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法制教案 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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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6-15 发布

小学法制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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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课五星红旗我为你骄傲教学目标:1、使学生懂得:五星红旗是我们伟大祖国的象征,做为中国人,我们要尊敬五星红旗;2、从小树立尊敬、热爱、维护国旗、国歌、国徽的观念,增强爱国主义情感。教学重点:尊重和爱护国旗、国歌、国徽,因为国旗、国歌、国徽是祖国的象征和标志,尊重和爱护它们是热爱祖国的表现。教学难点:让学生从思想上认识到国旗、国歌、国徽是祖国的象征和标志,树立起自觉尊重和爱护国旗、国歌、国徽的意识。教学准备:1、多媒体课件:歌曲《红旗飘飘》《天安门升旗仪式》《国旗国旗真美丽》,法博士的法规等。2、学生课前收集有关国旗、国歌、国徽的资料。教学过程:(一)歌曲导入激发爱国情怀 1.今天老师给大家带来一首孙楠的歌曲《红旗飘飘》,同学们你们想听吗?下面我们一起来欣赏这首MTV。(播放《红旗飘飘》)2.这首歌曲好听吗?在这首歌里赞颂了谁?(红旗)听了这首雄壮的歌曲,老师心中充满无限感慨,同学们此时你心中想的是什么呢?相机贴课题条,指导有感情读:五星红旗我为你骄傲(请同学们带着对五星红旗的热爱,饱含深情的读一读)板书:认识国旗二.了解国旗、国歌、国徽的象征意义及相关法律知识1、老师带来一面自己做的五星红旗(贴图),课前老师让大家搜集了关于五星红旗的资料,你了解国旗的哪些知识,请勇敢的站起来说一说。小结:同学们搜集了这么多资料,通过汇报我们对五星红旗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老师就把你们刚才说的主要内容打到屏幕上,谁想读?(指名读)\n2.读的很流利,作为奖励,现在老师要给你们介绍一位朋友(出图)他就是大名鼎鼎的法博士,今天我们要跟谁这位法博士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师:谁愿意当一把法博士,读读有两条法规?(出示宪法136条和国旗法第3条指名读)3、请同学们快速默读这两条法规,想想你读懂了什么?(生自由汇报,教师相机板书国旗祖国的象征尊重爱护)过渡:每当国旗冉冉升起时,耳畔总会响起雄壮的国歌声音,请看这是建国50周年时天安门的升旗仪式(播放课件)4.你知道升旗仪式时放的这首歌曲的名字吗?(生答《义勇军进行曲》)师述:它创作于1935年,由田汉作词,聂耳谱曲。《义勇军进行曲》是作者当时为电影《风云儿女》创作的主题歌)。它在影片中首尾两次出现,给观众极为深刻的印象,因些很快成为著名的抗战歌曲,《义勇军进行曲》诞生在抗日战争的烽火中,激昂的旋律和不屈的精神曾经激励无数革命先辈投身到民族解放的斗争中。它伴随着中国人民在中国中产党的领导下走过了艰辛的历程。新中国成立后《义勇军进行曲》被定为我国的国歌。(相机板书国歌)5.提问:你在什么场合下看到过升国旗,奏国歌?升国旗、奏国歌时你是怎样做的?(立正站好,行队礼,大声唱国歌)小结:升国旗奏国歌我们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唱国歌时声音哄亮。要表现出对国旗和国徽、国歌的无比热爱。6.提问:你们都是少先队员吗?我们胸前佩戴的红领巾你知道是怎么来的吗?为什么是红色的?(师述:红领巾是少先队员的标志,它代表红旗的一角,是革命先烈用鲜血染红的。爱祖国从爱国旗做起,爱国旗就让我们从爱红领巾做起。)说说你怎样爱护红领巾?过渡:国旗、国歌是我们中华民族的象征和标志,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国旗法》中也有相应的规定,还是请法博士来介绍一下。(出示国旗法第13条指名读)三、拓展延伸\n过渡:这节课我们了解了国旗法和国徽法,下面老师要请同学们用我们刚刚学过的知识判断一下(出示讨论题目)讨论:有一家公司在自己的商品包装上使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并且以小广告的形式四处散发宣传。这家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四、全课总结:同学们今天我们了解了国旗、国歌、国徽,它们都是祖国的象征和标志,我们要自觉尊重和爱护,我们要为生在这个伟大的祖国而感到骄傲和自豪。最后让我们跟随音乐齐唱一首低年级学过的歌曲《国旗国旗真美丽》 \n第二课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教学目的: (1)懂得生命的珍贵,知道一些常用的求生、救生(自救、求救、救人)方法,知道常用的一些应急电话。(2)学会判断紧急情况的能力;提高紧急情况下自我保护的能力;发展学生的交流、合作能力,获取信息的能力,书面及口头表述能力,模仿、创造能力。教学重点、难点:生存能力教育(永不放弃生的希望)教学方法:情境体验法教学过程:(一)导入新课:    每一个生命都会给许多人带来快乐和幸福。每一条生命都是珍贵的。生命是人们享受一切权利的基础,是创造有意义人生的前提。板书标题: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二)讲授新课1、人最宝贵的是生命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没有生命,人生的一切无从谈起,创造有意义的人生,必须有生命这个基本载体。只有有了生命,你才能享受权利、履行义务,才能奉献他人和社会。活动一:读一读想一想,奥斯特洛夫斯基为什么呼喊“生命之火万岁”?(生命、健康对人生的意义和价值)板书:生命是人们享受一切权利的基础,是创造有意义人生的前提活动二:谈一谈,请你向大家介绍自己生活中的快乐与幸福、体会生命的美好。、板书:生命充满了无限的欢乐。    当然,生命中也会有一些烦恼、困难和痛苦,这是正常的。欢乐和痛苦构成了色彩斑斓的生活。构成了丰富多彩的人生。板书:正确认识生活中的苦和乐,才能体会到生命的美好。\n活动三:算一算,想一想板书:生命是短暂的、不可重复的,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讨论:人生命的可贵还体现在哪些方面?(让学生讨论回答,教师适当点拨)资料:生命的价值有一个生长在孤儿院的小男孩,常常悲观地问院长:“像我这样没人要的孩子,活着究竟有什么意思呢?”院长笑而不答。一天,院长交给男孩一块石头,说:“明天早上,你拿这块石头到市场上去卖,但不是‘真卖’,记住,无论别人出多少钱,绝对不能卖。”第二天,男孩拿着石头蹲在市场的角落,有不少好奇的人对他的石头感兴趣,而且价格越出越高。回到院内,男孩兴奋地向院长报告,院长笑笑,要他明天拿到黄金市场去卖。在黄金市场上,有人出比昨天高10倍的价格来买这块石头。最后,院长叫孩子把石头拿到宝石市场上去展示,结果,石头的身价又涨了10倍,更因为男孩怎么都不肯卖,竟被大家传为“稀世珍宝”。男孩兴冲冲捧着石头回到孤儿院,把这一切讲给院长听,并问为什么会这样。院长没有笑,望着孩子慢慢说道:“生命的价值就像这块石头一样,在不同的环境下就有不同的意义。一块不起眼的石头,由于你的珍惜而大大提高了它的价值,竟被传为稀世珍宝。你不也像一块石头吗?只要自己看重自己、自我珍惜,生命就有价值。”    生命是短暂的,生命是不可重复的,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因此,我们每个人的生命也是最宝贵的。2、珍惜爱护我们的生命(板书)(1)学会依法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师:国家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大家对相关法律了解多少?   (引导学生学习相关链接的法律知识)    因此,我们要学习法律知识,明确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学会依法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2)增强自我保护  (指导学生阅读教材P11页第一段)\n板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无论遇到怎样的危机和挫折,都不能轻易放弃生存的希望学生讨论:学会求生的方法出现地震时的情况,发生火灾时的情况,遭遇持刀抢劫的紧急情况,家中煤气泄露的紧急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呢?(指导学生讨论回答)(阅读教材P12页—相关链接:生活中的自我保护)社会生活安全常识在你外出时,最好能做到下列几点:告诉父母自己去哪里,大约何时回来,与谁在一起,联系方法是什么。尽可能结伴而行。单独外出要走灯光明亮的大道,不抄近道,不走小路。夜晚单独外出,要带手电筒等物品,万一被袭击,可用手电照射歹徒面部。不搭乘陌生人的顺路车。乘公共汽车,尽量靠近司机和售票员。3、爱护尊重他人的生命    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独特的,都是无可取代的,是受法律保护的。因此,我们在珍惜保护自己的生命的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生命。当他人生命遭遇困境需要帮助时,应尽自己所能,伸出援助之手。板书:爱护尊重他人的生命,当他人生命遭遇困境需要帮助时,应尽自己所能,伸出援助之手。\n第三课走近法律一、教学目标(1)知识目标:知道社会生活离不开规则,社会生活离不开法律,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2)能力目标:逐步形成自觉按照社会要求规范自己行为的能力;逐步形成自我控制,约束自己不良行为的能力;初步学会分辨是非,分析事物的能力。(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树立尊重规则、尊重法律的观念;感受法律的尊严,做知法、守法、爱法的公民。二、教学方式制作多媒体课件用于教学;运用启发式教学方法,让学生自己举例,用具体、生动的事例教育学生,引导学生尊重规则,尊重法律。三、教学过程(一)新课导入:教师:请大家阅读一则案例。有一位父亲因为离婚把怨气发泄在了儿子身上,他经常打骂儿子,有时还不让孩子上学,可他却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还理直气壮地说:“孩子是我的,我有权这样做。”教师:你是否赞同这位父亲的说法?为什么?学生1:不赞同,因为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学生2:不赞同,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家庭保护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学生3:不赞同,因为这位父亲不懂得:未成年人有依法受教育权利,父母不得虐待未成年人,否则要受到法律相应的制裁。他这一说法体现了不懂法、不知法。教师:是啊,在现实学生活中,一些人对法律的无知和法律观念的淡薄,导致了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因此我们要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维护法律的尊严,让我们一起走进法律。(二)新课新学:\n感受法律的尊严(板书)第一框走进法律(板书)活动一、“方”“圆”大赛──无规矩不成方圆教师:请两位同学到黑板前,分别徒手和用尺子、圆规画一个方、一个圆。教师:同学们观察比较他们的画有什么差异?学生:第一名同学画得不是很好,因为他是徒手画的,第二位同学画得要好些,因为他用尺子和圆规画得。教师:这种差异用中国的哪句古训可以说明呢?学生:无规矩不成方圆第一目:我们身边的规则教师:什么是社会生活中的规矩呢?社会生活为什么必须要有规矩呢?学生:社会生活中的规矩就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说话、做事所依据的标准,也就是所有社会成员都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社会生活必须要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因为,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是由形形色色的人组成的,社会活动是人的活动。人们在社会中活动的目的、动机往往各不相同,如果没有行为的规矩,人们各行其是,社会生活就会混乱不堪,就会陷入毫无秩序的彼此冲突之中。所以,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十分重要。社会生活离不开规矩、规则。1.生活中规则有很多种,社会生活离不开规则。(板书)活动二、齐心协力教师:请小组同学齐心协力,共同寻找生活中的规则(同学们从自身经历或直接感受到的有关衣、食、住、行、学习等方面),并想象没有了这些规则我们的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学生1:在学校自觉遵守班规校纪,按时到校,认真听讲,认真完成作业。学生2:在公共汽车上主动给抱小孩的妇女或老人让座。学生3:遵守交通法规,不攀折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学生4:如果没有规则的话,每个人想怎么做就怎么做,那么社会就会混乱不堪。教师:由此可见,规则是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保障,是自由的前提。\n第四课“与法同行”教学目的: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教学方法: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教学过程:一、导入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二、主要内容(一)你对法律知多少: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别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规定,小学生不应当违反这些规定。要自觉做到:不逃学、不进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看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书刊、录象,不侵害其他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n第五课“与法同行”(第二教时)教学目的: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教学方法: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教学过程:(一)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观看一个动画,主要内容是:一个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因为害怕第二天的家长会很晚才回到家。回家之后父亲知道他成绩很差就辱骂他,逼得他与父亲顶撞之后离家出走。请大家思考:你是怎样看待故事中的父子俩的做法的?(讨论)(二)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案例一:小周家住湖北农村,是六年级学生。1996年月11月3日,在骑车回校途中,不慎将8岁女孩小雷撞倒在地致伤,雷家要求周家赔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雷家到镇派出所报案,要求周家赔偿损失。派出所召集双方家长调解未成,于是派人到学校将小周带回派出所拘留。周母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派出所答复,必须交纳1000\n元才放人。周家因家穷被迫四处筹钱,但仍不够钱,被迫写下欠条,之后,派出所才放出小周。小周回家后,越想越不服,联想起在学校学的法律知识,决定讨一个说法。于是小周向当地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派出所行为是违法行为,必须退还周家交纳的钱。小周终于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尊严。(三)学会断案案例1.父母不让孩子上学违法吗?村民赵某家有一子一女,均达到法定入学年龄。但赵某有重男轻女思想,仅让其九岁的儿子上学,其女儿则被留在家里帮助干活。村委会干部多次劝说赵某将女儿送到学校去读书,均被赵某以自家的事不用他人来管而拒绝。你认为赵某的做法是否违法?答案:违法(四)社会实践结合相关内容,到当地派出所、所在村支部所作一次社会调查。调查内容:近年来当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情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我们应当吸取什么教训。司法机关在保护未成年人(包括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还存在哪些不足。写一篇调查报告,并在班上进行交流\n第六课善用法律保护自己一、知识结构   善用法律保护自己   求助有路   法律是维护权益的最有力武器   非诉讼手段是维护权益的常用手段   敢打官司   打官司是最有效的手段   诉讼的三种类型   善于斗争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违法行为做斗争是每个公民的责任   机智勇敢,不能硬拼   二、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知道保护自己的几种方法。   2能力目标。   (1)逐步提高依法保护自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2)学会与他人合作,机智勇敢地面对不法行为。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1)增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勇气和信心;   (2)树立法律保护意识,逐步形成善于斗争的能力。   三、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探究式学习。其中,探究式学习的模式:提出问题小组讨论各组交流集体归纳教师指导整理归纳巩固反馈   四、教学准备   1教师准备。   (1)调查学生的法律知识基础、存在的问题,归纳分类。   (2)准备相关案例,案例以问题方式呈现。   (3)制作教学课件,提供相关网站、相关法律书籍、资料等。   2学生准备。   (1)收集相关案例,提出问题。\n   (2)查阅相关法律书籍资料。   五、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我们知道学校、家庭、社会对我们未成年人给予了特殊的保护、特殊的爱,但是这些都是外界对我们的保护,更重要的是我们的自我保护。今天,我们就一起来探究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讲授新课   一、第二框:善用法律保护自己【板书】   同学们通过预习提出来不少问题,课前也收集了不少案例,我将同学们的案例和问题进行如下归类。   (一)出示案例   问题1:   一名学生发现一家照相馆的橱窗里,摆着自己的照片,她很吃惊,因为照像馆从来没有与她谈过这件事,她问我该怎样保护自己的肖像权?   问题2:   一名学生骑自行车去看电影。到了电影院门口,他把自行车锁好放在电影院门前的存车处,交了两角钱的存车费。看完电影去取车,发现车没有了。他不知如何是好。   问题3:   北京科技大学的学生田某完成学业,后被告知学校没有他的学籍,因此不能为其发毕业证书。这下他可慌了神儿。   问题4:   一名初三学生放学后,骑车回家,因天黑没有路灯,一不留神摔倒在正在施工的沟里,造成左手臂骨折。他想去找施工单位理论,妈妈说:“是你不小心,怪谁?”   问题5:   酷爱运动的陶陶自己到超市买了双运动鞋,谁料刚穿两天,鞋就开裂了。陶陶拿着超市的小票,要求退换。超市负责人以鞋已穿脏为由,不能换。陶陶失望极了。\n   问题6:   学生林林的父母离婚后,她与母亲一起生活。但是妈妈由于工厂效益不好下岗了,生活很困难,爸爸从来不给林林生活费。眼看着林林不能继续上学,同学们真想帮助她,可是能怎么办呢?   (二)小组讨论   面对同学们提出的这么多案例,我们今天集中讨论第5、6两个案例。下面我们就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探究。   第一,帮助受害者解决困难的办法有哪些?先采用什么办法?如果不行,还有什么办法?要注意选择方法的先后次序。   第二,每组选派一名代表发言,其他同学补充。比比看哪组发言最精彩。   (三)各组交流   各组代表发言(略)。   (四)教师指导   将学生归纳的内容做适当调整,肯定学生的思路。   二、第一目:求助有路【板书】   途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板书】   机构:消协、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板书】   这些机构都可以帮助我们进行协调,解决问题。如果能够以协调的方式解决问题,省时省力,是最好的。   可以提供法律帮助的机构:(幻灯片)   △法律服务所:写文书,出主意等。\n第七课小学生知法守法教学目的通过张小强学法、知法、守法的事例,教育学生在社会上要遵纪守法,并懂得首先要从遵纪做起。教学要点1.学习张小强学法、知法、守法,并懂得守法首先要从遵守纪律做起。2.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教学准备1.结合课文内容绘制挂图2幅。2.课前搜集一些关于论述纪律与自由的格言名句。3.幻灯字幕3幅,录音机,录音带。4.学生思想状况分析:①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对"知法守法"的深刻理解。②个别学生不能自觉遵纪守法。教学过程一、导题:同学们,讲课之前,老师向你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假如你在马路上行走,有人欺侮了你,你会怎么办?回答得很好,我们当中有些人表现出了一种无畏的英雄气概,但这并不是最理想的处理问题的方式,如果遇到拦路抢劫的事,我们最好能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这节课我们一起来学习第八课--《知法守法》。板书课题:《知法守法》一课向我们介绍了用法律保护自己,不违犯法律的好少年--\n张小强,那么,张小强是怎样做的呢?请听故事。二、讲述故事,激情明理:1.创设情境、讲述故事。(放录音配乐,边讲边出示挂图。)2.提出问题,引导明理:问题:(投影字幕)①当别人对小强强行搜身时,小强是怎样做的?②小强为什么不让哥哥去报复?如果去报复后会造成什么后果?③小强为什么能受到别人的称赞?3.带着问题,阅读课文。4.师生共议,明确道理。学生议论,教师小结。小结:①小强在被别人拦住,遭受恐吓的时候,并没有被吓倒,他勇敢地站在那里,冷静地劝说那几个人;当那几个青年强行对他搜身时,小强利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保护了自己,指出了他们的行为触成了犯罪。假如你是小强,你这时会怎样做?说的很好,我们要用法律保护自己,首先必须知法、懂法,这就要求我们平时必须多学法律知识,只有掌握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违法犯罪,才能在自己受到伤害时保护自己。②是的,小强清楚地知道:如果哥哥去找他们,一定会用暴力报复他们,而使用暴力去报复人是违法的,因此小强不让哥哥去找他们。小强这样做有两个好处:一是避免了一场流血事件,二是使哥哥免于违法。当然这一切都是与小强知法守法分不开的。假设这件事发生在你身上,你的亲人要去报复别人,你会怎样做?假如那几个青年是你的亲人,你又会怎样做?小结:以后,我们一定要多学些法律知识,不做违法的事。假如我们的亲人要做违法的事,一定要劝阻。如果已经做了违法的事,一定要劝说他们到公安机关自首。让我们共同努力,维护社会治安,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好吗?\n③小结:小强之所以受到人们的称赞,是因为他平时学习了很多法律知识,知道用法律去劝阻别人不违法,模范地做到了学法、知法、守法。三、拓宽知识,深化明理:列举事例,强化明理。小强是我们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的典范。有谁知道我们身边知法守法的事迹吗?小结:你们说的这些事迹,有很多老师也知道,他们一方面自己遵纪守法,另一方面用法律终止别人违法,虽然不是轰轰烈烈的壮举,却维护了社会的安宁,我们要向他们学习。四、对比讨论,辨析明理:(投影字幕)①"少年儿童是国家的小公民,应该学法、知法、守法。"小结:少年儿童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有权利和义务维护祖国的安定,因此应该学法、知法、守法。②"少年儿童天真活泼,不应该受法律的约束。"小结:天真活泼并不是无拘无束,少年儿童的天真活泼是在以纪律和法律为前提条件下的天真活泼,所以也应以遵纪守法为先决条件。③"你准备怎样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小结:从小学法、知法、守法,同时要运用法律知识劝阻别人的违法行为,为维护社会的安定做出贡献。五、简单总结,激情导行:同学们,这节课我们学习了张小强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的同时,终止了个别人的违法行为,是我们学习的楷模。希望你们从小做起,从现在做起,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从小遵守纪律,长大遵守法律,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n第八课:6岁男孩自己摔伤,别人要负赔偿责任吗?教学目标:1、让学生提高学会分析事物的能力。2、在进行游戏或上街过马路时一定注意安全。教学重难点:学会分析事物的本质。教学过程:  一、举例事实,学生分析   贾刚为储存越冬的蔬菜,在自家封闭的后院墙内挖了一个菜窖,因冬储蔬菜尚未放入,所以菜窖挖好后一直没封窖口,一天,贾刚的儿子7岁的贾警和邻居汪某6岁的儿子汪强在贾家后院玩耍,汪强不慎跌下菜窖,胳膊摔成骨折,住院治疗花去600元。汪某以贾刚挖菜窖未封口,亦未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其子摔伤为由,要求贾刚赔偿损失。贾刚则认为汪强摔伤是自己不小心所致,与自己无关,拒绝赔偿。于是,汪某起诉到人民法院。 二、通过法律的角度进行分析。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贾某是在自家封闭的后院墙内挖菜窖,其施工地点既非公共场所,又非道旁、通道之上,因此,贾刚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义务。  汪强是6岁的幼童,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尚无判断自己行为后果的能力,无所谓法律上的过错问题。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本案中贾刚和汪强都没有过错,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民事责任。三、总结全文,布置任务   1.看看自己身边有没有这样的事发生,发生了你应该怎么帮助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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