题的出路和希望。
结论:有比较才有鉴别。在近代中国三种主要政治力量所提出的三种方案中,中国共产党的方案在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中脱颖而出,最终成为唯一正确的选择。中国共产党执政,既是历史的必然,也是人民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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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1. 中国社会结构和阶级结构发生了变化
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主义。
1919年五四运动后,工人阶级成为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领导力量。
随着官办的和外国人开办的创建,中国出现了最早的近代产业工人。中国工人阶级人数不多,但集中分布在大城市,有利于组织成为阶级力量。他们处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三重压迫之下,富有斗争精神,具有革命性。同时,他们与先进的生产方式相联系,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具有先进性。中国工人成为一支日趋重要的社会力量。
③中国社会各阶级、各阶层对外国侵略者和本国封建统治阶者所进行的斗争,存在两个根本性的弱点:一是没有认清革命的目的和对象,不能团结真正的朋友去打击真正的敌人;二是没有广泛地发动人民群众特别是工农群众,未能形成有组织的、持久的群众运动。
2.中国共产党的优势
(1)中国共产党一经成立,就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义无反顾地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
(2)对“为什么革命,怎样革命”的根本问题给出了正确的答案。中国共产党深刻认识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推翻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
3.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的贡献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经过28年浴血奋战,终于推翻了三座大山,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与1949年10月1日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主义的伟大飞跃。从此,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和自己命运的主人。
结论: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斗争经验的历史总结,是中国人民在长期探索、艰苦奋斗的基础上共同确认的历史真理。
第二框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
一.建立新中国,中国人民站起来
1.新中国成立:为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并在社会主义道路山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创造了政治前提。
2.我国革命和建设历程:
时间
任务
1949-1952年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致力于恢复被长期战争破坏了的国民经济。
1953年12月
党中央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工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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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召开,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颁布。
到1956年底
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标志着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我国确立,从而为我国逐步走向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为当代中国的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制度基础。
3.成就
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初步实践中,中国基本上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教育、科学、文化、国防等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国际地位逐步提高。
共产党领带人民艰辛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所取得的物质成就和历史经验,为后来的改革开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实行改革开放,走向民富国强
1.时间: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时期。
2.改革开放的目的:
(1)必修一;<1>三个飞跃:①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
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迎来了从创立、发展到完善的伟大飞跃。
③中国人民迎来了从温饱不足到小康富裕的伟大飞跃。
<2>四个改变:①中国的面貌
②中华民族的面貌
③中国人民的面貌
④中国共产党的面貌
<3>五个“是”①是党和人民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
②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
③是决定实现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
④⑤也是决定实现两个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
(2)必修二: <1>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
<2>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增强了社会发展活力,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创造性,使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国际地位显著提高,这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作出的伟大历史贡献。
三.进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
1.地位: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经过长期努力,推动中共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方位上。
2.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我国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
3.内涵(五个是):
①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时代。
②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时代。
③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不断创造美好生活、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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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是全体中华儿女勠力同心,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
⑤是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不断为人类作出更大贡献的时代
4.意义(3个意味着):
①意味着近代以来久经磨难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迎来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史和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
②意味着科学社会主义在21世纪的中国焕发出强大生机活力,在世界上高高举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
③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不断发展,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给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选择,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
5.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意义: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不平凡历程,充满着苦难与辉煌、曲折与胜利。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领导人民踏上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
结论:实践充分证明,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是历史的选择,是人民的选择,是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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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课 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
第一框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衡量一个政党的先进性,就是看它在性质、宗旨和指导思想等方面所具有的优于其他政党的特质,看它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不同阶段所起的引领作用。
1.为什么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1)从产生上来看: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
(2)试金石: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
(3)从人民的角度看: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
2.怎么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1)坚持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2)坚持党的根本立场: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立场。
(3)坚持党的根本使命: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为中国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使命。
(4)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
(5)党的性质和宗旨对党提出的要求: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在任何时候,党都应该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与人民同甘共苦,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更不允许任何党员凌驾于群众之上。
(6)坚持党的执政理念: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
二.党的执政理念
1.内涵:
①立党为公,就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都要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都要体现国家和民族的共同利益、全体人民的共同理想。
②执政为民,就是党的全部工作必须以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2.为什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永远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人民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的要求。
3.怎么样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牢记执政党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坚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②就是要坚持人民立场和人民主体地位,虚心向人民学习,倾听人民呼声,汲取人民智慧,切实做到紧紧依靠人民,一切依靠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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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坚持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内容: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加持改革开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第二框 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一.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
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主义博大精深,涉及自然界、人类社会、人类思维各个领域,涵盖历史、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党建等方面。同时,马克思主义是随着时代、实践和科学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体系。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走在时代前列,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就在于它以持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创新理论作为行动指南。
(2)毛泽东思想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跟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创造了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
(3)邓小平理论
党的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现全党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的转移,实行改革开放,开辟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逐步形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政策,阐明了在新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创立了邓小平理论。
(4)“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加深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认识,积累了治党治国新的宝贵经验,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5)科学发展观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新的发展要求,深刻认识和回答了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和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形成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
(6)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顺应时代发展,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重大时代课题,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
关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坐以待毙、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
二.中国共产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永葆生机活力的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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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就在于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实践证明,这是中国共产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永葆生机活力的法宝。
三.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内涵:
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指共产党员坚定马克思主义科学信仰,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通过自己的骨干、带头和桥梁作用,影响各带动身边群众共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
(2)党员为什么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由中国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所决定的,也是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的直接而具体的体现。党员好比党的肌体的细胞,每个细胞都健康,党的整个组织就坚不可摧。因此,发挥共产党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始终成为时代先锋、民族记录,是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源泉,是党不断取得胜利的坚强保证。
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
(3)共产党的先锋模范作用在不同时代的不同体现:
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
在艰苦的革命战争年代,无数共产党员前仆后继、顽强战斗、英勇牺牲。
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广大党员不图名利、辛勤劳动、艰苦奋斗、开拓进取,树立了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
(4)做法(八个模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要共产党员在新征程上更加珍惜工人阶级先锋队战士的光荣称号,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和使命,①做学习的模范,②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③做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的模范,④做服从组织、严守纪律的模范、⑤做维护党的团结一致和统一的模范,⑥做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模范,⑦做密切联系群众的模范,⑧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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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课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第一框 坚持党的领导
一.党的领导的地位和意义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最高的政治领导力量。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中国共产党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具有重要意义。
二.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
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主要包括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
(1)组织领导
1.内涵:党的政治领导,就是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道路、政治原则方面的领导。
主要体现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原则的领导。
2.做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坚持党的政治领导,就是要确保党和国家的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最重要的是,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
(2)思想领导
1.内涵:党的思想领导,就是党在思想理论和意识形态上的领导。
主要体现为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指导地位,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进的共同思想基础。
2.做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坚持党的思想领导,就是要统一思想、集中智慧、凝聚力量,最重要的就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者,培养担当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3)组织领导
1.内涵:党的组织领导,就是党在组织体系和组织工作方面的领导。
主要体现为党的各级组织、党的干部、广大党员组织带领人民群众为实现党的任务和主张而奋斗。
2.做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坚持党的组织领导,就是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得到贯彻执行,最重要的就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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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总之,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就要不断加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从而确保党永葆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
三.要在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1.含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就是要确保党始终处于领导核心地位,是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不断完善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
2.表现: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党是居于领导地位的,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支持人大、政府、政协、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依法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同时,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还具体体现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体现在党和国家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3.原因:①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只有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才能真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正确认识和应对复杂的国际局势。
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只有坚持的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才能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为改革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可靠保障。
第二框 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1.为什么
①在新的形势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的摆在全党面前。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
②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是党的建设的一贯方针和要求,关系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兴衰,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2.怎么样
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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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要求:打铁必须自身硬。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民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党积极性、生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到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追执政党。
②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
二.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1.科学执政
含义:科学执政,就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不断探索和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全面增强执政本领,提高长期执政能力,并按照客观规律执好政、掌好权。
2.民主执政
①含义:民主执政,就是坚持为了人民执政、依靠人民执政。民主执政强调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
②要求:这就要求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以民主的制度、民主的形式、民主的手段保证在国家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坚持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从而巩固和扩大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
3.依法执政
①含义: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是党依法执政的重要体现。
②做法:具体地说,依法执政,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制化、规范化,以法治的观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国理政。
4.三者关系: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有机统一的,其中科学执政是基本前提、民主执政是本质所在,依法执政是基本途径。
5.目的: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目的在于不断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和执政地位,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实现党的执政使命,引领承载中国人民伟大梦想的航船破浪前进,胜利驶向光辉的彼岸。
6.结论:总之,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保持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必须毫不动摇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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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 人民当家作主
第四课 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第一框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
一.我国的国体
1.国体的含义
国家性质亦称国体,指的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国体概念回答的是国家政权究竟掌握在哪个阶级手里、什么人行使国家权力的问题。
2.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3.意义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在社会制度中具有根本性意义。它明确规定了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庄严宣誓了我国国家政权的人民性质。
4.本质—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5.正确理解我国的国情
我国的国家政权坚持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
工人阶级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具有严格的组织性和纪律性,是领导阶级,是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中坚力量。
广大农民与工人阶级有着共同的利益和天然的联系,是工人阶级可靠的同盟军。工农联盟不仅是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重要保证,也是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
我国的国家政权坚持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二.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1.民主的含义
民主作为国家制度,是指在统治阶级范围内,按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
2.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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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民主是一种新型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特点
表现
最广泛的民主(广泛性)
①不仅表现在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力
②而且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上
最真实的民主(真实性)
①从政治保证上看,我国是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有一个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坚强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是在国家生活中实现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证。
②从制度和法律保障上看,我国已建立了一系列其实体现和有效维护人民民主的制度,制定了从多方面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的法律。这些制度和法律的建立与完善,在实践中保障了人民民主的有效落实。
③从实现方式上看,我国不仅在国家权力机关和人民政府的组织等方面实行民主选举,还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实行多层次、多渠道的民主协商。
最管用的民主(管用性)
我国建立了一整套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
这套制度体系体现了人民意志,保障了人民权益,激发了人民的创造活力,能够有效杜绝西方国家常见的选举时满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的开“空头支票”问题,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避免相互掣肘而导致内耗严重、效率低下的弊端。
3.要求:
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属性,要求不断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丰富社会主义民主形式,将人民的民主权力推行到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逐步实现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和社会生活的民主化。
政治生活的民主化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的各项政治制度,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享有各种政治权利和基本自由,通过各种民主制度和民主程序,在政治上实现当家做主。
经济管理的民主化
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前提下,在各项经济权利与政治权利相统一的法律制度基础上,实现人民群众对经济事务的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调动和发挥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社会生活的民主化
国家将更多的管理权交给社会和人民,努力提供制度保证和物质条件,使人民群众切实享有管理社会事务的各项权利,逐步实现基层社会生活、社会组织和社会活动的民主自治。
*拓展:
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自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其在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等各个方面的统筹推进和制度化发展,保证了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享有广泛持久深入参与的民主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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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展现的旺盛活力,就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人民民主的生动写照。
第二框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一.坚持民主与专政的统一
1.内涵
人民民主专政包含对广大人民的民主和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两个方面。
2.民主的原因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只有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最终和保障人权,才能调动亿万人民群众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使社会主义各项事业保持蓬勃的生机。
3.专政的原因
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被消灭,阶级矛盾已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但是,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因此,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担负着对极少数敌对分子实行专政,维护国内正常社会秩序,抵御国外敌对势力侵略和颠覆活动的历史任务。
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可靠保障
1.我国的国家职能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2.国家的职能表现在对内和对外两个方面
对内职能
维护国家稳定
依法打击危害社会主义制度的各种破坏活动,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统一的各种颠覆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种犯罪活动,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
促进社会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开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把我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
对外职能
防御外来侵略,
保卫国家安全
坚定维护国家的独立和主权,坚定维护国家的领土完整,坚定维护国家的各项安全和发展利益,坚定维护国家的尊严,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利的国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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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课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第一框 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
一、人民代表大会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在我国,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的意志,根据人民的利益行使权力。
(一)建立人民代表大会的原因
1.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在人类政治文明史上,一些小型城邦曾实行过直接民族,即由全体公民直接管理成决定国家的公共事务。但在广土众民的大国,直接民主不易实行,通常要采取代议的方式,由人民选出特定的公职人员来管理或决定国家的公共事务,这被称作“间接民主”。
(二)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
1.立法权
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其本法律
2.决定权
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3.任免权
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国家监察受员会主任;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有权对上述国家机关领导人予以罢免。
4.监督权
监督宪法的实施;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运行。
(三)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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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国家机关组织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国家最高的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作为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常设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①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
②产生: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③权责: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行使宪法规定的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专门委员会:
为了更好地开展经常性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定有关议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并且根据其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
(五)人大代表
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1.职权:
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各级人大代表享有广泛的职权。
(1)审议权:审议各项议案。
(2)表决权:表决各项决定。
(3)提案权:是指人大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
(4)质询权:质询权是指人大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政府等机关的工作提出质问并要求答复。
2.责任/义务
(1)内容:
①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级人大代表应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意见和要求,回答询问,帮助所在地方的人民政府推进工作。
②应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为人民服务,并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
(2)人大代表履行责任的原因:
人大代表是人民利益的代言人。他们来自人民,肩负人民的重托。
第二框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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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定期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其他国家机关,以实现人民民主专政历史任务的政权组织形式。
(一)为什么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决定因素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是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
2.地位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1)一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突出强调权为民所赋,最充分地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要求。
(2)另一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政治制度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国家的其他制度,包括行政制度、监察制度、司法制度等,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立法创制出来的,都要受其统领和制约。
3.优势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突出的制度优势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力地保证了全国各族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广泛的民主权利,促进了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巩固和发展。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动员了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的姿态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广泛调动了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全国各族人民的力量凝聚起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团结一心,艰苦奋斗,朝着国家的发展目标前进。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
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在人民代表大会統一行使国家权力的前提下,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既能保证国家权力始终掌握在人民手中,又有利于各个国家机关分工合作,协调一致地履行职责。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职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城自治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实现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
(三)基本功能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基本功能,就是把体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照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并使之成为全体公民共同遵守的法律规范。
(四)组织和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
结论: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是坚持党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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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我们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
第六课 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第一框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一、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形成与发展历程(怎么来?)
这一制度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孕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国过程中确立,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得到发展。
2、宪法保障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二、我国政党制度的内容(是什么?)
1.方针
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奉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是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
2.首要前提与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前提与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得到各民主党派的一致拥护。在政党之间的关系上,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主要是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
3.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
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它们是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
注意: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既亲密合作又互相监督,而不是互相反对。中国共产觉依法执政,各民主党派依法参政,而不是轮流执政。
◆关于民主党派
性质: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中,各民主党派同中国共产党一道前进,现已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
包括:目前,我国的民主党派有八个: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权力:各民主党派具有法律赋予的参政权,包括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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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本活动准则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是在社会主义法治的框架下设定和运行的。各政党包括执政党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淮则。
5.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
(1)性质和地位
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
(2)组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
(3)主题: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
(4)职能: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
①政治协商:对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的重要举措以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进行协商。
②民主监督: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落实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等,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协商式监督。
③参政议政: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5)对人民政协的要求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丰富协商议政内容和形式,着力增进共识、促进团结。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职能,重点监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三、为什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什么?)
1.地位
(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一项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
(2)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新型政党制度
①它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能够真实,广泛、持久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国各族各界根本利益,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制度代表少数人、少数利益集团的弊端。
②它把各个政党和无党派人民紧密团结起来,为着共同目标而奋斗,有效避免了一党缺乏监督或者多党轮流坐庄,恶性竞争的弊端。
③它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安排集中各种意见和建议,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利度囿于党派利益、阶级利益、区域和集团利益决策施政导致社会撕裂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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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优越性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创立了一种新型的政党关系与政党制度形式,在当今世界独具特色。这一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适应,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有利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有利于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显著的优越性。
第二框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一、为什么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是统一多民族国家国情的具体要求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我国96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居住着56个民族。中华民族是我国所有民族凝聚形成的命运共同体。
(1)民族格局的特点
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多元一体是我国民族格局的最重要特点。
一方面,各民族有自己的历史和文化;另一方面,各民族又都凝聚在一个统一的命运共同体中。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2)各族人民的贡献
我国各族人民共同开拓了我们伟大祖国的疆域,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
(3)宪法保障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2.是处理民族关系方针的要求
我国始终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方针,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1)民族平等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各民族只有人口多少和发程度上的区别,绝无高低优劣之分;我国各族人民都对祖国的文明作出了贡献,都是国家的主人,都依法平等地享有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权利,依法平等地履行义务。
(2)民族团结
在民族平等基础上,我国形成了各族人民和谐相处、友好往来、互相合作、共同奋斗、谁也离不开谁的大团结局面。民族的大团结和凝聚力量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是社会稳定的前提,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保证,是国家统一的基础。
(3)各民族共同繁荣
在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前提下,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这是由社会主义本质决定的,是国家实现现代化和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3.是中国共产党不断尝试与探索的结果
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进行了中国特色民族理论和实践的探索。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高举民族平等的旗帜,致力于铲除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的阶级根源,赢得了各族人民的信赖。新中国成立后,全国各族人民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真正掌握了自己的命运,实现了各族人民在根本利益上的一致,为建设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定了坚实基础。
4.历史传统和现实特点
根据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传统,“大杂居、小聚居、相互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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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民族分布特点,以及各民族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5.地位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证。
6.意义
它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使各族人民特别是少数民族人民把热爱本民族与热爱祖国的深厚感情结合起来,更加自觉地担负起捍卫祖国統一、保卫边疆的光荣职责。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什么?
含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设立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具体内容
1.自治地方
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
注意:民族乡不属于自治地方;自治地方≠特别行政区。我国行政区域的类型包括一般行政地方、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民族自治地方比一般行政地方拥有更多处理本区域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事务的自治权。
2.自治机关
自治机关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注意:司法机关不属于自治机关。
3.自治权
在行使一般行政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依法行使自治权。
①依法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②依法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
③依法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
④依法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的文化,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
4.前提和基础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国家统一为前提和基础,是国家的中统一领导与民族区域自治的有机结合。
(1)地方性的自治权不同于国家主权。法律意义上的主权,指的是一个国家在所辖领土范围内独立处置内政、外交事务而不受他国控制和干涉的最高权力。对外的独立性和对内的最高性是国家主权的两个基本特征。在国际交往中,我国的主权由中央政府统一行使。
(2)中国的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不可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只有一部宪法、一个中央政府。一般行政地方、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都必须接受中央政府统辖。
三、如何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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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一方面,要充分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切实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因地制宜采取措施,积极推动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另一方面,必须坚定不移地维护国家尊严,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关系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依法打击民族分裂势力及其活动,坚决反对和有力回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进行的滲透,破坏活动。必须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四、宗教政策与法律
1.坚持我国宗教政策的原因
我国有多种宗教,妥善处理宗教问题,对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内容/要求
我国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1)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
(2)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宗教信仰自由不等于宗教活动可以不受任何约束。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在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同时,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宗教活动必须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任何宗教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都不能干预国家行政和司法。我国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我国的宗教事务管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
注意:邪教不是宗教。当今世界,邪教兴风作浪,已成为一大公害。邪教的本质是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
(3)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我国宪法规定:“宗教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任何境外组织和个人不得于预我国的宗教事务。我国政府支持教界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严格禁止境外宗教的渗透和发展,坚决打击宗教极端思想的传播,严密防范宗教极端行为的发生。
(4)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①意义:
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适应的重要任务。
②要求:
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宗教,用中华优秀文化浸润宗教,不断推动我国宗教的中国化。积极引导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是要求宗教界人土和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他们热爱租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求他们从事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与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支持他们努力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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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的阐释;支持他们与各族人民一道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祖国统一多作贡献。
第三框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一.基层群众自治概念
1.概念: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指的是人民群众在城乡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在居住地范围内,依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民主制度和治理模式。
2.基层民主的特点
与国家和政府层面的政治民主相比,基层民主具有发生领域的基层性、民主参与的直接性、管理活动的自治性等特点。有人形象地称之为“草根民主”。
二.自治组织
1.村民委员会
(1)性质: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职能
其主要职能是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
(3)自治内容
①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选举产生,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②在农村基层治理实践中,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是村民规范自己和村干部的行为,运用民主的办法来管理本村的日常事务,实现自己的事情自己办、自己的难题自己解的有效途径。
2.居民委员会
⑴性质: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是城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⑵任务:其任务是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
⑶自治内容
①居民委员会成员由居民选举产生,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②居委会成员居民选,社区大事居民定,日常事务居民管。
⑷意义:大大调动了广大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有效提高了居民参与政治生活的素质和能力。
三.为什么要发展基层民主
1.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2.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扩大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广泛而深刻的实践,应该将其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加以推进。
四.基层民主实践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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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农村和城市,广大人民群众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基层民主实践。
1.民主选举
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农村的村民委员会和城市的居民委员会,按法律规定均由本居住地的村民或居民选举产生。在农村,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产生采取村民直接选举的办法,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当场公布。在城市,社区居委会正从过去的居民代表选举,向更高比例的居民直接选举发展,选举程序更加规范,给城市基层治理带来显著变化。
2.民主协商
城乡基层的公共事务千头万绪,应该也必须由众人商量着办。只有本着有序参与的原则,让居民或村民合理表达意见和建议,求同存异,才能找出解决问题的好方案,促成基层社会的和谐。我国城乡的基层民主协商,在街道或乡镇、社区或行政村以及企事业单位等不同的层次展开,也贯穿基层治理的全过程。
3.民主决策
城乡基层的公共决策与每家每户的利益直接相关。按民主决策要求,在农村,凡关系村民公共利益的事项都要由村民以直接或间接参与的方式集体作出决定。在城市,社区公共事务的民主决策通过召开居民会议进行。
4.民主管理
在法律上,基层公共事务的管理属于本村的全体村民或本区的全体居民;在现实运作中,一般要通过一定的程序,授权给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来进行。依法制定自治章程和议事规则,推动日常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是做好基层民主管理工作的关键。
5.民主监督
负责城乡基层公共事务管理的居委会和村委会,事实上都掌握一定的权力。要防止以权谋私,尽可能避免管理工作的失误,必须实行民主监督。凡是与基层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和需要让基层群众知晓的事项都应公开,让每个居民或村民了解,还应对基层自治组织的实际管理工作进行评议。
(1)形式:设立“公开档案”“村务公开栏”是城乡各地普遍采用公开形式,此外还有其他多种多样的形式。
(2)主体:城市社区对居委会进行民主评议和监督的主体,可以是居民代表、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也可以是由居委会代表、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代表和居民代表联合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在农村,通过民主评议对村委会实行民主监督的职能,主要由村民会议承担。
结论:
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三项基本政治制度。这些制度与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相适应,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
2.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实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实现了形式民主与实质民主相统一、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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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单元 全面依法治国
第 七 课 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第 一 框 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
一、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
1、法律的内涵(法与社会规范)-----什么是法律?
法是维持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社会规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2、法律的产生
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逐步产生的。
3、阶级社会中法律的本质
法律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是实现国家职能的工具,它既维护公共管理秩序,也保障正常的社会生活。
在阶级社会中,法反映的是该社会中在经济上、政治上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
法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4、法的发展规律(决定因素)
马克思主义认为,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社会物质条件决定的。
生产方式即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也是法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5、法律具有强制性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在任何国家,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都将由专门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责任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6、基本形式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制定和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形式。
7、法的类型
人类历史上出现过四种历史类型的法,即 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
我国当代的法是社会主义法。我国社会主义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体现。
8、法律的职能(作用)
法律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是实现国家职能的工具,它既维护公共管理秩序,也保障正常的社会生活。
法是维持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社会规范。法反映并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用规定权利和义务的方式规范人们的行为。
法在国家治理中既具有政治职能,又具有社会职能。法的政治职能是指法维护一定阶级统治的作用。法的社会职能是指法管理一定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法所具有的这两种职能体现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领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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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法律发展的历史及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
1、历程
古代---特权阶层常常凌驾于法律之上;
近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逐渐成为现实,法治代替了人治,成为一种全新的国家治理方式。
我国---①中华法系源远流长。古老的中国为人类法治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春秋战国时期,
我国开始制定成文法。西汉时期,儒家思想成为政治生活的主导思想,强调礼法结合。唐朝时期,我国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封建法典,
②1840年鸦片战争后,一些仁人志士试图将近代西方国家的法治模式移植中国,但最终归于失败。
③在党的领导下,我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
2、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
① 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集体和个人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既平等地享有权利,也平等地履行义务。
② 在党的领导下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国各方面建设实现了有法可依,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和立法质量不断提高。
③ 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简政放权,建设法治政府;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④ 人权的法治保障取得巨大成就。在通过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同时,国家高度重视通过宪法和法律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中国人民享有越来越广泛、越来越充分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权利。
结论:
中国人民正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第二框 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与原则
一.为什么要坚持依法治国
1.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
法治是国家长治久安和繁荣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以理性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的最佳途径,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2.一国的发质总是由该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所决定并与其相适应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人民的主张、理念,也是中国人民的实践。
3.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二.怎样坚持依法治国
1.三统一: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三者关系—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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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者统一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
2.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3.具体要求
①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制监督体系、有力的法制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制国家、法制政府、法制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其中,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
4.原则
坚持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①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制最根本的保证。
②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统一起来。
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必须切实尊重宪法法律权威,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宪执政和依法执政。
坚持
人民主体地位
①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②必须坚持法制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
坚持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①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
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和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坚持
依法治国和
以德治国相结合
①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
②必须坚持一手抓政治,一手抓德志,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制和得志相得益彰。
坚持
从中国实际出发
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②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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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课 法治中国建设
第一框 法治国家
一、何为法治国家
1、概念
法治国家,就是实行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依宪执政的国家。
2、意味着
1.在现代社会,法治国家意味着国家权力依法行使,国家各项工作依法开展。
2.法治国家意味着法治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3、内涵or特征
①坚持宪法法律至上
宪法法律至上是法治的首要内容。
法律是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出来的,反映了民众的意愿,符合民众的利益,体现了社会共同理想和信念,应该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遵从。
宪法法律应是社会治理的最高准则,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
②坚持良法之治
法治国家强调依法治理,只有良法才能最大限度地得到民众的认同,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法律的效力。
一方面,良法应内容合理,在制定过程中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符合社会和人民的需要,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理念
另一方面,良法应体系完备、规范系统、类别齐全、协调统一,能够涵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方可制定出良法,良法之下才有法治国家。
③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
公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包括人身财产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
保护公民的各项权利是法治的主要功能。
在法治国家,公民的权利和尊严应得到法律的确认,并通过执法和司法加以保障。
④.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
国家的各项权力,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监督权等,都必须在法律之下运行。
为了规范权力的运行,就需要通过完善的法律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二、如何建设法治国家
建设法治国家,既需要有完备的法律体系,更需要法律的严格实施。
1.推进宪法实施
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完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检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2.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
完备的法律体系是法治国家的制度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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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宪法之下,要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法律制度,形成一个部门齐全、层次分明、结构协调、体制科学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现国家治理有法可依。
3.完善法律实施机制
已经制定的法律需要得到有效实施政府部门依法履行法律职责,为社会提供优良的公共服务;社会公众自觉遵守法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司法机关严格公正司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定分止争,惩罚犯罪,化解矛盾,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建设法治国家的意义
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通过建设法治国家,能够有效规范权力运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能够推动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长治久安。
第二框 法治政府
一.法治政府的内涵
法治政府就是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政府。
1.职能科学的政府
①要求:政府不能什么都管,也不能该管的不管。政府部门之间、上下级政府之间关系的配置也必须科学合理。
②职能: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都是法治政府必须承担的基本职能。
2.权责法定的政府
①原因:如果政府权力没有严格的法律界定,就会出现权力行使的错位、缺位和越位等现象。
②做法:需要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3.执法严明的政府
①要求:执法严明重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求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从事执法活动。
②意义:只有执法严明,才能保证政府有效履行职能、服务社会公众。确保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4.公开公正的政府
①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公正执法要求将公平正义作为政务诚信的基本准则,将其贯彻于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个领域。
②意义:通过公开、公正执法,能够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5.廉洁高效的政府
要求:政府必须清廉,不得利用公权力谋求私人或团体利益;政府必须高效运行,通过优化流程、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水平。
6.守法诚信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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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政府要带头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做到诚实守信,不能朝令夕改、言而无信,要建立健全守信践诺机制,准确记录并客观评价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对职权范围内行政事项以及行政服务质量承诺期限承诺保障承诺的履行情况
二.怎样建设法治政府
建设法治政府,就要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让政府用法治思维履行职责,确保行政权
在法治框架内运行,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3.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4.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5.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6.全面提高行政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建设法治政府的意义
1.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大意义,通过建设法治政府,能够监督政府更好地行使权利,积极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实现善政。
2.通过建设法治政府,能够更好地促进政府和公民社会组织的沟通,形成互信互助的新型关系。
第三框 法治社会
一、何为法治社会?
1、概念
法治社会是指法律得到普遍公认和遵从,社会治理依法开展,公共生活和谐有序的社会。
2、内涵
.全社会法治普遍信仰,实施法治成为全社会的一致追求。
在法治社会中,人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体公民、社会组织对于法律发自内心地认可和接受,普遍认可法律是社会生活中所有人应遵守的基本规范。
.宪法和法律得到有效实施和普遍遵循,社会各个领域依法运行。
无论是在私人生活领城,还是在公共生活领域,法律的要求得到普遍地遵守,权利得以实现,义务得到履行,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
.社会纠纷依法得到解决,公平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在纠纷发生后,人们普遍依据法律主张自己的权利,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有效处理纠纷、化解矛盾。
二、怎么样建设法治社会
建设法治社会是一个艰巨的任务,需要进行全方位、长期性的努力。
1.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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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必须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法制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2.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
市民公约、乡村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3.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
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
4.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
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推护权益。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三、建设法治社会的意义
建设法治社会具有重大意义。通过建设法治社会,能够更好地形成全社会学法、信法、用法的氛围,增进社会共识,维护社会秩序;能够更好地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和谐。
四、三者关系
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法治建设的主体,法治社会是法治建设的基础。
结论: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
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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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课 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第一框 科学立法
一、科学立法内涵
1.内涵: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科学立法。科学立法就是要尊重和体现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不断提高法律的质量。
2.我国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
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②.全国人大常委会 :制定和修改其他法律
③.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④.国务院相关部门:制定部门规章
⑤.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⑥.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⑦.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3.坚持科学立法的标准
1.科学立法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障人民各项权利。
具体要求:立法要符合中国的政治制度和历史传统,要与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伟大进程相适应,制定出适合中国的良法。
2.科学立法符合国情和实际。
具体要求:要立良善之法、立管用之法,完善立法体制机制,使每项立法都能科学合理地规范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使法律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
3.立法必须遭循法律体系的内在逻辑和立法工作的规律,遵循立法程序,注重立法技术,努力实现立法过程的科学化。
具体要求:要明确划分不同法律关系的调整对象和界限,形成符合国家发展目标的法律体系。
二、推进科学立法
1.科学立法要做到依法立法,在法治的轨道上制定合法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在我国,宪法和立法法是国家机关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最基本的法律依据,所有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都应当按照法定职权、依据法定程序开展立法工作。
2.科学立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必须坚持民主立法,广开言路,集思广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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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3.科学立法要合理设定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
应在立法中客观地认识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利益,并加以合理的确认和保护,做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相对立。立法还要科学合理地配置权力与责任,根据国家治理需求,授予国家机关必要的权力,并对其加以制约,明确权力行使不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二框 严格执法
一.严格执法的内涵
1.内涵:就是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法办事。在法律实施体系中,行政机关是执法的最重要主体。行政机关要带头严格执法,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2.原因(意义):
①严格执法,有助于捍卫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如果有了法律而不严格执法,法律就成了“纸老
虎”和“稻草人”,政府必须带头严格执法。只有这样政府才能带动全社会尊崇和敬畏法律。
②严格执法,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政府只有坚持严格执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群
众正当权益,才能彰显公平,伸张正义。
③严格执法,有助于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克旗政府能否切实做到严格执法,体现国家法治文明
程度,关系法治中国建设成效。只有不断推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才能实现建设法
治政府的任务和目标。
二.推进严格执法
1.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责任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
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
2.坚持规范执法
严格的执法程序是规范执法的重要前提,也是执法公开公正的重要保障。要完善执法程序,建
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
3.坚持公正执法
行政执法要坚持公正同等情况平等对待、不同情况差别对待,要恰当的使用自由裁量权,不得
违背法律的精神和原则。要有效杜绝执法不公、随意执法,不断提升执法机关的公信力。
4.坚持文明执法
执法部门要改进执法方式,做到语言、行为规范,融法、礼、情于一体,坚持以法为据、以礼服人、以情感人,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力求实现执法效果最大化。
第三框 公正司法
一.公正司法的内涵
1.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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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要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坚持和体现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具体就法院的审判而言,公正司法既要求法院的审判过程做到平等和正当,也要求法院的审判结果体现公平和正义。
2.要求:
①司法的程序要公正。程序的公正意味着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司法过程严格依据诉讼进行。通过程序公正,可以最大化实现结果公正有效维护公民的程序权利,从而使得审判结果可以更好的得到人们的认可和尊重。
②司法的结果要公正。结果的公正意味着法律适用准确、案件事实清楚、裁判结果合法合理。只有结果公正才能有效解决案件纠纷,惩罚。违法者,救济受害者。
二.推进公正司法
1.推进公正司法,必须确保审判权和检察权依法独立行使。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2.推进公正司法,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公正、办案程序公正。
3.推进公正司法,必须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杜绝暗箱操作。
4.推进公正司法,必须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等的制度保障知道。。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的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
第四框 全民守法
一、全民守法的内涵
1内涵:指所有社会成员普遍尊重和信仰法律、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状态。
2.要求:
(1)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推动全民守法,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作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全民守法要求依法行使权力。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回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3)全民守法要求依法履行义务。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公民也负有相应的义务。只有所有的人都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才能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4)全民守法意味着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到侵害时,应通过合法的手段,理性维权,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化解矛盾,不应诉诸暴力或其他违法手段
二、推进全民守法
(1)推进全民守法,要着力增强全民法制观念,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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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进全民守法,要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3)推进全民守法,要不断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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