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竞赛题目 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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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8-26 发布

3.15竞赛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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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竞赛题目一、单项选择题1、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A)天发现商品有质量问题可以要求退货。A.7天B.15天 C.30天  D.10天2、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是实物或者其他形式奖励的,以其同期、同类市场价格折算不得超过(D)A.2500元  B.3000元  C.3500元  D.5000元3、所销商品“三包”是指:(A)A.包修、包换、包退B.包送、包退、包换C.包装、包送、包换D.包修、包送、包退4、国家、省规定实行“三包”的商品,有质量问题的,自售出之日起(C)日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A、7  B、10   C、15   D、30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什么时候起实施的(B)A、1993年1月1日B、1994年1月1日C、1995年1月1日D、1996年1月1日6、2012年的3.15消费主题是什么(A)\nA、消费与安全B、绿色消费C、科学消费D、诚信、维权7、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C)查询。A、工商管理部门B质量协会C、生产者、销售者8、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D )A.法人B.其他组织C.个人D.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9、下列哪个不属于消费者的权利:(D)A.安全权  B.公平交易权  C.受尊重权  D.退货权10、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A)要求赔偿。A、经营者B、广告经营者C、广告制作人D、发布广告的媒体11、对于消费者申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在(B)日内决定是否受理。A、3B、5C、7D、10。12、在中国境内市场销售的进口食品,必须使用(B)标识。A.英文B.中文C.外文D.本国文字13、下列是某超市的四个广告牌,其中内容合法的是(B)A、商品一经售出,盖不退还B\n、损一赔三,偷一罚十C、自由选购,谢绝咨询D、女性特区,男性免进14、销售者承担产品侵权赔偿责任实行()的归责原则。(C)A、无过错责任B、绝对责任C、过错责任D、严格责任15、“百挑不厌”的商业口号,与消费者行使(A)权利相吻合。A、自主选择权B、人格尊严受尊重权C、知情权16、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质劣价高、缺斤短两,侵害了消费者的(A)权利。A、公平交易权B、知情权C、获知权17、消费者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所进行的批评、检举和控告的行为,是其行使(B)权利的表现。A、批评权B、监督权C、检举权D、控告权18、商品保质期和保存期哪一个更长。(B)A、保质期B、保存期19、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C)。A、产品质量统一监督检查B、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C、产品质量监督抽查D、产品质量日常监督检查20、在广告中对产品质量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依照(A)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nA、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C、民事诉讼法;22、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是指(A)A、质量技术监督部门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C、质量检验协会D、消协23、《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规定》所涉及的商品品种(A)。A、食品、金银饰品B、食品C、食品、化妆品D、食品、化工原料24、3月15日是(C)被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A、1980年B、1981年C、1983年D、1984年25、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主体不包括(D)。A.生产者B.销售者C.服务业的经营者D.储运者二.判断题1、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更换或退货。(√)2、对有瑕疵但不影响使用性能的商品,经营者应当予以标明,不得隐瞒。(√)3.某超市以低于进价的价格销售两天后到保质期的牛奶,是不正当竞争行为。(×)\n4、商品房属特殊商品,所以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的范围。(×)5、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和消费者。(×)6、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应当立案。(×)7.消费者申诉案件,由消费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8、消费者协会不得从事营利性服务,但可以从事商品经营活动。(×)9、经营者向消费者发送商业广告的,可以增加消费者的费用。(×)10、消费者协会就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调解,可以采用书面或者当面协调的形式。(√)1、今年3月26日,厦门市民林雷等2人到当地一家火锅店消费68元,其中7元包括一次性密封消毒餐具每人1元共计2元,自助凉菜及调料每人2元共计4元,纸巾一盒1元。林雷认为,餐馆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餐巾等是其法定义务,不应当单独收费,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餐馆返还多收取的7元费用并赔礼道歉。\n餐馆方面提出,在餐馆明显位置及消毒餐具的外包装上已经有关于有偿使用的提示,餐馆尽到了明确的告知义务;消费者完全可以灵活地作出其他选择,即使用餐馆消毒过的其他餐具,餐馆未强迫消费者使用需要额外付费的密封消毒餐具。【法院审理】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法院指出,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和纸巾等饮食用品是餐饮行业的法定义务,餐饮业服务者应当自行对餐具进行消毒,不得另行收取。餐具、纸巾和调料是用餐的必备用品。消费者在餐馆就餐,餐馆应该免费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和纸巾,不得另行收费。【法院判决】法院判决餐馆向原告林雷返还多收取的7元费用。顾客就餐被烫伤损失谁来赔?   8岁的小欣业随母亲等人去饭店就餐,期间上卫生间,走出门口,迎面与端汤的服务员周某发生碰撞,服务员端的汤泼了出来,刚好浇在小欣头面部。事后,小欣业住院治疗多天,花费医疗费2600余元,头面部留有明显痕迹。经法医鉴定,面部3%面积Ⅱ度烫伤,前额部见较明显色素沉着区,其损伤评定为十级伤残。家长向饭店索赔,因与饭店协商不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被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9万余元。\n  法院最终判令由饭店赔偿小欣业因烫伤造成损失的60%计54900余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该法第41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上述赔偿项目的金额如何确定没有作出规定,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54条作了具体的规定,弥补了法律空缺。其中规定: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受害者治疗所必需的治疗费、检查费、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等费用计算;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者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年平均生活费的六倍至十五倍计算;并规定的伤残等级按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标准确定;当地年平均生活费,是指受害人居住地市、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水平或者农民人均年消费水平。照此标算小欣业此次受伤合计损失91527.80元。\n  那么小欣业被烫伤,究竟是应该追究谁的责任?为充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法规定此类案件的归责原则实行严格过错责任,亦称推定过错,只要损害发生在消费期间、场所,即应由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除非经营者能证明自己无过错,或者损害是由消费者自身的原因所致。本案中,饭店方不能证实自己在提供服务时已尽充分合理的注意义务,并已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也不能证实损害系小欣业突然冲出包厢所造成,因此对于小欣业在饭店就餐时被烫伤,饭店方应承担责任。  本案还有一个特殊情况,即受害人系年仅8岁的未成年人,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认知、辩识、判断能力低于成年人,因此家长应起到监护责任。本案中家长应当知晓饭店内有火、热、烫等可能伤及小孩的地方,但对于小欣业在就餐期间的活动动未予以必要的看护,没有履行好监护责任,也有过错。“贴身暖”炸伤右脚调解获赔三千元2007年11月23日,黄小姐在为新购买的某品牌贮水式“贴身暖”充电5分钟时,看到“贴身暖”发生膨胀的情况,立即上前拨除电源,“贴身暖”突然发生爆炸,黄小姐右大腿膝盖以下至脚板部位被热水严重烫伤,经医院诊断:烫伤面积达Ⅱ度,花去医药费500余元。黄小姐在与商家协商赔偿未果后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经销商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等费用一万元。\n  消协工作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后进行调解。经销商认为该暖袋是浙江余姚一家电器厂生产的,暖袋发生爆炸应由厂家承担赔偿责任。消协认为,根据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消费者在使用商品的过程中造成的损失应先由经营者承担第一赔偿责任,然后由经营者向生产者追偿。最后双方达成协议,由经营者赔偿消费者医药费等费用总计3000元。  相关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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