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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9-06 发布

2018届高考二轮复习选修专题32 信守合同与违约责任课件(36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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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32  信守合同与违约责任 - 2 - 重难强化补充点 易忽略点再提醒 (1) 合同订立的一般要件 ① 要有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订立是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 , 只有一方当事人就谈不上合意问题 , 因而也就根本不能成立合同。 ② 合同的订立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和承诺作为合同订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 , 是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 , 也是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的基本规则。 ③ 合同当事人须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的成立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 , 即所有合同当事人达成了合意 , 也就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已做出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 3 - 重难强化补充点 易忽略点再提醒 (2) 正确把握要约与承诺的构成要件 ① 要约的构成要件 :A. 要约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 ;B. 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 ;C. 要约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 ;D. 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和完整 ;E. 要约必须表明要约人在得到承诺时即受其约束的意旨。 ② 承诺的构成要件 :A.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 ;B. 承诺应当在合同期限内向要约人做出 ;C.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D. 承诺要表明受要约人决定与要约人订立合同。 - 4 - 重难强化补充点 易忽略点再提醒 (3) 正确理解 “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 ① 承诺的内容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 是指在承诺中 , 受要约人必须表明其愿意按照要约的全部内容与要约人订立合同 , 即承诺是对要约的同意 , 承诺不得限制、变更或者扩张要约的内容 , 这样才构成意思表示的一致 , 从而使合同成立。 ② 二者内容相一致并非是说不得对要约内容作丝毫更改 , 而是指不得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 , 否则 , 不构成承诺 , 而应视为对原要约的拒绝而构成反要约。所谓实质性变更 , 是指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格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的变更。 - 5 - 重难强化补充点 易忽略点再提醒 典题再巩固 1 刘某在 A 拍卖公司举办拍卖会的竞买活动中 , 成功竞得一副油画作品。双方签署了成交确认书 , 该拍卖品的落槌价为 25 万元 , 酬金为 3 万元。依据有关规定 , 刘某应该于拍卖成交日起 7 日内一次性支付拍卖品的落槌价及酬金 , 并领取拍卖品。但刘某却在竞买成功后两个多月迟迟不支付货款及酬金 , 也不领取拍卖物。 A 公司将刘某诉至法院 , 法院判决刘某败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根据材料 , 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知识 , 回答下列问题 : (1) 从合同的订立过程角度分析本案刘某败诉的理由。 (2) 指出刘某应以哪些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 - 6 - 重难强化补充点 易忽略点再提醒 答案 (1) 合同的订立要经历要约和承诺的过程。本案中 , 刘某举牌应价是要约 , 拍卖人最终落槌拍定是承诺 , 双方还签署了成交确认书 , 刘某与 A 拍卖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依法成立 , 刘某必须履行合同。因此 , 本案诉讼刘某败诉。 (2) 刘某承担责任的方式是应 A 拍卖公司的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 支付落槌价和酬金 ) 以及赔偿损失 ( 逾期付款产生的利息、保管费、保险费等 ) 。 解析 解答第 (1) 问 , 只要能明确合同的订立需要经历要约和承诺的过程 , 然后再结合案例中刘某与拍卖公司之间的要约与承诺 , 即可判定刘某败诉在于刘某与拍卖公司间存在要约与承诺的过程。 解答第 (2) 问 , 应根据刘某与拍卖公司间的拍卖合同的具体合同履行的可能性等问题来确定应怎样承担违约责任。 - 7 - 重难强化补充点 易忽略点再提醒 (1)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与联系 区别 : 合同成立的要件是当事人、意思表示、合同标的的可能和确立。合同生效除具备成立的条件外 , 还应具备合法性及内容妥当性。 联系 : 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 , 但合同成立并不必然生效。 - 8 - 重难强化补充点 易忽略点再提醒 (2) 比较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 9 - 重难强化补充点 易忽略点再提醒 典题再巩固 2 (2017 浙江 4 月选考 ) 十周岁的小明要去外婆家 , 他用手机约了一辆出租车 , 并在电话中对司机讲明了路线 , 双方约定出租车费为 10 元。出租车到后 , 小明刚要上车 , 司机却以小明年纪太小为由 , 拒绝搭载。小明的约车行为所产生的合同 (    ) ①已成立 ②须经小明父母追认才成立  ③有效 ④须经小明父母追认才有效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解析 小明是已满八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能订立一些与自己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 , 包括乘坐交通工具。小明约车行为所产生的合同由于已有邀约和承诺的过程 , 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 故已成立 , 属于有效合同。司机一方不可随意变更或终止合同 , 故 ①③ 正确。 A - 10 - 重难强化补充点 易忽略点再提醒 (1) 协作履行原则与诚实守信原则的关系 : 协作履行是诚实守信原则在合同履行方面的具体体现 , 一方面需要双方当事人之间相互协作 , 另一方面也表明协作不是无限度的。协作履行原则并不漠视当事人各自独立的合同利益 , 不降低债务人所附债务的力度。那种以协作履行为借口 , 加重债权人负担 , 逃避自己义务的行为 , 是与协作履行原则相悖的。 - 11 - (2) 全面理解合同履行的原则 重难强化补充点 易忽略点再提醒 - 12 - 重难强化补充点 易忽略点再提醒 - 13 - 重难强化补充点 易忽略点再提醒 典题再巩固 3 (2016 浙江 10 月选考 )2014 年 6 月 , 小明向小聪借款 5 万元 , 并向其出具借条一张 , 约定在一年内还清。 2015 年 2 月小明还款 2 万元 , 但余款一直拖着未还。多次催要未果后 , 小聪于 2016 年 6 月 10 日将小明诉至法院 , 请求法院判令小明在 10 日内归还余款 3 万元 , 并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结合本案 , 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相关知识 , 回答下列问题 : (1) 指出法院对小聪诉讼诉求应持的态度。 (2) 从合同履行的角度 , 说明小明的做法存在的不当之处。 - 14 - 重难强化补充点 易忽略点再提醒 答案 (1) 法院应支持小聪的两个诉求。 (2) 小明的不当之处在于没有遵守诚实信用和全面履行的原则。双方约定在一年内还清借款 , 而在约定期限内小明只归还了 2 万元 , 既没有恪守承诺 , 也没有全面正确履行合同。 解析 本题考查诉讼时效、合同履行原则。解答第 (1) 问 , 只要明确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为二年 , 且小聪曾多次讨要余款即可知 , 诉讼时效有顺延 , 故显然法院对小聪的诉讼请求应予以支持。 解答第 (2) 问 , 应审读材料 , 找出材料中小明不合理的行为 , 结合这些行为 , 比照合同履行原则中的 “ 诚实守信 ” 、 “ 全面履行 ” 即可得出。 - 15 - 重难强化补充点 易忽略点再提醒 正确认识违约行为及违约行为的免责 (1) 违约行为含义 : 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 (2) 违约行为特点 ①违约行为的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 ②违约行为是以有效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 ③违约行为在性质上都违反了合同义务。 ④违约行为在后果上都导致对合同债权的侵害 , 违约行为包括了各种不同的类型。 - 16 - 重难强化补充点 易忽略点再提醒 (3) 实际违约的情形 : - 17 - 重难强化补充点 易忽略点再提醒 (4) 违约行为的免责情形 (b) ①法定的免责情形最常见的就是不可抗力。所谓不可抗力 , 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情况。当客观上已经发生不可抗力 , 而且合同的当事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是由这一不可抗力所导致时 , 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可以免责。 ②约定的免责情形是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免责情形 , 只要这种约定符合法律规定 , 届时就可以对违约行为免责。 - 18 - 重难强化补充点 易忽略点再提醒 典题再巩固 4 (2017 浙江 11 月选考 ) 根据约定 , 乙公司应于 10 日内向甲公司交付指定货物。 3 日后 , 乙公司所在地突发暴雨 , 引发山洪 , 公司设备、货物全部被淹 , 致乙公司无法履行合同 , 引起纠纷。本案中 (    ) ①乙公司构成违约 ②乙公司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③双方须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④双方可委派各自的法律顾问为辩护人 A. ①② B. ③④ C. ①③ D. ②④ 解析 乙公司未在合同规定日期内交付货物 , 这属于违约 , 但由于突发的山洪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 故乙公司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 故 ①② 符合题意。双方除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 还可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 , 故 ③ 表述错误。辩护制度适用于刑事诉讼 , 而本案涉及的是民事诉讼 , 因此 ④ 不选。 A - 19 - 重难强化补充点 易忽略点再提醒 (1)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① 继续履行的构成要件是 :A. 必须要有违约行为 , 继续履行就是因当事人一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所发生的法律后果 , 违约行为的存在是继续履行的前提。 B. 必须要由非违约方提出关于违约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请求。 C. 继续履行在事实上是可能的和在经济上是合理的。 D. 继续履行不违背合同本身的性质和法律。 ② 赔偿损失的构成要件包括 :A. 要有损害事实。损害事实的存在是承担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 ; 没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 则不发生损害赔偿。 B. 要有违约行为。如果仅有损害事实的发生 , 但不存在违约行为 , 即损害事实的发生是由于其他行为造成的 , 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C. 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20 - 重难强化补充点 易忽略点再提醒 ③ 违约金责任的成立要件包括 :A. 违约行为的存在。只有在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B. 有违约金的约定。我国的违约金都是约定违约金 , 所以违约金产生的条件就是必须有违约金的约定。 - 21 - 重难强化补充点 易忽略点再提醒 (2) 全面把握定金与其他责任形式的关系 ① 定金责任与继续履行 : 由于我国法律规定的定金是违约定金 , 因此一方违约以后 , 违约方承担定金责任不得免除其继续履行的义务 , 可见定金责任能够与继续履行并存。但如果当事人特别约定其设定的不是违约定金而是解约定金 , 则当事人可以在放弃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以后解除合同 , 免除其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 ② 定金与赔偿损失 : 定金是一种独立的责任形式 , 其适用不以实际发生的损害为前提 , 定金责任的承担也不能替代赔偿损失 , 这就是说 , 既不能将定金责任作为赔偿损失的最高限额 , 也不能在计算损害赔偿时将定金列入其中 , 当然 , 如果同时适用定金和赔偿损失 , 其总值超过标的物价总和的 , 法院应酌情减少定金的数额。 - 22 - 重难强化补充点 易忽略点再提醒 ③ 定金与违约金 : 定金与违约金都是事先约定的 , 并都具有制裁违约行为的性质。根据合同法的规定 , “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 , 又约定定金的 , 一方违约时 , 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 。 这就是说由于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定金就是违约定金 , 它与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都具有相同性 , 因此二者不能同时并用。所以在当事人既约定了定金又约定了违约金的情况下 , 应当允许并且只能由非违约方选择一种对其最为有利的责任形式。 - 23 - 重难强化补充点 易忽略点再提醒 (3) 赔偿损失与继续履行的区别 : 《合同法》第 112 条规定 ,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 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 , 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 , 应当赔偿。可见 , 这两种补救方式是各有特点、不能相互替代的。继续履行所具有的特殊功能表现在 : ① 继续履行是实现合同目的、维护合同纪律所必须采取的补救方式。只有通过继续履行方式 , 才能使债权人获得原合同规定的标的 , 并能防止违约当事人通过违约而从事投机行为 , 获得不正当利益。 - 24 - 重难强化补充点 易忽略点再提醒 ② 从举证责任来看 , 受害人采用继续履行的补救方式可不必承担对实际损失的举证责任 , 因而在损失难以确定的情况下继续履行更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当然 , 尽管违约当事人不得以其他补救方式代替合同的继续履行 , 但对受害人来说 , 在其他补救方式特别是赔偿损失方式能够有效地维护其利益情况下 , 完全可以放弃继续履行 , 而采取其他的补救方式。 ③ 在继续履行仍不足以弥补债权人的损失的情况下 , 应允许受害人要求赔偿。如对这一部分损失不予赔偿 , 不仅不能保护受害人利益 , 也不能有效地制裁违约当事人 , 维护交易秩序和安全。当然 , 在确定赔偿数额时 , 应考虑到继续履行已使当事人获得了期待利益 , 因而不能要求债务人再赔偿这些利益的损失。 - 25 - 重难强化补充点 易忽略点再提醒 典题再巩固 5 (2017 浙江 4 月选考 )A 公司委托 B 公司处理废弃物 , 双方约定 :B 公司应按专业要求对废弃物进行环保处理 ; 若产生纠纷 , 可同时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和向人民法院起诉。为节约成本 ,B 公司未按专业要求进行环保处理 , 直接将废弃物倾倒在山坡草丛中。受高温暴雨影响 , 废弃物腐烂殆尽 , 植被遭到严重污染 , 很多农户的鸡吃了受污染的草后死亡。农户找到 A 公司要求赔偿 ,A 公司赔偿农户后 , 要求 B 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B 公司以高温暴雨属不可抗力为由拒绝承担责任。纠纷产生后 , 调解无果 ,A 公司和 B 公司未达成任何协议。 - 26 - 重难强化补充点 易忽略点再提醒 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 , 结合本案 , 回答下列问题 : (1) 判断 A 公司与 B 公司关于纠纷解决方式的约定是否有效 , 并指出理由。 (2) 若 A 公司的主张成立 , 指出 B 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 并具体说明理由。 - 27 - 重难强化补充点 易忽略点再提醒 答案 (1) 无效。根据我国的仲裁基本制度 , 实行或裁或诉 , 仲裁和诉讼之间只能选择其一 , 本案中双方关于可同时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约定无效。 (2)B 公司应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 B 公司履行的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要求 , 未能根据约定对废弃物按专业要求进行环保处理 ,A 公司有权要求 B 公司采取补救措施 ;B 公司的行为造成了 A 公司的经济损失 ,A 公司有权要求 B 公司赔偿损失。 解析 第 (1) 问的解答 , 根据仲裁基本原则中的 “ 或裁或审 ” 可知 , 该约定无效。 第 (2) 问的解答 , 应明确违约的承担方式有继续履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赔偿违约金等。根据材料 , 由于 B 公司的过错造成了损失 , 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 , 采取补救措施。 - 28 - 重难强化补充点 易忽略点再提醒 1 . 合同的内容 (a) 明确 合同的内容 是订立合同的重要环节。合同的内容就是合同的 条款 , 是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所达成的具体 协议 , 合同的 权利和义务 就是通过合同的条款体现出来的。 特别提示 : 我国合同法采用自愿原则 , 即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自己约定 , 但是 , 合同法对合同内容作了提示性的规定 , 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 , 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 标的 , 即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3) 数量 ;(4) 质量 ;(5) 价款或者报酬 ;(6)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 违约责任 ;(8) 解决争议的方法。 - 29 - 重难强化补充点 易忽略点再提醒 忽略点巩固 (2018 浙江超级全能生 9 月选考 ) 【加试题】钱某邀请孙某在酒店商谈合建影院事宜 , 钱某于席间提出要约并希望孙某马上表态。孙某经过深思熟虑 , 第二天做出承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 承诺有效 , 合同尚未成立 B. 承诺无效 , 合同成立 C. 承诺无效 , 合同尚未成立 D. 承诺有效 , 合同成立 解析 根据《合同法》规定 , 要约以对话方式做出的 , 应当即时做出承诺 ,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 , 钱某于席间提出要约 , 孙某最晚须于离席前承诺。孙某于第二日承诺 , 为承诺迟到 , 合同尚未成立 ,C 正确。 C - 30 - 重难强化补充点 易忽略点再提醒 2 . 履行合同的核心 (a) (1) 合同履行的含义 : 合同当事人 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 权利义务 的行为。 (2) 合同履行的核心 ①没有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 , 债权人的债权就无从谈起 , 因此 , 履行合同义务 是履行合同的核心。 ②合同的履行是双方当事人的行为 , 而 履行合同义务 在其中居于主动地位。 特别提示 : 在多数合同中 , 每一方当事人都同时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对应的 , 只有完成合同的履行 , 即承担约定的义务 , 才会享有应有的权利。 - 31 - 客观题解题能力提升 主观题命题点解题指引 典例 (2016 浙江 4 月选考 ) 在原油价格走低期间 ,A 公司与 B 公司签订合同 , 约定由 A 公司将 50 吨原油送往 B 公司。 A 公司发货后 , 油罐车在途中突遇山体滑坡引发爆炸 , 导致无法按约定交货 ,A 公司立即通知 B 公司 , 但此时油价已经上升 ,B 公司欲追究 A 公司的责任。对此 ,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 A 公司履约过程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② A 公司违约行为符合法定的免责情形  ③应当免除 A 公司合同履行义务  ④不追究 A 公司合同违约的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 32 - 客观题解题能力提升 主观题命题点解题指引 解题要领表 —— 请填写以下内容 , 以培养、提高客观题解题能力 - 33 - 客观题解题能力提升 主观题命题点解题指引 - 34 - 客观题解题能力提升 主观题命题点解题指引 本专题是选考主观题高频考查的专题。考查形式、设问题型、考查考点都非常灵活。备考本专题应重点识记和理解判定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的标准 ( 适用说明类、依据类主观题 ) 、合同履行的原则 ( 主要适用依据类或措施类主观题 ); 同时建议结合具体的案例情景 , 加强对违约及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 主要适用于依据类、措施类 ) 的识记和理解。 - 35 - 客观题解题能力提升 主观题命题点解题指引 [ 方法示例 ](2017 浙江十校联盟选考模拟 )2016 年 6 月 5 日 ,A 公司向 B 公司发函称 :“ 我公司现需要采购 100 台电动机组 , 如果贵公司有足够的存货 , 请回函。 ”6 月 10 日 ,B 公司回函称 :“ 我公司有足够的电动机组 , 每台 4 800 元 , 如贵公司愿意接受此价格 , 会在 6 月 21 日之前运交 A 公司 , 速回函。 ”6 月 11 日 ,A 公司回函确认 ,6 月 13 日 B 公司收到回函 , 并于 6 月 15 日发货。但直到 6 月 26 日电动机才运抵 A 公司 ,A 公司要求 B 公司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 并赔偿损失。 B 公司则称逾期交货是因为恰逢雨季 , 连绵阴雨耽搁了货运行程 , 因而拒绝承担违约责任。 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知识 , 结合以上案例 , 回答下列问题 : (1) 指出本案中合同订立的两个阶段及合同成立的时间。 (2)B 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 并说明理由。 - 36 - 客观题解题能力提升 主观题命题点解题指引 答案 (1)B 公司 6 月 10 日的回函属于要约 ,A 公司 6 月 11 日的回函属于承诺。承诺到达 B 公司后 , 合同即告成立 , 即 6 月 13 日为合同成立时间。 (2) 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 , 阴雨天气虽然对货运产生影响 , 但不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 ,B 公司完全可以预见雨季来临对货运的影响 , 天气状况是计算交货日期时事先必须考虑的因素 , 故不符合法定免责情形。 解析 解答第 (1) 问 , 应明确合同的订立分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 , 而合同的成立的时间是承诺送达到要约人 , 只要明确以上内容 , 稍稍结合案情即可得出。 解答第 (2) 问 , 应明确合同违约责任免除存在法定 ( 不可抗力因素 ) 免除和合同约定免除两种情形 , 根据对材料的审读可知 , 本案中 B 公司既不存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免除情形 , 也不存在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违约情形 , 故可判断 B 公司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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