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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1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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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年高考文言文解题技巧文化常识题:职官沿革· 宗法礼俗
职官沿革
官职
设置
中央官职
地方官职
官名释义
爵号等50则
任免升降
任职授官
提升职务
调动
兼职
降级免职
宗法礼俗
宗法常识
嫡子等20则
礼俗习俗
尊卑
忌讳
避讳
礼俗习俗称谓
(一)职官沿革
一.官职设置
古代官职的情况,涉及官署名、官名、官员的职掌等方面,各朝代的情况也不尽相同。大体可分为中央官职和地方官职两大类。
1.中央官职
秦设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组成中枢机构。丞相管行政,太尉管军事,御史大夫管监察和秘书工作。汉朝大体上沿袭秦制称为三公,下有九卿,分管各方面政务,后世又演变为三省六部制。
此外,中央还设有专门机构和官员,负责管理图书、编修历史、制定历法等工作。如司马迁、张衡曾任太史令,高启为翰林院国史编修等。
2.地方官职
秦、汉主要行政区是郡。郡的长官,秦称郡守,汉称太守。隋、唐主要行政区是州,州官称刺史,属官有长史、司马等。唐代在一些军事重镇设节度使,属官有行军司马、掌书记等。宋代州官称知州,县官称知县。明、清改州为府,称知府。
此外,汉代也设州,天下分十几个州,基本上是监察区,中央派官员去刺探情况,称刺史。隋、唐全国分十几个道,也称监察区,中央派官员前往巡视,称黜陟使。宋代全国分十几个路,路中设若干司,分管各方面的事务。元代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叫行中书省,明代改称承宣布政使司,习惯上仍称为“省”。
二.官名释义
1.爵:即爵位、爵号,是古代皇帝对贵戚功臣的封赐。旧说周代有公、侯、伯、子、男五种爵位,后代爵称和爵位制度往往因时而异。
2.丞相:是封建官僚机构中的最高官职,是秉承君主旨意综理全国政务的人。有时称相国,常与宰相通称,简称“相”。
3.太师:指两种官职,其一,古代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后多为大官加衔,表示恩宠而无实职,如宋代赵普、文彦博等曾被加太师衔;其二,古代又称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为“东宫三师”,都是太子的老师,太师是太子太师的简称,后来也逐渐成为虚衔。
4.太傅:参见“太师”条。古代“三公”之一。又指“东宫三师”之一。
5.少保:指两种官职,其一,古代称少师、少傅、少保为“三孤”,后逐渐成为虚衔;其二,古代称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为“东宫三少”,后也逐渐成为虚衔。
6.尚书:最初是掌管文书奏章的官员。隋代始设六部,唐代确定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各部以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
7.学士:魏晋时是掌管典礼、编撰诸事的官职。唐以后指翰林学士,成为皇帝的秘书、顾问,参与机要,因而有“内相”之称。明清时承旨、侍读、侍讲、编修、庶吉士等虽亦为翰林学士,但与唐宋时翰林学士的地位和职掌都不同。
8.上卿:周代官制,天子及诸侯皆有卿,分上中下三等,最尊贵者谓“上卿”。如《廉颇蔺相如列传》:“廉颇为赵将……拜为上卿。”
9.大将军:先秦、西汉时是将军的最高称号。如汉高祖以韩信为大将军,汉武帝以卫青为大将军。魏晋以后渐成虚衔而无实职。明、清两代于战争时才设大将军官职,战后即废除。
10.参知政事:又简称“参政”。是唐宋时期最高政务长官之一,与同平章事、枢密使、枢密副使合称“宰执”。
11.军机大臣:军机处是清代辅佐皇帝的政务机构。任职者无定员,一般由亲王、大学士、尚书、侍郎或京堂兼任,称为军机大臣。军机大臣少则三、四人,多则六、七人,被称为“枢臣”。
12.军机章京:参见“军机大臣”条。是军机处的办事人员,军机大臣的属官,被称为“小军机”。
13.御史:本为史官,秦以后置御史大夫,职位仅次于丞相,主管弹劾、纠察官员过失诸事。
14.枢密使:枢密院的长官。唐时由宦官担任,宋以后改由大臣担任,枢密院是管理军国要政的最高国务机构之一,枢密使的权力与宰相相当,清代军机大臣往往被尊称为“枢密”。
15.左徒:战国时楚国的官名,与后世左、右拾遗相当。主要职责是规谏皇帝,举荐人才。
16.太尉:元代以前的官职名称。是辅佐皇帝的最高武官,汉代称大司马。宋代定为最高一级武官。
17.上大夫:先秦官名,比卿低一等。
18.大夫:各个朝代所指的内容不尽相同,有时可指中央机关的要职,如御史大夫、谏议大夫等。
19.士大夫:旧时指官吏或较有声望、地位的知识分子。
20.太史:西周、春秋时为地位很高的朝廷大臣,掌管起草文书、策命诸侯卿大夫、记载史事,兼管
典籍、历法、祭祀等事。秦汉以后设太史令,其职掌范围渐小,地位渐低。司马迁曾做过太史令。
21.长史:秦时为丞相属官,如李斯曾任长史,相当于丞相的秘书长。两汉以后成为将军属官,是幕僚之长。
22.侍郎:初为宫廷近侍。东汉以后成为尚书的属官。唐代始以侍郎为三省(中书、门下、尚书)各部长官(尚书)的副职(详见“三省六部”条)。韩愈曾先后任过刑部、兵部、吏部的侍郎。
23.侍中:原为正规官职外的加官之一。因侍从皇帝左右,地位渐高,等级超过侍郎。魏晋以后,往往成为事实上的宰相。
24.郎中:战国时为宫廷侍卫。自唐至清成为尚书、侍郎以下的高级官员,分掌各司事务。
25.参军:“参谋军务”的简称,最初是丞相的军事参谋。晋以后地位渐低,成为诸王、将军的幕僚。隋唐以后逐渐成为地方官员。
26.令尹:战国时楚国执掌军政大权的长官,相当于丞相,明清时指县令。
27.尹:参见“令尹”条。战国时楚国令尹的助手有左尹、右尹,左尹地位略高于右尹。又为古代官衔的通称,如京兆尹、河南尹、州尹、县尹等。
28.都尉:职位次于将军的武官。《陈涉世家》:“陈胜自立为将军,吴广为都尉。”《鸿门宴》:“沛公已出,项王使都尉陈平召沛公。”
29.冏卿:太仆寺卿的别称,掌管皇帝车马、牲畜之事。
30.司马:各个朝代所指官位不尽相同。战国时为掌管军政、军赋的副官,隋唐时是州郡太守(刺史)的属官。
31.节度使:唐代总揽数州军政事务的总管,原只设在边境诸州;后内地也遍设,造成割据局面,因此世称“藩镇”。
32.经略使:简称“经略”。唐宋时期为边防军事长官,与都督并置。明、清两代有重要军事任务时特设经略,官位高于总督。
33.刺史:原为巡察官名,东汉以后成为州郡最高军政长官,有时称为太守。唐白居易曾任杭州、苏州刺史,柳宗元曾任柳州刺史。
34.太守:参见“刺史”条。又称“郡守”,州郡最高行政长官。范晔曾任宣城太守。《桃花源记》:“及郡下,诣太守,说如此。”《孔雀东南飞》:“直说太守家,有此令郎君。”
35.都督:参见“经略使”条。军事长官或领兵将帅的官名,有的朝代地方最高长官亦称“都督”,相当于节度使或州郡刺史。如《梅花岭记》:“任太守民育及诸将刘都督肇基等皆死。”刘肇基是驻地方卫所的军事长官。
36.巡抚:明初指京官巡察地方。清代正式成为省级地方长官,地位略次于总督,别称“抚院”“抚台”“抚军”。如《五人墓碑记》:“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毛一鹭。”“抚吴”,即担任吴地的巡抚。
37.抚军:参见“巡抚”条。《促织》:“乃赏成,献诸抚军。抚军大悦,以金笼进上,细疏其能。”又称作“抚臣”,如“诏赐抚臣名马衣缎”。
38.校尉:两汉时期次于将军的官职。如《赤壁之战》:“以鲁肃为赞军校尉。”鲁肃当时担任协助主帅周瑜规划军事的副将。唐以后地位渐低。
39.教头:宋代军中教练武艺的军官。《水浒传》中的林冲就是京城八十万禁军的枪棒教头。
40.提辖:宋代州郡武官的官名,主管训练军队、督捕盗贼等事务。如《水浒传》中的鲁提辖鲁智深。
41.从事:中央或地方长官自己任用的僚属,又称“从事员”。《赤壁之战》:“品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
42.知府:即“太守”,又称“知州”。《登泰山记》:“是月丁未,与知府朱孝纯子颍由南麓登。”
43.县令:一县的行政长官,又称“知县”。《孔雀东南飞》:“还家十余日,县令遣媒来。”
44.里正:古代的乡官,即一里之长。如《促织》:“令以责之里正。”
45.里胥:管理乡里事务的公差。如《促织》:“里胥狡黠,假此科敛丁口。”
46.三省六部: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隋唐时,三省同为最高政务机构,一般中书省管决策,门下省管审议,尚书省管执行,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中书省长官称中书令,下有中书侍郎、中书舍人等官职;门下省长官称侍中,下有门下侍郎、给事中等官职;尚书省长官为尚书令,下有左、右仆射等官职。尚书省下辖六部:吏部(管官吏的任免与考核等,相当于现在的组织部)、户部(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礼部(管典礼、科举、学校等)、兵部(管军事,相当于现在的国防部)、刑部(管司法刑狱,相当于现在的司法部)、工部(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各部长官称尚书,副职称侍郎,下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职。六部制从隋唐开始实行,一直延续到清末。
三、任免升降
1.任职授官
(1)任:担当,担任。
恬任外事而毅常为内谋。(毅,蒙毅,人名)(《史记·蒙恬列传》)
(2)授:授官,任命。
即军中拜授。(《汉书·翟方进传》)
(3)除:任命,授职。
除臣洗马。(《陈情表》)
(4)拜:授给官职。
拜亮为丞相。(《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
(5)征:征召,特指君召臣,即由君王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充任官员。
赵相征至长安,乃使人复召赵王。(《史记·吕太后本纪》)
(6)辟:征召,由中央官署征聘,然后向上荐举,任以官职。
连辟公府不就。(《张衡传》)
(7)荐:推荐,由地方向中央推荐品行端正的人,任以官职。
(荀)彧荐嘉。(《三国志·魏书·郭嘉传》)
(8)举:推荐,推举,也指由地方向中央推荐品行端正的人任以官职。
举孝廉不行。(《张衡传》)
傅说举于版筑之间,胶鬲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孟子·告子下》)
(9)起:起用人任以官职或重新任用予以官职。
不如召甘茂于魏,召公孙显于韩,起樗里子于国。三人者,皆张仪之雠也。(《战国策·秦策二》)
(10)提:提拔。
然(魏收)提奖后辈,以名行为先,浮华轻险之徒,虽有才能,弗重也。(名行:名望和德行)(《北史·魏收传》)
(11)拔:提升没有官职的人。
山涛作冀州,甄拔三十余人。(《与韩荆州书》)
(12)封:帝王授予臣子土地、封号或爵位。
六国之后君,吾不能封也。(《孔丛子·答问》)
(13)赠:用于追封已故者以爵位。
步夫人卒,追赠皇后。(《三国志·吴书·吴主传》)
(14)赐:赏赐有功之臣以爵位。
武以故二千石与计谋立宣帝,赐爵关内侯。(《汉书·苏武传》)
(15)赏:由皇帝特旨颁布,赐予官职或爵位。
八月初一日,上召见袁世凯,特赏侍郎。(《谭嗣同传》)
2.提升职务
(1)擢、升、拔擢:用于由低级到高级的升迁。
擢为后将军。(后将军:武官名)(《汉书·赵充国传》)
过蒙拔擢,宠命优渥。(《陈情表》)
(2)陟:升迁,指官吏的提升和进用。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出师表》)
(3)超擢、超迁:越级破格提升。
皇上超擢四品卿衔军机章京,与杨锐、林旭、刘光第同参预新政。(《谭嗣同传》)
(孝)文帝说之,超迁,岁中至太中大夫。(《史记·贾谊传》)
3.调动职务
(1)转、移、调、徙:一般的调动,调迁。
调为陇西都尉。(《汉书·袁盎传》)
徙齐王信为楚王,都下邳。(《史记·淮阴侯列传》)
程大元、李和以下将士六千六百一十三人补转官资有差。(《宋史·理宗纪》)
(2)迁:调动官职,一般指升官。
数年,迁朔方刺史。(《汉书·翟方进传》)
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车特征拜郎中,再迁为太史令。(《张衡传》)
(3)出:指出京受任。
永和初,出为河间相。(《张衡传》)
(4)补:补充缺职或由候补而正式任命。
是时,选博士、谏大夫通政事者补郡国守、相,以望之为平原太守。(《汉书·萧望之传》)
4.兼职
(1)领:本职之外兼较低职。
又领扬州刺史。(《晋书·谢安传》)
(范晔)服终,为征南大将军檀道济司马,领新蔡太守。(服终,服丧结束)(《宋书·范晔传》)
(2)摄:暂时兼代本职外更高职务。
羊舌鲋摄司马。(羊舌鲋,人名)(《左传·昭公十三年》)
(3)权:临时代职。
以京官权知,三年一易。(权知,代理主管)(《上孝宗皇帝第一书》)
(4)假:暂时代理。
武与副中郎将张胜及假吏常惠等募士斥候百余人俱。(《苏武传》)
(5)行:代理官职。
太祖行备武将军。(《三国志·魏书·武帝纪》)
观文殿学士特进行兵部尚书。(欧阳修《泷冈阡表》)
(6)署:代理,暂任。
以亮为军师将军,署左将军府事。(《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
(7)护:原官员短期离职,临时守护印信。“护”有“统辖,统率”的意思。
今日大王尊官之,令护军。(《史记·陈丞相世家》)
5.降级免职
(1)罢、免、解、黜、夺:官员因过失而解除职务。
窦太后大怒,乃罢逐赵绾、王臧等。(《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免官削爵。(《汉书·贡禹传》)
公将黜太子申生而立奚齐。(《国语》)
理乱不知,黜陟不闻。(韩愈《送李愿归盘谷序》)
使者遂逮守,胁服,夺其官。(《书博鸡者事》)
(2)放:驱逐,流放。
齐放其大臣孟尝君于诸侯。(《战国策》)
(3)贬、谪:因过失而降级。
贬连州刺史。(《旧唐书·刘禹锡传》)
滕子京谪守巴陵郡。(《岳阳楼记》)
(4)革、褫:皆为“革除”的意思,指撤职查办。
张勃进陈汤而坐以褫爵。(张勃因推荐陈汤而被革除爵位)(《上搜才表》)
(5)左迁:降级使用,贬官。
心犹恨之,遂左迁毓。(《三国志·魏书·卢毓传》)
(6)开缺:官员因故去职或者死亡,职位一时空缺,另选他人充任。
(7)致仕:退休。
(二)宗法礼俗
一、宗法常识
宗法,指古代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统远近区别亲疏的法则。它包括封建社会规定的嫡庶、系统的法则和家族中祭祀、婚嫁、家塾、庆吊、送终等事情的家法。这种制度是为维护封建等级制度、巩固贵族世袭统治服务的,因此得以在封建社会中长期保存。
1.嫡子 封建宗法社会中指正妻所生的儿子。有时也指正妻所生的长子,即“嫡长子”。从周代起,王位一般都由嫡长子世袭,直至清末。
2.宗子 指嫡长子。依宗法,嫡长子要继承大宗,为兄弟族人所共尊。他有祭祀始祖的特权,要继承特别多的遗产,应受小宗的尊敬。宗子也是一宗之祖,地位特别高贵,故又叫“宗主”。
3.庶子 封建宗法社会中指妾(小妻)生的儿子。周代以后王位由嫡子世袭,诸侯的君位也如此。宗法社会以“杀嫡立庶”为非法。
4.众子 指嫡长子以外的诸子。包括长子以外正妻所生的嫡子和小妾所生的庶子。
5.伯仲叔季 古代兄弟或姊妹间依长幼排行时,习惯上以伯、仲、叔、季为序。一般来说,“伯”是老大,“仲”是老二,“叔”是老三,“季”是最小的。如《左传·文公十八年》:“高辛氏有才子八人:伯奋、仲堪、叔献、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狸。”次序依伯、仲、叔、季并循环使用。兄弟姊妹中年纪最大的称“伯”,有时也称“孟”,但二者有区别:嫡长子称“伯”,庶出长子称“孟”。另外,因“伯”指老大,“仲”指老二,所以后代常用“伯仲”指兄弟或表示不相上下。如陆游《书愤》:“出师一表真名世,千载谁堪伯仲间!”
6.亲戚 在古代,“亲”表示的亲属关系比较广泛,儿女对父母可以称“亲”,父母对儿女也可以称“亲”。前者如《送东阳马生序》:“其将归见其亲也。”后者如《左传·隐公四年》记载卫国大夫石碏(què)杀掉谋杀国君的儿子石厚时,说石碏是“大义灭亲”。“戚”表示亲属关系时比“亲”疏远些,使用频率极低。汉代以后,“亲”主要表内亲,“戚”表外亲。“亲”与“戚”连用时,有时指父母兄弟等本宗同姓亲属,有时指内外亲属,包括本宗与外姻,即同姓本族与异姓外族姻亲。如《廉颇蔺相如列传》:“臣所以去亲戚而事君者,徒慕君之高义也。”
7.六亲 泛指亲属。但具体说法不一:按《左传》说,指父子、兄弟、姑姊、甥舅、婚媾、姻娅;按
《周易》说,指父子、兄弟、夫妇;按《汉书》说,指父母、兄弟、妻子;等等。
8.三党 指父党、母党、妻党,亦即父族、母族、妻族。
9.三纲 封建时代的一种道德规范,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合称。意思是臣要绝对服从君,子要绝对服从父,妻要绝对服从夫。最先由汉代董仲舒提出,后经历代封建统治阶级加以系统化,成为禁锢人们思想的一套封建教义。
10.五常 (1)即“五伦”,是封建礼教所规定的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间的伦理关系,即君臣有义、父子有亲、长幼有序、夫妇有别、朋友有信。这些人伦关系,反映了封建社会的等级观念。五伦中君臣关系居于首位,故又叫“大伦”。如《论语·微子》:“长幼之节,不可废也;君臣之义,如之何其废之?欲洁其身,而乱大伦。”
(2)即“五行”,指金、木、水、火、土五种物质。
(3)指仁、义、礼、智、信。
11.三从四德 “三从”与“四德”的合称。“三从”指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指妇德、妇言、妇容、妇功。三从四德是封建伦理道德奴役妇女的精神枷锁。
12.五教 是父、母、兄、弟、子五者之间的封建关系准则,即父义、母慈、兄友、弟共(恭)、子孝。
13.七出 封建社会遗弃妻子的七种借口。包括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口多言,窃盗。有其中之一就可以遗弃。又叫“七去”“七弃”,是为维护夫权而制定的迫害妇女的礼教。
14.考妣 旧时父亲死后称“考”,母亲死后称“妣”。如《礼记·曲礼下》:“生曰父,曰母,曰妻;死曰考,曰妣,曰嫔。”《项脊轩志》:“室西连于中闺,先妣尝一至。”
15.昭穆 古代宗法制度下宗庙排列的次序。始祖庙在中间,以下各代按照辈分,分别列于两侧:二世、四世、六世居左,为昭;三世、五世、七世居右,为穆。后由宗庙的次序,又推广到坟地葬位和祭祀时的排列顺序,后又泛指一般宗族的辈分。
16.丧服 旧时居丧时穿戴的服饰。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分为五等,称作“五服”,包括“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丧服制度反映了男尊女卑的观念,也反映了血统亲疏的等级。习惯上以五服之内为亲,五服以外为疏。
17.期功 古代丧服的名称。期,服丧一年。功,指大功和小功,分别为九个月和五个月。如:
外无期功强近之亲。(《陈情表》)
18.七庙 历代帝王为维护宗法制度,设七庙供奉七代祖先,太祖庙居中,左三昭,右三穆。后以“七庙”为王朝的代称。如:一夫作难而七庙隳。(《过秦论》)
19.太庙 天子的祖庙。如:
入于太庙,还矢先王,而告以成功。(《伶官传序》)
二、礼俗习俗
1.尊卑
(1)室内座位尊卑。
古时座次、坐向规定严格,一般坐北朝南为尊位。如《鸿门宴》:“亚父南向坐,——亚父者,范增也;沛公北向坐。”
(2)车座的尊
古时车座分左中右。一般车座以左为尊,如《信陵君窃符救赵》:“坐定,公子从车骑,虚左。”
(3)官位的尊卑
秦汉以前,朝堂及官位多以右为尊,以左为卑。
(4)住地称谓
古时把贵族称为右族或豪右,贫贱者居住之地称“闾左”,贬官称“左迁”
2.忌讳
(1)古人讳言“钱”字
“古人以钱之名不雅驯,缙绅先生难道之,故易其名曰赋,曰禄,曰饷,天子千里外曰采。”常见的说法是“孔方兄”。再如,把请人作诗文书画的酬劳钱物称为“润笔”。
(2)古人讳言大小便
常见的说法有“更衣”“出恭”“解手”等。如《赤壁之战》:“权起更衣,肃追于宇下。”
(3)古人讳言“死”
《礼记·曲礼下》载:“天子死曰崩,诸侯死曰薨,大夫死曰卒,士死曰不禄,庶人曰死。”宗教教义中也讳言死,如:西归、仙游、升天、坐化、圆寂、涅槃、就木、入土、谢世、作古等。现代汉语中如逝世、长眠、遇难、捐躯、殉国、夭折等。
3.避讳
避讳实际上是一种反映封建礼法的忌讳,即遇到与君主、尊长的名相同的文字就采用某种方法回避。主要分两大类:一是国讳,二是家讳。
(1)国讳
国讳指诗文中不直书在位甚至前朝某些君主及其亲属的名。例如,《吕氏春秋》中称“楚”为“荆”,是因为“庄襄王名子楚,讳之故言荆也”。《治平篇》中“自此而元焉”,因避康熙玄烨讳,改“玄”为“元”。
(2)家讳
亦称为私讳,即说话行文中,避免提到自己的父名、祖名。例如,司马迁祖父名僖,所以《史记》中“僖”字皆作“釐”。《信陵君窃符救赵》:“昭王薨,安釐王即位。”
(3)避讳的方法
改字法
就是把帝王及所尊者之名改用其他字来代替
空字法
即将应避讳的字空而不书,或作“某”,或作“□”
缺笔法
即对所避之字少写一两笔
改音法
就是读书时遇到讳字,就改变声调或读别的字音
4.礼俗习俗称谓
(1)五礼 五种礼的合称。古代以祭祀的事为吉礼,冠婚的事为嘉礼,宾客的事为宾礼,军旅的事为军礼,丧葬的事为凶礼。
(2)六礼 有两种解释:
①指冠礼、婚礼、丧礼、祭礼、乡饮酒礼、相见礼。
②指婚姻成立的手续,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3)冠礼 古代男子成年时举行加冠的礼仪。古代未成年的男子束发,不戴冠;20岁行过加冠礼后则标志着进入成年了。后代冠礼虽废,但仍保留“加冠”“已冠”“弱冠”“未冠”等说法。如《送东阳马生序》:“既加冠,益慕圣贤之道。”《祭妹文》:“予弱冠(初加冠,体犹未壮,故称弱冠)粤行。”
(4)笄(jī)礼 古代女子到了成年时举行的盘发插笄(即簪子)的礼仪。举行笄礼的年龄一般在15岁时,表示年届成人,可以结婚。后来女孩子到了成年又称“及笄”“笄年”。
(5)社稷 古代帝王、诸侯所祭的土神叫“社”,谷神叫“稷”。后来就以“社稷”代表国家。如《陈涉世家》:“将军身被坚执锐,伐无道,诛暴秦,复立楚国之社稷,功宜为王。”《五人墓碑记》:“故余与同社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为之记,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
(6)牺牲 古代祭祀时把宰杀的牛、羊、猪等牲畜叫作“牺牲”。做祭祀用的毛色纯一的牲畜叫“牺”,体全叫“牲”。古代又有“三牲”之说,指祭祀用的牛、羊、猪。后来也以鸡、鱼、猪为“三牲”。如《曹刿论战》:“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
(7)太牢 古代祭品,指牛、羊、猪各用一头。
(8)少牢 古代祭品,指猪、羊各一头。如《伶官传序》:“其后用兵,则遣从事以一少牢告庙。”
(9)死 古代社会不同地位的人的死有不同的称谓。《礼记·曲礼下》:“天子死曰崩,诸侯死曰薨,大夫死曰卒,士死曰不禄,庶人曰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