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高考作文素材 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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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高考作文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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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高考作文素材(时评类4):“光明观察”2015年7月号第8辑 ‎  1. 立法规范网络募捐方能终结“信任危机”‎ ‎  2. “18年未发工资”是市场化改革的插曲 ‎  3. 头胎反二胎,不能简单归责于父母太失败 ‎  4. “救助变敲诈”是变相“钓鱼执法”‎ ‎  5. 博物馆成“纳凉地”不妨宽容以待 ‎  6. 滞纳金还要乱到何时,亟需立法给出答案 ‎  7. 杜绝村官腐败,如何“布防”是关键 ‎  8. 景区“限流”应有预警机制 ‎  9. 用环保意识留住萤火虫之光 ‎  10. 国企薪酬和效益挂钩开了个好头 ‎  11. 养老机构结构失衡需要政府破解 ‎  12. 别对“中国失掉奥数冠军”阐释虚幻的意义 ‎  13. 反腐剧归来 期待中更添信心 ‎  14. 壶口瀑布附近搞违建 必须追责到底 ‎  1. 立法规范网络募捐方能终结“信任危机”‎ ‎  汪昌莲 ‎  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益派咨询对1737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虽然47.4%的受访者曾通过网络平台参与过捐款,但仅28.5%的受访者信任网络捐款中的慈善组织或募捐个人,62.4%的受访者担忧在网络募捐中存在诈捐、骗捐的潜在风险。(7月16日《中国青年报》)‎ ‎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募捐、微慈善等异军突起,成为民间公益慈善新的阵营。相比传统的募捐方式,网络募捐门槛低、传播快、影响大、互动强、效率高,使善款畅通无阻,让募捐者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救助,感受爱心的温暖和慈善的伟力。比如,四川乐山市夹江县漹城镇7岁女孩小薇被查出身患胚胎性横纹肌肉瘤,2013年底,父亲王某在网上求助募捐,先后收到13万元善款。‎ ‎  按照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只有“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事业单位”可以依法接受捐赠,但网上众多募捐活动都是以私人、家庭或志愿者的名义进行,并没有取得合法的募捐主体资格。在身份模糊、信任缺乏、监管不力的情况下,网络募捐活动的合法性常常遭到网友猛烈“拍砖”。有网友认为,网络毕竟有其虚拟性,只凭网友的一面之词或几张照片,不足以证明其真实;为了博得网民的同情,让网友们伸出援助之手,此做法不妥,容易欺骗广大善良的网友。由此,62.4%的受访者对网络募捐产生了“信任危机”。‎ ‎  然而,网络募捐的风生水起,说明这种慈善形式在中国社会有一定的市场,也说明了公益机构在慈善公益事业方面的一种缺失。可见,网络募捐是民间公益和慈善事业的一种有益探索和补充,作为一种新生事物,需要政府以包容的心态给予它一定的发展空间,同时从立法、行政等多个角度加强对网络募捐的规范,使之趋利避害,真正为民行善。‎ ‎  因此,若想网络募捐走出“信任危机”,尚须立法规范。首先,网络慈善相关的立法,可以更加规范和完备,让网络募捐的阵地更加有序、更加有效、更加有力。同时,对网络募捐的主体资格设定必要的门槛,给予合乎条件的个人和团体必要的募捐主体地位,对参与网络公益募捐的行为进行一个准确的定位和定性。再者,不管是网络募捐主体,还是受助对象,均要公开善款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只有网络募捐安全可靠,真正让受助对象获益,才能广泛传播公益慈善理念,营造人人关爱、人人互助的良好社会风尚,使网络慈善成为大众的普遍情怀。‎ ‎  2. “18年未发工资”是市场化改革的插曲 ‎  堂吉伟德 ‎  近日有媒体报道,湖南衡南县原花鼓戏剧团部分演职人员在衡阳市专业剧团新创剧评比汇演上,突然打出横幅,称18年未拿工资。当地官方16日回应称,“18年未发工资”的说法并不妥当。(7月17日 中国新闻网)‎ ‎  “18年未发工资”的说法值得商榷,如果以传统方式由单位发放,确实有18年的中断;然而在剧团人员脱离单位而步入市场化之后,工资的概念已不复存在,所以不发放也就不足为怪。此时借演出的机会进行所谓的维权,这样的极端方式并不恰当,也有失职业演员应有的职业素养。‎ ‎  自改革开放以后,戏团、剧团的商业化、市场化已然不可逆转,全国大多数地方的文化单位,都进行了轰轰烈烈的改制,并逐步脱离单位而自谋出路。一方面,其财政拔款越来越少,需要靠演出而自谋生路;另一方面,很多由事业单位而改制为企业,与财政完全脱离,演员由体制内人员成为体制外人员,并实现市场化的成功转型。这其间不乏成功的例子,也是整个文化戏剧系统改革的主流方向。‎ ‎  从既有的信息来看,湖南衡南县原花鼓戏剧团同样经历了市场化的洗礼,随着市场经济的实施,剧团演职人员陆续脱离单位,并与单位达成协议,采取“自由组队、集股分红”模式参加社会演出,演出收入不再上交单位,单位不再也无法负担演职人员工资。这种做法跟其他大多数的做法并没有多少差别,那么问题又真正出现在什么地方?对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体制的变化难免触动一些人的利益,“18年未发工资”的诉求是否合理,重点要关注当初企业改制和转型过程中,演职人员与所在剧团之间达成了什么协议,是否及时缴纳了养老保险等,在单位后期转型的过程中,自己的出路又在什么地方。如果当初步入市场化,是由自己和单位的真实意愿,那么这种客观事实应当获得尊重。反之,若是政府没有兑现改革时的承诺,比如延续养老保险等缴纳,那么维权的正当性就值得正视。‎ ‎  对于个中人如此,对于围观者也必须做到客观公正,在了解事实真相之后发表意见,才能避免对事情处理的情绪化。要知道,文化演出单位步入市场化并非一家,而其他类似的行业更是举不胜举。之前一些带有盈利性质的事业单位,很多都进行了企业化改革,还有很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破产,而拿着国家铁饭碗的职工,也因此而成为下岗工人,在领取了一定的破产补助之后,成为自由职业者而从新开始,那么这批人又向谁讨要工资?‎ ‎  “18年未发工资”是市场化改革的插曲。更重要的是,时下推行的企事业单位的改革,也难以回避如何市场化的命题,比如原本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在此次的分类改革中将实行企业化,自谋生路也将成为趋势。此就需要作为体制内的人员,要转变思想观念,不能抱残守缺而无以适应形势的要求。同时,透过“18年未发工资”的维权,也给改革实施者带来启示,即分类改革的推进,必须先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在完善的养老体系和补助标准下,公开透明、合理合法的去推进,才能避免遗留下更多的历史遗留问题.‎ ‎  3. 头胎反二胎,不能简单归责于父母太失败 ‎  龙敏飞 ‎  “单独二孩”政策出台后,不少家庭有了再生育计划,由此带来另一个问题——如何让你的孩子也同意要个弟弟妹妹?近日,记者收集到两起老大反对妈妈要老二引发的家庭闹剧:一起是母亲意外怀孕后,大二女儿想不开,半年对其不理睬:另一起是听说妈妈要生二胎,13岁乖儿子离家出走。(7月17日《重庆晚报》)‎ ‎  随着单独二孩政策的出台,一些父母为了弥补孩子没有兄弟姐妹的缺憾,准备生“二胎”,但不是所有的父母生“二胎”,都能赢得孩子的认可。为了阻止父母生二胎,这些年的“头胎”‎ 的确是蛮拼的,有人不搭理父母了,也有人有人离家出走了,甚至还有人跳楼了……这一切,只因为害怕弟弟妹妹抢了父母对自己的爱。而如今在重庆,也发生了两起这样的事件:一个不理父母一个离家出走,为“头胎反二胎”增添了新的注脚。‎ ‎  对于“头胎反二胎”之事,因为这已经不是个案,社会也已经对此进行了审视与评判。不过,无论是坊间的说法,还是专家学者的归因,基本上都指向于一点——家庭教育太失败,为人父母太失败。这些人还建议父母,从小要告诉孩子学会分享,不要让他们太以自我为中心。甚至还有人拿以前的例子来说事,说以前兄弟姐妹那么多,没见哪个孩子反对父母生孩子的,相反,哥哥姐姐还会主动承担起照顾弟弟妹妹的责任。‎ ‎  这些都是事实,但问题也来了:以前真的有很好的家庭教育吗?显然是不可能的。以前那么多孩子,能吃饱喝足就不错了,谁还会想着良好的家庭教育呢?这就是说,对于“头胎反二胎”,不能简单归责于父母太失败。要完全认清这背后的现实,不妨先来看一组数据:我国1990年的出生人口中,独生子女比例只有24.8%,从1991年到2012年,这个比例一直在提高,等到2012年,出生人口中的独生子女占到64%。‎ ‎  这就是说,“头胎反二胎”的原因很复杂,因为外部环境已经发生了极大的改变。可以说,不管在什么样的环境中,头胎对于二胎的到来,都会产生焦虑,但如果这种焦虑是一种普遍的存在,像以前那样,就很容易被人所接收;但若不是一种普遍的存在,像如今几乎是少数的存在,那么就很难被头胎所接收。因而,“头胎反二胎”的背后,其根本原因并非家庭教育的失败,而是源于社会环境变化所导致的文化裂痕。‎ ‎  简而言之,头胎反二胎,不能简单归责于父母太失败,而应从社会、环境多方面去归因,如此才能看得更透彻、更清楚,而陷入“家庭教育太失败、为人父母太失败”的怪圈,反而不利于认清这背后的事实真相。可以说,只有跳出家庭教育本身,再去审视“头胎反二胎”,才能抵达真相,也才能“对症下药”解决这个问题。‎ ‎  4. “救助变敲诈”是变相“钓鱼执法”‎ ‎  张西流 ‎  16日上午,河南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河南农妇敲诈政府案”,下达二审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由于此案涉及到冯改娣信访过程中,当地政府以协议书形式给予其60万元“救助费”的定性,所以该案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7月17日《京华时报》)‎ ‎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对付上访户,可以说是机关算尽。特别是,在劳教制度被废止,“被精神病”被依法规范之后,一些地方政府是黔驴技穷。但迫于维稳压力,不得不想出一些“损招”,将上访户“降服”。比如,河南省内黄县针对农妇冯改娣成上访“钉子户”,先给其60万元“救助费”,再以敲诈政府的名义,将其告上法庭,一旦判刑入狱,再上访就分身无术了。‎ ‎  然而,先给上访者钱,再告其敲诈政府,这是变相的“钓鱼执法”。所不同的是,这次采取“钓鱼执法”的不是执法部门,而是当地政府;使用的不是法律手段,而是行政权力。可见,这种变相的“钓鱼执法”,成为公权侵犯公民人格自律权、话语权、人身权等私权又一个现实标本。问题是,这种变相的“钓鱼执法”,不仅是一种“权力陷阱”,损害了群众利益;而且易引发矛盾,甚至造成群体事件,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消极因素。‎ ‎  从这个层面来看,这种变相的“钓鱼执法”,等于是政府设计陷害群众,这也是公众最恐惧又最痛恨的。在老百姓的心目中,政府的执政理念应该是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肩挑公平正义,因而对其绝对信任不设防。而这种变相的“钓鱼执法”,则反其道而行之:情为陷害群众所系,利为损害民生所谋,用失范的政德,去挑战公民的道德底线。可见,当地政府的这种“损招”,成为伤害群众的一种“利器”。‎ ‎  然而,当地政府“钓鱼”陷害群众,不仅破坏了行政权力的严肃与公正,败坏了社会风气,而且违背了政府“执政为民”‎ 的宗旨,损毁了政府自身形象,政府也将因此而失信于民。因此,法律应作出明确界定,制定具体处罚措施,提高“钓鱼执法”的违法成本。特别是,只有将权力关进法律“笼子”,建立和完善权力制约机制,规避以权代法、权大于法之类的行政乱作为,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政府“钓鱼执法”的事件发生。‎ ‎  5. 博物馆成“纳凉地”不妨宽容以待 ‎  何勇海 ‎  这几天,济南成了大蒸笼,有凉气的地方成了“风水宝地”。随着越来越多公共博物馆免费开放,既能在课本之外学到知识,还有免费的凉爽空间,让家长们觉得参观博物馆是一种既省钱又省心的寓教于乐方式。上周末,记者走访济南多家博物馆和科技馆,发现在参观之外,很多人来此休闲纳凉,而且不仅仅只是带孩子的家长。(7月16日《济南时报》)‎ ‎  博物馆成“纳凉地”,不光是今年的景观,也不光是济南的景观。自从全国各地博物馆陆续免费向社会开放之后,这个现象就一直困扰着许多地方的博物馆管理部门。每当有类似报道,不少专家或网友,都在反思博物馆免费开放政策是否合理。比如在几年前,著名作家冯骥才就主张,通过低票价政策取代免票政策,以避免博物馆成为“冬天去取暖,夏天去纳凉”的地方。‎ ‎  《人民日报》去年10月发表的一篇评论文章也指出,博物馆免费开放,“一些本来就不想参观馆藏的群众借机到博物馆里纳凉、方便,甚至休息、睡觉……谁是有效观众就只有天知道了。博物馆的效能因此无法充分发挥”。这篇文章建议,博物馆可以低廉收费,不会给老百姓造成经济负担,也有利于博物馆区分和吸引有效观众。‎ ‎  事实上,博物馆免费开放绝对没有错。博物馆作为公共财政支撑的公共文化场馆,担负着传播普及历史文化、推动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神圣使命,承担着对公众进行终身教育的重要职责,理应向社会免费开放。实行免费开放,吸引更多老百姓走进博物馆,是博物馆承担社会责任、履行公共文化服务义务的具体体现。哪怕一些市民一半是冲着纳凉、一半是冲着学知识去的。‎ ‎  而博物馆成为纯粹的“纳凉地”,也并非完全是免费开放政策惹的祸。在天气炎热、酷暑难耐 的天气背景下,一些地方的老百姓之所以蜂拥到博物馆等文化场馆纳凉避暑,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有限的公共纳凉资源难以满足市民的纳凉需求。比如免费纳凉点设置太少,防空洞不开放,开放了的免费纳凉点又因宣传不够而知晓率不高。若要杜绝博物馆成“纳凉地”,先补齐这个公共服务短板吧。‎ ‎  对于博物馆来说,应该宽容对待市民进馆纳凉。即使他们的入馆本意只为纳凉或蹭网,他们也有可能变成真正或潜在的展览参观者,也会感受到博物馆浓厚的文化氛围。如果纳凉者的进入给博物馆带来了管理难题,增添了运营负荷,也可做好服务工作,对在公共区域进食、喧哗、打闹等行为予以劝阻,还可在展厅外专设休息区域,供只纳凉、不参观的游客在那里歇息。‎ ‎  博物馆成“纳凉地”也给博物馆提了个醒,可以通过创新展览、开展互动活动等增加博物馆的吸引力,将纳凉者吸引到参观者的队伍。也可扩展其服务项目,满足游客在纳凉时看看书、喝喝茶、听听音乐等需求。仅以过于单一的展览展示吸引老百姓,注定会成为纳凉之地。‎ ‎  6. 滞纳金还要乱到何时,亟需立法给出答案 ‎  陈广江 ‎  在江苏常州上过大学的虞先生,上学时用信用卡透支了6毛钱,6年后所产生的滞纳金高达7547.94元,加上其他欠费,共计近万元。更糟的是,他还被银行列入黑名单,买房大计都耽搁了。无奈之下,虞先生把银行告上法庭。经法院调解,虞先生还银行500元,银行协助删除不良记录。(7月17日《扬子晚报》)‎ ‎  这是一份令人瞠目结舌的神奇账单:信用卡欠费6毛,6年后,逾期产生利息1561.72元、滞纳金7547.94元、超限费7.03元、年费150元、消费透支0.6元,合计9267.2元。仅滞纳金一项,就高达欠款额1.25万倍,这对社会认知常识构成了巨大挑衅。‎ ‎  更可笑的是,银行竟理直气壮地表示,滞纳金等费用的收取都有合同依据,是按照规定严格计算得来。既然有合同,为何不是违约金,而成了滞纳金?收取滞纳金的依据是银行专门的《信用卡章程》,但这个银行自己定的规章与《商业银行法》相冲突,单位规章要服从国家法律,银行根本无权收取滞纳金。‎ ‎  滞纳金属于行政范畴,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征收主体只能是税务、交警等国家行政部门,银行作为企业是无权征收的。但现实中,一些公用事业领域,也常有滞纳金发生,比如水、电、燃气、通讯、银行等企业。一些“天价滞纳金”现象,早成了众矢之的,广为诟病。‎ ‎  以前,政企不分,公用事业领域的滞纳金有存在的合理性、必要性;现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于法无据、无情不合的滞纳金该正本清源退出历史舞台了。违约金就是违约金,滞纳金就是滞纳金,二者有泾渭分明的界限,若混为一谈,就有非法敛财、欺压百姓之嫌。‎ ‎  退一步讲,不管叫违约金还是滞纳金,一旦违背人们的生活常识,甚至到了这种超欠款额万余倍的荒诞程度,就没有任何存在的理由了。法院的调解结果也证明,银行征收滞纳金的行为及其依据不具有合理性与合法性。公用事业领域的滞纳金就是乱收费,这毫无疑问。‎ ‎  值得警惕的是,虽然个别领域和地方取消了这种滞纳金,其他公用事业领域的滞纳金现象依旧比较普遍。滞纳金还要乱到何时,亟需立法给出答案。‎ ‎  7. 杜绝村官腐败,如何“布防”是关键 ‎  雨 露 ‎  继中山火炬开发区原宫花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经理张连合、财务马雪梅、原宫花村书记郭仲强等3人侵吞宫花村土地或土地补偿款8000余万元被披露后,中山反腐再现“小官巨贪”。日前,中山市古镇镇冈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蔡焯辉因涉嫌挪用集体资金4000万元被相关部门带走调查。(7月18日 南方都市报)‎ ‎  近年来,小村官打贪腐案件频发,大有“苍蝇之腐有时不逊于老虎”之势,村官是真正扎根于群众身边,为群众直接服务的干部,村官才是群众对干部形象最直接的认知,小官贪腐,往往也涉及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直接利益,小官贪腐严重损害干部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极坏。因此,对于村官腐败不容小觑。‎ ‎  村官权小,但腐败案件却多发,最关键的还是监管链条的断裂。基层干部所拥有的都是涉及民生的实权,在经济发达地区村官腐败多集中在土地补偿款、企业改制等方面;经济落后地区多发生在截留国家下拨款物、私分集体资产上。而由于各项政策在执行中制度约束的薄弱以及干部监管的松懈,导致一些干部与民争利,用国家各项惠民补贴塞满了私人口袋,或者直接将补贴指标留给亲属,甚至以惠民补贴名额相挟受贿索贿。要治理贪官腐败就需要在这几个关键领域进行“布防”。‎ ‎  在地方政府层面上,村官被看作是基层治理的重要桩脚。从税费征收,到计划生育,再到治安维持,千头万绪的行政指令必须通过村委会贯彻下去。因此,地方政府必然在村官产生人选方面实施有形无形的各种干预。村官并不是真的官,但必须完成很多政府布置的任务,他们对政府就会有很多个人利益上的诉求。两个方面合起来,上级政府官员就与村官成为了某种利益链条。在土地征用以及土地利益增值与分配过程中,有许多灰色地带,在多种“合谋关系”对促进效率特别有用。但在这种关系下,损害村民利益的现象也大量发生。‎ ‎  此外,治理村官腐败,还需克服“基层办法不多”的困境,探索创新治理方式。缺乏组织的个体村民,很难对村干部形成监督;而“民不告、官不究”‎ ‎,很容易形成监管盲区。因此,需要抓好“监督关”,让他们不敢也不容易犯错误。监督的关键是搞好卓有成效的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方针,用监督管好干部,规范干部行为。监督的重点是建立完善监督机制,把监督权交给群众,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标准,让群众真正参与管理和监督。只有这样“小村官大腐败”的现象才会得到遏制和杜绝。‎ ‎  8. 景区“限流”应有预警机制 ‎  汪昌莲 ‎  国家旅游局17日公布了《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旅游行业标准,指导全国旅游景区开展最大承载量核定工作。经景区主管部门核定,全国所有5A级旅游景区现已完成最大承载量测算核定工作。(7月18日新华网)‎ ‎  国家旅游局此次公布全国5A级旅游景区游客人数最大承载量,实际上是落实《旅游法》的一种细化措施。《旅游法》规定,景区应当公布最大承载量、景区接待旅游者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要求旅游者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景区要提前公告并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可见,所有景区均应依法公布最大承载量,5A级景区仅是先行了一步。‎ ‎  众所周知,庞大且持续增长的客流量,令一些热门景区在文物保护、古建维护、游客安全等方面承受巨大压力。因此,给景区设置最大承载量,并采取限流措施,既是保障景区安全的必然要求,也是文化遗产保护的不二选择。不可否认,景区限流,会有部分游客因拒绝进入而乘兴而来、扫兴而归,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种不公平。然而,与景区安全和文化遗产保护相比,这暂时的不公又算得了什么?特别是,人们都知道,汽车超载是马路“第一杀手”,一旦景区“超载”,其后果会比汽车超载更严重、更可怕。如此看来,景区限流,是有科学依据的,也是一道安全底线。‎ ‎  事实上,故宫已成为我国第一个公布最大承载量、并采取限流措施的景区。自今年6月13日起,故宫启动单日接待游客不超过8万人次的限流方案,同时全面推行实名制售票,现场散客需持身份证才能购票,旅行社团队则要全部网络预订门票。特别是,自7月6日进入暑期以来,故宫博物院接待的观众量也日益攀升,屡屡逼近8万人次的限流大关。7月11日14时30分,故宫首次启动了止票限流措施,在余票数量为零后现场关闭售票窗口。故宫相关负责人表示,“从现场看,限流的各项措施效果良好。”‎ ‎  可见,景区限流,应有预警机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尽早制订景区限流预警制度,根据各景区的特点和承载能力,设置一个容纳游客的上限,即“最大承载量”,一旦有景区突破这个上限,立即发出预警,并向其发出“限流令”。同时,发挥价格调节作用,通过节日涨价、平时降价等方式,去限制和分流游客量。特别是,一些相对较冷的景区,应把主要精力投入到营运模式的创新,谋划一些活动项目 、游客参与性的项目以及积极的消费项目,去吸引和分流游客,扭转有的景区“撑死”、有的景区“饿死”的不良局面。‎ ‎  9. 用环保意识留住萤火虫之光 ‎  苑广阔 ‎  原定17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郁金香花园举行的萤火虫展,因环保组织的抗议,无限期推期。展览主办方负责人18日表示,展览具体日期目前无法确定,他们正在尝试与环保组织沟通解决。抗议展览的环保组织自然大学表示,继续抗议同时也愿意与展览主办方沟通。(7月19日《新京报》)‎ ‎  因为环保组织的强烈抗议,这次萤火虫展不得不延迟举行,这无疑会让很多对此次展览感兴趣的市民游客感到失望。但是站在生态环保的角度来看,这绝对是件幸事,否则按照以往的经验来看,展览过后不但会造成萤火虫死伤遍地,而且这些从外地空运过来的萤火虫一旦被放飞到野外,就会对当地的自然生态平衡带来严重威胁,不但能会挤占本地萤火虫的生存空间,而且会对当地整个生物链带来破坏。‎ ‎  面对环保组织的抗议,这次商业性展览的主办方辩解称这些萤火虫都是人工养殖的,并不会造成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但一则正如环保组织所质疑的那样,即便萤火虫现在可以通过人工养殖来繁育,但是繁育的成本很高,很难避免养殖场不会通过成本更低的野外捕捉活体萤火虫来冒充人工繁育的萤火虫;其二,这些人工养殖的萤火虫一旦被放生到野外,就有了外来物种的身份,存在破坏当地生态平衡,造成生态灾难的隐患和风险。‎ ‎  现在回到展览本身,每年夏天一到,国内很多地方就会以各种名目举办类似的萤火虫展,对外出售的门票往往价格不菲。问题在于,我们为什么一定要冒着被环保组织抗议,冒着破坏自然生态平衡的风险举办这样的活动呢?这些商业展览公司,在谋取商业利益的同时,是否考虑到自己的社会责任?考虑到环保爱好者的情感?以残害生灵和破坏自然生态为代价的商业行为,显然是缺乏社会责任和商业道德的表现。‎ ‎  说到这里,也不得不说说那些准备买票看稀奇的观众。商家往往把萤火虫这种小生灵和爱情、浪漫联系在一起,然后营造各种噱头吸引人们买票参观展览。年轻人为了爱情制造点小惊喜,小浪漫无可厚非,但是当这种惊喜与浪漫是以造成生灵涂炭,破坏自然生态为代价,那么就只能算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惊喜,一种残忍的浪漫,同时也反映了现代人在生态环保意识上的欠缺。‎ ‎  有一句著名的生态环保公益广告语: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我们在这里套用一下,就是“没有利用就没有伤害”,所以对于商家这种利用萤火虫谋取商业利益的行为,我们应该站在生态环保的角度予以自觉的抵制才行。如果抵制的人多了,展览活动的门票卖不动了,商家自然也就没有了继续举办类似活动的动力。如果我们真想去看萤火虫,那么约上三五好友,同道中人,到野外去看大自然中的翩翩起舞的萤火虫,那才是真的浪漫。‎ ‎  10. 国企薪酬和效益挂钩开了个好头 ‎  张 燕 ‎  从2015年初开始,林红(化名)每个月只能拿到2000多元的基本工资,以前每月都有的960元的月奖已不见踪影。林红是石油系统的一名员工。与降薪感受相印证的是网上流传的一家石油公司的人事部文件《关于下达2015年度工资总额预拨计划的通知》,文件称“结合低油价下严峻的生产经营形势,统一按照各单位2014年工资总额实发数的85%核定。”受经济形势影响采取降薪措施的国企不只是石油系统,中国铁路总公司、神华集团都下调了工资。(7月19日《中国青年报》)‎ ‎  无一例外,从目前看到的报道看,所有宣布降薪的央企包括部分地方国企,降薪都和经济形势和企业效益有关。当然,这样的做法并非第一次,就像国资委首席专家李锦分析的,2008年金融危机时,有些国企也发布了降薪要求。但在当时,部分国企降薪执行不力,甚至没有兑现。不仅如此,此后几年,国企薪酬改革进步不大,国企高薪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根治。不同在于,7年之后的今天,不少国企再次宣布根据经济形势和企业效益影响降薪,如今有了相对可操作的制度。‎ ‎  从央企高管层薪酬层面看,去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和《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并于今年开始实施。央企高管薪酬过高,最受关注,对其薪酬加上了牢笼,上行下效,普通央企职工和各地国企职工薪酬改革难度也就减小。‎ ‎  从国企的产权结构来说,作为全民企业,在经济形势不好的时候,有责任做出更多贡献。其中就包括,主动减薪,这是对全民资产的负责。同样,效益好的时候,特别是国企职工包括高管做了很多努力的情况下,也应该获得适当的回报,涨薪。但无论是降薪还是涨薪,归根结底需要有章可循,不能是一直企业自觉或反贪腐高压下的被动作为。若此,意义就小了很多,就像2008年那轮国企降薪只是一阵风。‎ ‎  目前,只是有了国企高管薪酬改革总的方案,细则还有待完善,国企职工薪酬改革也才刚刚开始。无论如何,改革序幕终于拉开。就当下而言,降薪后,虽然一些国企职工不高兴,甚至有消极情绪,但长远看对国企是有利的。而且,实事求是地说,相对过去国企薪酬可以和效益挂钩也是一种进步。过去干多干少一个样,现在把效益与个人薪酬进行挂钩,可以让员工关心切身利益的同时,也关注企业的经营情况,更有利于调动职工民主参与的积极性。但要实现这一目标,还需要将国企效益和职工薪酬包括国企高管的薪酬挂钩制度化,并完善起来。‎ ‎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部分央企已经开始降薪,但是公众仅仅通过媒体的少量不全面报道才知晓。而理论上说,国企职工、高管薪酬和公务员薪酬一样,应该向社会公开,成为一种刚性约束。任何国家国企的治理和薪酬体制改革,都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但做得较好的经验是类似的,就是给国企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监管体制、激励机制。完善这些制度的过程,特别考虑民意、民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决策权。若此,国企薪酬过高的问题有望得到较好解决。‎ ‎  11. 养老机构结构失衡需要政府破解 ‎  李劭强 ‎  17日,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发布了《中国养老机构发展研究报告》。报告指出,截至2014年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2.12亿,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数量达2400万,失能老年人口接近4000万。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已达到551.4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26张。目前养老机构空置率较高,全国平均达到48%,养老机构结构性问题比较突出。(7月19日 中国广播网)‎ ‎  中国社会正在跑步进入老龄化,如何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成为社会必须面对的严峻话题。而随着家庭人口结构的改变,以及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再想通过家庭养老的方式解决养老问题显然不切实际:对于养老责任,子女通常有心无力,他们没有时间、精力照顾四个老人;而且,人口的流动也必然导致了父母与子女的分离。此时,养老问题必须上升到社会问题的高度和层面,才能找到解决的答案。家庭养老的温情脉脉,必然在现代化进程中被社会养老的高效率而取代。‎ ‎  之前,学者钱理群酝酿入住养老院的新闻,曾经引起过讨论。乐观者认为,钱理群的选择其实是一种社会养老的启蒙:养老本来就是一个社会问题,当人们老了之后,可以选择养老机构体面地度过晚年;而不必非要待在子女身边,成为他们的负担和累赘。这种解读本身没有问题,虽然人们依然怀念晚年儿孙绕膝的幸福生活,但是人们也开始更务实地看待养老问题——如果子女不在身边,如果子女没有能力,那么不如通过社会养老的方式,过好自己的晚年生活。既然,养老的目的是过上有质量的晚年生活;既然,社会化养老可以实现这个目标,选择社会化养老也就是一个趋势和必然。‎ ‎  当然,社会化养老需要前提,那就是有合适的养老机构可以选择。人们之所以不担心钱理群先生入住养老院,并且还乐观地把这种选择当成是启蒙,是因为按照先生的身份和待遇,他选择的养老机构一定不会差。这是保证他晚年养老质量的前提。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他们可能没有这样的待遇和机会。那么,通过社会化养老实现幸福的晚年生活,就可能成为一种空谈——即便他们想要选择社会化养老,他们有的选择吗?‎ ‎  一个数据告诉我们,这个选择可能不乐观。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达到551.4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26张。这说明养老机构的总量还不够多。而且,更要命的是,这些养老机构还出现了哑铃形的分布:两头大,中间小;豪华的养老机构多,条件较差的养老机构多,真正符合大多数老年人实际需求的中档的养老机构反而少。面对这种哑铃形分布,老年人的养老选择就更加少。如果他们没有很多钱,或者不愿意选择廉价的养老机构,他们就面临着无养老机构可选的窘境。‎ ‎  如何解决养老机构中的结构性问题?首先,必须看到问题产生的原因。养老机构之所以呈现哑铃形分布,直接原因就是出于市场的考虑。由于养老机构投入大、回报慢,为了避免亏损,为了尽快地回收资金,养老机构就走上了两个极端:或是走豪华路线,通过高收费实现盈利;或是走廉价路线,通过节约成本实现盈利。可以说,养老机构的结构性问题是养老市场化的必然结果。这个问题,是市场自身难以解决的,至少在一个时间段内,市场不会做出有效调整。‎ ‎  此时,就需要政府对市场无法解决的结构性问题进行破解。一方面,通过公办养老机构的建设,实现对养老需求的基本满足和兜底,在市场培育和发展过程中,起到引导作用,从而促进养老机构的发展与完善。另一方面,通过政策激励,给予社会化养老机构合理补贴,并引导社会化养老机构实现细分与准确定位,以更好地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化养老需求。这就要求政府不能缺位,该提供的养老服务必须跟进,该提供的政策补贴必须跟上,同时也不能越位,最终养老需求的满足还是要靠市场,政府的所有努力,其实是在培育市场、引导服务。‎ ‎  12. 别对“中国失掉奥数冠军”阐释虚幻的意义 ‎  王传涛 ‎  第56届国际奥林匹克数学竞赛7月4日至16日在泰国举行。美国夺得冠军,中国和韩国分获二、三名。这是美国自1994年夺得冠军后,时隔21年再度夺冠。而在此期间,第一名获得者通常是中国。英媒由此惊呼,“美国破天荒”。中国网友则调侃,“奥数都不加分了,谁还陪你玩”,“实际上是在美国读书的中国娃,打败了在中国读书的中国娃”。(7月19日《华商报》)‎ ‎  听惯了“打倒万恶的奥数”、“奥数就像过街老鼠”、“奥数危害甚于黄赌毒”等声音,看惯了“中国专注奥数冠军20年”的桥段,忽然间的一次“中国不是奥数冠军”的新闻引发了无论国人的关注和讨论。‎ ‎  有人认为这是一次正确的价值回归,认为这有助于改变国人尤其是一些学生和家长对于奥数成绩的过度崇拜;也有人认为,这是教育部取消奥数加分之后的必然结果——既然高考不加分了,那么也便没有多少高中生在奥数方面用力了。争冠失败,也便有了一个看似无比恰当的理由。‎ ‎  然而,就单纯一次考试失利,就断言“中国学生不玩奥数了”显然有失偏颇。据澎湃新闻报道,今年的奥数题目很难很偏,个人拿冠军的分数也降到了历史最低。带队老师也说“这是史上最难的一次考试。”而且,“中国队也仅仅是因为一道几何题而输给美国”。这说明至少在参赛人员尤其是带队老师们认为,这个成绩并不足以反映我国参赛学生的整体实力,而是有许多偶然性因素所决定的。‎ ‎  其次,国人学奥数并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可是直到去年年底,教育部才宣布取消奥数等几个项目的加分,仅仅半年时间就说我国奥数人才已经出现断档,显然也不符合常理。因此,本次奥数竞赛中国输给美国,并不完全就一定是“奥数取消加分”以及“中国学生不玩奥数”的直接体现。此语境下,对这条“中国失掉奥数冠军”阐释那些虚幻的意义,则就根本都是一些主观臆想。一个最主要的问题是:就算是高考取消了奥数的加分,那么国人就没有理由在奥数中夺冠了吗?是国人智商和智力天生有问题吗?‎ ‎  奥数的本质只是一门兴趣竞赛。或者说,奥数是世界各国学生都普遍参与的数学学科里的兴趣分支,是数学领域的一些高难度题的集合,针对奥数开展竞赛,既为各国提供交流沟通的机会,又为这些在此领域有兴趣或专长的学生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的舞台。因此,奥数本身不是洪水猛兽,奥数没有原罪;奥数只与兴趣有关,有兴趣就学,无兴趣就不学——就是这么简单。‎ ‎  但是,国人之于奥数却并非如此。原因是,奥数之前是在各类考试中能获得加分的项目,尤其是在高考中;奥数成绩,有的还被一些高校列入自主招生的参考项;在许多地方,许多学校择取学生的重要标准也是奥数成绩,奥数成绩完全可以在学生择校过程中打通一条“绿色通道”……说白了,即便是现在,学习奥数仍然可以帮助许多学生与家庭在这个并不算公平的教育环境中找到起码的公平,并以此来获得很大的安慰。如果要让奥数完全回归“兴趣”本质,则必须要从上至下取消所有绑架在奥数成绩上面的特权。‎ ‎  实际上,让奥数除去功利成分并不是很难,只要各个学校、各个层级的教育部门,都能够取消在这上面附加的特权,则奥数在我国的全民崇拜就会消失;但是,更为重要的问题是,附加在奥数上的特权消失之后,如果学生们仍然被应试教育所绑架,所有学生的兴趣都不能各骋所长,则奥数将可能会遭遇到无人可学、无时间学的尴尬。说到底,只有彻底规避应试教育和功利教育,奥数才能真正成为部分学生的兴趣。‎ ‎  13. 反腐剧归来 期待中更添信心 ‎  朱永华 ‎  十年前,《苍天在上》、《大雪无痕》、《省委书记》、《生死抉择》等电视剧让观众对反腐剧印象深刻,一次次的收视长虹不断引发舆论高潮。然而2004年,因数量泛滥和过度开采,监管部门先后下文对反腐剧和涉案剧进行整顿,从此两大“红极一时”的题材双双退出黄金档,也进入迄今长达十年的“冬眠期”。近来,颇多的事件似乎释放出反腐剧和涉案剧回暖的信号(7月19日《新华时政》)。‎ ‎  用专业人员的话说,生活是艺术的源泉,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面对现实生活中一幕幕精彩的反腐大剧,能够反映在电视屏幕上却只有新闻报道。以精彩反腐大剧为背景反映现实生活的艺术作品寥寥甚至踪迹全无,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打开电视,除了打情骂俏挑逗道德的综艺娱乐节目之外,就是各种宫廷剧、神剧、婆婆妈妈剧,反映现实社会生活尤其是“政治生态”的影视作品一律被视为“敏感创作”,这本身就不是应有的艺术创作氛围。尽管在今年央视春晚连放了三个反腐小品,但无论是表现力度,还是取得的效果,非但没有满足观众的心理预期,更离现实反腐也相差太远,如果把现实反腐誉作是一部“雷霆剧”,三个小品所摘取的只不过是剧中几片不痛不痒的“小段子”而已,受某种局限所束缚的痕迹非常明显。‎ ‎  很显然,反腐剧淡出人们视野的十年,甚至连反腐的话题都变得敏感,却也是腐败最肆意妄为的十年,从近两年来被陆续查处的一大批老虎苍蝇的腐败经历就不难看出,在一个社会对反腐不能发声,与百姓生活联系密切的电视文艺节目视反腐为“禁区”的大背景下,整个社会只能会成为权力腐败的乐园。如今,不仅反腐已无“禁区”,人民群众对腐败的监督和与国家反腐凝成的合力,也让整个社会对腐败行为形成了空前的震慑力,在这种趋于良好的社会和政治生态环境下,反腐剧即将“重返”荧屏,虽无多大悬念,但习惯性敏感所形成的条条框框,依然会让反腐剧的创作束手束脚,再加上巨大投入与审查和播出的未知风险,重返荧屏的反腐剧是否能够像现实反腐那样给人们带来震撼,现在下定论还为时过早。‎ ‎  十八大以来,反腐力度空前,取得的成效也是有目共睹,在现实反腐“无禁区”的大背景下,政策支持反腐剧创作,对于如何认定“高质量的反腐剧”,却不应该只有一个“官方标准”。长期以来,被所谓“敏感”束缚艺术创作的现象,不仅使反映现实生活题材的各种艺术作品创作陷入低谷,少有与观众见面的作品,因为被官方各种标准“打磨”,也难以获得观众的认可与共鸣,政策一方面支持反腐剧创作,一方面又为反腐剧设置各种“框框”,让艺术家们在这种“框框”内进行创作发挥,。美国的《纸牌屋》确实是一部反腐好作品,尽管反映美国的社会现实,却也受到我国观众乃至官方的认可,但是,笔者很想问一句,如果有类似反映中国社会现实的《纸牌屋》权权交易作品,他可以登上电视荧屏吗?‎ ‎  现实社会反腐“无禁区”,不仅省部级的“老虎”应声而倒,甚至包括原政治局常委、现政治局委员都没有例外,在前所未有的反腐力度推动下,现实反腐的这座“富矿”也为反腐剧诞出精品提供了充足营养。政策更应为反腐剧创作提供最广阔的空间,让反腐剧在给观众带来艺术魅力的同时更充满正能量,这既是国家廉政建设的需要,也彰显出反腐的勇气和信心,更反映出人民群众对取得反腐最后胜利充满自信。‎ ‎  14. 壶口瀑布附近搞违建 必须追责到底 ‎  杨燕明 ‎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闻名中外的山西吉县黄河壶口瀑布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因遭遇人为破坏,正面临生态危机。报道指出,吉县壶口瀑布景区内的非法采砂行为,各媒体持续关注已有一年。然而有关部门态度暧昧,相互推诿并没有真正落实。报道特别强调,在壶口瀑布正上方大肆动工修建的中市景区,主管部门在明知没有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不但不依法予以取缔,反而表示会“尽快”“尽量”把手续办全。(7月18日 央视)‎ ‎  众所周知,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曾有描述,壶口瀑布声如雷鸣,气势壮观,是世界上最大的黄色瀑布,也是伟大中华民族的象征。但是今天,这个国家级的4A级景区,可以不夸张地用“满目疮痍”来形容了。在壶口瀑布的附近,一边是一台台挖掘机、钻孔机、盾构机正在开山作业,说是要修建一个名叫“中市景区”的项目,现场灰尘滚滚,已经危及到壶口瀑布;另一边则是景区内的非法采砂行为仍然在继续,挖掘出来的巨大沙丘就堆在河道之中,一旦汛期涨水,随时会威胁到河道安全。‎ ‎  壶口瀑布景观以及周边环境的损害,无疑是令人愤怒的。按照国家规定,国家级的风景名胜区,禁止进行开山、采石等破坏植被和地貌的行为,然而现在的黄河壶口,却因为人为破坏,正遭遇生态危机。‎ ‎  而更加令人气愤的是,“中市景区”项目的建设到如今已经两年了,竟没有完整的审批手续,有关负责人却言之凿凿地表示会“尽快”“尽量”把手续办全,由此可见其对法律法规的藐视。‎ ‎  不过与此同时,问题也来了:一方面,主管单位凭什么就能保证审批手续可以办下来?底气来自于何处?另外,既然可以“尽快”“尽量”把手续办全,那么之前为何不办?不懂法律吗?还有,补办手续,有没有时间节点?毕竟违法开工并不是一天两天了,而是两年。两年了,监督部门都去哪儿了?‎ ‎  另一方面,假若相关手续办不下来,那怎么处理呢?有没有具体的方案?倘若所有的项目都打着补办手续的幌子先违法建设再违法经营,任何时候都以“补办”来应对监督与监管,还有依法行政可言吗?或许该项目主导者强大的内心背后,有着强大的保护伞或是错综复杂的利益交织?这一切,都必须查清。‎ ‎  纵观全国,不乏打着各种旗号的违建,有的破坏了自然景观,有的破坏了文物古建,正是因为“违建”,有的甚至连最起码的质量问题都一并忽略……如果不及时追究,最终受害的还是人民大众。仍然记得2015年7月5日,浙江温岭某地发生房屋倒塌事故,最终造成12人死亡33人受伤的严重后果,而起因仅仅是因为一个属于违建的水池。教训还不深刻吗?‎ ‎  就眼下而言,壶口瀑布正遭遇着严重的生态破坏,而这背后,也存在违建的问题,对这,显然不能再“仁慈”下去了。毕竟,一个众所周知的常识是:掠夺式的环境发展,必然会祸及子孙,这是必须引起重视的命题。‎ ‎  可以说,正是因为过去两年监管的不作为,才有了壶口瀑布现在的惨况。在这样的境况下,追责机制应提上议程,一则,对于违规卖地的村镇干部,需要进行一定的处分;二则,对于正在作业的相关企业,也必须依法施加惩戒;三则,对于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尤其是一把手,更应强力地问责。‎ ‎  就眼下而言,仍然有必要追问的是:像壶口瀑布景区违规建设一般,没有审批先行建设的项目,山西还有多少?全国还有多少?此次事件,就是一次清查类似违建的契机。只有对类似的违建保持监管上的敏感,才能最大限度地减损相关工程对文物古迹、生态环境等的损害,也才能避免更多国家级景区重蹈覆辙。‎ ‎2016高考作文素材(时评类8):“光明观察”2015年8月号第2辑 ‎       1.尊重市井经济,摊贩合法化才有价值 ‎  2. “当不上市领导就捞钱”是什么神逻辑?‎ ‎  3. 农民工数量增速下滑的挑战与机遇 ‎  4. 做时代前行者必须承受“许多人有意见”‎ ‎  5. 做时代前行者必须承受“许多人有意见”‎ ‎  6. “吃泡面”能为开罪替考加分吗?‎ ‎  7. 严禁医院下创收指标重构医患信任 ‎  8. 推广小短假别忘记解决“真问题”‎ ‎  9. 狠刹办酒之风,当地政府真的做错了吗 ‎  10. “最悲伤作文”,见证贫困之殇 ‎  11. 借200万提前尽孝,生活该靠谱点 ‎  12. 破解农民工养老困局需制度发力 ‎  13. 微商乱象呼唤监管补位 ‎  14. 绿衣绿帽树立不起民众对规则的敬畏 ‎  15. 养老金并轨实质性启动,内涵是什么?‎ ‎  16. 正视“交警抓贼被扣”中的舆情搭车 ‎ ‎ ‎  1.尊重市井经济,摊贩合法化才有价值 ‎  然玉 ‎ ‎ ‎  日前,《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根据该条例,食品摊贩向所在乡镇或街道取得食品摊贩登记卡即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办理登记卡不收取任何费用;针对食品摊贩,条例要求应当按照方便群众生活、合理布局的原则,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和确定经营时段。专家表示,长期以来一直处于“走鬼”、“地下经济”地带的食品加工销售小作坊、小摊贩,有了法律保驾护航。(8月3日《新快报》)‎ ‎  小摊小贩、小吃排挡,在很大程度上,早已成为城市生活的一部分。然而遗憾的是,此类顽强存在的市井市场形态,却几乎从未获得合法的从业身份。于是在漫长的时间里,以城管为代表的执法管制力量,与基数庞大的摊贩经营者之间,不断上演着旷日持久的“猫鼠游戏”。由此导致的摩擦时有发生,却终究未能从根本上解开困局。‎ ‎  恰是有鉴于此,广东省所出台的专门管理条例,选择了另一条更具包容性的治理路径。其疏堵有致的规则设计,俨然兼有技巧和善意……毋庸讳言,整个“条例”中,最核心的部分有二:其一,承认小摊贩的经营权,赋予其合法的市场身份、市场空间;其二,通过推行登记管理制,强化对小摊贩日常化、连贯化的监管。可以说,这是一种有前提的准入,更是一种有保障的放开——其所旨在实现的,乃是草根生存就业,与食品安全、市容维护之间的平衡。‎ ‎  理论上,获得合法身份后,食品摊贩被执法打压的概率将大大降低,可谓一大利好。可值得关注的是,为了获得这一“合法身份”,摊贩们将付出多少代价?倘若得不偿失,登记管理制,想必仍难以获他们的认同。就此而言,有几项重要的指标,势必将决定该新规的前景。比如说,“定向申请登记”,会否将小摊贩捆绑在特定的街道,以至扼杀其赖以为生的经营灵活性;再比如说,由官方划定经营区域,是否会人为造成资源稀缺,从而推高摊贩们的经营成本?‎ ‎  总而言之,推行登记管理制,应以尽量不破坏“摊贩模式”的固有优势为前提。这其中显然包括,经营的机动、灵便、低成本等等……要做到这一点,最关键的还在于,彻底坚持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无偿化,通过切实维护摊贩的切身利益,换取他们对食品安全建设、保护城市容貌的支持。要知道,市井摊贩的生存繁衍,自有其内在的逻辑,任何无视其业态规律,试图粗暴重塑行业格局的努力,都注定会遭遇失败。‎ ‎  城市的治理者,只有对市井经济具备充分的理解,只有展现出足够的克制与包容,才可真正做到与摊贩从业群体的和解。之于此,出台专门的管理条例,无疑是积极的一步。但更重要的还是,要时时坚持初心,以张弛有度的姿态,化解新规落地过程中的种种难题。‎ ‎ ‎ ‎2. “当不上市领导就捞钱”是什么神逻辑?‎ 胡印斌 ‎ ‎ ‎  “亿元县委书记”河北大名县原县委书记边飞案日前审结,边飞被判死缓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据称,边飞在被羁押期间表示,自认为在魏县县委书记任上政绩很好,下一步该到市里,但没想到被调永年继续当县委书记,多年后,满以为能当市领导了,竟然又被调到十分贫困的大名县做县委书记,心态开始失衡,就只想着怎么多挣钱了。(8月2日 新华网)‎ ‎  边飞滥用权力大肆收受下属与企业的贿赂,累计金额超过亿元,而其自己找出来的原因竟然是“当不上市领导”,这未免让人大跌眼镜。当不上市领导的县委书记就该疯狂贪腐吗?仕途遇阻就能够把剩余的“力比多”释放到经济领域?这样的贪腐神逻辑显然苍白无力,经不起推敲。‎ ‎  其一,政绩亮眼、政声不错的县委书记,是否必然升为市领导?这不好说,往往会取决于多重因素,比如市领导的职数限制,同一级别的竞争形势,上级领导的综合考评等等,均有可能影响到县委书记的升迁。边飞多年来辗转于魏县、永年、大名,也为当地做了很多事情,能够升迁固然是好事,但如果确属工作需要,比如说经济落后的县域需要精明强干的县委书记,亦无不妥。‎ ‎  边飞对此应该有一个正确的态度,而不能以遭遇仕途“天花板”为疯狂的贪腐行为辩护。很多时候,“天花板”效应并非不存在,社会上也确实有些人受制于各种因素而难以走上“向上的台阶”,但这并非官员必然走向贪腐的充足理由。公共职位不是某些人的禁脔,也不是官员贪腐行为的代偿品,而首先意味着责任与义务。出生于60年代初的边飞能够做到副厅级的县委书记,实际上所获已经不薄了。‎ ‎  其二,升迁无望可能是疯狂贪腐的一个原因,但并非必然、决定性因素。恰恰相反,相当一部分官员无论是否升迁,均不放过任何一个捞钱的机会。纵观这些年来落马官员的轨迹,很多人并非是因为“当不上市领导”才大肆捞钱,而是边腐边升,捞钱与升官两不耽误,甚至越是能够捞钱也就越有能力买官,像军中败类原总后勤部副部长谷俊山就是一例。‎ ‎  新华社的报道披露,边飞在魏县县委书记任上只有15万元受贿金额,其“亿元资产”绝大多数发生在担任永年县委书记和大名县委书记期间。这样的犯罪曲线,其看点并不在于“当不上市领导才捞钱”,而是在于他为什么能够捞那么多钱,以及为什么捞了那么多钱还一直没有被调查。‎ ‎  说到底,追问边飞案,关键应该放在我们究竟应该如何监督县委书记上,而不是以什么“当不上市领导就捞钱”等逻辑来混淆视听。‎ ‎  县委书记作为一个地方的首脑,往往就是一言九鼎的“土皇帝”,其权力在辖区内不受任何限制, 四川省某县原县委书记称,“在县域内,我有绝对权力,这种权力用不用,什么时候用,怎么用,都是我说了算。”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无论是派发官帽,还是“关照”企业,均是无本生意。据新华社此前报道,来自中纪委等权威渠道通报的消息,去年一年至少有38名县委书记落马,足见时下的县委书记已成反腐重灾区。‎ ‎  也因此,检讨边飞案,反思如何对县委书记进行限权、加强日常监督,确保权力始终在纪律和规矩的约束下运行,才是时下的当务之急,至于“当不上市领导就捞钱”的说法,还是歇歇吧。‎ ‎ ‎ ‎3. 农民工数量增速下滑的挑战与机遇 朱昌俊 ‎ ‎ ‎  近日,人社部发布数据显示,截至6月末,我国农村在外务工人数仅同比增长1%,农民工不再是取之不尽的劳动力“蓄水池”,人力成本上升趋势不可逆转。我国农民工的增速,从2010年起已连续4年出现下滑。(8月3日《京华时报》)‎ ‎  如果稍稍对近年来中国人口的发展变化有所了解,来自人社部的这一关于农民工数量的统计结果,相信不会令人意外。一来,从2010年开始,农民工的增速已连续4年出现下滑,今年上半年农民工增速同比增长仅1%,不过仍是既有趋势的延续和加深。二来,今年初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显示,2014年16至60周岁的劳动年龄人口比上年末减少371万人,我国劳动年龄人口连续第三年出现绝对数量下降。‎ ‎  因此,农民工增速的下滑已经是一种必需接受的事实。如劳动力人口绝对数量的持续减少,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的农民工数量出现增速下滑,是一种必然。再比如,随着城市化的推进,一部分农民工在城市安家落户,特别是在社会整体受教育水平提升的背景下,青年农民工的减少,也将令农民工数量的增加趋缓。可以预见,农民工增速的下降在未来还将持续并加剧。‎ ‎  农民工数量的变化,本质上其实是我国人口红利式微的一个缩影,其带来的挑战不容忽视。众所周知,我国改革开放后的经济驱动,主要靠“世界工厂”来维持,而支撑这一发展模式的重要优势就在于,数量众多且低成本的劳动力资源,而农民工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换言之,农民工数量增势递减,首先将对于这一产业模式带来不小压力。事实上,数年前就开始显现的民工荒,已经证明了这种影响的存在。如有数据显示,近年来珠三角外省农民工年均减少30万人。‎ ‎  另一方面,随着青年农民工的减少,农民工的高龄化已经成为必须直面的问题。有统计显示,截至去年,40岁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已由2010年的65.9%下降到56.5%,降幅近10%;而50岁以上农民工比重则由2010年的12.9%上升至17.1%,增长了4.2%。那么,这批高龄化农民工的养老问题该如何解决?农民工的高龄化将对经济生产造成怎样的具体影响?高龄化农民工与产业升级对高素质劳动力的需求之间的矛盾又该如何破解?这些都亟待评估并作出及时的应对。‎ ‎  当然,人口红利消失所带来的挑战的另一面也意味着机遇,即低成本人力资源优势不再,将不可避免的倒逼企业进行创新和产业结构的升级。对于企业来讲,提前预见这一趋势,并作出相应的转型升级,就能更主动规避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而在整个国家层面,则要加大对产业升级和创新的引导与支持力度,以尽快缩小产业转换之间的过渡阶段,适应低人口红利模式下的发展新常态。‎ ‎  另一种“机遇”还在于,随着农民工数量增速下滑,劳动力减少,人口红利的好处将更深刻的被社会各方所认识。过去那种把人口视为负担和洪水猛兽的看法,有望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修正,由此带来的观念变迁,或将为人口生育政策的调整提供更多动力。‎ ‎  农民工增速的趋缓,不应该只被视为是某一劳动力群体的结构变化。而更应看到这是人口红利消失的一种具体表现和开端。可以预期,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窗口内,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必将承受这一发展趋势所带来的现实影响。而影响是大是小,是挑战多于机遇,还是机会大于压力,关键取决于相关改革和应对的力度与科学性。‎ ‎ ‎ ‎4. 做时代前行者必须承受“许多人有意见”‎ 王传涛 ‎ ‎ ‎  “这一年最难过,许多人因为车改对我有意见。”7月29日下午,湖北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在办公室向记者打开了话匣子。这一天,他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3条有关公车改革的内容。作为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他是倡导中国公车改革的第一位官员。据了解,叶青1993年开始关注公务用车,2003年起连续十年在全国两会上呼吁公车改革,“叶氏车改”正在逐步变为现实。而他始于12年前的车改路,证明了公车改革行得通。(8月3日《长江商报》)‎ ‎  对于“叶青”这个名字,相信许多网友并不陌生。一者,他被冠以“中国公车改革第一人”的头衔,二者,他的身份还很特殊,甚至是敏感,是一位副厅级干部,而且是实职。双重身份之下,叶青坚持十几年来一直站在公共立场上勇于说话,勇于提议,更为可贵的精神是,他身在体制之中,甚至有时也有机会成为公车腐败的受益人,却仍然不改立场。这样的精神,在当下而言无疑是十分宝贵的。‎ ‎  现下,公车改革正在全国铺开。去年下半年,中央各部门的公车改革相继完成,并且,多余的公车已经相继被拍卖。今年,各地方政府机关,包括各省地县也都在进行公车改革。有的改革方案已经发布实施,有的还在制订过程中。总的来说,叶青多年以来所推动的公车改革,正在变成现实,相信这也是最令他感觉到欣慰的事情。‎ ‎  虽说在公车改革的推进过程中,叶青不必然是最重要的那个人,但从他2003年始在全国“两会”上呼吁公车改革到改革最终落地,这里面至少有他的个人贡献。再者,对于公车改革,现在社会上也有许多质疑之声,比如,因为进行公车改革的前提是公务员领车补,这种现象非常容易被广大公众质疑为借公车改革之名行“权力自肥”之实,但无论如何,公车改革的路向是正确的。因为,能不能改是能否遏制“车轮腐败”的原则性问题,而怎么改只是具体操作层面的问题。‎ ‎  只要是改革,就会触动既有利益——历史上所有的改革都会告诉我们这一点。而且,如何改、如何革,也都会引来质疑。基于此,叶青作为“中国公车改革第一人”必然会受到方方面面的压力。但是,笔者认为,叶青既然选择了成为时代的前行者,甚至是一名在某一行业内的引路人,就必须要接受方方面面的质疑。追求生活安逸者,追求生活平淡者,追求一步一个脚印者,怕惹不必要的麻烦者,怕因言论而导致仕途受到影响者,必然做不了如叶青一样的时代前行者。‎ ‎  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这样的心灵鸡汤,用在那些心里仍然有对社会美好期待,心里仍然有梦想的人身上,最为合适不过。而为了能够到达那个远方,我们在路上所听到的那些非议、斥责与辱骂,都是微不足道的。而事实也终将证明,只要站在公共利益上,为了谋求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而尽自己最大努力,所有的执着、委屈与汗水,就都是值得的。从这个角度讲,如叶青这样所有在推动中国改革做出过贡献的人尤其是那些体制之内的人,都值得点赞,也都需要得到一枚勋章。‎ ‎  无论置身体制之中,还是作为一名体制外人士,每当我们发表一些站在公共立场上的言论,很容易会被质疑为“你的思想很偏激”、“你的结论很可怕”、“这些不可能实现”,等等。但是,世界正在发生变革,我们只要像叶青一样永远忠于自己的内心,永远站在公平正义的立场上去说话,为社会启蒙贡献出自己的微薄之力,则就应该问心无愧、心怀坦荡。‎ ‎ ‎ ‎  5. 做时代前行者必须承受“许多人有意见”‎ ‎  王传涛 ‎ ‎ ‎  “这一年最难过,许多人因为车改对我有意见。”7月29日下午,湖北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在办公室向记者打开了话匣子。这一天,他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3条有关公车改革的内容。作为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他是倡导中国公车改革的第一位官员。据了解,叶青1993年开始关注公务用车,2003年起连续十年在全国两会上呼吁公车改革,“叶氏车改”正在逐步变为现实。而他始于12年前的车改路,证明了公车改革行得通。(8月3日《长江商报》)‎ ‎  对于“叶青”这个名字,相信许多网友并不陌生。一者,他被冠以“中国公车改革第一人”的头衔,二者,他的身份还很特殊,甚至是敏感,是一位副厅级干部,而且是实职。双重身份之下,叶青坚持十几年来一直站在公共立场上勇于说话,勇于提议,更为可贵的精神是,他身在体制之中,甚至有时也有机会成为公车腐败的受益人,却仍然不改立场。这样的精神,在当下而言无疑是十分宝贵的。‎ ‎  现下,公车改革正在全国铺开。去年下半年,中央各部门的公车改革相继完成,并且,多余的公车已经相继被拍卖。今年,各地方政府机关,包括各省地县也都在进行公车改革。有的改革方案已经发布实施,有的还在制订过程中。总的来说,叶青多年以来所推动的公车改革,正在变成现实,相信这也是最令他感觉到欣慰的事情。‎ ‎  虽说在公车改革的推进过程中,叶青不必然是最重要的那个人,但从他2003年始在全国“两会”上呼吁公车改革到改革最终落地,这里面至少有他的个人贡献。再者,对于公车改革,现在社会上也有许多质疑之声,比如,因为进行公车改革的前提是公务员领车补,这种现象非常容易被广大公众质疑为借公车改革之名行“权力自肥”之实,但无论如何,公车改革的路向是正确的。因为,能不能改是能否遏制“车轮腐败”的原则性问题,而怎么改只是具体操作层面的问题。‎ ‎  只要是改革,就会触动既有利益——历史上所有的改革都会告诉我们这一点。而且,如何改、如何革,也都会引来质疑。基于此,叶青作为“中国公车改革第一人”必然会受到方方面面的压力。但是,笔者认为,叶青既然选择了成为时代的前行者,甚至是一名在某一行业内的引路人,就必须要接受方方面面的质疑。追求生活安逸者,追求生活平淡者,追求一步一个脚印者,怕惹不必要的麻烦者,怕因言论而导致仕途受到影响者,必然做不了如叶青一样的时代前行者。‎ ‎  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这样的心灵鸡汤,用在那些心里仍然有对社会美好期待,心里仍然有梦想的人身上,最为合适不过。而为了能够到达那个远方,我们在路上所听到的那些非议、斥责与辱骂,都是微不足道的。而事实也终将证明,只要站在公共利益上,为了谋求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而尽自己最大努力,所有的执着、委屈与汗水,就都是值得的。从这个角度讲,如叶青这样所有在推动中国改革做出过贡献的人尤其是那些体制之内的人,都值得点赞,也都需要得到一枚勋章。‎ ‎  无论置身体制之中,还是作为一名体制外人士,每当我们发表一些站在公共立场上的言论,很容易会被质疑为“你的思想很偏激”、“你的结论很可怕”、“这些不可能实现”‎ ‎,等等。但是,世界正在发生变革,我们只要像叶青一样永远忠于自己的内心,永远站在公平正义的立场上去说话,为社会启蒙贡献出自己的微薄之力,则就应该问心无愧、心怀坦荡。‎ ‎ ‎ ‎6. “吃泡面”能为开罪替考加分吗?‎ 邓海建 ‎ ‎ ‎  今年6月7日高考当天,南昌跨省替考事件东窗事发。7月7日,江西省教育厅通报称,事件中42人被处理。日前,因替考被开除学籍的大学生“枪手”敖辉致电媒体,表达悔恨之情,希望得到社会原谅和帮助。“父母在郊区租房,在学校我一个月生活费500元,经常吃泡面,有些常用的日用品也不买,能不参加的集体活动就想法子不参加,就为省点钱。”替考,是因为生活拮据想挣钱。(8月3日《南方都市报》)‎ ‎  当我们纠结于精致利己主义与常青藤绵羊孰是孰非的时候,亲历替考真人秀的大学生,端出了一碗贫苦的泡面。人性悲悯,大家最见不得穷人受苦,何况还曾是个品学兼优的孩子。只是,他的人生终因替考事件而激流直下。最终,输到连在大学吃泡面的机会都没了。‎ ‎  当然,当年痛哭流涕并引咎辞职的官员还能“梅开数度”,替考者自然也不该永远被钉死在替考事件的耻辱柱。不过,就像我们打探少林方丈或耍蛇大师的去向一样,绯闻只是引线,有无公序良俗上的悖逆与背叛,这才是真正的槽点——同样,替考事件背后牵扯的万家灯火,就算有着光怪陆离又匪夷所思的“艺术人生”,一掬热泪、一声叹息,恐怕也改变不了替考违法的本质属性。一切的探微或者勾陈,亦不是为了推翻是非标准,而只是叩问结果背后的肇因。‎ ‎  泡面人生,也许是导致替考行为的客观因素。不过,令作奸犯科从可能转身为现实的,一定是失守防线的内心。很遗憾,替考者在为我们讲述了心酸与多舛遭逢的时候,内心的潜台词实在令人难以苟同。“我们做错了事,但我们也是受害者。”这样的转折句式,是忏悔还是开脱?依据这般句式做出的生活演绎,会否倒果为因、本末倒置?因为满世界想挣钱的人多了去了,“手段”可以不管不顾?‎ ‎  对于挑衅公序良俗的犯错或犯罪,你可以不忏悔,但不要把一切归因于社会。‎ ‎  道理并不复杂:一则,贫穷也许有一万种贫苦的结果,安贫乐道或愤而图强,消沉悲观或苟且于世,但,这并不能成为贫困者叫板社会的勇气。因为这个世界只要有效率存在,相对贫困就是不可能消失的东西。攫取社会资源,总要在游戏规则之内,贫苦不是突破底线走捷径的理由,不然,效率如何安放?二则,高考改革也好,高招监管也罢,再多的漏洞,都不能增益替考事件所谓合理性或合法性。不能因为替考者的贫穷标签,就改变是非对错的尺子。不然,富二代免费为穷孩子替考,难道就是可以感动中国的道德义举?‎ ‎  眼下,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二审稿正在征求意见,尽管草案对新增的“替考罪”较为谨慎,明确考试范围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也尽管“替考一律入刑”的立法观念确实有悖刑法谦抑性原则,但,鉴于高考替考的性质与危害,刑罚伺候已是板上钉钉。当此语境下,别说一碗泡面的心酸,就是穷年累世的磨难,恐怕都不该撼动替考罚则的“心肠”。‎ ‎  替考是错,将替考归因于贫穷,这个“补丁”,欲盖弥彰而令人怅惘。‎ ‎ ‎ ‎7. 严禁医院下创收指标重构医患信任 叶祝颐 ‎ ‎ ‎  广东将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严禁向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逐步提高医务人员的劳务性收入,2015年医疗机构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提高到35%左右。这是刚刚公布的《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工作要点》披露的。(8月3日 新华网)‎ ‎  卖雨伞的希望天天下雨,律师希望人人打官司,医院希望门庭若市。单位也好,个人也好,都有自利的一面。医院希望增加创收并没有错。但是医院创收必须遵守既定游戏规则,不能违背职业良心,让人戳脊梁骨。广东省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严禁医院向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生薪酬不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此举有利于督促医生坚持医德底线,遏制过度医疗现象,也给热衷创收,乱给医生下达创收任务的医院敲响了警钟。‎ ‎  事实上,严禁医院向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并非广东省的制度创新,原国家卫生部曾多次强调严禁公立医院向科室下达创收指标,许多地方出台了类似规定。但是,在现实医疗生态中,由于创收思维作怪,不少医院给医生下达创收任务,摊派住院病人,医生收入直接与创收挂钩,甚至从医药经销商那里收回扣,拿提成。湖南省浏阳市妇幼保健院还打出过“祝贺医院生意兴隆”的条幅。这不仅违背了医院救死扶伤的宗旨,更是在逼退医德。且不说有部分医生本身就热衷于过度医疗,开大检查单、大处方。在创收与收入挂钩的现实语境下,就是正直的医生为了完成指标,也难免医德蜕变。救死扶伤的人民医院沦为人民币医院,医生沦为奸商,很不正常。‎ ‎  从法律的角度看,患者到医院看病,实际上与医院之间达成了消费合同关系。既然是合同关系,双方就应该遵守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基本原则。医院下达创收指标,医生开大检查单、大处方,口服药能治病的也要给患者输液,便宜药能治病的也要用贵药,门诊能治病的也要让患者住院,不仅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也透支了医患信任,显然不符合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 ‎  医院给医生下达创收指标,本身也说明医院存在问题。试想:如果是一家患者信任、口碑良好的医院,根本不会为“门前冷落鞍马稀”而发愁。换言之,热衷创收的医院即便依靠过度医疗忽悠患者捞取了蝇头小利,但是这样眼中只有利益的医院,不但会加大公众的怀疑空间,伤害医院公信力,更是在自掘坟墓,自绝于市场。‎ ‎  谴责归谴责,在逐利思维渗透到医疗行业的大背景下,指望医院自觉革除创收积弊,自觉放弃过度医疗,少从患者身上“拿钱”并不现实。对无良医院显然不能停留在道德谴责的层面,而需要有关部门用法律制度手术刀进行解剖。‎ ‎  公立医院是政府投资的民生项目,带有很强的公益色彩,根本不同于普通的市场经济体。政府确实应该对公立医院加强监管,避免其公益色彩蜕变。但是,相关配套措施应该同步该跟进。这一方面需要相关部门明确处罚罚则,规范医院医疗行为,对违规下创收指标的医院与过度医疗的医生严格问责、严厉处罚。还要鼓励广大群众参与监督,让医院形成违规对己不利,过度医疗要付出代价的经营理念,借监管留住滑坡的医德。另一方面,医改政策应加大对医院的投入与补偿力度,减少公立医院对医疗创收的依赖,打开医疗体制缺口。此外,卫生部门还要改革医院内部收入分配制度,引导医生从违规牟利向凭医疗技术和温馨服务获取报酬方面转变,重建医患信任,实现医患共赢。‎ ‎ ‎ ‎8. 推广小短假别忘记解决“真问题”‎ 乾羽 ‎ ‎ ‎  近期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推动各地落实带薪休假制度”。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中国官方至少已五次公开强调落实带薪休假,一些地方也出台了相关细则,带薪休假的落实力度正不断加大。根据官方释放的政策信号,未来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夏季灵活安排工作时间,使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时间相结合,实现小短假。(8月4日 中国新闻网)‎ ‎  随着出行方式的增多,与私家车的普及,周五下午加周末时间的小短假的创意,的确具有可行性。尤其是,在带薪休假只有50%实现率的背景下,小短假的创新似乎给人以“雪中送炭”的感觉——那些无法带薪休假的,可以通过小短假的方式,弥补休假的不足,填补带薪休假的空缺。如果只从时间上计算,每个小短假都相当于多修了半天假,那么积少成多,几个小短假累计下来,也就相当于变相带薪休假。当然,前提是,周五下午放假的工资是照常的,周五下午提前放假是可以做到的。‎ ‎  遗憾的是,这个精巧的创意,公众似乎并不买账。一来,这个小短假对于很多人来说,依然是一种观赏性福利。他们所在的企业和单位可能根本不允许周五下午就放假,亦或者放假之后根本不给他们工资,对于那些周末都经常加班的“加班狗”来说,周五下午加周末的小短假无疑是一种纸上福利——看得见,却摸不着。二来,小短假本身也有尴尬的地方。小短假说长不长,只比周末多一个半天,这个半天无法有效提高休假质量;小短假的主体时间是周末,周末还是一个容易人满为患的时间,小短假可能加剧了周末的拥挤,降低了周末的品质。‎ ‎  更重要的是,小短假似乎还不属于带薪休假的范畴。人们所谈论的休假,更多指的是法定假日的休假以及带薪休假。只有这些假日的休假,才是人们可以自由支配的,才是人们有效提升生活质量的方式。比较而言,双休日休息只是一种保底的权利,并不属于真正休假的范畴,双休日存在的目的在于恢复一周疲惫的身心,与放松、放飞身心的度假不同。因此,在谈及假日与休假时,不宜将双休日与假日、带薪休假混在一起。即便小短假貌似增加了人们休息的时间,从本质上说,小短假还不是一种休假,还不是一种带薪休假。也就是说,小短假不是反映带薪休假质量的有效指标。‎ ‎  当然,小短假也没有根本解决带薪休假如何落实的难题。虽然,关于带薪休假,制度已有明确规定;但是,这种看上去很美的规定却遭遇了执行难,即便是50%的带薪休假率都让人觉得有些好的出乎意料。因为,对于很多人来说,带薪休假根本就是不敢想的事情——他们担心申请之后企业会给自己穿小鞋,他们担心自己的位置会被竞争掉,在缺少有效监管时,他们宁愿牺牲带薪休假权,也要首先保住自己的饭碗。在生活质量与生存的选择面前,人们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之前,如何落实带薪休假权这个问题一直存在,这个问题也不会因为小短假的出现迎刃而解。‎ ‎  因此,小短假虽然可以增加部分人的休息时间,但是对于带薪休假权利来说,小短假还算不上“雪中送炭”——以周末为主的休假,算不上真正有选择自由的休假;周末多出半天的创意,没有解决带薪休假如何落地的难题。而且,很多人甚至连小短假都休不上,小短假或许会成为体现休假权不平等的又一个载体。所以,即便小短假可以推广,可以让部分人率先受益,那些关于带薪休假的深层的现实的问题,还是需要面对和解决。‎ ‎ ‎ ‎9. 狠刹办酒之风,当地政府真的做错了吗 张剑 ‎ ‎ ‎  巴中市通江县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的通知》。该《通知》除了对国家公职人员的酒席范围界定进行规范外,还对农村和城镇居民办酒席的范围进行了规定,可操办的酒席是婚嫁酒、丧事酒和寿酒三类,办寿酒要求老人70周岁及以上。除此三类之外,升学、满月等不许操办。不少市民对摆酒成风的恶习深恶痛绝,认为县上站出来治一治很好,但也有市民觉得该规定执行起来有点难。(8月4日《成都商报》)‎ ‎  在传统的乡土社会,构建于熟人关系上的各类酒席,它一直都是人与人之间增进交流、分享情感的重要媒介,且大多数时候,它都是以诚挚、真实的面孔而存在的。而附着于酒席上的微薄礼钱,则基本上是客人通过馈赠的方式向主人表达内心情感的真实流露。可以说,这相互真诚而又不失礼节的往来方式,是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酒席”不被异化的重要缘由。‎ ‎  然而,随着乡土社会的逐步瓦解,植根于传统习俗里的诸多约束被打破,在一些地方,酒席在近些年便像着了魔一般的染上了诸多世俗和功利的气息,人们不再信奉传统的办酒理念,反倒是将其演变成一种商业上的交易和现实里的比拼。而随着这种风气的兴盛,送礼便越来越成为一个家庭不堪忍受的重负。恶性循环下,这些家庭也就只能通过办酒收礼来获得下一次参加酒席的必要“开支”。这是包括通江在内的诸多地区,酒席越办越多、礼钱越涨越高、民众越来越不满的重要原因。‎ ‎  此般现实中,作为对民风构建、社会关系的维护负有重大之责的政府部门,当然得站出来通过必要的手段对滥办酒席的风气进行必要的制止和适当的纠偏。而不管是从制止的角度谈,还是从纠偏的立场来看,通江县的这种做法不但没有错,反倒可以作为一种基层的管理实践进行推广复制的。‎ ‎  首先而言,它并不是单方面的动用行政力量对酒席的摆设进行限定,反倒是在结合村民大会意见的基础上,通过《村规民约》和行政规定的相互补充,让《通知》本身更具生命力和执行力。其次,它并不是一刀切的对所有酒席说“不”,而是通过细化的规定和必要的申请程序对酒席这种风俗进行了科学的保留,使得它在遏制办酒之风盛行的同时也给大家的传统习俗预留了必要的出口。更为重要的是,《通知》中所涉及的基本内容,其实早在一年前就在该县的空山乡进行过试点,而试点乡绝大部分村民都对这一规定表示支持的结论也再一次证明,《通知》的具体规定是契合民众的基本利益诉求的。‎ ‎  不可否认,还是新事物的《通知》仍有诸多细节需要完善,依托于“村规民约”的管理也可能会在现实中遇到诸多的麻烦,然而,我们却并不能就此否认政府部门通过必要的政策引导来遏制人情之风就一定是错误的,相反,我们应该做的。反倒是在肯定和读懂相关部门这一政策善意的同时,通过积极的建言、良善的互动,为这一规定提供更多完善和改进的良方。‎ ‎ ‎ ‎10. “最悲伤作文”,见证贫困之殇 邓海建 ‎ ‎ ‎  一个多月前,新华社记者深入大凉山,近距离接触了许多贫苦的孩子。记者推荐了一篇小学作文,一篇“世界上最悲伤的小学作文“。文章的名字叫《泪》,作者是苦依五木,一个来自大凉山的小学四年级彝族小姑娘。(8月4日 新华网)‎ ‎  全文抄录如下——“爸爸四年前死了。/爸爸生前最疼我,妈妈就天天想办法给我做好吃的。可能妈妈也想他了吧。/妈妈病了,去镇上,去西昌。钱没了,病也没好。/那天,妈妈到了,看看妈妈很难受,我哭了。我对妈妈说:“妈妈,你一定会好起来的,我支持你。把我做的饭吃了,睡睡觉,就好了。”/第二天早上,妈妈起不来,样子很难受。我赶紧叫打工刚回家的叔叔,把妈妈送到镇上。/第三天早上,我去医院看妈妈,她还没有醒。我轻轻地给她洗手,她醒了。/妈妈拉着我的手,叫我的小名:“妹妹,妈妈想回家。”/我问:“为什么了?”/“这里不舒服,还是家里舒服。”/我把妈妈接回家,坐了一会儿,我就去给妈妈做饭。饭做好,去叫妈妈,妈妈已经死了。/课本上说,有个地方有个日月潭,那就是女儿想念母亲流下的泪水。‎ ‎  短句子,短段落,流水账般的生活,记录了一个孩子最悲惨的人生遭逢。‎ ‎  从“四年前爸爸死了”到“妈妈已经死了”—— 没有呼天抢地的痛哭,没有羽化成仙的幻象,唯有一种冷冽的绝望,眉目清澈地从文字间望着这个世界。“最疼我”的爸爸,让“我哭了”的妈妈,在孩子笔下平静而“死”‎ ‎,丝毫没有一丝为亲者讳的体面,也丝毫没有一丝恐惧或懦弱的情绪表达,这是一种怎样的矛盾冲突:最深爱的亲人,却最冷冷地看着他(她)“死”去?清澈的死亡叙事,标题却是“泪”。所谓大悲无声,大抵就是这个意思。‎ ‎  在传统励志逻辑里,别人的悲伤,也许总能熬成一锅“鸡汤”,用以伤春悲秋,喟叹凡尘。不过,“最悲伤作文”里的一些细节,恐怕还是需要跳脱出文字的框架,从社会与制度层面加以考量:一则,“妈妈病了,去镇上,去西昌。钱没了,病也没好。”孩子没有抱怨医疗质量,更没有在紧张的医患关系上撒盐。但,对于一个贫困家庭来说,贫病交加的绝望,恐怕亦需要从基本保障制度中寻求一丝温暖。“爸爸”是怎么死的并不清楚,“妈妈”是病死的。对于死亡,是孩子选择性遗忘了制度的关怀、抑或在家庭的生老病死中本就是悲伤的“私人故事”而已?二则,孩子劝病倒的母亲,“妈妈,你一定会好起来的,我支持你。把我做的饭吃了,睡睡觉,就好了。”生病了,当然要吃药要去医院,何况,“妈妈”也曾去过“镇上”与“西昌”,可是,为什么她还是劝慰母亲吃了自己的饭就好了呢?‎ ‎  一切对贫困的赞美,不啻犯罪。就像《今日说法》的案例,不该成为“感动中国”的摹本;逆境中顺流成河的悲伤,自然也没有什么值得去“辩证分析”。苦难就是苦难,它并不一定指向成功与荣光。截至2014年,根据农村扶贫标准(人均年收入2300元人民币,2010年不变价),中国仍然有7017万农村贫困人口。而按照世界银行每天生活费低于2美元的标准计算,2011 年中国仍有约 2.5 亿贫困人口。贫困、极度贫困人口,不仅在大凉山,更不只一个苦依五木。‎ ‎  “最悲伤作文”,见证的不仅是一个孩子悲伤的命运,它见证的,还有这个社会的贫困之殇、阶层之殇、救济之殇。‎ ‎ ‎ ‎11. 借200万提前尽孝,生活该靠谱点 陈广江 ‎ ‎ ‎  想尽孝道,却心有余而力不足;父母年迈,又希望他们能够在有生之年享上清福,今年21岁的宜宾女孩做出意外之举。自称刚从四川师范大学毕业的女孩樊师贝希望有人能够资助或无息贷款200万元,让她为父母在城里买一套房子等,她承诺15年内将贷款还清,“我的后半生将为你而活,创造的财富都可以属于你。”(8月4日《天府早报》)‎ ‎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一个刚毕业的美女大学生,想借200万提前尽孝,并承诺15内年还款、“后半生为你而活”——恕我直言,这种想法要么异想天开,要么动机不纯。无论哪种情况,对于一个21岁的女大学生来说,都极不靠谱,趁早断了这种非分之想为好。‎ ‎  有及时尽孝之心,当然令人赞赏,但前提要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孝、该如何尽孝。尽孝的方式有很多种,穷人有穷人的办法,富人有富人的方式,力所能及就好。假如真有土豪甩出200万,父母住在这样的房子里,不仅要操心还钱,还可能有负罪感,能享福吗?把金钱当成尽孝的前提,这是对孝的曲解。第一个“扣子”就扣错了,谈何尽孝?‎ ‎  其实,真正令人担忧的,不是女大学生对孝的曲解,而是“借200万提前尽孝”背后不劳而获甚至是拿颜值换财富的浮躁思想。“我可以用后半生来陪伴你,并且我创造的财富都可以属于你”,这样的承诺已经变味了,难怪有网友调侃说,“我要是富豪就好了,马上签订合同,那么她的这一生就是我的了。”‎ ‎  当借钱尽孝与“傍大款”、“求包养”等暧昧不清的时候,所谓的“孝”就变得虚无缥缈起来,甚至让人怀疑“提前尽孝”只是一个借口,“空手套白狼”才是目的。当前大学校园早非净土,对“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坐在自行车上笑”的想法,很多大学生不以为耻反而为荣,令人深思。‎ ‎  不久前,一项调查称,逾七成90后大学生不反对“傍大款”。诚然,每个人都有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在生存压力面前,如果通过“傍大款”等捷径,既能让父母安享晚年,又能使自己少奋斗几十年,貌似无可厚非。‎ ‎  但是,正如白岩松所说,“每代人的青春都不容易”,不管有多艰难,有多少诱惑,也不管有多么高大上的理由,都不是放纵和堕落的理由。只有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用汗水和智慧获得的财富,才最真实最幸福。刚出校门,尚未参加工作,就有这种走捷径、不劳而获的念头,人生何以出彩?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可以多元化,但青春和人生不能自我矮化。‎ ‎  无论是曲解孝心还是渴望不劳而获,都不是一时一地的个案,这恰恰是“借200万提前尽孝”事件背后的真问题。‎ ‎ ‎ ‎12. 破解农民工养老困局需制度发力 张西流 ‎ ‎ ‎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到2014年,50岁以上农民工在总量中的比例达17.1%,人数已超过4600万。辛劳了半辈子的第一代农民工,现在又面临着养老问题的考验:养家养到何时,才敢“退休”?他们中超过八成没有参加养老、医疗保险,老得起、病得起吗?城市和农村,哪里才能安放暮年?(8月4日《人民日报》)‎ ‎  此前据媒体报道,当下高龄农民工,大都从事劳动条件艰苦、劳动强度较高的第二产业或低端服务业,有的靠吃肉来补充体力,有的将白发染黑“求工作”,令人心里隐隐作痛。由此,也暴露出了农民工群体的生存困境。特别是,高龄农民工的养老问题,更令人忧虑,成为当下不得不面对并加以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 ‎  众所周知,农民工养老问题,尚未纳入法律保障体系,因而没有强制性和约束力。尽管一个专门针对农民工群体制订的《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早在2009年便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但时至今日,仍然迟迟不见出台,不仅削弱了企业为农民工投保的自觉性,也损害了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 ‎  新型城镇化,是人的城镇化,那么人的城镇化的主体——农民工与他们的家庭,在当前的城镇化浪潮中发展如何,将成为检验新型城镇化成效的“试金石”。尽管近些年出台的公共政策,对这一群体予以高度关注,但直到目前,农民工在城市的生存状况,仍然呈现出生活质量低、难以获得城市公共服务等特征。以社保为例,在所务工的城市,获得“五险一金”式的全方位社会保障,对绝大多数农民工来说,仍是一种奢望。调查显示,仅54.81%的受访打工者,表示自己在务工城市参加了社保。‎ ‎  另据媒体统计,中国50岁以上的“老年”农民工数量,已经达到4600万人。此前,因欠薪、工作环境差等问题突出,养老等社保困局未得到普遍重视,而随着农民工年龄的递增,第一代农民工“退休”后的养老问题,将会日益凸显,而30年来农民工福利拖欠累积的问题,将在5年内集中爆发。可见,农民工养老,应纳入法律保障体系,加快《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出台,将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保范畴,促进其在务工地稳定就业,择地养老,显得尤为迫切。‎ ‎  因此,破解农民工养老困局,尚须社保制度发力。出台《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只是解决农民工养老问题的基础,还需要一系列运行机制、经费保障等细则的跟进,重点解决跨省人员流动的养老保险和其他保险关系转移和接续的问题。比如,尽快实现一卡通,实现全国结算,解决农民工转保难的问题;同时建议国家利用网络技术,将社保资金统筹收缴,统筹发放,既避免地方做假账,侵占挪用社保基金,又利于参保户转保。特别是,农民工退休养老的地点,应该是可选择和可调换的,他们的退休金应由他们选择的“‎ 退休养老地”发放,待遇水平按各“参保地”的省级平均水平和缴费年限计算,这对解决“异地养老”问题大有好处。‎ ‎ ‎ ‎13. 微商乱象呼唤监管补位 苑广阔 ‎ ‎ ‎  近日,市民刘女士加入一家微商做代理时遇到骗子,交了1000元的代理费后就被“拉黑”了,再也联系不到对方。记者调查发现,类似的微商骗局层出不穷,形式多样,还有顾客欺骗微商店主的。(8月4日《京华时报》)‎ ‎  当下微商的火爆是有目共睹的,比如很多人发现自己朋友圈里的朋友,几乎个个都成了微商,开始代理推销各种产品;但微商圈的乱象也同样是有目共睹的,只要你参与其中,稍有不慎就会中招,其中不但存在微商收了客户钱之后把客户拉黑,还存在上级代理商收了下级代理商的代理费之后销声匿迹,甚至客户反过来诈骗微商的钱,凡此种种,不一而足,怎一个乱字了得。‎ ‎  相比于传统的商业模式,微商算是一种创新;相比于传统的职业工作,微商算是一种创业,那么正好赶上国家倡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机遇,微商行业本该得到健康、良性的发展,帮助个人创富的同时,在解决劳动就业、推动经济发展方面展现自己的潜力,发挥自己的作用。但目前存在的种种乱象,却给微商的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如果这样的局面不尽快得到改善,它很快就会成为人人敬而远之的一块“禁地”。‎ ‎  至于微商行业乱象纷呈的原因,有人归之为进入的门槛太低,导致参与微商者良莠不齐,泥沙俱下。“道德论”虽然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显然不是问题的根本,问题的根本在于当前对微商领域既无法律监管,也没有形成一套成熟的内部约束机制。换言之,微商行业目前存在的漏洞太多,当正经商家都忍不住去钻这些漏洞谋利,那么对于那些既不讲商业道德,又不守国家法律的无良商家,自然更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 ‎  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专门的电子商务法。对于微商领域,目前也缺乏明确的监管部门,这也就意味着国家对微商领域的监管几乎处于一片空白的状态。这不但直接助长了买卖双方坑蒙拐骗的行为,也导致大多数受骗的微商或者消费者投诉无门,反过来又刺激了乱象的进一步发展。另外,和淘宝等具有第三方支付平台或第三方监管平台的网购渠道不同,微商很多情况下都是通过微信直接转账付款,货款往往在收货之前就进入了卖家的口袋。由于缺少了第三方平台,受骗的微商或者顾客想要事后维权也是困难重重。‎ ‎  鉴于目前这种微商现状,除了需要消费者和微商从业者多点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之外,最根本的是尽快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让微商监管有法可依。在这个基础之上,由政府、微信运营方、微商代表、消费者代表共同参与,理顺内部运行约束机制,建立合理、公平、安全的“游戏规则”。只有做好了这两点,日益火爆的微商才不会昙花一现,才能走上良性、健康的发展轨道。‎ ‎ ‎ ‎14. 绿衣绿帽树立不起民众对规则的敬畏 张剑 ‎ ‎ ‎  自8月深圳交警祭重招整治违法通行以来,行人闯红灯的违法成本显然不再是以前教育几句那么简单。昨日上午,闯红灯的行人被要求戴绿帽子、穿绿马甲在路口劝导其他路人。此举迅速引发热议,对于戴绿帽子一事,市民有赞有弹。不过,交警解释称,帽子仅仅是与马甲的同色搭配,并无他意。 (8月5日《南方都市报》)‎ ‎  因为绿帽子这一颇具噱头的社会学解读,该新闻甫一面世,便在喧嚣舆论的争辩中变成了“该戴什么帽子劝导路人”的另类事件,而新闻本身要表达的“要求闯红灯行人戴帽子、穿马甲劝导路人”的核心事实却被这样的偏差争论所转移。以至于“激情澎湃”的舆论场中,却鲜见对事件本身进行讨论的理性声音,这是最为遗憾的现实。‎ ‎  诚然,正如大多数网友争辩的那样,绿帽子作为一种敏感而又尴尬的现实存在,它被当成一种穿戴用于交通劝导时,不管民众对它的认可度有几何,在决定使用它之前,交通部门都应该提前考虑到民众的心理感受,并对这一颜色有所回避,做到此,或许当下民众的争论也就不会如此纠结而激烈了。‎ ‎  但这并不是问题的关键。真正的问题还在于,在当下的法律语境中,对闯红灯仅有批评教育权的交通部门,究竟能不能通过穿马甲、戴绿帽或者罚款的方式对路人进行惩罚?另外,对于穿马甲、戴绿帽这种行为,又究竟能不能树立起民众的规则意识,从而让他们对交通法则有所敬畏呢?对于前者,很多人可能已经注意到,虽然我国的道路交通法对闯红灯的行人并没有实质性的处罚规定,但《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二章第八条却明确规定:‎ ‎  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而该《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八条亦明确规定:行人、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愿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交通警察可以安排其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后,给予口头警告,免予罚款处罚。这也就是说,在这样的法律前提下,深圳市交通部门对闯红灯的行人进行罚款或者要求其指导交通是合规的。但需要注意的是,《条例》却并没有明确要求行人必须穿戴统一的标志对行人进行劝导,可现实却是,如果你不选择交罚款,那么就必须得穿戴统一的标识。法无授权即禁止,深圳的交通管理者是不是已经违规了呢?‎ ‎  而在另外的层面,单纯的依靠罚款或让违规者参与劝导究竟能否培养行人的规则意识,我也是持悲观态度的。检索资料不难发现,该规定早在2010年版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罚条例》中就有所体现并付诸实践,然而,5年的时间过去了,深圳行人闯红灯的违法率却仍高达33%。这尴尬的现实,不得不再次反证,所谓的罚款或者让违规者参与劝导的做法其实仍停留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肤浅表面,它根本没能从内核上帮助行人树立起对规则的敬畏意识。‎ ‎  那么,在穿马甲、戴绿帽既不符合社会心理,又还涉嫌违规,且还不能对行人的规则意识有所提高的现实中,深圳交通部门是不是该将这样的规定缓一缓,并停下来认真思考树立行人规则意识的其它良方呢?答案显然是肯定的。即便抛去是否该穿戴统一制作衣帽不论,就这单一的纠偏措施而言,其实它也早已脱离了承载树立民众规则意识的现实之义。‎ ‎ ‎ ‎15. 养老金并轨实质性启动,内涵是什么?‎ 李劭强 ‎ ‎ ‎  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完成基本工资标准的调整,养老金“并轨”也正式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目前,山东、上海等一些地区陆续公布了当地的养老金并轨实施意见和办法,明确了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上述“地方版”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均与“国家版”的规定一致,即:从2014年10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职工相同的单位和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制度,所有机关事业单位都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8月5日 中国新闻网)‎ ‎  既然,媒体宣称养老金并轨进入了实质性启动阶段,就应该明白评价养老金并轨实质性启动的角度和标准是什么,这是判断养老金并轨是否实质启动的关键。因为,“实质”‎ 一词只是个定性的说法,这个定性要想成立,必须有更具体的内容作为支撑,有更明确的标准作为评判。只有养老金并轨改革的方向和内容,符合实质性改革的评价标准,才可以得出养老金并轨已经实质性启动、展开的结论。否则,并轨的说法就可能陷入各自不同的表达中——有人认为并轨已经实质性启动,有人认为并轨只是启动改革的第一步,甚至还会有人担心并轨之后“换汤不换药”。‎ ‎  在公众解读中,养老金并轨至少包括三个层面:一是,形式层面的并轨。之前,养老金制度不公平的率先表现,就是多轨制的存在——身份不同,养老金制度不同,待遇自然不同。这种多轨制的存在,让人直接感受到了养老制度的不公平。所以,在公众的期待中,养老金制度要改革,而改革的第一步就是并轨——由多轨制变为单轨制,这种并轨为权利平等从形式上提供了可能。这是养老金并轨最多的表述,所谓养老金并轨就是取消多轨制;也是养老金并轨改革的努力方向,没有多轨制的并轨,公平就失去了存在的依托。当然,形式上的并轨并不一定会带来权利的平等。这就涉及到另外两个并轨的内涵:公平层面的并轨;待遇层面的并轨。‎ ‎  公平层面的并轨。人人生而平等,但是在市场经济,作为劳动力的人,所作出的社会贡献又不尽相同。所以,在享受到相同的基本养老待遇的同时,也应该体现出个体的差异性,这种差异性能够激发人的能动性,在退休之前为社会作更多更大的贡献。所以,并轨在追求基本公平的同时,也应该体现出相对公平,既不同个体在社会生活中作出的贡献应与获得的回报等同。这就需要在形式并轨的基础上,建立企业职业年金制度,以企业职业年金来体现个体的差异与差距。这是养老金并轨的应有之意。若并轨之后,制度的效率性无法体现,所谓实质启动就有缺陷。对于养老金并轨改革来说,如何建立科学、合理的职业年金制度,是改革的一个重点。‎ ‎  待遇层面的并轨。为何要改革?这是一个宏大而抽象的问题。但是,对于公众来说,这个问题又可以异常简单——他们期待改革,根本的目的是希望改革可以带来更多的好处,可以坐享改革带来的红利。否则,何必改革?即便是公平带来的精神激励,也不能代替人们实惠和功利的感受——公平是无法当饭吃的,公平要能够给自己带来实际的好处,才算有具体的内涵。所以,在形式层面并轨和公平层面并轨实现后,人们期待的是,自己的养老待遇可以提高。这种提高有两个比较向度:纵向的,与自己之前的待遇相比,有显著提高;横向的,与其它群体相比,自己的待遇并不丢人。而横向比较的最主要群体,就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这涉及到养老金替代率问题,这也是养老金并轨改革的难点所在。‎ ‎  既然是改革,就应该是实质性的改变。既然是改变,就应该有判断改变的评价标准。对于公众来说,他们既要听到养老金改革已经实质性启动的观点,他们也要看到养老金改革实质性展开的具体内容与判断标准,他们更要实际感受到养老金实质性改革的成果和红利。这就提醒社会在评价养老金并轨改革时,应注意到评断标准的层面,注意到实质性改革的应有之意,从而正确而严谨地对待、评价养老金并轨改革。‎ ‎ ‎ ‎16. 正视“交警抓贼被扣”中的舆情搭车 朱昌俊 ‎ ‎ ‎  8月5日凌晨1点47分,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官微发布消息称,“洛阳交警在莲湖分局北院门派出所被留置一事,莲湖分局决定,对值班副所长吕勇、值班民警白晋襄停止执行职务,接受组织调查。”此前的4日下午18时许,媒体报道了河南洛阳警察李辉峰在网上发帖投诉西安市一派出所之事。(8月5日 澎湃新闻)‎ ‎  洛阳交警抓贼说“我靠”被西安警方扣留20小时。这是媒体在转载这一新闻时所通用的标题。涉事双方都为警察,又有“抓贼”、“扣留”、“我靠”‎ 等关键词,的确惹人关注。在详细的调查结果出来之前,舆论当然不能仅凭当事一方的投诉信来作评判。比如洛阳交警李辉峰是否真只是因为说了一句“我靠”,就被西安警方关进留置室,就有待事发现场的还原。‎ ‎  但事件发展到现阶段,舆论所表现出来的种种声音和态度,所反映出的某种“舆论搭车”现象,仍就值得细细品味和反思。‎ ‎  李辉峰称,在被带到派出所后,他发现值班警察面对待失窃案件态度消极,并认为其“打官腔”。这一种细节描绘在网友的跟评中引发了诸多共鸣。可以想见,这或是不少人在与警察打交道时同样持有的某种观感。网友的主观感受当然见仁见智,但这一群体印象所可能反映的警民关系,无疑值得各方重视。‎ ‎  根据相关规定,留置室是看管涉嫌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的场所之一,一般只在派出所设置,可以将违法嫌疑人留置24小时,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也就说,被关进留置室至少要具备犯罪嫌疑,但“抓贼”的李辉峰显然不存在。而李被关长达20小时,刚好接近于相关时限的上限,这样的处理很难说仅仅只是因为“难免失误”造成的。事实上,在事发时前不久,当地一名记者因为采访火灾事故,因为与民警之间产生摩擦,也曾被带回派出所留置室留置半小时。事发之后,当地警方领导进行了道歉。那么,这样的留置行为在现实中究竟有没有确保规范化操作?是否很容易变异为“合法性伤害”?这样的疑问,显然每个人都会关注。‎ ‎  还应看到,除了对警方留置行为正当性的追问,有关治安与小偷的问题也是引发舆论共振的重要原因之一。在社交网站上甚至出现了“你在西安是否被偷”的调查,而前些年舆论对西安的“贼都”称谓也再次被翻出来,“舆论搭车”的现象不容否定。以此而言,此次固然只是偶然性突发事件,但舆论的某些反映未尝不是某种情绪积累下的集体爆发。舆论对于小偷多的印象,是否真实,警方能否作出回应?‎ ‎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与警方打交道的机会并不少,但在公共领域内,涉警事件的讨论却往往又是受限的。所以很容易出现的一个问题即是,每次涉及到警察,舆论都会表现出高涨的围观兴趣,也很容易以个案来代替对整个警察群体的评价。如此次事件,舆论传播就定位在“洛阳交警”与“西安警察”之上,从个体关注升级到两地的警察形象。因此,舆论传播中确实应尽力淡化这种地域和群体性的标签化解读。而在问题的解决上,相关方面更应该杜绝将事态上升到两个城市公安系统的对立和摩擦上来。毕竟,这方面不是没有前车之鉴。‎ ‎  基于警察权力与社会公平正义的直接相关性,社会对于涉警事件的关注,对警方行为的要求,也难免要高于其他事件和群体。在这样一种前提下,若对于此类事件的公共讨论能够得到最大的展现,对警权的公共监督也能够进一步提升,事实上将能够有助于避免事件中舆论的放大和标签效应。讨论越开放,警察形象与执法越透明,就越能够避免误伤、误解,甚至是对警民关系造成的不必要伤害。‎ ‎  必须承认,此次有“乌龙”嫌疑的闹剧,确实只是一次偶然性事件,不应该被过度放大和进行标签化传播。但基于当事双方的特殊身份,由此次事件,社会也将进一步坚定这样的共识:当包括公权力在内警察权利得不到足够的规范,任何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社会的进步,往往是建立在对极端事件的教训反思之上,希望这一次,相关方面能够从舆论的共振中,收获更多的反思和进步动力。‎ ‎2016高考作文素材(时评类14):“光明观察”2015年12月号第3辑 ‎  ‎ ‎  1. 26省高考用全国卷为教育公平纠偏  ‎ ‎       2. 让传统游戏滋润每一代孩子心灵 ‎  3. 惠民大餐岂能让“黄牛”倒了胃口 ‎  4. 不做慈善的企业家不是好企业家 ‎  5. 善待实验动物是人道精神培养的第一步 ‎  6. 听懂同龄退休之争的“弦外之音”‎ ‎  7. “符合规定”能平息邓亚萍兼职质疑吗?‎ ‎  8. 掏鸟讨论中被忽视的传播常识 ‎  9. 货车“超载超速”入刑,别忽视客观性 ‎  10. “辞官新闻”不必总拿“成功”说事 ‎  11. 遵守契约应成为政府栽下的梧桐树 ‎  12. 不必过度紧张“邓亚萍教授”‎ ‎  13. “熊孩子”们的家长为何不肯痛快担责?‎ ‎  1. 26省高考用全国卷为教育公平纠偏  ‎ ‎  叶祝颐 ‎  12月4日上午,教育部举行《教育规划纲要》实施5周年发布会,报告5年来中国高等教育情况。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副司长王辉介绍,目前增加使用全国卷省份的任务基本完成。辽宁、江西、山东三省份2015年已使用全国卷;安徽、福建等8省份已申请2016年起使用全国卷。全国卷使用省份从2014年的15个增加到2016年的26个。(12月4日《新京报》)‎ ‎  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调减到位,地方性加分项目从2014年的95个减少到2018年的35个。这对于维护高考公平的积极意义毋庸赘言。《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从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明年26个省份将使用全国统一命题的试卷,可以看做是对国务院相关意见的积极回应。‎ ‎  教育部当初下放高考命题权,其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的积极意义不可否认。但是,结合现实教育国情考虑,高考分省自主命题的弊端逐步显现。有调查显示,去年,国务院高考改革方案提出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以后,八成网友赞成高考恢复“全国统一命题试卷”,实际上代表了沉甸甸的民意。‎ ‎  其一,高考分省自主命题,高考的权威性受到挑战,作为国考的高考有降级为省考之忧。高考之所以具有公平、权威的特点,除了教育部亲自组织,各省、市、自治区积极参与,社会各界给予极大关注以外,全国“一张卷”的高考命题模式也起到了重要作用。与国际上通行的统一考试与学校自主考试相结合的大学入学考试制度相比,尽管许多省份高考自主命题,但是高考选拔、录取仍是全国统筹安排,教育部给各省市分配不同院校的招生名额。统一高考的模式正在打破,但是高考招生全国一盘棋,高校大面积自主招生条件不成熟,高考分省市命题的现实意义大打折扣。‎ ‎  其二,由于各地的命题思想、命题难度与考查知识范围、知识点不同,导致各地高考成绩不具有可比性。由于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各省市之间基础教育质量的可比性也会受到影响。这不利于各地基础教育取长补短,缩小各地教育发展的差距。‎ ‎  其三,由于各地教育发展不平衡,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对教育不发达的省市来说,自主命题是机遇也是挑战。特别是命题质量、试卷保密、批阅方面,给这些省份带来了压力。自主命题的科学性、严谨性、权威性不及全国统一高考试卷,不仅容易出现争议,对自主命题试卷能否真实客观反映学生素质能力也是严峻考验。‎ ‎  更为重要的是,尽管自主命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各省份高考录取分数线不均的争议,但是各省份高考招生指标分配不均的问题客观存在,高等教育资源丰富省份的学生上大学(特别是重点大学)的机会远远大于人口众多、高等院校较少的省份。高考命题自主权下放,降低了高考成绩的可比性,隐藏了教育不公的深层次矛盾。以地域为界限的差别化高考制度越来越成为教育公平的绊脚石。‎ ‎  虽说教育部为流动人口子女就地参加高考(即异地高考)列出了时间表,许多地方都出台了异地高考方案。但是,有的省份给异地高考设置了苛刻报考条件,还规定外地户籍考生只能考高职或者三本以下院校;有的地方规定外地考生允许借考但须回原籍录取。而高考自主命题让高考成绩失去了可比性,学生拿着甲省的成绩到乙省如何录取也是一个现实问题。因此,“高考一张卷”也是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难题的重要措施。‎ ‎  一言以蔽之,26省份高考使用全国卷是回应民意呼声,维护教育公平的必要纠偏举措。其他5省份以后是否使用全国卷,如何维护高考命题与录取公平,这是一个颇费思量的问题。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对此不可等闲视之,而应该在充分调研,征询民意的基础上,科学调整高考命题模式,最大限度维护教育公平,给广大考生营造科学、公平的竞争环境。(叶祝颐)‎ ‎  2. 让传统游戏滋润每一代孩子心灵 ‎  何勇海 ‎  在网络游戏、电子竞技盛行的今天,传统游戏逐渐成为需要保护的文化遗产。‎ ‎  在近日举办的“互联网时代传统游戏的保护与传承”高峰论坛上,来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麻省理工大学、清华大学、中国艺术研究院等机构和高校的专家、研究人士,以及来自互联网企业界的人士围绕互联网时代传统游戏的保护和传承这一主题,对如何在互联网新形态下,创造性地开展传统游戏的采集、保护和传播,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12月4日《中国文化报》、5日《中国青年报》)‎ ‎  提到传统游戏,上了一定岁数的人,几乎都会想到踢毽子、拈石子、跳皮筋、丢沙包、翻花绳、滚铁环、抽陀螺、抖空竹、打弹弓等等,这些趣味游戏,曾让不少人爱不释手、乐此不疲,在课间十分钟,在放学路上,在和小伙伴玩耍时,孩子们都会三五成群地玩上一玩。那些凌空腾跃、俯身勾踢、巧手如梭的场景充满了儿时的记忆,每念及此,“你拍一,我拍一,马兰开花二十一……”等童言稚语,似乎还久久回响在耳边。‎ ‎  然而,在如今这个网络时代、电子时代,曾经深受大人小孩宠爱的传统游戏正在慢慢消失,被网络游戏、电子游戏所取代。中国青少年宫协会最近公布的“儿童和媒介”调研报告显示,44%的孩子幼儿园就开始玩网游,89.1%的幼儿园孩子在周末玩电子媒介,平均时长48.32分钟。在一些娱乐场合,我们往往会无比担忧地看到,为数众多的中小学生在倾情地操控着这样那样的电动玩具。而玩网络游戏、电子游戏的大人更是普遍。‎ ‎  在如此现实之下,传统游戏焉能不变成稀罕的玩意,不变成需要保护的文化遗产?传统游戏是民间劳动智慧的深厚积累,是民间传统文化的宝贵结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宝库的珍贵组成。对孩子们而言,传统游戏更是难得的“德育教材”,他们时常集体参与传统游戏,能培养团结协作、同心协力精神,能融洽感情、互帮互助,能启迪智慧、陶冶情操,还会爱上足上的运动和指尖上的运动。传统游戏逐渐消失,实在让人忧心。‎ ‎  正因危机当前,在互联网时代传统游戏的保护与传承高峰论坛上,传统游戏被与会者提到与传统文化同样的高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也启动了“开放的传统游戏数字图书馆”公益项目,在全球范围内收集、保护、传承“传统游戏”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而文化、教育、体育等相关部门也要行动起来,收集、整理一批智慧性强、参与度广、传承价值高的传统游戏,发挥自身的舆论导向作用予以推介,广泛激发人们的怀旧情结。‎ ‎  保护与传承传统游戏,学校应是主阵地。应尽量把极具民间特色的传统游戏融入到学生课间活动,体育课也有必要将传统游戏纳入校本课程,每学期或每学年力争举办丰富多彩的传统游戏比赛,让孩子们在玩中锻炼身体。家长也要努力让孩子远离网络和电子产品,以传统游戏等亲子活动增进亲情,锻炼智力和体力。陪伴了数代人幸福童年的传统游戏,如果在日后的一代又一代孩子身上消失,将会愧对传统文化和我们的祖先。(何勇海)‎ ‎  3. 惠民大餐岂能让“黄牛”倒了胃口 ‎ ‎  3D奇幻童话音乐剧《魔豆》,大型杂技剧《百鸟衣》,本土话剧《水街》……第九届广西戏剧展演在今年10月拉开帷幕。主办方曾通过权威媒体宣布:绝大部分剧目均免费,市民可凭身份证在剧场窗口领取门票。但自11月份以来,很多市民群众却发现,在从赠票窗口很难领到赠票的同时,黄牛手中却有大量的赠票向观众高价出售。公告称票已赠完,演出现场却有成排空座位没有一名观众(据12月5日《南国早报》)。‎ ‎  广西戏剧展演是惠及广西群众文化生活的一道大餐,除了极少部分剧目演出票需要观众购买之外,绝大部分剧目演出票,按照主办方宣布都是免费赠送,但大部分市民群众却很难从赠票窗口领到一张票,有些剧目居然在赠票时间开始起就被告知票已赠完,反过来,在剧场门口不但有众多黄牛,每个黄牛手中都有厚厚一叠连号赠票,观众想要进场观看,就不得不从这些黄牛手中花上三十二十甚至上百元去购买“赠票”。‎ ‎  平心而论,我们相信黄牛手中的这些赠票不是从演出主办方公开购买而来进行倒卖,更不怀疑主办方倾力打造优秀剧目惠及市民群众的诚意和善意,即便是向市民群众赠票免费观看,但如果能够场场爆满,非但能体现市民群众对广西戏剧展演的热情和对演出剧目的肯定,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更能对某些演出剧目起到巨大的人气和广告效应,没有哪一个演出单位不会去珍惜这样一个参演机会。因为“黄牛”的搅局,不仅没有让赠票为演出赢来巨大的人气,反而导致观众大量流失,无论对主办单位还是演出机构,注定都是非常惋惜的损失,几个“黄牛”为区区小利,苦了观众、害了演出机构,也让整个广西戏剧展演的惠民力度大为“缩水”。‎ ‎  显然,黄牛手中的赠票既不会是凭身份证领取获得,更不会是“免费的午餐”,而从一些黄牛对赠票来源讳莫如深的态度来看,他们既非“曾是文艺界人士”,也更不可能是“空手套白狼”,这些小“黄牛”的背后,势必还有与赠票相关人员乃至机构“关系密切”的“牛魔王”,甚至更不排除有负责赠票工作人员的直接参与。然从记者给自治区文化厅文艺处等相关部门反馈情况所得到的回应看,对这一问题的态度,一些部门似乎并不积极,不但用领导开会、出差等理由推诿搪塞记者的采访,最后竟然让“演出公司”进行调查,很有些“不靠谱”。‎ ‎  让既无能力又无职责权限演出公司去调查倒票的“黄牛”,结果肯定难以乐观。人们感到心里添堵是,这样一道惠及百姓群众的文化大餐,本应当让百姓群众尽兴品尝,给市民群众带来无穷的回味和对下届戏剧展演的期待,却因为这些“黄牛”形成的苍蝇,不但“糟蹋”了文化大餐这座盛宴,出现本不该有的浪费,更倒了市民群众的胃口。而调查的不力,势必会让这些恶心的“苍蝇”继续作祟下去。所以,抓紧时间加大对这些黄牛的打击查处,在给市民群众送上一道精美文化大餐的同时,更能给观众一个品尝文化大餐的整洁环境,戏剧展演才能释放出更加令人回味的芬芳。(朱永华)‎ ‎  4. 不做慈善的企业家不是好企业家 ‎  龙敏飞 ‎  12月4日发布的《2015年中国企业家公益行为研究报告》称,我国企业家公益行为存在以下特征:不同行业企业家捐赠总额、慷慨度呈两极分化,互联网行业最“慷慨”‎ ‎;超过七成企业家捐赠额为零,马云排名第一;中国企业家捐赠占财富总额比例不到1%,捐赠水平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从整体来看,我国企业家公益发展水平较低,超过半数企业家公益指数为零分。(12月5日《第一财经日报》)‎ ‎  对中国企业家公益行为的研究报告显示,超过七成企业家捐赠额为零,是真正的“一毛不拔”。正好前几日,美国Facebook创办人扎克伯格和妻子表示,为庆祝女儿麦柯斯出生,他们决定将公司99%股份拿出来捐给慈善事业。此外,全球性富豪比尔盖茨、巴菲特等人曾在多个场合表示,自己将“裸捐”。多方比较之下,对国内某些富豪“为富不仁”啧有烦言的人,似乎只能发出一片“看看人家”的赞叹。‎ ‎  当然,不是每一个人都认同上面的观点。每每中国企业家公益行为表现不好时,总有人站出来表示:不是企业家的原因,而是制度的原因。比如,我国缺乏税收激励等刺激措施,又没有累进高额遗产税之类机制迫使富豪“不得不捐”。对于国外的慈善行为,这些人也往往很不屑,认为“美式富豪慈善”普遍存在“左手倒右手”的做法。以此次扎克伯格为例,他捐出股份的受让方正是自己2009年成立的公司。‎ ‎  振振有词的说法,看起来很有道理。但实则经不起推敲,有人做慈善总比没人做好,这样的常识毋庸置疑。相比起西方发达国家比比皆是的“裸捐”行为,七成企业家“一毛不拔”不仅醒目,而且刺眼。更何况,慈善也是一项事业,不仅仅是捐款那么简单,还需要才能、视野与团队合作。捐钱了事,捐赠者的确能得到好名声,但很容易滋生腐败,受捐者未必能得到实惠;只有跟踪对接,让慈善得善果,才算是一个完整的慈善程序。‎ ‎  美国麻省理工大学彼得•圣吉是我国教育家、文化传播者南怀瑾的弟子,他曾透露南怀瑾先生关于企业家与慈善的一段认知,“他告诉我,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成为一个企业家,意味着你必须心系社会福祉。这并不是说钱不重要,其实,在创造社会价值的同时也能够赚钱,只不过钱不是根本的驱动力,而创造力和心系天下的社会责任感才是。”诚如斯言,与企业家相伴的,还应该有社会责任的“公益自觉”。这与今天流行于西方的“社会企业家”一词是一个意思。‎ ‎  这就是说,不做慈善的企业家不是好企业家。当然,这并非施加任何的道德压力,而是“能力越大、责任越大”的一种体现。在德国有这样一句名言——钱是你自己的,但资源是全社会的。这就是说,当企业家占用了更多的社会资源时,其理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这需要制度助力,更需要个体给力。而做慈善事业,让资源用在最需要的地方,就应该成为企业家们的道德自觉。(龙敏飞)‎ ‎  5. 善待实验动物是人道精神培养的第一步 ‎  张楠之 ‎  12月5日,有陕西西安网友爆料,西安医学院北校区疑对大量狗进行“实验”,视频中可见狗身上满是伤痕。有的狗身上有疑似手术后的伤口,且还在流血,狗疼得一直在抽搐。据现场照片可见,被遗弃的狗相当瘦弱,口部被绷带或胶布紧紧绑着,它们身上布满伤痕,大多肚子上有疑似手术后的伤口,且还在流血,部分小狗更不断抽搐,步履不稳。而在该批被遗弃的狗的附近,还发现了药物注射液的包装盒及医院用的无菌巾。‎ ‎  在西安医学院北校区发现的这些狗,种种迹像表明,它们当来自实验室无疑。只是,它们的境况实在是让人痛心——嘴巴被绑得很紧,伤口仍在流血,身体痛得不停地抽搐,此情此景,稍有同情心者必然不忍视之。可是,为什么那些将它们弃于此处的人却无此同情心呢?为什么在丢弃它们之前,那些人不将它们人道地处死呢?这样的处理显然是不合法合规的,可是,为什么它们没有被依法依规地处理呢?‎ ‎  现代医学教育,离不开人体和动物,两者都是“无言老师”。既然是老师,就应该以最起码的师礼对待它们,虽然不至于对实验用的猫、狗、老鼠等时刻毕恭毕敬,基本的尊重却是不可缺的。这种尊重,一是表现在对逝者对实验动物的心存感激上,一是表现当它们失去研究价值后的处理上。‎ ‎  或掩埋或焚烧或人道地处死,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这些实验用特殊材料的处理是有明确规定的,这些规定本身就体现着对逝者的尊重和对实验动物的人道关怀——其中没有任何一条规定可以逝者肢体随意丢弃,或将实验动物尸体随意丢弃,更没有允许将活着的实验动物抛弃任其自生自灭,尤其是当其因实验而处于痛苦之中时。‎ ‎  善待实验动物是人道培养的第一步。所谓医者仁心,最重要的是对生命的人道关怀之心,医生工作的对象是活生生的生命,如果心存冷漠,对生命毫无敬畏,对他人无意关怀,这样的医生要么无法成为一个好医生,要么与患者矛盾重重。‎ ‎  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学校,最应受到谴责的恐怕不是那些直接将他们丢弃于此的人,而是他们的老师,以及老师的管理者即校方。教书育人之所,尤其是应该教出具有人道关怀精神的医生的医学院,竟然没有对实验动物处置的严格管理,没有对学生对待生命态度的严格教育,甚至对这种漠视生命的现象视而不见,这哪里是在育人?‎ ‎  不知道那些医学院的老师们有没有想过,自己以及自己的家人也会不可避免地与医生打交道,而那些医生很有可能就是自己教出来的——如果你教出的学生对生命毫无敬畏,你能保证他们会人道对对待你和你的家人吗?所以,往小了讲,这是自害,往大了说,则是自害害人,害了自己,也害了社会上的每一个人——当大量的缺少人道关怀精神的医生从这里走向社会,受伤的将是整个社会。(张楠之)[责任编辑:陈城]‎ ‎  6. 听懂同龄退休之争的“弦外之音”‎ ‎  邓海建 ‎  12月2日,《人口与劳动绿皮书: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No.16》发布。报告建议:2017年完成养老金制度并轨,从2018年开始,女性退休年龄每3年延迟1岁,男性退休年龄每6年延迟1岁,至2045年男女退休年龄同步达到65岁。于是,男女同龄退休引发热议。一项网上调查发现,将近80%的受访者反对实行男女相同年龄退休。(12月6日 参考消息网)‎ ‎  朋友圈里在探讨活多久才“回本”,媒体在普及着国际社会延迟退休的“惯例”——无论你高兴还是不高兴,延迟退休方案只剩“最后一只靴子”落地了。劳动力供给总量减少,老龄化高峰飞速到来,养老金收支缺口不断扩大,平均寿命抬高导致既有退休政策下人力资源浪费……矛盾与危机,都指向退休年龄的调整。‎ ‎  2013年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自此,“小步慢走,逐渐到位”的延迟退休顶层设计,进入公众视野。今年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11月20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则表示,正在抓紧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方案”,将适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铺垫已经够多,共识渐次成型,剩下的,是操作层面的博弈与程序正义的考量。‎ ‎  回到男女同龄退休这个话题上来,“80%的受访者反对实行男女相同年龄退休”,这也不是不能理解。一是传统的退休政策本就“男女有别”,二是中国社会市场化程度有限,公共服务又总有力有不逮的地方,男女在所有层面绝对平等,几乎不太可能。不过,男女同龄退休也不算异想天开:一则,当年男女有别的制度安排,最早借鉴的是“苏联模式”,重点考虑的是女性承担多子女抚养的现实情况,但世易时移,别说丁克家庭不算鲜见,就是“‎ 二胎政策”也会曲高和寡,这个时候继续延续差别退休,似乎未必合乎情理。二则,盘点各国退休的年龄标准来看,美日英法不说,韩国新加坡也是“男女平等”,尝试65岁同龄退休好像也不算天方夜谭。‎ ‎  这样看来,简直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那么,民意真正的纠结,果真只是在于女性法定工作年龄被多延迟了几年吗?答案也许未必如此。即便延迟退休势不可挡,为何延、如何延、何时延,这些核心追问,亟待官方版解答。换句话说,如果不能大大方方、坦坦白白地充分博弈,如果延退政策总是在欲说还羞的试探性放风中“挑逗”民意,迟早会陷入动辄得咎的境地。道理不复杂:退休政策事关千家万户,延退本身是“万般不得已”,而公众的政治参与热情与能力与数十年前迥然有别——这个时候,越是敏感的制度设计,越是要经得起舆论的推敲与质疑。‎ ‎  在某种意义上说,延退政策就像交通拥堵费一样,属于不得已而为之的“次坏选择”。既然增加了公共负担,既然削减了公众福利,那就得理解并悯恤民众的怨言,还得在这种抱怨与焦虑中,心平气和、谦抑稳妥地寻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公约数——这是善治的需要,亦是公权的本分。听懂男女同龄退休之争的“弦外之音”,延退政策才有可能真正顺民意、得民心。(邓海建)‎ ‎  7. “符合规定”能平息邓亚萍兼职质疑吗?‎ ‎  陈广江 ‎  中国政法大学聘任邓亚萍为该校兼职教授一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关注,一些校友和网友提出质疑。该校民商经济法学院学生徐恒发布致学校党委书记石亚军的公开信,要求公布聘任决策程序。6日,中国政法大学回应称,聘请邓亚萍符合相关规定,邓亚萍的主要工作是支持学校高水平乒乓球运动队的建设发展。(12月6日《新京报》)‎ ‎  中国政法大学聘邓亚萍兼职教授遭质疑并不奇怪。先看事件背景,几年前,邓亚萍高调入主即刻搜索却惨遭人生最大滑铁卢,坊间盛传“两年败光20亿”,其体育领域以外的能力也饱受质疑。另一个背景是,长期以来,聘名人做兼职教授是国内高校较为普遍的做法,“体而优则仕”也非个别现象,但争议从未停止。此外,“赢家通吃”的马太效应也不断加剧社会的公平焦虑。‎ ‎  不过,把邓亚萍兼职政法大学说成“体育老师教法律课程”,或者和王立军在数所大学兼职相提并论,并不客观。政法大学方面说了,聘邓亚萍为体育教学部兼职教授,是希望发展建设学校高水平乒乓球运动队,也算“人尽其才”,聘用程序也符合相关规定。而且邓亚萍是清华的学士,英国诺丁汉大学的硕士,剑桥大学的博士,学历相当高。但校方的回应难以平息质疑。‎ ‎  对于邓亚萍兼职事件,抵触情绪最强烈的不是别人,恰恰是政法大学的师生们。发出公开信讨说法的是政法大学的学生,宣布“不与邓亚萍教授共处”、质疑“教练变成教授”的是政法大学的教授们,尽管有些言论不大中听,但师生们捍卫大学精神的勇气和参与高校办学的热情无可厚非。高校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但有权不能“任性”。‎ ‎  从邓亚萍在乒乓球领域的能力和人脉看,帮助学校高水平乒乓球运动队提高成绩、营造健康向上的体育氛围,并不是难事,方式有很多种,但聘任兼职教授的方式终究难以洗脱“追星”的庸俗气,与大学精神格格不入。恰如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方流芳所言,大学本来应当把体训项目外包给教练,而不是把教练变成教授。爱之深责之切,师生们的“不合作”正是对大学本质的捍卫。‎ ‎  即使聘任邓亚萍的程序符合规定,学校发展高水平乒乓球运动队的初衷也值得肯定,但在方式上难免“授人以柄”。今年5月,何炅“吃空饷”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当时北京外国语大学称“发挥特长”,但结果以何炅辞职收场。目前,将此事视为“奇耻大辱”的杨玉圣教授已经放出“逃离”中国政法大学的狠话,不知最终如何收场。‎ ‎  或许,成就卓著、一身荣誉的邓亚萍不缺“兼职教授”的光环,也不缺那近乎九牛一毛的报酬,高校就别在搞锦上添花的事了。(陈广江)‎ ‎  8. 掏鸟讨论中被忽视的传播常识 ‎  李劭强 ‎  “大学生掏鸟16只被判10年半”一案,俨然又要变成一出俗套的互联网新闻反转大戏。官方披露的证据显示,捕鸟大学生闫啸天不仅利用QQ群、百度贴吧出售猎物,还能准确介绍猎物名字、习性,“不识国家保护动物”的说法早已站不住脚。这次的案件中,仍有舆论质疑此案量刑过重,然而在野生动物保护者眼中,这恰恰是官方长期执法不严的后果。(12月6日观察者网)‎ ‎  《掏鸟16只,获刑10年半》,这是网络转载新闻时标题的主体内容。看完这样的标题,第一个感受是,这应该是一则假新闻。作为一名新闻学教育者,对于新闻的判断已经养成了一个习惯——那些耸人听闻的新闻标题,通常是掐头去尾、扭曲事实的标题党。果然,仔细看完新闻,就会发现,所掏之鸟并非普通之鸟,而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被一同审判的除了大学生外还有一同伙为农民。但是,新闻及标题在报道该案件时,有意地忽视、淡化了这些关键信息,只是把焦点放在了大学生掏鸟获刑10年半的看点上。‎ ‎  这样的反常看点,无疑能够吸引受众的关注,也容易引发舆论的合理想象。但是,选择和叙述这样的看点,其实已经违背了新闻真实性的原则。具体地说,标题《掏鸟16只,获刑10年半》看似符合事实,大学生的确是因为掏鸟获刑,但是这样的标题简化了事实的因果关系——大学生并不仅仅是因为掏鸟被判刑10年半,还因为他所掏之鸟为燕隼,以及存在贩卖事实。即便,新闻标题需要简洁,也不能省略掉这些影响事件性质的关键词:掏燕隼、贩卖燕隼。如果缺少了这样的核心事实,人们就会被误导,以为司法公正存在问题:一个大学生只是因为掏了普通的鸟,就获刑10年半。‎ ‎  以事实说话,这是新闻传播的基本原则。即使在标题的制作中,也应该坚持这个常识。遗憾的是,在标题制作中,尤其是网络新闻标题制作中,制作者习惯于用一行简洁的标题叙述一个能够吸引人的看点,哪怕存在事实失真的情形。结果,在这个简洁的过程中,事实也被简化,因果也被简化,虚假的信息随之传播,假新闻也就因此产生。尽管,网络新闻的传播者会说,只要打开标题看看具体内容,误解就不会存在。问题是,在读题时代,有多少人会耐心地读完新闻;而且,以标题党的方法拟题,本身就带有了误导受众的目的,人们当然是防不胜防,成为被误导者。‎ ‎  同时,新闻应该客观地说话,这也是新闻传播的基本原则。所谓客观,也就意味着不能主题先行,更不能别有用心,企图以选择性的报道抹黑群体、加剧焦虑,颠覆价值观。现在,有些新闻媒体信奉坏消息才是好消息——越是具有冲击力的坏消息,越能够冲击人们的价值观,越能够引起公众的关注和讨论。所以,无论是什么新闻,在传播时他们都想着如何能找出点让人无法接受的黑色、灰色看点;甚至,不惜以策划新闻的方式,虚假新闻的做法,人为地制造这种看点和矛盾。‎ ‎  这种做法看似是一种策划意识,但其实违背了客观说话的原则,其所作所为已经让新闻媒体成为社会和谐的破坏者。以掏鸟获刑的相关报道为例,如果在报道时,媒体能够秉持客观的原则,把所掏之鸟做一个详细说明,把量刑的依据做一个清楚交代,并把反对的声音和支持的声音做一个平衡报道,而不是在议题设置时,以隐匿关键事实的方式,刻意地突出量刑过重的主题,舆论也就能够心平气和地看待掏鸟获刑的事实。关键是,很多时候,客观说话的原则被忘记,人们为了说话不惜放弃了理性与立场,放下了真实与责任。这显然是一种颇具破坏力的传播思维和动机。‎ ‎  关于掏鸟获刑的讨论还在继续,在讨论中一些基本的传播常识和原则应该被坚持:以事实说话,客观地说话。违背了这两个原则,新闻反转和舆论误导就容易产生,自说自话和意见站队就会出现。而讨论的结果,显然不会是共识的达成。(李劭强)‎ ‎  9. 货车“超载超速”入刑,别忽视客观性 ‎  堂吉伟德 ‎  刚刚过去的全国交通安全日,全国政协委员、律师施杰在开车途中遇到交警检查酒驾。他很欣慰地说,醉驾入刑挽救了无数人的生命,也拯救了无数个家庭。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只有通过法律的杠杆才能够约束醉驾行为,这是对生命的敬畏。日前生效的刑法修正案(九),采纳了施杰关于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纳入危险驾驶罪的提议,而未将货运车辆超载、超速的问题纳入危险驾驶罪的范畴。(12月6日《华西都市报》)‎ ‎  作为律师身份的全国政协委员,施杰提出的“三超入刑”的建议,确实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从酒驾入刑之后的效果看,几个新的“入刑”之后,其效果也确实值得期待。尤其是对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的行为,可以起到刚性的震慑作用。然而,货运车辆超载超速是否应入刑,这个问题却值得商榷。‎ ‎  虽然超载超速的行为,已成道路交通事故中的重要隐患,在事故死亡人数中的占比较高,然而相比于营运车辆超速而言,其危险性显然相对性更低。一方面其拉的是货物而不是人员,即便出现交通事故,也没有客运车那样严重的后果;另一方面,货车“超载超速”具有不可忽视的外部环境,在技术上也更加可控。‎ ‎  众所周知的是,通过设立限高点或者治超站,对货车“超载超速”的行为具有约束力。公安部公布的数据显示,在我国货车虽然只占机动车保有量的8%,但导致交通事故的死亡率却占28%。部分货车为追求效益,躲避检查,选择夜间集中出行,超速、超载等严重违法以及野蛮驾驶现象十分普遍。之所以如此,其间原因在于两个方面,一是货车超载是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也有不得不言的苦衷。比如前些年被外界广泛关注的“天价过路费”事件,以及接连发生的“超载司机服药”事件,都说明了“超载背后有一条利益链”,而货车司机超载也往往是种无奈的选择。二是货车违法行为查纠不到位,夜间道路交通管理存在明显漏洞。若“收费月票”之类的利益寻租行为层出不穷,那么对于货车的超速超载行为就形成了默认与放纵。‎ ‎  虽然超速超载是货车的最终表现,然而各种漏洞的存在,使得其从出厂之时其实就埋下了隐患。有专家一针见血地指出,“货车制造出厂,未上路之前,就已经注定了‘被超载’的命运。”也正是基于此,才使得货车超载超速极为普遍,几乎没有货车能够幸免。基于此,即便入刑之后也将面临“法不责众”的局面,缺乏牢固的执法基础。正如相关部门所回复那样,货运车辆超载、超速问题,与市场不规范有关系,在市场规范之前,将超速等行为纳入刑法的范畴,这样的惩罚措施过于严格。‎ ‎  货运车超速超限既是一种管理结果,也是一种市场行为,若是只有管理的思维而无市场的维度,那么入刑就会成为刑罚的滥用。从国外来看,在货车超越超速入刑上也相当谨慎,多以采用技术控制和严格的行政处罚作为手段,并取得了确实的成效。货车超载超速是由多种因素的叠加,因而应当从各个环节综合入手,既包括对生产厂家样车设计、测试、定型的严格把关,又要将汽车改装行为纳入法律轨道,更要加大执法监督的效力,对货车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当然最重要的是,应当适度降低过路过桥费收费标准,让货车司机的负担真正降下来,才能真正做到给车辆减重。(堂吉伟德)‎ ‎  10. “辞官新闻”不必总拿“成功”说事 ‎  司马童 ‎  辞官到湖南一所民办高校担任校长助理兼人事处处长3个月后,湖南常德80后的黄艳又辞职了。半年前,黄艳从湖北秭归县人社局副局长职位上辞职,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这一次,她没有选择四处求职,而是与朋友合伙创业。由于创业项目还未完成,她没有透露更多具体内容。(12月6日《湘声报》)‎ ‎  “成功的路不止一条”——当初80后副局长成为“公务员辞职”的热点人物时,大概很多议论是抱着这样的观点。现如今,听闻这位“弄潮儿”走出体制干了3个月后,因为“不想按时上下班”又辞职了,网言网语顿时再起,有人还讥之“这下想回也回不去了”。由此引发思考,“辞官新闻”到底该怎么去看?‎ ‎  当前眼下,在局部地区和一定范围,“公务员辞职”的常态化和常景化,已然成为一个常被热议的话题。在我看来,“辞官”除了需要一股舍得放下的必备勇气,对不少当事者而言,似乎还得面对一种“辞了以后会怎样”的无形考验。这就是,“辞官”以后事业再成,才算你是“真有本事”;倘若辞了之后磕磕碰碰没啥“闪光”,那么当初勇气就会被嘲讽是“意气用事”了。而我则想,如此看待“辞官事件”和“辞官新闻”,是否也已走入了一种“思维误区”呢?‎ ‎  “辞官新闻”不必总拿“成功”说事。按着许多人惯有的想法,既然你能“豪情万丈”地跨出体制的圈子,就必然拥有“天生我才”的成功自信。换言之,外界高看或推崇你的“辞官”举动,不在于放弃公职和官位的一时之勇,还包含了“是骡子是马——出来溜溜”的事后成败。假如官是“辞”了,而“事”却微成乃至于无成,那么在有些人看来,非但你“辞官”的积极意义荡然无存,似乎“辞官”者本人也成了“失败”的代名词。打破这种片面认识,其实跟“辞官勇气”一样来得必要和重要。‎ ‎  笔者很是认同这样的说法,现代社会的精英群体,原本就应聚集于商、学、研等的相关领域,而不是一窝蜂考公、从政;政府机构理应是一个普通单位,公务人员理当是一份寻常职业,而不该被赋予特别的身份或地位。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公务员辞职”也好,“辞官新闻”也罢,无非是当事者换个普通职业的正常举动,又何须为其附加“辞出成功”“辞出辉煌”的过高要求与期待?而且,如此这般,恰恰还会固化了旧的思维,并且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和打消了一些人的“辞官”念头。‎ ‎  看待“辞官新闻”,动辄拿把“成功”的尺子来说三道四,说到底,也折射了某些评客心中“官本位”意识的较为浓厚,甚至于是根深蒂固。但若抛弃了这样的思维成见和误区,别说80后女子的“辞官又辞职”了,就是将来她的自我创业也不能十分成功,又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或者是带着某些“快感”的冷嘲热讽呢?毕竟,人各有志,有人把捧个政府饭碗视作“身份光鲜”,为何不能理解另一些人更喜欢少些管束的自在生活呢?‎ ‎  “辞官新闻”不必总拿“成功”说事,当然也是说来容易做来难。不过,有没有一种这样的意识和宽容,或者慢慢形成普遍的态度与共识,就显得很需尽快成为一种现实的期许及引导。可以说,这样的理念勃兴之日,要说也是全社会纷纷以平常心看待“公务员辞职”之时了。(司马童)‎ ‎  11. 遵守契约应成为政府栽下的梧桐树 ‎  杨燕明 ‎  11月中旬以来,记者陆续接到多位湖北籍业主投诉,称广西防城港市“腾飞广场”停工烂尾,导致900余位海内外业主时隔两年仍不能收房。据悉,香港商人李忠飞广西防城港投资腾飞广场项目期间,由于举报防城港政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罗炳忠涉嫌经济问题与其交恶,被中止合作协议最终导致6亿项目搁浅。当地某领导质问港商:“你写举报信举报罗炳忠干嘛?你现在吃苦果了吧!”(综合12月7日《长江商报》、《人民日报》)‎ ‎  一直以来,政府代表权威,政府部门的说法就是权威的出处,是可信的。‎ ‎  如今,这样的常识似乎有颠覆的迹象。比如,开发商广西防城港腾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防城港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协议》,仅仅一年之后,与开发商签订的协议,又被当地政府认定为违法且无效。签订的是当地政府,认定无效的也是当地政府,再加上当地公积金中心主任换了人,难免令人浮想联翩。‎ ‎  审视此事,一些常识必须重申,比如,地方政策应该具备连续性,不能换了领导就颠覆前任政策;比如地方政府签署的文件,不能说无效就无效,就此事来说,地方政府一说协议无效拒绝履行,开发商资金链就可能断裂,房子就可能成了烂尾工程,业主当然就无房可收,涉及的业主达到900多位,其社会负面影响可想而知。目前,湖北籍的业主,试图通过正规渠道维权,已经向媒体反映,而海外业主呢?他们会通过什么方式或什么渠道维权?其后果不可预知更不敢想象。‎ ‎  通常来说,即便是法律法规,一般也没有溯及力;普通的政策制度,就更加不具备溯及力了。那对于之前政府部门与开发商签订的协议,便不能说无效就无效,而必须有契约意识,即便要废止,也要给出令人信服的理由以及必要的善后措施,无论如何都不能让无辜者成为受害者。‎ ‎  据记者调查,香港商人李忠飞在防城港市投资腾飞广场期间,曾举报防城港政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主任罗炳忠涉嫌经济问题,当地某领导甚至质问他:“你写举报信举报罗炳忠干嘛?你现在吃苦果了吧!”‎ ‎  这个被举报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罗炳忠到底涉嫌什么经济问题遭举报?还有这位“某领导”的质问,到底有什么言外之意?这位领导又是谁?等等都非常有必要搞清楚。‎ ‎  对政策规定而言,从来都应该依据规定、依据法律行事的,即便得罪领导,也不应影响政策的运行,这是最起码的法治意识,也是依法治国的必然逻辑。就当下而言,得罪领导与认定协议无效之间有无必然联系,值得深挖细掘。‎ ‎  就在今年11月10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提出,要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发展。11月11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国家总理李克强特别强调要“以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带动住房等消费”。紧接着的11月12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鹤赴江苏等地考察时,再次强调“化解房地产库存”的问题。这就是说,中央的大基调是“消化库存”,从这来看,防城港市方面的做法,似乎也与这大方向背道而驰了。此朝令夕改的政策不仅不利于消化库存,而且还可能将已经售出的楼盘逼迫业主“退回”。‎ ‎  习近平总书记曾告诫“为官不为”者:“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自当在其位谋其政,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 ‎  李克强总理也曾批评“为官不为”:“尸位素餐本身就是腐败,不作为的“懒政”也是腐败!”‎ ‎  在官员的不作为中,除了没有能力的庸官,还有“为私不去为”的坏官。在防城港此事上,政府签的协议说无效就无效,对于相关官员的拷问,是不可或缺的,若是“‎ 为私不去为”,那一定要严惩不贷;若相关官员没有问题,那也应想好善后措施,不能让投资商为政府的决策失误埋单。‎ ‎  毕竟,遵守契约应成为政府栽下的梧桐树,如若不然,谁还敢来投资呢?‎ ‎  12. 不必过度紧张“邓亚萍教授”‎ ‎  胡印斌 ‎  中国政法大学聘邓亚萍为兼职教授一事持续发酵,引发广泛质疑,该校教授杨玉圣日前甚至发表微博称,“不与邓亚萍教授共处中国政法大学”。校方6日回应称,聘请邓亚萍为体育教学部兼职教授,主要工作是支持学校高水平乒乓球运动队的建设发展。(中新网12月7日)‎ ‎  很多质疑者强调,任由名人袭占高校教授职位,必将损害教育的权威和公信,也降低了学校的学术品位。这些批评均指向邓亚萍的“运动员”身份,有人还直言,称邓亚萍自幼打球,一直没有时间好好读书,即便后来拿到硕士、博士学位,言下之意,也是“沾了名人的光”云云。‎ ‎  这样的批评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近年来,因为成绩出色而转向大学读书拿学位的运动员确实不少,与通常循着校园的路径不同,这部分人群在退役后表现出来的“增长性”,每每引起公众质疑,甚至认为是在利用名人的“外部性”因素继续获取世俗名利。此前邓亚萍进入“即刻搜索”是这样,现在获聘法大兼职教授也是这样。‎ ‎  其实,外界并不需要这样敏感。至少在邓亚萍担任兼职教授的问题上,大可不必过度紧张。其一,国内各高校兼职教授的门槛远没有那么高,其作用大半属于“锦上添花”之类的辅助,而非严格意义的专任教授。以邓亚萍在业界的影响,以及其后再教育过程中的沉淀,出任体育方面的兼职教授并无不可,英雄不问出处,何必大动干戈总是盯着“运动员”不放?‎ ‎  其二,很多高校的问题并不在于与外部世界交流过多,而恰恰是缺乏有效的交流与融合,习惯于关起门来搞学问。如何从校外引进智力资源,并形成一种比较稳定、积极的互动,从而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开阔在校学生的视野,一直是困扰高校发展的难题。在这个问题上,管理者固然要遵循相关程序吸纳校外资源,而师生乃至社会舆论也应持有宽容的姿态,乐观其成。‎ ‎  现在有一种十分奇怪的论调,很多人一方面抨击高校自设门槛、闭门不纳社会贤达的封闭,认为这是学校短视、浅薄的表现;一方面却又对学校的一些努力百般挑剔,认为是学风浮躁云云,这样的自相矛盾并不能真正解决当下高校面临的问题。一直以来作为励志偶像的邓亚萍,即便进入大学兼职,又能损害什么样的大学精神?‎ ‎  实际上,现在的大学完全应该进一步开放门户,广泛接纳社会上的“闲散”智力资源,为我所用,给广大学子传达一种积极上进的信号。如果像邓亚萍这样的有着广泛社会影响的人士纷纷进入校园,认真而不是敷衍、严肃而不是浮躁地为学子授业解惑,又有什么不可以的?毕竟,成才的路径多多,何必只限于校园内一路走来的教授?总是这样狭隘,难免故步自封。‎ ‎  如果说,现在有些高校总是喜欢抱大腿,很多聘来的所谓兼职教授不过是一场心照不宣的戏码,那么,就事说事好了,也不一定将邓亚萍当做一个靶子。‎ ‎  我们的大学也应该顺应时势求变,而不能总是抱着以往的高头讲章,过于纠结于资历、出身。这样的兼容和自由,才是现代大学细大不捐的真谛所在。(胡印斌)‎ ‎  13. “熊孩子”们的家长为何不肯痛快担责?‎ ‎  张楠之 ‎  深圳龙岗街道爱联爱新小区内的54辆车被划伤已过去半个月之久,涉事孩子和家长迟迟未现身。近日,涉事的4名熊孩子终于被找到了。此前,深圳一汽车维修公司表示,愿意替熊孩子和家长免费承担全部车辆的维修,但是要求涉事孩子家长主动承认错误。对于久未现身原因,涉事家长表示此前并不知道该事情,但小区物管负责人则举证称家长有躲避责任的嫌疑。(12月7日《南方都市报》)‎ ‎  不得不说,当下的社会,不仅养孩子的成本上升了,“熊孩子”闯祸的成本也上升了。二三十年以及更早之前,调皮捣蛋的孩子们也常干些拿弹弓打别人家玻璃或扎别人自行车胎、拔自行车气门芯的事,事发后,除了挨顿揍,还要被家长着去道歉,并由家长赔玻璃、补车胎——花费通常不会太大,基本都在家长可承受范围内。但今天则不同,玻璃强度变大了,而且几乎家家都有防盗网,砸玻璃的恶作剧已经少见,随手就可来一下的,是划车。‎ ‎  不幸的是,划车的成本实在太高,“熊孩子”轻轻划上一下,成本少则几百,多则上千,遇到豪车,甚至还要以万计。一次性划车54辆,家长要付的赔偿金少说也要数万元,一次性拿出这么多钱,绝非普通家庭所能承担。“熊孩子”们的家长迟迟不肯露面,甚至在被找到之前表现出刻意逃避的种种迹象,症结其实就在这里——赔偿金太高。‎ ‎  面对自己依法应该承担的赔偿金,尤其是相对高额的赔偿金,躲避恐怕是绝大多数人的本能反应。但是,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人不仅仅是在靠本能生活,而是要与社会打交道并在社会中担负起自己的责任与义务,这其中,就包括依法给付因自己或自己的被监护人的过失而给他人造成的损失赔偿。‎ ‎  赔不赔得起是能力问题,愿不愿意承担赔偿的责任则是态度问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勇于担责的态度比赔偿的能力和实际赔偿的行动更重要——赔不起是没办法的事情,应赔而不愿赔则是没担当的事情。‎ ‎  有人或许会说,人家赔不起是因为人家穷,有车的都是富人,富人何苦为难穷人。且不说有车未必真富有,单就发这种论调而言,实际上就是在偷换概念,是在将对责任的讨论引向关于穷富的讨论,甚至有挑起仇富的嫌疑。‎ ‎  责任就是责任,该承担的就应该承担,这没有什么话可说。从媒体的报道来看,在有维修公司主动承担维修责任之后,没有了赔偿压力的涉事“熊孩子”们的家长仍然没有痛痛快快地承认错误——“熊孩子”不懂事,难道家长也不懂事?有如此缺少担当的家长,“熊孩子”之所以成为“熊孩子”,恐怕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  遇事能缩头时且缩头,如此不敢担责,如何给“熊孩子”们做个表率?而且,如果“熊孩子”们不能从中接受教训,下次再闯个类似的祸,如果没有别人帮你买单,家长们又当如何为之呢?(张楠之)‎ ‎2016高考作文素材(时评类6):“光明观察”2015年7月号第10辑 ‎       1. “腐败版”女儿举报父亲也是父女情深 ‎  2. 拍苍蝇方能消除民众“体感腐败”‎ ‎  3. 牙膏纳入化妆品范畴的两点担忧 ‎  4.对收拥堵费持不同态度何以成了“瞎吵”‎ ‎  5. 何妨用“美景危机”警醒旅游文明 ‎  6.医院遗弃老人不能仅作道德解读 ‎  7. 离婚率上升中的当事人与旁观者 ‎  8. 高招“咨询确认书”是个什么鬼?‎ ‎  9. “牛奶回扣”是农村教育的“辛酸泪”‎ ‎  10. 道德从不是一件零风险的事情 ‎  11. 请对第二个地球少些盖棺论定式评价 ‎  12. 打干亲”中的权力江湖 ‎  13. 托举孩子们创业梦想的翅膀 ‎  14. 运营商“为电信诈骗担责”具有样本意义 ‎  15. “空中餐厅”不妨交给市场评判 ‎  1. “腐败版”女儿举报父亲也是父女情深 ‎  朱永华 ‎  昨天上午,有网帖举报怀化市委巡视组副组长滕树旗包养情妇,发帖人自称是腾的女儿,控诉父亲“长期在外吃喝嫖赌、包养情妇、虐待自己”。昨天下午,怀化市纪委称,已对滕树旗作出停职处理,并成立专门调查组(据7月22日《京华时报》)。‎ ‎  今年5月,媒体报道女儿举报在高速公路上开车接打电话的新闻引发社会关注,这位女儿因为非常爱自己的父亲,又总担心父亲开车违章打电话造成危险,多次劝说无果后一气之下向交警举报,湖北省高警总队经过调查,证实被举报人和举报人确实是父女关系,其父承认接打电话的违法事实。警方对被举报的父亲依法进行教育处理,对举报交通违法的女儿按照规定进行了奖励。如果说“违章版”女儿举报父亲完全出于“父女情深”,发生在怀化市这起女儿举报父亲的“腐败版”,则需要更深层次的解读。‎ ‎  按照女儿的举报所言,这位身处官位的父亲,不仅在外“吃喝嫖赌、包养情妇”甚至“贪污受贿”,还长期“虐待自己”,之所以进行网络公开举报,显然也属于“被逼无奈”,表面看起来父女之间已没有任何感情可言,因为这样的举报一旦查实,轻者丢官罢职重者身陷囹圄,而且因为女儿的举报,父亲已经被当地纪检部门做出停职处理,并为此成立专门调查组,即使最后出现例外,没有查出问题,父女之间也已形成难以修补的裂痕,甚至可能就此形同陌路。‎ ‎  但如果就此来理解“腐败版”女儿举报父亲的缘由,未免有些浅薄,父女之间的感情并不是一道简单的数学题,可以有前提条件的情况下得出唯一答案,就像“违章版”女儿举报父亲开车打电话一样,看起来是让父亲受到处理,丢了面子,是不孝行为,实际上这正是由于珍惜父女感情,出于保护父亲生命健康安全的一种大孝,该新闻能够成为今年一省的高考作文题,恐怕也是出于多重解读的考虑;“腐败版”女儿举报父亲,看起来是父女之间感情裂变的后果,实际上如果女儿与父亲之间早已没有丝毫父女之情,女儿未必如此“关心”父亲,其实,女儿痛恨的是父亲在外“吃喝嫖赌、包养情妇”,并列出父亲“贪污受贿”这些足以致父亲于“死地”事实来向监管部门举报,从人性角度来说,既是女儿对父亲依然充满感情,也是将自己被“长期虐待”的原因归咎于父亲违反道德伦理和法纪上,寄希望通过对父亲政纪法纪的处理,来挽回一个真实的父亲,从而保护自己作为女儿应当享受的父爱权利,尽管这种代价对于父亲难以承受,但无论于国于民还是对于家庭而言,女儿的这种行为不仅可以理解更值得点赞。‎ ‎  “违章版”女儿举报父亲,让人们看到女儿心系父亲生命安全的父女情深,“腐败版”女儿举报父亲,又何尝不是女儿对父亲的“恨之深、爱之切”,父亲的行为不仅为道德法纪所不容,更由此对女儿“长期虐待”,如果任其发展下去不闻不问,不但父亲最终可能走上不归路,女儿更会永远失去父亲和父爱,女儿的这一行为看起来很“自私”‎ ‎,但出发点也是在挽救父亲,而且延伸开来说,我们真的希望这样的女儿、儿子越多越好,作为儿女,能够完整享受应有的父爱、母爱永远是第一位的,父母可以把给子女丰富的物质享受作为一种爱,而作为儿女更希望得到父母发至内心的感情呵护,如果父母道德沉沦,甚至为满足个人权势物质欲望不惜违法犯罪,就应当积极举报,让法纪扬善惩恶的同时,又能挽回家庭感情的完整,既是一种明智和理性,也是为社会乃至廉政建设做出一份贡献,更是一种广义上的“大孝”。‎ ‎  2. 拍苍蝇方能消除民众“体感腐败”‎ ‎  胡印斌 ‎  那些仍然“活跃”在广大农民身边的苍蝇们小心了,接下来就要重点收拾你了!最高检21日表示:从2015年7月至2017年7月,全国检察机关将开展为期2年的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涉农和扶贫职能部门、乡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村级“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会计等将成为重点关注目标。(7月21日 人民日报客户端)‎ ‎  最高检“拍苍蝇”的动员令一经下达,即引发舆论的积极响应。确实,别看这些苍蝇都是不起眼的小官,甚至连小官都算不上,但其贪腐行为的危害却不容低估,有必要及早施以雷霆手段。‎ ‎  农村蝇贪的危害性首先体现在普遍性的泛滥成灾。据披露,这些年来,国家、省市等逐步加大支农扶贫力度,而相应的资金监管却没有跟上,很多时候,资金的安排、使用往往完全交由基层操作,着就使得涉农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一直在高位徘徊,呈易发多发态势。一些省份村“两委”负责人案件超过了整个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半数,有的市县更高达70%—80%。有报道称,仅2009年至2010年期间,海口市石山镇荣堂村民小组和玉库村民小组多位村干部骗村民签字,侵吞了征地补偿款高达1300万。‎ ‎  这种日益泛滥的涉农贪腐现象,不仅导致大量资金被截留、被挪用、被私吞,从而扭曲了中央惠农的政策指向,也在民众中间积累起巨大的民怨。长此以往,不仅农民难以尽快脱贫,还会因为负面的情绪积累而影响基层社会的稳定。这一点,从时下的信访困局中亦可见一斑。很多民众之所以选择向上面反映不公不法行为,正是因为基层纾解机制的失灵乃至缺失。‎ ‎  其次,这种危害性还体现在对基层政治生态的破坏上。与那些高官巨蠹离百姓十分遥远不同,民众即便痛恨这些腐败分子,往往也因为缺乏直接的接触,从而很难感同身受。农村苍蝇就在百姓身边,他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百姓都看在眼里,也会因此才对政府有了感知与认识。也因此,老百姓对于这种发生在身边的腐败,有着更深的痛恨。‎ ‎  这种情形或可称为“体感腐败”。也即,这些发生在民众身边的腐败,是民众日常能够看到、想到、触摸到的。这种腐败,不仅直接侵犯民众的切身利益,也会在这个过程中,动摇民众的信任,扭曲中央的精神,进而导致基层政治生态的逐步溃败。可见,对权力末梢的约束与规范,丝毫不比“打老虎”更轻松。‎ ‎  实际上,自从十八大以来,中央强力惩治腐败,每一只“大老虎”落马,都会让人拍手称快。但同时,不少民众也表达了对基层腐败的严重不满。尽管各级纪检检察机关一直也在致力于惩治农村腐败,但由于涉及范围太广,至少在目前而言,惩治农村蝇贪的速度、力度,还赶不上民众的期望,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以回应民意诉求。‎ ‎  此前,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表态,要下大气力整治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不良行为,对随意插手基层敏感事务、截留克扣基层物资经费、处事不公、吃拿卡要、侵占群众利益等问题,必须严肃查处,绝不姑息。随着最高检惩治行动的全面展开,相信能够产生强大的共振效应,在斩断伸向农民黑手的同时,还基层一个清明的政治生态。‎ ‎  3. 牙膏纳入化妆品范畴的两点担忧 ‎  王传涛 ‎  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明确将口腔护理用品纳入化妆品范畴,并且规定化妆品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宣称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不得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暗示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近年来,随着牙齿保护及保健意识的普及,功能性牙膏大受市场欢迎。但同时也面临着概念炒作的倾向。今年3月份,因构成虚假广告,佳洁士双效炫白牙膏被处罚603万元。(7月22日中国新闻网)‎ ‎  其实,早在2007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中,牙膏、牙刷、牙线等用于口腔和牙齿的产品就已经被列入化妆品范畴。但是,当时更多地是在“标识管理”的层面进行的规范。本次修订《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将牙膏明确列入化妆品范畴,将更加明确牙膏等产品的化妆品属性。‎ ‎  首先可以明确,牙膏被明确为化妆品,这是相关部门加强行业管理的体现,对于牙膏的生产与销售,都将进一步提高门槛。一者,化妆品的生产有着更为严格的管理,生产许可、卫生许可都必须要达标;二者,在销售层面,化妆品也被要求必须注明所有的成分,同时不能夸大效用,尤其是“治疗牙周炎”、“修复口腔溃疡”、“预防牙龈萎缩”等宣传用语将被严格禁用。这两点,对于广大消费者而言,都是利好。‎ ‎  不过,因为牙膏本身是一种人人每天都在使用的日用品,将其列入化妆品行列,也容易引发一些质疑。关于价格,关于生产卫生与安全问题,都可能会引来一系列的质疑或担忧。最主要的,公众有以下两点担忧。‎ ‎  一是,牙膏被列入化妆品之后,会不会出现价格大涨的情况?众所周知,化妆品的税率是非常高的。一般来说,化妆品包括17%增值税、30%的消费税,如果形成利润,还包括25%的企业所得税,在一些地方,还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税等。一旦列入化妆品范畴,牙膏本身附带的税负也将会大涨,那么,牙膏的价格是不是会进一步提高?现在市场上化妆品的价格出现严重高昂化的趋势,也不得不令人为牙膏价格捏一把汗。‎ ‎  二是,化妆品在安全问题上同样问题丛生,牙膏的安全问题又如何规避?近年来,化妆品铅汞超标的丑闻经常见诸于报端,化妆品在管理层面,并不是没有问题。同时,牙膏的安全问题也不容小觑,在2013年,有关检测机构还对市场上六大品牌的牙膏进行了成分检测,发现在国内最畅销的这六大品牌,均含有漂白剂,长期使用有健康隐患。现在问题就来了,解决牙膏的安全问题,并不在于把牙膏归类到哪一种类,而在于政府部门是不是有到位的监管。‎ ‎  牙膏纳入化妆品范畴后,税率增高是很正常的事。笔者认为,相对比安全监管而言,公众或许并不是太在意牙膏中的税负到底上涨了多少,一些大众品牌的牙膏的价格到底是涨了三块还是五块,而是更加在乎我们天天使用的产品的安全问题。而显然,归类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只有加强权力监管,同时不断提高牙膏国标标准,并与之与世界标准接轨,我国的牙膏才能够让人放心。‎ ‎  4.对收拥堵费持不同态度何以成了“瞎吵”‎ ‎  朱昌俊 ‎  22日上午,以“生态智慧、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为主题的2015年(第十届)城市发展与规划大会在广州开幕。住建部原副部长、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理事长仇保兴在接受采访时称,广州人口比伦敦多出三倍,交通用地仅为总用地的10%-12%,比伦敦更需要用拥堵费来治拥堵。对于大城市治堵问题,仇保兴坦言征收拥堵费是早晚问题。(7月23日《新快报》)‎ ‎  这些年关于要不要收拥堵费,在不同城市,不同时期,都上演了较为激烈的讨论。仇保兴坦言,收拥堵费是早晚的问题。从长远看,这对个别城市来说确具有不小的可能性。但问题是,早晚都要收,并不等于现在就要收。‎ ‎  相较于“早晚要收”的表态,仇保兴此次发言中,最值得的争议的地方其实在于,将拥堵费迟迟未征收的阻力归咎为这是有人在“瞎吵”,是以民粹与情绪,代替理性和常识,让具有远见的管理者承受压力。‎ ‎  不难理解,仇保兴所称的“瞎吵”,指的应该是大多数民众在收取拥堵费上表现出来的反对和谨慎态度。但不同意见真的是“瞎吵”‎ 吗?暂且不论治堵必然是项综合工程,具体到每个城市,交通拥堵的主要原因不同,治理方式也理当各有侧重。单纯从如伦敦收取了拥堵费,来论证我们也应收的依据来看,缺乏足够的说服力。譬如相较于国外,我们在交通布局、城市功能的优化上是否已经做到了足够好?收费用途能否保证足够的透明?“拥堵费”会否只会影响到私家车,而对公车缺乏制约?等等,这些“国情”恐怕不能不考虑。‎ ‎  再来看看被仇保兴称作先进经验的伦敦在拥堵费实施上的情况。此前在讨论北京是否该收拥堵费之时,就有文章指出,即使在已征收拥堵费的城市,仍存在巨大争议。伦敦从最先提出征收拥堵费到最后“冒险通过实施”,经历了差不多四十年的时间。而在效果上,亦有相关研究表明,尽管伦敦刚开始收取拥堵费时车流量有明显减少,但现今已基本恢复到原来水平,甚至形成了“越收越堵”的窘况。可见,收费的方式并不必然带来交通拥堵的缓解。若事前缺乏充分论证并兼顾“国情”,一味“效仿”就不啻为一种冒险。‎ ‎  以此而言,对是否收取拥堵费,多一点异议和反对声不仅无错而且是必要的。再说,任何公共政策制定与实施,公众参与讨论,表明不同态度,不过是履行基本权利的一种表现,又何以成了“瞎吵”?“是以民粹与情绪,代替理性和常识”?难道只能有肯定意见?更要看到,正如经济学家周其仁曾经的一个著名论断,即不要轻易去提加税的建议,因为这种建议最容易被政府吸收。这话或许显得过于绝对,但动辄呼吁以向民众收费,增加民众负担的方式来进行公共治理,本就难逃“懒政”之嫌。‎ ‎  这些年在不少重大公共政策上,都出现了官方与民众意见的“交锋”。在某种程度上,这其实恰恰是一种进步的体现。正因为各方能够参与讨论,表达不同意见,从而能够真正通过博弈来获得最大公约数,确保政策不至于太过偏离科学与民意的轨道。现在也早已告别了过去那种单纯靠政府自上而下的拍板来形成公共政策的时代,这些年社会治理上的进步,应该说也与这种尊重民意和程序的政策制定习惯的养成有着重要关系。‎ ‎  制定公共政策,最怕的恰恰是粗暴的“闭门决策”,而非多元声音的讨论。拥堵费是否要收,应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在有效的公共讨论和论证后得出结论。而轻易指责不同声音为“瞎吵”,更值得决策者警惕。‎ ‎  5. 何妨用“美景危机”警醒旅游文明 ‎  作者:司马童 ‎  福建平潭海边又现迷人的“蓝眼泪”,随着海水涌动,仿佛浩瀚星空的瑰丽画面。然而,最近一则“金门船舶润滑油外泄,使得‘蓝眼泪’变‘黑眼泪’”的新闻,让众多市民随之担心:不少人夏天都喜欢去海边度假,除了像这次船舶润滑油外泄之外,游人增加、乱丢垃圾等,会不会使美丽的“蓝眼泪”消失?(7月23日《海峡都市报》)‎ ‎  游人追捧的夜晚海边“蓝眼泪”,其实是一种自然现象,它是海里微生物在海水搅动下发出的蓝色荧光。所以,有专家便坦言:尽管它被视作了一种“美景”,“蓝眼泪”却并非越多越好,也不是越少越好,稳定在一定的平衡范围内才属合适。然而,从“蓝眼泪”引出的市民担忧这件事,我则随之想到,用“美景危机”来警醒旅游文明,或是有用且有效一招。‎ ‎  当下,旅游热潮和旅游文明的不尽和谐匹配,显然是一个不争的欠缺与纠结。譬如,诸多景区的沙滩每到旅游旺季时,往往总会出现游人乱丢垃圾的尴尬景况,几乎就像一块文明公德的“牛皮癣”,睹之皱眉,除又不易。不是说各地景区缺少“请勿乱扔垃圾”等的警示标牌,或者说没有安排相应力量来劝阻旅游陋习,而是在某些“习惯性失德”的游客那里,这样的谆谆善诱,一则处罚欠狠不太忌惮,二则老生常谈难长记性了。‎ ‎  不必讳言,游客的文明素质确实有高低。但是,有一点应是相近和相同的,那便是希望其到此一游的地方,风景果然“百闻不如一见”,美景还是“百分之百呈现”。这就启迪我们,对于包括“不要乱丢垃圾”等的文明旅游宣传和劝导,除了常规举措,能不能换种方法,使人自觉自愿地“好自为之”?譬如,对于海边涌动的“蓝眼泪”景观,有关方面或可善意 ‎“误导”一下,预先提醒游客,要是不拘小节地在现场乱扔垃圾,就会让“蓝眼泪”失去靓色,甚至来了白来,看不到它的瑰丽美景了。‎ ‎  用“美景危机”警醒旅游文明,这看起来是一种退而求其次的次优教育和引导,但实话实说,在“硬做”“硬抓”一时能成普遍选择的语境下,“以景护景”的危机式忠告,可能更易使部分游客站于“利己立场”,产生相对自觉与自律的意外实效。毕竟,比起将来或许要靠撞大运来一睹“蓝眼泪”的美景风采,现在尽力管好自身的文明旅游素养,总要显得轻而易举多了。‎ ‎  事实上,除了“蓝眼泪”这样的独特美景,在很多时候,自然景观的“永褒青春”,确凿与游人的文明观光、无害游览密切相关。如今,随着出境、出国游的渐属寻常,很多人也越来越认识到,“外面的世界”为啥很美丽、很精彩,关键的一点,还靠每个人潜移默化、从细从小的爱护与珍惜。由此而论,即便我们暂时“误导”地突出和放大“美景危机”,让一些游客多多顾及旅途之中的文明举止,说到底也瑕不掩瑜,与尽快从整体上助推国人文明旅游的“提质”“增德”,其目标与追求是一致的。‎ ‎  6.医院遗弃老人不能仅作道德解读 ‎  堂吉伟德 ‎  52岁的男子陈某生病后,子女将其送到南京明基医院治疗。但到了医院后,子女突然都“消失”。医院照顾一天之后,见无人过问,又开车将陈某送到其女儿所在的小区,由于找不到具体地址,又联系不上女儿,于是就将其丢在了物业门口的地上。医院的做法被网友曝光后引发了争议。南京明基医院回应称,是在征得陈某同意后才将其送回的。(7月23日《现代快报》)‎ ‎  子女将患病的老父扔到医院在先,而医院又将老人送回小区并放丢在路边在后,老人在两方的抛弃下无人问津。不可否认,医院不是救助机构和慈善组织,而且又面临着数量较大的医赖群体,将老人送回小区而放在路边,确属于一种无奈之举。更何况南京明基医院属于私营医院,盈利是其最终目的,在公共道义上相比于公立医院,显然要求更低一些。‎ ‎  不过,其行为依然要受到道德的谴责,因为医院毕竟是救死扶伤的地方,在没有找到其亲属并征得意见的基础上,直接把病人扔回小区路边属于遗弃行为,与医院的宗旨和定位完全背离。毕竟相比于医疗费用而言,患者的生命、健康与安全是底线原则。否则,基于各种合理借口下的遗弃行为,就始终难以禁绝,而个人的基本权利也难以获得保障,并最终损失整个医疗秩序。‎ ‎  对医院的这种行为,不能仅有道德上的矫情,如何避免和防止类似问题的产生,需要惩戒与救济双管齐下。无论基于何种理由,也不管是否征得患者的同意,医院把患者丢在小区的路边都是违法行为。根据我国执业医师法等规定,对急危患者,医师和医院不得拒绝急救处置。原卫生部公布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又提出“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急救服务”。2011年,“湖南新田县中医院遗弃无主病人”一事引起公众关注和舆论热议,然而后续的处理也不过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而同样的情况在美国,却是另一种处理方式。2006年,美国洛杉矶市检察机构对医药巨头凯泽•珀默嫩特公司下属一家医院提起刑事诉讼,原因是医院把无家可归的病人强行丢弃到贫民区。这是美国首起医院遗弃病人被起诉案,引起各方关注。两相比较,加大对医院的问责和处罚力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  据报道,根据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2014年的统计,全市11家市属公立医院目前累积的医疗欠费共有8157万元,欠费人数有8000多人。其中,市二医院的医疗欠费最多,达到四五千万元。一地如此,全国情况自然也不容乐观。很显然的是,在大量的“无主患者”面前,医院已成为弱势群体并需要得到帮助。若是这种状况得不到解决,将会成为医院的无以承受之重。故而,建立一套良行的运行机制,给予医疗机构以帮助才能从根本上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  对此,有人代表建议,对被遗弃在医院的“三无”病人,政府应立法强行让家人接走自己的亲属,无家属的则由民政部门接收,尽快建立这一特殊病患人群的专项资金救助项目。很显然,要回答“医院把遗弃患者怎么办”的问题,就要先回答“病患被遗弃医院谁过问”这个问题。无论是建立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还是建立救助基金制度以解决医疗欠费问题,但都要付诸于实施并得到落实,避免让医院陷入孤立无援的地步。毕竟再高尚的医德也需要物质的支撑,否则其必然成为无源之水。‎ ‎  7. 离婚率上升中的当事人与旁观者 ‎  郭文婧 ‎  据《中国青年报》7月23日报道,民政部日前发布的《2014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4年依法办理离婚363.7万对,比上年增长3.9%。离婚率持续上升,这对一向强调“齐家治国平天下”和“家和万事兴”的我们,无疑是一个巨大挑战。那么,我们究竟该怎样认识离婚率上升、应该采取怎样的干预措施呢?我们不妨来对比一组进一步调查的结果。‎ ‎  关于离婚的主要直接原因,61.2%的受访者认为是“性格习惯悬殊,不能包容”,其后依次是婚外情或者出轨、缺乏爱情基础、追求婚姻质量不愿凑合、双方家庭关系及长辈干预、物质原因、女方经济上不再依附于男方、家庭暴力、生理原因等。‎ ‎  关于导致离婚的深层原因,71.9%的受访者归因为社会浮躁、拜金风气,其后依次是年轻夫妇处理生活问题和相互容忍的能力有限、人们对婚姻的态度有所改变、闪婚增加和草率进入婚姻、经济和舆论压力,以及离婚成本降低等。‎ ‎  反问离婚的主要直接原因,实际上是将受访者置于当事人或者深度参与者的角色进行自述,如果自己也离婚,直接原因是什么,反映了目前人们的婚姻生活中,确确实实存在的问题。访问导致离婚的深层原因,实际上是将受访者置于客观独立的分析家角色,尽管其会兼顾自己的所感所闻,但更多地是基于社会原因的冷静分析与推理。对比之后,重合的原因,可视为真实原因;不重合的,则更多是一种想象。‎ ‎  那么,婚姻的头号杀手,显而易见,就是生活方式与包容能力的问题。此问题的根本原因,全世界都一样,就是家庭规模日益小型化,60多年,中国家庭也已经从户均人由5.3人降至3.02人。其直接原因,就是孩子变少,我国的四成家庭已经是“单身贵族”或“二人世界”。如何让小家庭也拥有大关爱?这才是最紧迫的问题。‎ ‎  但遗憾的是,我国在家庭政策的设计方面,长期缺乏普遍的专门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家庭政策,仅有的少数政策也只是停留在补缺功能和支持功能的层面上,更没有顶层设计和长期制度安排。特别是在收入分配、医疗、住房、就业、教育和社会保障等制度安排中,社会政策几乎没有为家庭提供“造血”功能。‎ ‎  其它重合原因可简单总结为“人们对婚姻的态度有所改变”,这种改变更多地体现在由过去的“搭帮过日子”和“有情人终成眷属”观念向现代的“追求婚姻质量”的转变。对此,专家的“药方”是“加强婚恋观教育,完善婚后咨询服务,让人们意识到婚姻给个人带来生命愉悦体验的同时,也需要责任和担当。”‎ ‎  但是,这种“药方”也依然是大话好救急,具体该怎么做,由于我国家庭婚姻社会学研究的滞后,办法不多,工青妇组织、街道、居委会、民政部门等由于不专业,实际作用的发挥也很有限。从爱情婚姻的四个阶段来说,包括共存、反依赖、独立和共死,关键就在于第二、第三阶段,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七年之痒”。具体在每一个阶段,应该提供的社会支持是不一样的,可我们的专业机构却少之又少。‎ ‎  实际上,离婚率上升是现代社会共同的现象,实践也证明,离婚并不可怕,反倒体现了社会文明的进步,因为彰显了每个人的独立与平等,也增强了人们的多元包容能力,促使了人们爱情婚姻观的平和理性,大多数离婚者最终还是再一次、再几次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  真正值得忧虑的是,全世界的不婚族正在日趋壮大,我国也已经有了这个迹象,不婚族不仅影响社会的人口繁衍,更重要的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个人安身立命的价值”逐渐被自己否定,往往在孤独又无趣中悲剧结束自己的人生。‎ ‎  8. 高招“咨询确认书”是个什么鬼?‎ ‎  邓海建 ‎  同样考了671分,同样在第一志愿填报了复旦大学,甚至还拿到了复旦大学重庆招生组老师签发的专家组咨询确认书,最终被录取的,竟然不是自己——对于家住重庆江津区云升苑小区、今年高考江津区文科第一名的18岁考生阳阳来说,这样的结果让她震惊了。(7月23日《重庆晚报》)‎ ‎  校方招生人员说你肯定能录取,甚至还信誓旦旦签署了“专家组咨询确认书”;最后的结果,别说通知书难到手,甚至连投档的资格都没有,如果这都不叫“误人子弟”,还能称之为什么呢?更为险峻的是,招生组还特别告诉当事考生,想被录取要做到三点:1、不要填提前批;2、把本校作为第一批第一志愿填写;3、除了该校之外,建议任何学校都不要再填报。好在考生的平行志愿还是临时起意地填了一家,不然,如此高分,恐怕连什么好学校都上不了。于此而言,主动上门的“专家咨询”,又岂止是“误人子弟”?‎ ‎  高校自然可以装无辜,更加无须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因为所谓“确认书”上也只是写着:经招生组专家审核,确定你为复旦大学2015年“优秀推荐生”,推荐专业:社会科学试验班和中国语言文学类。优秀推荐生,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且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调档线者,将择优录取到上述专业(类)之一。可见,这不是一份人头担保的明确协议,只能算前置条件多多、又语义暧昧的“意向书”。就算考生因此无学可上,依然可以摊手耸肩“怪我咯”。‎ ‎  真正的问题只有一个:明目张胆与考生签订类似误导性协议,合规还是违规?‎ ‎  就在今年2月份,教育部专门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不得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协议”“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恶性抢夺生源。遗憾的是,名校掐尖大戏仍难禁绝。就像网友说的,连北大清华都“互撕”去了,其他高校又岂会坐视不理?那么,这种批量印制的“复旦大学2015年专家组咨询确认书”,是个别招生老师“自作主张”、抑或是心照不宣的例牌惯例?有图有真相,有短信有协议,教育监管部门总不好意思继续高喊“看不见”吧?‎ ‎  有媒体统计了中国近10年来考取985和211重点高校学生中的前1%尖子生的去向,在平行志愿下,2005年至2009年填报清华的占60%,填报北大的占47.3%;而到了2010年至2014年,填报清华的上升到69.5%,填报北大的上升到59.1%。如此趋势,莫非说明中国高校的马太效应日益凸显?又或者说明尖子生的眼界越来越势利?真相恐怕只有两个:一则,名校掐尖游戏越来越癫狂,名利诱饵无所不用其极;二则,面对昭然若揭的掐尖乱象,整饬制度几无作为。这才导致掐尖掐成了明规则,反正法不责众,奈之若何?‎ ‎  状元披红戴绿骑马游街,看似奇葩,但在招录环节上,高校公然违规暗度陈仓,难道就很正常?辩证法说,有因必有果,因果关联是普遍而客观的。如果高招“咨询确认书”继续隐身于公共监督的口诛笔伐之外,整顿高招秩序,这话还会有人信吗?‎ ‎  9. “牛奶回扣”是农村教育的“辛酸泪”‎ ‎  陈广江 ‎  地处湘西山区的保靖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在“学生饮用奶计划”过程中,该县迁陵学校、雅丽中学与供应商商定,学生自费花钱购买的牛奶,其中一部分作为回扣留给校方,共计124万元,用于盖教学楼和给老师发劳务费。日前,学校及校长均被法院以单位受贿罪追究了刑事责任,被判回扣款上缴国库,两校长免予刑事处罚。(7月23日《法制晚报》)‎ ‎  学生每瓶奶花2.3元,供应商拿1.98元,学校拿回扣0.32元,集腋成裘,聚少成多,两学校竟从学生嘴里抠出124万元的“牛奶回扣”,令人愤怒不已。要知道,该县三成农民人均月收入不足200元,部分人口“生存条件极差,生活水平极低”。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如此不择手段,奶牛都会愤怒。‎ ‎  但此案的复杂程度或超出了人们的想象,交织着太多情、理、法的冲突。从法院审理看,“牛奶回扣”并未中饱私囊,而是用于盖教学楼和给老师发劳务费,都是为了学校和教育的发展,而且办学环境和教师待遇亟需改善也是事实。正基于此,两校长才被法院免予刑事处罚。客观讲,这样的判决让人难以指责。‎ ‎  现实就这么残酷,为了学校的发展,道德底线和法治底线双双被践踏。收取“牛奶回扣”,不仅违背教育工作者的良知操守,更触犯了国家法律法规。背后的原因显而易见:保靖县属于国家级贫困县,地方财政对教育经费的投入严重不足,学校收取“牛奶回扣”有不得已而为之的意味。‎ ‎  贫困县中学的“牛奶回扣”,就是农村教育的一把“辛酸泪”。老师们起早贪黑、心力交瘁,的确不容易;孩子们在拥挤破败甚至存在安全隐患的教室里学习,看着都让人心酸。当现实把校长逼成了罪犯,教育该何以安放?更可怕是,越是贫困,越是没钱发展教育;越是没钱发展教育,越是贫困,陷入了恶性循环的泥潭。“再穷不能穷教育”的承诺,则成了一句喊在嘴上、写在纸上的口号。‎ ‎  贫困不可怕,可怕的是在贫困面前颠倒了主次。我们不怀疑保靖县贫困的真实性,但怀疑主政者没有把教育放在突出发展的位置。作为一项长期的国家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喊了很多年,但现实并不乐观。近些年来,国家也不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贫力度和精准度,特别是在贫困地区的教育上。但令人遗憾的是,好钢并未用在刀刃上,一些贫困地区的教育现状依旧令人触目惊心。‎ ‎  如今,回扣款上缴了国库,相关人员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教育的困境依旧没有改变。而且,地方财政对教育投入不足绝非一时一地的个案,现实中还有多少学校从学生身上吃回扣现象令人忧虑。总之,“牛奶回扣”荒唐至极,而农村教育的这把“辛酸泪”则更令人深思。(‎ ‎  10. 道德从不是一件零风险的事情 ‎  邓海建 ‎  近日,四川彭州一老人骑自行车过马路时,在一路口不慎摔倒。而后,一名骑着自行车路过的学生停车,热心地问候伤情。不过,该学生却遭到老人的诬陷,称是学生将其撞倒。好在当地公安调取监控画面,为学生证明了清白。(7月24日《北京晨报》)‎ ‎  老人骑车摔了,学生停车询问,于是,似是上演了《农夫与蛇》的一出,好心学生反而因此陷入无辜的纠葛。学生的善意自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不过,骑车老人的恶意也是不容置喙的吗?‎ ‎  没有人去反思这个疑问。因为觉得这就像2013年四川达州的“坏老太”一样,是毋庸置疑的,是民意料定的。回到新闻事实上来,老人对学生不撒手,按理应该有两种可能:一是我们先入为主的“诬赖”,这是明显的主观恶意,俗话说的恩将仇报;二是或有可能的“误以为”。老人年纪不小,摔在湿滑的马路上,突然有人询问关切,会不会一时脑袋转不过弯,出于人性避险本能而误会了学生的热心?退一万步说,就算老人果真是心思缜密的“诬陷”,旁观者在审视事件中丝毫看不到人性本善的可能——如此倾向明显的思维,是否也算出卖了内心道德逻辑的“不阳光”?‎ ‎  所谓诬陷,不啻道德上的判罪,是“明知道”还要装“误以为”。如果不能证明这个前提,贸然对老人进行舆论审判,是不是因为,我们一直在等待这些“坏老太”、“‎ 坏老头”,以成全我们对世界的睥睨与冷漠,以慰藉我们对他人的自私与恶毒?事实上,老人料定学生非好心,而我们料定老人是坏蛋,两般推断,有差别吗?‎ ‎  如果从唯物论来说的话,这世界没有无缘无故的善,自然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恶。不妨假设倒在地上的都是“坏老头”,那么,这些“坏老头”的恶意从何而来呢?姑且做一些形而下的探讨吧:生活中,我们不厌其烦地劝孩子,“没有摄像头就不要去搀扶”;又据说河南三门峡市还有个“扶人协会”,这看似给美德撑腰,可是,没有“扶协”的地方会怎么想呢?这几年的国内舆论,不断放大因搀扶老人而引发的误解,统一贴标签为“诬赖、讹诈”,动辄就斥之为“翻版彭宇案”……当身边的老人生活在这样的语境下,他(她)们会把寻常之善当做正常之善吗?如果这年头的坏老人真的多了,那也不是坏人变老了,而是环境将他们逼成了道义层面的“坏蛋”。因为惟其如此,才能保全最大化的私权。‎ ‎  即便存有矛盾冲突,学生的清白,与老人的善良,亦不是鱼与熊掌的关系。当我们把所有倒地老人的条件反射定论为诬陷的时候,等我们老了,就算被人撞了,若没有“天网”作证,你还敢指认什么吗?道德上的诘责,谦抑与轻率的区别,不仅是一个社会的文明差异,更是一个群体心态健康的区隔。‎ ‎  历史而言,扶老人被讹的事蛮多的,而搀扶之后说不清是非的事恐怕就更多了。但这些,并不妨碍善心义举的温婉流转。想起此前流传甚广的一篇网文,《你未必是人好,只是没机会放荡》。道德这回事,最好不要立场先行,就算真相七七八八,也不要站在高地高冷发声。耐心听一听,仔细看一看,心里容得下善的可能,哪怕真是遇到个“坏老头”,吃亏或委屈,也不改温良秉性。只因为,道德本就不是件无风险的事情。‎ ‎  11. 请对第二个地球少些盖棺论定式评价 ‎  龙敏飞 ‎  美国宇航局(NASA)于北京时间24日凌晨0时就开普勒望远镜的新发现举行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预告中使用了“另一个地球”的说法,引发科学迷们的猜测。发布会上,NASA称在距离地球约1400光年的宇宙深空,发现了比地球更大,更高龄的“老大哥”类地行星,并将其命名为开普勒452b,科学家称,这是目前为止最像“地球双胞胎”的行星。(7月24日《新京报》)‎ ‎  “第二个地球”一出,不仅刷了朋友圈,吸引了公众的关注,也吸引了行业专家的各种解读。如北京大学物理学院天文学系教授吴学兵表示,“太阳系外的恒星距离人类太远了,光都要走很多年,是不可能到达的。所以如果从实用角度说,想移民过去是不可能的。”再如有专家表示,“那里不会是适合我们生存的第二家园,而是10亿年后,地球的惨淡模样”……而更多新的解读与阐释,也必然会不断地冒出来。‎ ‎  对于这些专家的“推测”是真理还是谬论,没有人知道,因为这的确是一片未知的领域。众所周知,对于宇宙而言,我们太渺小,所知的也甚少,这里面有太多的未知世界需要人类的挖掘。在这样的情况下,谁也不敢真的说自己“上知天文”,毕竟“天外有天”。这就是说,对于“第二个地球”一般的未知领域,专家给我们提供一种解读的方式、提供一个看世界的窗口,这些都没有问题,但不应盖棺论定,这是最起码的常识。可遗憾的是,有些专家未免太过自信了。‎ ‎  比如,前面有专家表示,“第二个地球是不可能到达的”,从目前的水平来说,到达冥王星要9年,到达这颗星球要5亿年,看起来是“不可能”的,但很显然,这仅就当下而言,未来仍然是不可知的。就好比很多年以前,在骑马的年代,肯定也有人觉得汽车、飞机这样的交通工具是不可能的,结果呢?不言而喻。再比如专家认为这不是“第二家园”,而是地球十亿年后的惨淡模样,这样的推测,同样不宜盖棺论定,为何呢?因为环境完全不一样,那么同样有很多的可能性。‎ ‎  更何况,即便是已经逐步被认可的科学常识,也有被否定的时候,因为科学本身,从来都而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比如去年1月24日,黑洞理论创始人之一史蒂芬•霍金在《自然》杂志上发表论文,质疑黑洞的存在。霍金说:“在经典理论中,黑洞不会放过任何东西;但量子理论允许能量和信息逃离黑洞。”他同时表示,科学家需要结合重力和其他自然力构建新的理论才能明确解释整个过程。这,或许才是对待科学最为严谨的态度。‎ ‎  在科学面前,在未知世界面前,很难有一成不变的答案,这就是说,对待“第二个地球”这样的科学新发现,行业专家们可以推测各种可能性,也可以评价,但应少些盖棺论定式评价,因为没有人能确切地知道未来。少些盖棺论定,才是对科学的一种尊重与敬畏。这样的常识,同样应成为科学家们的价值坐标。‎ ‎  12. 打干亲”中的权力江湖 ‎  作者:高亚洲 ‎  很多年前,诗人北岛以一字诗《生活》——网,打捞出人世间的错综复杂,而作家柏杨先生更是以一“酱缸”,把官场之网生动呈现。酱缸之害,不仅在于藏污纳垢,更在于其祸害本事,能“化神奇为腐朽”。‎ ‎  比如说这从四川“袍哥”文化衍生而来的“打干亲”,竟一度蜕变为四川部分党员干部之间“搞依附”“拉关系”的缘由,被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在全省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会上列为“十类问题现象”之一,也成为2014年中央第九巡视组在四川巡视时直指的一大问题。近日,四川省青神县专门出台“六不准”禁止党员领导干部“打干亲”。(7月24日新华网)‎ ‎  据说这袍哥有两种解释,一是取意于《诗经》中的“与子同袍”;二是因袍与胞谐音,表示有如同胞之哥弟,无论是源于哪种说法,起源于此的“打干亲”,都应是一种纯粹带着人情味的民间习俗,这本身也是中国传统特色——“关系”社会的产物。‎ ‎  客观来说,“打干亲”在官场的蜕变倒也有着深刻的社会文化基础,在数千年的儒家文化浸染下,国人的行为特色可谓鲜明。有学者曾专门提出国人权力游戏的理论模式,此模式根据人际关系中的情感性成分和工具性需求,分为情感性关系、混合性关系和工具性关系,而在资源分配者心目中,当与外人初次建立关联时,首要的问题是“他和我之间存在什么样的关系”,进而做出是“满足他人的需要”、还是“讲人情”、抑或是“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目标选择。‎ ‎  虽然这三种关系并不是截然对立的,但因于个体利益的计算,往往需要通过关系网络的建构,以强化利益关联者之间的“熟人社会”关系,而具有隐蔽合理性的“打干亲”便成了利益勾连的工具选择。从利益变现到利益输送,从裙带关系到圈子文化,它所揭露的事实是,在“打干亲”背后,一是权力的变现;二是权力的人格化。而这种事实的存在,除了是对“打干亲”这种本应纯粹的民俗的亵渎外,毕竟,这不是建立在互助、信赖基础上的亲缘关系再造,而只是基于逐利冲动下对民俗的工具化,此外,这还将造成权力本身的异化。‎ ‎  毕竟,从权力的起源来看,这是一种中立的抽象公器,它所着眼的乃是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但是,在一些热衷于“打干亲”的官员逻辑里,他们一方面成为权力的主宰者化身,另一方面把权力视为实现个人利益的工具,于是,把“打干亲”视为权力角色下的自我赋予,把背后的利益勾连视为权力工具化下的自我回馈。为了促成这一自我冥想的实现,在一个闭环的权力体系中,打造出独享的权力市场,通过官场的关系再造,打造出“你来我往”、“你好我也好”、“有事我摆平”的江湖规矩,一个权力江湖由此而生。‎ ‎  权力江湖之所在,除了对权力生态本身的破坏外,也会因为正式规则的失序、潜规则的泛滥,造成对法治文明的破坏,以及对公民合法利益的戕害。‎ ‎  于此而言,一场对“打干亲”‎ 的治理,并非对传统文化习俗的摒弃,而是对失序的官场关系网络的格局再建;而对领导干部的集体治理,也并非对官员私生活的悍然干涉,而是基于权力特征,领导干部必须为此做出的私人权利让渡。事实上,从六不准的内容来看,无一不是对准搞小圈子、谋取不当利益等官场乱象开火。‎ ‎  13. 托举孩子们创业梦想的翅膀 ‎  作者:斯涵涵 ‎  从7月初放暑假开始,四川绵阳长虹世纪城小区的人行道外,每晚6时许至9时许,都会有10个左右的小学生摆地摊销售一些小玩具,当起了小老板。其实,这是他们的暑假作业之一——社会实践。然而,因为占用了人行道,影响了市容市貌,遭遇到城管的介入。(7月25日《绵阳日报》)‎ ‎  小学生利用暑假时间摆地摊可谓好处多多:体验一把进货、卖货当小老板的感觉,懂得家长赚钱的不易,锻炼了勇气和独立能力,还可以培养孩子的节约习惯、创业意识、吃苦品质,同时也丰富了被培优、作业满满占据的暑假生活,老师布置的这道暑假作业既有趣也有利。‎ ‎  但是这道新奇的暑假作业也给城市管理出了一个难题, “管”与“不管”都会陷入执法尴尬,北京街头曾经有孩子练摊引发冲突的事件引发热议,而绵阳城管局涪城分局的想法值得肯定:与旁边的市场方和学校联系,提供孩子们销售小玩具的免费摊位,并依据小学生参加人数合理安排各个学生的摆摊时间,这样既让孩子的社会实践摆脱交通阻碍与安全风险,也可就此进行遵纪守法的生动宣传,使孩子们的求知欲、好奇心、探索力得到保护和“生长”。‎ ‎  数据显示,我国大学毕业生的创业率只有2%不到,其中固然有着多种因素,娇惯、怕吃苦、经济条件较好……但从小缺乏创新锻炼是重要成因,孩子们兴之所至所迸发出的奇思怪想往往夭折于大人们的粗暴管理与呵斥。比如父母们不愿意、不敢放手,再比如像孩子们的这次练摊,中间曾受到保安城管两头“驱逐”。当一个个动手或创业的“萌芽”被繁琐的手续、合理似不合情的规定“掐灭”,再想点燃孩子们的热情就难上加难,因为乐享其成、循规蹈矩,怯于“不同”已成常态。‎ ‎  而在国外,小孩子利用各种劳动包括摆摊赚零花钱,不仅得到鼓励,而且各社区有专门的培训,更有相关法律规定予以明确,这或许是外国大学毕业生创业率远远高于于我国,创新理念先进、创新能力强大的基础。‎ ‎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而注重学生多元化兴趣特长的培养以及动手积极性,从小培养新一代的创新意识和社会实践能力,是提升创业活力的有效途径,也考验着现代化城市管理者的管理智慧和水平。把创业精神培育和创业素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全力托举孩子们的梦想翅膀,营造创业创新的社会氛围,在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和保持社会良好秩序之间找到最大公约数,如何对待小学生练摊或许是一个值得解剖的社会断面。‎ ‎  14. 运营商“为电信诈骗担责”具有样本意义 ‎  作者:汪昌莲 ‎  老人接了一通从“邮政局”“公安局”“检察院”打来的电话,便稀里糊涂被诈骗了48万元,老人将电信公司告上法庭……近日,广州天河区法院对国内首起电信诈骗受害者向运营商索赔案作出一审判决:运营商没有按照约定准确显示来电号码,使得犯罪嫌疑人诈骗得手,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赔偿老人损失1万元。(7月24日《京华时报》)‎ ‎  针对电信诈骗,全国人大代表、电信诈骗防控专家陈伟才曾建议受害者把电信运营商告上法庭,以法律压力,倒逼其实施拦截技术,阻断诈骗源头。而广州市民杨先生,成为践行这个建议的“第一人”,其因电信诈骗损失48万元,将某电信运营商告上法庭。虽然法院最终判决运营商仅赔偿1万元,未能挽回杨先生的全部损失,也对运营商威慑力不大,但运营商“为电信诈骗担责”的判例,具有样本意义。‎ ‎  事实上,维护信息用户的隐私权和安全权,电信运营商义不容辞的职责。而现实情况却是,信息用户的这两个基本权益,尚未从根本上得到保障。对此,各电信运营商要么是漠然处之,要么是束手无策。比如,手机用户无端被诈骗电话侵犯,很可能是个人信息泄露所致,相关电信运营商难辞其咎。特别是,一些不法之徒利用高科技仪器进行新型犯罪,如“伪基站”三五秒就可屏蔽运营商,发百万条短信,致大量用户手机脱网,这足以表明电信运营商在某些方面还“技不如人”,给电信诈骗留下了兴风作浪的空间。‎ ‎  可见,电信诈骗如此猖獗,暴露出了信息主管部门相应的管理政策滞后,电信运营商技术手段缺失,加之电信诈骗违法形式不断翻新,监管工作无法做到及时发现和管控,造成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不仅损害了用户利益,也给电信行业的信用带来不良影响。要知道,电信运营商具备高度信息安全意识和有效的安全措施,被视作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的第一道防线;而法律则是打击信息领域犯罪,维护用户利益的最后一道屏障。‎ ‎  因此,运营商“为电信诈骗担责”,不应止于个案。首先,电信运营商要不断提高技术手段,完善相关信息管理系统。对电信运营商而言,堵住人为漏洞可采用管理手段,而堵住技术本身的漏洞,最有效的方式就是使用更先进的技术。这就要求电信运营商要加强新产品新技术的应用推广,不断完善信息系统安全设备诸如防火墙、VPN、入侵检测系统、防病毒系统、认证系统等的性能,强化应用数据的存取和审计功能,确保系统中的用户个人信息,得到更加稳妥的安全防护。特别是,一旦有用户遭受电信诈骗,运营商应全额埋单。‎ ‎  15. “空中餐厅”不妨交给市场评判 ‎  斯涵涵 ‎  “下着雨,还坐那么高,四面透风,每人花8888元吃顿饭明显是找罪受嘛!”因为天气以及恐高等原因,昆明“2015中国昆明泛亚休闲产业博览会暨第二届云南(国际)民俗婚礼文化产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休博会)上推出的“空中餐厅”昨日遇冷,8位预订了席位的食客最终选择放弃,无奈之下,主厨李云只能临时叫来朋友享用这顿法式大餐。(7月25日《春城晚报》)‎ ‎  在反腐倡廉、厉行节约的大背景下,,“空中餐厅”8888元/人的高价,无论是餐厅经营方还是前来就餐的食客,在部分人“为富不仁”的固有概念中,都变得有些刺眼,难以接受。‎ ‎  然而,“空中餐厅”不能凭空臆断。30米高空、独享8道法餐、希尔顿主厨服务。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来自世界顶级的食材,至少体验一下以前不敢想象的世界级主厨服务,体会一下当上帝的感觉,是否物有所值,购买者自有盘算,因此只要消费者有这个经济能力和消费意愿,只要不是公款买单,旁观者实在不必为此耿耿于怀。‎ ‎  站在经营者一方,法无禁止即可为,昆明首个“空中餐厅”能够如期开业迎宾,一系列工商登记、经营许可、安全检查等必不可少,连8888元/人的价格也要经过物价部门的审批方敢挂出,高空进餐要系安全带……换言之,只要办理了相关法定手续,“空中餐厅”的高规格着实犯不着舆论的刀锋。‎ ‎  归根到底,“空中餐厅”是一个市场行为,是企业在考虑市场的供求条件、比较其他企业关系的基础上,所采取的一种决策行为,据悉,“空中餐厅”起源于比利时,迄今已在数十个国家和地区“铺设”餐桌。尽管就餐价格不菲、容纳人数有限,“空中餐厅”依然凭借独特的“高水平”就餐体验吸引了众多美食爱好者。在昆明,“4天32个席位已被预订一空“说明人们对此抱有强烈的尝试欲望。也说明企业抓住了目标人群的消费心理,既无违法违规,还可赚得合法利润,消费者可以就近享受高端服务,何乐而不为?‎ ‎  最新消息,因为天气、恐高原因,空中餐厅”‎ 遇冷,8位预订了席位的食客最终选择放弃,无奈之下,主厨只能临时叫来朋友享用这顿法式大餐,显然,这一开局经营方是亏了,赔钱赚吆喝,当然其中也有新闻转载过于火爆的缘故,试想一下,下着雨,餐厅四面透风,坐在高空吃一桌8888元/人的宴席,被闻风而至者全方位围观,说不定还会带出各种八卦怪论,……这种高值享受还真不是什么人都消受得起的。‎ ‎  由此可见,商品生产经营者的市场行为内容十分复杂,而且不断地发生变化,企业服务、价格、特色、营销、消费群体、效果评价等,都应该为实现其既定目标、适应市场要求而必须进行不间断调整,否则,便会为自己的错误决策买单。商海汹涌,有多少“惊艳之作”转瞬即逝,又有多少不凡佳品历久弥新?‎ ‎  故而,“空中餐厅”不妨顺其自然,交给市场评判。“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身处商品经济时代,毋须对价高者高看一眼,也不必抡起道德大棒、行政大棒妄加鞭挞,让市场的归市场、法律的归法律、道德的归道德,才是理性经济人的正常意识、正当行为,更是现代公民社会的应有之义。‎ ‎2016高考作文素材(时评类12):“光明观察”2015年12月号第1辑 ‎1.附着在“拖后腿”说上的隐秘心态 ‎2. 46万人弃考 请慎言“国考回归理性”‎ ‎3. “考公务员生二胎”隐藏的舆情表达 ‎4. 以“平常心”看待农民工“有座不坐”‎ ‎5. 治蚊蝇腐败须打通权力监督“最后一公里”‎ ‎6. 财商,只是穿上潮服的“财富观”(暂无)‎ ‎7. 免费受教育是残疾人天然的权利 ‎8. “扣帽子”式回应没有赢家 ‎9. 权力场“非正常死亡”莫成烂尾新闻 ‎10. 状告“哺乳被拍”是用法律捍卫权利 ‎11. 回购高速路,是城市未来投资的一部分 ‎12. 治理“马路丐帮”:动嘴不如动法(暂无)‎ ‎13. 世界美好,“路怒”太糟 ‎14. 延迟退休原来又是80后“先享”?‎ ‎15治理老赖,需要执行联动更需司法自强 ‎1.附着在“拖后腿”说上的隐秘心态 朱四倍 ‎11月27日举行的2015韩国—四川省西部论坛上,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的最新调研成果显示,2015年中国家庭平均资产比2013年增长两成。(中国经济网 11月29日)‎ 与“中国家庭平均资产92万 房产占比近7成”相关的信息是“平均财富较2013年增加两成”,按理说,这是一个好消息,但在网络舆论场中,诟病连连,引发了“你拖后腿了吗”的讨论。这似乎背离了调查的本意,但正如此前所经历的平均工资调查、幸福指数调查等等一样,遇到了“拖后腿”的质疑,原因何在?是调查的问题还是民众心态的问题?对社会来说,是直面和反思之?还是任这种“说”轮番上演?‎ 立足社会心态,进行观察,不失为一种选择。社会心态是社会的晴雨表和风向标。良好的心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指示器,是社会发展的催化剂,但不良的心态,对社会和公众来说也是一种梦魇般的存在。‎ 其一,“拖后腿说”体现了民众的恐慌心态。社会心态反映个体的心理情绪和价值取向。众所周知,在社会转型期社会结构、社会秩序以及社会环境的急剧变化必然会导致公众社会心理失衡和心理震荡,引发社会心态的嬗变。经济学家刘易斯指出,“‎ 置身于市场经济中的民众无人能预测社会制度中的各种动力,以及伴随的经济危机、通货膨胀等,总是惶惶不可终日”。也就是说,恐慌之下,“拖后腿说”能不出现吗?‎ 其二,“拖后腿说”表达了民众的焦虑心态。一个社会背景是,焦虑不再单一地属于某个群体、某个个体,而是呈现出普遍性和累积性的状态。可以说,无论是强势群体还是弱势群体都面临着压力和紧张情绪,最终在个体焦虑的推动下产生整个社会的公共焦虑。白领无力消费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出现的。可以说,普遍的焦虑感,已成为一种社会心态,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得淋漓尽致。不过,应明确,社会焦虑的根源在于人们对社会身份、社会环境、社会预期缺乏一种安全感和预期感。因此,“拖后腿说”屡屡出现也就可以想象了。‎ 其三,“拖后腿说”折射着民众低信任度心态。我们知道,信任是社会秩序的基础,没有信任,社会自身的正常运转将会出现危机。关于信任,学者卢曼把信任理解为“对产生风险的外部条件的一种纯粹的内心估价”,他认为信任是一种简化机制,是一个对未来的期望,‎ 通过信任机制能降低特定情况下的复杂性。在良好的信任关系,将会节省利益相关主体的时间和交易成本、降低心理风险,进而增加双方的合作意愿,获取更大的利益价值。而中国社会科学院2011年发布的社会心态蓝皮书显示,社会信任度正处于低值状态,对北京、上海、广州三市市民的调查结果表明,三市市民总体社会信任属低度信任水平。可以说,整个社会都陷入了信任危机的摇摆之中,这也促使“拖后腿说”的上演。‎ 其四,“拖后腿说”与民众的相对剥夺感有关。相对剥夺感是一种现实与期待的负面差距,是一种典型的社会心态。当人们发现自己不如参照群体,现实生活远不如原来预想的那么好,就会觉得被剥夺了。而且,与参照群体差距越大,就会觉得被剥夺得更多,不满就越多。相对被剥夺感同收入密切相关,收入越低,相对被剥夺感越强烈,这也是产生“拖后腿说”的重要诱因。‎ 如果社会心态表现为一种理性、健康、平和的心理状态,那么对于社会机制的顺畅运行和社会肌理的平稳构造将产生正向的影响力,相反,反之,失衡、失控的社会心态,就可能成为社会风险隐患的导火索。面对“拖后腿说”,应倡导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这与提高调查的科学性一样重要。(朱四倍)‎ ‎2. 46万人弃考 请慎言“国考回归理性”‎ 龙敏飞 ‎11月29日下午17时,2016年国考公共科目笔试正式落幕。据统计,本次考试共有139.5万人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近93万人实际参加考试,超46万人“弃考”。考试当天,全国有近10万名监考、巡考和考务工作人员为考生提供考试服务。(11月30日中新社) 2016年国考落下帷幕,46万人弃考的数字触目惊心,这意味着,三个考生里面就有一个是弃考者。对于这样的热门角度,网络上的各路网民也注意到了。于是乎,有人称,这是“国考降温”“国考回归理性”的写照,还有人更进一步表示,“国考降温是社会进步的体现,这意味着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将成为历史”??国考回归理性的确是公众期待的事情,但通过“46万人弃考”是否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呢?这仍然是存疑的。‎ 今年弃考人数达到46万人,那么往年呢?数据显示,这并非国考第一次大规模“弃考”,2012年国考,133万人报名,最终37万人“弃考”;2013年 “弃考”人数逾38万人;2014年度“弃考”人数逾40万人;而去年国考“弃考”人数高达50余万人。数据虽无声,但却极具说服力。从弃考比例来看,并没有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以今年46万人弃考便得出“国考回归理性”的结论,无疑是不谨慎的。‎ 虽然今年弃考人数不少,但也有其他的客观条件。比如,今年是“最严国考年”‎ ‎,《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出现作弊行为将最高获刑7年,这能在一定程度上震慑一些意图不轨的考生,同时会增加弃考人数,但与理性无关;再比如,国考落幕后,网络上便有不少人吐槽称考点设置不合理,很多在城边边上,不少大城市都是“堵城”,自己稍微睡过头就无法赶上考试了,只好选择“弃考”,这同样与理性无关。‎ ‎46万人弃考,对“国考回归理性”而言,并非由此及彼的逻辑命题。若以此断定“国考回归理性”,必然会带来误解与误读。当然,推进与促使国考回归理性,似乎又是亘古不变的主题。200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埃德蒙?菲尔普斯曾经表示,“很多受教育程度良好的年轻人,都挤着想去做公务员,这是一种严重的浪费。”诚如斯言!那不断地减少公职队伍的“灰色收入”,确保充分的财政透明,则是应有之义。‎ ‎46万人弃考,请慎言“国考回归理性”。毕竟在这背后,还有许多不得不考虑的外部因素。而事实上,当46万人弃考本身依然引发关注,依然成为新闻便足以说明:国考降温,或许才刚刚起步,任务仍然任重而道远。若“国考回归理性”,最起码关注应该回归理性。社会的关注,也是民意的一种写照,当社会仍然不把公务员当一个普通职业,国考降温其实无从谈起。(龙敏飞)‎ ‎3. “考公务员生二胎”隐藏的舆情表达 李劭强 ‎“我是今年5月份辞职的。一来,当时和上司处得不愉快,想换个环境。更重要的是,想考公务员,为生二胎做准备。”国考一族中,出现了裸辞工作,为生二胎考公务员的85后。这位裸辞的85后是这样想的:公务员稳定,上下班时间固定,加班、出差也少。这样,下班和周末能有更多时间带孩子。而且养老金各方面福利也不错。(11月30日现代金报) 在全面放开二胎生育之后,考公务员的理由竟然也随之多了一个。其中的逻辑很容易理解:公务员职位稳定、轻松、保障好,如果夫妻二人都是公务员,在生育二胎问题上显然会有更多的主动权和更稳定的未来预期。所以,为了生育二胎,正值生育年龄的85后宁愿裸辞工作也要考上公务员。这是个体理性的表现,也是个体随着现实政策调整自己生活和工作的表现。‎ 而在公众的一般解读中,这种决绝的态度,可以看成是公务员岗位魅力的又一个证明。人们会因此而感叹道:公务员职位就是好!以前还有个生育限制问题,现在彻底放开生育二胎了,公务员职位简直零瑕疵。这样的感叹有夸张的地方,但也基本立得住脚。与普通职位相比,公务员职位显然是抢手的“香饽饽”,即便今年国考有46万考生弃考,数量巨大的弃考除了说明报考的人多,报考不理性之外,似乎难以得出公务员热降温的结论。对于想生二胎的普通人来说,公务员职位值得裸辞,值得全力以赴地一考。‎ 作为一种个体选择,为生二胎考公务员无可厚非。即便,他们考公务员的动机与公众的期待有些远,他们考上公务员只是为了实现自己的二胎梦。而公务员工作本来就较为轻松,这也没有什么好回避的,即便公务员系统在改革,相对来说,其压力还是会小一点,而且保障也确实好。所以,以“为生二胎”报考反证公务员职业的好,也没有多少新鲜感。新闻真正的看点是,为生二胎者大动干戈背后的舆情表达:生二胎是需要条件的,比如权利的保障和未来的预期。只有个体觉得权利可以得到有效保障,并且对未来产生稳定的预期,他们才会觉得生二胎的选择可以付之行动。‎ 所以,他们选择了报考公务员。这是因为,他们觉得公务员群体是保障最完善,最好的群体,他们觉得公务员职位能够给自己充分的信心,从而对未来的生活充满预期。与公务员群体相比,因为保障的多轨制,以及资源分配的不均衡,其他群体的权利保障自然存在差距,对未来的预期也没有那么稳定。‎ 当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报考公务员,不是所有想生二胎者都可以报考公务员。这是一个必须面对的现实。与此同时,人们对公务员待遇的期盼却又是共同的,对于权利保障和未来预期的需求也是共同的,这些内在的需求在选择是否生育二胎时,突出地表现了出来。换句话说,人们期待的二胎生育是伴随着保障完善的,而不仅仅是放开生育那么简单。‎ 因此,解决问题之道在于推进权利的公平和资源的均等。只有如此,人们才能获得普遍的信心,才能对未来产生稳定的预期。这是裸辞工作,报考公务员生二胎背后的舆情表达。对于公共政策的决定者来说,既要看到个案的特殊性——不是所有人都有勇气辞职考公务员,以获得期待的福利和保障,也要看到个案背后的普遍诉求——通过政策的制定和制度的完善,最大程度地满足人们的诉求,推进权利的平等和资源的均等。这才是“考公务员生二胎”背后的舆情表达。(李劭强)‎ ‎4. 以“平常心”看待农民工“有座不坐”‎ 毕晓哲 上周,有乘客拍下一张照片:一名农民工缩在车厢角落里,坐在自己的胶桶上,而他眼前就有空位。这一幕,令人心酸。许多人以为起因在于农民工的自卑心理,但其实他们只是心存一种很朴素的思想:没办法穿干净衣服时宁可不坐,以免给他人造成困扰。(11月30日华龙网)‎ 这张农民工缩在车厢角落的照片,一时引来网络舆论热议,也引来了诸多角度不同的解读。多数人持有对农民工“有座不坐”的同情心,甚至像拍摄照片的网友那样抱以“心酸”,更有专家学者就此解读为农民工群体的自卑心理等等,不一而足。然而,在笔者看来,诸多的解读更多的带有主观猜测的性质,未必像一些人想象的那样。一者,这位农民工或他能够代表的农民工群体,在地铁有“有座不坐”,真实心理是什么,也只有当事人知道。俗话说“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不是本人,想象他们是什么心理,终归难以让人信服。‎ 这位农民工在接受采访时称,“我们靠自己力气挣钱,有啥子不好意思(自卑)的。只是不想弄脏别人衣服,害他(她)麻烦。”这样的回应才更接近真实。其实,农民工群体未必像一些城市人想象的那样“自卑”。他们有自己的生活,也有自己的生活习惯和方式,人家“蹲”在车厢、不坐座位,难道就是“自卑”?一些农村出门的人群,总会习惯性的流露出在农村生活习惯,如“仡僦”着“吃饭”,穿衣打扮上更随性、更质朴,而不像城市人那样“讲究”等等,这是农村和城市习惯和原因,而不是所谓的“谁高谁低”、谁谁自卑的问题。如果说,一张农民工缩在车厢角落的照片,就证明他们这个群体“自卑”,实在太过主观。‎ 农民工群体是一种较特殊的职业群体,他们中的多数人并不会在城市落地生根,他们中的多数人在城市打工挣钱后还要回到家乡过自己的小日子,他们的追求和向往与城里人是有区别的,也不存在哪个“高低”、哪个“贵贱”的问题。农村人的生活,有着城市人无法比拟的优势,生活节奏慢、竞争压力小,自然环境相对好,自然风光相对更美,也因此造就了独特的中国乡村文化和乡村群体。那么,农村人的追求和城里人的追求存在巨大差别的情况下,以城里人的“角度”和“目光”评价人家带“土味”的农民工群体,这本身就是拿错了“标尺”,也得不到准确的答案。‎ 农民工是新时代的职业,是城镇化的产物,也是中国现代化进程的“缩影”。随着时代的进步、城市的发展,“朴实”的农民工群体会越来越少。一方面科技发展和机械工业的进步,“用人”的地方会越来越少,农民工群体整体减少是必然趋势;另一方面,建筑工业的进步、技术化水准的提升,“蓝领”数量在减少,而“白领”数量在相对增加。“文质彬彬”的农民工、高学历的农民工会越来越多,未来的农民工群体不用再天天“泥浆搅拌”、不用天天“雨里来风里去”的风尘仆仆,他们必将融入城市成为“新市民”的一部分。他们的“存在”与“消失”,终归要服从历史发展的规律,我们也不必过度“担忧”或“过度关注”。当代农民工们,有他们的快乐,有他们的生活方式,以城里人的“标准”苛以他们是不妥的,也不必要因此触景生情“掬出一把同情泪”。他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有着时代的烙印,并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毕晓哲)‎ ‎5. 治蚊蝇腐败须打通权力监督“最后一公里”‎ 陈广江 节日期间,河南省平顶山一村会计代表村两委慰问一户贫困群众,趁人不注意将200元慰问金中的100元据为己有。从“养命钱”“救灾钱”“土地钱”到“孩子钱”“死人钱”“扶贫款”,今年各地通报多种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蚊蝇腐败”案例,虽然涉事人员职务小、金额不多,但点多面广如蚊蝇扑面,具有鲜明的基层腐败特点。(11月30日新华社)‎ 钱不多,但每一分都事关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无论什么时代,贪污百姓“救命钱”都是不折不扣的犯罪行为。令人触目惊心的是,这样的犯罪行为在基层并非个案,各项惠农政策几乎无一幸免。面对无孔不入的蚊蝇腐败,既要下大力气清除存量、遏制增量,更要打通基层权力监督的最后一公里。‎ 蚊蝇腐败泛滥并不奇怪。一方面,国家扶贫惠农的力度不断加大,投入民生领域的资金越来越多;另一方面,监督机制缺位,“管得着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着”。在基层干部的权力长期缺乏监督的情况下,蚊蝇腐败几乎是必然的。‎ 而拮据度日的“变态官员”,谁说不正是财商无底线的表现呢?‎ 懂股票也懂买房,会投资也会消费,能信贷也能放债??孩子们的财商,出人意表,又在情理之中。当然,粗放的财商水平,与专业的财商教育与养成,也不是一个概念,纵使孩子表现上佳,达到了社会的财商水准,也并非可以高枕无忧。测试仅仅是个开始,游戏也只是个游戏,如何让每个人在财富的洪流中激荡才智、勇猛获利,同时又能在物欲蛊惑下“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这还真是一个十分严肃的社会课题,亟待制度设计积极回应。(邓海建)‎ ‎7. 免费受教育是残疾人天然的权利 胡印斌 教育部日前公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五周年特殊教育发展情况。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表示,“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实现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使残疾学生的免费教育达到12年;同时,对学前教育阶段、高等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优先进行资助。(《京华时报》12月1日)‎ 这些年来,尽管残疾人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不仅相关经费大幅增长,未入学残疾人儿童也从2010年的14.5万人减少至2013年的8.3万人,但是,残疾人受教育权仍有待进一步保障。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很多惠及残疾人教育的举措,仍停留在随机性的救助和献爱心上,未能制度化、体系化,当然也很难真正成为覆盖全体残疾人群体的政策网络。‎ 此番教育部表态,要将残疾学生的免费教育延伸到高中阶段,既体现了政府和社会的善意,也使得残疾人这一群体或有更多的机会和能力在社会上立足。‎ 一般而言,残疾人多为能力欠缺或者失能人士,其在社会上先天地处于不利、不对等的竞争地位。也因此,很多残疾人事业发达国家往往更侧重于从制度层面帮助残疾人,以使其有能力自立自强。这其中,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是一项很重要的举措,这也是残疾人天然的权利。惟有插上教育的翅膀,那些先天失能的残疾人才有可能跟得上大多数人的节奏,而不至于被远远甩在队尾,甚至沦落为掉队者。‎ 现实也表明,那些通过教育拥有了一技之长的残疾人,完全可以凭借自己的能力,接续上自己被折断的翅膀,在社会上找到自己的位置,获得相对更美好的生活。至少,可以与正常人一样,出没在公共场所,且不要人照顾,独立行动。这不仅关乎残疾人自身的尊严,也是一个社会正常运行的基础。‎ 其实,将残疾学生纳入免费教育,并不会给地方财政带来更大的压力。这一方面是因为与总的学龄阶段学生相比,残疾学生的人数并不特别大。据中国残联负责人披露,2014年我国接受特殊教育在校学生为39.49万人,即便考虑到未入学的8.3万残疾儿童,分布到全国范围,实在是微不足道。何况,这些残疾学生很多人已经受到了各种项目主体的资助。另外,一些财政情况较好、教育理念较新的地方,此前已陆续施行了12年免费教育,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残疾人的存在是社会的创口,一个良性的社会,政府有责任以最大的努力切实帮助这一群体,使其能够跟得上正常人的步伐。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而《教育法》亦规定,“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中国残疾人数量已高达8296万人,堪比一个中等规模国家的人口总量。其中,有1230万农村残疾人尚未脱贫;260多万城镇残疾人生活十分困难;近300万农村残疾人家庭无房或住危房;残疾人家庭恩格尔系数比全国居民家庭高出10.8个百分点。‎ 可见,我国残疾人目前的生存状况仍十分艰难。若想改变这种现状,除了发动全社会献爱心之外,关键同样在于从娃娃抓起,减少存量,提高素质,经由个人的充分发展进而获得 个人财务独立,并最终实现体面的生活。(胡印斌)‎ ‎8. “扣帽子”式回应没有赢家 朱昌俊 ‎11月30日晚,999急救中心首次就南航急症乘客事件做出正式回应。999首度详述抢救过程,称急诊抢救中心对患者的检查恰当,并符合诊疗规范。同时强调“如果患者张洋对999的处置过程有异议,存在医患矛盾,应当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解决,不应该误导社会舆论,加剧医患矛盾,影响社会稳定。”(12月1日《京华时报》)‎ ‎“南航急救门”发展到今天,到底真相如何,围观者其实都在等待一个答案。在此背景下,作为当事方之一的999急救中心详述抢救过程,乃至认定自己对患者的检查恰当,符合医疗规范,这些其实都算正常,毕竟这也代表当事方的一个态度。但回应除了向公众讲述事发经过,却还不忘指责对方“不应该误导社会舆论,加剧医患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则已然有过界之嫌。‎ 必须承认,无论999急救中心在事件中的责任最终将被主管部门如何定性,其受到的舆论关注,并且由之承受一定的负面影响,应是客观存在的。又或许,在患者不诉诸舆论的背景下,该事件也能够得到一个公正的解决。然而,只要无恶意扭曲事实,向舆论如何公布自己的遭遇,并表达维权的诉求,这不过是任何公民权利伸张的题中之义,实在不应该受到无端的指责。更何况,作为当事方之一,这样指责另一方,实在难称得体,也与双方在权利意义上的对等关系相悖。‎ 再来看,到底是否存在“误导社会舆论”之实。从999详述的事件过程来看,其与张先生此前公布的经历应该说基本一致,几无事实层面的出入。双方主要的争议,不过是在对事实的“看法”上产生了分歧。那么,既然张先生向舆论公布的确系事实,又何来“误导”之嫌?至于“应当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解决”,其实张先生首先就已经向北京市卫计委进行了投诉。而在这种情况下,选择诉诸舆论还是求助于法律或者说“双管齐下”,其实并无不当。 事件的最终真相,还有待999上级机构北京红十字会以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调查。换言之,999所称的“整个检查恰当,符合医疗程序规范”,仍只是其一面之词。在权威结论未明的情况下,就“先下一城”给对方扣上“误导舆论,加剧医患矛盾甚至影响社会稳定”这样的大帽,明摆着有着“动机审判”的意味,也在实际上令自己陷入更加不堪的道德境地。相较于南航方面虽然声明“南航机组人员在本事件中的应对方式整体上并未违反相关航空业务的操作规范与要求”,但“为何引起了乘客和社会各界的强烈不满?反思原因,仅仅按照规范办事是远远不够的,工作人员少了人道关怀,少了勇气担当”的道歉,高下立判。‎ 跳出这起个案来看,类似的争议性事件中,一方指责另一方误导舆论,放佛就抢到了道德的制高点,甚至不惜给对方扣上种种大帽的做法,其实并不鲜见。这在实际上仍是一种暴力式的公共说理,也是学者徐贲所称的“攥紧拳头”的说理,而非“摊开手掌”‎ ‎。这种方式忽视了事实的重要性和舆论理性的力量,也回避了在说理中所应该秉持的宽容原则和反求诸己的精神,试图将对方逼入死胡同,最终不仅无益于“事实愈辩愈明”,而反倒形成真正的“舆论误导”。‎ 作为一起引发关注的公共事件中的一方,给对方“扣帽子”式的回应注定没有赢家。在很多时候,一方明明拿到了一手不算太差的牌,却很可能因不恰当的公共回应,而将牌打坏,或莫不过如此。而这起事件所折射出的社会对于舆论维权的偏见、公共说理的粗暴,也值得正视。(朱昌俊)‎ ‎9. 权力场“非正常死亡”莫成烂尾新闻 邓海建 ‎11月22日14时30分许,广西桂林市秀峰区委书记赵生从11楼家里连廊坠下,当场死亡。据公开报道可以发现,这是今年以来广西发生的第3起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是 一个月内国内发生的第7起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是今年以来国内发生的第25起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此外,国企领导“非正常”死亡也屡屡见诸报端。不过,大多死因成谜。(12月1日《中国经济周刊》)‎ 官员“非正常死亡”,似乎越来越司空见惯。从常理常情来说,人去楼空,原因不明,第一时间定义为“非正常”,符合新闻传播规律,也不至于误导舆论——既是为后续调查留下空间,也是尊重事实及当事人的体现。不过,位居高位的官员忽然“香消玉损”,来无踪,去无痕,地方部门欲说还羞的种种姿态,反倒为街知巷闻的小道流言,提供了四处奔走的空间。‎ 媒体分析了这25人的情况:其中,有2名女性,50岁-59岁人数占60%,其中1人和过度劳累有关,2人为“不慎坠楼”,5人和抑郁症相关,另有1人为杀人后自杀。其余死亡官员,均未得到官方给出的直接或具体死因。所谓“非正常死亡”,大意是说不是身体原因,而出人意表地离世而去。官员非群众,知识水平不低,生命意识不差,悄无声息说走就走,难免令人讶异。当然,地方部门出于各种考量,审慎发言,也是可以理解的。不过,以为拖着拖着就远离了舆论风暴点,然后就可以装作此事从无发生,甚至堂而皇之信奉某种禁忌规则,借以敷衍民意、应对舆情——这种鸵鸟心理,既有悖信息公开之本,也难以还离世官员以清白之誉。‎ 逝者已矣。公众盯着官员的“非正常死亡”不放,所寻所追的,不是花边小道,而是正义与真相。‎ 一则,官员“非正常死亡”,恐怕不能归于个人私隐范畴,尤其是在反腐高压之下,必须要在权力程序上,得以清晰表达。因为公众所担心的,是少数官员会否以“弃车保卒”的策略,将诸多诡异暧昧的线索,终结在生命的句号之间。二者,从公共治理层面来说,一个通识越发清晰——越是不成熟的官场,越是通行着神秘逻辑。而法治的要义,就是要将一切鬼魅魍魉,统统晾晒在阳光之下。“非正常”背后有着怎样的“正常规则”,死亡事件究竟钩沉起了多少敏感话题,还有哪些“不可说”、“不能说”的细节?这些疑问,关乎社会大义,关切规则秩序,不能人为地“点到为止”。更重要的是,没有下文的“非正常死亡”,公众很容易将之视为地方部门“有意为之”,权力公信也好,官场生态也罢,都可能随着不言不语的烂尾新闻而妖异起来。‎ 人总有一死,从概率上说,“非正常”的小概率也属于正常。只是,在行政深改的背景下,一个官员的命运,尤其是一个离奇死亡官员的命运,往往被公众视为隐喻着诸多权力生态的标本。让“非正常死亡”有个正常的解释、有个经得起时间追问的定论,不仅利于止歇谣言,防止民众将非正常死亡与见不得人的勾当直接等同起来,也是敬畏生命、严肃行政作为之需。(邓海建)‎ ‎10. 状告“哺乳被拍”是用法律捍卫权利 堂吉伟德 近期,一位母亲在北京地铁上哺乳被拍照并传上微博,被“北京往事网站”官微批为“裸露性器官”。随后,拍照博主和“北京往事网站”纷纷发文致歉。11月30日,当事母亲称此事对其生活已造成困扰,其丈夫准备打官司维权。(12月1日《华商报》)‎ 奶妈喂养乳儿,本是人之天伦,每人都有类似经历,也有相同的遭遇。露乳哺育的场景,即便按照现代文明的规范,只要当事人没有不适感,其他人也应给予理解与宽容。毕竟,所谓的场面尴尬与令人羞涩,那不过是一种道德式的矫情。然作为公益组织,拍人哺乳照片本就属于不道德的行径,然后将其放置于网上并批其为“裸露性器官”,既是对其隐私的泄露,更是对其人格的污辱,此举已超越道德边界而成为违法行为,理应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道歉表明对过错已有所认识,但更多的是形式大于内容。毕竟道歉并不具有惩戒性,其依然属于道德自律的范畴。相比较公开哺乳照片对当事人造成的伤害,仅有道歉显然远远不 够。更为关键的是,若是当后果风险与行为不能成为正比,那么就不足以起到教育当示人,警示其他们的作用,更无以彰显权利不可侵犯的法治精神。基于此,拿起法律的武器,勇敢为自己维权,既是权利者自我捍卫的宣告,也是维护权利最有力的手段。一旦其诉求获得了法院的支持,侵权行为被最终定性,那么被告一方不但会声名受损,也会为此付出经济上的代价。‎ 时下,网络侵权行为相当普遍,隐私被暴露的案例不时出现,很多人的行为表现缺乏权利尊重和法律敬畏,除了跟网络本身的开放度有关,根子还在受到伤害的一方,多选择了默默承受或者过度宽容,侵权的风险太小,使得侵权者不会顾忌行为后果,自然就有恃无恐,明知自己的行为具有违法性,然而依然毫不在乎。基于此,就需要维权者变得更加强大,要勇于和善于同侵权行为作斗争,用最有效的手段来保护自身的权利。唯有如此,侵权者才会有所收敛和顾忌,也不会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在法治社会里,不应存在法外之地,网络行为也不例外。相比于国外诸多法治成熟的国家,公众的法治意识普遍不强,维权能力偏弱,是法治建设的最大短板。其间原因在于,很多对司法缺乏信任,对获得良好结果缺乏信心,从而不愿为,不敢为和不能为,在权利受到侵害之后,往往选择隐忍的态度,无形中助长了侵权行为的泛滥,也造成法汉基础的薄弱,法律工具的虚置。假若每个人能把法律手段作为优先选项,为了维权而不惜代价,通过这样的实践,不但可以提高自身的法律能力,也能以此促进整个社会法治的进步。国外的经验证明,国家法治水平的整体提升,跟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用法能力密不可分,彼此之间是一种相互促进的关系。‎ 状告“哺乳被拍”是用法律捍卫权利,也是个体法律意识增强的体现,并给其他人带来了积极的启发意义。在大力建设法治社会的当下,离不开个体对法律手段的运用,对司法途径的使用。当每个人都敢于、善于并能够用好用活法律的武器,个体权利的神圣性才会获得保障,并由此推动法治建设的质的提升。(堂吉伟德)‎ ‎11. 回购高速路,是城市未来投资的一部分 然 玉 继去年以回购方式取消梅观高速收费之后,深圳再次回购龙大(深圳段)、南光、盐排、盐坝四条高速路,2016年2月7日(农历除夕)0时起免费通行。四条高速首期回购款9 7 .13亿元,后续将根据税费变化等据实结算。深圳市交委主任熊国伟在签约仪式上说,四条高速免费通行后,将降低市民出行成本和企业运输及物流成本,从而促进沿线土地集约化利用和产业转型。(12月1日《南方都市报》)‎ 高速公路收费之争由来已久,相关利益主体素来各执一词、争论不休,让人丝毫看不到解决问题的出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深圳所开启的“回购模式”‎ ‎,无疑提供了不一样的思路。此举最直观的影响,就是免去了公众缴纳过路费的负担,大大降低了运输物流成本。按照预想,“免费通行”之后,势必会带来一连串的撬动效应。比如说,推动土地连片开发,实现城市一体化发展等等??在此事上,“深圳试验”、“深圳经验”又一次被众人寄予了厚望。‎ 其实,应该看到的是,深圳此次大手笔回购,还是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一方面,深圳拥有着极为可观的财政积累,具备操作巨额回购的现实条件;另一方面,上述几条收费公路横亘在新老地块之间,客观上造成了用地分割、加剧了城市区隔!所以,对深圳而言,有针对性地回购收费公路,既有必要性有又物质基础,一切可谓水到渠成。在这一过程中,天价的回购款,绝对不应简单被视作是“让利于民”,而应该被看成是这座城市未来投资的一部分! 即便很多人不愿承认,但事实上在“回购收费公路”的决策中,“迎合民意诉求、降低民众负担”的考量,只占据了很小的部分。官方的主要考虑,还是在于拓展城市发展纵深、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而这套逻辑,也巧妙地避开了“回购”可能引发的利益再分配争议,共同努力,“马路丐帮”才能得到更好地整治,也才会“慢慢变少”。(龙敏飞)‎ ‎13. 世界美好,“路怒”太糟 邓海建 ‎“路怒”是心疾,既不利于驾驶人的身心健康,又危害他人与自身的人身安全,由此引起的攻击性驾驶行为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全国共查获上述违法行为1733万起,同比上升2.8%。从性别看,“路怒”症中涉及的男司机占97%、女司机3%。(12月2日新华网)‎ 手握方向盘,立刻化身“愤怒的小鸟”。这是很多司机经常“变身”的常态。根据互联网网站的调查显示:93%的车主开车时会有过激的情绪或驾驶行为,只有不到7%的车主表示“我开车从不发怒。”那么,为什么没开车之前是文艺青年,一到了驾驶室,就变成了摇滚青年?这个问题确实很微妙。‎ 电视剧台词里劝慰我们:世界如此美妙,我却如此暴躁,这样不好。可问题是,一旦上路,觉得“看不惯”或“被欺负”,马上睚眦必报,怒形于色。最典型的,当数不久前在哈尔滨,越野车“路怒”挡道,竟然硬生生别停了救护车。最后,当事司机迫于舆论压力,通过媒体向救护车驾驶人、救护车上的病患及家属道歉,希望能得到他们的谅解。这还算轻量级的,至于因怒撞车、因怒捅人的极端案例,隔三差五也不算鲜见。‎ ‎“路怒”症中男司机占97%,这当然不是说男司机更容易暴脾气,因为女司机数量本来相对就少,“路怒”的概率自然就小了许多。细分起来,“路怒”无非三种:一是本来就是急性子,赶上红灯一个接一个,又要守规矩、又要赶场子,难免愤怒的情绪指数就高涨起来,于是踩油门有怒气,压刹车还是有怒气。二是轻微交通违法在马路上司空见惯,但凡有点秩序正义感,就会看不惯,再加上因为“被加塞”等耽搁的时间和带来的风险,愤怒就成了不得已的事情。三是社会戾气在道路交通中的“迁怒效应”。这就像心理专家说的,很多驾车人处于身心亚健康状态,易疲劳、易焦虑,缺乏耐心和容忍力,很可能刚刚遭遇职场或家庭的矛盾,一旦遭遇拥堵、磕碰等,情绪自然一点即着。‎ 当然,在这些原因中,“他人违法驾驶”是主要导火索。不久前,公安部邀请了七家网络平台,针对路怒问题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显示,有84.6%因他人违法驾驶而“路怒”。数据也能证明这个逻辑:综合近五年的查处数据来看,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违法抢行、强行违法占道行驶和不按规定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每年7月、8月、10月份查处较多,比如,2015年7月查获195万起、8月查获184万起、10月查获191万起。路见不平一声吼,手握方向盘的,自然也不愿闲着。‎ 不管怎么说,“路怒”总是高悬在道路交通安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指望一碗心灵鸡汤来化解这类风险,效果未必可期。真要解决“路怒”‎ 的问题,治本之计,在于化解社会戾气,将利益对垒与阶层矛盾消化在深改的大局里;而治标之策,在于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起码可以借助APP等信息化手段,“随手拍”各种轻微道路违法行为,发挥“朝阳群众”式的魔力,遏止各种交通违法,从而消除“路怒”的导火索。(邓海建)‎ ‎14. 延迟退休原来又是80后“先享”?‎ 舒圣祥 延迟退休该如何推行?12月2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的《人口与劳动绿皮书: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No.16》建议,延迟退休可分“两步走”:2017年完成养老金制度并轨,从2018年开始,女性退休年龄每3年延迟1岁,男性退休年龄每6年延迟1岁,至2045年男性、女性退休年龄同步达到65岁。(12月2日新华网)‎ 虽然备受社会争议,但是延迟退休俨然已成“必然趋势”,剩下的似乎只有操作层面的细节探究。一方面,养老金去年收不抵支的的省份多达22个,照此计算十几年后就有可能 用光结余,延迟退休最主要的用意就是要弥补养老金缺口;另一方面,人口老龄化已成看得见的现实问题,无论是全面二孩还是延迟退休,或许都是应对的一步棋。正因为如此,无论民意反馈如何,延迟退休的推出都是大概率事件。‎ 对此,人社部的定调是“小步慢走,渐进到位”,社科院的绿皮书则给出了详细的“小步慢走”时间表。倘若真的按照这个时间表推行延迟退休,不难计算出一个有趣的数字:第一批真正“享受”延迟退休待遇的人,将生于1980年。众所周知,自诩“被坑一代”的80后,之前已经有了多个“第一批”历史:第一批成为独生子女、第一批开始大学收费、第一批取消毕业分配、第一批取消单位分房??只不过,这一次是第一批开始延迟退休。‎ 全面二孩放开后,因为即将面对史上仅有的“上有4老、下有2孩”局面,80后在网上吐槽“我只想说,咱能不能换一代人坑”;为此,《人民日报》曾发表题为《80后真是“被坑的一代”吗》的文章指出,“那些抱怨与吐槽既不真实,也无碍于命运的展开,80后大可对此不屑一顾。”甭管这些吐槽是否足以概括80后的真实处境,但他们在改革进程中确实扮演过很多的“试验品”与“过渡品”角色,类似角色带给人的沉重感觉并不虚假。‎ 当然,延迟退休如果真的又是80后“先享”,真正的问题倒不在于“专坑一代人”,而在于没有合适的道理。延迟退休就算需要过渡,真的需要过渡30年的时间吗?这既不符合弥补养老金缺口的急迫,也不符合缓解人口老龄化的用意。如果是要“温水煮青蛙”的话,那么,在如此漫长的时间里慢慢煮沸延迟退休的“温水”,也只会加剧“青蛙”的痛感而不会是越来越麻木。‎ 无论如何,站在“青蛙”的视角,“温水煮青蛙”必然是一个贬义词。大家都是理性的公民,决策者没必要视之为糊涂的青蛙。所以,延迟退休首先需要通过人大来明确“到底要不要搞”的问题。如果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那就没必要花30年的漫长时间来“小步慢走”,相反“长痛不如短痛”,即便要过渡,也不应该超过十年。直面问题解决问题的改革,不能用钝刀子割肉,80后理当“没资格”第一批延迟退休。(舒圣祥)‎ ‎15治理老赖,需要执行联动更需司法自强 然 玉 欠钱不还的“老赖”们,今后将为自己的失信付出更多代价。近日,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全国工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本月全面运行,“老赖”今后将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商总局和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的登记注册系统将对其登记申请进行自动拦截。(12月2日《京华时报》) 老赖将不得担任公司高管,这一新规无疑是加诸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又一限制。其一方面说明,最高法所一贯力推的执行联动机制,又有了新的实现路径;另一方面则表明,工商系统继金融机构之后,也深入兑现了自身协助司法执行的义务??可以预见,禁止老赖当高管,“追债”效果也许不会立竿见影。但是,它至少代表了一种向好的努力。‎ 禁止老赖担任企业高管,不仅是工商系统落实司法责任的体现,也完全符合其维护自己切身利益的考量。可以说,这是健全从业者资质筛选,以及控制市场风险的必要举措。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是,老赖或曰失信债务人,其个体道德品质被证明存在缺陷;再加之,在被列入“失信人黑名单”后,老赖日常消费、投资融等权利已被限制——这一切都决定了,他们没有资格也没有能力,出任公司法人或高管。‎ 工商管理部门,负有市场监管职责,也掌握着行业准入的通道。阻止老赖当高管,乃是为了避免个体的道德缺陷,最终放大为企业的运营风险。当然了,很多人会说,“此举吓不到也治不了老赖”!可需要明确的是,这一新规既不是全部也不知终点,它只是构建“司法执行联动机制”的一环。顺着这一思路,今后势必会有更多类似的举措不断出台,这是一个动态的、累积的过程。‎ 事实上,“老赖问题”只不过是法院“执行难”的一个典型例子。为了破解此类难题,‎ 司法系统的思路,主要还是集中在不断强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也即广泛联合出入境、金融、工商、社区等公共部门一同施压,从而倒逼被执行人履行判决。总体而言,这仍然是一种“向外寻求支持”的逻辑,虽然不无效果,却也体现出法院系统内部民事案件执行乏力的困境。‎ 包括老赖现象在内,所有的“执行难”,其实都与司法系统的固有缺陷不无关系。首先,专门针对执行工作的法律少之又少,法院执行工作缺乏刚性支撑,这在客观上使得对“老赖”强制执行困难重重;除此以外,在日常的司法实践中,法院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审理、认定,也显得极为保守和低效。凡此种种,其实都印证了法治建设的某些内在不足。 无论是是治理老赖,还是其它失信被执行人,都离不开两个层面的努力。继续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谋求更多的社会支持,固然至关重要。但是更为根本的,还是要从立法、审判等环节强化内在建设,确保对失信者的司法追责能够变得更为有力、更为高效。(然 玉)‎ ‎2016高考作文素材(时评类11):对屠呦呦说声感谢有多难?‎ 每个时代都有很多人为造福国家、造福人类而贡献毕生精力,我们的生活正是因为他们的付出而越来越好,他们理应被感谢、被致敬。‎ 最近这些天,很多媒体都在讨论中国女药学家屠呦呦获诺贝尔奖生理学或医学奖的新闻,但有些报道和评论的角度很奇怪。比如,有些中医爱好者兴奋地宣称,屠呦呦获诺奖表明中医得到了国际认可,有些“反中医”人士则撰写文章,强调青蒿素“与中医无关”;再比如,有些媒体热衷于散播屠呦呦“人品不好”“抢功”等八卦,有些评论则因其“三无院士”身份而借机抨击院士遴选制度……‎ 在思想多元的社会,人们对同一件事有不同的解读,是很正常的现象。但是,看看舆论场上那些由屠呦呦获诺奖所引发的“互撕”,确实让人感觉有些无聊,甚至失望。很明显,目前很多关于屠呦呦和青蒿素的分析,不过是在“借他人之酒杯,浇心中之块垒”——那些立场先行的发言者,其实并不关心屠呦呦的学术贡献,他们原本就带有对某些问题的偏见,如今只是将屠呦呦当成了某种“工具”。‎ 这种动机不纯的讨论,事实上有很多都属于伪命题,它们基本无助于增进社会共识,反倒会进一步撕裂社会。一些媒体为这种无聊的争论提供版面,引导公众加入到喧嚣的舆论泡沫战之中,恐怕并没有多大意义。在一些媒体功利地“消费”屠呦呦、赚取点击量的时候,真诚地对屠呦呦说一声感谢反倒成了一件难事。‎ 正因如此,我的一位驻非同事的采访,让我印象深刻:一位在加纳、莫桑比克工作了十余年的国企员工,在得知屠呦呦获奖后,对我的同事说的第一句话是“感谢屠大科学家”——‎ 驻非期间,他和同事都曾多次感染疟疾,每一次都是靠屠呦呦发现的青蒿素化险为夷。然而,这种朴素而自然的情感表达,实在太稀缺。‎ 屠呦呦确实应该被感谢,不仅因为她是中国大陆第一位自然科学领域的诺贝尔奖获得者,更因为她发现的青蒿素在全球抗击疟疾的进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世界卫生组织的报告显示,自2000年起,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已有约2.4亿人受益于青蒿素联合疗法,约有150万人因该疗法而避免了疟疾导致的死亡。‎ 很多人此前或许从没听过屠呦呦的名字,也不知道青蒿素为何物,但实质上是屠呦呦及其研究团队的受益者。如果没有她当年率研究团队深入疟疾疫区,在经历190次失败、多次以身试药后研制出“中国神药”,中国可能至今都饱受疟疾困扰。如今屠呦呦的研究终于得到“迟来的认可”,对她说一声感谢理所应当。‎ 一声感谢的分量,或许并不比一座奖杯要轻。每个时代都有很多人为造福国家、造福人类而贡献毕生精力,我们的生活正是因为他们的付出而越来越好,他们理应被感谢、被致敬。从一定意义上讲,正视每一个科研工作者的贡献,就是对科学最好的尊重。当我们知道感激屠呦呦这样的人,我们才离正常社会更近 要让“屠呦呦们”过上体面的生活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研究员屠呦呦成为今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的得主之一,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屠呦呦道出的是科研的艰辛和困难(10月7日《新京报》),这能否激励更多的学子、年轻人和更多的人在未来从事科研职业,从而改变年轻人的择业和人生志向呢?‎ 屠呦呦谈到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诺贝尔奖金,屠呦呦和先生李廷钊开玩笑地说,“这点奖金还不够买北京的半个客厅吧?!太少了啊!”今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奖金共800万瑞典克朗(约合92万美元),屠呦呦将获得奖金的一半,另外两名科学家爱尔兰的威廉·坎贝尔和日本的大村智共享奖金的另一半。‎ 屠呦呦单独获得的46万美元按目前与人民币兑换汇率1:6.3559计算,应为292.3714万元人民币,买一套好地段的北京房子的半个客厅可能不够或勉勉强强。所以,如果为了获奖和生存而从事科研是难以立足的。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表明,首先要解决科研人员的生存问题才有可能让科研出成果和成绩。而且,即便这样,人们在选择科研工作时,也可能会面临急流勇退还是逆水行舟的选择。‎ 屠呦呦和整个青蒿素研究团队的研究人员的经历也表明,科研在某些时候的确是要下地狱的。屠呦呦等人试验的北京的青蒿质量非常不好,只有自身尝试用叶子和梗来验证有无青蒿素。此外,在做完动物试验后发现青蒿素有100%的抗御疟原虫的效果后,再在自己身上试验药物的毒性……如此,屠呦呦的肝脏受到损坏,同事们也得了很多病。‎ 这种情况与200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得主之一,澳大利亚的马歇尔( Ba r r yM arshall)相似,为了验证幽门螺杆菌致病的假说,马歇尔吞服了大量的幽门螺杆菌培养液,在两周后发现了胃痛、呕吐、进食困难、头晕冒冷汗、口臭等症状。胃镜检查发现,马歇尔的胃黏膜上长满了细长条的、弯弯曲曲的细菌,这正是幽门螺杆菌,证明幽门螺杆菌会导致胃溃疡,并因此后来获得诺贝尔奖。‎ 因此,诺贝尔奖奖励的是那些在科学上有献身精神的人和能吃苦耐劳的人,如果不能吃苦和献身,显然不适宜于做科研。‎ 当然,最重要的是,既然从事科研工作不是为了获得诺贝尔奖,而且实话实说,千千万万从事科研的人没有几个能有运气获得诺贝尔奖,以今年的诺贝尔奖为例,中国曾有60多个单位的500名科研人员,同心协力,寻找新的抗疟疾的药物———青蒿素,但只有屠呦呦一人获奖,因此从事科研就是默默无闻,或者是终身坐冷板凳,就像西西弗斯,终生都在进行单调而艰难的工作。‎ 如果没有这样的坚持和认知,就不可能也无法从事科研工作。‎ 从事科研的种种困难从屠呦呦的获奖体现出来,也难怪今天的年轻学子有很多并不愿意从事科研工作。最近,国内首次针对高中生群体的科学主题调研———“女科学家萌芽计划全国高中生认知调研”公布了结果,对北京、上海、广州等20个城市采样调查1200名学生的结果显示,仅有45%的高中生表示愿意成为科学家,而对从事科学事业持有强烈意愿的比例则低至27%。同时,女生有意愿从事科学工作的比例仅为38%,男生则略微过半。‎ 为何学生表现出对科学的热情高而对成为科学家和从事科研的意愿低?学生的一些回答提供了部分答案。他们认为,科学研究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单调而又辛苦;科学家是一种特殊的职业,只有少数人会选择,和自己的关系不大;女科学家是科学领域的少数群体,不仅是一种特殊的职业,更不如男性有优势,而且科研“缺乏生活情趣”;女科学家所享有的社会地位不够高,她们的付出与所受到的社会关注并不完全对等。‎ 这些回答已经说明,屠呦呦获得诺贝尔奖可能并不会激励更多的人从事科研工作。也可能正因为如此,诺贝尔奖本身的意义才尤为重要,奖金不足以让科学家过上体面的生活,更不可能让其成为富翁,但奖励是一种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的激励文化,甚至是一种机制,希望有更多的人从事和献身于科研工作。‎ 当然,诺贝尔奖的激励后面是一种崇高,尽管这样的崇高太沉重,是每个人难以承受之重,用屠呦呦的话来说便是,“与获奖相比,我一直感到欣慰的是在传统中医药启发下发现的青蒿素已拯救了全球数以百万计疟疾病人的生命。”‎ 如果青蒿素在拯救全球数百万计的人的生命的同时,即便不让科学家富起来,也能让其过上体面的生活,如通过专利机制,如此,也会鼓励更多的人从事科研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