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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06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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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 学年初三历史上册知识点 第三单元 封建时代的欧洲
第 7 课 基督教的兴起和法兰克王国
【课程标准】
1.了解基督教的兴起。
2.以法兰克王国为例,初步理解在罗马帝国的废墟上逐渐产生新的文明。
【知识结构】
【知识梳理】
一.基督教的兴起
1.创立时间: 1 世纪
2.产生地区:罗马帝国统治下的巴勒斯坦地区。
3.产生背景:
生活在巴勒斯坦地区的古代犹太人,长期遭受苦难,渴望“救世主”的到来。人民把希望寄托于
宗教,寻求精神上的解脱,基督教应运而生。
4.创立者:耶稣
5.主要教义:教导人们忍受苦难,死后可以升入“天堂”。
6.基督教名称的来历:
“救世主”在希腊语中称为“基督”,这种信仰耶稣基督的宗教在后来被称为“基督教”
4.基督教被确定为国教:
(1)原因:罗马帝国不少有地位的人都改信了基督教。罗马统治者认为基督教可以用来维护统
治,对基督教的态度发生了变化。
(2)时间:4 世纪末,基督教被定位罗马国教。
二.法兰克王国
1.建立:
西罗马帝国灭亡前后,日耳曼人在西欧建立了许多大小不同的王国,被称为“蛮族王国”,其中
最为强大的是 481 年建立在高卢地区的法兰克王国。
法兰克王国的建立者:克洛维,是当时很有远见和才干的国王。
3.克洛维为了稳固自己的统治采取的措施:
(1)克洛维皈依了基督教,承认罗马教会在欧洲的重要地位。在他的带动下,整个法兰克王国
都信仰了基督教。
(2)克洛维保留了原来罗马大地主的土地,把原属罗马国有的土地和无主土地赐给自己的亲兵
和官吏。
(3)措施产生的作用:取得了罗马教会、信基督教的高卢罗马人和部下的广泛支持。
4.克洛维统治时期法兰克王国的扩张:
克洛维去世时,法兰克王国的版图已经延伸至高卢南部地区以及莱茵河以东至多瑙河之间的大
部分地区,实力强大。
二.封君与封臣
1.封君封臣的由来:
8 世纪前期,法兰克王国对土地的分封形式进行了改革,不再像以前那样只是将土地无偿地赏
赐给贵族,而是要求得到封地的人必须提供兵役服务。这样,赐地的人成为封君,接受封地的人则
为封臣。封臣必须效忠于封君、封君则须保护封臣的观念日益流行开来。
2、封建制度何时在西欧已经普遍存在?联系封君与封臣的纽带是什么?
11 世纪 土地
3、封臣与封君之间的关系?
封臣对封君要忠诚,在封君需要的时候,无偿地为封君服兵役、提供金钱等;
封君对封臣也有义务,封君不能任意侵害封臣的荣誉、人身和财产安全;
当封臣受到外来攻击时,封君必须提供保护。
封君与封臣的关系有着严格的等级性,而且权利、义务交织在一起,带有一定的契约意义。
三.查理曼帝国
1.查理何时继承法兰克王位?8 世纪
2.查理即位后法兰克王国的扩张:
800 年前后,法兰克王国的版图扩展到今天的意大利北部、西班牙北部和德国西部的广大地区,
与原来西罗马帝国的欧洲部分基本相当,成为当时西欧最大的王国。
3.查理为鼓励基督教发展采取的政策:
查理实行鼓励基督教发展的政策,把王国划分为很多教区,命令每个教区的人民把每年收入的
十分之一贡献给教会,称为“十一税”。教会因此富有,势力越来越大。
4.教皇为查理曼加冕:
800 年的圣诞节,教皇在罗马为查理举行了加冕礼,称查理为“罗马人的皇帝”。因此,查理被称
为“查理大帝”或“查理曼”。他统治时期的法兰克王国,史称“查理曼帝国”。
5.查理曼帝国的分裂:
(1)原因:814 年,查理曼去世,强盛一时的帝国很快走向分裂。
(2)分裂:843 年,查理曼的三个孙子缔结条约,将帝国一分为三,形成以后德意志、法兰西
和意大利三个国家的雏形。按照约定,三个王国彼此间不存在隶属关系。
第 8 课 西欧庄园
【课程标准】
了解西欧庄园生活,知道庄园是欧洲中世纪社会的基础。
【知识结构】
【知识梳理】
一.庄园的领土与佃户
1.庄园的出现与发展:
(1)出现:9 世纪开始,一种新的农业经济组织形式逐渐流行开来,这就是庄园。
(2)发展:大约到 11 世纪,庄园遍布欧洲各地。欧洲绝大多数人口居住在庄园里。
(3)性质:在领主统治下,庄园是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
(4)庄园的人员组成:
领主;庄园的居民均为领主的佃户,包括自由的农民和缺少自由的农奴。
2.庄园的土地构成:
(1)庄园的土地分为两部分:
①“直领地”:
一部分由领主自己保留,直接经营,称为“直领地”,通常占庄园全部可耕地的 1/3 到 1/2,收入
全部归领主所有;
②“份地”:
剩下的耕地是佃户的“份地”,是佃户的生活来源。佃户取得份地的条件是义务耕种领主的“直领
地”,一般每周要在直领地上劳动 3 天,剩下的时间才属于自己。领主还向佃户征收其他捐税。
“共用地”
庄园的周围大多是林地、荒地等,被称为“共用地”,全体佃户都可以放牧,按照规定共同使用。
3.自由农民的权利:
是独立的小生产者,拥有自己的生产工具和财产,有份地保有权,领主不能随意没收他们的土
地。自由农民的土地权利受到法庭保护。
二.庄园法庭
1.人员组成:
庄园具有司法权,设有庄园法庭,主持法庭的是领主或他的管家。
2.时间地点:
庄园法庭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也不像现代法院那样随时开庭,一般是每隔一段时间为解决一
批问题而开庭一次。法庭开庭的地点也不固定,有时在领主宅第的厅堂,有时在教堂,有时就在庄
园里的大树下。
3.审理的范围:
(1) 佃户在劳役中怠工、不能完成劳役或未按规定缴纳足额的租税,这些侵犯领主利益的行
为,都会受到起诉与处罚。
(2) 佃户之间关于土地、借贷和婚姻的纠纷,违反庄园公共规则的行为等,也都要通过庄园
法庭进行审理。
4.惩罚的手段:惩罚各种违法行为的基本手段通常是处以罚金,罚金全部归领主所有。
出席法庭是佃户的义务,没有经过领主允许而无故缺席,也会被罚款。
5.审判的依据:法庭审判依据习惯法或村法。
6.庄园法庭的作用:
(1)也起着维护庄园公共秩序的作用。领主可以凭借法庭奴役佃户,佃户也可以利用法庭维护
自己的权益,甚至有权参与案件的审理。
(2)庄园法庭既维护了领主的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领主的特权。
第 9 课 中世纪城市和大学的兴起
【课程标准】
1.知道西欧中世纪城市既是工商业者的聚集地,也是一个相对自治的共同体。
2.以巴黎大学、牛津大学的兴起为例,初步认识欧洲的早期大学。
【知识结构】
【知识梳理】
一.自由和自治的城市
1.城市重新兴起的原因:
从 10 世纪起,西欧开始恢复起来,农业技术提高,农业剩余产品增加,商业贸易发展,人口增
长。
2.结果:
旧的城市开始复苏,新的城市不断产生。那些以手工业和商业为中心的城市发展更快。意大利、
法兰西、英格兰、德意志等,都出现了许多著名的城市。
3.城市的自治斗争:
(1)原因:
由于城市一般坐落在封建领主的领地上,因此,领主像控制庄园一样,对城市居民任意的征税,
甚至要求居民像佃农一样履行义务。
(2)手段:常用的手段包括金钱赎买和武力斗争。
(3)结果:
到 13 世纪,许多城市取得了某种程度的自由与特权,成为自由城市。在这样的城市里,市民是
自由人,享有财产权,领主不得非法剥夺市民的财产,不得向市民任意征税。
部分城市还取得选举市长、市政官员和设立城市法庭的权力,成为自治城市。
(4)城市取得自由和自治权的形式:
是从国王或领主手里取得一种证书,这种证书就是“特许状”。国王给在封建主领地上的城市颁
发特许状,既削弱了割据势力,又获得城市的拥护。
(5)自由和自治的城市的局限性?
取得自治的城市并不能完全摆脱国王和领主的控制,城市贵族一般也都是国王的支持者。
二.城市居民的身份
1.城市的基本居民及从事的行业:
(1)基本居民:手工工匠和商人。
(2)从事的行业:
手工业者主要从事小商品生产,拥有简单的生产资料,自己和家属都参加劳动,靠出卖产品换
取其他生活用品以维持生活。家庭既是生产的作坊,也是店铺。
商人专事商业和贸易,通常比手工业者富裕。
2.城市居民的来源:
他们一般是从周围农村的农民转变而来的。很多人进入城市以前还是农奴,一旦进入城市,就
意味着享有一定的自由权利,因为城市是有着一定特权的地区。当时,农奴在自由城市住满一年零
一天,他就获得了市民的身份,从此享有自由,领主无权强迫他重新变成农奴。随着更多的城市取
得自由,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成了自由人。而且,城市工商业还为人们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因此,
越来越多的农奴逃离庄园,进入城市,促进了城市的发展。
3.早期资本家的形成: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工商业的繁荣,市民阶级逐渐形成。城市手工业者和商人不断分化,出现了
富裕的大手工业作坊主、商人和银行家等,他们成为早期的资产阶级。
三.大学的兴起
1.兴起的背景:
11 世纪后,随着经济的发展,许多希腊、罗马的古典著作开始在西欧传播,阿拉伯文化也不断
传入西欧。
2.兴起的时间:
12 世纪,西欧的教育与学术出现了新的气象,大学的兴起被认为是欧洲中世纪教育“最美好的
花朵”。
2.大学的发展概况:
(1)12 世纪,巴黎出现了许多教会学校和教师私人办的学校。教师私人办校也须从教会那里
得到授课许可证。为了维护自身的权利和经济利益,巴黎的教师组成教师行会,选举会长管理学校。
(2)13 世纪,巴黎教师行会得到罗马教皇和国王的支持,自治权利得到保证。大学的自治地
位主要体现在免赋税特权、司法特权、教育自主权。国王希望大学成为本国的教育和文化中心, 一
般都尊重大学自治。教皇支持大学,但不允许异端言论。在不违反正统教义的情况下,大学的日常
教学和管理有相当大的自主权。司法特权指大学师生免受地方世俗法官审判,而须按教会法规定由
当地主教审理,或由大学法庭独立审理。
3.大学拥有的自治权:
(1)免赋税特权
(2)司法特权
(3)教育自主权。
4.中世纪大学设置的课程:
(1)基础性课程:文法、修辞、逻辑、算术、几何、天文和音乐。
(2)专业课程:包括法学、医学和神学。
(3)评价大学课程:
课程设置一方面仍受基督教会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第 10 课 拜占庭帝国和《查士丁尼法典》
【课程标准】
知道《查士丁尼法典》,初步了解拜占庭帝国的历史地位。
【知识结构】
【知识梳理】
一.查士丁尼及其法典
1.东罗马帝国概况:
东罗马帝国版图囊括了希腊以及亚洲西部和非洲北部地区,这些地区有农业比较发达的埃及、
叙利亚,有许多大都市和国际贸易港口。因此,东罗马帝国的经济比较活跃,社会比较稳定。西罗
马帝国灭亡后,东罗马帝国则延续下来,并且进入了一个“黄金时代”。
2.查士丁尼编纂法典:
(1)查士丁尼继位:527 年,查士丁尼继任为东罗马帝国皇帝。
(2)编纂法典的目的:
为了稳固帝国的社会秩序、保证皇帝的专制权力。他组建了一个法典编纂委员会。
(3)编纂时间:从 529 年起,历时 6 年
(4)《罗马民法大全》的组成:
《查士丁尼法典》、《法学汇纂》、《法理概要》、《新法典》。
以上这 4 部法律文献统称为《罗马民法大全》。
3、如何评价《罗马民法大全》? 局限性:仍然承认奴隶制
积极影响:
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奴隶的地位,不再像以前那样把奴隶看作“会说话的工具”。
《罗马民法大全》还对财产、买卖、债务、契约关系等作出明确规定。奠定了欧洲民法的基础。
二.拜占庭帝国的灭亡
1.原因:
(1)从 7 世纪起,阿拉伯人不断攻击拜占庭帝国,占领了帝国的部分地区。
(2)9 世纪以后,拜占庭帝国又面临着多个外部军事势力的进攻,帝国版图不断被蚕食,11 世
纪时仅剩希腊半岛和爱琴海地区的希腊国家。
(3)东征的十字军不仅没有给拜占庭以军事援助,反而攻打拜占庭帝国,占领了君士坦丁堡和
拜占庭的大部分领土。拜占庭帝国一度灭亡,不久后又复国,但领土大为缩小,国势日渐衰弱。
(4)14 世纪初,拜占庭受到奥斯曼土耳其人的不断进攻。
2.灭亡:1453 年,奥斯曼土耳其帝国攻破君士坦丁堡,拜占庭帝国最终灭亡。
3.如何评价拜占庭帝国?
(1)拜占庭帝国是一个地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
(2)它对基督教、希腊罗马的古典文化传统和西亚,北非等地的东方文化因素兼收并蓄,创造
出了独具特色的拜占庭文化,在世界上产生过重大影响。
(3)它保存了大量的希腊、罗马古籍,为后来西欧的文艺复兴提供了丰富的精神营养。
单元总结
1.拜占庭帝国的兴亡
2.西欧社会概览
政治
法兰克王国对土地分封进行改革,确立了欧洲的封建制度
查理继承法兰克王国王位,扩张版图,加冕称帝;843 年分裂,形成以后德意志、法兰西和
意大利三个国家的雏形
东罗马帝国的皇帝查士丁尼,编订了《查士丁尼法典》《法学汇纂》《法理概要》《新
法典》,统称为《罗马民法大全》
宗教
在 1 世纪巴勒斯坦地区,耶稣创立基督教;4 世纪末被定为罗马国教
教权与王权的斗争,防止了神权政治或君主专制
经济
大约到 11 世纪,庄园遍布欧洲各地,其居民有领主和佃户,设有庄园法庭
西欧城市兴起并为自治权进行斗争;形成市民阶级和早期资产阶级
文化
12 世纪,西欧大学的兴起被认为是欧洲中世纪教育“最美好的花朵”;拜占庭文化为后来
西欧的文艺复兴提供了丰富的精神营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