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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8-27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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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短语1(谓词性短语)目录:1、述宾短语:1)受动述宾短语;2)致动述宾短语;3)双宾述宾短语;4)宾语前置。……………12、述补短语:1)介宾补语;2)谓词性补语。………………………………………………………………123、状中短语:1)实词性状语;2)介宾性状语。……………………………………………………………174、连谓短语和谓词性联合短语:1)连谓短语;2)谓词性联合短语。……………………………………26文言文短语,是构成文言文句子的重要语素。文言文短语由谓词性短语、体词性短语、介宾短语、计数短语等组成。其中:谓词性短语又分为:述宾短语、述补短语、状中短语、连谓短语和谓词性联合短语。一、述宾短语在谓词性短语中,述宾短语是前中心短语。通常,普通宾语可以分为:受动宾语受动宾语:在句子里,当主语是施事时,由施事主语发出述语所表述的行为、活动,而宾语是与这些行为、活动有某种关系的人、物、事,这样的宾语就叫做受动宾语。和致动宾语致动宾语:致动宾语是与受动宾语不同的另一类宾语。在句子中,主语是施事,但这个施事主语并不发出述语所表述的变化、行为,而是发出另一个行为;这个行为能使宾语所表示的人、物成为述语所表示的变化、行为的话题,这样的宾语就是致动宾语。两大类。这里,主要以这两类宾语为基础,来介绍述宾短语。以下分为四个问题说明:1)受动述宾短语;2)致动述宾短语;3)双宾述宾短语;4)宾语前置。(一)受动述宾短语受动述宾短语中,常见五种短语:1)受事述宾短语;2)处所述宾短语;3)对象述宾短语;4)原因述宾短语;5)“以为”类述宾短语。以上五种短语中,受事述宾(受事述宾短语简称受事述宾,下同)最常见,通常由及物动词,尤其是真他动动词真他动动词:典型的及物动词。构成;处所、对象和原因述宾则常常由不及物动词构成,其中有少量由及物动词构成;而“以为”类述宾则主要由动词“以为”构成。1、受事述宾短语受事述宾中的宾语表示受事。在行为活动中,承受某种行为并相对消极、被动的一方是受事。受事述宾中的动词通常是及物动词,常见的受事宾语主要有以下四种。1)无生名词所表示的事物通常是消极、被动承受行为的一方,所以它们常充当受事宾语注意:这里从宾语的词性为无生名词来判断受事述宾。。生活动词、支配动词常带无生名词做宾语,并构成受事述宾注意:这里从动词谓语的为类为生活动词和支配动词常带无生名词来判定受事宾语。。例如:○《礼记·曲礼上二》:有疾则饮酒食肉。本例中的“饮”、“食”是生活动词,其后分别带无生名词“酒”、“肉”作受事宾语。○《左传·昭公元所》:后子享享:<动>宴请,以酒食待客。后作“飨”。例如:《左传·庄公四年》:“止而享之”。晋侯,造舟造舟:源于:周文王成婚时,曾并船为桥,纳聘于渭水。于河于河:介词宾语作状语后置。。本例中的“造”是支配动词,其后带无生名词“舟”作受事宾语。○《左传·文公十年》:宋公违命。本例中的“违”也是支配动词,其后带无生名词“命”作受事宾语。2)有生名词也常是受事宾语。与无生名词构成受事述宾不同的是:有生名词所表示的人物等是有意志的,有的受事是被迫承受述语所表述的行为,有的受事则是情愿承受述语所表述的行为。支配动词和人事动词带有生名词做宾语后,常构成受事述宾。例如:○《左传·桓公十一年》:宋人执郑祭仲。本例中,“执”是支配动词,其后带有生名词“郑祭仲”,但宾语是被迫承受行为。○《公羊传·僖公元年》:公子庆父弑闵公。29\n本例中,“弑”是人事动词,其后带有生名词“闵公”,但宾语是被迫承受行为。○《左传·桓公六年》:郑太子忽帅师救齐。这句例句很有意思,其前“郑太子忽”是体词性的同位短语;而后“帅师救齐”是谓词性的连谓短语。本例中,“救”是支配动词,其后带有生名词“齐”,但宾语是情愿承受行为。○《左传·成公三年》:王送知罃。本例中,“送”是人事动词,其后带有生名词“知罃”,但宾语是情愿承受行为。注意:及物情态动词也可以带由有生名词充当的受事宾语。例如:○《韩非子·说林上》:卫君怨吴王。本例中,及物情态动词“怨”,其后带有生名词“吴王”充当受事宾语。○《荀子·大略》:晋人欲伐卫,畏子路。本例中,及物情态动词“畏”,其后带有生名词“子路”充当受事宾语。2)感知动词、情态动词中的及物动词后边带的谓词性词语、主谓短语、之字短语、其字短语等抽象宾语注意:由此可见,谓词性词语、主谓短语、之字短语、其字短语等,都可以作宾语,是抽象宾语,通常也是受事宾语。,通常也是受事注意:由此可见,谓词性词语、主谓短语、之字短语和其字短语都可以充当宾语。。例如:○《孟子·梁惠王下》:诸侯将谋救燕“谋”与“救”都是动词,注意与连谓短语的区别。而例句是谓语与谓词性词语构成的宾语。。本例中的宾语“救燕”是谓词性宾语,动词“谋”是情态动词。○《史记·殷本纪》:纣怒曰:“吾闻圣人心有七窍。”本例中的宾语“圣人心有七窍”是主谓性宾语,动词“闻”是感知动词。○《荀子·儒效》:是以周公屏屏:<动>庇护、保护。成王而及及:<动>继承。武王以以:<连>表目的或结果,可译为:来,用来。注意:这里用连词”以“很有意思,一定要注意这点。属天下,恶恶:<动>厌恶,引申为担心。天下之离周也。(所以周公护卫成王继承武王之位来统治天下,是担心天下人背叛周王朝。)本例中的宾语“天下之离周也”是之字短语作宾语,动词“恶”是情态动词。○《韩非子·难四》:子产憎其为人也,且以为不顺。本例中的宾语“其为人也”是其字短语作宾语,动词“憎”是情态动词。注意:代词“之”等所指代的如果是事实,这样的宾语也是抽象受事宾语注意:这里所讲的“之”是指代而不是指称。并且是指指代具体的事实,而不是乏指。。例如:○《左传·成公五年》:(重人)曰:“梁山崩,将召伯宗谋之。”本例中的“之”指代的是“梁山崩”,是抽象宾语。○《韩非子·外储说右上》:卫君之晋,谓薄疑曰:“吾欲与子皆行”。薄疑曰:“媪也在中,请归与媪计之。”本例中的“之”指代的是“吾欲与子皆行”,是抽象宾语。4)引语动词所带的引语也是受事宾语,最常带引语宾语的是“曰”和“云”。其中“曰”可以带各种引语。引语的内容可以说没有什么限制,日常对话、书面语言、转述已有的话等都可以用在它的后面。例如:○《孟子·滕文公上》:孟子曰:“许子必种粟而后食乎?”本例中的引语,所引用的是日常对话。○《左传·成公七年》:巫臣自晋遗二子书曰:“尔以谗慝谗慝:邪恶奸佞。贪婪事君,而多杀不辜不辜:指无罪之人。例如:《书·大禹谟》:“与其杀不辜,寧失不经。”孔传:“辜,罪。”。余必使尔罢于奔命奔命:奔走应命以以:<连>表递进,可译为:而。死。”本例中的引语,所引用的是书面语。○《孟子·梁惠王下》:《书》曰:“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本例中的引语,所引用的是转述。注意1:“云”后的引语是有限制的,一般用来引用已经存在过的书面语言或口头语言,如文献、熟语、他人的言语等。换句话说,“云”后的引语往往是转述或重复已有的话。例如:○《荀子·大略》:孔子曰:“《诗》云:‘孝子不匮,永锡尔类。’”(孝顺人的子子孙孙层出不穷,上天会永远恩赐那些孝顺的人)本例中所引用的是《诗经》,这种用法很常见。29\n○《左传·僖公五年》:(卜偃)对曰:“童谣云:‘丙之晨,龙尾伏辰,均服振振,取虢之旂。’”本例中所引用的是童谣。○《庄子·寓言》:庄子曰:“孔子云:‘夫受才乎乎:<介>相当“于”的意思。大本大本:根本,事物的基础。例如:《荀子·强国》:“故为人上者,必将慎礼义务忠信然后可,此君人者之大本也。”。’”本例中所引用的是孔子的话。注意2:由于“云”常是引用已有的话,所以其后的引语有时可以不出现。此时,“云”后所涉及的内容一般在前文已经出现过。例如:○《韩非子·说难》:其子曰:“不筑,必将有盗。”其邻人之亦云。(亦云:也是这样说(“不筑,必将有盗”))○《左传·襄公二十六年》:行人子朱曰:“朱也当御。”三云,叔向不应。(三云:说了三遍(“朱也当御”))注意:从以上可以看出:有生名词、无生名词、谓词性词语、主谓短语、之字短语、其字短语和引语均可以充当受事宾语。2、处所述宾短语处所述宾的宾语主要表示处所,有的表示时间。常带处所宾语的主要是不及物动词的居止动词、运动动词,其后的宾语一般是可以表示处所的名词和方位短语。例如:○《韩非子·十过》:(平公)乃召师涓,令坐师旷之旁“坐师旷之旁”是述宾短语作补语。参见“谓词性补语”。本例中的“坐”是居止动词,“师旷之旁”是方位短语。○《庄子·定公五年》有渔夫者,下船而来。本例中的“下”是运动动词,“船”是表示处所的名词。○《庄子·人世间》:孔子适楚。本例中的“适”是运动动词,“楚”是表示处所的名词。○《左传·成公二年》:丑父使公下,如如:<动>运动动词,可译为:到、去、往。例如:《史记·项羽本纪》:坐须臾,沛公起如厕。又如:《史记·屈原贾生列传》:以一仪而当汉中地,臣请往如楚。华泉取饮。本例中的“如”是运动动词,“华泉取饮”是方位短语。注意:“适”一般表示长期停留在所到之处,而“如”则表示到某处去后,完成任务即返回。○《史记·项羽本纪》:沛公兵十万,在霸上。本例中的“在”是居止动词,“霸上”是方位短语。注意:个别的居止动词和少数的运动动词可以带时间宾语。例如:○《左传·昭公二年》:死在死在:连谓短语。朝夕,无无:祈使语气副词,可译为:不要、别。助天为虐。本例中的“在”是居止动词,带时间宾语“朝夕”。○《墨子·尚贤中》:万民从而誉之曰圣王,至今不已。本例中的“至”是运动动词,带时间宾语“今”。○《左传·成公五年》:祭之,之明日而亡。本例中的“之”是运动动词,带时间宾语“明日”。3、对象述宾短语对象述宾的宾语主要表示对象,少数表示与事。在行为活动中,承受行为,同时又并非完全消极、被动的一方是对象,动词带有对象宾语后构成对象述宾。对象宾语一般由有生名词来充当,可以构成这种述宾的,通常是不及物人事动词和准它人事动词。对象宾语所表示的人,可以是情态对象、交际对象,有的是与事。1)情态对象做宾语时,它主要承受的是包含有某种情态的行为,同时这个宾语所表示的人物,大多还决定了施事主语完成该行为时的意志。在多数情况下,施事都是顺从情态对象的意志,少数是违背情态对象的意志,不及物人事动词常带这种宾语。例如:29\n○《史记·管蔡世家》:十五年,楚围郑,郑降楚注意:在“孔子适楚”例句中,“楚”是表示处所的宾语。而在这例中,“楚”却是表示对象的宾语。由此可见,有生名词“楚”作宾语时,是依据不同的语言环境,来改变自己所表示的不同宾语。。本例中的施事“郑”,顺从了宾语“楚”的意志。○《左传·僖公二十五年》:戊午,晋侯朝王。本例中施事“晋侯”与情态对象“王”之间的关系与上例中的关系类似。○《史记·项羽本纪》:夫秦王有虎狼之心,杀人如不能举举:<副>皆;都。,刑人如恐不胜胜:<副>尽;完。,天下皆叛之。(秦王有虎狼一样的心肠,杀人惟恐不能杀尽,刑人惟恐不能罚尽,所以天下人都背叛他。)本例中的施事“天下人”与“之”(指代秦王)的意志相背。2)交际对象做宾语时,它主要承受某种言语行为,言语行为要求承受行为的一方总要有某种反映,至少这个对象是在听,所以也不完全是消极、被动的;准它动人事动词可以带这种宾语。例如:○《左传·僖公十五年》:公号庆郑庆郑:春秋时晋国大夫。。本例中,“号”是准它动人事动词,所表述的是言语行为。宾语是对象宾语。○《左传·哀公十一年》:吴子呼叔孙曰:“而事何也”。本例中,“呼”是准它动人事动词,所表述的是言语行为,宾语是对象宾语。○《公羊传·文公十三年》:鲁祭周公。本例中“祭”是准它动人事动词,在古人看来,被祭的周公是有反映的,宾语是对象宾语。3)在行为过程中,与事与事:指介入、参加。这里是指共同参与的事。比对象表现出更多的积极性,他们通常要直接参与动词所表述的行为;不及物人事动词中的“盟”、“会”可以带这种宾语。例如:○《左传·成公十一年》:晋郤犫郤犫:秦秋时晋国大夫。盟秦伯于河西。○《左传·襄公十九年》叔孙豹会晋士丐于柯。上两例中,“盟”与“会”都不是纯单方的行为,宾语所表示的人也参与其事,所以它们的宾语是与事宾语。4、原因述宾短语注意:在下例的例句中,用于表述产生某种情绪的原因的动词,是抽象动词中的不及物情态动词。而在表述事情的某种目的的动词,则是具体动词中的形态动词,是准自动动词。原因述宾短语表示原因或目的,经常带这种宾语的主要是不及物情态动词。例如:○《战国策·赵策一》:甘露降,风雨时至;农夫登,年谷丰盈,众人喜之。本例中,“喜”是因为“之”,而“之”指代的是前面加·的部分。宾语“之”表示原因。○《礼记·杂记下》:有其言无其行,君子耻之。本例中,“耻”是因为“之”,而“之”指代的是前面加·的部分。宾语“之”表示原因。○《左传·襄公二十四年》:(子产)曰:“子为晋国,四邻诸侯不闻令德令德:美德。而闻重币重币:指厚赠;厚赂。例如:《左传·成公二年》:“彼若能利国家,虽重币,晋将可乎?若无益於晋,晋将弃之,何劳錮焉。”又如:《韩非子·存韩》:“使人使荆,重币用事之臣。”陈奇猷集释引王先慎曰:“重币,犹言厚赂。”,侨侨:公孙侨,字子产。孔子的弟子。也惑之。”本例中,“惑”是因为“之”,而“之”指代的是前面加·的部分。宾语“之”表示原因。注意:其后宾语表示目的的动词不多,主要是可以带多宾语的动词“死”、“鼓”等。例如:○《论语·宪问》:子路曰:“桓公杀公子纠,召忽死之,管仲不死。”(召忽死之:召忽为公子纠而死。)本例中“死”的目的是为“之”,而“之”指代“公子纠”。宾语“之”表示“死”的目的。○《左传·庄公十年》:战于长勺,公将鼓之。(在长勺交战,庄公将要为开战击鼓。)本例中“鼓”的目的是为了“之”,而“之”指代“开战”。宾语“之”表示“鼓”的目的。5、“以为”类述宾短语动词“以为”、“以……为……”是个比较特殊的动词,它既可以表示“使……为……”、29\n“用……做……”,又可以表示“认为……”、“把……看作……”。注意1:一般地说,“以为”后的宾语如果是谓词性词语、主谓短语,常表示“认为”。例如:○《战国策·齐策四》:左右皆恶之,以为贪而不知足注意:“贪”:谓词;“不知足”,谓词性词语,即述宾短语。“贪而不知足”连谓短语作宾语。。○《史记·秦始皇本纪》:始皇自以为功过五帝。以上两例中的宾语分别是谓词性词语、主谓短语,“以为”都表示“认为”。注意2:如果用“以……为……”,主谓短语的主语和谓词分别处在“为”的前后。例如:○《韩非子·存韩》:夫韩以秦为不义,而与秦兄弟共苦天下。本例中的“以秦为不义”,大体相当于“以为秦不义”。○《韩非子·说林下》:郑人以其子为智。本例中的“以其子为智”,大体相当于“以为其子智”。注意3:“为”的宾语如果是名词性词语,则存在两种可能。这两种可能与名词的语义特点有关。1)如果“为”后名词所表示的人,主要是靠自己的努力才能成为的,或通常不是人力所能成为的,这里主要表示“认为”。例如:○《晏子春秋·内篇杂上》:晏子之晋,至中牟,睹敝冠反裘负刍负刍:背柴草。谓从事樵采之事。,息于途侧者,以为君子也。(晏子出使晋国,到中牟,看见一个头戴着破帽子、翻穿着皮衣、背负着柴草,在路边休息的人,认为他是君子。)本例中的“君子”主要是靠自己努力之后才能成为的,所以表示“认为”。○《战国策·楚策三》:彼郑、周之女,粉白墨黑,立于衢闾衢闾:街道里巷;当街的里门。例如:《管子·轻重甲》:“民人之食,有人若干步亩之数,然而有饿馁於衢閭者何也?”,非知而见之者,以为神。(那郑国和周国的女子,打扮得十分漂亮,站在大街巷口,如果不知道,初次见她的人,还认为是仙女下凡呢。)本例中的“神”,非人力所能成为的,所以表示“认为”。2)如果“为”后名词所表示的人、物,是他人的力量所能致使的,尤其是表示某种身份,“以为”、“以……为……”常表示“使……为……”、“用……做……”。例如:○《战国策·楚策四》:孙子去之赵,赵以为上卿。本例中的“上卿”是可以任命的,“以为”表示“使……为……”。○《战国策·赵策四》:必以长安君为人质,兵乃出。本例中的“人质”是人力能致使的,“以……为……”表示“用……做……”。注意4:有时单用一个“以”可以表示“认为”,例如:○《战国策·赵策四》:老臣以媪为长安君计短也。○《战国策·齐策一》:臣之妻私臣,臣之妾畏臣,臣之客欲有求于臣,皆以美于于:<副>表示比较,可译为:比。“皆以美于徐公”可译为“都认为比徐公美”,其中“于徐公”是介词短语作状语后置。徐公。(二)致动述宾短语致动述宾可以分为使动和意动两类。1、使动述宾短语使动述宾常用动词、形容词构成,此外数词、名词有时也能构成这种短语。1)动词使动述宾(其难点是如果区分和判定动词的属性)29\n状态动词、准自动动词常构成使动述宾,此外少数及物动词也能构成这种短语。注意1:状态动词通常只带使动宾语,所以它们最常构成使动述宾注意:这里讲清楚了动词使动述宾短语的组成原因及条件是:动词是状态动词。这是因为状态动词是不及的动词,通常只能带使动宾语。。例如:○《孟子·尽心下》:中天下而立,定四海之民。(立于天下的中央,使天下的百姓安定。)本例中的状态动词“定”,与加·的定中短语构成使动述宾短语。○《左传·僖公三十年》:焉用亡亡:状态动词,可以用使动法。郑以以:<连>表结果或目的。可译为:来、用来。陪陪:通“倍”邻?(怎么能用使郑国灭亡的方法来强大邻国呢?)本例中的状态动词“亡”,与加·的名词构成使动述宾短语。以上二例都是状态动词构成使动述宾。注意2:准自动居止动词、运动动词、不及物情态动词、不及物人事动词都常构成使动述宾其实,准自动动词、不及物情态动词、不及物人事动词,都是不及物动词。。例如:○《史记·魏公子列传》:魏王恐,使人止晋鄙晋鄙:战国时期魏因国将领。军。(魏王很害怕,派人让晋鄙停止进军)本例中的居止动词“止”与加·的主谓短语构成使动述宾短语。○《左传·成公三年》:晋人归楚公子谷臣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晋人归楚公子谷臣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使动用法,即:“晋人使楚公子谷臣与连尹襄老之尸归于楚”。,以以:<连>表目的,可译为:来、用来。求知罃知罃:字子羽,亦称荀罃,是晋大夫荀息的后裔,晋悼公时中军帅。。(晋国军队将楚公子谷臣和连尹襄老连尹襄老:春秋时楚庄王时期的大将,连尹是官名,楚国主射之官。的尸体归还楚国,用来换取知罃)本例中的运动动词“归”与加·定中短语构成使动述宾短语。○《左传·昭公二十年》:无极曰:“奢之子材,若在吴必忧楚国。”“必忧楚国”,使动用法,即:“使楚国必忧”。本例中的不及物情态动词“忧”与加·有生名词构成使动述宾短语。○《战国策·齐策六》:齐桓公有天下,朝诸侯。“朝诸侯”。使动用法,即:“使诸侯朝”。本例中的不及物人事动词“朝”与加·有生名词构成使动述宾短语。注意3:及物动词中的生活动词,及某些介于及物和不及物之间的及物动词也可以构成使动述宾。从语义上看,这些可以构成使动的及物动词一般是些未成年人就可以完成的基础生活行为。这样的动词常用的有:饮、食、衣、枕、观、视、见、从等。例如:○《史记·田敬仲完世家》:太史敫女太史敫女:太史敫的女儿。奇法章状貌,以为非桓人,怜而常窃衣食之“衣食之”,使动用法,即“使之衣食”本命中的生活动动词“衣食”,与加·的他称代词构成使动述宾短语。○《论语·微子》:止子路宿“止子路宿”,其中:“止子路”为述宾短语作主语,“宿”为谓语。而且“止子路”为使动述宾短语,即“使子路止”,因为“止”是准自动居止动词,与“子路”构成使动述宾短语。,杀鸡为黍而食之,见其二子焉“见其二子”,使动用法,即:“使其二子见”。本例中的生活动词“见”,与加点的其字短语构成使动述宾短语。○《史记·项羽本纪》:沛公旦日从百馀骑来见项王“从百馀骑”,使动用法,即“使百馀骑从”。。本例中的生活动词“从”,与加·的数量短语构成使动述宾短语。以上的及物动词都构成使动述宾。2)形容词使动述宾形容词的性质与状态动词接近,它们也常构成使动句。例如:○《国语·齐语》:桓公知诸侯之归己也,故使轻其币而重其礼。(齐桓公知道诸候都归向自己,所以使诸候减少礼物而注重礼节)○《荀子·儒效》:儒者在本朝,则美政。(儒者在朝内做官就会使政治美善)○《史记·李斯列传》:贫者富之,贱者贵之。(贫穷的人使他富裕,卑贱的人使他高贵。)3)其他使动述宾注意1:数词与形容词的性质接近,所以有时也能构成使动句,例如:29\n○《礼记·中庸》:人一能之,己百之“己百之”的使动用法为“己使之百”;人十能之,己千之注意:“百之”、“千之”是典型的基数词作谓语。而“一能”、“十能”则是典型的基数词作状语。。(别人学做一遍就会了,我就学做一百遍;别人学做十遍就会了,我就学做一千遍。)○《史记·货殖列传》:枣栗千石者三之“枣栗千石者三之”的使动用法为“枣栗千石者使之三”。其中基数词“三”作谓语。可译为:三千担枣子、栗子。。注意2:名词一般不做谓语,所以它构成使动是活用。例如:○《战国策·齐策四》:孟尝君客我。“孟尝君客我”,使动用法,即“孟尝君使我为客”。(孟尝君收我为门客。)○《左传·定公十年》:尔欲吴王我乎“尔欲吴王我乎?”,使动用法,即:“尔欲使我为吴王乎?”?(你想让我做吴王吗?)以上二例都是名词活用后构成使动述宾短语。2、意动述宾短语注意1:与使动述宾相比,意动述宾主要表现为一种主观认识,所以常由形容词构成注意:这里已经非常明确地讲明了,意动述宾的构成主要是形容词。,此外名词活用也能构成意动述宾,而动词则一般不构成意动注意:这里已经讲明了,动词一般不构成意动述宾短语。。以下是形容词构成意动述宾:○《孟子·尽心上》: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登上东山才认为鲁国小;登上泰山才认为天下小。)○《吕氏春秋·适度》:人主自智而愚人,自巧而拙人。(人主自认为智慧而认为别人愚蠢,自认为灵巧而认为别人笨拙。)注意2:名词活用后构成的意动述宾比较罕见。例如:○《榖梁传·僖公八年》:夫人之,我可以可以:表示可能或能够。“可”是能愿动词,而“以”加在能愿动词之后,类似于词的后缀。比如:可以、得以、能以等。不夫人之乎?注意:罕见的名词活用转意动的特殊例句。(人们认为她是夫人,我能不认为她是夫人吗?)注意3:有人用“以为”来确定意动,其实用它来确定意动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已经肯定是形容词构成致动的前提下,才能用它来确定意动。如果是名词活用作致动,可以转换为“以为”的,其实许多是使动。关于这一点请参看前边的“以为”述宾短语。(三)双宾述宾短语双宾语:是指动词之后,先后出现近宾语远宾语两层宾语的句子。其特点是:1、动词要有“给予、接受、询问、称说”等意义。2、近宾语指人或人的等价物,远宾语一般指物,也可指人或事。3、双宾句有的可变换为非双宾句同义句,多数用介词将远宾语或近宾语提前。根据近宾语的不同,带双宾语的述宾短语可以分为三种不同的类型:间接宾语类、直接宾语类和使动宾语类。1、间接宾语类间接宾语:在带有双宾语的句子中,凡是指人(或动物)的宾语就是间接宾语。间接宾语通常表示处所、对象、原因、目的和与事。指出谓语动作的方向(对谁做),或动作的目标(为谁做)。其位置一般也紧靠动词后。注意:不能按距离动词的远近来判别间接或直接宾语。在双宾语类的述宾短语中,近宾语属于间接宾语的最为常见,也比较复杂。常带这类双宾语的是赐予动词、祈令动词和引语动词中的“谓”、“问”等。在这类双宾语中,近宾语一般是体词性词语,而远宾语则有两种类型,其一远宾语是体词性的宾语,即:“体+体”类双宾语;另一种宾语则是谓词性宾语,即:“体+谓”类双宾语。1)赐予动词通常只带“体+体”类双宾语。在赐予动词中的与夺类动词作述语时,近宾语和远宾语分别是对象和与物。例如:○《孟子·公孙丑下》:我欲中国而授孟子室。(我要在国都为孟子修房子)本例中的“授”是赐予动词,而宾语“孟子”是对象,宾语“室”是与物。○《孟子·滕文公下》:汤使遗遺(wèi):〈动〉给予;馈赠。例如:《韩非子·五蠹》相遗以水。又如:《史记·魏公子列传》欲厚遗之。之牛羊。(汤派人送给他牛羊。)本例中的“遗”是赐予动词,而宾语“之”是对象,宾语“牛羊”是与物。29\n注意1:作为类的赐予动词带双宾语时,近宾语常表示服务的对象,而远宾语则表示受事注意:这里的远宾语是直接宾语,其承接受事。:“立”等个别状态动词有时也可以这样用。例如:○《战国策·齐策二》:(一人)夺其卮卮:古代酒器。曰:“蛇固无足,子安能为之足”(一个人夺取了他的酒杯说:“蛇原本就没有脚,你怎么能为它画上脚呢?”)本例中“为”是赐予动词,而宾语“之”表示服务对象,宾语“足”表示受事。○《公羊传·文公二年》:作僖公主何者?为僖公作主也。(“作僖公主”是什么意思呢?就是为鲁僖公制作供奉的牌位。)本例中的“作”是赐予动词,而宾语“僖公”表示服务对象,宾语“主”表示受事。○《左传·襄公十四年》:天生民而立之君。“立”状态动词,“立之君”使动用法,即“使之君立”(上天生下百姓并为他们立了国君。)本例中的“立”是状态动词,而宾语“之”表示服务对象,宾语“君”表示受事。以上例句中的近宾语都是服务的对象,远宾语是受事。注意2:同样是间接宾语+直接宾语,有时在“为”等动词之后,近宾语还可能表示处所,而远宾语则表示受事。例如:○《左传·哀公元年》:浇使椒求之,逃奔有虞,为之庖正。(为之庖正:在那里做庖正。)本例中的“为”是赐予动词中的作为类动词,宾语“之”表示处所,宾语“庖正”表示受事。○《左传·哀公十一年》:树吾墓槚槚(jiǎ)〈名〉古书上指楸树或茶树。,槚可材也。(树吾墓槚:在我的坟墓种槚树。)本例中的“树”是赐予动词中的与夺动词,宾语“吾墓”表示处所,宾语“槚”表示受事。上例中,近宾语都表示处所。2)祈令动词中的命令类动词作述语带双宾语时,大多既能构成“体+体”类双宾语,也能构成“体+谓”类双宾语。这种短语中的近宾语和远宾语也分别是对象和与物。不过这里的对象是言语交际的对象,而与物则表示比较抽象的事物。例如:○《左传·哀公十四年》:公告之故。(故:名词,本义缘故、原因。体词性词语。)(鲁哀公告诉他了原因。)本例中的“告”是祈令动词中的命令类动词,宾语“之”是对象,宾语“故”是与物。○《庄子·在宥》:(广成子)曰:“来!吾语女至道至道:佛、道谓极精深微妙的道理或道术。例如:《庄子·在宥》:“来!吾语女至道。至道之精,窈窈冥冥;至道之极,昏昏默默。”。”(至道:名词。体词性词语。)本例中的“语”是祈令动词中的命令类动词,宾语“女”是对象,宾语“至道”是与物。以上例句中的“告”、“语”都属于祈令动词中的命令类,远宾语是体词性词语。注意1:以下例句中祈令动词“告”、“语”的远宾语是谓词性词语。例如:○《左传·隐公元年》:公语之故注意:“公语之故”是祈令动词“语”,带双宾语。其所带的远宾语是体词性词语“故”,且告之悔。(悔:动词。谓词性词语。)○《墨子·鲁问》:国家淫僻淫僻:邪恶不正。例如:《墨子·尚同下》:“小人见姦巧,乃闻不言也,发罪钧。此言见淫辟不以告者,其罪亦犹淫辟者也。”无礼,则语之尊天事鬼。(尊天事鬼:谓词性词语。)祈令动词中的“命”、“令”等对于对象有强制性,给这些动词做宾语的对象通常要施行远宾语所表述的行为,所以近宾语和远宾语兼可组合为主谓短语,以陈述相应的事实注意:这里讲的内容非常重要,其表述了“体+谓”双宾语的另一含义。。由这些动词构成的句子属于递系句(请参看第八章第四节紧缩复句的内容)。注意2:在可以带双宾语的动词中,“谓”的用法比较复杂。“谓”可以是分类动词,也可以是行为动词。关于分类动词的用法,在第六章第六节分类句中介绍。“谓”作为行为动词,常见的用法有三种:首先,它可以是感知动词感知动词是行为动词中的抽象动词。不带双宾语,但能带主谓性宾语,意思是“认为”、“说”,这里它可以带主谓性宾语;其次,还可以是祈令动词祈令动词同样是行为动词中的抽象动词。能带双宾语。中的命令类动词,意思是“告诉”、“嘱咐”、“劝”等;29\n最后,它还可以属于祈令动词中的命名类动词,意思是“称为(作)”。例如:○《左传·襄公三十一年》:人谓子产不仁,吾不信也。(谓:认为或说。)本例中的“谓”是感知动词,带有主谓性宾语。○《左传·宣公十二年》:逢逢:<动>遇到大夫与其二子乘,谓其二子无顾无顾:不要回头看。。(谓:告诉或嘱咐。)本例中的“谓”是祈令动词中的命令类动词,带双宾语。○《左传·昭公二年》:少姜有宠于晋侯,晋侯谓之少齐。(谓:称……为(作)……。)本例中的“谓”是祈令动词中的命名类动词,同样带双宾语。2、直接宾语类直接宾语:直接宾语是谓语动词的承受者,也就是受事者。但在个别动词中,也有带直接宾语并表示处所、对象等。这类双宾语类短语的近宾语是直接宾语,远宾语是间接宾语,可以带这种宾语的是及物的行为动词。这种短语常可以见到两种类型。注意1:一种类型是:近宾语表示受事,远宾语表示处所。例如:○《左传·成公二年》:韩厥执絷马前前:<名>指空间位置。,再拜稽首。○《史记·滑稽列传》:至为河伯娶妇时,愿三老、巫祝、父老送女儿河上河上:送女儿的大概位置。。注意2:另一种类型是:近宾语表示与物,远宾语表示对象注意:这里所指的“与物”是全句的受事对象。所以是直接宾语。。例如:○《战国策·赵策四》:范座献书魏王。○《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得璧,传之美人。(得到宝璧后,传它给姬妾们观看。)3、使动宾语类注意:由此可以得出:双宾述宾短语的分类是按近宾语的不同所属来分类,比如:近宾语是间接宾语类;近宾语是直接宾语类;近宾语是使动宾语类。当近宾语是使动宾语时注意:近宾语是使动宾语,这是双宾述宾短语中,使动宾语类的最主要特点。,远宾语可以是直接宾语,也可以是间接宾语。远宾语是直接宾语时,动词最常是生活动词,也可以是其他类别的动词。例如:○《左传·宣公二年》:晋侯饮赵盾酒。(晋灵公赐酒给赵盾喝)本例中的“饮”是生活动词,近宾语“赵盾”是间接宾语,而远宾语“酒”是直接宾语。○《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均均:<动>权衡、比较。之二策,宁许以以:<连>表承接,可译为:而负秦曲曲:<名>通“屈”,即理屈、理亏。。(权衡这两种方法,宁愿答应(秦国)注意:这里是蒙后省,即因后面有“秦”,而前面则省略了“秦”而让秦国担负理亏的责任)本例中的“负”是其他类别的动词,近宾语“秦”是直接宾语,而远宾语“曲”是间接宾语。注意:远宾语是间接宾语时,常表示处所,动词则常是运动动词,这样的双宾语比较罕见。例如:○《韩非子·十过》:一哄而散欲辅重耳,而入之晋。(一哄而散地想要辅助重耳,因此而让他们进入晋国)本例中“入”是运动动词,近宾语“之”是直接宾语,远宾语“晋”是间接宾语表示处所。(四)宾语前置前面我们所谈的宾语,一般是置于述语之后,在一定条件下,宾语还可以置于述语之前,这种用法普遍称为宾语前置。宾语前置的基本条件是要使用代词,或者说不用代词就没有宾语前置。具体地说,宾语前置主要有下述三种形式。1、否定句中代词做宾语前置否定句主要由否定副词“不”、“未”、“无”、“毋”及无定代词“莫”构成,这些句子中的代词常前置。29\n注意1:“不”的前置宾语可以是人称代词“我”、“吾”、“女”(汝)、“尔”、“己”等,有时也可以是指示代词“是”,一般不用“之”注意:“之”是他称代词,其与“是”这类指示代词所不同的是:“之”不但具有指示的作用,还具有指代作用。。例如:○《论语·先进》:居则曰:“不吾知也”注意:“不吾知也”是谓语“曰”的引语,即引语的受事宾语。参见前节“受事宾语”的内容。。本例中否定副词“不”构成否定句,人称代词“吾”作宾语前置。○《论语·学而》: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本例中的否定副词“不”构成否定句,人称代词“己”作宾语前置。○《国语·楚语下》:国马足以行军,公马足以称赋称赋:犹举兵,用兵。,不是过也注意:指示代词“是”在这里的用法,与后面“复指”宾语前置的用法有什么不同。。(天子、诸侯所畜养的马匹,要足够行军、作战之用,不能超过这个限度。)本例中的否定副词“不”构成否定句,指示代词“是”作宾语前置。注意2:“未”构成否定句时最常用“之”做前置宾语注意:他称代词“之”在这里的用法,与后面“复指”宾语前置的用法有什么不同。,有时也可以用人称代词做前置宾语。例如:○《战国策·赵策四》:王曰:“未之闻也。”本例中是用他称代词“之”做宾语前置。○《左传·昭公二年》:使吏数数:<动>数落;责备。之,曰:“伯有之乱,以以:<连>表原因,可译为:因此、由于。大国之事,而未尔讨也。”(派官吏责备他,说:“伯有那次动乱,由于当时正致力于事奉大国,因而没有讨伐你。)本例中是用人称代词“尔”做宾语前置。注意3:“无”、“毋”构成宾语前置,不及以上两个副词常见,它们较常用人称代词作前置宾语,有时也用“是”。例如:○《左传·宣公十五年》:我无尔诈,尔无我虞。○《国语·楚语上》:必交修交修:《书·说命下》:“尔交修予,罔予弃,予惟克迈乃训。”孔传:“交,非一之义。”孔颖达疏:“令其交更修治己也。”后用为天子要求臣下匡助之词。余,无余弃也。(一定要教诲帮助我,不要抛弃我。)○《左传·为襄公十四年》:惠公蠲蠲(juān):明示、显示。其大德,谓我诸戎诸戎:古代称众少数民族。,是四岳之裔胄裔胄:后代。也,毋是翦弃翦弃:翦除抛弃。。(毋是翦弃:不要丢弃这些人。)注意4:“莫”构成宾语前置时,宾语最常用“之”,也可用人称代词。例如:○《史记·秦始皇本纪》: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注意:无定代词“莫”与他称代词“之”连用,最容易误读为“复指”。。(从前天下(文集)散乱,没有谁能统一它。)本例中“莫之能一”可理解为“莫能一之”,而不能理解为“莫能之一”。○《左传·僖公二十五年》:余掖掖:<动>用手扶着别人的胳膊。杀国子国子:公卿大夫的子弟。,莫余敢止。(我挟持杀了国子,没有人敢来阻止我。)本例中“莫余敢止”可理解为“莫敢止余”,而不能理解为“莫敢余止”。注意5:在古代汉语中,否定句中代词做宾语常前置,不前置也较常见。例如:○《左传·襄公十八年》:有事而不告我。○《荀子·性恶》:天下不知之。以上代词做宾语都没有前置。2、疑问代词做宾语前置疑问代词做宾语一般都要前置。例如:○《公羊传·庄公十六年》:管子曰:“然则然则:连词。连接句子,表示连贯关系。犹言“如此,那么”或“那么”。也可以译成:既然如此,那么,或者“既然这样,那么”君将何求?”本例中疑问代词“何”作宾语前置。“然则君将何求?”可理解为“然则君将求何?”○《荀子·非相》:圣王有百,吾孰法焉?29\n本例中疑问代词“孰”作宾语前置。“吾孰法焉?”可理解为“吾法孰焉?”○《孟子·离娄上》:天下之父归之,其子焉往?(天下人的父亲都归附西伯了,他们的儿子还能到哪里去呢?)本例中疑问代词“焉”作宾语前置。“其子焉往?”可理解为“其子往焉?”3、“是”、“之”复指宾语前置名词性词语的后面用“是”、“之”复指,常构成宾语前置。注意:这里讲明了过去“之”和“是”作宾语前置标志的原因。由于“之”和“是”是复指,所以可以不译。这里与过去最大的不同就是:将“之”、“是”定性为代词,而并非助词。注意1:用“是”复指的前置宾语通常是名词性词语,用在“是”的前面;有时前置宾语也可以是代词。在前置的名词性词语和“是”之间一般没有停顿,有时在前置宾语和“是”之间有间隔。例如:○《左传·昭公二十三年》:今吴是惧而城城(chéng):〈动〉筑城。于郢城于郢:“于郢”是介词短语作状语后置。应为“于郢城”,即:在楚国的郢筑城。。(当前害怕吴国而在楚国的郢筑城)本例中的前置宾语是名词“吴”,前置宾语在“是”之前。○《论语·季氏》:孔子曰:“求!无乃无乃:<副>表示委婉的反问语气,可译为:不是,岂不是,恐怕是。尔是过与?”(尔是过:即过尔)(孔子说:求!恐怕要责备你们了吧?)本例中的前置宾语是代词“尔”,前置宾语在“是”之前。○《左传·僖公四年》:尔贡包茅包茅:古代祭祀时用以滤酒的菁茅。因以裹束菁茅置匣中,故称。不入,王祭不共,无以缩酒,寡人是徵。(徵:索取。)(你们贡献的包茅不按时送来,不供应周王祭祀的用品,没有渗酒的东西。我要向你们索取这些包茅)本例中的前置宾语“尔贡包茅”,前置宾语与“是”之间有间隔。共:通“供”注意2:用“之”构成的复指时,前置宾语经常是名词性词语,也可以是代词,有时还可以是谓词性词语。例如:○《论语·先进》:吾以子为异之问“吾以子为异之问”其中:"以…为…"可视为“以为”。“之”复指“异”,而“异”是代词,“别的人”的意思,作宾语前置。,曾由与求之问?注意:句例解决了过去将“之”作为助词来理解而无法解释的困难。。(我以为你问别人呢。原来是问仲由和冉求啊?)本例中的前置宾语是名词性词语“由与求”,并与“之”构成复指短语。○《论语·公冶长》:吾斯之未能信。(我恐怕未能做好这件事。)本例中的前置宾语是代词“斯”,并与“之”构成复指短语。“斯之未能信”可理解为“未能信斯”。○《左传·僖公七年》:郑将将:<副>快要、就要、将要。覆亡覆亡:挽救败亡。之不暇不暇:来不及、没时间。,岂敢不惧?(郑国快要来不及挽救败亡了,怎么敢不害怕呢?)本例中的前置宾语是谓词性词语“覆亡”,并与“之”构成复指短语。注意3:偶尔也可以用“焉”、“斯”、“于”复指,构成宾语前置注意:这段是过去没有的宾语前置的内容。例如:○《左传·隐公元年》:我周之东迁,晋郑焉依。(我周朝东迁国都,依靠晋国和郑国)本例中前置宾语“晋郑”是名词性词语,并与“焉”构成复指短语。“晋郑焉依”可理解为“依晋郑”。○《尚书·金滕》周公居东二年,则罪人斯得。(则罪人斯得:就捕捉到了罪人。)本例中的前置宾语“罪人”是名词性宾语,并与“斯”构成复指短语。“则罪人斯得人”可理解为“则得罪人”。○《左传·昭公十一年》:王贪而无信,惟蔡于感感(hàn):〈动〉假借为“憾”。可译为:怨恨。。(惟蔡于感:唯独怨恨蔡国。)29\n本例中的前置宾语“蔡”是名词性宾语,并与“于”构成复指短语。“惟蔡于感”可理解为“惟感蔡”。以上三例都是宾语前置。二、述补短语述补短语也是中心词在前的、另一种谓词性的后加短语。在这种短语中,述语表示行为、变化等,而补语则对述语加以补充、说明注意:这里讲明了述宾短语中各相关构成的基本作用,即:述宾短语中的补语是对述语所表示的行为和变化加以补充或说明。。补语可以直接用在动词之后,也可以用在述宾短语的后面注意:这里讲清了补语的具体位置。即,可以在述语之后,也可以在述宾短语之后。由此可见,带补语的述语,即可单带补语,也可在带宾语后,再带补语。。补语最常由介宾短语充当,有时也可以是谓词性词语注意:这里讲清了述宾短语中的补语属性,既可由介宾短语充当,也可由谓词性词语充当。。(一)介宾补语介宾补语是由介宾短语充当的补语,这是古汉语中最常见的补语;经常表示处所、对象,此外还可以表示原因、施事、与事、工具等注意:这里介绍了介宾短语的基本作用。。在介宾补语中,最常用的介词是“于”(於、乎),此外还有“自”、“以”等。1、处所补语、对象补语处所补语、对象补语是最常见的补语,主要用“于”来表示,有时也可以用“自”。1)处所补语这里所说的“处所”是广义的,可以是具体的处所,也可以是抽象的“处所”,如范围、方面等。处所补语前的述语最常由动词充当,经常直接带处所补语的动词主要是居止和运动动词;其他类别的动词,尤其是及物动词和状态动词大多可以在带有宾语之后再带处所补语。由于补语前动词意义的不同,于字补语所表示的处所,可以是所在所在:所处或所在之地。即:所表示的行为、变化通常是局限在某一处所之内。于字补语引出行为、动作的处所,可译为:在、在……方面(上、中、下)。、所至所至:所到之地即:有便施事者或其他人移动的意义。于字补语引出行为、动作的所至,可译为:到。,有时也可以是所从所从:所向、所往之地。即有使施事者或其他人移动的意义。于字补语引出行为、动作的所从,可译为:从、由。。注意1:当动词所表示的行为、变化通常总是局限在某一个处所之内时,“于”常表示所在。在表示所在时,不管在于字补语之前是动词,还是述宾,主语和宾语所表示的人、物,一般总是处在同一个处所之内。例如:○《庄子·逍遥游》:鹪鹩巢于深林。本例中的“巢”是居止动词不带宾语,只是主语所表示鸟处在某个处所之内。○《战国策·赵策四》:魏败楚于陉山。本例中的“败”是运动动词并带有宾语,主语和宾语所表示的人都在同一个处所内。注意2:当动词包含有使施事者自己或使他人移动的意义时,于字补语还可以表示所至或所从。在“于”表示所至和所从时,前边是动词,不是述宾,情况又有些不同。当前边是单个动词时,一般地说,总是施事主语在移动注意:由下述例子可见,“所在”与“所从”和“所至”最大的不同点就在于“所在”的主语或宾语是不移动的。。例如:○《左传·成公十年》:公惧,入于室。(晋景公害怕,躲进内室)本例中述补短语表示所至。施事主语在移动。述补短语中动词不带宾语。○《墨子·公输》:子墨子闻之,起于鲁,行十日十夜,至于郢。(墨子听说这件事,就从鲁国出发,走了十天十夜到达郢,)本例中述补短语表示所从,而后表示所至。施事主语在移动。述补短语中的动词不带宾语。注意3:当述宾短语带有宾语时,到底主语是表示的人在移动,还是宾语所表示的人、物在移动就并不一律。例如:○《左传·襄公三年》:晋侯使荀会逆吴子于淮上,吴子不至。(晋悼公派遣荀会在淮水边上迎接吴子,吴子没有来。)29\n本例中是施事主语“荀会”在移动,而宾语“吴子”则没有向同一处所移动。○《左传·成公十五年》:辛丑,楚公子申迁许于叶。(十一月初三日,楚国公子申把许国迁到叶地。)本例中受事宾语“许”在移动,而施事主语“楚公子申”没有向同一处移动。○《战国策·齐策二》:明日张子行,犀首送之,至于齐疆。本例中施事主语“犀首”和受事宾语“之”(指代张子)都在移动。注意4:当处所补语表示范围、方面等时,不但可以用于动词之后,有时还可以用在形容词之后注意:这里说明形容词也可以做述语。。例如:○《论语·为政》:吾十有五而志于学。(我十五岁就立志做学问。)本例中“志”是动词,“于”字补语表示范围用在其后。○《史记·商君列传》: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本例中“怯”是形容词,“于”字补语表示范围用在其后。注意5:除了“于”字补语之外,介词“自自:<介>由;从。例如:《诗·邶风·日月》:出自东方。”构成的介宾短语,也可以表示处所,通常表示所从,但远不及“于”常见。例如:○《春秋·成公十七年》:秋,公至自会。本例中介宾短语“自会”表示处所。○《史记·大宛列传》:大宛之迹,见自张骞。(大宛这个地方,是由张骞发现的。)本例中介宾短语“自张骞”表示所从。由上可见,介宾短语表示处所,通常由介词“于”表示,也有用介词“自”表示。所需注意的是:处所的表示应反映在三个方面,即:所在、所至和所从。2)对象补语常见的对象补语有三种:交际对象、给予对象和比较对象。前两种对象经常由人名、国名及其他有生名词充当。注意1:“于”字补语表示交际对象时,主语和对象之间时常有卑尊,或相对被动的一方对相对主动一方的关系注意:当于字补语引出交际对象时,可译为:向、对、对于。。例如:○《礼记·内则》:妇将有事,大小必请于舅姑。(媳妇如果有事,大小一定要向舅姑请教)本例中的对象补语表示交际对象,主语与对象之间有卑对尊的关系。○《左传·僖公三十三年》:王孙满尚幼,观之,言于王曰:“秦师轻而无礼,必败。”(王孙满年纪还小,看到了,对周襄王说:“秦国军队不庄重又没有礼貌,一定失败。”)本例中的对象补语表示交际对象,主语与对象之间的卑对尊的关系。○《战国策·齐策一》:邯郸之难,赵求救于齐。(赵都邯郸被魏军围困,赵国向齐国求救。)本例中的对象补语表示交际对象,主语对于对象有所求。其存在相对被动与相对主动的关系。○《左传·隐公元年》:(武姜)爱共叔段共叔段:春秋时期郑国人,郑武公之子,郑庄公之弟。,欲立之。亟亟:<副>屡次。请于武公,公弗许。本例中的对象补语表示交际对象,主语对于对象有所求。其存在相对被对与相对主动的关系。注意2:“于”字补语表示给予的对象时,补语大多是有所得的一方,有时正相反,主语是有所得的一方注意:当于字补语引出给予对象时,可译为:给、替、超过。。例如:○《左传·僖公二十七年》:使狐偃将将:<动>带领、率领。上军,让于狐毛而佐之。(派狐偃率领上军,(狐偃)让给狐毛指挥并且辅助他。)本例中的补语是有所得的一方。29\n○《韩非子·外储说左上》:昔秦伯嫁其女于晋公子。(从前秦穆公将自己的女儿嫁给晋国的公子)本例中的的补语是有所得的一方。○《战国策·东周策》:景翠得城于秦,受受:<动>得到。宝于韩注意:这句翻译只能以意译为主了。而用直译就难了。。(景翠得到了秦国的城池,得到了韩国的财宝。)本例中的是主语是有所得的一方。注意3:“于”字补语表示比较的对象时,主要用在形容词之后,“于”才有“比”的意思注意:当于字补语引出比较对象时,可译为:比。而且这种比较形式,不但可以比较“人”,而且可以比较“物”,还可以比较“事”。。这种形式是说:主语所表示的人、物、事,在某种性质、特征的程度上超出补语所表示的人、物、事。例如:○《论语·先进》:季氏富于周公。○《荀子·劝学》:青取于蓝,而青于蓝。形容词带有这种补语时,通常可以作如下变换:把“于”的宾语变换为“于”前形容词的主语,再在形容词原来的主语之后加“愈”,然后把以上二者组成一个复句。如例1可以变换为:周公富,季氏愈富。有时形容词前面主语没有出现,这里就要把相应的主语补出来再作变换。例2中的“青于蓝”前主语没有出来,但实际是前面的“青”,如果把字补出来就是“青青于蓝”。这句话可以变换为:蓝青,青愈青。“于”字补语表示比较对象一般都可以作同样的变换。而其他的于字补语,如表示处所及表示交际对象和给予对象的补语都不能作类似的变换。注意4:个别形容词带有于字补语后并不表示比较的对象,而是表示在主语和补语所表示的事体之间,具有形容词所表示的关系,这样的“于”可以理解为“与”。例如:○《左传·庄公十九年》:边伯之宫近于王宫。(边伯之宫与王宫离得很近。)○《论语·子路》:吾党之直者异于是。(我们那里梗直的人跟这种人不同)(二)其他介宾补语介宾补语除了表示处所、对象之外,还可以表示原因、施事、与事、工具、与物、时间等。1、原因、施事、与事补语原因、施事、与事补语通常也是由“于”字补语来表示。注意1:于字补语表示原因时(“于”字补语表示原因应该是从表示范围引申出来的注意:这里讲明了“于”字补语表示原因的根源。),“于”的宾语常是谓词性词语,述语大多是状态动词注意:这里讲明了“于”字补语基本构成是:宾语为谓词性词语;述语为状态动词(不及物动词类)。这种句子主要是说,某种状态、变化的出现是由于“于”的宾语所表示的内容造成的注意:这里讲明了,“于”字补语表原因的根源是由于其宾语的内容所致于字补语表原因,可译为:由于。(这是一般书没讲的)。例如:○《左传·成公七年》:余必使尔疲于奔命奔命:奔走应命,谓忙于应付。以以:<连>表结果,可译为:因而、所以。死。(疲于奔命:由于奔命而疲)○《左传·昭公四年》:恃此三者而不修不修:不修明、不整治。正德正德:端正德行,亡于不暇,又何能济济:<动>成就。?(依仗这三条而不去修明政事和德行,由于对各种麻烦应接不睱而亡,又怎么能够成功呢?)以上的于字补语都是表示原因,于的宾语都是谓词性词语,而述语则是状态动词注意:因为述语为状态动词,因此在翻译时要用使动用法。。注意2:于字补语表示施事时,述语常是及物的行为动词,有时也可以是状态动词,而“于”的宾语常是有生名词注意:“于”引出施事者,即行为动作的主动者,可译为:被。也就是被动句。。例如:○《史记·张仪列传》:前大王见见:助词,可译为:被。欺于张仪。29\n(前次大王被张仪欺骗)本例中的述语“欺”是及物动词,“于”的宾语“张仪”是有生名词,于字补语表示施事。○《榖梁传·庄公二十八年》:其其:<指代>可译为:这、这些。称人以败,何也?不以师败于人也。(败了称“人”,为什么?不愿说军队被人打败了)注意:这句例句单用直译是译不出来的。只能结合上下文才能翻译。本例中的述语“败”是状态动词,“于”的宾语“人”是有生名词,于字补语表示施事。同时“以败”是介宾短语作状语后置。注意3:于字补语表示与事时,通常表示双方都要参与活动的动词,可以带与事补语,但并不常见注意:于字补语表示与事时,可译为:与、跟、和、同。。例如:○《左传·昭公十七年》:陆浑氏甚睦于楚。(陆浑氏和楚国很友好。)本例中的“睦”是要双方参与才能完成的动词,其后于字补语表示与事。可用使动用法翻译。○《左传·隐公六年》:夏,盟于艾,始平于齐也。(夏季,在艾地结盟,(鲁国)开始与齐国和好。)本例中的“平”是要双方参与才能完成的动词,其后于字补语表示与事。可用使动用法翻译。2、工具、与物补语工具和与物补语主要用“以”字补语来表示。注意1:“以”字补语表示工具、材料、凭借和标准时,“以”字补语所表示的工具是广义的,可以是工具,也可以是材料、凭借之物和遵循的标准注意:“以”表示工具、材料时,可译为:把、用、拿、凭着。表示凭借和前提依据时,可译为:按、凭、根据。等。例如:○《左传·昭公九年》:子南知之,执戈逐之,及冲冲:交通要道。,击之以戈。(公孙楚知道他的企图,拿着戈追赶他,到达交叉路口,用戈敲击他。)本例中“以戈”介宾短语作补语,表示工具,介词“以”可译为:“用”。○《荀子·劝学》:南方有鸟焉,名曰蒙鸠,以羽为巢以为句式:其为后事物是靠他人的力量才做成的,可译为:“用…做…”。,而编之以发,系之以苕。本例中的“以发”、“以苕”等介宾短语,均表示为材料。介词“以”可译为:“用”。○《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何不试之以足?(怎么不用脚试试鞋呢?)本例中的“以足”介宾短语,表示凭借之物。介词“以”可译为:“拿”○《吕氏春秋·察传》:凡闻言必熟论熟论:了解辨别。例如:《吕氏春秋·应言》:“入与不入之时,不可不熟论也。”。也有翻译为:深入研究考察。,其其:<指代>近指,可译为:这,这些。于人必验之以理注意:这句里有一个省略,即省略了谓语“闻言”,也就是承前省。。(凡是听到传闻一定要深入考察,关于人的传闻一定要用事理加以验证。)本例中的“以理”介宾短语,表示应遵循的标准。注意2:“以”字补语表示与物时,与物补语常出现在可以带双宾语的动词之后。例如:○《孟子·公孙丑上》:孟子曰:“子路,人告之以有过,则喜”。(孟子说:子路,别人指出他的过错,他就高兴。)本例中的“告”祈令类动词,可以带双宾语。○《国语·晋语一》:太子曰:“君赐我以偏衣偏衣:两色合成之衣。、金玦金玦:有缺口的青铜环。古代用作佩锦。,何也?”(太子说;君赐给我左右异色的衣服和金玦,怎么回事?)本例中的“赐”是赐予类动词,可以带双宾语。○《孟子·梁惠王上》:我非爱其财而易之以羊也。(我并不是吝惜钱财才用羊来替换的。)本例中的“易”是形态动词,其不带双宾语。3、时间补语“于”字、“以”字补语都可以表示时间,但都比较罕见。由于“以”有支配的意义,所以在表示时间时,它有时有“用”的意味。例如:29\n○《荀子·天论》:繁启繁启:万物萌生、蕃长蕃长:茂盛的生长。于春夏,畜积收藏于秋冬。(万物萌发、茂盛地生长在夏天,畜积收藏在秋冬。)本例中的于字介宾短语引出的是时间。可译为:在。○《左传·襄公二十六年》:赏以春夏,刑以秋冬。(奖赏利用春夏,刑罚利用秋冬)本例中的以字介宾短语引出的是时间,可译为:利用。二、谓词性补语先秦汉语中极少有动词性补语,形容词补语也很少见,而且不典型,往往是由个别的形容充当,难成系统。例如:○《战国策·齐策一》:君美甚,徐公何能及君也?○《战国策·赵策三》:鄂侯争之急,辨之疾,故脯鄂侯。以上例句中加的词都可以分析为补语,但由于先秦时这样的用法并不成系统,这些补语大多与谓语不易分清,所以我们把它们都归入谓语。进入汉代后,由于动词性补语大量出现,形容词补语比较定型化,数量也逐渐增多。这些补语大多表示结果,有的表示程度。在谓词性词语做补语时,述语通常是行为动词,而补语则常由状态动词、带使动宾语的行为动词或形容词充当。注意1:动词性词语做补语,例如:○《史记·燕召公世家》:齐田单以即墨击败燕军。“以即墨”:介宾短语,“以”表示凭着,可译为:凭着。这里的介宾短语应该是做状语。(齐田凭着即墨一城的兵力打败了燕国的军队。)本例中的“击”为行为动词,“败”为状态动词,可以带使动宾语“燕军”。○《史记·楚世家》:越王勾践射伤吴王。(越王勾践射伤了吴王)本例中的“射”为行动动词,“伤”为状态动词,可以带使动宾语“吴王”。○《史记·张丞相列传》:陈余击走常山王张耳。(陈余赶跑了常山王张耳。)本例中的“击”为行动动词,“走”为状态动词,可以带使动宾语“常山”○《史记·苏秦列传》:(苏秦)乃激怒张仪。(苏秦于是激怒张仪)本例中的“激”为行动动词,“怒”为状态动词,可以带使动宾语“张仪”。以上谓词性词语为双动词的连谓短语。注意2:形容词做补语时,可以带两种不同的形式:一般形式是形容词后没有宾语;另一种形式是形容之后有宾语,在这种形式中,形容词一般是使动用法。例如:○《史记·魏公子列传》:公子遇臣厚。本例中形容词“厚”之后,没有宾语。○《史记·留侯世家》:秦始皇求贼急。本例中的形容词“急”之后,没有宾语○《汉书·王莽传》:汉氏减轻田赋。本例中的形容词“轻”之后,带有宾语“田赋”,翻译时用使动用法。○《汉书·元后传》:今陛下未有嗣,引近定陶王。本例中的形容词“近”之后,带有宾语“定陶王”,释译时用使动用法。注意3:先秦的有些行为动词,到汉代时功能和语义都有变化,性质与状态动词接近,这样的动词也可以做补语,常用的是“杀”。用作补语的“杀”的意思是“死”。例如:29\n○《论语·齐世家》:岁败谷尽,不能两活,饿杀其子。(饿杀:饿死)○《史记·秦始皇本纪》:武士击杀盗。(击杀:杀死)三、状中短语时常充当状语的,有实词性词语,还有介宾短语和副词注意:这里明确了状语的基本构成。。这里,主要介绍实词和介宾短语做状语。(一)实词性状语在实词性词语中,经常用做状语的是形容词、数词、时间词语、方位词,此外名词、疑问代词和动词也可以做状语注意:这里明确了实词性词语做状语的基本构成是:形容词、数词、时间词语、方位词、以及名词、疑问代词和动词。。关于方位词做状语的情况,这里不作介绍,以下介绍其他实词性词语做状语。1、形容词做状语形态形容词、事态形容词注意:形容词分为:性质、形态、事态三类,除性质形容词外,其余二类均可以作状语。其中:形态形容词主要表示人、物、事的形态、数量特征。可以做谓语、状语和定语。事态形容词主要表示对行为、事态的评价,可以做谓语、状语,很少做定语。常做状语,主要说明形态、数量方面的特征。注意1:形容词做状语时,很少加“而”。例如:○《论证·里仁》: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如果父母健在,就不要出远门;如果要出门,就要去父母知道的地方。)本例中的形容词“远”是形态形容词,做动词“游”的状语。○《战国策·赵策一》:楚人久伐而中山亡。本例中的形容词“久”是事态形容词。注意2:在复音形容词中,有后缀“然”的最常用做状语,有后缀“焉”、“尔”的,较常做状语。有后缀“尔”的形容词做状语时,一般要有“而”。以上这些状语一般都有一定的描写性。例如:○《孟子·梁惠王上》:天油然油然:盛兴貌。例如:《孟子·梁惠王上》:“天油然作云,沛然下雨,则苗浡然兴之矣。”赵岐注:“油然,兴云之貌。”作云,沛然沛然:充盛貌;盛大貌。例如:汉·桓宽《盐铁论·禁耕》:“夫不蚤絶其源而忧其末,若决吕梁,沛然,其所伤必多矣。”下雨,则苗浡然浡然:旺盛兴起的样子。兴之矣。(一旦天上乌云密布,哗啦哗啦下起大雨来,禾苗便会蓬勃生长起来。)本例中复音形容词“油然”、“沛然”、“浡然”分别作动词“作”、“下”、“兴”的状语。○《左传·襄公三十一年》:且年未盈五十,而谆谆谆谆:反复告诫、再三丁宁貌。例如:《诗·大雅·抑》:“诲尔谆谆,听我藐藐。”朱熹集传:“谆谆,详熟也。”焉如八九十者,不能不能:不可能、不可以。久矣。(而且年纪还没满五十,就絮絮叨叨好象八九十岁的人,不可能活得长久。)本例中的复音形容词“谆谆焉”作动词“如”的状语。○《论证·先进》:子路率尔而对曰。(子路轻快地回答说。)本例中的复音形容词“率尔”后加“而”作连谓短语“对曰”的状语。2、数词做状语数词常做状语,主要表示行为、变化的次数。例如:○《吕氏春秋·察今》:病万变,药亦万变。本例中的数词“万”作动词“变”的状语。○《战国策·齐策四》:梁使三反,孟尝君固辞不往也梁:魏国的简称;使:使者;反:通“返”,即往返的意思;固辞:古礼以再次礼让为固辞,后以坚决推辞和谦让为固辞。。(魏国使者多次往返,孟尝君坚决推辞不去。)本例中的数词“三”作动词“反”的状语。注意:数词的“一”(有时写作“壹”)做状语时,除了表示次数之外,还有下述四种意义,与一般数词又有不同。29\n1)“一”可以有“皆”、“完全”、“实在”、“竟然”等意思。例如:○《礼记·三年问》:故先王焉为之立中制节,壹使足以足以:完全可以;够得上。成文理,则释之矣。(壹:皆)(所以先王对此确立折中折中:取正,用为判断事物的准则。、制定限制,皆使大家完全可以做到合乎情理,然后再除去丧服。)本例中的数词“壹”作动词“使”的状语,具有“皆”的意思。○《史记·吕太后本纪》:元年,号令一出太后。(一:完全)(少帝元年,朝廷号令完全出自太后。)本例中的数词“一”作动词“出”的状语,具有“完全”的意思。○《庄子·大宗师》:固固:有无其实而得其名者乎?回一怪之。(一:实在)(原来真会有无其实而有其名的情况吗?颜回实在觉得奇怪。)本例中的数词“一”作动词“怪”的状语,具有“实在”的意思。○《吕氏春秋·知士》:靖郭君之于寡人注意:“于寡人”:“于”宾短语作补语,表示对象,可译为:对。例句中“之”是指代前面所说的事情,这里好象差一个谓词,是不是省略了?,一至此乎?(一:竟然)(静郭君对我,竟然爱到了这个地步吗?)本例中的数词“一”作动词“至”的状语,具有“竟然”的意思。2)两个“一”呼应使用,可以对举两种交替出现的现象。例如:○《孟子·滕文公下》:天下之生久矣,一治一乱。本例中的数词“一”作状语,动词“治”、“乱”受“一”的修饰后表示交替出现。○《左传·昭公十六年》:一共共:通“供”,供给的意思。一否注意:这里省略了“共”,应该是“否共”,即“不共”的意思,为罪为罪:“为”宾短语构成的目的状语,可译为:“因为罪过”。滋滋:<副>表程度,可译为:更加、愈益。大。(一次给了,一次不给,因为罪过更大。)本例中的数词“一”作状语,动词“共”受“一”的修饰后表示交替出现。3)“一”重叠后做状语,表示逐一或依次而无例外,常有“一个一个地”的意思。例如:○《韩非子·内储说上七术》:宣王死,湣王立,好一一听之,处士逃。本例中的数词“一一”重叠后,作动词“听”的状语,表示“逐一”。○《韩非子·外储说右下》:摇木者一一摄其叶,则劳而不遍。(摇树的人如果逐一地掀动树叶,即使很劳累,也不能把叶子全部揭遍)本例中的数词“一一”重叠后,作动词“摄”的状语,表示“一个一个地”。4)“一”用在复句或连谓结构的前一部分,表示后一部分所述的事实,是紧接着前边出现的;或表假设,或表时间短促,有“刚一”、“一旦”的意思。例如:○《左传·成公二年》:君子曰:“位其不可不慎乎?蔡许之君,一失其位,不得死于诸侯,况其下乎?”(一:一旦)(君子说:“身份是不可以不谨慎对待的啊!蔡、许两国的国君,一旦失掉了他们的国君身份,就不能列在诸侯之中,何况在他们之下的人呢?”)本例中的数词“一”作动词“失”的状语,用在复句的前一部分,复句后部分表假设。○《史记·平原君列传》:先生一至楚,而使赵重于九鼎大吕“于九鼎大吕”“于”宾短语,在形容词“重”之后,属比较补语结构,可理解为:“而使赵比九鼎大吕重。”。(一:刚一)(先生一到楚国,就使赵国的地位比九鼎大吕的传国之宝还尊贵。)本例中的数词“一”作动词“至”的状语,用在复句的前一部分,复句后部分表时间短促。注意:在表示两次或第二次时,通常用“再”,而不用“二”。例如:○《战国策·齐策一》:秦、赵战于河漳之上,再战而再胜秦。(再战而再胜秦:再次交战,再次胜秦国。)○《庄子·山木》:一呼而不闻,再呼而不闻,于是于是:连词,表示承接。三呼邪?(再呼:第二次呼喊)29\n3、时间词语做状语这里的时间词语是指表示时间的词语,其中包括时间量词时间量词:用来说明与行为变化有关的时间的量词。常用的有:日、月、年、旬、岁、世、朝、夕、夜、宿等。时间量词常做状语,还可以做谓语、定语、宾语。和时间词时间词:表示时间的词,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历法时间词和相对时间词。等。时间词语做状语常见下述三种形式。1)加有定语的时间量词做状语。这种状语说明比较确定的时段,常表示其后的行为、变化延续的时间,有时也表示经过某段时间之后,才发生某事。例如:○《史记·项羽本纪》: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本例中加有定语“火”的时间量词“三月”做动词“灭”的状语,表示大火燃烧延续的时间。○《史记·陈丞相世家》:陵怒,谢疾免疾免:因病免官。例如:《史记·儒林列传》:申公亦疾免以归,数年卒。,杜门竟不朝请朝请:汉律,诸侯春天朝见皇帝叫朝,秋天朝见皇帝叫请。泛称朝见皇帝。例如:《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太后除竇婴门籍,不得入朝请。”裴駰集解:“律:诸侯春朝天子曰朝,秋曰请。”,七年而卒。本例中的时间量词“七年”做动词“卒”的状语,表示经过七年之后,才去世。2)相对时间词常用做状语。例如:○《韩非子·难三》:郑子产晨出。本例中的相对时间词“晨”作动词“出”的状语。○《吕氏春秋·察今》:澭水暴益,荆人弗知,循表而夜涉。本例中的相对时间词“夜”作动词“涉”的状语。注意1:“今”做状语时,有时有“很快”的意思。例如:○《战国策·燕策一》:天下以王能市马,马今至矣。(今:很快)本例中的相对时间词“今”作动词“至”的状语,有很快的意思。○《史记·项羽本纪》:竖子竖子:对人的鄙称。犹今言“小子”。例如:《战国策·燕策三》:荆軻怒,叱太子,曰:“今日往而不反者,竖子也!”不足与谋,吾属吾属:我等,我们这些人。属:类今为之为之:“为”宾短语组成的被动句。虏矣!(今:很快)(小子不值得共商大计,我们这些人很快就会被他俘虏了!)本例中的相对时间词“今”作动词“虏”的状语,有很快的意思。注意2:相对时间词常组合在一起做状语。当它们组合在一起时,意义与单用时常不完全相同。例如:○《左传·昭公十三年》:邾人、莒人愬于晋曰:“鲁朝夕亡我,几亡矣。”(朝夕:不时)本例中的相对时间词“朝夕”组合一起,作动词“亡”的状语,表示“不时”。○《史记·项羽本纪》:日夜望将军至注意:这里的动词“至”作补语。,岂敢反乎?(日夜:时时刻刻)本例中的相对时间词“日夜”组合一起,作动词“望”的状语,表示“时时刻刻”。3)“岁”、“月”、“日”、“时”等可以单独做状语,它们主要表示“经常”、“总是”、相当于“岁岁”(每年、年年)、“月月”(每月)、“日日”(每天)、“时时”(不时)的意思;有时还可以表示按照一定的规律;“日”有时还可以表示“一天天地”。例如:○《庄子·养生主》:良庖岁更刀,割也;族庖月更刀,折也。(岁:每年。月:每月)(优秀的厨师一年更换一把刀,因为他们是在用刀割肉;普通的厨师一个月就更换一把刀,因为他们是在用刀砍骨头)本例中的时间词“岁”、“月”作动词“更”的状语,分别表示“每年”、“每月”。○《史记·魏公子列传》:魏王日闻其毁,不能不信。(日:每天)本例中的时间词“日”作动词“闻”的状语,表示“每天”。○《礼记·月令》:季春行冬令,则寒气时发。(时:不时)本例中的时间词“时”作动词“发”的状语,表示“不时”。○《国语·周语下》:于是乎于是乎:连词。于是。表承接。气无滞阴,亦无散阳散阳:谓冬季阳气外散。古人以阴阳之说解释天气变化。认为冬季阳气应藏而不散,如阳气仍外散,就出现冬温现象。,阴阳序次,风雨时至。(时:按照一定的时令。)本例中的时间词“时”作动词“至”的状语,表示“按照一定的时令”。29\n○《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事日急急:<动>着急、使焦虑。,诸公莫敢复明言明言:犹明辩,明白辩说。例如:《庄子·大宗师》:“汝必躬行仁义而明言是非。”于上注意:“于上”:“于”宾短语作补语,引出交际对象。“上”:皇上。。(日:一天天地)(情况一天比一天紧急,大臣们谁也不敢再向皇帝说明这件事。)本例中的时间词“日”作动词“急”的状语,表示“一天天地”。4、名词做状语名词做状语在先秦并不常见,到《史记》中增多。名词做状语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比喻性的,另一种是实在性的。1)比喻性的状语是用名词作比喻来说明有关的行为或人、物。这种状语如果用人、物的外形作比喻,常说明某种形态;如果用人、物的内在关系作比喻,常表示完成某个行为时所持的态度注意:名词作状语,可用于比喻性的状语,其又分为,人、物的外形比喻状语和人、物的内在关系比喻状语两种。。例如:○《左传·庄公八年》:豕人立而啼。(人立:像人一样站立。)本例中的名词“人”作状语修饰动词“立”,是说“豕(猪)”站立起来像人,这是用人的外形来作比喻。○《史记·循吏列传》:老人儿啼。(儿啼:像孩子那样啼哭。)本例中的名词“儿”作状语修饰动词“啼”,是说老人象小儿一样哭泣,也是用小儿的外形来作比喻。○《史记·淮阴侯列传》:信乃解其缚,东乡坐,西乡对,师事之。(师事之:像对老师那样去侍奉他。)本例中的名词“师”作动词“事”的状语,“师事之”并不是侍奉外表像老师的人,而是说像对老师一样,即像对老师那样去侍奉他,这是用人之间的内在关系作比喻。○《史记·项羽本纪》:君为我呼入,吾得兄事之。(兄事之:像对兄弟那样去侍奉他。)本例中的名词“兄”作动词“事”的状语,“兄事之”并不是侍奉外表像兄弟,而是说像对待兄弟一样,即像对兄弟那样去侍奉他,这是用人之间的内在关系作比喻。2)实在性的状语不是比喻,而是某种事体确实与行为有关。事体可以是工具、准则、处所等注意:名词作状语,可用于工具、准则和处所等事体状语。。例如:○《汉书·霍光传》:群臣后应者,臣请剑斩之“请剑斩”是连谓短语。。(剑斩之:用剑斩杀他们。)本例中的名词“剑”作动词“斩”的事体状语,与“斩”的行为有关,表示行为的工具。○《史记·陈涉世家》:失期失期:耽误规定的期限;没按照约定的日期。,法皆斩。(法皆斩:依据法令都要斩首。)本例中的名词“法”作动词“斩”的事体状语,与“斩”的行为有关,表示行为的准则。○《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夫以秦王之威注意:“以秦王之威”:“以”宾短语作工具状语。,而相如廷叱之。(按秦王的威势,而我(蔺相如)却敢在朝庭上呵叱秦王。)本例中的名词“廷”作动词“叱”的事体状语,与“叱”的行为有关,表示行为的处所注意:当名词作状语,表示行为的工具,翻译时,名词之前可加译“用”或“拿”;当名词作状语,表示行为的准则,翻译时,名词之前可加译“依据”、“凭借”;当名词作状语,表示行为的处所,翻译时,名词之前可加译“在”。。5、其他实词性词语做状语注意1:疑问代词做状语时一般构成疑问句。例如:○《战国策·赵策三》:胜胜:乃平原君赵胜自称。也何敢言事?(赵胜我怎么敢谈论这件事情呢?)本例中的疑问代词“何”作动词“言”的状语,并构成疑问句。○《战国策·赵策三》:梁王安得晏然宴然:平安、愉乐貌。例如:汉·荀悦《汉纪·高后纪赞》:“高后女主制政,不出房闥而天下宴然。”而已而已:罢了,不过如此。乎?注意:疑问代词作状语与疑问代词作宾语前置的区别。29\n(魏王哪里能够得到平安快乐呢?)本例中的疑问代词“安”作动词“得”的状语,并构成疑问句。注意2:动词与动词性词语连用时,通常构成连谓短语,所以做状语比较少见注意:这里讲明了连谓短语与动词做状语的基本形式差不多,要从语义来分析其做状语,还是连谓。。例如:○《史记·田叔传褚补》:见兵事起,欲坐观成败。本例中的动词“坐”作动词性词语“观成败”的状语。○《汉书·李广传》:破广军,生得广。本例中的动词“生”作动词性词语“得广”的状语。(二)介宾性状语介宾短语做状语时,最常见的有两种:工具状语、偕从状语,此外还有目的、与事、与物状语,以及时间、处所状语等这里明确指出:介宾性状语有七种。。介宾状语中最常用的介词是“以”和“为”、“与”,此外还有“自”、“于”、“由”、“从”注意:这里明确指出:构成介宾性状语的介词有七个,其中常用的有三个。同时可以看出,由介词“于”构成的介宾短语,原本是最常用的,但多用于介宾补语。而次于“于”的介词“以”却多用于介宾状语。等。1、工具状语、偕从状语1)工具状语这里所所说的工具,是广义的。工具状语主要由“以”宾短语充当注意:这里说明“以”宾短语主要充当工具状语。并且可以理解为“用”“拿”、“凭借(着)”、“根据”、“占有”和“按照”等意义。,在这种状语中,“以”可以理解为“用”、“拿”、“凭借(着)”、“根据”、“占有”以及“按照”等意义。除了“以”之外,“由”、“自”、“从”有时也可以构成工具状语。在这种状语中给介词做宾语的,通常是无生名词,即使有时是使用有生名词,时常也并不表示人,而是表示抽象事物。注意1:在表示“用”、“拿”时,“以”的宾语所表示的事物,通常是具体的,有时也可以是比较抽象的。例如:○《韩非子·难一》:以子之矛陷子之楯。(用你自己的矛刺你自己的盾)本例中的“以”宾短语作状语,“以”可理解为“用”或“拿”,所引出的事物比较具体。○《左传·定公四年》:王孙由于以背受之。(王孙由于用背去挡)本例中的“以”宾短语作状语,“以”可理解为“用”或“拿”,所引出的事物比较具体。○《庄子·养生主》: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视。(我用精神和牛接触,而不用眼睛去看)本例中的“以”宾短语作状语,“以”可理解为“用”,前一个“以”引出的事物比较抽象。注意2:当“以”表示“凭借(着)”、“根据”时,它的宾语经常表示抽象事物。例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廉颇)以勇气闻于诸侯注意:“闻于诸侯”:述补短语,介词“于”引出的是交际对象。。(廉颇凭借勇气在诸侯中闻名。)本例中的“以”宾短语作状语,“以”可理解为“凭借”,所引出的事物“勇气”比较抽象。○《论语·卫灵公》: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注意:例句中所指出的“言”和“人”都不是具体的人或事,而是泛指,是抽象的人和事。(君子不能根据言的好坏而提拔人,不能根据人的亲疏而废弃言。)本例中的“以”宾短语作状语,“以”可理解为“根据”,所引出的事物比较抽象。○《史记·滑稽列传》:三老、官属、豪长者、里父老皆会,以人民往观之者三二千人。(以人民往观之者:凭借百姓的身份去看的人。)本例中的“以”宾短语做状语,“以”可理解为“凭借”,所引出的事物“人民”比较抽象。这是因为“人民”不表示人,而是表示某种身份。29\n注意3:在表示“按照”时,“以”的宾语所表示的事物,一方面为施事所用,另一方面又对施事是一种约束或限制。例如:○《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子皮以子展之命,饩饩:本义:赠送人的谷物。国人粟,户一钟。(子皮按照子展的遗命,把粮食赠送给国人,每户一钟。)本例中介词“以”可理解为“按照”,例中的子皮按照子展的命令去办事时,一方面子展的命令是子皮办事时的依据,为子皮所用;另一方面子皮办事又受了展命令的约束,不得任意而为。○《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司空:负责建筑的官。司空以时平易平易:修理、整修。道路。(司空按时整修道路。)本例中的介词“以”可理解为“按照”,例中的时是按照司空的命令去平易道路。注意4:有时,有生名词如果代表了某种抽象事物,也可以作为行为的标准。例如:○《左传·定公四年》:以先王观之,则尚德也。(先王:指的是先王的标准。)(用先王的标准来看,却是尊重德行的)本例中的介词“以”可理解为“用”,而引出的事物是行为标准,是抽象事物。○《左传·文公十七年》:以臣观之,将不能。(臣:指的是我的眼光。)(用我的眼光来看,恐怕做不到)本例中的介词“以”可理解为“用”,而引出的事物是行为标准,是抽象事物。注意5:“由”、“自”、“从”、“用”带代词“是”、“此”做宾语后,常与“观之”组合在一起,表示根据什么来看某事。注意:“由”、“自”、“从”、“用”在古汉语中均可为介词,而在介词中都有“凭”、“拿”、“用”的意思。例如:○《史记·秦始皇本纪》:由是观之,安危之统相去相去:相距;相差。例如:《汉书·食货志上》:“令民入粟受爵至五大夫以上,乃復一人耳。此其与骑马之功相去远矣。”远矣。(由此看来,安定和危亡的纲纪相距太远了!)本例中的介词“由”带代词“是”,组成“由”宾短语,作动词“观”的状语。○《庄子·让王》:自是观之,两臂重于天下也,身亦重于两臂。(由此看来,两只手臂比天下更为重要,而自身又比两只手臂重要。)本例中的介词“自”带代词“是”,组成“自”宾短语,作动词“观”的状语。○《韩非子·奸劫弑臣》:从是观之,父之爱子也,犹可以毁而害也。(由此看来,父亲爱子,尚且会因诽谤而加害。)本例中的介词“从”带代词“此”,组成“自”宾短语,作动词“观”的状语,○《荀子·性恶》:用此观之,然则然则:连词。连接句子,表示连贯关系。犹言“如此,那么”或“那么”。例如:《诗·周南·关雎序》:“是谓四始,诗之至也。然则《关雎》《麟趾》之化,王者之风,故繫之周公。”人之性恶明矣。(由此看来,那么人的本性是邪恶的就很明显了。)本例中的介词“用”带代词“此”,组成“用”宾短语,作动词“观”的状语。2)偕从偕从:一起或共同参与其事。状语偕从状语主要表示率领、操纵、携带的对象等,这种状语大多由“以”带有生名词来充当。当“以”宾短语表示率领的对象时,全句主语所表示的施事,支配“以”的宾语所表示的人,一起完成述语所表示的行为注意:这里说明了两点,一是“以”宾短语带有生名词,为偕从状语中的大多数;二是全句的主语所表示的施事,是通过支配“以”的宾语,一起完成述语所表示的行为的。所例举的例句是介词“以”表示率领时的例句。。例如:○《左传·僖公四年》:四年春,齐侯以诸侯之师侵蔡。本例中的“以”宾短语作动词“侵”的偕从状语,介词“以”可理解为率领或带领,例句中的主语和“以”的宾语所表示的人,一起完成述语“侵”所表示的行为。○《左传·僖公二十八年》:狐毛、狐偃以上军夹攻子西注意:动词“夹”是动词性词语“攻子西”的动词状语。夹攻:从两方面同时进攻。。(狐毛、狐偃带领上军从两方面同时攻击子西)本例中的“以”宾短语作动词“攻”的偕从状语,“以”可理解为率领或带领,例句中的主语和“以”的宾语所表示的人,一起完成述语“攻”所表示的行为。29\n注意1:在表示操纵时,如果施事自己并不直接参与其后动词所表示的行为、变化,而只让“以”的宾语去完成该行为、变化,那么,此时的“以”与“使”的作用有些相近注意:在偕从状语中,介词“以”表示操纵时,可译为“使”。同时,这里讲明了构成操纵状语的基本条件。。例如:○《孟子·公孙丑上》:管仲以其君霸,晏子以其君显。本例中的“以”宾短语作中心词“霸”的偕从状语。由于施事主语“管仲”并没有直接参与事物的行为、变化,而是“以”的宾语“其君”去完成该事物的行为、变化。所以介词“以”可理解为“使”。○《战国策·秦策一》:冷向谓秦王曰:“向欲以齐事王,使攻宋也注意:动词“使”后省略了宾语“齐”,是承前省。。”本例中的“以”宾短语作动词“事”的偕从状语。由于主语“冷向”并没有直接参与事物的行为、变化,而是“以”的宾语“齐”去完成该事物的行为、变化,所以介词“以”可理解为“使”。注意2:有时,“以”所表示的操纵意义比较轻微,只是表示主语所表示的施事是主导一方,而“以”的宾语所表示的是协同完成的另一方。这样的“以”跟“与”的作用已经比较接近注意:在偕从状语中,介词“以”表示操纵时,可译为“与”。同时,这里讲明了构成操纵状语的基本条件。。例如:○《左传·昭公十二年》:晋侯以齐侯宴。本例中的“以”宾短语作动词“宴”的偕从状语,由于“晋侯与齐侯宴”表示在这次饮宴中,晋侯是主导,而齐侯是协同,所以介词“以”可理解为“与”。○《战国策·秦策一》:天下有变,王割汉中以楚和。(天下一有祸乱,大王你就割让汉中与楚国求和。)本例中的“以”宾短语作动词“和”的偕从状语。由于“王割汉中以楚和”表示在这次割地的事件中,“秦王”是主导,而“楚国”是协同,所以介词“以”可理解为“与”。注意3:表示“携带”时,“以”的宾语可以是物,也可以是没有自主权的人,动词经常用运动动词注意:在偕从状语中,介词“以”表示携带时,既可带人,也可带物,可译为“携带”、“带着”。。例如:○《左传·定公十年》:吾以剑过朝注意:此例句中“以”宾短语作工具状语和偕从状语的不同点在于:前者是“用”或“拿”工具,而后者却是“携带”工具。。(我携带剑经过朝廷)本例中的“以”宾短语作动词“过”的偕从状语,介词“以”可理解为“携带”或“带着”,而“以”的宾语是无生名词“剑”。○《左传·庄公十四年》:(楚子)灭息,以息妫息妫(guī):亦称息夫人,生卒年不详,春秋时期陈国人。本系息侯夫人,楚文王灭掉息国后掠其为宠妾。因为相貌美好,也被称为“桃花夫人”。归。(楚子灭亡了息国,带着息妫回归楚国)本例中的“以”宾短语作动词“归”的偕从状语,介词“以”可理解为“携带”或“带着”,而“以”的宾语虽然是是有生名词,但“息妫”并没有自主权。2、其他介宾状语除了以上两种状语之外,其他介宾状语还有目的状语、与事状语、与物状语以及时间状语、处所状语、关涉关涉:关联;牵涉。例如:《隋书·史万岁传》:“尒朱勣以谋反伏诛,万岁颇相关涉,坐除名,配敦煌为戍卒。”状语等。1)目的状语目的状语主要表示行为的目的、原因、服务的对象,最常用介词“为”构成注意:目的状语包含有目的、原因、服务对象等构成内容,其常用的介词是“为”。介词“为”表示原因和目的时,可译为:因为、为了。而表示服务对象时,则可译为:给、替。。例如:○《史记·货殖列传》:天下熙熙,皆为利来。本例中的“为”宾短语作动词“来”的目的状语,介词“为”可理解为“为了”,而“为利”是“来”的目的。○《荀子·天论》:天不为人之恶寒也而辍冬,地不为人之恶辽也而辍广。(上天并不因为人们厌恶严寒就废止冬天,大地并不因为人们厌恶遥远而不再宽广。)本例中的“为”宾短语作动词“恶”的目的状语,介词“为”可理解为“因为”,而“29\n人之恶寒也”和“人之恶辽也”表示原因。○《墨子·公输》:公输为我造云梯,必取宋。本例中的“为”宾短语作动词“造”的目的状语,介词“为”可理解为“替”,而“我”表示服务的对象。2)与事状语与事表示与施事一起参与某种行为、活动的人,与事在参加该种行为活动时,有较大的主动性,并不直接受施事支配注意:这里讲明了两点,一是“与事”是指与施事一起参与某种行为或活动的人;二是与事在参与的行为或活动中,具有较大的自主性,不一定受施事的支配。同时,指明了介词“与”是构成与事状语的大多数。通常可译为:跟、和、及。。常见的与事有两种,第一种是与事是与施事一起才能完成动词所表述的行为,另一种与事则跟施事都可以单独完成该行为。与事状语最常用“与”。例如:○《韩非子·难一》:吾将与楚人战。本例中的“与”宾短语作动词“战”的与事状语,介词“与”可理解为“和”、“跟”、“同”,而本例句中的施事“吾”和表示与事的“楚人”一起才能完成“战”的行为。○《战国策·楚策一》:虎以为然,故遂与之同行。(老虎认为对,所以就跟它(狐狸)同行。)本例中的“与”宾短语作动词“行”的与事状语,介词“与”可理解为“和”、“跟”、“同”,而本例句中的施事“虎”和表示与事的“狐(之)”的任何一方都能独立完成。3)与物状语与物与物:宾语表示祈使、告之的内容,其大多数为动词性词语充当,我们称这些内容为“与物”。(在第三章第一节动词中我们曾经引入“与物”这个概念,请参看)也主要由“以”宾短语充当。“以”所支配的事物,往往是从施事的一方,转移到宾语所表示的一方。这种用法的“以”时常是用在双宾语动词的前面,有时也可以用在非双宾语动词的前面注意:“以”宾短语在做与物状语时,其所支配的事物,是从施事一方转移到宾语所表示的另一方。这点不同于与事状语,是由施事一方支配介宾短语中的宾语一方。同时,介词“以”可译为:用、拿、把、凭借。与工具状语不同的是,“以”所支配的事物,往往是从施事的一方,转移到宾语所表示的另一方。。例如:○《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子犯以璧授公子。(子犯把玉璧还给公子)本例中的“以”宾短语作动词“授”的与物状语,介词“以”可理解为“把”,而“授”是常带双宾语的动词。○《史记·刺客列传》:荆轲以术说卫元君。(荆轲凭借剑术游说卫元君。)本例中的“以”宾短语作动词“说”的与物状语,介词“以”可理解为“凭借”,而“说”是不带双宾语的动词。4)时间状语、处所状语、关涉状语在古汉语中,时间常用主语表示(请参看第六章第五节背景句),处所常用补语表示注意:这里指出了时间常表示主语,补语常表示处所,这些古汉语的特殊用法。(请参看本章第五节介宾短语),所以这两种状语都不常见。时间状语主要由介词“以”、“于”带宾语构成注意:通常介词于带宾语作处所补语,而当介词“于”宾短语做状语时,表示时间状语。从这里也可以看出,“以”宾短语通常是做状语,而“于”宾短语则是作补语。。注意1:由介词“以”、“于”构成的时间状语注意:当“以”“于”宾短语表示时间状语时,介词均可翻译为:在。这里与实词性状语中的时间状语所不同的是,在时间词语前加有介词。,例如:○《史记·孟尝君列传》:文以五月五日生。本例中的“以”宾短语作动词“生”的时间状语,介词“以”可理解为“在”。○《论语·学而》:子于是日哭,则不歌。本例中的“于”宾短语作动词“哭”的时间状语,介词“于”可理解为“在”。注意2:由介词“于”构成的处所状语,例如:○《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宋先代之后也,于周为客。(宋国是先朝的后代,在周朝来说是客)29\n本例中的“于”宾短语作动词“为”的处所状语,介词“于”可理解为“在”。○《史记·封禅书》:文公获若云石,于陈仓北阪城祠之。(于陈仓北阪城祠之:在陈仓北面的山坡上,建城立祠奉祀它。)本例中的“于”宾短语作动词“祠”的处所状语,介词“于”可理解为“在”。注意3:关涉状语常由“于”构成,主要表示“对于”,但也不常见注意:从下面句例看,关涉状语中的宾语多为代词或有生名词构成。。例如:○《论语·述而》: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本例中的“于”宾状语作动词“如”的关涉状语,介词“于”可理解为“对于”。○《史记·魏公子列传》:且矫魏王令夺晋鄙兵以救赵,于赵则有功矣,于魏则未为忠臣也。本例中的“于”宾短语作动词“有”或“为”的关涉状语,介词“于”可理解为“对于”。四、连谓短语、谓词性联合短语连谓短语和谓词性联合短语都是多中心短语,它们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是有序的,而后者是无序的。有序反映的是在多中心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别,而无序则表示多中心的词语之间不存在明显的差别。由于事物之间存在差异是绝对的,无差异是相对的,所以连谓短语远比联合短语常见。(一)连谓短语在连谓短语中,词序上的有序主要表现出两种不同的关系,一种表现在句法结构上,另一种表现在语义关系上。句法结构上的不同是说,谓词性词语的有序反映了谓词性词语在结构上有简单和复杂的不同。从谓词性词语的构造上来看,带有较复杂宾语的动词性词语,通常要放在连谓短语的后面,不能放在前面。语义关系是说,谓词性词语的有序反映了行为活动的时间性。这种时间性最常表现为先后关系,就是说,在连谓短语中,常是先发生的行为先说,后发生的行为后说。从时间性来看,连谓短语很少有时间上的逆向叙述,即后发生的先说,而先发生的反而后说。连谓短语中的时间性有时也表现为同时关系。同时关系是说,连谓短语所表述的行为是同时发生的。这种同时关系在语义上常表现为一种修饰关系,前边的词语常修饰后边的词语,后边的词语往往是语义的重点注意:由上可知,连谓短语具有两大特点:一是从其结构上看,具有先后性,也就是时间性,即:先发生的先说,后发生的后说而不可逆向叙述;二是从语义上看,具有修饰关系,即前边的词语修饰后边的词语,而后边的词语是语义的重点。二者居一就是连谓短语。。根据是否使用连词,连谓短语又有不用连词和使用连词两种类型,以下分别介绍。1、无连词连谓短语不用连词的连谓短语有两种常见类型,一种是单个的动词加动词性词语注意:动词性词语既可是单个的动词,也可是动词性短语。动词性短语,则是由单个动词加其它词语构成的短语。,另一种是动词性短语加动词性短语。1)单个动词加动词性词语在所有的动词中,“曰”最常处在其他动词性词语的后面构成连谓式,这种连谓短语的词序,主要反映了谓词性词语的结构上的不同,由于“曰”后有长短不同的引语,所以它通常处在连谓短语的后面。“曰”前最常出现的单个动词是“对”;“对曰”常表示卑对尊回答问题,有时也可以表示身份平等的人之间回答问题。例如:○《战国策·秦策二》:王曰:“子焉闻之?”对曰:“犀首告臣。”本例中的连谓短语是动词加动词性词语,其语义中的君臣关系是卑对尊的回答。○《晏子春秋·外篇》:景公问晏子曰:“天下有极大乎?”晏子对曰:“有。”(景公问晏子说:“天下有极大的东西吗?”晏子回答说:“有”。)本例中的连谓短语是动词加动词性词语,其语义中的君臣关系同样是卑对尊的回答。29\n○《韩非子·喻老》:子夏见曾子。曾子曰:“何肥也?”对曰:“战胜,故肥也。”(子夏碰到了曾子,曾子说:“你怎么胖了?”子夏回答说:“思想斗争胜利了,所以胖了。”)本例中的连谓短语是动词加动词性词语,由于子夏和曾子都是孔子的学生,子夏比曾子小两岁,两个人的身份基本平等,这里的“对曰”不是卑对尊的回答。注意1:除了“对”之外,“曰”前常出现的动词还有:告、辞、谏、问、命、怒、请、叹、呼等。例如:○《左传·僖公三十一年》:重馆人告曰:“晋新得诸侯,必亲其共共:古同“恭”,恭敬。。”(重地宾馆里的人告诉他说:晋国新近得到许多诸侯国家为盟邦,必定亲近恭顺他的人)○《国语·吴语》:包胥辞曰:“不知。”(包胥推辞说:“不知道。”)在单个动词后加动词性词语这种形式中,运动动词,尤其是不及物运动动词最常构成单个动词加动词性词语的连谓形式。在这种连谓式中,大多表现为时间性上的先后关系。其中“来”、“出”最常这样用。注意1:“来”后最常用的动词是:聘、朝、奔、归、告、逆、求、盟、讨等。例如:○《左传·昭公十二年》:夏,宋华定来聘。(夏季,宋国的华定来鲁国聘问)○《史记·周本纪》:十二年,鲁武公来朝。(十二年,鲁武公来朝拜)注意2:“出”后的常用动词比“来”要少,主要有:奔、曰、见等。例如:○《吕氏春秋·察微》:昭公惧,遂出奔齐。(昭公害怕了,于是逃亡到齐国。)○《左传·昭公元年》:饮酒乐,赵孟出曰:“吾不复此矣。”注意3:“入”、“往”等后面加动词性词语,也较常构成连谓式。例如:○《战国策·赵策三》:虞卿闻之,入见王。○《论语·阳货》:孔子时其亡亡:外出;出门也,而往拜之。注意4:由单个动词与其他动词性词语组合而成的连谓式,当然不止以上所举这几个动词,但远不及以上述动词常见。以下是由其他单个动词与动词性词语组合而成的连谓式。例如:○《左传·成公二年》:楚师及宋,公衡逃归逃归:逃逐,逃回。例如:《春秋·僖公五年》:“秋八月,诸侯盟于首止,郑伯逃归不盟。”。(楚军到达宋国,公衡逃了回来)○《史记·苏秦列传》:坐者皆起再拜。以上是由“逃”、“起”与其后动词性词语构成连谓短语。注意5:构成连谓短语的两个动词有时可以带同一个宾语注意:连谓短语是否带同一个宾语,要视其语义来判断。例如:“收取荥阳”,可视为“收荥阳”和“取荥阳”。而连谓短语“入见王”就不能视为“入王”,只能视为“见王”,可见“入见王”不是带同一宾语。。例如:○《史记·乐毅列传》:乐毅攻入临淄。本例中的动词“攻”和“入”的宾语都是临淄。○《史记·郦生陆贾列传》:愿足下急复进兵,收取荥阳。本例中的动词“收”和“取”的宾语都是荥阳。2)动词性短语加动词性短语注意1:在由动词性短语加动词性短语构成的连谓式中,最常见的仍是由“曰”带引语宾语后组成的短语。“曰”前常出现的动词性短语有:闻之、言于、有言、有之等。例如:29\n○《礼记·檀弓上》:曾子闻之曰:“多矣乎,予出祖者。”○《史记·越王句践世家》:子胥言于吴王曰:“天以越赐。”注意2:由动词性短语加动词性短语构成的其他连谓短语也常见,这样的连谓短语最常见表示时间上的先后关系,也可以构成同时性的修饰关系注意:这里再次强调了连谓短语构成的必要条件。即先后性和修饰性,二者必取一,才是连谓短语。。例如:○《左传·僖公三年》:冬,公子友如齐莅盟。本例中的动词性短语加动词性短语构成连谓短语,动词“如”与动词“莅”是先后关系。○《史记·陈涉世家》:卒买鱼烹食。本例中的动词性短语加动词性短语构成连谓短语,动词“买”与动词“烹”是先后关系。○《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左右欲刃相如,相如张目叱之。注意:这里虽说具有同时性,但前者修饰后者,而且后者是语义的重点。其仍符合连谓短语的必要条件。本例中的动词性短语加动词性短语构成连谓短语,动词“张”与动词“叱”是同时性的修饰关系。注意3:如果连谓短语中有不止两个动词性词语,就要注意它们之间的层次关系注意:这里说明连谓短语有可能具有层次,即:在连谓短语中,还有可能出连谓短语。。例如:○《史记·项羽本纪》:项庄拔剑起舞。本例中的动词性短语“拔剑”加动词性短语“起舞”构成的连谓短语,而后在下一个层次中“起”和“舞”再构成连谓短语。2、有连词连谓短语由于有连词,这种连谓短语中所包含的关系,与没有连词的相比,其间或多或少地有些差异。连谓短语中最常使用的连词是:而、而后、以、则等。1)用“而”连接的连谓短语,在表示先后关系时,还可以进一步从逻辑的关系分析为“顺承”和“逆承”两种。顺承是说,“而”所连接的前后两部分,从语义上看,后一部分是前一部分在情理之内的发展,其间不包含有转折关系。逆承则是说,“而”所连接的前后两个部分,从逻辑上看,包含有转折关系,在这种逆承关系中常用否定副词“不”例如:○《韩非子·喻老》:扁鹊望桓侯而还走还走:返身而走。例如:《战国策·楚策三》:今山泽之兽,无黠於麋,麋知猎者张罔前面驱己也,因还走,而冒人至数。。本例中的动词“望”与动词“还走”,是顺承的先后关系。○《战国策·秦策二》:王将听之,召甘茂而告之注意:这里“之”指代的是甘茂。。本例中的动词“召”与动词“告”是顺承的先后关系。○《庄子·大宗师》:故圣人之用兵也,亡国而不失人心。本例中的动词“亡”与动词“失”是逆承关系,在“而”后使用“不”。○《史记·项羽本纪》:今不恤士卒而徇其私,非社稷之臣。本例中的动词“恤”与动词“徇”逆承的先后关系,在“而”前使用“不”○《论语·学而》:人不知而不愠。本例中的动词“知”与“愠”是逆承的先后关系,在“而”的前后都使用了“不”。由上可见,无论是顺承还是逆承都是先后关系。注意:连词“而”前后动词性词语的修饰关系。例如:○《战国策·秦策一》:妻侧目而视,倾耳而听。本例中“倾耳”与“听”虽然具有同时性,但“倾耳”修饰“听”,前者对后者具有修饰性。○《孟子·万章上》:舜南面注意:“南面”是“面南”的倒装。而立。本例中“南面”与“立”虽然具有同时性,但“南面”修饰“立”,前者对后者具有修饰性。2)“而后”通常连接先后关系29\n○《论语·公冶长》:季文子三思而后行。○《战国策·赵策三》:王入秦,秦留赵王而后许之媾。3)由“以”连接的连谓短语,先后关系和修饰关系都比较常见,在“以”表示先后关系时,后面的行为常是前边行为的目的、结果。注意:由连词“以”连接的连谓短语,比较常见的前后连接关系是,先后关系和修饰关系。而当“以”表示先后关系时,后面的行为常是前边行为的目的。例如:○《论语·子张》:君子学以致其道。本例中的“以”后的部分是目的。○《公羊传·僖公二年》:虞公不从其言,终假之道以取郭。本例中的“以”后部分是结果。注意:“以”表示同时关系时,前面的行为常是后面行为的方式、手段。例如:○《左传·哀公六年》:是岁也,有云如众赤鸟,夹日夹日:在太阳两旁。例如:《史记·楚世家》:“十月,昭王病於军中,有赤云如鸟,夹日而蜚。”以飞。本例中连词“以”的前部分是方式,而后面部是结果。○《左传·定公五年》:秦子蒲、子虎帅车五百乘以救楚。本例中连词“以”前部分是手段,而后部分是目的。4)“则”通常只表示先后关系,它所表示的这种先后关系,往往表现出时间上的紧承,有时是事理上的紧承,这种紧承中还常包含有假设的关系。例如:○《战国策·秦策三》:物盛则衰,天之常数也。本例中连词“则”所表示的先后关系,不但是时间上的紧承,而且还包含有假设的关系。○《论语·子路》: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本例中的连词“则”所表示的先后关系,不但是整理上的紧承,而且还包含有假设关系。(二)谓词性联合短语谓词性联合短语也有不用连词和使用连词两种类型。1、在不用连词时,谓词性联合短语大多有词汇化的趋势,所以有的学者它们归入复音词。我们仍把它们放在联合短语中。这种联合短语大多是无序的,两个谓词调换位置后,短语的基本意思不变注意:谓词调换位置后,其语义基本不变是连谓短语与谓词性联合短语的主要区别方法。。例如:○《庄子·在宥》:出入无旁,与日无始。○《庄子·庚桑楚》:入出而无见其形,是谓天门。○《战国策·魏策一》:陈轸曰:“公恶事乎?何为饮食而无事?”○《战国策·赵策四》:曰:“日食饮得无衰乎?”以上四例中的“出入”、“饮食”可以前后调换,类似的短语常用的还有:斗争、争斗、服从、从服、困穷、穷困、计算、算计、讴歌、歌讴、整齐、齐整、悲哀、哀悲、危险、险危、诛杀、杀诛、议论、论议,等等。注意:另有少数联合短语,其中谓词的位置比较固定,一般也并不调换位置。这种短语虽然通常也不调换位置,但两个谓词之间并没有连谓短语中的那种先后关系或修饰关系,介于联合短语与连谓短语之间注意:先后性和修饰性,也是区别连谓短语和谓词性联合短语的主要区别方法。,我们还是把它们归入联合短语。例如:○《左传·定公五年》:哀乐失时,殃咎殃咎:灾祸。必至。本例中的“哀乐”一般不倒过来说成“乐哀”,但这二者也没有先后或修饰关系。所以不必调换位置。○《国语·楚语上》:地有高下,天有晦明晦明:指黑夜和白昼。例如:《后汉书·赵咨传》:“﹝通人达士﹞以存亡为晦明,死生为朝夕。”。本例中的“高下”一般不倒过来说成“下高”,同样“晦明”一般也不倒过来说成“明晦”,它们之间也没有先后或修饰关系,所以不必调换位置。2、使用连词“而”、“以”、“且”、“且……且……”、“与”等也能构成谓词性联合短语。29\n注意1:“而”可以表示递进注意:递进:依次而进,顺次提升。在连词中,递进关系,通常可译为:而且、且。、并列,有“而且”、“和”等义;“以”主要表示递进,有“且”、“而且”等义。例如:○《左传·哀公八年》:吴轻而远注意:谓词性联合短语包含有形容词,而连谓短语仅为动词或动词性词语。,不能久,将归矣。本例中连词“而”表递进,有“而且”的意思。○《墨子·尚同上》:闻善而不善皆以告其上。本例中的连词“而”表并列,有“和”的意思。○《史记·张仪列传》:主明以严,将智以勇。本例中的连词“以”表递进,有“而且”的意思。注意2:“且”、“且……且……”常表示递进,有“并且”、“既……又……”的意思,还表示同时进行,有“边……边……”的意思。例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王不行,示赵弱且怯也。本例中的连词“且”表递进,有“并且”或“既……又……”的意思。○《孟子·滕文上》:百工百工:各种工匠。例如:《墨子·节用中》:凡天下羣百工,轮车鞼匏,陶冶梓匠,使各从事其所能。之事,固不可耕且为也。(各类工匠的工作,本来就不能一边耕种又一边操作。)本例中的连词“且”表同时进行,有“并且”的意思。注意3:“与”通常表示并例,有时也可以表示递进注意:“与”作连词,不能译为:跟、同。通常“与”作连词表示并列和递进时,有“并且”和“而且”的意思。例如:○《左传·僖公二十三年》:怀与安,实败名。本例中的连词“与”表并列,有“并且”或“和”的意思。○《韩非子·解老》:尽天年则全而寿,必成功则富与贵。本例中的连词“与”表递进,有“而且”的意思。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