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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8-18 发布

高中文言文注释术语通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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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H024UDC:400讶4£解■哪粤二脚密级:学校代码:硕士学位论文(学历硕士)公开10094高中文言文注释术语“通"“同”研究Studyon‘‘Through’’and‘‘With’’ofAnnotatedTerminologiesofHighSchoolClassicalChinese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学科专业:研究方向:论文开题日期:靳乐乐李冬鸽副教授汉语言文字学文字学2013年7月8日h拿天4汜\n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JIIIlUllUIIIMIIIIIIIIIIIlY2563992本人所提交的学位论文《高中文言文注释术语“通”“同”研究》,是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原创性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标明。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论文作者(签名):朔永朱伽/妒年.箩月冲日y指导教师确认(签名):.套每镑..-co/q’年,月狮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河北师范大学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学位论文的复印件和磁盘,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河北师范大学可以将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其它复制手段保存、汇编学位论文。(保密的学位论文在——年解密后适用本授权书)论文作者(签名):勃泵太硼,妒年,月叫日1指导教师(签名):套去名参动脚年』月≥阳II\n摘要本文以新课程标准下高中5本必修语文教材和2本选修教材中的文言文为研究对象。根据汉语文字学、汉字构形学和训诂学等理论,运用系统、归纳的方法,对高中文言文注释中用“通”和“同”沟通的字组进行穷尽性分析,根据字际关系重新进行归类,进而对高中文言文注释术语的性质进行探讨,并为教师教学和教材编写提供一些建议。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其基本内容如下:第一章绪论主要写选题的内容、意义与方法,选题的可行性,材料的来源理论依据。对目前学术界关于通假字、古今字、异体字和同源字的研究现状进行概括,以及对高中文言文注释术语方面的研究进行介绍。第二章主要对通假字、古今字、异体字和同源字的概念进行界定,确定这几种字际关系的界定标准,并对它们之间的关系进行辨析,详细分析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第三章主要对高中文言文注释术语“通”和“同”沟通的字组进行归类。共有两类关系:一类是注释的字组之间不存在字际关系,主要是以常用字注释非常用字,用师生熟悉的字注释不熟悉的字;另一类注释的字组则沟通了字际关系,即通假字、古今字、异体字和同源字。第四章根据前文对注释术语“通”和“同”沟通的字组进行的研究,对高中文言文注释术语的性质及使用现状进行全面和客观的评价,为教师教学和教材的编写提供一些建议。最后是结语,对本文的研究内容进行总结。关键词:高中文言文注释术语“通”和“同”字际关系教学建议Ill\nAbstractAccordingtotheChinesephilologyandthescienceofChinesecharactersformationandexegesis,usingasystematicandinductivemethod,thisthesiswilldoaexhaustiveanalysisonmonosyllabicwordswhicharecommunicatedbytheterm‘‘through'’and‘‘with’’ofclassicalChinesepartof5compulsoryand2optionalChineseteachingmaterialsfromthehi曲schoolunderthenewcurriculumstandard,andreclassifiesthewordsaccordingtotherelationshipofcharacters.ThenitdiscussesthenatureoftheannotatedterminologiesinclassicalChineseoftheseniormiddlesch001.Furthermore,thethesisofferssomesuggestionsforteachingandteachingmaterialcompilation.Thethesisisdividedintofourparts,andthebasiccontentsareasfollows:Thefirstchaptermainlyexplainsthecontents,meaningandthemethodofthethesis,aswellasthefeasibilityofthethesisandthematerialsource,evenmore,thetheoreticalbasis.Itsummarizesthecurrentresearchesaboutphoneticloancharacters,ancientandmodemChinesewords,variantcharacters,andcognatewords,aswellastheresearchontheannotatedterminologiesinclassicalChineseoftheseniormiddlesch001.Thesecondchaptermainlydefinestheconceptsofphoneticloancharacters,ancientandmodemChinesewords,variantcharactersandcognatewords,determiningdefinedstandardsofintergrouprelationsofseveralcharacters,andalsodifferentiatesandanalyzestheconnectionanddifferencebetweenthem.Thethirdchaptermainlyclassifiesthecharacterscommunicatedbytheterm“through'’and‘‘、Ⅳith”inclassicalChineseofthesenior1121。ddlesch001.Therearetwosortsoftherelationship.Oneisthatusingcommonwordstoannotaterarely-usedwords,usingfamiliarwordstoannotateunfamiliarwords.Infact,therelationshipofcharactersdoesn’texistbetweenthem,Anotheristhattherelationshipofcharactersexistsbetweenthem:phoneticloancharacters,ancientandmodemChinesewords,variantcharactersandcognatewords.Thefourthchapter,accordingtothepreviousresearchofthewordscommunicatedbytheterm‘、b.rough”and“、^rith,’,doesacomprehensiveandobjectiveappraisalaboutthenatureandusingconditionoftheannotatedterminologiesinclassicalChineseoftheseniormiddleIV\nschool,andthengivessomeadviceforteachingandteachingmaterialcompilation.Thelastistheconclusionthatsummarizesthecontentofthisstudy.KeyWords:AnnotatedterminologiesofhigllschoolclassicalTermsof‘、hrough'’and“wim’’RelationshipofcharactersProposalsfortheteachingV\n目录摘要⋯⋯⋯⋯⋯⋯⋯⋯⋯⋯⋯⋯⋯⋯⋯⋯⋯⋯⋯⋯⋯⋯⋯⋯⋯⋯⋯⋯⋯⋯⋯⋯IIIAbstract................................................................⋯..⋯⋯⋯..⋯⋯⋯..⋯.⋯⋯⋯⋯.⋯⋯⋯⋯⋯⋯⋯⋯⋯.⋯⋯⋯⋯IV第一章绪论⋯⋯⋯⋯⋯⋯⋯⋯⋯⋯⋯⋯⋯⋯⋯⋯⋯⋯⋯⋯⋯⋯⋯⋯⋯⋯⋯⋯⋯⋯⋯I第一节选题意义与可行性论证⋯⋯⋯⋯⋯⋯⋯⋯⋯⋯⋯⋯⋯⋯⋯⋯⋯⋯⋯⋯.1一选题的意义⋯⋯⋯⋯⋯⋯⋯⋯⋯⋯⋯⋯⋯⋯⋯⋯⋯⋯⋯⋯⋯⋯⋯⋯⋯⋯⋯⋯一1二选题的可行性⋯⋯⋯⋯⋯⋯⋯⋯⋯⋯⋯⋯⋯⋯⋯⋯⋯⋯⋯⋯⋯⋯⋯⋯⋯⋯⋯..2第二节国内研究现状综述⋯⋯⋯⋯⋯⋯⋯⋯⋯⋯⋯⋯⋯⋯⋯⋯⋯⋯⋯⋯⋯⋯.2一关于通假字、古今字、异体字和同源字的研究⋯⋯⋯⋯⋯⋯⋯⋯⋯⋯⋯⋯2二关于高中文言文注释和用字问题的研究⋯⋯⋯⋯⋯⋯⋯⋯⋯⋯⋯⋯⋯⋯⋯8第三节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10一研究内容⋯⋯⋯⋯⋯⋯⋯⋯⋯⋯⋯⋯⋯⋯⋯⋯⋯⋯⋯⋯⋯⋯⋯⋯⋯⋯.10二研究方法⋯⋯⋯⋯⋯⋯⋯⋯⋯⋯⋯⋯⋯⋯⋯⋯⋯⋯⋯⋯⋯⋯⋯⋯⋯⋯.10第二章通假字、古今字、异体字、同源字的界定⋯⋯⋯⋯⋯⋯⋯⋯⋯⋯⋯⋯⋯.11第一节通假字的界定⋯⋯⋯⋯⋯⋯⋯⋯⋯⋯⋯⋯⋯⋯⋯⋯⋯⋯⋯⋯⋯⋯⋯⋯11第二节古今字的界定⋯⋯⋯⋯⋯⋯⋯⋯⋯⋯⋯⋯⋯⋯⋯⋯⋯⋯⋯⋯⋯⋯⋯⋯⋯12第三节异体字的界定⋯⋯⋯⋯⋯⋯⋯⋯⋯⋯⋯⋯⋯⋯⋯⋯⋯⋯⋯⋯⋯⋯⋯..13第四节同源字的界定⋯⋯⋯⋯⋯⋯⋯⋯⋯⋯⋯⋯⋯⋯⋯⋯⋯⋯⋯⋯⋯⋯⋯⋯⋯⋯⋯⋯⋯.14第五节通假字、古今字、异体字和同源字的联系和区别⋯⋯⋯⋯⋯⋯⋯⋯⋯⋯14一通假字与古今字的联系和区别⋯⋯⋯⋯⋯⋯⋯⋯⋯⋯⋯⋯⋯⋯⋯⋯⋯⋯14二通假字与同源字的联系和区别⋯⋯⋯⋯⋯⋯⋯⋯⋯⋯⋯⋯⋯⋯⋯⋯⋯⋯⋯一16三古今字与同源字的联系和区别⋯⋯⋯⋯⋯⋯⋯⋯⋯⋯⋯⋯⋯⋯⋯⋯⋯⋯17四古今字与异体字的联系和区别⋯⋯⋯⋯⋯⋯⋯⋯⋯⋯⋯⋯⋯⋯⋯⋯⋯⋯l8第三章“通”“同”注释的被释字与释字的关系⋯⋯⋯⋯⋯⋯⋯⋯⋯⋯⋯⋯⋯.19第一节“通”或“同”注释的字组不存在字际关系⋯⋯⋯⋯⋯⋯⋯⋯⋯⋯⋯⋯19第二节高中文言文中“通”或“同”注释的通假字⋯⋯⋯⋯⋯⋯⋯⋯⋯⋯⋯⋯2l第三节高中文言文中“通”或“同”注释的古今字⋯⋯⋯⋯⋯⋯⋯⋯⋯⋯⋯⋯28第四节高中文言文中“通”或“同”注释的异体字⋯⋯⋯⋯⋯⋯⋯⋯⋯⋯⋯⋯39VI\n第五节高中文言文中“通”或“同”注释的同源字⋯⋯⋯⋯⋯⋯⋯⋯⋯⋯⋯⋯42第四章高中文言文注释术语“通”“同”分析及教学建议⋯⋯⋯⋯⋯⋯⋯⋯⋯⋯48第一节高中文言文注释术语“通”“同”分析⋯⋯⋯⋯⋯⋯⋯⋯⋯⋯⋯⋯⋯一48一高中文言文注释术语“通”“同”使用情况统计⋯⋯⋯⋯⋯⋯⋯⋯⋯⋯⋯48二高中文言文注释术语“通”“同”使用现状⋯⋯⋯⋯⋯⋯⋯⋯⋯⋯⋯⋯⋯48三高中文言文注释术语“通”“同”的性质⋯⋯⋯⋯⋯⋯⋯⋯⋯⋯⋯⋯⋯⋯50四高中文言文注释术语使用现状所带来的问题⋯⋯⋯⋯⋯⋯⋯⋯⋯⋯⋯⋯⋯50第二节相关教学建议⋯⋯⋯⋯⋯⋯⋯⋯⋯⋯⋯⋯⋯⋯⋯⋯⋯⋯⋯⋯⋯⋯⋯⋯一51一教师教学的建议⋯⋯⋯⋯⋯⋯⋯⋯⋯⋯⋯⋯⋯⋯⋯⋯⋯⋯⋯⋯⋯⋯⋯⋯.51二教材编写的建议⋯⋯⋯⋯⋯⋯⋯⋯⋯⋯⋯⋯⋯⋯⋯⋯⋯⋯⋯⋯⋯⋯⋯⋯⋯52结论⋯⋯⋯⋯⋯⋯⋯⋯⋯⋯⋯⋯⋯⋯⋯⋯⋯⋯⋯⋯⋯⋯⋯⋯⋯⋯⋯⋯⋯⋯⋯⋯⋯⋯⋯⋯⋯⋯⋯⋯⋯⋯⋯⋯⋯⋯⋯⋯⋯⋯⋯53参考文献⋯⋯⋯⋯⋯⋯⋯⋯⋯⋯⋯⋯⋯⋯⋯⋯⋯⋯⋯⋯⋯⋯⋯⋯⋯⋯⋯⋯⋯⋯⋯54附录⋯⋯⋯⋯⋯⋯⋯⋯⋯⋯⋯⋯⋯⋯⋯⋯⋯⋯⋯⋯⋯⋯⋯⋯⋯⋯⋯⋯⋯⋯⋯⋯.56后记⋯⋯⋯⋯⋯⋯⋯⋯⋯⋯⋯⋯⋯⋯⋯⋯⋯⋯⋯⋯⋯⋯⋯⋯⋯⋯⋯⋯⋯⋯⋯⋯⋯⋯⋯⋯⋯⋯.59VIl\n第一章绪论第一节选题意义与可行性论证一选题的意义1、研究新课标高中文言文注释术语“通”和“同”的意义文言文作为高中语文教材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高中教学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新课程标准施行后,更是对文言文教学提出了新的要求,文言文日益成为中学语文教学的重点。但是,用字问题是学生阅读文言文的一个障碍,会给学生的阅读以及教师的教学带来一定程度的困难。对于文言文中出现的通假字、古今字、异体字、同源字等字际关系,如果学生不能正确理解,难免出现望文生义,从而导致“一字之差,谬以千里”的结果。在对待字际关系问题上,新课标人教版高中语文教材沿承新课程改革以前的注释方式,在注释中使用“某通某”或“某同某”进行注解,未具体指出属于哪种字际关系。这种对术语“通”和“同”的使用,容易导致学生认识上的混乱,不利于学生对词义的理解记忆。本文拟对新课标高中文言文中注释术语“通”和“同”沟通的字组进行全面而透彻的分析,重新从字际关系上对这些字组进行归类。进而对高中文言文注释术语的性质进行探讨,帮助老师用文字学知识进行高中文言文教学,提高学生对文言文字词理解的准确性。这不仅对高中文言文教学具有直接参考和利用价值,对教材编写的规范化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2、研究汉字字际关系的意义文字是记录语言的文字符号的体系。汉字作为记录汉语的书写符号,是为汉语服务的。自从汉字产生,到汉字由甲骨文、金文、小篆等最后发展到今天所使用的楷书,汉字随着中华民族的发展而经过了几千年的发展和变化。在其不断地发展变化之中,产生了诸如古今字、通假字、异体字、同源字和分化字等各种复杂的字际关系。虽然这些用字现象是由于人们对客观事物认识的深化和语言本身的发展而出现的,但是它们还是给人们的交际和学习带来了诸多不便和困难,因此需要人们对其不断地进行整理和研究。汉字字际关系的研究不仅能够揭示汉字之问的区别和联系,而且能够为人们的文言文学习提供参考资料。即汉字字际关系的研究不仅具有理论价值,又能应用到文言文的学习,\n为今天文言文的教学和学习提供依据和参考的资料。二选题的可行性1、材料来源本文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必修l一必修5、先秦诸子选读、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中的文言文部分为研究材料,以这些文章下注释中出现的“某通某”和“某同某”的注释材料为研究对象。其中具体包括“某同某”21组,“某通某”141组,“某亦作某”①2组,“某古同某”@1组,共计172组。本文拟就这些材料,进行穷尽性的研究和描写,确定它们的字际关系,从而对新课标高中文言文注释术语“通”和“同”的的性质做一个定性研究。2、理论依据本课题的研究以汉语文字学、汉字构形学和训诂学等理论为指导。根据汉语文字学、汉字构形学和训诂学来确定新课标高中文言文注释中“通”和“同”沟通的汉字之间的关系,对其进行定性分析和重新进行科学分类。本选题是可行的有意义的,能够对高中文言文注释术语“通”和“同”的性质进行更为客观的阐释,丰富新课标下高中文言文用字问题的研究,并且为老师的教学提供参考,帮助提高学生阅读文言文的能力,使之能够更好的读懂浅易文言文。第二节国内研究现状综述一关于通假字、古今字、异体字和同源字的研究1、学术界关于通假字的研究(1)古代学者对通假字的研究文字通假现象,甲骨文时期就已存在,先秦古籍文献通假字的使用已司空见惯。但对通假字问题的关注与研究开始于汉代。西汉初年的《毛传》开始涉及到通假字问题。如,《诗经·郑风·缁衣》:“适子之馆兮,还,予授之粲兮。”毛传:粲,餐也。”段玉裁在《说文》卷七上“粲”下注引毛传以后说:“此谓‘粲’为‘餐’之假借也。”王引之在《经义述闻·叙》中对这类情况进行了分析并加以总结说:“故毛公诗传,多易假借之字而训以本字,己开改读之先。川妇虽然段玉裁和王引之使用的术语都是假借,但并非指得是本无其字的假借,而是本有其字的通假。①教材中出现的“某亦作某”有两组,其中一组“盖亦作盍,,与“盖通盍”注释的被释字与注释字相同,术语不同故收录。②某古同某,包含于“某同某一之中,按术语“同”处理。\n《毛诗》虽然“开改读之先”,但是并没有明确的指出这就是通假字,只是做了一个文字释义。直到西汉末年才明确用破字改读训释通假字。破读的术语“读为(日)”、“读如(若)”等,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用来破假借的,偶尔才用作注音,例如:《书·尧典》:“播时百谷。”郑玄注:“时读日莳。”除此以外,东汉训诂术语中还有“读当作(为)”“读当如”等用来表示破读,有时也直接称之为假借字。如《诗·卫风·氓》:“淇则有岸,隰则有泮。”郑玄笺:“泮,读为畔。畔,涯也。”通过这些用语可知,汉人主要是用不读通假字而读回本字的方法训释通假字。但是,汉人用假借字指称通假,可见他们所认为的假借包括“本有其字”的通假,他们还没有将假借字与通假字进行明确区分。唐代时通假字与假借字的区分仍然不明确,通用字这一用语开始为一些注释家所用。如《汉书·宣帝纪》:“信威北夷。”颜师古注:“信,读为伸,古通用字。”到北宋初期的文字训话学家丁度,在他所编修的《集韵·韵例》中说:“凡经史用字,类多假借。今字各著义,假借难同,故但言通作某。州幻可见,此时丁度已认识到通假字和假借字有所不同。清代是训诂学发展的鼎盛时期。这一时期的学者开始明确指出通假和假借的区别。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说到:“大氐假借之始,始于本无其字。及其后也,既有其字矣,而多为假借。又其后也,且至后代讹字亦得自冒于假借。博古综今,有此三变。”口1王引之也说:“许氏《说文》论假借日:‘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盖无本字而后假借他字,此谓造作文字之始也。至于经典古字,声近而通,则有不限于无字之假借者,往往本字见存,而古本则不用本字,而用同声之字。”[43可见此时本无其字的假借和本有其字的通假已经被他们分开。“通假”的概念在这一时期虽然已经明确界定,但一般情况仍然和假借当成同一术语使用。(2)现代学者对通假字的研究近代以来,学者们对通假字的研究更加细致深入。他们不仅对通假字的历代研究进行了追溯,对通假字产生的历史原因进行探讨,并且对通假字的概念进行了进一步的界定。但是不同学者的观点也存在分歧之处,那就是通假和假借是否有进行区分的必要。有的学者认为通假和假借是没有必要区别的,其中代表人物是刘又辛。刘又辛认为:“不管它是本无其字的假借也好,或是以后已有其字的假借也好,假借字的性质都是一样,都是借一个同音字来表示某个词。所以,把假借字划分为两类,一类叫做假借,一类叫做通假,那是不必要也做不到的。”“其实,叫做假借或通假都可以,但必须承认这二者本无区别。”他认为本有其字的通假和本无其字的假借都可统称为假借,它们的本\n质是一样的,没有必要再做详细的区分。“为了照顾一般习惯,也可以使用‘通假’一词,但应该明白,‘通假’和‘假借’是同义词,并无区别。”口3执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应该从通假字的本质入手,做详细的划分只能使研究复杂化,增加不必要的麻烦。与上述观点相反的是,有的学者认为通假和假借是不可以混淆的。裘锡圭在他的《文字学概要》中明确提出:“‘通假’这个文字学术语出现得相当晚,到近代使用的人才逐渐多起来。过去一般文字学者所说的假借,都是把有本字的假借即后来所谓通假包括在内的。⋯‘狭义的通假指借一个同音或音近的字来表示一个本有其字的词”,“按照《说文》‘本无其字,依声托事’的假借定义,本有其字的通假是不能包括在假借里的。州印蒋绍愚先生在《古汉语词汇纲要》中也指出将“本有其字”的通假和“本无其字”的假借加以区分是有好处的。通假和假借是否需要进行区分,学者们各持己见,莫衷一是。这样容易导致学习者混淆概念,不知所从。笔者认为有必要对通假和假借的进行严格的区分,而学术界的探讨会为我们的研究提供很好的借鉴。2、学术界关于古今字的研究(1)古代学者对于古今字的研究古今字这一术语,最早见于东汉郑玄为古书所做的注解。如《礼记·曲礼下》:“予一人。”郑注:“余、予古今字。”自此以后,历代学者多沿用这一术语。如《国语-吴语》:“吴师大北。”韦昭注:“军败奔走日北。北,古之背字。”虽然郑玄以后的学者沿用古今字的训释体例,但是并没有对古今字进行深入的研究。对古今字真正进行理论上的研究和探讨的是进入文字学鼎盛期的清朝。居“说文四大家”之首的段玉裁十分重视古今字现象。“他在为《说文》作注时,很注意对于古今字的注释。或分注某为古字,某为今字,或径称某某古今字。其中直接用古今字这一术语注释的,约有二百多处。”口1这些注释为古今字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例证。他不仅提出古今字是古今异字的一种用字现象,“凡言古今字者,主谓同音而古用彼,今用此,异字。若《礼经》古文用‘余一人’,《礼记》用‘予一人’。余、予本异字异义,非谓予、余本即一字也。”他还强调古今字的古和今是相对而言的。“古今无定时,周为古则汉为今,汉为古则晋宋为今。随时异用者,谓之古今字。”。除此以外,他还认为古今字并非文字形体的演变,“非如今人所言古文、籀文为古字,小篆、隶书为今字也。川胡他在《经韵楼集》中提到:“凡郑言古今字者,非如《说文解字》谓古文、籀、篆之别,谓古今所用字不同。”凹1段玉裁从理论上阐述了古今字的概念,指出古今字4\n中古字和今字的相对关系,而且还强调了古今字与字体演变是截然不同的。这些论述开创了古今字理论研究的先河,为后世学者的研究奠定了基础。清代另一位“说文大家”王筠对古今字进行了更加深入的探讨。他在段玉裁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有关古今字新的见解,即“分别文”和“累增字”。在《说文释例》卷八中说:“字有不须偏旁而义已足者,则其偏旁为后人递加也。其加偏旁而义遂异者,是为分别文。其种有二:一则正义为借义所夺,因加偏旁以别之者也。-N本字义多,既加偏旁,则只分其一义也。其加偏旁而义仍不异者,是谓累增字。其种有三,一则古义深曲,加偏旁而义表之者。-N既加偏旁,则置古文不用者也。一则加偏旁而世仍不用,所行者反是古文也。”n们这段话表明王筠认识到了汉字的记词表义功能,并且揭示了汉字的孳乳发展的原因及规律。他提出的两类分别文基本上能概括古字和今字的关系,但是他的分类尚有不明确,仍需进一步完善。比王筠稍晚的另一位《说文》学者徐灏,在他的著作《说文解字注笺》中也涉及到对古今字的研究。他提出:“古今字有一例:一为造字相承,增偏旁,一为载籍古今本也。”口妇徐灏所说的二例,实际上是对段、王二者学说的综合。他虽然糅合了段、王之学,却只指出了古今字在形体上有前后相承关系的特征,对古今字产生的原因却并未提及。总而言之,清代学者突破了前代学者古今字只存在于随文释义的层面,对古今字进行理论上的诠释,并分析了古今字产生的原因,取得了巨大的进步。(2)现代学者对古今字的研究王力主编的《古代汉语》着眼于汉字孳乳繁衍的发展规律,承清代王筠而将古今字限定在“区别文”的范围内,认为古今字的产生是由于上古汉字“兼职”现象多,后代不断产生分化,并举例说明什么是古今字。n21但他在古今字的定义及具体分类上还不够明确,使得教材在文选和常用词中分析某些字组是古今字还是通假字时,产生了一些矛盾的说法。蒋绍愚认为古今字的概念不够精确,于是提出用“本原字”和“区别字”这两个术语替代古今字中的古字和今字。他认为“古今字”的名称只是注意到了其历时性,并没有表达出本质特点,不利于与异体字、同形字、假借字和区别字的区分,四者容易出现重叠交叉。除此以外,他还将区别字产生的原因分为四种情况,并将区别字分为五类。n妇蒋绍愚新术语的提出表明他注意到了古今字是一种同词异字现象,指出了古今字不仅要从时间先后着眼,还要从字词角度入手。古今字的范围和概念更明确了。\n目前大多数学者都倾向于古今字是一种历时性的同词异字现象的观点。裘锡圭指出:“‘古今字’也是跟一词多形现象有关的一个术语。一个词的不同书写形式,通行时问往往有前后。在前者就是在后者的古字,在后者就是在前者的今字。川“1陆锡兴认为“古今字就是汉语同词先后异字的现象。州“3王宁、林银生、周之郎、秦永龙、谢纪锋编著的《古代汉语通论》指出“所谓古今字,是~种纵向历时的同词异字现象,即记录同一个词(实际是词的某一义项),不同时代社会用字不同,前一个时代所用的字叫古字,后一个时代所用的字叫今字。”n63其他学者也有不同观点,如洪成玉认为“古今字应该是有造字相承关系的分别字。”n铂而张劲秋则认为“古今字是汉字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孳乳分化现象。”口叩洪成玉和张劲秋的观点侧重古今字在字形上的联系,但是古今字只是大部分在字形上有联系,还有一部分在字形上没有相承关系,所以他们的观点有些以偏概全。古今字是传统训诂学的术语,现代学者对古今字的研究分析更侧重于字和词的关系,以及文字发展变化的规律。这样不仅古今字的外延和内涵更加明确,同时也有助于将古今宇和通假字、异体字、同源字等术语区分开来。3、现代学者对异体字的研究异体字作为一种文字现象早已有之。虽然当时人们已经意识到“异体”的存在,但是还没有使用“异体”的概念。许慎在《说文解字·序》中提到的“文字异形”其实就是异体字。许慎以后的许多字书,如《玉篇》《干禄字书》《广韵》《字汇》《正字通》等都收录了大量的异体字。但前代学者并没有在理论上对异体字进行研究。异体字这个术语是建国以后提出的。对异体字的研究工作,是伴随着20世纪50年代的异体字整理工作的进行而开始的。学者们对异体字的概念和范围进行了讨论和研究。有学者认为异体字是狭义的。如周秉钧提出:“异体字指的是一个字有几种不同结构,所表示的意义完全相同,在任何情况下可以互相代替。”口们蒋绍愚亦持相同观点,他认为:“异体字是人们为语言中同一个词造的几个形体不同的字,这些字意义完全相同,可以互相替换。”乜∞王宁认为异体字包括异写字和异构字。她在《汉字构形学讲座》指出:“异写字是职能相同的同一个字,因写法不同而形成的异形。”而“异构字在记录汉语的职能上是相同的,也就是说,音与义绝对相同,它们在记录言语作品时,不论在什么语境下,都可以互相置换。”心¨王宁强调无论是异写字还是异构字,它们的职能是相同的,即音义相同,所以它们也属于狭义异体字的范畴。这些学者们所认为的狭义异体字是音义全同,可以互相替换的,不受任何条件的限制。6\n有些学者则认为异体字是广义的,即部分功能相同的字也可以确定为异体字。高更生在《谈异体字整理》中将异体字分成典型异体字、包孕异体字、交叉异体字三类。苏培成对此持赞成观点,并在其著作《现代汉字学纲要》中进行了详细解释。他指出:“异体字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典型异体字,又叫纯粹异体字,指的是读音和意义完全相同的异体字。”“第二类是包孕异体字,指的是甲字包括乙字的含意。“‘第三类是交叉异体字,指的是一个字的读音和意义和另一个字的部分音义相同。”阻21与上述学者观点相比,裘锡圭的立场比较中立。他认为异体字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他在《文字学概要》提到:“异体字就是彼此音义相同而外形不同的字。严格地说,只有用法完全相同的字,也就是一字的异体,才能称为异体字。但是一般所说的异体字往往包括只有部分用法相同的字。严格意义的异体字可以称为狭义异体字,部分用法相同的字可以称为部分异体字,二者合在一起就是广义异体字。,,[2钉除此以外,李运富认为异体字的内涵和外延可以从字样、字构和字用三个角度分别界定,没必要把它们统一为一个概念。他提出异体字的本质属性是“功能相同”而不是“形体不同”,对“音义相同”的说法应根据情况灵活理解。他还认为所谓“共时性”根本不是异体字的属性;异体字的职能只限于本用,借用不属于异体字。D明现在学术界关于“异体字”的界定,主要的分歧在于标准选取应该是“全同异体字”还是“非全同异体字”。“全同异体字”即狭义异体字,要求音义完全相同;“非全同异体字”即广义异体字,标准较宽松,只要部分音义完全相同即可。至于从“狭”还是从“广”,笔者认为应该根据研究对象的特点以及实际操作情况来决定。对于高中语文文言文教材的讨论分析以及教师的参考意义来讲,选择从“狭”的标准比较合适。4、现代学者对同源字的研究同源字这一术语产生于近现代。古代文字训诂学虽然没有这一术语,但是关于同源字的研究早已有之。东汉时期刘熙所著的《释名》就是最早的一部语源字典,至今还有参考价值。宋代学者提出的“右文说”,认为不但汉字的形符有意义,声符也有意义,颇有同源字的意思。清代学者提出的“因声求义~‘音近义同”是探求同源字的重要手段。前代这些学者的研究,大多比较零散,并没有建立起理论体系。现代学者虽然开始从理论上研究同源字,但是同源字的外延和内涵复杂,学界一直没有统一的看法。王力在《同源字论》中对“同源字”的概念做了界定,他指出:“凡音义皆近,音近义同,或义近音同的字,叫做同源字。同源字,常常是以某一概念为中心,而以语音的细微差别(或同音),表示相近或相关的几个概念。”接着他又说到:“我们所谓同源7\n字,实际上就是同源词。”阳朝也就是说,王力所说的同源字的概念就是同源词的概念。除了王力以外,还有一批学者有类似看法。如朱星主编的《古代汉语》教材中说:“由于汉字是方块字,一个字般都具有音、形、义三个部分,一个字就相当于一个词,所以,同源字,实际上也就是同源词。”凹们许嘉璐在其主编的《古代汉语(上)》中说到:“在古代汉语中所谓同源字,也可以说就是同源词。川”3周祖漠在《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卷》中也说到:“同源字实际上也就是同源词。不同文字的同源等于是追溯语源。⋯⋯类聚同源字的意思也是在寻求语源。同源字的研究,实际上就是语源的研究。州蚓可见,这些学者们提出的同源字概念实际上与同源词的概念是等同的。相反,有些学者则认为同源字的概念不能与同源词混为一谈,二者应该严格区分。王蕴智的《同源字、同源词说辨》是一篇专门对两个术语进行辨正的文章。他不仅辨析了“同源字和同源词是两个概念”,而且提出“同源字的定义应该是凡读音相同或相近,具有同一形体来源的字。,,[2们王蕴智对同源字的定义强调了同源字形体之间的关系。张兴亚在《简论同源词和同源字》中提出:“从同一字根孳乳出来的字是含有同一来源的字,就是有字形结构上的渊源关系的字,就是同源字,而不管它表示的词是不是同源词。”汹3张兴亚也认识到了字形是系联汉字同源的重要性。杜永俐的《汉语同源字和同源词》也认为同源字和同源词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概念,并提出“凡由同一字根(通常是声符)孳乳出来的一组字叫同源字。”∞订杜永俐为同源字所下的定义亦是从字源的角度思考的。上述各学者的观点分歧在于:一是将同源字作为同源词的书写形式,记录词的派生;一是将同源字限定在文字范畴,记录字的分化。我们所认为的同源字是与前者相同的。陆宗达、王宁合著的《训诂与训诂学》中提到“新词因词义引申而派生后便孳乳出相应的新字。新字的字义已由词分化出来,但是由于过去长期的习惯,在新字尚未被习用的过渡阶段有与字通用的情况,这就是同源通用字。川323本文所谓的同源字,就是同源词的书写形式,也就是指同源通用字。二关于高中文言文注释和用字问题的研究l、目前学术界对高中文言文注释的研究陈浩《人教社课标版高中语文古诗文注释问题研究》在通读人教版高中语文教材古诗文文注释的基础上,从注释的准确性、规范性和系统性二个角度,将词义、词性、注音、句读方面的注释错误分别指出。他不仅将字际关系、标点符号、注解内容方面的不规范注释分别说明,并且将注释系统中出现的不严密,前后不一致等问题一一指出。吕晶晶《人教版高中<语文>(必修)文言文注释研究》对人教版高中《语文》(必\n修)文言文注释进行系统地研究,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目前高中语文教师和学生使用人教版高中《语文》(必修)文言文注释的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并对调查结果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针对人教版高中《语文》(必修)文言文注释存在的问题,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提出高中语文文言文注释应遵循的原则和改善问题的策略。姜爱《人教版高中文言教材误注解析》通过查阅古代、现代汉语词典等二十余种工具书及相关资料,将其近年来在教学过程中发现的三十九条有争议的的注释进行具体的分类辨析,并为作注者的作注工作提出一些建议。邓木辉《高中<语文>通假字术语运用分析及建议》一文对2002年审查通过的人教版高中《语文》教材中的文言文注释术语的运用情况进行了分析,认为存在一通’、‘同’混用,用法随意;异形词时而用‘通’,时而用‘同’,时而用‘也写作’或‘也作’;有的通假字不用‘通’、‘同’术语注释,直接用本字注释”等问题。这篇论文根据人教版高中《语文》文言文注释术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用不同术语表示不同类型的字,用同一术语表示相同类型的字和编写知识短文,介绍有关知识两个建议。以上论文都是对高中文言文注释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但是高中文言文注释术语只是这些文章研究的一部分,只有邓木辉《高中<语文>通假字术语运用分析及建议》一文是针对高中文言文注释术语“通”和“同”的使用现状进行研究的,他还就术语的使用提供了建议。这些文章为笔者研究高中文言文注释术语存在的问题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对笔者的研究提供了一些思路。2、目前学术界对高中文言文用字问题的研究郑唏涛、曹雅玉的《浅析中学语文教材对古今字、通假字的处理》指出,在人教版的五本语文必修教材的文言文选文中,其注释对通假字和古今字的处理存在着一些问题。尽管他们想区分古今字和通假字这两种不同的用字现象,但在具体操作上对用字问题处理还存在着一些混乱,导致注释中有很多自相矛盾的内容。柳方宏、杨修健的《略论古今字与通假字的区别》中也指出不论是在现行的初中还是高中教材中,古今字和通假字的认定和表述都没有统一标准,这样很容易导致学生认识上的混乱。冯华《高中语文教学中文言文用字问题研究》的硕士论文中指出新课改前的人教版的六册语文必修教材注释中出现的古今字、通假字、异体字三种用字现象的混淆问题,不仅指出课本应采用新的注释术语以明确对各种用字现象的区分,还对教材中出现的古今字、通假字和异体字使用新的注释术语重新进行注释,同时作者也提出在教学中应重9\n视高中文言文中的用字现象,并根据各用字现象的特点提出了几种教学方法。以上这些文章有对高中文言文的注释中出现的错误进行研究的,也有从文言文用字问题上进行研究的。也有硕士论文涉及到文言文用字问题研究的,但大多只是把文言文用字问题作为论文的一部分进行论述的。其中冯华的硕士论文是对新课改以前的人教版高中6册语文教材中的用字问题进行的研究。而本文要做的是对新课标高中语文必修和选修文言文注释术语“通”和“同”进行定性研究,通过对这两个注释术语沟通的字组进行考察和分类,指出高中语文教材采用这两个术语的用意,同时也指出用字问题在高中文言文教学中的地位和教师应持有的态度。但是前贤所做的这些研究,是本课题的宝贵资料,对本课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第三节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一研究内容本论文以新课标高中文言文注释中的“某通某”和“某同某”为研究对象,主要通过汉字学和训诂学等理论明确汉字之间关系的标准,确定各组注释中的通假字,古今字、异体字和同源字的字际关系。从而对这些字际关系进行重新归类,为教师教学提供参考资料,帮助学生进一步对词义进行准确的理解记忆。再通过这些字际关系指出术语“通”、“同”的性质,并尝试为教学与教材编写提供参考意见。二研究方法1、统计的方法对新课标高中文言文注释中“通”和“同”沟通的字组进行提取,得到第一手材料。2、定性分析法根据确定的标准,分析确定提取的各个字组的字际关系,并对各种关系进行归纳分类。3、文献考证法根据确定的标准的同时,查找参考各文献资料,为字际关系的定性提供依据。\n第二章通假字、古今字、异体宇、同源字的界定古代汉语以单音词为主,这就说明在文言文中一个汉字就可以代表一个词,一个词也就是一个字。因此,在进行文言文阅读时,对这些字的理解就颇为重要。随之文言文注释中的用字问题也不可忽视。新课改下的人教版五册必修教材中,几乎每篇文言文的注释下都涉及到了“通”和“同”注释的用字问题。通假字、古今字、异体字和同源字是文言文用字现象的四个重要方面。对它们的概念进行界定是对术语“通”、“同”研究的首要工作。只有对概念有了清晰的认识,才能对各种用字现象进行准确的定性。第一节通假字的界定所谓古音通假就是指古人在记录语言的过程中,有本字而不用,却用一个古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来代替的现象。而通假字就是与本字音同或音近的替代字。通假的基本条件是字音相同或相近。两个字如果形体不同,意义不同,但是声音相同或相近,则可以通假;反之,如果声音不存在相同或相近的关系,则不能通假。同时,这种音同或音近又是有时代性的。由于今天去古已远,古今语音已随时代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甚至有些语音已完全不同,我们不能用今天的读音进行语音的分析比较,而要以古音为主要依据。如“而”和“能”为通假字。按照今天的读音,“而”读作er214,“能”读作nen935,这是完全不同的两个读音。在古代则不然,“而”属日纽之韵:“能”泥纽登韵。日纽和泥纽同属舌音,为准双声,之蒸又对转,二者读音相近。由此可见,它们在古代是发音相近的两个字,因而是可以通假的。本文中对通假字读音的考证,上古音是以郭锡良的《汉字古音手册(增订本)》的注音为参考,中古音则参考《宋本广韵》。通假字因读音相同或相近而产生借用关系,与字义没有什么联系。通假字是把文字作为声音符号而使用,因此只要本字和借字读音相同或相近即可,二者的意义是没有联系的。这也是通假字区别于其他字际关系的特征之一。如“荑”和“梯”,“荑”是指初生茅草的嫩芽,而“梯”是一种似稗子的草,二者意义没有联系,只是因读音相同而通用。通假字的时代性不仅指古音今变问题,同时还指通假字的共时性问题。通假字中的本字和借字,必须是同时存在,处于同一个历史层面的,它们是共时的关系。因为通假字中的本字和借字,是一对相对的概念,失去任何一方,也就不存在通假关系。如没有“材”字就无从借其为“裁”字,没有“案”字就无从借其为“按”字。因此,通假字\n的共时性也是其一大显著特征。通常古人把通假字和六书中的假借统称为假借字。其实通假和假借这两个概念有着质的区别,应该将它们进行严格的区分。所谓假借是“本无其字”,即许慎《说文解字叙》中所说“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胡也就是新词出现时并没有本字,而是借用同音或音近字来表示。如本是一种武器的“我”假借为第一人称代词;本是胡须的“而”假借为连词。这是造字时的假借。通假则是本有其字不用而用同音或音近字替代,即有本字,但是书写的人却借用音同或音近的字进行代替。如罢免的“罢”借为“疲”,辩驳的“辩”借为变化之“变”,等等。这是用字的通假。由此可见,通假和假借的范围各不相同,用“假借”统括两种概念的做法会混淆假借字与通假字的概念。根据以上分析,对通假字的考察,我们应考虑到共时性、字音、字义和有无本字四个因素。从共时性来看,借字和本字是同时存在的,是处于同一平面上的共时关系。从字音来看,借字与本字的古音应相同或者相近,这是决定性条件。从字义来看,借字和本字意义没有联系,这是重要特征之一。从有无本字来看,借字是已有本字情况下的替代现象。综上所述,可以将通假字的概念概述如下:通假字是指在共时系统中用古音相同或相近的字代替一个本有其字的词。第二节古今字的界定古今字是汉字在发展中所产生的古今异字的现象。作为记录语言的符号,汉字具有稳定性的特点。而其所记录的词则不同,词是语言中最活跃的分子。汉字和词汇这种发展的不平衡性,导致词多而字少,于是就出现了一字兼记数词,一字表示多义的现象。一字“兼职”过多,容易造成理解困难,影响交际。因此,为了区别词义,减轻汉字负担,就另造新字或使用借字分担其中某个或几个意义。我们把这种不同时代用不同的字记录同一个词的文字现象称为古今字。时间在前的原来的字称“古字”,后来的字则被称为“今字”,二者合称为古今字。古今字中之所以称作“古字”和“今字”,正是从时代的先后着眼。今字的产生是为了分担古字所记录的数个义项中的一个,今字出现的时间应该晚于古字,二者具有历时性。且古今字中的古今并非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古今字各自的产生时期并非既定的,古字或许产生于甲骨文时期,或许是先秦两汉时期,亦或是更晚,而今字的产生则必定晚于古字产生的时期。段玉裁也曾提出“古今无定时,周为古则汉为今,汉为古则晋宋为今。随时异用者则为古今字。”阻3如“受”与“授”。“受”产生于甲骨文时期,而“授”12\n字当时尚未产生。“受”兼有授予和接受两个义项,后来在“受”字基础上增加形旁另造今字“授”分担其授予义。“授”字最早见于《诗经·豳风·七月》:“七月流火,九月授衣。”可见,“授”的出现明显晚于“受”字产生时代。故“受”为古字,“授”为今字。作为记录语言的书写符号,汉字是通过形表示音和义的,考察古今字不仅要着眼于时间,更要注意古今字所记录的是否为同一个词。今字为分担古字所记录的词义而产生,所以今字与吉字所记录的必定为同一个词。古今字产生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词义的引申,一个是文字的假借。今字所取代的或是古字的本义,或是古字的引申义,或是本字的假借义。如,“县”和“悬”,“县”的本义为悬挂,假借为行政区划单位名,因本义被借义所夺,另造今字“悬”表示本义。“共”和“供”,“共”的本义为共同,后引申为供奉、供给义,后“共”字专门表示共同义,便以“共”字为基础增加形符,另造“供”字分担其引申义。“孰”和“熟”,“孰”的本义为生熟的熟,后为表示疑问代词的借义所夺,今字“熟”取代“孰”的本义。但不管今字所取代的是本义、引申义还是假借义,今字所替代的词义与古字所记录的词义应该是一致的。综上所述,可将古今字的概念概述如下:古今字指一种历时的同词异字现象,即同一个词,不同时代用不同的字记录,先使用的字称古字,后使用的字称今字。第三节异体字的界定异体字既称“异体”,自然是指为同一个词所造的书写形体不同的两个或几个字。汉字的功用就是指读音和意义,严格来说只有功用相同,即读音和意义都相同的两个或几个字才能称的上是异体字。这样的异体字即完全异体字,在任何情况和语境下,它们是可以相互替换的。如“鹅”和“鹦”。二者都是指名叫老雇的小鸟,只是构形不同。“端”以安为声符,“黯”则以晏为声符。它们虽然书写形体不同,但是意义和用法完全相同。完全异体字标准过于严格,这种严格的理论并不适合考察和整理异体字的实际操作,因此我们对异体字的考察还应考虑以下情况。有一部分字源上的异体字,在使用和发展演变过程中,一个字的意义扩大化,剩下的另一个字或几个字的意义包含在这个字当中,如“她”和“蛇”,这两个字最初都是指爬行动物,但是后来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词义不断扩展,“蛇”又指星宿名和属相名,同时还用于姓氏。这样“她”的意义和用法就包含在了“蛇”当中,这种类型的字我们应该依然把它们看做异体关系,因为它们在本义或基本义上还是同一个字的不同形\n体,并且它们在意义和用法上不是部分交叉关系,而是包孕关系。根据以上分析,在字源上,异体字是为同一个词造的两个或几个形体不同的字:在字用上,异体字的读音和意义完全相同或者是其中一个或几个字的意义包含在另一个字中。因此,异体字的定义可概括为:在共时系统中为同一个词造的两个或几个音义相同而形体不同的字。第四节同源字的界定同源字是同源词的书写形式。对同源词的判定主要包括三方面:一,读音相同或相近;二,意义相通,有共同的词义特点;三,有共同的语源。读音相同或相近是最基本的条件之一,王力先生也曾说:“同源字还有一个最重要的条件,就是读音相同或相近。而且必须以先秦古音为依据。”∞朝所以说,要以先秦古音为标准,声母、韵母要相同或相近。如,“说”和“脱”,“说”属书纽月部,“脱”属透纽月部,书透准旁纽,又同属月部,二者读音相近。意义相通,主要是指同源词意义要有共同或相关的意义成分,即共通的语义特点,并非具体意义相同。如“决”和“诀”。“决”字本义为开凿壅塞,疏通水道。引申为大水冲断堤岸。弄断,决断都是其引申义。“诀”本义为诀别。引申为死别。无论是疏通水道之“泱”,还是诀别、死别之“诀”,都有分决,断开之义。故“决”与“诀”意义虽不相同却有相通之处,故二者可为同源字。有共同的语源,即考察一组同源词的意义是否来自同一语源。古汉语中绝大多数是单音节字,因此同音字和音近也较多,这些同音字和音近字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偶然意义相近的词,所以考察语源也是必不可少的。如“燥、鞣、鞣、鞣”都含有柔曲之义,都是以“柔”为词根的。综上所述,考察同源字,汉字的音义和语源三方面缺一不可。根据蒋绍愚先生的理论,我们把同源字界定为:同源字是指记录同源词的几个音近义通的形体不同的字。第五节通假字、古今字、异体字和同源宇的联系和区别通假字、古今字、异体字、同源字是汉字字际关系中非常重要的概念。它们所代表的文字现象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甚至相互之间还有交叉,关系复杂,导致相互之间容易混淆,不易分辨。因此,对它们之间的关系进行辨析也是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一通假字与古今字的联系和区别14我们在上文中对通假字和古今字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它们的概念虽然不同,但却并\n非是完全没有联系的,二者之间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掌握它们的区别和联系,才能对二者进行清楚的区分。1、联系通假的现象之所以出现,是人们有本字而不用,却借用一个音同或音近的字来表示。所以说字音相同或相近是判断通假字的基本条件。通假字与本字之间可以字形不同、意义不同,但是声音必须相近或相同,这是通假字的原则。读音相同或相近也是古今字的特点之一。词是声音和意义的结合,今字和古字记录的本为同一词,意义相同,语音则必定是相同或相近的。今字与古字语音联系密切,它们或声韵俱同,或声同韵近,或声近韵同,读音往往相同或相近。其中,多数为声韵俱同。如,“反”和“返”记录“返回”这一意义时为古今字,二者同属帮母元部,读音相同。因此,字音相同或相近是通假字与古今字在语音方面的联系,也可以说是二者的趋同之处。它们这种联系会给通假字和古今字的辨别带来一定程度的难度。通假字的本字和借字之间以语音为枢纽,意义却没有联系。古今字的古字和今字记录的是同一个词。之所以用今字原因有二:一是字义的引申,二是文字的假借。由字义引申而产生的新字,有的代替的是古字的本义,有的代替的是古字的引申义。这种情况下的古字和今字意义存在着不同形式的联系。而文字假借所形成的古今字,本义和假借义并没有联系。因此,无论今字取代的是古字的本义还是假借义,古字和今字的意义之间都没有联系。可见,由文字假借形成的古今字,与通假字一样,意义都没有联系。这是通假字与古今字的第二个相同之处。所以说,在遇到意义没有联系却存在字际关系的字组时,不能草率的判断为通假字,也有可能是因文字假借形成的古今字,要对其进行仔细的比较区分,以免出现错误的结果。2、区别通假字与古今字虽然在上述方面存在相同之处,但二者在本质上有很大的区别。(1)意义有无联系是区分通假字和古今字的主要特征通假字只是同音字或音近字的借用,借字和本字的意义毫无联系之处。本字和借字都有各自的意义,并且没有联系。如表示地名的“邰”和表示间隙的“隙”,表示古代农官的“唆”和表示才智出众的“俊”,这些字或读音相同,或读音相近,只是存在语音上的联系,而意义上没有丝毫联系。古今字则不然。因词义引申而产生的古今字,无论今字所取代的是古字的本义还是引申义,二者意义上都有引申关系。因此,在意义角度来看,由引申产生的古今字与通15\n假字的区别在于前者意义上有联系,后者意义上没有联系。如果二者之间有意义联系,就一定不是通假字。(2)共时和历时是区分通假字与古今字的主要特征意义有无联系是通假字与词义引申产生的古今字的区别之处,但文字假借产生的古今字,本义和假借义却没有联系。这种情况下,通假字与文字假借产生的古今字容易混淆。此时,可以用共时性和历时性区分二者。通假字中的本字和借字必须以两者同时存在为前提,它们具有共时性的特点。也许两个字存在产生时间先后不同的情况,但是通假时二者必须同时存在。如借字“矢”与本字“屎”,借字“惠”和本字“慧”,只有本字和借字同时存在,二者才能产生借用关系。由文字假借形成的古今字则不同。因为是假借,所以借用发生时一定没有本字,本字是后来出现的。因此,区别通假字和文字假借产生的古今字,主要看文字借用发生时是否有本字,有本字则是通假,无本字而本字后起则是古今字。二通假字与同源字的联系和区别1、联系古人在实际书写中,有本字而不用,反而使用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借字。他们并不注意借字和本字的字形和各自的意义,而只是把借字当作一个语音符号使用,只要读音相同或相近即可。如“邵”与“隙”为同音通假,“有”与“域”为双声通假,“与”与“举”为叠韵通假。同源字是指记录同源词的几个音近义通的形体不同的字。虽然意义相通是同源字的必要条件之一,但是读音相同或相近是系联语源意义的桥梁。如“亡”和“无”,“亡”上古明母阳部,“无”上古明母鱼部,二字声母相同,韵部鱼阳对转,不仅读音相近,意义也相同,是同源字。读音相同或相近也是同源字的特征之~。所以,读音相同或相近成为通假字和同源字容易混淆的一大因素。2、区别通假字和同源字有相同之处,即它们的读音相同或相近,因此容易混淆。但是,通假字和同源字有着本质的区别。(1)意义是否有联系通假字纯属文字的借用,读音相同或相近,是一种同音替代,意义上毫不相干。这是通假字的本质特征。同源字则不同。源字与孳乳字、孳乳字与孳乳字意义是相通的。因此,同源字之间的意义是互相联系的,或是近义,如“倍”与“背”:或是反义,如“受”与“授”;或是词义相关,如“鞣”与“燥”。可见,同源字虽然读音相同或相近,16\n但意义相通才是其本质特征,这点是同源字与同音替代的通假字之间的本质区别。(2)时间不同共时性是通假字存在的必要条件。即通假字中的借字和本字是处于同一历史层面的。同源字记录同源词族中的各个词,这些词有的产生时间早,有些产生时间晚,有的同时产生。源字与孳乳字相比,源字时间在前,孳乳字在后;而孳乳字之间,有些孳乳字产生时间相同,有些孳乳字产生时间有先后之分。与通假字的共时性相比,同源字之间产生时间可先可后,也可同时,这就是二者在时间上的区别所在。三古今字与同源字的联系和区别我们在上文中所论的同源字在读音和意义上都有联系,并且有共同的语源。古今字和同源字关系非常密切。有学者认为“古今字是‘很常见的同源字”’。m1马复礼甚至认为“古今字包括在同源字之中”。∞73其实古今字和同源字的关系并没有这么简单,它们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古今字和同源字的联系来自于二者有交叉重叠的部分。由词义引申形成的古今字,无论今字取代的是古字的本义还是引申义,古字和今字字义有派生的关系,二者之间的音义属同一来源。如“暴”与“曝”。“暴”的本义为晒干。《说文解字》:“暴,唏也。从日,从出,从收,从米。”段玉裁注:“日出而竦手举米晒之,合四字会意⋯⋯经典皆作暴。”又《广韵·屋韵》:“暴,日干也。曝,俗。”引申为“暴露”。如《汉书·孙宝传》:“崇近臣,罪恶暴露。”今字“曝”就是以“暴”为声符增加形旁,为古字“暴”的本义另造的新字,二者是古今字。同时,“曝”字是由“暴”字派生出来的,二者又是同源字。所以说凡是由词义引申而形成的古今字同时也是同源字。由文字假借而形成的古今字则没有同源关系。因为这种情况下的古字和今字之间是本义和假借义的关系,假借义只是读音的借用,与本义毫不相干。无论今字取代的是古字的本义还是假借义,二者之间的意义都没有联系,所以说文字假借形成的古今字不是同源字。从以上综述不难看出,古今字与同源字是相互交叉的关系,部分古今字属于同源字,但是同源字不一定是古今字。古今字中古字和今字产生时间有先后之分,具有历时性的关系。同源字有先后产生的,也有同时产生的。先后产生的同源字则是源字和孳乳字的关系,源字兼有后起同源字意义,这样的同源字具有古字和今字的关系。同时产生的同源字多为具有同一语源的孳乳字和孳乳字的关系,这样的同源字意义虽然相通却不相同,显然不是古今字。因此,只有先后产生的同源字才是古今字。\n四古今字与异体字的联系和区别上文中我们已经对古今字和异体字的概念进行了界定。虽然古今字和异体字都具有记录同一个词的功能,但是二者还是有区别的,不可混淆。首先在性质上,古今字是是文字在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古今异字现象。今字的产生,是因为吉字承担的意义过多,为了减轻古字的负担,新造字便应运而生。今字不仅分担了古字的负担,而且促进了文字表意的明确性。因此可以说古今字是一种积极的语言现象。而异体字则主要是文字在书写过程中产生的混乱现象,这种一字多形的现象给汉字的学习和使用增加了负担。所以说,异体字是一种消极现象。因此,在文字的使用过程中大批的异体字在使用中会遭到淘汰。其次在时间上,古今字具有历时性的特征,古字出现的时间必定早于今字。而异体字则不同,异体字则没有时问问题,同一时代一个字可能产生一个或好几个异体字,异体字是具有共时性的。再次在读音上,古字和今字记录的为同一个词,同一个词的读音自然相同。即使读音发生改变,读音还是有联系的。因此,古今字的读音可以相同,也可以相近。与古今字相比,异体字在读音上的要求更为严格,读音必须相同。如“蛇”和“她”,二者为声符不同的异体字,但是二者读音相同。最后在意义上,古今字中今字所承担的意义只是古字意义的一部分。因此,古字和今字之间不能自由的相互替换。一般情况下,古字可以替换今字,但今字则不能完全替换古字。如“羞”和“馐”这对古今字,古字“羞”可以替换今字珍馐之“馐”的意义,而今字“馐”则不能替换古“羞”的意义。异体字则不同,无论是完全异体字,还是包孕异体字,只要是义项相同,它们之间在任何语言环境下都可以相互替换,不受任何条件的限制和影响。如“妙”和“鲨”都是指名叫海中凶猛的鲨鱼或吹沙小鱼,读音亦相同,只是构形不同,二者为完全异体字。它们意义和用法完全相同,可以相互替换。通假字、古今字、异体字和同源字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只有对它们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有了清晰的认识,才能做好字际关系的整理和分类工作。\n第三章“通"“同"注释的被释字与释字的关系对高中文言文“通”和“同”注释的被释字与释字的关系进行定性及考证是本文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根据论文研究方向和考证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以下说明:1、本文只对文言文注释中用“通”和“同”注释的被释字与释字的关系进行定性,用其它术语注释的字际关系不再进行考证界定。2、对课文中常见的,学术界已经公认的字际关系不再进行考证。如通假字“蚤”和“早”、“矢”和“屎”,古今字“说”和“悦”、“知”和“智”、“反”和“返”、“奉”和“捧”等,这些字的字际关系学界已有定论,没有争议,便不再进行考证。3、由引申造成的古今字属于同源字的一部分,本文将这一部分归为古今字,在同源字下不再进行考证。第一节“通一或“同一注释的字组不存在字际关系我们通过对高中文言文注释中用“通”和“同”注释的165组字进行穷尽性的考察,发现它们所注释的某些字组是不存在字际关系的,而其余大部分则是沟通了字际关系。在165组“通”和“同”字组中,共有4组不存在字际关系,占165个字组的2.4%。主要有以下几组:1、离,通“罹”进不入以离尤兮,退将复修吾初服。(《离骚》)及怀子改桓之行,而修武之德,可以免于难,而离桓之罪,以亡于楚。《叔向贺贫》按,根据上下文,本句句义应为“到朝廷做官而不被接纳又遭受指责,就退隐了,重新整理我当初的衣服。~‘离”字应释为遭受义。此处“离”为“蘸”的简体字,《说文·隹部》:“靛,黄仓庚也。鸣则蚕生。”按《说文》“靛”字本义应为仓庚鸟。但是据冬古文字资料,。一靛”甲骨文写作窜,象用网捕鸟之形,故其本义为捕鸟。又因鸟被捕捉到,引申为遭受、遭遇之义。《玉篇·隹部》:“靛,遇也。”《字汇·隹部》:“靛,遭也。与‘罹’同。”苏宝荣《说文解字今注》认为:“本义为捕鸟,引申为‘罹,遭’之义。⋯⋯许释为鸟名,当为假借。州3明许多古典文献中“靛”也被训释为“遭受、遭遇”之义的例证,如《易经·小过》:“弗遇过之,飞鸟雕之。”孔颖达疏:“以小人之身,过而弗遇,19\n必遭网罗,其犹飞鸟,飞而无托,必遭缯缴。”《汉书·艺文志》:“大儒孙卿及楚臣屈原离谗忧国,皆作赋以风,咸有恻隐古诗之义。”颜师古注:“雒,遭也。”可见,“靛”字确有遭受、遭遇之义。而“罹”字,《说文》正篆无。《说文新附·网部》:“罹,心忧也。”《集韵·戈韵》:“罹,遭也。”“罹”字本义为忧患,苦难,引申为遭遇之义。如,《书·汤诰》:“罹其凶害,弗忍荼毒。”孔安国传:“罹,被。”《汉书·公孙弘传》:“君不幸罹霜露之病,何恙不己,乃上书归侯,乞骸骨,是章朕之不德也。”颜师古注:“罹,遭也。”因此,“靛”与“罹”二者均有遭受之义,不必注“离”通“罹”,实为同义词。2、霜,通“沾”因泣下沾衿,与武决去。(《苏武传》)■目∞按,《说文·雨部》:“霜,雨蕊也。从雨沾声。”霜本义为雨水浸润,引申为浸湿,沾濡之义。唐慧琳《一切经音义》卷十七:“霈,《考声》云:‘小湿也。’《广雅》云:‘落,渣也。’顾野王云:‘霜犹濡也。”《广韵》:“落,湿也,又濡也,渍也。”又如《国语·齐语》:“脱衣就功,首戴茅蒲,身衣襁禳,霜体涂足,暴其发肤,尽其四支之敏,以从事于田野。”韦昭注:“落,濡也。”《楚辞·离骚》:“揽茹蕙以掩涕兮,霜余襟之浪浪。”王逸亦注:“藩,濡也。”可见,“霈“字在古代汉语中就有浸濡、沾湿之义。而“沾”字本义为古代河水名,《说文·水部》:“沾,水。出壶关,东入淇。”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沾,段借为霜。”因为“沾”作为河流名使用频率较低,被借为“沾湿、浸濡”之义,后来此义便成为“沾”字其中一个义项并被普遍使用。所以说,在浸濡、沾湿这一意义上,“霜”是本字,而“沾”是借字。只是《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将“霜”作为“沾”的异体字处理,“沾”成为浸濡、沾湿义的常用字,因此“落”字不被人们所熟悉。高中语文教材用“沾”字注释“霜”字,应属于用常用字注释非常用字现象。3、倪,通“恍”居人愁卧,倪若有亡。(《别赋》)按,根据上下文语境,本句句义应为“居留在家中的人怀着愁思而卧,’况然若有所失。”而幽院”字应释为失意的样子。《说文·心部》:“倪,狂之貌。”们院”字本义为狂的样子。失意貌是其引申义。如《楚辞·九歌·少司命》:“望美人兮未来,临风恍兮浩歌。”王逸注:“倪,失意貌。”《文选·宋玉(登徒子好色赋)》:“于是处子恍若有望而不来,忽若有来而不见。”李善注:“倪,失意貌。”除此以外,惊貌、模糊不清貌、忽然也是为其引申义。而“恍”字《说文》并未收录,《玉篇·心部》释为“恍惚”,即模\n糊不清楚义。如《老子》第二十一章:“恍兮惚兮,其中有物。”“恍”与“倪”虽在模糊不清,忽然等义项上意义相同,但是“恍”字并无“失意貌”这个字义,在古代典籍中也无此用例。因此,在“失意貌”这个意义上,“倪”与“恍”并无字迹关系存在,用“恍”注释“帆”也是不恰当的。高中文言文注释中这些不存在字际关系的几组字的分析可以看出来,被注释字本身就具有注释字的意义。有的是同义词,有的是是用借字注释本字,有的是用常用字注释非常用字。万物皆流,万物皆变,文字的使用地位也在不断变迁。有些字在古代是常用字,到了现代却被淘汰;有些字在古代使用较少,到了现代却成为常用字。因此,有些字在现代汉语中已变得较为生僻,各个义项也不尽为人们所知。以上这些不存在字际关系的字组就属于这种情况。这些字组中的被注释字在现代汉语中不太常用,甚至有些作为《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的异体字已经被规范使用,它们本身具有与注释字相同的义项,只因文字古今意义不同而不被人们了解。其实这种情况注释者可以直接注释字义,没有必要用术语进行注释。这样反而不利于教师和同学了解这些文字在古代汉语中的意义。第二节高中文言文中“通"或搿同"注释的通假字通假字的借用关系产生的起点可以说是偶然的,但是随着其借用次数的逐渐增多,某些通假字的使用已成为一种用字习惯,通假字的使用也就具有了约定俗成性。本字与通假字的关系,可分为单向通假、双向通假和一通多。单向通假即甲字被借用为乙字,乙字却不被借用为甲字。如“乡”通“享”。双向通假即甲字可以被借用为乙字,乙字也可被借为甲字,通假字字和本字的关系是双向的。如“辩”与“变”互通。一通多则是指一个本字有多个通假字,如“裁”、“财”、“载”、“材”、“则”都可借用为“才”。单向通假是最简单,也是最基本的通假形式。高中文言文注释中用“通”和“同”沟通的字组就都是单向通假。举例如下:1、且,同搿雎一是时,侍医夏无且以其所奉药囊提轲。(《荆轲刺秦王》)且,《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范且日:‘弓之折,必于其尽也。”《战国策·魏策四》:“魏人有唐且者,年九十余。”雎,《韩非子·难三》:“宰予不免于田常;范雎折胁于魏。”《战国策·秦策三》:“唐雎行,至武安,散不能三千金。”2l\n《史记·魏世家》:“魏人有唐雎者,年九十余矣。”按,且,精纽鱼部;雎,清母鱼部。“且”与“雎”旁纽兼叠韵,并且“且”为“雎”声符,读音极其相近。《说文·且部》:“且,荐也。从几,足有二横,一其下地也。”“且”的本义为古代祭祀或宴会时盛放牲体的礼器。而“雎”本义为一种捕鱼的鸟名。《玉篇·隹部》:“雎,王雎也。”又用作人名,如上文所引“范雎”、“唐雎”等。可见,“雎”用作人名时,与“且”意义毫无联系,只是读音相近。“且”用作人名,是因为与“雎”读音相近,二者为叠韵通假字。根据语境,“夏无且”应表示人名,并不是“且”字本义,而是其音近字“雎”的用法。二者因读音相近而通假。2、邹,通“隙”今者有小人之言,令将军与臣有都。(《鸿门宴》)郁,《庄子·知北游》:“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邵。”《汉书·孙宝传》:“与红阳侯有邰。”《史记·刺客列传》:“与韩相侠累有邵。”隙,《国语·周语中》:“若承命不违,守业不懈,宽于死而远于忧,则可以上下无隙矣。”《史记·樊哙传》:“听小人之言,与沛公有隙。”《汉书·高帝记》:“今者有小人言,令将军与臣有隙。”按,邵,溪钮铎部。隙,溪钮铎部。二者同纽同韵,读音极近。“邰”本为晋国大夫叔虎的封地。《说文·邑部》:“邰,晋大夫叔虎邑也。”“隙”本义为墙壁裂缝,引申为空隙义,又引申为仇隙,隔阂。《说文·阜部》:“隙,壁际孔也。”二者同时出现在先秦时期,并且它们的意义完全没有联系,只是读音相同。根据语境,“令将军与臣有邰”中“邵”应为“隔阂、嫌怨”之义,这并非“邰”的本义,而是其同音字“隙”的意思。“邰”与“隙”虽然意义没有联系,但因为音近而通假,即借“邹”代替“隙”。如同是“隔阂”义,《史记·项羽本纪》使用“邵”字,而《史记·樊哙传》则用“隙”。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中也说道:“《左传》日:‘墙之隙坏,谁之咎也。’际自分而合言之,隙自合而分言之。引申之,反坼裂皆曰隙。又引申之,凡间空皆日隙。假借以邵为之。”故“隙”为本字,“隙”为通假字,二者为通假字关系。3、匪,通“非”\n匪来贸丝,来即我谋。(《诗经·卫风·氓》)匪,《诗经·郑风·出其东门》:“虽则如云,匪我思存。”郑玄笺:“匪,非也。”《诗经·邶风·静女》:“匪汝之为美,美人之贻。”陈奂传疏:“匪、非同声,非本字,匪假借字。”《论语·惠问》:“子贡问:‘管仲匪仁者与?”非,《礼记·檀弓下》:“非刀匕是共。”孔颖达疏引皇氏云:“非,不也。”《汉书·陈馀传》:“陈王非必立六国后。”颜师古注:“非,不也。”《师说》:“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惑。”按,“匪”,帮母微部。《说文·[部》:“压,器似竹筐。从[非声。”“非”,帮母微部。“匪”以“非”为声旁,且与“非”声纽相同,韵部相同,二者读音极近。“匪”本义为竹筐。《说文·非部》:“违也。从飞下翅,取其相背。”“非”字本义为违背,以鸟双翅相背取其“违背”之义。后引申为副词“不,不是”。“匪”与“非”二字读音相同,意义却没有联系。根据语境,“匪来贸丝”之“匪”应为不是之义,而非竹筐。《诗经》中“匪”常被借用为“非”,如《诗经·邶风·柏舟》:“我心匪石”,李富孙《诗经异文释》:“匪本筐,匪字借非用耳。”故此处为“非”为本字,“匪”为其同音通假字。4、泮,通“畔”淇则有岸,隰则有泮。(《诗经·卫风·氓》)泮,《诗经·卫风·氓》:“”毛传:“泮,坡也。”郑玄笺:“泮,读为畔。”《七修类稿·天地四·水高於山》:“《北征录》云:‘阔滦海子有山如长堤以限水。海子甚阔,望之杳无泮岸。”畔,《说文解字·田部》:“畔,田界也。”段玉裁注:“畔,引申为凡界之称。”《诗经·卫风·氓》:“淇则有岸,隰则有泮。”孔颖达疏:“畔者,水涯之名。”《楚辞-渔父》:“屈原既放,游于江潭,行吟泽畔。”按,泮,滂纽元部;畔,亚纽元部;《说文·水部》:“泮,诸侯乡射之宫,西南为水,东南为墙。从水从半,半亦声。”《说文·田部》:“畔,田界也。从田半声。”“泮”与“畔”滂蓝旁纽,叠韵,且声符相同,读音相近。“泮”字本义为古代天子诸侯举行宴会或作为学宫的宫殿。而“畔”的本义为田界。由田界引申为边界,边疆义,又引申为边际,边涯义。《说文解字注·田部》:“畔,引申为凡界之称。”“泮”与“畔”二者意义并没有联系,只是读音相近。\n根据语境,本句中“泮”应为边涯之义,但“泮”并无此义,而“畔”才是本字,二者因音近而通假。清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水部》:“泮,假借为畔。”故“泮”为“畔”的通假字。5、帘,通“奁”箱帘六七十,绿碧青丝绳。(《孔雀东南飞》)按,原文应为“箱蔗六七十,绿碧青丝绳。”“帘”是“蔗”的简化字。廉,来纽谈部;奁,来纽谈部。“蔗”与“奁”读音极近。《说文·竹部》:“蔗,堂蔗也。"‘‘蔗”字本义为用竹、苇或布做成的遮蔽门窗的用具。如,《汉书·外戚传下》:“美人当有以予女,受来,置饰室中蔗南。”《说文解字》中没有收录“奁”字,“奁”是“簌”的俗字。清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簸,字亦作匮。”又《广韵》:“匮,俗作奋。”《说文·竹部》:“簌,镜簸也。”“奁”字的本义为古代盛梳妆用品的匣子。如,《后汉书·皇后纪上·光烈阴皇后》:“会毕,帝从席前伏御床,视太后镜奁中物,感动悲涕。”由此可见,“蔗”与“奁”字义并无联系之处,但二者读音相同。本句句义为“盛衣物的箱子有六七十只,都用碧绿的青丝绳捆着。”根据语境,此处之“帘(蔗)”字义应为盛东西的箱子,并非“帘”字本义,而是其同音字“奁”的字义。这是因二者读音相同而产生的借用现象。故“奁”为本字,“帘(廉)”为通假字。6、颁,通“斑”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寡人之于国》)颁,《元史·孝友传·郑文嗣》:“子弟稍有过,颁白者犹鞭之。”《在志愿军司令部度春节除夕观饮》:“浅斟细酌会宾朋,我是颁白一老戎。”斑,《礼记·王制》:“斑白者不提挈。”郑玄注:“杂色日斑。”《楚辞·离骚》:“纷总总其离合兮,斑陆离其上下。”《史记·循吏列传》:“斑白不提挈,僮子不犁畔。”按,颁,帮纽文部;斑(辫),帮纽元部。“颁”与“斑”双声,文元旁转,读音相近。《说文·页部》:“颁,大头也。”“颁”字本义为大头貌。如,《诗经·小雅·鱼藻》:“鱼在在藻,有颁其首。”毛传:“颁,大首貌。”而“斑”是“辫”的俗体字。《说文·文部》:“辫,驳文也。”段玉裁注:“斑者,辫之俗。今乃斑行而辫废矣。”又《玉篇·文部》:“辫,《说文》日:‘驳文也。’亦作斑。”其本义为杂色的花纹或斑点。如,《礼记·祭义》:“斑白者不以其任行乎道路。”由此可见,二者字义并无联系。根据语境,“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义为“头发花白的老人不会在路上背着或者24\n顶着东西了”。因此,“颁”应该解释为色彩驳杂。这并不是“颁”的字义,而是“斑”的字义。“颁”和“斑”意义虽无联系,却因为读音相近而通假。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文部》:“头黑白半日颁,亦辫之假借字。”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颁,假借为辫。”在色彩驳杂这一意义上,“斑”为本字,“颁”为通假字。7、案,通“按”秦王恐其破璧,乃辞谢,固请,召有司按图,指从此以往十五都予赵。《廉颇蔺相如传》案,《战国策·赵策二》:“臣窃以天下地图案之,诸侯之地,五倍于秦。”《论衡·问孔》(汉王充):“案贤圣之言,上下多相违,其文前后多相伐者。”《后汉书·党锢传·贾彪》:“驱车北行,案验其罪。”按,《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考实按形,不能谩于一人。”《汉书·赵广汉传》:“广汉使长安丞按(苏)贤。《论始皇汉宣李斯》(宋苏轼):“秦始皇时赵高有罪,蒙毅按之当死。”按,案,影纽元部;按,影纽元部。《说文-木部》:“案,几属。从木,安声。”又《手部》:“按,下也。从手,安声。~‘案”与“按”声旁相同,同纽同韵,读音极近。“案”字本义为几一类的木质器具。引申为案件,文件义。而“按”字本义为用手往下压。引申有考察,依照义。无论是本义还是引申义,“案”与“按”的意义都没有联系。根据语境,“召有司案图”应解释为“招来有司察看地图”。其中“案”应义为“考察、察看”,这并非“案”字义,而是其同音字“按”的字义。“案”因与“按”读音相同而被借用。清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案,段借为按。”因此,“按”才是本字,“案”是其通假字。8、缪,通“穆”秦自缪公以来二十余君,未尝有坚明约束者也。(《廉颇蔺相如传》)缪,《谷梁春秋·隐公三年》:“癸未,葬宋缪公。”陆德明《经典释文》:“缪,本亦作穆。”《汉书·韩安国传》:“昔秦缪公都雍,地方三百里,知时宜之变,攻取西戎,辟地千里,并国十四,陇西、北地是也。”颜师古注:“缪,读与穆同。”《文选·张衡·东京赋》:“由余以西戎孤臣而悝缪公于宫室。”穆,《左传·隐公三年》:“宋宣公可谓知人矣。立穆公,其子飨之,命以义夫。”孔颖达疏引《谥法》:“布德执义日穆。”\n《墨子·明鬼下》:“昔者郑穆公,当昼日中处乎庙,有神入门而左,鸟身,素服三绝,面状方正。”《资治通鉴》:“秦穆公亡马,歧下野人得而共食之者三百人。”按,缪,明纽幽部;穆,明纽觉部。“缪”与“穆”声纽相同,幽觉对转,二者读音相近。《说文·糸部》:“缪,集之十絮也。”段玉裁注:“集即麻也,十絮犹十束也。”《广雅·释诂四》:“缪,缠也。“‘缪”字本义为麻十束。引申为缠绕义。《说文·禾部》:“穆,禾也。”段玉裁注:“盖禾有名穆者也。”《广韵·屋部》:“穆,和也、美也、敬也、厚也、清也。”“穆”字本义指禾名,因禾有和义,“穆”引申为和美、和睦义,恭敬、肃穆也是引申义。“穆”还被用来做古代帝王诸侯逝世后的谥号。《逸周书·谥法》:“布德执义日穆。故穆穆。中情见貌日穆。”可见,“缪”与“穆”只是读音相近,意义并无联系。根据语境,“缪公”即指秦穆公,“穆”是其谥号,“缪”字并非立谥之字。“缪”因与“穆”读音相近,古书中多用“缪”代替“穆”。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史记》、《汉书》多做缪。缪、穆声之缓急,缪为假借字。”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穆,段借又为缪。”故“穆”方为本字,“缪”为通假字,二者为通假字关系。9、旃,同“毡”天雨雪,武卧啮雪,与旃毛并咽之,数日不死。《苏武传》旃,《史记·匈奴传》:“自君主以下,咸食畜肉,衣其皮革,被旃裘。”《汉书·王吉传》:“广夏之下,细旃之上,名师居前,劝诵在后。”颜师古注:“旃,与彘同。”《报任安书》(汉司马迁):“虏救死扶伤不给,旃裘之君长咸震怖。”毡,《周褴·天官·掌皮》:“秋敛皮,冬敛革,春献之,遂以式法,颁皮革于百工,共其毳毛为蚝,以待邦事。”《梁书·江革传》:“见革弊絮单席,而耽学不倦,乃脱所著襦,并手割半毡与革充卧具而去。”《鸣风纪·邹林游学》:“灯窗十载困青蚝,矢志不窥园。按,“毡”为“毵”的简化字,文献古籍中多写作后者。旃,章纽元部;鬣,章纽上I元部,二者同纽同韵,读音极近。《说文·撤部》:“旃,旗曲柄也。所以旃表士众。⋯⋯《周礼》日:‘通帛为旃。”“旃”字本义为古代赤色曲柄的旗子。又引申为表彰义。《说\n文·毛部》:“鲑,撼毛也。”段玉裁注:“撼毛者,蹂毛成毵也。”又《玉篇·毛部》:“蚝,毛为席。”“蚝”字本义为用羊毛等压制成的毯子似的东西。可见,“旃”与“觐”读音相同,意义并没有联系。根据语境,“与旃毛并咽之”解释为“(雪)同毡毛一起吞下去”。故“旃”应训为“毛做的毡毯”,但这并非“旃”的字义,而是其同音字“鬣(毡)”之字义。“旃”与“甑”因读音相同,在古典文献中经常借用。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鬣,古多假旃字。”清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旃,段借为彘。”其实,“彘”才是本字,“旃”是通假字。10、而,通“能”故夫知效一官,行比一乡,德合一君,而征一国者,其自视也亦若此矣。(《逍遥游》)而,《墨子·尚同》:“天下之所以治者何也?唯而以尚同一义为政故也。”《战国策·齐策四》:“而治可为管、商之师,说义听行,能致其主霸王,如此者五人。”《淮南子·原道》:“形柔而刚,用弱而强。”高诱注:“而,能也。”能,《诗经·小雅·宾之初筵》:“其湛日乐,各奏尔能,宾载手仇,室人入又。”《论语·述而》:“以能问于不能,以多问于寡。”黄侃疏:“能,才能也。”《史记·高祖本纪》:“吾非敢自爱,恐能薄,不能完父兄子弟。”张守节《史记正义》:“能,才能也。”按,而,日纽之韵:能,泥纽蒸韵。“而”与“能”日泥准双声,之蒸对转,二者读音相近。《说文·而部》:“而,颊毛也。象毛之形。《周礼》日‘作其鳞之而。”段玉裁注:“引申假借之为语词。或在发端,或在句中,或在句末。”“而”字本义为颊毛。后假借为虚词。《说文·能部》:“能,熊属。足似鹿。从肉,吕声。能兽坚中,故称贤能,而强壮称能杰也。”“能”字本义为一种像熊的野兽。但是其本义使用频率较低,后被假借为才能、贤能之义。清徐灏《说文解字注笺》:“能,古熊字⋯⋯假借为贤能之能,后为借义所专,遂以火光之熊为兽名之能,久而昧其本义矣。”可见,“而”与“能”在上古时期只是读音相同,意义并没有联系。根据语境,“而征一国者”义为“能力使一国信任的人”,所以“而”应解释为“能力”。无论是“而”的本义还是引申义,都没有“能力”之义,这是其音近字“能”的字义。“而”与“能”在上古因读音相近而通假,故“能”为本字,“而”为通假字。27\n1l、辩,通盯变一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逍遥游》)辩,《周礼·秋官》:“若邦凶荒,则以荒辩之法治之:令移民,通财,纠守,缓刑。变,《易·系辞下》:“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九。”《吕氏春秋·察今》:“病变而药不变。”《淮南子·汜论》:“夫殷变夏,周变殷,春秋变周,三代之礼不同,何古之从?”按,辩,蓝纽元部;变,帮纽元部。“辩”与“元”蓝帮旁纽,韵部相同,二者读音相近。《说文·辩部》:“辩,治也。从言在辩之间。~‘辩”字本义为治理。后来引申为争论、辩论义。如《墨子·经上》:“辩,争彼也。辩胜,当也。”《说文·支部》:“变,更也。”《玉篇·言部》:“变,化也。”“变”的本义为改变、变化。可见,“辩”与“变”字义并无联系,只是读音相近。根据语境,“御六气之辩”应解释为“驾驭六气的变化”。那么“辩”字应为“变化”之义,这并非“辩”字的意思,而是其音近字“变”的字义,二者因读音相近而通用。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辩部》:“辩,段借又为变。”故“变”为本字,“辩”为通假字。12、变,同搿辨”深智一物,众隐皆变。《韩非子》按,变,帮纽元部;辨,韭纽元部。“元”与“辨”帮蓝旁纽,韵部相同,二者读音相近。《说文·支部》:“变,更也。”《玉篇·言部》:“变,化也。”“变”的本义为改变、变化。《说文·辩部》:“辨,判也。”《广韵·猕韵》:“辨,别也。”“辨”字本义为区别、分辨。如,《左传·成公十八年》:“周子有兄而无慧,不能辨菽麦。”可见,“变”与“辨”字义并无联系,只是读音相近。根据语境,本句句义为“深入知晓一件事情,众多隐微的事情就可以分辨清楚了。”那么“变”应解释为分辨之义,这并不是“变”字本义,而是“辨”的字义,二者因读音相近而通用。故“辨”为本字,“变”为通假字。高中文言文注释中“通”和“同”沟通的通假字共有66组,占字组总数的40%,其中“通”注释的有58组,“同”注释的有8组,重复出现的字组有5组。“通”和“同”注释的各字际关系中通假字所占数量最多。可见,在古书中通假字是很常见的用字现象。第三节高中文言文中“通”或“同刀注释的古今字通过对高中文言文“通”和“同”注释的古今字进行的考查,可以发现高中文言文\n注释中的古今字中今字产生的形式有以下几类:第一类:词义引申形成的古今字词义引申造成一词多义,表现在书面上就是一字多义。为了区别词义,减轻原字的负担,于是另造新宇分担古字的义项,形成古今字。举例如下:1、距,通“拒”距关,毋内诸侯,秦地可尽王也。(《鸿门宴》)距,《诗经·大雅·皇矣》:“密人不恭,敢距大邦。”孔颖达疏:“抗拒大国,侵其邑境,是不恭也。”《庄子·内篇·大宗师》:“其出不欣,其入不距。”陆德明《释文》:“距,本又作拒,”《荀子·仲尼》:“而富人莫之敢距也。”王先谦《苟子集解》引卢文昭日:“距,古字。距,俗宇。”拒,《论语·子张》:“子夏日:‘可者与之,不可者拒之。”王先谦《苟子集解》引卢文昭日:“《论语》石经残字:‘其不可者距之”。《孟子·尽心下》:“往者不追,来者不拒。”《战国策·秦策五》:“秦人援魏以拒楚,楚人援韩以拒秦。”按,《说文·足部》:“距,鸡距。”“距”字的本义是鸡距,即雄鸡爪子后面突出像脚趾的部分。两鸡相斗时用鸡距刺击对方。《汉书·五行志中之上》颜师古注:“距,鸡附足骨,斗时所用刺之。”“距”因用二F打斗,引申出相拒,抵抗,拒绝等义。至于“拒”字,《说文》并未收录。《玉篇·手部》:“拒,抵也。”“拒”为抵抗,拒绝义。但早期古籍中多用“距”表示抗拒,抵抗义。《论语·子张》:“可者与之,不可者拒之。”在石经《论语》作“其不可者距之”,陆德明《经典释文》日:“距,本今作拒。”由此可见,抵抗,抵抗义最初由“距”记录,后写作“拒”,因此“距”为古字,“拒”为今字,二者是古今字的关系。“距关,毋内诸侯,秦地可尽王也。”的句义应解释为“守住函谷关,不要放诸侯进来,秦国的土地可以全部占领而称王。”“距”则应解释为“把守”。“距”现在表示距离义,把守、抗拒是其后起字的义项之一。2、内,通“纳一距关,毋内诸侯,秦地可尽王也。(《鸿门宴》)内,《左传·襄公二十七年》:“内我者死。”陆德明《经典释文》:“内,本又作纳。”29\n《国语·周语》:“夫耳内和声,而出口美言。”《论语·尧Et}:“出内之吝。”陆德明《经典释文》:“内,今作纳。”《资治通鉴·汉纪五十六十五》:“荣夜开门内操兵。”胡三省注:“内,读日纳。”纳,《尚书·禹贡》:“九江纳赐大龟。”陆德明《经典释文》引马融云:“纳,入也。”《礼记·少仪》:“臣为君丧,纳货贝于君,则日:‘纳甸于有司’。”孔颖达疏:“纳,入也。”《史记·刺客列传》:“今秦已虏韩王,尽纳其地。”按,《说文·入部》:“内,入也。从口,自外而内入也。”“内”的本义是进入,由此引申出接纳义,今“内外”之“内”是其引申义,读为nei“,表“进入”之“内”读为na51,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入部》:“今人谓所入之处为内,乃以其引伸之义为本义也。互易之,故分别读奴答切,又多假纳为之矣。”而“纳”字,《说文·糸部》:“纳,丝湿纳纳也。”即本义为丝被水浸湿。但此义使用频率较低,在文献被假为“进入,接纳”之义。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古多假纳为内字。”且金文‘纳’字作‘内’。古文字入、内、纳通用。由此可见,古书中“内”与“纳”相通用,而今“内”被用来表示“内外”之“内”,而“纳”分担其“进入,接受”之义。桂馥《说文义证》:“凡自外入为内,所入之处亦为内。今人分去、入二声,而入声之内以‘纳’为之。”因此,在“进入、接纳”这一意义上,“内”是古字,“纳”是今字,二者是古今字的关系。“距关,毋内诸侯,秦地可尽王也。”的句义应解释为“守住函谷关,不要放诸侯进来,秦国的土地可以全部占领而称王。”“内”应解释为接纳的意思,这并非“内”现在的意义,而是其后起字“纳”的字义3、父,通“甫"四人者:庐陵萧君圭君玉,长乐王回深父,余弟安国平父、安上纯父。(《游褒禅山记》)父,《诗经·大雅·繇》:“古公直父,来朝走马,率西水浒,至于岐下。”《诗经·大雅·大明》:“维师尚父,时维鹰扬。”《左传·哀公十六年》:“呜呼哀哉,尼父!”甫,《仪礼·士冠礼》:“日:伯某甫,仲、叔、季,唯其所当。”《礼记·曲礼下》:“临诸侯,畛于鬼神,日:有天王某甫。”《论衡-初禀篇》:“古公直甫有三子:太伯、仲雍、季历。”按,《说文·又部》:“父,矩也,家长率教者。从又举杖。”《广韵·虞韵》:“父,30\n尼父,尚父,皆男子之美称。”“父”字本义为父亲。引申为男子的美称。《说文·用部》:“甫,男子美称也。从用父,父亦声。”“甫”字本义是男子的美称。“父”与“甫”在男子美称这一意义上用法相同。但是在早期古籍中,男子的美称一般都写作“父”,如上文所引《诗经》《左传》中的“宜父”、“尚父”、“尼父”。而“甫”作为男子的美称,见于《仪礼》《礼记》等秦汉时期的文献。故从表示男子美称的实际应用来看,“父”字在前,“甫”字在后,二者当为古今字。4、从,通“纵”以致天下之士,合从缔交,相与为一。(《过秦论》)从,《诗经·齐风·南山》:“艺麻如之何?横从其亩。”《荀子·赋》:“以能合从,又善连横。”杨惊注:“从,竖也。”《战国策·秦策二》:“广从六里。”鲍彪注:“横度为‘广’,直为。从’。”纵,《楚辞·东方朔七谏·沉江》:“不开寤而难道兮,不别横之与纵。”王逸注:“纬日横,经日纵。”《淮南子·览冥训》:“纵横间之,举兵而相角。”高诱注:“南与北合为纵,西与东合为横。”《中舆论》(宋陈亮):“一纵一横,或长或短。”按,“从”为“徙”的简体字。《说文-从部》:“徒,随行也。”段玉裁注:“引伸为主从,为从横,为操从。亦假纵为之。”“从”的本义为随从。后引申为纵横义。西周毛公鼎,洹子孟姜壶如《墨子·备城门》:“疏束树木,令足以为柴搏⋯⋯以柴搏从横施之。”孙诒让注:“从’,吴抄本作‘纵’。”《说文·糸部》:“纵,缓也。”‘‘纵”字,《说文》也收有,但本义是舒缓。但“纵”字的舒缓之义很少使用,便假借“纵”为从横的“从”。如庾信《小园赋》:“犹得敬侧八九丈,纵横数十步,榆柳三两行,梨桃百余树。”倪瑶注引孟康日:“南北为纵。”同样都可表示纵横义。从,最早见于西周《毛公鼎》:“直直四方,大从不静”。甲骨、金文并无“纵”字,“纵”最早见于上文所引《楚辞》。可见,在实际使用时间上前者明显早于后者。故“纵”字作为借字分担了“徙”的从横义,从而与“从”字形成古今字。“从”为古字,“纵”为今字。根据语境,“合从缔交,相与为一。”应解释为“采用合纵的策略缔结盟约,互相援助,成为一体。”“从”则应义为“合纵”,这并不是“从”现在的字义,而是其后起字“纵”的字义。5、不,通搿否”\n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师焉,或不焉,小学而大遗,吾未见其明也。(《师说》)秦王以十五城请易寡人之璧,可予不?《廉颇蔺相如传》不,《荀子·哀公》:“情性者,所以理然不、取舍也。”王先谦集解:“然不,犹‘然否’。”《吕氏春秋·审为》:“君将攫之乎?亡其不与?”毕沅新校正:“不音否。”《战国策·齐策六》:“齐多知,而解此环不?”否,《与孟尚书书》(唐韩愈):“籍,浞辈虽屡指教,不知果能不叛去否?”《杂诗》(唐王维):“常有江南船,寄书家中否?”《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宋辛弃疾):“凭谁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按,·:不”,甲骨文作辩,象花萼足之形,本义为花萼。如《诗.小雅.常棣》:“常棣之花,鄂不鞲群。”郑笺:“不,当作柑。柑,鄂足也。”《说文·不部》:“不,鸟飞上翔不下来也”。即鸟向上飞翔不下来之貌。《说文解字》所解之义并非“不”字本义,而是其假借义。高鸿缙《中国字例》:“罗振玉日:‘象花不形,花不为不之本义。’⋯⋯不,原意为鄂足,象形字,名词。后借用为否定副词,日久而为借义所专,乃另造柑字以还其原。”“不”字自甲骨文时就用作否定副词。如《甲骨文合集》19932:“一羊父乙不?二羊父乙不?”《说文·不部》:“否,不也。从口从不,不亦声。”段玉裁注:“不者,事之不然也;否者,说事之不然也。故音义皆同。”“否”本义为不。“不”字,《说文解字》只有一个读音,读方九切,读音与“否”相同。可见,“不”与“否”用作否定副词时,二者音义完全相同,实为同一字。但“不”字此义使用年代约在金文时期,如《五祀卫鼎》:“女贮田不?”,“不”读为“否”。明显早于“否”字。清王筠《说文句读》:“‘否’为‘不’之分别文也。”《古文字谱系疏证》:“否,本亦作不,否,乃不之同源分化字。”[3叼故,“不”为古字,“否”为以古字为声旁的后起字,二者为古今字关系。6、见,同。现”终不得归汉,空白苦亡人之地,信义安所见乎?(《苏武传》)见,《荀子·劝学》:“天见其明,地见其光,君子贵其全也。”杨惊注:“见,显也。”《战国策·燕策三》:“轲既取图奉之,发图,图穷则匕首见。”《汉书·元帝纪》:“天见大异。”颜师古注:“见,显示。”现,《楞严经》(唐):“我于彼前,皆现其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n《出古育王塔下佛舍利诏》(南朝梁武帝):“今真形舍利复现于世。”《核舟记》(明):“东坡现右足,鲁直现左足,各微侧,其两膝相比者,各隐卷底衣褶中。”按,《说文·见部》:“见,视也。”段玉裁注:“析言之,有视而不见者:浑言之,则视与见一也。”《集韵·霰韵》:“见,显也。”“见”字本义为看见、看到。引申为显露。如《淮南子·泰族训》:“故国危亡而天文变,世惑乱而虹霓见。⋯‘现”字,《说文解字》没有收录。“现”字本义为显露。《广韵》:“见,露也。‘现’,俗。”《洪武正韵》:“现,形甸切,显也,露也。”“见”字“显露”义见于《易经·乾卦》:“九二,见龙在田。”王弼注:“出潜离隐,故日见。”陆德明《经典释文》:“见,贤遍反。”高亨注:“是即今之‘现’字,出现也,对上文‘潜’字而言。~‘现”字“显露”义见于晋干宝《搜神记》:“正月癸酉旦,有雨,龙现于兰陵廷东里温陵井中。”可见,在显露这一意义上,“见”为古字,“现”为后起字,即今字。根据语境,“信义安所见乎?”义为“您的信义表现在哪里呢”。“见”应解释为表现、显现的意思,但是“见”现在只表示其本义,即看见,其后起字“现”的字义才是表现、显现。7、闵,通“悯”臣以险衅,夙遭闵凶。(《陈情表》)闵,《诗经·邶风·柏舟》:“觏阂既多,受侮不少。”《左传·宣公十二年》:“寡君少遭闵凶,不能文。”杜预注:“闵,忧也。”《礼记·儒行》:“不恩君王,不累长上,不闵有司,故日儒。”郑玄注:“言不为天子诸侯大夫群吏所困迫而违道。”悯,《淮南子·诠言》:“凡人之性,乐恬而憎悯,乐佚而憎劳。”高诱注:“悯,忧之所在也。”《淮南子·主术》:“由此观之,则人之悯矣!”《淮南子集释》注:“悯,忧,无乐。”《资治通鉴·陈宣帝太建五年》:“令萱悯默不对。”胡三省注:“悯默,忧而不敢言之貌。”按,《说文·门部》:“闵,吊者在门也。”段玉裁注:“引申为痛惜之辞。俗作悯。”“闵”字本义为吊唁。引申为忧患,哀怜之义。而“悯”被视为“闵”之俗字。《说文》没有收录“悯”字,《玉篇·心部》:“悯,忧也。”“悯”字本义为忧患。“悯”与“闵”11\n在忧患,哀怜义中相同,因为“悯”被认为是俗字,先秦古籍多用“闵”字。如上文所引《诗经》《左传》。清雷浚《说文外编》卷二:“《说文》无‘悯’字。ggtIBI《玉篇》:“悯,忧也。’此‘悯’字,经传多作‘闵’。”而“悯”字在先秦经典中仅《孟子》出现两次,一是《公孙丑上》,一是《万章下》,且都出现在“厄穷而不悯”同一语句中。汉代以后,“悯”字使用频率开始增多,如上文所引《淮南子》《资治通鉴》等。至现代汉语中,忧患,哀怜这一意义已由“悯”字记录。故,在忧患或哀怜这一意义上,“闵”为古字,“悯”为今字,二者为古今字。根据语境,“夙遭闵凶”应解释为“小时候就遭到不幸”,“闵”则义为可忧患的事,现在这一意义应由后起字“悯”记录。8、蓐,通“褥”而刘夙婴疾病,常在床蓐,臣侍汤药,未曾废离。(《陈情表》)蓐,《韩非子·外储说左上》:“笾豆所以食也,席蓐所以卧也,而君捐之。”《左传·宣公十二年》:“蔫敖为宰,择楚国之令典,军行,右辕,左追蓐,前茅虑无,中权,后劲。”孔颖达疏:“蓐,谓卧止之草。”《后汉书·赵岐传》:“有重疾,卧蓐七年。”褥,《说苑·反质》:“舜释天下而禹受之,作为祭器,漆其外而朱画其内,缯帛为茵褥,觞勺有彩为饰。”《后汉书·张禹传》:“给帷帐床褥,太官朝夕进食,五日一归府。”《世说新语·假谲》:“右军觉,既闻所论,知无活理,乃佯吐污头面被褥,诈孰眠。”按,《说文·蓐部》:“蓐,陈草复生也。从舯,辱声。”段玉裁注:“‘蓐’训陈草复生,引申为荐席之蓐。”又《尔雅·释器》:“蓐谓之兹。”郭璞注:“兹者,蓐席也。”“蓐”字本义是在原来的根上再生的草。引申为草垫子,又引申为垫褥、褥子之义。而“褥”本义为坐卧的垫子。《说文解字》无此字,《释名·释床帐》:“褥,辱也,人所坐亵辱也。”毕沅日:“衣旁作‘褥’,俗字也。于文当作‘蓐’。”可见,“褥”字为后起字。“褥”产生前,“蓐”指坐卧的垫具,应与其材质有关,多为草制。后来随着制作材料的发展,开始使用麻、棉等编织,开始改“蓐”的偏旁卅为牢,遂新造“褥”字分担“蓐”的床褥义。清王筠《说文句读》“俗作‘褥’字,盖即‘蓐’之分别文也。”王筠说的分别文,也就是古今字。故在垫褥或床褥这一意义上,“蓐”为古字,“褥”为今字,二者为古今字关系。34\n根据上下文,“常在床蓐”义为“常年躺在床上”,“蓐”应解释为床上铺的垫子,这个意思现在写作“褥”,而“蓐”字表示草垫子。9、冥,通。溟”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逍遥游》)冥,《海内十洲记》(西汉):“圆海,水正黑,而谓之冥海也。无风,洪波百丈。”溟,《文选·张协(杂诗)》:“云根临八极,雨足洒四溟。”李善注:“四溟,四海也。”《与南陵常赞府游五松山》(唐李白):“安石泛溟渤,独啸长风还。”王琦辑注:“溟渤,海也。”《清平乐·会昌》(毛泽东):“会昌城外高峰。颠连直接东溟。”按,《说文·冥部》:“冥,幽也。”《广雅·释训》:“冥,暗也。”陆德明《经典释文》:“冥,本亦为溟,北海也。嵇康云:‘取其溟溟无涯也。’梁简文帝云:‘窗冥无极,故谓之冥。”可见,“冥”字本义为昏暗。又引申为大海。《说文·水部》:“溟,小雨溟溟也。”《广韵·青韵》:“溟,海也。”“溟”本义为小雨漾漾。引申为迷茫,不清晰。又引申为海。“冥”与“溟”虽都有大海之义。先秦两汉古籍中,都写作“冥”,如上文所引《庄子》《海内十洲记》,而“溟”字这一用法始见于魏晋时期,即上文所引《文选》。至现代汉语,大海之义则由“溟”字专门担任。可见,在大海这一意义上,“冥”字在前,“溟”是以前者为声符,增加形旁的后起字,二者为古今字。“北冥有鱼,其名为鲲。”句义为“北海有条鱼,名字叫做鲲。”“冥”应该解释为大海,这并不是“冥”现在的字义,而是其后起字“溟”的字义。第二类:文字假借形成的古今字有些词出现时并没有本字,假借其他的字来表示,被借用的字便同时兼有本义和假借义。为了表义明确,变另造新字分担其本义或假借义,形成古今字。举例如下:1、尔,通“莆”彼尔维何?维常之华。(《采薇》)霭,《诗经·小雅·采薇》:“彼尔维何?维常之华。”毛传:“两,华盛貌。”莆,《说文解字·舯不》:“华盛。从帅雨聱。《诗》日:“彼莆惟何?”《墨子·公孟》:“古者三代暴王桀、纣、幽、厉,莆为声乐,不顾其民,是以身为刑修,国为戾虚者,皆从此道也。”孙诒让《墨子问诂》:“毕云:说文云:‘(莆),华盛。’言盛也,或侈,假音字。”\n按,“尔,,是“雨”的简化字。《说文.效部》:“雨,丽雨,犹靡丽也。”段玉裁注:“丽雨古捂。靡丽汉人滔。以今语释古语,故云犹。”“雨”的本义是亮丽。,《说文·卅部》:“莆,华盛。~‘莆”字即花盛开义。《说文解字》引《诗》作:“彼蔼维何?”段玉裁注:“莆与雨,音义同。”“雨”与“葡”音义相同,“雨”在文献中出现的时间早于“葡”。清徐灏《说文解字注笺》:“《小雅·采薇》:。彼雨维何?’毛传:‘雨,华盛貌,即靡丽之义。’卅部作‘莆’。引《诗》:‘彼莆维何?’雨,莆,古今字。”可见,“莆”为以“雨”为声符加偏旁而成的后起字,“雨”为古字,二者为古今字关系。根据上下文,“彼尔维何?”义为“那盛开着的是什么花?”,“尔”应解释为“盛开”。“尔”现在已被借用为代词“你”或“那,其”,“花盛开”是其今字“莆”的字义。2、于,通“吁"于嗟鸠兮,无食桑葚。《诗经·卫风·氓》于,《诗经·周南·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毛传:“于嗟,叹词。”清阮元《毛诗注疏校勘记》:“案,‘于’当作‘吁’。于、吁古今字。”《庄子·天地》:“於于以盖众。”陆德明《经典释文》:“於于,本或作暌吁。”《汉书·赵幽王友传》:“于嗟不可悔兮,宁早白贼。”吁,《法言·君子》:“吁!是何言欤?”李轨注:“吁者,骇叹之声。”《文选·张衡(东京赋)》:“于斯之时,海内同悦,日:吁!汉帝之德,侯其秫而。”薛综注:“吁,惊也。”《史记·范雎蔡泽列传》:“吁,君何见之晚也!”按,《说文·亏部》:“于,於也。象气之舒亏。“‘于”字的本义是叹词。如,《诗经·邶风·击鼓》:“于嗟洵兮,不我信兮。”郑玄笺:“叹其弃约,不与我相亲信,亦伤之。”先秦时期,在《诗经》中“于”多与“嗟”连用作叹词。《说文·口部》:“吁,惊也。”又《亏部》:“吁,惊语。”“吁”字本义也是叹词。此字在口部和亏部两收,其中有一字当为重文。“于”的本义就是叹词,《诗经》中“于嗟”作叹词皆是取其本义。后“于”字被借用为介词,其词义则由“吁”分担。“吁”是以“于”为声旁的后起字。白玉峥《契文举例校读》:“考甲骨文之‘与’字,结体虽有二焉,然其为‘吁’之初文则一。⋯⋯至‘吁’字,乃后起之形声字也。”清王筠《说文释例》:“然吾意‘于’当为‘吁’之古文。《诗》皆连‘嗟7言之。‘于嗟麟兮’,传以为叹词,‘于嗟乎驺虞7,传以为美之。‘于嗟阔兮’,传以吁嗟释之。此三诗盖皆用本义。”《说文句读》:“于’乃古字,‘吁’\n则累增字也。《诗》‘于嗟麟兮’之类,是本文,非借字也。”《诗经·周南·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王先谦三家义集疏:“于、吁古今字”故,作为叹词,“于”为古字,“吁”为今字,二者为古今字关系。“于嗟鸠兮,无食桑葚。”义为“唉,斑鸠啊,不要贪吃桑葚!”,“于”则应解释为叹词,现代汉语中“于”已被借用为介词,叹词是其后起字“吁”的字义。3、涂,通“途”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莩而不知发,人死,则日:‘非我也,岁也。’(《寡人之于国》)涂,《周礼·地官·遂人》:“百夫有洫,洫上有涂。”郑玄注:“涂,道路。⋯⋯涂,容乘车一轨,道容二轨。”《荀子·儒效》:“乡也浑然涂之人。”杨惊注:“涂与途同。”《汉书·礼乐志》:“大朱涂广,夷石为堂。”颜师古注:“涂,道路也。”途,《战国策·齐策》:“而不利说途也。”《东京赋》:“经途九轨。”《归去来兮辞》:“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按,《说文·水部》:‘涂,水出益州牧靡南山,西北入渑。”段玉裁注:“按,古道鎏,望垦字,皆作‘涂’。’’‘‘涂”字的本义是水名。后被假借为本无其字的“途”。如,《孟子·梁惠王上》:“出于玉之涂。”“途”字,《说文解字》无。《玉篇·走部》:“途,途路也”,“途”当为后起字。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徐亦训道。字古借涂,后变作途。”可见,“途”最初本无其字,假借“涂”字表示道路义,后改换“涂”字形旁,为借义造字。这是文字假借而产生的古今字。现在“途”字专用于道路义。故“涂”当为古字,“途”为今字,二者为古今字关系。根据语境,“涂有饿莩而不知发”应解释为“路上有饿死的人却不知道打开粮仓”,“涂”则应解释为道路。“涂”现在已经被借用为涂抹义,道路义应该是其后起字“途”的字义。4、冯,通“凭”浩浩乎如冯虚御风,而不知其所止;(《赤壁赋》)冯,《诗经·大雅·卷阿》(先秦):“有冯有翼,有孝有德。”毛传:“有冯有翼,道可冯依以为辅翼也。”《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先秦):“请与君之士战,君冯轼而观之,得臣与寓目37\n焉。”《国语·周语下》:“伯陵之后,,逢公之所冯神也。”凭,《浪淘沙令》(五代):“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湖寺清明夜遣怀》(唐代):柳暗花乡愁不眠,独凭危槛思凄然。“《项脊轩志》(明代):“或凭几学书。”按,“冯”字本义为马跑得快。《说文·马部》:“冯,马行疾也。”段玉裁注:“马行疾冯冯然,此冯之本义也。”但此义使用频率较低,后因无“凭”字,假借“冯”来表示凭靠义。马叙伦《说文解字六书疏证》:“玄应《一切经音义》引《三苍》:‘冯,依也。’字亦见《急就篇》,则仓颉无‘凭’字,以‘冯’为之。”而本义为凭靠的“凭”,《说文》始收有此字。大徐本《说文》:“凭,依几也。《周害》:‘凭玉几。’读若冯。臣铉等日:人之所依冯,几所胜载,故从任。”“凭”字虽已见于《说文》,但是在当时文献中出现次数极少。先秦两汉文献用“冯”表示凭依义。《说文解字·马部》:“臣铉等日:经典通用为依冯之冯。”如《汉书·周阳由传》(汉代):“汲黯为忮,司马安之文恶,俱在二千石列,同车未尝敢均茵冯。”颜师古注:“冯,车中所冯也。”《史记·伯夷列传》:“贾子日:贪夫徇财,烈士徇名,夸者死权,众庶冯生。”可见,汉代时期仍使用“冯”字表凭依,“凭”字的使用应始于汉以后的南北朝时期。至现代汉语中,“冯”仅限于表姓氏,而凭依义专门由“凭”字表示。故在依靠或凭借这一意义上,“冯”字使用年代明显早于“凭”字。因此,“冯”是古字,“凭”是今字,二者为古今字关系。根据语境,“浩浩乎如冯虚御风,而不知其所止;”应解释为“在江面上乘着轻风无所不至,并不知到哪里才会停栖。”“冯”应解释为“乘着,凭依”,这并不是“冯”现在的字义,而是其后起字“凭”的字义。5、要,通“邀"张良出,要项伯。(《鸿门宴》)要,《孟子·公孙丑下》:“使数人要于路。”《荀子·儒效》:“行礼要节而安之。”杨惊注:“要,邀也。”《资治通鉴·汉纪十五》:“蛮夷白相攻击而发兵要之。”胡三省注:“要,与邀同。”邀,古乐府《长干曲》:“逆浪故相邀,菱舟不怕摇。”《月下独酌四首》(唐李白):“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3R\n按,《说文-臼部》:“要,身中也,像人要白臼之形。”《玉篇·臼部》:“要,今为要约字。”“要”的本义为人体之腰,是“腰”的初文。引申为约,邀约之义。而“邀”本义为迎候。如,《庄子·寓言》:“阳子居南之沛,老聃西游于秦,邀于郊,至于梁而遇老子。”陆德明《经典释文》:“邀,要也,遇也。”后引申为约请义。《直音篇·定部》:“邀,招也。”《说文解字》并未收录“邀”字,可见其出现晚于“要”字,且“邀”字“约请”之义并非其本义,而是其后引申义。“要”字约请义最早见于春秋时期《诗经·廊风·桑中》:“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而“邀”字约请义最早见于魏晋时期古乐府《长干曲》:“逆浪故相邀,菱舟不怕摇。”故在约请这一意义上,“要”字明显早于“邀”。所以,“要”为古字,“邀”为今字,二者为古今字的关系。“张良出,要项伯。”这一句的句义为“张良走出来,邀请项伯。”根据语境,“要”应解释为“邀请”义。“要,,现多用于“要求”义,“邀请”是其后起字“邀”的字义。高中文言文注释中“通”和“同”注释的古今字共有55组,占字组总数的33.3%,其中“通”注释的有44组,“同”注释的有11组,重复出现的字组有8组。“通”和“同”注释的字组中古今字的数量仅次于通假字。第四节高中文言文中“通"或“同刀注释的异体字通过对高中文言文注释中的异体字的考察,发现“通”和“同”注释的异体字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大类:完全异体字完全异体字是指读音和意义完全相同,只是形体不同的两个或几个字。在高中文言文注释中用“通”或“同”注释的字组中完全异体字只有一组:1、妙,古同搿鲨一落云间之逸禽,悬渊沈之钞馏。(《归田赋》)妙,《后汉书·马融传》:“鲲鲤鳞巍少,乐我纯德,腾踊相随。”李贤注:“妙或作鲨。”《设渔者对智伯》(唐柳宗元):“臣幼而好渔,始臣之渔于河,有l|少缺缠鲤者,不能自食,以好臣之饵,日收者百焉。”《仲咸借予海图观罢有诗因和》(宋王禹俑):“鲳蚱脚多垂似带,锯兔步齿密利如刀。”鲨,《诗经-小雅·鱼丽》:“鱼丽于留,鳞鲨。君子有酒,旨且多。”按,缈,山纽歌部;鲨,山纽歌部。二者读音相同。《说文解字·鱼部》:“缈,鱼39\n名。出乐浪国。从鱼,沙省声。”徐锴《说文系传》注:“今沙鱼。皮有珠文,可饰刀剑靶,皮亦可食。”“兔少”本义为海中沙鱼,也称鲛。即我们现在所说鲨鱼。“妙”还指吹沙小鱼。郭璞在《尔雅》“鲨”字下注:“今吹沙小鱼,体圆而有点文。”陆德明《经典释文》又注:“鲨本又作妙。”李贤在上文所引《后汉书·马融传》中注:“妙,或作鲨。郭义恭《广志》曰:‘吹沙鱼。大如指,沙中行。”’《尔雅·释鱼》:“鲨鸵。”郭璞注:“今吹沙小鱼,体圆而有点文。”《正字通·鱼部》:“鲨,海鲨。青目赤颊,背上有鬣,腹下有翅,味肥美。《六书故》日:海中所产,以其皮如沙得名,哆口无鳞,胎生,大者伐之盈舟。“‘鲨”本义为吹沙小鱼。后又指海中鲨鱼。据《说文》,“缈”为“鲨”的“省声”,二者不仅读音相同,而且义项完全相同。故“钞”与“鲨”为完全异体字。根据句义,“妙”在本句中应解释为古代的吹沙小鱼,而“鲨”亦有此义,且二者读音相同,可相互替换。第二大类:包孕异体字包孕异体字是一个或几个字的意义包含在另一个字或几个字中,只要义项相同,它们可以在任意语言环境中相互替换。高中文言文注释中的包孕异体字有三组,分别如下:1、蚰,通搿蛇一妻侧目而视,倾耳而听;嫂她行匍伏,四拜自跪而谢。(《苏秦说秦王说不行》)她,《周礼·考工记·辅工》:“龟蛇四游,以象营室也。”《大暑赋》(三国魏曹植):“她折鳞于灵窟,龙解角于皓苍。”《永州韦使君新堂记》(唐柳宗元):“她虺之所蟠,狸鼠之所游。”蛇,《诗经·小雅·斯干》:“维虺维蛇,女子之祥。”《易·系辞下》:“尺蠖之屈,以求信也。龙蛇之蛰,以存身也。”陆德明《经典释文》:“她,本又作蛇,同。”《国语·吴语》:“为虺弗摧,为蛇将若何?”按,她,船纽歌部;蛇,船纽歌部。二者读音相同。《玉篇·虫部》:“她,毒虫也。正作蛇。”“她”本义为蛇,是“蛇”字的俗体。《说文解字·虫部》:“蛇,它或从虫。”“它”即“蛇”之初文。《广韵·麻韵》:“蛇,毒虫也。”“蛇”本义也是指爬行动物蛇。后“蛇”又用作星宿名和姓氏名。但“她”只指爬行动物。由此可见,“她”与“蛇”不仅读音相同,在字源上意义也完全相同,只是“蚍”的字义包含于“蛇”的各义项中,故二者为包孕异体字。根据语境,“她”在本句中的字义应为蛇,此义也是“蛇”的一个义项,且二者读40\n音相同,可相互替换。2、榜,通“蘖”若夫松子、古度、平仲、君迁,森梢百顷,槎朽年千年。(《枯树赋》)榜,《汉书·叙传》:“三枋之起,本根既朽,枯杨生华,曷惟其旧。”《文选.张衡(东京赋)》:“山无槎析,畋不虞胎。,,李善注引薛综日:“斜斫日槎,斩而复生日挤。”《与萧翰林倪书》(唐柳宗元):“虽朽槠腐败,不能生植,犹足蒸出芝菌,以为瑞物。”蘖,《诗-商颂·长发》:“苞有三蘖,莫遂莫达。”毛传:“蘖,余也。”《太玄·居》:“株生蘖,其种不绝。”司马光集注:“木斩而复生日蘖。”《文遴·柬京赋:9:“坚冰作於履霜,寻木起於蘖栽。”注:“靳而後生日蘖。”按,榜,疑纽月部;蘖,疑纽月部。二者读音相同。《尔雅·释诂下》:“榜,余也。,,郭璞注:“晋卫之问日蘖。”郝懿行义疏:。r枋者⋯⋯《说文》作r擞,,或作r蘖,,云伐木余也。”“挤”的本义为树木砍伐后留下的桩子。又引申为草木砍伐后余桩重生的枝条。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木部》:“搬,韦昭日:·以株生日蘖,⋯⋯榜者,亦枋之异文。”《集韵·薛韵》:“蘖,木余也。”“蘖”字本义亦为树木砍伐后留下的桩子,引申为树木被砍后或倒下后再生出来的枝芽。如,《后汉书·虞延传》:“延进止从容,占拜可观,其陵树株蘖,皆谙其数,俎豆牺牲,颇晓其礼。”李贤注:“蘖,伐木更生也。”可见,“榜”与“蘖”的本义与其引申义,即树木砍伐后重生的枝芽都相同。但是“蘖”还有旁生,邪恶两个义项,且还可用于姓氏。但“榜”并无这样的字义。因此,“榜”与“蘖”不仅读音相同,在字源上意义也完全相同,只是“枋”的字义包含于“蘖”的各义项中,故二者为包孕异体字。根据语境,“枋”应解释为砍后的枯树桩上又长出的新芽,此义也是“蘖”字的一个义项,二者读音也相同,可互相替换。3、咕,通“舐”咕其叶,则口烂而为伤;(《庄子》)唔,《管子·地数篇》:“十口之家,十人咕盐。”《荀子·仲尼》:“辟之是犹伏而咕天,救经而引其足也。”《后汉书·皇后纪》:“以讯诸占梦,言尧梦攀天而上,汤梦及天而咕之,斯皆41\n圣王之前占,吉不可言。”舐,《庄子·列御寇》:“秦王有病召医,破痈溃座者得车一乘;舐痔者得车五乘。”《庄子·田子方》:“宋元君将画图,众史皆至,受揖而立,舐笔和墨,在外者半。”《后汉书·杨彪传》:“愧无日碑先见之明,犹怀老牛舐犊之爱。”按,咭,船纽支部;舐,船纽支部。二者读音相同。“咕”字义为用舌头舔。以上所引文章中“晤”字均为“用舌头舔”之义。《玉篇·舌部》:“胡,《说文》云:‘以舌取物也。’舐,同舐。”“舐”本义为以舌舔物。《洪武正韵·纸韵》:“舐,亦作咭。”可见,“晤”与“舐”都有用舌头舔的义项。但是,“舐”还有像舌舔之义,“咕”却并无这样的意义。因此,“嘱”与“舐”不仅读音相同,在字源上意义也完全相同,只是“唔”的字义包含于“舐”的各义项中,故二者为包孕异体字。根据语境,“晤”应解释为用舌头舔,此义也是其“蘖”字的一个义项,二者读音也相同,可互相替换。高中文言文注释中“通”和“同”注释的异体字共有4组,占字组总数的2.4%,其中“通”注释的有3组,“某,古同某”注释的有1组。“通”和“同”注释的各字际关系中异体字的数量最少。高中语文教材中的文言文多选自古典典籍,当时的文字系统中还是正字占主导地位,异体字是作为正字的补充和后备力量而存在的。第五节高中文言文中“通”或“同”注释的同源宇字是记录词的符号,同源字就是为记录同源词而产生的,记录了词的派生。经过对高中文言文注释中的同源字字组进行考察,可将其分为两大类:第一大类:字形无联系字形没有联系的同源字只是记录了词的派生。这样的同源字大多是通过系源而确定的,即在根词不确定的情况下归纳和系联同源派生词,进而确定同源字的关系。高中文言文中用“通“或”同“注释的字组中共有10组同源字字形没有联系,举例如下:1、倍,通“背”愿伯具言臣之不敢倍德也。(《鸿门宴》)倍,《左传·昭公二十六年》:“倍奸齐盟。”孔颖达疏:“倍,即背也。”《墨子·耕柱》:“夫倍义而乡禄者,我常闻之矣。”孙诒让《墨子间诂》引《说文》:“倍,反也。”42\n《孟子·滕公上》:“师死遂倍之。”朱熹《孟子集注》:“倍,与背同。”背,《诗经·大雅·荡》:“时无背无侧。”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韩背作倍。”《楚辞·招魂》:“背先行些。”王逸注:“背,倍也。”《汉书·李广苏建传》:“不顾恩义,畔主背亲。”按,倍,蓝纽之部;背,帮纽职部。“倍”与“背”蓝帮旁纽,之职对转,二者读音相近。《说文·人部》:“倍,反也。”段玉裁注:“此倍之本义⋯⋯引伸之为倍文之倍。⋯⋯又引伸之为加倍之倍。⋯⋯。余义行而本义废矣。”“倍”的本义是相反、违背。“反背”之义是“倍”本身就有的,倍文,加倍只是其引申义。《说文·肉部》:“背,脊也。"“背”的本义为脊背。因背部相对,引申为违背、背叛等义。如《史记·项羽本纪》:“言沛公不敢背项王也。~‘倍”与“背”读音相近,且同有“违背”之义。在古代文献中,“倍”与“背”的“违背或背叛”义相通,二者可相通用。《苟子·大略》:“教而不称师谓之倍。”杨惊注:“倍者,反逆之名也。字或作俏,作背。”由此可见,“倍”与“背”读音相近,意义上有联系,所以这两字是同源字。根据语境,“愿伯具言臣之不敢倍德也。”应解释为“希望您详细向项王说明,我是不敢背叛项王的恩德的。”,“倍”应为背叛义,这是其同源通用字“背”的字义。2、衡,通“横”乃瞻横宇,载欣载奔。(《归去来兮辞》)衡,《诗经·陈风·衡门》:“衡门之下,可以栖迟。”毛传:“衡门,横木为门,言浅陋也。”孔颖达疏:“衡、横义同。”《文选·沈悦奏弹王源》:“高门降衡,虽自己作,蔑祖辱亲,于事为甚。”吕向注:“衡,横木为门,凡庶之家也。”《文选·王延寿鲁灵光殿赋》:“朱鸟舒翼以峙衡。”李善注:“衡,四阿之长衡也。”横,《乐府诗集·清商曲辞·子夜歌四十二首》:“撵门不安横,无复相关意。”按,衡,匣纽阳部;横,匣纽阳部。“衡”与“横”同纽同韵,读音极近。《说文·角部》:“衡,牛触,横大木其角。”《释名·释车》:“衡,横也,横马颈上也。”“衡”字本义为绑在牛角上的横木。后又指车辕头上的横木。如《庄子·马蹄》:“加之以衡扼。”陆德明《经典释文》:“衡,辕前横木缚轭者也。”《说文·木部》:“横,阑木也。”段玉裁注:“阑,门遮也。凡以木阑之,皆谓之横也。”又《玉篇·木部》:“横,阑木也。~横”字本义应为门前木栅栏。由此可见,“衡”与“横”不仅读音相同,且意义存在共性。43\n故“衡”与“衡”应为同源字。根据语境,“衡宇”为“横木为门的简陋房屋”,故“衡”应解释为“门前的横木”,并非“牛角上或车辕的横木”。这是“衡”的同源通用字“横”的字义,二者因同源而通用。第二大类:字形有联系字形有联系的同源字都具有相同的声符,并且大都与其声符作单字时的本义或引申义有相通之处。它们的声符大多是其派生的源词。这样的同源字可以通过推源确定,即从同源字所记录的词中确定源词,进而确定同源字的关系。高中文言文注释中用“通”或“同”沟通的同源字中有23组字形有联系,举例如下:1、说,通“脱”士之耽兮,犹可说也。(《诗经·卫风·氓》)说,《诗经·大雅·瞻印》:“此宜无罪,女反收之。彼宜有罪,女覆说之。”毛传:“说,赦也。”《礼记·少仪》:“排阖说屦于户内者,一人而己矣。”陆德明《经典释文》:“说,又作脱。”《左传·僖公十五年》:“车说其赣,火焚其旗,不利行师。”脱,《国语·晋语四》:“公惧,乘驷自下,脱会秦伯于王城,告之乱故。”《史记·鲁周公世家》:“桓子诈而得脱。”《汉书·高五王传》:“问知其鸩,乃忧,自以为不得脱长安。”按,说,书纽月部;脱,透纽月部。《说文·言部》:“说,释也。从言、兑。一日谈说。”又《肉部》:“脱,消肉腥也。从肉兑声。”“说”与“脱”书透准旁纽,韵部相同,且声符相同,读音相近。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言部》:“说释,即悦怿。~‘说”的本义为高兴、喜悦。同时兼有解释,解说义。如《论语·八侑》:“成事不说。”何晏注引包日:“事已成不可复解说。”“脱”的本义为肉去皮骨。如《礼记·内则》:“肉日脱之,鱼日作之,枣日新之。”由肉与皮骨脱离引申为脱离义,又引申为逃脱、脱身义。如《汉书·高帝记》:“闻将军有意督过之,脱身去,问至军,故使臣献璧。”“说”有解释、解说之义,意在使人明白,理解。而“脱”有逃脱、脱身之义,以使人自由,解脱。虽然,“说”之解侧重点为语言,“脱”之解重在人身自由,但是二者意义仍有联系之处,都有开释之义。《古文字谱系疏证》:“从岔得声之兑、说、脱⋯⋯等字有解脱、开释或\n其引申之义。”n叩由此可见,“说”与“脱”读音相近,意义相通,故二者应为同源字。本句句义为“男子沉溺在爱情里,还可以脱身。”根据语境,“说”应该解释为脱身义。“说”为“脱”的同源通用字2、悟,通“晤”取诸怀抱,悟言一室之内。(《兰亭集序》)悟,《潜夫论·明忠》:“过耳悟目之交。”汪继培笺:“悟,与晤通。”《文选·谢惠连(泛湖归出楼中玩月)》:“悟言不如罢,从夕至清朝。”李善注:们晤,与晤同。”《酬从弟惠连》:“晤对无厌歇,聚散成分离。”晤,《诗经-陈风·东门之池》:“彼美淑姬,可与晤歌。”郑玄笺:“晤,犹对也。”《咏怀诗》:“日暮思亲友,晤言用自写。”《文选·潘尼(赠陆机出为吴王郎中令)》:“可与晤言。”按,悟,疑纽鱼部;晤,疑纽鱼部。《说文·心部》:“悟,觉也。从心吾声。”又《日部》:“晤,明也。从日吾声。”“悟”与“晤”同纽同韵,且声旁相同,读音极近。“悟”字的本义为理解,明白。如晋陶渊明《归去来兮辞》:“悟以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而“晤”的本义为觉悟,受启发而明白。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日部》:“晤者,启之明也。”《广韵·暮韵》:“晤,明也。”阮籍《咏怀诗》:“日暮思亲友,晤言用自写。”李周瀚注:“晤,明也。”除此以外,“晤”字还有见面,面对面之义,《正字通·日部》:“晤,人相见日晤。”可见,“悟”与“晤”都有觉悟、明白之义,二者音同义通。本句句义为“把自己的胸怀抱负,在室内畅谈。”“在室内畅谈”需要面对面,相对而坐,因此“悟”应为“面对面”的意思,并非其明白之义,“悟”与“晤”因同源而通用,二者为同源字。3、鞣,通。嫖”木直中绳,鞣以为轮,其曲中规。(《劝学》)鞣,《易·说卦》:“坎,为矫鞣。”孔颖达疏:“使曲者直为矫,使直者曲为鞣。”《大戴礼记·劝学》:“鞣而为轮。”煤,《汉书·食货志上》:“断木为耜,煤木为耒。”颜师古注:“煤,屈也。”《晏子春秋·杂上二三》:“今夫车轮,山之直木也。良匠嫖之,其圆中规,虽有槁暴,不复赢矣。故君子慎隐煤。”按,鞣,日纽幽部;燥,日纽幽部。《说文·车部》:“鞣,车轫也。从车柔声。”又45\n《火部》:“煤,屈申木也。从火、柔,柔亦声。”“鞣”与“燥”声旁相同,同纽同韵,读音极近。“鞣”字本义为车轮外框。车轮外框是弯曲的圆形。《古文字谱系疏证》:“段注《说文》:‘鞣,车网也。’其状为曲。”n妇《玉篇·火部》:“煤,以火屈木曲。”“燥”字本义为用火烘木使之弯曲。可见“鞣”与“煤”不仅读音相同,而且都有弯曲的意思,二者音同义通。根据语境,“鞣以为轮”义为“用火烘烤的工艺把它弯曲成车轮”。因此,“鞣”应该解释为“用火烘烤使其弯曲”的意思,而非车轮外框之义。“鞣”因与“燥”同源而通用。二者应为同源通用字。4、雅,通“欢”王必欲降武,请毕今日之罐,效死于前。(《苏武传》)赣,《左传·昭公四年》:“寡人愿结罐于二三君。”《苟子·大略》:“君臣不得不尊,父子不得不亲,兄弟不得不顺,夫妇不得不骥,少者以长,老者以养。”杨惊注:“罐,与欢同。喜乐也。”《史记·廉颇蔺相如传》:“且以一璧之故,逆强秦之罐,不可!”欢,《周书·洛诰》:“公功肃将祗欢,公无困哉!”刘逢禄《今古文集解》:“欢,乐也。”《礼记·曲礼上》:“君子不尽人之欢,不竭人之忠,以全交也。”《文选·张协(七命)》:“倾四海之欢,殚九州之腴。”李善注:“《说文》日:‘欢,喜乐也。”按,罐,晓纽元部;欢,晓纽元部。《说文·马部》:“罐,马名。从马藿声。”又《欠部》:“歆,喜乐也。从欠藿声。”“歆”为“欢”的繁体字。“罐”与“欢”声旁相同,同纽同韵,二者读音相同或相近。《正字通·马部》:“鹱,《备考》:‘马和乐貌。”“罐”本义为马名。又引申为马和乐的样子。《广雅·释诂一》:“欹,乐也。⋯‘欢”本义为欢乐。可见,“鹱”与“欢”尽管使用对象不同,但都有欢乐义。《古文字谱系疏证》:“歆、罐、罐等字含有哮、歆之义。”n2h罐”与“欢”不仅读音相同,意义也相关,二者音同义通为同源字。根据语境,“请毕今日之骥”意为“请结束今天的欢聚”,“鹱”应该解释为“欢乐”之义,并非“马和乐的样子”。这是“罐”的同源通用字“欢”的字义,二者因同源而通用。5、决,同口诀一\n因泣下落衿,与武决去。(《苏武传》)决,《史记·外戚世家》:“姊去我西时,与我泱于传舍中。”司马贞《史记索隐》:“泱者,别也。”《汉书·苏武传》:“因泣下沾衿,与武泱去。”颜师古注:“泱,别也。”《新唐书·房玄龄传》:“(玄龄)疾甚,帝命凿苑垣以便候问,亲握手与泱。”诀,《史记·孔子世家》:“三年心丧毕,相诀而去。”《文选·江淹(别赋)》:“沥泣共诀,汶血相视。”刘良注:“言泣血为别。”《资治通鉴·晋纪十八》:“流涕而诀。”胡三省注:“诀,别也。”按,决,见纽月部;诀,见纽月部。《说文新附字·言部》:“诀,诀别也。一日法也。从言,泱省声。”“诀”以“泱”为声旁,且二者同纽同韵,读音极近。“决”在古籍中多作“浃”,今“决”通行。《说文·水部》:“泱,行流也。”“决”字本义为开凿壅塞,疏通水道。引申为大水冲断堤岸。弄断,决断都是其引申义。《玉篇·言部》:“诀,死别也。”“诀”本义为诀别。引申为死别。由此可见,无论是疏通水道之“泱”,还是诀别、死别之“诀”,都有分决,断开之义。故“诀”与“决”不仅读音相同,意义也相关。二者音同义通为同源字。根据语境,“与武决去”意为“辞别苏武而离开”,“决”应该解释为“辞别”。“辞别”并非“决”的字义,而是其同源通用字“诀”之字义,二者因同源而通用。高中文言文注释中“通”和“同”注释的同源字共有34组,占字组总数的20.6%,其中“通”注释的有32组,“同”注释的有2组,重复出现的字组有4组。47\n第四章高中文言文注释术语“通"“同”分析及教学建议第一节高中文言文注释术语“通”“同”分析一高中文言文注释术语“通挣“同”使用情况统计通过统计考证,高中文言文中“某,‘同’某”和“某,‘通’某”共162组。其中“某,‘同’某”共2l组,注释通假字8组,占“同”字组总数的38.1%;古今字1l组,占“同”字组总数的52.4%;同源字2组,占“同”字组总数的9.5%。而“某,‘通’某”141组,注释通假字58组,占“通”字组总数的41.1%;古今字44组,占“通”字组总数的31.2%;异体字3组,占“通”字组总数的2.1%;同源字32组,占“通”字组总数的22.7%;不存在字字际关系的4组,占“通”字组总数的2.8%。除此以外,为更清楚分析和说明注释术语的使用情况,还统计了“某,古同某”1组,注释的字际关系为异体字;“某,亦作某”2组,其中通假字l组,古今字1组,各占“某,亦作某”字组总数的50%。列表如下:通假字古今字异体字同源字不存在字际关系数量比例数量比例数量比例数量比例数量比例某,同某838.1%1152.4%0O%29.5%0O某,通某5841.1%443l-2%32.1%3222.7%42.8%某,古同某OO%00%1100%O0%0O%某,亦作某150%l50%00%00%00%总计6640%5533.3%42.4%3420.6%42.4%由表中数据可知,高中语文文言文注释中的“某,‘同’某”指称的有通假字、古今字和同源字,但是没有异体字,其中古今字比例最大。而“某,‘通’某”指称了通假字、古今字、异体字和同源字四种字际关系,其中通假字所占比例最大。而总数中通假字所占比例最大,古今字其次,同源字再次,而异体字最小。可见,通假字和古今字是古代汉语中最常见的用字现象。二高中文言文注释术语“通”“同”使用现状48\n“某,‘同’某”和“某,‘通’某”是古书注解中常用的术语。训诂学上一般认为“同”是用来注释古今字或异体字的,“通”则是用来注释通假字的。通过考察,高中文言文注释术语“同”沟通的字组中古今字最多,比例高达52.4%。而“通”注释的字组中通假字的数量最多,其它依次为古今字、同源字、异体字。同源字,即同源通用字,在很多学者看来,不严格区分的话,也可以被认为是通假字。这样来看,“通”注释的主要是通假字,“同”注释的则主要是古今字,异体字少,暂且不论。除此以外,高中文言文注释中还有用“某,古某”、“某,后作某”来沟通古今字,“某,也写作某”沟通异体字,“某,借作某”注释通假字。可见,高中文言文注释术语的使用与训诂学基本相合。然而,“同”虽然主要用于沟通古今字,但也注释了通假字和同源字;“通”除了注释通假字,还注释了古今字、异体字和同源字。所以说,高中文言文注释术语中“通”和“同”的使用尚有不严格之处。除此以外,相同被注释字与注释字的字组重复出现的有18组,占总数的24%,其中古今字9组,通假字5组,同源字4组,这些古今字、通假字和同源字比较常见的,学界基本没有争议。这18组字中有5组字际关系相同的字使用术语却前后不一致,如同是“已”字,在第一册《烛之武退秦师》“今老矣,无能为也已”中的注释为“己,同‘矣”,而第五册《逍遥游》“汤之问棘也是已”中注释为“已,通‘矣一。“说”与“悦”为古今字关系,在在第一册《烛之武退秦师》“秦伯说,与郑人盟。”中注为“说,通‘悦”’,而选修本《先秦诸子选读·(论语)选读》“君子易事而难说也”中注为“说,同‘悦”’。“内”与“纳”为古今字,在第一册《鸿门宴》“距关,毋内诸侯,秦地可尽王也。”中注为“内,通‘纳一,而选修本《先秦诸子选读·(韩非子>选读》“欲内相存之言,则必以美名明之,而微见其合于私利也。”中注为“内,同‘纳”’。甚至互为通假字的“盖”与“盍”,在《先秦诸子选读·(墨子)选读》“然而今天下之士君子或以命为有,盖尝尚观于圣王之事?”中注为“盖,通‘盍~,而《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苏秦说秦王说不行)》“人生世上,势位富厚盖可忽乎哉!”中却注为“盖,亦作‘盍一。被注释字和注释字相同,使用术语却相互矛盾,这种情况也应该属于术语使用不规范的一个方面,这大概是因为每册教材的编写者不同,使用的编写标准不同所致。通过上文表格中的数据,我们还可以看到“某,‘同’某”与“某,‘通’某”所注释的字组中有4组实际上并不存在字际关系。因为这些字在古代汉语中本身就具备所注释的意义,完全没有必要再为它用“某,同某”或“某,通某”进行注释。如第四册《苏武传》“因泣下落襟,与武决去。”中“落”字注释为“霈,通‘沾⋯。“君”字本义为49\n雨水浸润,引申为浸湿,沾濡义。这样“霍”字本身所具备的字义在旬中完全可以读通,编者却用“落,通‘沾~加以解释,这样处理是在欠妥。如此累赘作注,是用现代汉语的眼光看待古代汉语导致的结果,是不恰当的。因此,编者在为文言文作注时应更加注重字词的古今意义,不能只关注现代汉语的字义,避免滥用术语的情况出现。以上情况表明,新课标下高中语文教材注释术语用法有大致的范围但不严格,这样显得比较混乱,规范性有待改善。三高中文言文注释术语“通”“同”的性质通过穷尽性地考察,高中文言文注释术语“通”和“同”注释的字组大部分存在字际关系,占字组总数的97.6%,沟通的字际关系主要有通假字、古今字、异体字和同源字。“通”和“同”注释的字组中也有一小部分不存在字际关系的,占字组总数的2.4%。另外,通假字、古今字、异体字和同源字等字际关系不是高中文言文学习的重点。因此,注释者对术语“通”和“同”的使用无意于区分各种字际关系,而是意在用学生熟悉的、常用的、意义更准确的字解释不熟悉、非常用的、意义不太准确的字。总体看来,高中文言文注释术语的使用还是有大致分工的,但是分工不够明确,术语使用有混乱的现象出现。四高中文言文注释术语使用现状所带来的问题注释是学生学习文言文不可或缺的工具之一,“同”和“通”混用又是高中语文教材注释术语中最突出的问题,也是对教材编写历来颇有争议的问题之一。如果是为了减轻学生的负担,不对“同”和“通”加以区分,全部采用“同”或“通”进行注释也是可以的。但是教材有时用“通”,有时用“同”,甚至具有相同字际关系的被释字与注释字此处用“通”彼处却用“同”,而不同的用字现象却使用了同一注释术语,这样不仅模糊了不同用字现象之间的区别,无法减轻学生负担,反而会使学生在学习中产生困惑和误解。同时,教材在对“同”和“通”的使用中,“同”字出现21次,“通”字出现141次,后者出现的频率明显大于前者。按通常理解,“同”是用来注释异体字或古今字的,而“通”是用来注释通假字的,这样容易使学生误认为这些用“通”注释的字与被释字是通假字关系,不利于学生准确掌握文言知识。可见,注释术语的科学使用对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还是很重要的,应该引起编者和教师们的重视。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教材的注释方式及标准加以规范和统一。\n第二节相关教学建议重视文言文用字问题,不仅要规范教材注释术语的使用,同时更要转变教师的观念。由于高中语文教学中通假字、古今字、异体字和同源字并不是教学的重点,教师在潜意识里也会认为它不重要,在教学中往往也一带而过。只有教师重视了,付诸教学实践,学生才能关注文言文的用字问题。笔者所进行的高中文言文用字研究,目的就是为中学语文教师在用字问题方面提供教学参考。其中对课文注释中用“通”和“同”沟通的汉字关系字组进行的定性分析,对每一组字都进行严密地考证,对每组字的字际关系定性不仅“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这样有助于对教师对通假字、古今字、异体字和同源字这些用字知识了解得更为透彻。文言文教学本身就具有一定的难度,教师们需要站在更高的高度对学生进行指导。想要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就必须要有一桶水。只有教师自己做足了功课,对相关知识点有了透彻的了解,才能进一步给学生的文言文学习提供有力的建议和科学的指导。一教师教学的建议无论是教材编写术语的规范化,还是教师观念的转变,最终都是为了能够提高学生的文言文学习能力。高中阶段的文言文学习主要是为了培养学生阅读浅易文言文的能力和增强学生对文言文的语感,因此对通假字、古今字、异体字和同源字的学习没有必要掌握过多的理论。但是,高中生通过九年义务教育的学习,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知识积累,掌握了一些语文学习的方法,其实已经具有了一定的学习接受能力。所以可以也有必要对他们进行一定程度的文言文用字知识的讲解,对他们进行浅显的通假字、古今字、异体字和同源字知识指导。在教学的过程中,老师可以向学生渗透一些简单的文字学知识,帮助学生对不同的用字概念进行区分。这样不仅能提升学生学习文言文的兴趣,同时还能在无形中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增强学生传统文化的素养。“阅读浅易的文言文,能够借助注释和工具书,理解词句含义,读懂文章内容。了解并梳理常见的文言实词、文言虚词、文言句式的意义或用法,注意在阅读实践中举一反三。”是《语文课程标准》对学生提出的新要求。用字问题并未涉及其中,可见其并非教学重点。鉴于教学目标的要求,教师在对学生进行文言文用字问题讲解应适当而简明,不宜过难,也没有必要对概念及其形成原因等过于抽象的理论知识进行讲解,只需要将注释中出现的各种用字现象解释清楚即可。在遇到通假字时,应让学生知道这两个字是通假关系,是借用一个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替代另一个意义没有联系的字。如“早”\n和“蚤”,“早”的字义为早晨,“蚤”字义为跳蚤,二者意义并不相同,但是因为读音相同,古人经常讲跳蚤的“蚤”写作早晨的“早”。古今字则是同一个词不同时代写作不同的字,时间在前的称作古字,时问在后的称作今字。如“共”和“供”,在供给这一意义上,上古时代写作“共”,后来又写作“供”,故“共”为古字,“供”为今字。异体字是同一个词的音义全同形体不同的几个字,如“缈”和“鲨”都指海中的吹沙小鱼和凶猛的鲨鱼,二者意义完全相同,读音相同,用法也一样,只是形体不同。同源字即同源通用字,与通假字的相同处就是,都不写本字而写另外一个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字,因此教学过程中可按通假字进行处理。通过教师的讲解,也需要学生对注释中出现的通假字、古今字、异体字各用字现象达到熟悉和能进行区分的程度。这样学生虽然对各用字现象的概念了解不够透彻,但是对各用字现象也有了初步的感性的认识,有助于为以后更深入的学习奠定基础。二教材编写的建议虽然说“通”和“同”只是术语的使用问题,但是它涉及到学生对字义的认识和辨析,而注释术语混乱的现状不利于学生在语言文字学方面更深入学习,因此有必要对术语进行区分。至于教材注释用语的具体规范,笔者有个不成熟的建议。通假字本质上是“本字”和“通假字”的通用,可采用学术界公认的术语“通”;古今字是不同年代用不同的字记录同一个词,时间在前的叫古字,时间在后的叫今字,根据教材中已有的用“某,后作某”注释古今字的例子,可采用这个术语来表明古今字的关系;异体字之间读音和意义完全相同,只是形体不同,根据教材中已有的用“某,也写作某”注释异体字的例子,可使用这个术语表示几种字形都可以。鉴于上文按通假字进行处理的建议,同源字可与通假字使用的术语相同。至于本来不存在字际关系的字组,无需使用注释术语,可直接进行注释其字义。教材能够采用这样的注释方式,不仅能够一目了然,明确区分各种用字现象,同时也方便学生对文言文的自主学习。古代汉语是现代汉语的源流,学习好古代汉语有助于丰富现代汉语知识。通假字、古今字、异体字和同源字都是古代汉语中常见的用字现象,对阅读文言文有重要的影响。为丰富教师的文化知识储备和提高学生传统文化知识的素养,文言文用字问题应该得要重视。鉴于学生接受能力有限,而有些用字知识比较高深,甚至有些知识现在尚无定论,因此在教学中应把握好尺度,能帮助学生提高文言文的阅读能力即可。\n结论“通”和“同”是高中文言文注释中的常用术语,它们所沟通的通假字、古今字、异体字和同源字是古代汉语中常见的用字现象。虽然用字现象属于文字学知识,并不是高中文言文教学的重点,但用于沟通字际关系的注释术语“通”和“同”的使用看起来有些混乱,对学生提高文言文阅读能力和教师的教学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困扰。本文通过对高中文言文中出现的各种用字现象,如通假字、古今字、异体字和同源字的概念进行界定,明确各种字际关系的标准,进而对新课标高中文言文注释中“通”和“同”沟通的字际关系进行考证和归类。发现高中文言文注释术语“通”注释的主要是通假字,再加上按通假字处理的同源字,达到总数的63.8%;“同”注释的主要是古今字,占总数的52.4%。这与训诂学术语的使用规则基本相合。但是它们的使用也存在混乱、前后不一和累赘作注的情况。根据考察,得出高中文言文教材注释者重点在于用学生熟悉的、常用的、意义更准确的字解释不熟悉、非常用的、意义不太准确的字的结论。因此,高中文言文注释术语使用是具有大致范围的,但不够严格,显得混乱。笔者就此提出一些有关教学和教材编写方面的建议。然而,高中文言文注释中的文字问题历来争议比较大。由于本人能力和水平有限,可参考的资料也不多,在对教材中各种字际关系的考证难免有所疏漏。在为教师提供行之有效的教法方面有所欠缺。本文只是起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对教材注释中字际关系的考证旨在为教师教学提供参考资料,引导学生思考,希望能为提高学生的文言文阅读能力提供帮助。同时希望能够引起更多学者关注和研究高中文言文用字问题,共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使文字学能够更好地服务于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n参考文献[1][4](清)王引之.经义述闻[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2、962.[2](宋)丁度等.集韵[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2.[3][8][34](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段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757、94、94.[5]刘又辛.通假概说[枷.成都:巴署书社,1988.21、25、145.[6][14][23]裘锡圭.文字学概要[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106、270、205.[7][36]洪成玉.古今字[M].北京:语文出版社,1995:8、152.[9](清)段玉裁.·经韵楼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274.[10](清)王筠.说文释例[砌.北京:中华书局,1998:173.[11](清)徐灏.续修四库全书·说文解字注笺[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133.[12]王力主编.古代汉语[M].北京:中华书局,2008,.170—173.[13][20]蒋绍愚.古汉语词汇纲要[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20l一210、191.[15]陆锡兴.谈古今字[J].中国语文,1981(5):392.[16]王宁,林银生,周之郎,秦永龙,谢纪锋.古代汉语通论[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51.[17]洪成玉.古今字辨正[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009(3)-99.[18]张劲秋.再说古今字[J].安徽教育学院学报,1999(4):57.[19]周秉均.古汉语纲要[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67.[21]王宁.汉字构形学讲座[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80、83.[22]苏培成.现代汉字学纲要[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95—96.[24]李运富.关于“异体字”的几个问题[J].语言文字应用,2006(1):72—77.[25][35]王力.同源字典[z].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3、5、12.[26]朱星主编.古代汉语[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0-76.[27]许嘉璐主编.古代汉语(上)[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2:95.[28]中国大百科编书编委会.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卷[z].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8:384.[29]王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