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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3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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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表1-1)具体会计法律时间制定主体地位评价《会计法》1999.10.31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最高、一依据《注册会计师法》1993.10.31全国人大常委会二、会计行政法规(表1-2)具体行政法规时间制定主体主要规定《总会计师条例》1990.12.31国务院职责权限任免奖惩《企业财务报告条例》2000.6国务院要求单位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表1-3)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国务院财政部国务院财政部主要规章及规范《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2000.12.29《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1998.8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n第一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表1-4)管理主体财政部门主要管理职能规范制定、实施会计市场管理会计人才评价会计监督检查具体内容1、哪些规范?1.最活跃因素1.会计资格考试1、监督体系2.是最基本职能2.会计市场主体2.会计领军人才2.政府监督的主体:财政部门3.主体:财政部3.市场国际化3.表彰先进会计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表1-5)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成立依据注册会计师法、社会团体登记条理组织性质社会团体法人学术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宗旨服务、监督、管理、协调(诚信)成立时间1988.111980.1指导、挂靠财政部财政部、民政部职责、范围P12P13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表1-6)组织、管理会计工作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总会计师任免权限:国务院哪些单位必须设置:国有..大中型企业单位负责人包括:一、法定代表人二、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担任会计主管:1.取得会计从业资格;2、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第二节会计核算(表1-7)总体要求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1、会计核算.的要求:P161、原始凭证分类外来、自制;是否统一印制1、账簿种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1、构成: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附注2、核算依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2、记账凭证:会计分录的简化2、登账依据:审核无误的凭证2、编制依据:经过审核的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3、会计资料基本要求:真实、完整4、账目核对:账实、账证、账账、账表3、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总会计师4、一并提供(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n会计档案(表1-8)范围和种类档案的归档移交档案的保管期限档案的销毁1.会计凭证类1.归档(会计部门保管1年)1.定期:3、5、10、15、25年1.编造销毁清册2.会计账簿类2.共同拆封2.永久2.专人监销3.财务报告类3.原则不借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3.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4.其他类4.查阅复制(批)其他(表1-9)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会计处理方法日历(1.1—12.31)一般:人民币前后期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会计期间: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特殊: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某种外币),但编制财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按规定变更,应将变更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报告中予以说明。第一节会计监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表1-10)定位监督主体监督对象监督中的职责各单位的法定义务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单位的经济活动1.依法开展会计核算和监督2.对会计资料和财物实施监督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表1-11)监督主体监督对象监督检查的具体内容财政部门会计行为依法设账、资料真实完整、核算情况、从业任职资格、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表1-12)概念CPA审计与内审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CPA审计鉴证、社会检举1.联系:组成现代审计、内容方法一致、相互借助2.区别:目标、独立性、自愿程度、标准、时间1、审计业务:审查财务报告、验资合并分立清算审计、其他2.会计咨询、会计服务\n第一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会计机构设置(表1—13)设置会计机构的因素会计主管的任职资格会计人员回避制度1.规模大小2.业务、收支繁简3.经营管理要求1.取得会计从业资格;2.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哪些单位应当实行回避?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哪些会计岗位需要回避?会计主管、出纳二、代理记账(表1-14)(《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05.1.22)代理机构申请条件代理范围委托人义务代理人义务法律责任1.负责人:会计师一上职称2.一般会计:3名以上3.固定场所4.健全制度会计核算、提供报告、提供税务资料、其他货币收支保管、及时提供原始凭证(更正、补充)按合同代理、保密、拒绝非法要求、解释会计处理原则委托人:约定行为承担责任。代理机构:对专职、兼职均有责任。三、会计从业资格(表1-15)(全国有效)证书适用范围从业资格取得资格证书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P34两岗位:内审档案管理1.考试制度大纲(财政部)实施(省级)1.上岗注册登记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1.对象: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2.特点:针对性、适应性、灵活性3.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会计职业道德和其他相关知识与法规。4.形式:培训(大于24H)、自学2.报名条件:守法、好德品、会计知识与技能。2.离岗备案离岗超过6个月3.免试条件: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3.调转登记4.变更登记: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发生变化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表1-16)会计专业职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方式聘任制考试制分类高级会计师(高级职务)会计师(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会计员(初级职务)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中级资格(中级实务、财管、经济法)初级资格(初级实务、经济法基础)实行定期登记制度(每3年登记一次)\n五、会计工作岗位设置(表1-17)基本原则主要会计工作岗位1.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1.会计档案管理岗位(移交前后)2.要求:考虑业务需要、内部牵制、轮岗、岗位责任制2.总会计师岗位(行政领导岗位)(凡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不能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副职。)六、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表1-18)交接范围交接程序交接责任1.不能工作(调动、临时离职、因病)1.交接前的准备(P42)原移交人员的事后责任2.恢复工作(临时离职、因病)2.移交点收(P42)3.委托代办交接(委托人的责任)3.专人监交(一般会计、会计主管)1.交接后的有关事宜(签章、继续使用旧账)第一节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的概念(表1-19)行政责任刑事责任1.行政处罚:(1)6种: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行政拘留。(2)执行:县以上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为发生地)1.刑罚(1)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独立适用、不附加适用)(2)附加刑(从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除出境(可独立适用、亦可附加适用)2.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2.非刑罚:赔偿经济损失、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二、不依法设置账簿等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表1-20)不依法设置账簿会计违法行为法律责任1、不依法设账2、私设账3、填制、取得原始凭证不合规4、登记账簿不合规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6、信息提供不一7、文字、记账本位币不合规8、保管资料不合规致使会计资料毁灭9、内部监督不合规、拒绝监督、不如实提供会计资料10、任用会计不合规1、责令限期改正2、罚款(单位0.3—5万,个人0.2—2万)3、行政处分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县级以上财政部门)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n三、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表1-21)伪造、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应保存的会计资料授意、指使、强令…伪、匿单位负责人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A、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B、不构成犯罪的b1:通报b2:罚款,单位(0.5—10万)个人(0.3---5万)b3:国家工作人员:行政处分b4:会计: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A、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B、不构成犯罪的b1:通报b2:罚款,单位(0.5—10万)个人(0.3---5万)b3:国家工作人员:行政处分b4:会计: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A、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B、不构成犯罪的b1:罚款,(0.5---5万)b2:国家工作人员:行政处分A、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B、不构成犯罪的行政处分对受打击报复的人员恢复名誉、职务、级别C、刑法:打击报复罪,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第一章支付结算制度\n第一节概述表2-1功能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转移特征1、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2、是一种要式行为;(票据、结算凭证需统一)3、发生与否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4、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想结合的管理体制;5、必须依法进行。原则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3、银行不垫款。工具现金、票据、信用卡、结算凭证银行汇票与银行本票(表2-2)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定义是出票人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是指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必须记载事项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表明“银行本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提示付款期自出票日起1个月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用途转账、提现(填明“现金”字样)转账、提现(现金字样)使用范围异地、同城或统一票据交换区域同一票据交换区域流通转让背书(不带现金字样的)背书(不带现金字样的)提示付款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迄通知背面签章托收承付与委托收款(表2-3)托收承付委托收款定义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款项划回方式邮寄、电报邮寄、电报适用范围异地同城、异地金额起点10000(新华书店1000)无承付期验单3天、验货10天3天拒绝付款拒付理由书拒付\n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表2-4)1.按规定开立、使用账户未开立存款账户能否办理支付结算?保密查询问题?2.按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办理支付结算未使用人行统一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人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3.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1、中文大写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不得使用自造简化字,使用繁体字亦应受理。2、中文大写数字后的“正”、“整”(元、角、分)3、中文大写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不得留有空白。4、阿拉伯小写数字中间有“0”时的书写(出票日期)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壹”。4.按规范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大小写不一致,银行不予受理)5.签章、其他记载事项不得伪造变造1、伪造----签章变造------更改票据的内容(签章以外)2、票据和结算凭证的不得更改事项: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更改银行不予受理)3、签章:签名、盖章、签名加盖章(单位)第一节现金管理现金管理(表2-5)现金使用的范围现金使用的限额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1.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发布)2.结算起点:1000元人行调整,报国务院备案1.库存限额:3-5天日常零星开支,最多不超过15天,(附属单位、找零备用金);2.每年核定一次(开户行)3.坐支及其申请1.提现:现金支票2.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备案(1)定义(2)备案:当地人行分支行(3)标准制定:人行省级分行1.钱账分管:不相容职务分离2.授权批准3.日清月结4.现金清查5.现金管理:及时送存、存放保险柜、分类保管、内部牵制、保险柜的配备使用\n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分类及管理原则(表2-6)概念分类原则1.定义:是指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2.特点:办理人民币业务、办理资金收付结算业务、是活期存款账户1.按用途分:基本、一般、专用、临时;(哪些要核准、哪些要审批、零余额账户归属?)2.按存款人的不同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个体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自然人)。1.一个基本账户2.自主选择银行开户3.守法合规4.存款信息保密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表2-7)开立变更撤销1.开立程序:申请-------审查-------备案、核准(开户许可证)---使用正式使用: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验资临时账户特殊)正式开立之日:人行当地分支行的核准日期(核准类的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办理开户手续的日期(非核准类的银行结算账户)2、开立应注意的问题(1)签订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存款人不得随意转移银行结算账户)(2)预留签章卡片单位:公司印章、私章(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个人:个人的签名或盖章(3)预留签章名称一致原则特殊:验资(出资人名称)、使用简称、无字号的个体(个体户字样加执照载明的经营者的签字或盖章)1.法定变更事项的:存款人名称、单位法定代表人、住址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2.存款人5日内提出变更申请或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3.开户银行办理变更手续并于2日内向人民银行报告。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向开户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2)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3)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4)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2.注意事项(1)核对余额、交回票证、银行审核(2)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银行结算账户。(3)过期视同自愿销户(已开1年未用,通知30日内,资金转入久悬未取专用账户)\n各种银行结算账户的比较(表2-8):基本户一般户专用户临时户个人户功能、地位是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是存款人的主要存款账户(1个)、是开设其他结算账户的前提。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开立(无数量限制、不能在基本户的开户银行开立)对特定用途的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直接开立;储蓄账户转化使用范围1、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2、存款人的工资和奖金; 3、现金的支取。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1、哪些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可申请开立…?2、针对不同的专用资金,规定了不同的使用范围P86A.设立临时机构 B.异地临时经营活动C.注册验资D、境外机构在境内从事经营活动①活期储蓄②普通转账结算,③通过个人户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开户要求1、申请开立的存款人:单位(法人、非法人)2、申请开立应出具的证明文件(执照、批文、证明、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①开立基本户规定的证明文件;②基本户开户登记证;③出具借款合同;④应出具有关证明。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户开户登记证和各项专用资金的有关证明文件。P87驻在地、临时活动地开设一个临时存款账户;建安单位在异地开设的临时户不超过项目合同个数什么叫定期借记、定期贷记?P91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驾驶执照、护照)开立程序申请—开户银行审查---人行核准(2日内)---开户----签协议①申请;②开户银行审查、登记;③备案,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④通知,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申请----审查-----核准、备案----(预算专用要核准、其他专用只需备案)-登记-------通知-----申请---审查----核准----(注册验资除外)登记----(临时机构、注册验资除外)通知----申请-----审查-----备案----注意问题①期限2年②取现③验资户④QFII户-①每笔超过5万元的,②应纳税的③\n专户管理(专用)储蓄户不得办理转账结算。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表2-9)人行的管理银行的管理存款人的管理1.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2.对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实施监控和管理。3.基本户、临时户和预算单位专用户开户登记证的管理。1、所属营业机构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的管理2、专人负责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和撤销的审查和管理,建立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按会计档案进行管理。(保管期限为银行结算账户撤销后10年)。3、实行年检制度 4、及时报告可疑支付存款人应加强对预留银行签章的管理。存款人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表2-10)违规开立、撤销违规使用变更事项未及时通知银行伪造、变造、私自印制开户登记证具体行为1.违规开立银行结算账户。2.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3.违规不及时撤销银行结算账户。1.违规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账户。2.违规支取现金。 3.利用开立银行结算户逃废银行债务。4.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5.从基本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处罚A、非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B、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1)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A、非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B、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存款人有上述所列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A、非经营性的存款人,处以1000元的罚款;B、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1)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n银行及其有关人员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表2-11)违规开立违规使用具体行为1.为存款人多头开立银行结算账户2.公款私存1.欺骗开立2.未按规定登记、签章或通知相关开户行3.违规办理个人转账结算4.储蓄账户转账5.违规现金存取6.超过期限或未向人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处罚银行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1)警告,并处以5万元-30万元罚款;(2)对高管的纪律处分;(3)停止对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核准,责令该银行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4)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银行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1)警告,并处以5千元-3万元罚款;(2)对高管的纪律处分;(3)停止对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核准,责令该银行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4)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一、支票2-12适用范围种类出票付款要求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普通支票1.必须记载: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2.出票人:可使用支票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3.付款人:出票人开户银行4.付款地:付款人所在地5.背书: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可背书,但支取现金的支票不能背书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内填写、支取现金的规定、空头支票、签章、密码、兑付支票(转账、取现)\n二、商业汇票2-13种类、适用范围出票承兑付款背书保证(资格)1.按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和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 2.使用范围(本地和异地都可以使用)适用于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债权债务关系的款项结算。1.必须记载事项: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欠缺之一无效。(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2.出票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银行3.付款人:承兑人4.付款地:承兑人所在地1.只有经过承兑的商业汇票才具有法律效力,承兑人负有到期无条件付款的责任。2.承兑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视为拒绝承兑。3.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纸质的)、1年(电子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1)分类:转让背书、非转让背书(2)背书人的责任:汇票得不到付款时,应向持票人清偿----汇票金额、利息、有关费用。(3)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背书人签章(4)其他记载:背书日期(未记呢?)、委托收款、质押、不得转让(正面、背面)。(5)背书不得负有条件,否则条件无效(6)无效背书A.记载事项不完整B.记载在票据正面C.金额部分转让D.金额分别转让(1)记载事项:A.保证字样、B.保证人名称和住所、C.被保证人名称、D.保证日期、E.保证人签章。(必须记载的是A.B项;未记载D项,即为出票日期)(2)保证不得附有条件,否则条件无效\n一、信用卡2-14概念、种类、特点申领和销户资金来源使用的主要规定1.定义:信用卡是指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提取现金,且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2.分类: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备用金可分为:贷记卡、准贷记卡3.特点:贷记卡:先消费后还款,有免息期,存款无息。准贷记卡:缴存备用金,无免息期,存款有息4.收费标准:2%(宾馆、餐饮、娱乐、旅游);1%(其他)1.单位卡---只与基本户往来,不许现金存取,(不用于10万以上商品交易、劳务款项的结算。)2.个人卡---主卡、附属卡、销户时可转账、可提现1.单位(1)人民币账户:基本户转入(2)外汇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在境内存取外币现钞。2.个人(1)人民币账户:现金存入、转账存入(2)外币账户:转账存入3.严禁单位的款项转入个人卡账户存储拒绝使用丢失盗窃本人使用一定期限活期存款善意透支透支额度:5000(公司卡)、1000(个人卡)透支利息不分段计算二、汇兑2-15概念、范围、分类办理程序撤销和退汇1.定义: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2.适用:异地主动付款3.汇兑分为:信汇、电汇1.汇兑凭证必须记载事项:字样、委托、金额、收款人、汇款人、汇入地(行)、汇出地(行)、日期、签章2.办理程序汇款人签发汇兑凭证---汇出银行受理汇兑凭证---汇入银行审查付款1.汇兑的撤销。(转汇银行不得受理对汇款的撤销)对于未汇出的款项,汇款人可以申请撤销。2.汇兑的退汇。(已从汇出行汇出、达成一致退汇、转汇银行不得办理退汇)(1)立即退汇(2)主动退汇(2个月)票据比较:2-16本票支票商业汇票银行汇票备注相同点字样、日期、签章不同点委托承诺无条件支付的承诺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票据是银行签发的为无条件支付的承诺人收款人名称付款人名称(银行名称)收款人名称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金额确定的金额确定的金额确定的金额实际结算\n金额背书转让与挂失2-17票据可以背书转让?可以挂失?现金支票不可以可以转账支票可以可以现金银行本票不可以可以现金银行汇票不可以可以已经承兑的商业汇票可以可以非现金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可以不可以第一章税收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概述一、税收的概念、作用及特征3-1概念作用特征征税目的----实现国家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政治)权力形式-----------借助法律(强制、无偿)方式------------筹集财政收入的主要方式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运行、维护国家政权、维护国家利益。1、强制性(依法征税)2、无偿性(对个体)3、固定性(征收总量的有限性、具体操作的确定性)二、税收的分类3-2分类标准按征税对象分按征管分工分按征收、分配权限分按计税标准分具体种类(1)流转税类(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2)所得税类(收益税)(3)财产税类(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4)资源税类(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5)行为税类(城建税、印花税、车船税)(1)工商税类(税务机关征收)(2)关税类(进出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海关征收)(1)中央税(关税、消费税)(2)地方税(3)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资源税、证券交易税)(1)从价税: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各种所得税(2)从量税:资源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消费税中的黄酒啤酒(3)复合税:消费税中的卷烟、白酒\n三、税法与税收的关系3-3概念关系税法是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1)制定主体----有权的国家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立法机关、经授权的行政机关(2)调整----税收权利义务关系形式与内容、权利义务与经济利益、相互依赖四、税法的分类3-4分类标准按功能分按管辖权分按法律级次分具体内容税收实体法(确定税种立法)税收程序法(税务管理)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1)税收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如:税收征管法、个人所得税法(2)税收行政法规(国务院)如:营业税暂行条例、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3)税收行政规章(国务院税收主管部门:财、税、海)P121(4)税收规范性文件(省以下各级税务机关)五、税法的构成要素3-5构成要素具体内容1.征税人(征税主体)税收征管权(税收征收权、税收管理权、税收入库权)2.纳税人(纳税主体)自然人、法人(相关:扣缴义务人、代征人)3.纳税对象(征税对象)缴纳税款的客体(区别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4.税目纳税对象的具体化(体现每个税种的征收广度。)5.税率是应纳税额与计税依据之间的比例或关系,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比例、定额、累进)6.计税依据(课税基数)从价、从量、复合(按计量单位划分)7.纳税环节单一环节、多环节8.纳税期限按期、按次9.纳税地点机构所在地、经济活动发生地、财产所在地、报关地10.减免税减税和免税、起征点、免征额11.法律责任行政、刑事\n第一节主要税种一、增值税3-6概念与分类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分类: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2009、1、1全面实行)纳税人增值税的纳税人:单位、个人。按规模大小和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分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一般)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零税率(出口)应纳税额(一般)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1.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2.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1)取得增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180天内认证)(当月认证,当月抵扣)•(2)海关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专用缴款书)•(3)购买农产品,准予按买价和13%计算扣除(4)外购或销售货物所支付运费,准予按运费和7%小规模纳税人1、定义:年应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工业50万以下、商业80万以下),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个人、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2、征税管理:(1)销售不得使用增票;(2)不享有税款抵扣权;(3)简易办法征税。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2009.1.1征收率3%)征收管理1、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1)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发票的,为开发票的当天);具体见P133(2)进口货物----报关进口的当天(3)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2、纳税期限(1)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15日内(2)以1、3、5、10、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5日内预缴,于次月1-15日结清(3)进口货物---15日内(4)出口零税率货物----按月申办出口退税3、纳税地点(1)固定业户----机构所在地(2)固定业户(外出经营))-----机构所在地(销售地、劳务发生地)(3)非固定业户----销售地,劳务发生地(机构所在地或住居地)(4)进口货物-----报关地海关(5)扣缴义务人-----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具体时间3-6-1直接收款销售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两托销售发货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赊销、分期收款销售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为发货当天)预收款销售发货当天、(预收款当天、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委托代销收到代销清单的当天(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发货满180天的当天)销售应税劳务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n进口货物报关进口的当天二、消费税3-7概念与计税方法1、概念: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2、征收范围:生产、委托加工、进口、批发零售(5%)应税消费品;对饮食、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利用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3\计税方法(1)从量;(2)从价;(3)复合计税:卷烟、白酒纳税人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个体经营者、其他个人,包括外国公民)。税目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及酒精、鞭炮和焰火15%等;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化妆品30%、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10%、高档手表20%、游艇10%等;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汽车、摩托车等;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成品油、木制一次性筷子5%、实木地板5%等;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3%等。应纳税额1、销售额的确认(从价)(1)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价外费用;(2)最高销售价格计税(视同销售的)(3)组成计税价格计税(没有销售价格的)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2、销售量的确认(从量):销量、移送量、收回量、核定量。3、从价从量复合计征(卷烟、白酒)4、已纳税款的扣除(税不重征):应用情况: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征收管理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销售的-----销售确立时间P125•(2)自产自用的-----移送使用当天•(3)委托加工的-----纳税人提货的当天•(4)进口的--------报关进口的当天2、纳税期限•(1)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15日内•(2)以1、3、5、10、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5日内预缴,于次月1-15日结清•(3)进口货物---15日内•(4)按次纳税(不能按固定期限纳税)3、纳税地点•(1)销售或自产自用---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2)外县(市)销售或代销---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3)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分别向机构所在地(总机构所在地汇总)•(4)进口----报关地海关•(5)委托加工----受托方所在地或居住地(受托方为个人的除外)\n三、营业税3-8概念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应税劳务:交运、建筑、金保、邮电、文体、娱乐、服务。纳税人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税目、税率1、税目:交运、建筑、金保、邮电、文体、娱乐、服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2、税率三档:3%、5%、5%--20%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营业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价格明显偏低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3)按下列公式确定:营业额=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征收管理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具体规定见:P147预收款、产权转移的当天等2、纳税期限(1)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一期纳税---自期满之日15日内(2)以5、10、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5日内预缴,于次月1-15日结清(3)按次纳税3、纳税地点(1)提供应税劳务---机构所在地、住居地(提供建筑劳:务劳务发生地)(2)转让无形资产----机构所在地、住居地(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土地所在地)(3)销售、出租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4)扣缴义务人-----机构所在地、住居地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具体时间3-8-1项目时间预收款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收到预收款的当天预收款方式提供建筑或租赁劳务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无偿赠送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天自建行为销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讫营业款项或取得索取营业款项凭据的当天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n四、企业所得税3-9概念1、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2、纳税人:企业、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3、纳税人的分类: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1)居民企业(境内企业、按照外国法律设立,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境内、外所得缴纳所得税(2)非居民企业(按照外国法律设立,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外)A.设立机构、场所的:境内所得、境外所得(与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有联系)缴纳所得税B.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境内所得缴纳所得税征税对象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税率25%、15%(高新技术)、20%(小型微利)、10%(不设机构的非居民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1、不征税收入(依法理)财政性资金收入(财政拨款,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其他)2、免税收入(依规定)(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间的股息、红利收益(3)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4)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股息、红利收益(与境内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3、不得扣除的项目(1)支付的股息、红利;(2)企业所得税税款;(3)滞纳金、罚款、罚金、被没收财物的损失;(4)公益救济以外的捐赠、赞助支出;(5)一般的商业保险费;(6)未经核准的准备金支出;(7)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征收管理1、纳税地点•(1)注册地(注册地在境外的,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2)机构、场所所在地(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机构)•(3)扣缴义务人所在地(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未设机构)•(4)企业之间不能合并缴纳所得税。2、纳税期限•年度、实际经营期、清算期间3、纳税申报•(不管有无应纳税款、是否在减免税期间)•(1)预缴申报(15日内)和年度汇算清缴(5个月内)•(2)年度中间终止经营的—汇算清缴(60日内)•(3)办理注销登记的---清算缴纳所得税(注销前)•(4)扣缴义务人---代扣之日起7日内缴入国库\n五、个人所得税3-10概念个人(自然人)的各项应税所得纳税人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境内有所得的外籍人员、港澳台同胞。两类:居民纳税人、非居民纳税人税目、税率1、税目(11个)2、税率(1)工薪所得(超额累进税率、3%-45%)(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超额累进税率、5%-35%)(3)稿酬所得,(比例税率20%,按应纳税额减征30%)。(4)劳务报酬所得,(比例税率20%,畸高加成征收30%、40%)(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比例税率,20%)应纳税所得额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或4800元后的余额。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扣除标准42000元/年(3500元/月)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 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0,800],(800,4000],(4000,+∞)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征收管理1、自行申报(12万以上、两处以上、境外所得、无扣缴)2、代扣代缴(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制度)(不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不论应税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支付所得的单位都必须报送必要的纳税人涉税信息资料)1、纳税期限(1)工薪所得----按月计征,次月15日内入国库(特定行业,按年计征,分月预缴)(2)个体户类生产经营所得----分月或分季预缴,每月或每季终了后15日内申报,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3)年终一次性承包、承租所得---自取得之日起30日内纳税申报分次取得承包、承租所得------每次取得所得后的次月15日内预交,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4)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办理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级次应纳税所得额:收入×(1-20%)税率速算扣除数1(020000]20%02(2000050000]30%20003(50000∞)40%7000\n第一节征收管理一、税务登记3-11概述--依据:《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2004.2.1实施)--主体:(1)企业及异地分支机构、场所;(2)个体工商户;(3)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的);•(4)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无须办理税务登记的主体:(1)国家机关(2)个人、(3)流动性农村小商贩(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设立登记1、设立登记的对象2、设立登记的时间和地点时间:(领取营业执照、批准设立、纳税义务发生、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地点:生产经营地、纳税义务发生地、承包承租经营发生地。3、设立登记的内容4、设立登记程序:申请—提供证件资料——受理—审核—发证变更登记1、变更税务登记的范围及时间要求P177-1782、变更税务登记的程序和方法申请—提供证件资料—变更内容—受理—审核—发证停业、复业登记1、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2、停业登记、复业申请(恢复生产、经营前)(1)停业期满不能及时复业的,停业期满前,申请延长停业登记。(2)停业期满未按期复业,又不申请延长停业,视为已复业,正常征管。(3)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及时申报,补缴税款。注销登记1、适用范围及时间要求P17915日内2、注销税务登记的程序、方法外出经营报验登记一地一证原则《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生产经营前----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报验登记纳税人税种登记1、税种核定:纳税事项、应税项目2、什么时间核定税种:在办理税务登记时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登记1、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登记------不再发给扣缴税务登记证件2、可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机构所在地地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登记------核发扣缴税务登记证件3、应提供证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已办税务登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相关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n二、发票的开具和管理3-12概述发票的特征:合法、真实、时效、共享、传递联次: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机制2联,无存根联)增票:多一张抵扣联种类1、增值税专用发票(印制:国家税务总局、领购使用:一般纳税人)•开具要求及时限(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得开具:伪造的、票样不符的、超面额的、非中文的•盖章:发票联、抵扣联(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左、右下角、红色印泥)1、普通发票(谁使用:营业税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类型:行业发票、专用发票)开具普票后,发生退货或折让的处理•A、双方均未入账:退发票—作废---重开•B、购未处理,而销已处理:退票—红票—重开•C、双方均已入账:退货或折让证明—红票3、专业发票P193开具要求WHO开票:收款方、付款方•1、何时开:收入确认时•2、怎样开:顺序开,内容齐全、真实、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加盖印章•3、使用文字:中文(同时可用民族文字、外文)•4、电子发票:批准、统一监制的机打发票•5、开具时限、地点规定:跨省开票(总局确定)•6、不得:转借、转让、代开;拆本使用、自行扩大使用范围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发票登记簿----保存5年发票开具时限的具体规定3-12-1销售方式开票时间预收款、两托结算方式货物发出当天交款提货方式收到货款当天赊销、分期收款结算方式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委托代销收到代销清单的当天机构间货物移送用于销售(设有两个以上)货物移送的当天货物对外作为投资货物移送的当天将货物分配给股东货物移送的当天\n三、纳税申报、税款征收与税务代理3-13纳税申报1、直接申报(上门申报)分类:办税服务厅、巡回征收点、代征点2、邮寄申报:寄出地邮戳日期、交寄时间3、数据电文申报:税务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收到该数据电文时间4、简易申报:定期定额的纳税人(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税款征收1、查账征收:先自行计算,后查账核实(适用:会计核算健全的纳税人)2、查定征收:查实核定产销量、依规定税率计算征收适用:规模小、账册不健全、财会水平低,产品零星、税源分散的纳税人。3.查验征收适用:零星分散的高税率工业品。4、定期定额征收:业户自报、典型调查、定额核定、下达定额适用:规模小、无建账能力、经批准可不设账、缓建账的纳税人。5、代扣代缴适用:零星分散的税源6、代收代缴7、委托代征:征收零散税款8、其他征收方式:邮寄申报纳税\自计自填自缴\自报核缴方式税务代理1.概念:规定的代理范围、接受委托、代为办理(社会中介服务)2.特点:中介性、法定性、自愿性、公正性3.法定业务范围P199四、税收检查及法律责任税收检查检查权:检查会计资料、检查经营情况、责成提供资料、询问情况、到交通部门查验单证、查询银行账户•1、税收保全措施(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纳税人)•2、税收强制执行(未按规定期限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等)法律责任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罚款、没收财产、停止出口退税权、收缴未用发票或停止供应发票。罚款:(1)P202之行为:责令限期改正,罚2000元以下;情节严重的,罚(2000元、10000元)。(2)未按规定使用、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罚(2000元、10000元);情节严重的,罚(10000元、50000元)。(3)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账簿等,责令限期改正,罚2000元以下;情节严重的,罚(2000元、5000元)。(4)未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和报送资料的,或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提交资料的责令限期改正,罚2000元以下;情节严重的,罚(2000元、10000元)。刑事处罚(数额较大、税款10%以上)3年以下或拘役、罚金;(数额巨大、税款30%以上)3-7年、罚金行政复议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依法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税务机关)\n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构成1.预算法(核心、骨干法):主导预算内容:地方上解、中央返还或补助2..预算法实施条例(各级地方政府总预算的统称)国家预算1.作用:财力保证、调节制约、反映监督2.级次划分原则:一级政府一级预算(中央、省、市、县、乡镇)3.国家预算管理体制:中央和地方分税制预算编制方式:复式预算;分为: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社会保障和其他预算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4、国家预算的构成;按预算级次分:中央预算、地方预算按收支管理范围分:总预算、部门单位预算预算管理的职权各级人代会的职权:审查权、批准权、变更撤销权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监督权、审批权、撤销权各级财政部门的职权:(编制、执行、提案、报告)审查批准(1)中央预算的审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30日内--财政部--15日内—中央各部门(2)地方预算的审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本级人大--30日内—各级财政部门-15日内-地方各部门(3)乡镇预算的审批(本级人代会)(4)备案(5)撤销(6)批复预算预算的执行本级政府组织、财政部门具体负责包括:收入征缴\指标审核\支出资金拨付预算调整未经批准,不得调整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请批准:(1)中央预算调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2)县以上地方各级政府预算调整—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批(3)乡镇政府预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批决算各级财政部门编制决算草案审批:(1)中央决算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2)县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决算草案—本级人大常委会批(3)乡镇政府决算草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监督1、各级人代会及其常委会(乡镇特殊)2、各级政府对下级政府3、本级财政部门4、各级审计机关\n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财政部中央、地方预算草案审查..编制…具体编制中央、地方预算执行审查、批准情况..报告监督……组织….具体组织…中央决算审查、批准。....编制…草案具体编制..草案中央预算预备费动用决定…提出….方案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批准。....编制….具体编制改、撤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预决算不适当的决议国务院、省级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关于预决算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关于预决算不适当的决定、命令报告中央、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定期向国务院报告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构成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部门规章政府采购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政府采购概念主体范围:境内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资金范围:财政性资金(财政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采购方式:集中采购、分散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确定发布中央预算的采购项目----国务院地方预算的采购项目----省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机构对象: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采购本国的)原则: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功能:节约财政支出、强化宏观调控、活跃市场经济、推进反腐倡廉、保护民族产业采购当事人: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方式1公开招标(无限竞争的招标)2邀请招标(限制性招标)3竞争性谈判4单一来源5询价监督检查1内容:(1)采购法规执行情况;(2)采购范围方式程序执行情况;(3)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n2主体: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计部门、监察机关第三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构成1、国库存款账户(国库单一账户)(人行开)2、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预算外专户)3、财政直接支付零余额账户(财政零余额账户)4、授权支付的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5、特设专户2-----5(在代理银行即商业银行开设的)收缴方式:直接缴库、集中汇缴支付方式1.财政直接支付P2392.财政授权支付支付程序形式:转账、国库支票基础:国库管理操作系统(银行支付系统、财政信息管理系统)第五章会计职业道德第一节概述定义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含义调整手段;稳定性;社会性。功能指导、评价、教化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一)两者关系1、两者在根本目的上一致;(聚财、理财、用财、生财)2、两者在作用上相互补充、相互协调;3、两者在内容上相互渗透、相互重叠;4、两者在地位上相互转化、相互吸收;(会计法律制度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最低要求;会计职业道德是对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补充。)5、两者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前者是思想基础,后者是制度保障)二)两者的主要区别1.性质不同:他律(强制执行);自律(自觉性)2.作用范围不同:外在行为和结果;外在行为和内在精神世界3.表现形式不同:具体的文字规定;成文规定和不成文的规范4.实施保障机制不同:国家强制力保障;法律要求和自觉遵守\n第二节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爱岗敬业职业道德的出发点、基础诚实守信做人的基本准则、会计职业道德的精髓(老实人)廉洁自律会计职业道德的前提(河边走失脚)客观公正会计职业道德追求的理想目标坚持准则会计职业道德的核心提高技能会计人员的义务、客观公正坚持准则的基础、是参入管理的前提参入管理参谋脚色、为管理服务强化服务职业道德的归宿点关键是提高服务质量第三节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与修养教育内容观念教育、规范教育(核心)、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剖析与讨论)教育途径1、岗前教育(会计学历教育是重要环节、基础地位)2、继续教育(强化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有效形式)修养含义:自我(教育、改造、锻炼、提高)环节:形成认知、培养情感、树立信念、养成行为方法:内省、慎独、学习第四节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关键加强和改善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组织和领导,并得到切实贯彻和实施方法1财政部门的组织推动;2会计职业组织的行业自律;3社会各界的齐抓共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