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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13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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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学年高三历史一轮复习必背知识点 专题二十 现代中国的政治建设与祖国统一
【必备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2.民主政治制度的建设
3.“文化大革命”
4.改革开放以来民主与法制的建设
5.“一国两制”的理论与实践
【知识框架】
【知识整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一).新中国成立的条件:
1.政治军事: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发展
2.理论路线: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的召开时间:1949 年3月;
地点:河北西柏坡;
内容:工作重心的转移;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党的基本政策;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总任务
3.组织准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
(1)准备: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的召开。
(2)中心议题:讨论新中国的成立。
(3)主要内容:
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了国体: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毛泽东当选为主席;改北平为北京,定为首都,规定五星红旗为国旗,《义勇军进行曲》为代国歌。
(4)历史地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人大职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起临时宪法作用,作为施政纲领;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开始形成。
4.成立:1949年10月1日,开国大典的举行。
5.意义:
①开创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结束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胜利,中国从此走上了独立统一的道路,进入了由新民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新时期。
②是继俄国十月革命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之后世界历史最重大的事件;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胜利。
(二)民主政治制度的建设
1.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
(1)颁布: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大通过并颁布。
(2)意义:规定了国家的性质、根本的政治制度、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体现了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它的颁布加强了人民民主专政,反映了广大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共同愿望,极大地提高了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奠定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基础。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背景:社会主义改造顺利进行,经济建设大规模开展;人民需要民主政治建设,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及《共同纲领》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
(2)确立: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制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唯一机关。
(3)历史地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4)确立意义:奠定了新中国各项政治建设的基础,规范了政府与人民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昭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权力属于人民。
(5)曲折发展:1957年反右斗争扩大化使其趋于停顿;“文革”期间名存实亡;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得到恢复和发展,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初步建立: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开始建立中国特色政党制度。
(2)正式确立:1954年宪法。
(3)1949~1954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人大”职能;1954年一届人大后,该职能结束,但作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基本组织继续存在,其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
(4) 曲折发展:
①发展到新阶段: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中共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目的:为了更好地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团结各民主党派共同建设社会主义。▲意义:标志着共产党吸收各民主党派和各届爱国人士参政议政组成了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
②遭到破坏:反右斗争扩大化和“文革”。
③进一步完善:1982年中共提出各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
(5)作用:我国的政党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调动了民主人士参政议政热情,开创了群策群力、共建国家的新局面;形成监督,有利于党的廉政建设。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1)确立:①历史依据:国内各民族长期大杂居、小聚居。②法律依据:1949年《共同纲领》明确规定“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式确认。
(2)主要内容: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实现各民族一律平等和各民族大团结,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构,行使自治权。
民族原则: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民族政策: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3)实施概况:①先后成立内蒙古自治区(194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1965年)五个省级民族自治区,100多个自治州、自治县,少数民族实现了当家作主。②1984 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进入新发展阶段。
(4)意义:它是我国的基本民族政策和一项重要政治制度;满足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愿望,保证了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调动了各民族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促进了国家和谐全面的发展。
5.中国民主政治的基本特点
(1)广泛的人民民主。
(2)不断完善三大政治制度。其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的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其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坚持国家统一、各民族平等、团结、合作、共同繁荣的重要政治制度。
6.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资产阶级代议制度的联系与区别
(1)联系:二者都是现代国家的组织管理形式,都是由定期选举产生的代表或议员组成,都是属于一种间接民主,即代议制民主。但是二者也有着本质的区别。
(2)区别:
区别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资产阶级代议制度
经济基础不同
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之上的,为维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
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之上的,是维护资产阶级私有财产的工具
行政权力主体不同
全国人民
资产阶级
活动原则不同
民主集中制原则
分权制衡原则(三权分立原则)
性质不同
是以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
是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
三“文化大革命”
1. “文化大革命”发生的原因:
①根本原因:党内“左”倾错误发展到以阶级斗争为纲。
②毛泽东认为党中央出现修正主义,国家面临资产阶级复辟危险,需要发动文革。
③江青和林彪两个反革命集团的利用。
2. “文化大革命”的危害:
①政治上:长期动乱,大批干部和群众遭受残酷迫害,民主和法制被肆意践踏。
②经济上:国民经济遭到巨大破坏和损失,社会生产大幅度下降,人民生活得不到改善。
③科学文化教育事业:被严重摧残,优秀的民族传统和文化遗产被毁弃,国民素质下降。
④思想上:造成了极大的混乱和严重的后果。
总之,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动乱,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同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更大了。
3.“文革”对民主法制践踏
(1)表现:制造大量冤假错案,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人身自由失去保障;社会秩序遭到严重破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不能实行;党组织遭到破坏,党的规章制度被践踏,党内政治生活无法正常进行。
(2)危害:民主与法制遭到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建设无法正常进行。
(3)教训:只有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才能避免“文化大革命”的悲剧重演。
四:改革开放以来民主与法制的建设
1.历史条件:
(1)社会条件:吸取“文化大革命”的深刻教训。
(2)政治基础: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伟大转折。
会议主要内容:①确定了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指导方针;②果断地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口号;③作出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④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建设方针,并着手平反冤假错案,恢复和加强了民主法制建设,为全面开展法制建设准备了政治基础。
2.新时期民主法制建设的主要成就
(1)首要环节:平反冤假错案,重塑法律尊严。
(2)改革政治体制:改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基层政权和基层民主建设;重视民族工作,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3)完备法律体系:
①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建设方针;
②加紧全面立法:颁布1982年新《宪法》并多次修订,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使民主政治建设趋于制度化、法律化;1989年和1999年先后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范了政府行为,使“民告官”有了法律保证,反映了法律面前政府与人民平等的原则。
(4)确立依法治国方略:1997年中共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任务,并把“依法治国”确立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点;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把“依法治国”正式写入宪法,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成为中国法制建设的里程碑。确立意义:①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民主权利,调动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②使中国进入建设法制化社会的新时期。
(5)加强基层民主建设,落实基层民主选举。
①基层民主选举的地位:我国落实宪法赋予人民权利、保障人民用投票表决的方式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举措,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
②法律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1989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1998年)。
③成就:村委会、居委会干部由上级政府任命改为由居民直接选举产生,到2003年初,全国大多数省份完成了三到四轮村委会、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在农村,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核心的村民自治不断扩展。
④意义:激发了广大群众的政治热情,保障了其民主权益,有利于贯彻“依法治国”的精神。
3.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曲折历程
(1)初步奠基(1949~1954年):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初步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
(2)基本形成(1954~1957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颁布标志着中国政治体制的基本形成。这一时期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政治协商会议代行人大职权结束,但仍以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存在。1956年中国共产党提出了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制度进入新阶段。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1954年宪法中有了更明确的规定,成为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3)严重破坏(1957~1976年):这一时期,由于“左”倾错误的干扰,尤其是“文化大革命”十年期间,民主党派人士遭受迫害,司法部门瘫痪,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遭到严重破坏,民主与法制遭到严重践踏。
(4)发展完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至今):1978年底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来,中共中央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进行政治体制改革,颁布各种法律法规,加强基层民主选举等,使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五.“一国两制”的理论与实践
1.“一国两制”构想的理论
(1)目的:针对台湾问题提出,为实现祖国统一。
(2)形成过程:
①萌芽/雏形:20世纪50年代,毛泽东、周恩来提出“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设想。
②奠基:1979年元旦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发出海峡两岸和平统一的呼吁。1981年,叶剑英发表谈话,具体阐述和平统一祖国的“九条方针”。
③提出:20世纪80年代初,邓小平全面阐述“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构想。
④确立:1982年宪法的规定使“一国两制”有了宪法保证;1984年全国人大六届二次会议通过“一国两制”成为实现祖国统一大业的指导方针。
(3)内容: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具体说,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台湾、香港和澳门实行资本主义制度。
(4)伟大意义:一国两制是邓小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指导思想;有利于实现祖国的统一和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有利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稳定、繁荣和发展;也有利于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2.“一国两制”构想的成功实践——香港、澳门问题的解决
(1)条件:①物质条件:中国国力增强,国际地位不断提高。(根本条件)②理论条件:“一国两制”构想和各项具体方针政策的完善,为解决香港、澳门问题指明方向。
(2)主要经过:①香港回归:经过多次磋商、谈判,1984年12月,中英两国正式签署了《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1997年7月1日,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②澳门回归:1987年,中葡双方签署《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1999年12月20日,中国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
(3)历史意义
对中国:①洗雪百年国耻,提高国际地位;②开创港澳和内地共同发展繁荣的新纪元;③标志着祖国统一大业迈出了重要一步;④证明了一国两制的正确性,为祖国的完全统一提供了成功典范。
对世界:标志着中国人民为世界的和平、发展和进步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创造了用和平方式解决国与国之间历史问题的成功范例。
3.海峡两岸关系的新发展
(1)提上日程:文革结束后,祖国大陆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台湾问题的解决提上了议事日程。
(2)停火:1979年元旦,国防部长徐向前宣布停止炮击金门,实现两岸30年来的真正停火。
(3)交流:20世纪80年代以来,海峡两岸通邮、通航、通商的限制逐渐放宽,台湾民间回内地探亲、观光、投资经商、文化交流等活动不断加强。
(4)会谈:两岸还以民间团体对话的形式进行政治经济方面的接触与会谈,并于1992年在“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这一重大问题上达成共识,史称“九二共识”,这是两岸关系发展的一次历史性突破。
(5)提出主张:1995年,江泽民主席发表《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的讲话,就进一步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提出八项主张:①强调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②努力实现和平统一,但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它体现了党和政府发展两岸关系、促进祖国统一的决心和诚意,是解决台湾问题的纲领性文件。
(6)强调立场:2002年,中共十六大报告强调“一国两制”是两岸统一的最佳方式,中国人民将义无反顾地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决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2005年通过《反分裂国家法》,以遏制台独,维护国家统一。目前,两岸正常交流成为未来统一的强大动力。
(7)阻碍台湾统一的因素及对策:①阻扰台湾统一的因素:岛内台独势力、国际反华势力。
②对策:和平统一,一国两制,但绝不承诺放弃武力(针对阻碍统一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