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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7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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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心理”主要指一个民族作为一个大群体所具有的典型心理特点,是特定民族在长期的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的制约与历史文化的积淀过程中形成的,并通过一定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及各种文化产品得以表现。常见的“民族心理”有:1.富有凝聚力;2.富有同化力;3.爱好自然,追求光明;4.主静,爱好和平;5.中庸,稳重;6.具有一统性;7.知足。
“人文精神”是一种普遍的人类自我关怀。表现为对人的尊严、价值、命运的关切、追求和维护,对人类遗留下来的各种精神文化现象的高度珍视,对一种全面发展的理想人格的肯定。“人文精神”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理解、尊重、关心他人,对人类所遭受的苦难深表同情,对人类的当下和未来深怀忧虑。二是对自然与他人充满敬畏和感恩之情,尊重自然,敬畏生命。三是在人的全面发展中,善于反思、审视自我,具有自我批判精神。
“探究文学作品中的民族心理和人文精神”,可以从“一积累,两善于”入手。
“一积累”指积累有关民族心理、人文精神的相关内容。
“两善于”指:1.善于选择审视角度。从社会的角度、政治的角度、教育的角度、个体人格成长与形成的角度来发掘文本的深层意蕴,根据文本内容多方位联系,选择与文本关联较紧密的方面,作为考察的视点。可以假设自己具有多重身份,然后分别以不同的身份对文本进行审视,这样就比较容易实现从不同的角度对文本进行发掘的目的。2.善于进行层面切割。联系自己的生活经历和体验,获得个性化的理解;联系文本产生的时代,分析文本的历史意义;联系社会现实,分析其现实意义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父亲的鞋子
李汉荣
那年,记得是深秋,父亲搭车进城来看我们,带来了田里新收的大米和一袋面条。“没上农药化肥,专门留了二分地给自己种的,只用农家肥,无污染,保证绿色环保,让孙女儿吃些,好长身体。”父亲放下粮袋,笑着说。我掂量了一下,大米有五十来斤,面条有三十多斤。不知他老人家一路怎么颠簸过来的。老家到这个城市有近一百里路,父亲也是快80岁的人了。看着父亲一头的白发和驼下去的脊背,我心里一阵阵温热和酸楚。
父亲看着我们刚刚入住的新房,墙壁雪白,地板光洁,说:“这辈子当你的爹,我不及格,没有为你们垫个家底,也没帮衬过一分钱,我真的不好意思。只要你们安然、安分,我就心宽了。”我不住地说:“爹你老人家还说这话,我们长这么大就是你的恩情,你身体不错好好活着就是我们的福分。”
父亲忽然记起了什么,说:“嘿,你看,人老了忘性大,鞋子里有东西老是硌脚,昨天黄昏在后山坡地里搬苞谷,又到林子里为你受凉的老娘扯了一把柴胡和麦冬,乱七八糟的东西把鞋子都灌满了,当时没抖干净,衣服上、头发上沾了一些草籽,也没弄干净,就这么急慌慌来了。走,孙女儿,带我下楼抖抖鞋子,拍拍衣服。”
楼下靠墙的地方,有一小片长方形空地。父亲就坐在我拿来的小凳子上,脱了鞋子仔细抖,又低下身子让孙女儿拍了衣服,清理了头发。上楼来,我帮父亲用梳子梳了头发,这是我第一次为他梳头。我看清了这满头的白发,真有点触目惊心,但我又怎能看清,白发后面积压了多少岁月的风霜?
第二年春天,楼下那片空地上,长出了往年院子里没有见过的东西,有车前、野茅草、蓑草、野薄荷、柴胡、灯芯草、野蕨秧、野刺玫等,在楼房转角的西侧,还长出了一株野百合。大家都感到惊奇,有个上中学的孩子开玩笑说,这不就是个百草园吗?
大家都说,新鲜,真新鲜。也有人说这个院子向阳,有空地就不愁不长苗苗草草。议论一阵也就不再管这事了。
只有我明白它们的来历。它们来自父亲的头发、衣服和鞋子,来自父亲的山野。
是的,父亲也许没有带给我什么财富、权力和任何世俗的尊荣,清贫的父亲唯一拥有的就是他的清贫。清贫,这是父亲的命运也是他的美德。但是,比起他没有留下什么,父亲更没有带走什么,连一片草叶、一片云絮都没有带走。
连我对他的感念和心疼,他也没有带走,全都留在了我的心里。这么说来,我的所谓感念和心疼,说到底还是我从父亲那里收获的一份感情,直到他不在了,我仍然在他那里持续收获着这种感情。而他依然一无所有地在另一个世界孤独远行。
我的父亲把他的山野、他的草木、他的气息都留给了我们。他清贫的生命,又是那般丰盛和富有,超过一切帝王和富翁。在他的衣服上拍一下,鞋子里抖一下,就抖出一片春天。
那么,我们这些自以为是地活着的人,又能给世界留下什么呢?我们敢于践踏一切的鞋子里,除了欲望的钉子和冷酷的铁掌,还有别的可以发芽开花的种子吗?
父亲越去越远,越去越远,他留下的草木,永世芳香。
(原文有删改)
文章倒数第2自然段中写到“我们这些自以为是地活着的人,又能给世界留下什么呢?”,请结合全文,探究作者这样写的用意。
【答案】(1)这句话的含意是指当代人自以为可以任意践踏一切,除了自私、冷酷,什么也没有留下;(2)以“我们”的冷漠、功利反衬父亲的高尚与纯朴;(3)联系社会实际,批判当代人冷漠、功利的生活态度,增强现实针对性;(4)升华了文章主旨,将怀念父亲的个体情感升华为一个具有广泛反思意义的社会问题。
父亲从山野来,纯真质朴,却给我们留下了一个万紫千红的春天。而我们这些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们,充斥心灵的多是冷漠与残酷,这样的我们,能给世界留下什么?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深思的问题。
“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发掘作品的意蕴、民族心理和人文精神”,所谓“角度”,实际上就是从不同视角对文本做多侧面的分析。具体说来,有以下角度可以考虑:
1.作者角度。所谓“言为心声”,作者的思想观点、生平经历、写作背景等,都可能对写作产生极大的影响,从而影响作品主题的表现。
2.
作品角度。对作品的人物形象、情节发展、环境氛围、细节描写、语言表达等的探讨,有助于考生更好地把握作品的主题。
3.读者角度。“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所以,考生要从自己所处的社会、政治、教育的具体情况出发,对文本进行个性化的解读。
此类试题解题策略:
1.要开门见山,直接亮出自己的观点,且观点要站得高,体现出探究意味。
2.紧扣文本,引述论据,围绕已定观点做分析阐述,切忌脱离文本。
一、(2018届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高三第二次诊断考试)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丑琴操
邓跃东
祖父会拉琴,好事者命令他带上两个会拉胡琴的侄儿一起演出。在邻村第一次巡演时,我大伯父刚拉了过门,台下就扔来一只鞋子,砸在他头上。他们指责大伯父的胡琴有问题,硬是逼着他锯掉了琴杆上的龙头……
这件事我是听一个叔父说的,几个伯叔不愿回忆这些旧事,唯有我堂二叔反应异常,他大口大口地吸着烟说:“琴头是我砍的!”我知道二叔一直钟情于胡琴,没想到他竟是这件事的亲历者。透过浓浓烟雾,我看到了二叔眼里流露出的几丝幽怨。
那晚他们受到了批评,被要求将琴头处理掉,否则后果难以想象。祖父答应一定处理好,但不是当场锯掉的。这把琴是大伯父在县城读中学时带回的,却成了二叔的至爱。那时祖父被贬职从学校回乡,思虑最多的是要保住侄子们的性命,要不就对不起大哥。祖父就给二叔做工作,二叔十五六岁,很不配合。祖父发了怒,责问他:“是人头重要还是琴头重要?”二叔噙着泪,含着怨气,在祖父的逼迫下锯下了琴头。祖父说:“这个琴头雕刻得精致,你先收着,日后可能会用上。”二叔不吭气,捡起琴头一把甩进了灶膛。
丑琴无头,祖父他们也无脸面,操琴的模样十分滑稽,总不被人正眼看。当然,心里最憋屈的是二叔。他很年轻,无端被人嘲笑,其实他拉琴是很有水准的,但是心里不平,音色起伏大。丑琴让二叔的脾性也丑了起来,他变得十分倔强,不太理会祖父——以前他们经常一起谈琴论艺,慢慢地不怎么说话了。
没过多久,伯叔姑姑们不能读书了,因为村里不准。二叔二次被生产队长从中学赶回,他聪颖好学,无奈初三未读完,就再也未进过学堂的门了。二叔积下一肚子的愤懑和怨恨,别人拈轻怕重,在生产队混工分,他年纪轻轻就去学泥水匠的手艺,每天用砖刀砍砍剁剁,其实是在发泄不满,他要砍平种种崎岖。但是,这种方式并不能让他感到轻松,他的虎口被震烂,血流不止,也不能释放心中的怨气。他又想起了无头琴,每天劳作回来,把自己关在房里,只有丑琴懂他,眼里的泪、虎口的血,遗落在琴上,他浑然不知。
二叔独自拉琴,长夜不息。祖父知道他心里苦闷,就开导他说:“拉琴可以消解磨难,但不能宣泄情绪,你指上的怨气太重了。”二叔说:“你不是说琴音传递的是心声吗?”祖父反问:“你心里向往的是什么?”二叔不吭声了。听琴知音,得失寸心。二叔对祖父的视听修养极为钦佩,他为自己更名为“清明”,自此静心练琴,研习音律。
清明通透,方有流音。二叔反复体悟,寻求彻悟——人跟丑琴一样,没有脸面,可琴还是琴,心里有音,仍可自然地发声。他的心慢慢地融入了丑琴,琴声开始从心里流泻出来,没有了早时的发泄,音色一片柔美。
二叔认真地看着我说:“琴已无头,人得有名。”
二叔那时带着这把丑琴,一次次地参加上级安排的演出。他用丑琴发出的优美琴声征服了众多同行,感染无数心田。有一次,上级首长要来观看,领导提出给他换把琴,说这琴太丑了,影响县里的形象。二叔说,人能换但琴不能换。
在本村的一场集会上,全家人都被责令到场陪斗,批斗的对象是二叔的母亲。大冬天里她被拉到学校操场上,被风车对着猛吹,她不服软,直挺挺地站了一夜。有人起哄要我家的人拉琴造势,祖父跟他们交涉能不能换人,他们说不行,故意要我二叔拉。祖父尴尬不已,二叔却轻松地拉开了弓子。凝望着受难的母亲,他如入空谷,心若止水,怀中丑琴一如昔日,不动声色。后来我得知,二叔拉的是刘天华先生的《光明行》,他心里存有光亮!
(选自《读者》,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以倒叙开篇,叙述大伯父演出时的遭遇,奠定了文章压抑悲怆的感情基调,为下文故事情节的发展和二叔性格的变化做了铺垫。
B.“琴已无头,人得有名”的生活体悟既是二叔多年后人生积淀的总结,也是当年促使二叔琴音转变的原因,此句话在文章中也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C.文章花大量笔墨写“我”家遭遇的种种不幸,意在反映生活磨难容易钳制人的精神,从而点明本文人性因生活的不公而异化的主题。
D.文章以第一人称的叙述视角来讲述“我”家所发生的“旧事”,虽然“我”仅是故事的讲述者,本身并没有进入故事中,但故事却因此显得真实可信。
2.文章多次提到“丑琴”,请分析其在文中的作用。
3.二叔这一人物在文中的生活态度经历了怎样的变化?你如何看待这种变化?请结合文章内容分析。
二、(2017—2018学年四川省南充市高级中学高二上学期期中考试)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寒山寺悟禅
王本道
少时读张继的《枫桥夜泊》,还以为这寒山一定是个古木参天、风景佳秀的名山。许久之后,才得知寒山乃唐代一位高僧的名字。平心而论,《全唐诗》中所收张继的40余首诗中,其他诗作称不上是上上佳品,唯独这首《枫桥夜泊》堪称精品。诗使寒山寺更加名重禅林;寺又使张继和他的诗远播重洋。今年暮春的一日,我有幸造访了这千年古寺。
大雄宝殿的香火很旺,身着各色服装的善男信女虔诚地顶礼膜拜着,众位高僧也手持木鱼,双目紧闭。肃穆地为膜拜者口诵经文。据说,寒山寺的古钟只有午夜时分才可敲响,千余年来,那108下钟声不知震撼过多少人的心扉。然而让我奇怪的是,眼下还是正午时分,伴随着大雄宝殿庭院里的袅袅青烟,钟楼里的钟声竟此起彼伏,不绝于耳。
寺内碑廊陈列的碑刻闻名遐迩,有《枫桥夜泊》诗:"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对张继的这首诗,历来的注释一直比较低调,称其是一首抒发羁旅愁情的七绝。对此,我一直不以为然。特别是三、四两句,以往普遍认为是凄楚的钟声使旅人的愁情更加浓烈。而我却以为,恰恰是这钟声使作者自省自警,从一腔愁绪中得到了解脱。按佛经的说法:“闻钟声,烦恼清,智慧长,菩提生。”当年张继赴京赶考名落孙山归途羁旅枫桥,冷月西斜,栖乌惊噪,难免悲从中来。但作者的情绪并没有止于此,寒山寺夜半的钟声传来,他深受启迪,于是诗兴大发,留下了这千古绝唱。或许也正是这钟声才清除了他不第的烦恼,促使他继而刻苦攻读,再次进京应试,终于中了进士。果真如此,我想,那《枫桥夜泊》大概应该归于禅诗一类了。
本人并不信佛,也不谙禅事,但进得庙来也想体会一下各种滋味。要学禅事进入禅的境界还真是件难事,只有靠自己的灵性去认识或领悟。古人为我们做出了很好的范例。唐代诗人王维曾有“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的名句,意思是到了水穷之处不但不烦不恼且产生了观云的兴趣。柳宗元的《江雪》“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表现了作者被罢官后贬到边陲的心境,尽管孤独寂寞,却仍有“寒江独钓”的兴味。而刘禹锡的“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更是一种大境界、大超脱。正由于这样,我国历史上众多的知识分子尽管一生之中在宦海几经沉浮,但大多都能虚怀若谷,安之若素。
走出寒山古寺,朗日已经西斜,毗邻寺庙的古道之上,长街人流,裙带飘香,“人面桃花相映红”。许多人周身洋溢着朝拜之后的虔诚与满足。其实,这光怪陆离的人世间,正设置着种种诱人的机遇和恼人的坎坷在等待着他们。是春风得意抑或是厄运当途,任何人都无法预料。既然进庙烧香,就要有个禅的心态,否则,欲无止境,当了皇帝还想成仙,天生的幸运儿总想锦上添花,过高的期望值往往导致物极必反,喜极生悲。只是哪得诸般都占尽呢?凡人还是应该调整心态,安心静虑,平和地待人、待己、处事。即使是华盖当头又回天无力,那就学学庄子“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还能落得个“知足者常乐”的结局呢!
(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本文详细叙写了作者游览寒山寺的经过,以时间为线索,把游览中的所见所闻所感所悟结合起来,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
B.作者在文章中引用关于寒山寺的传说,记叙
目睹的景象,联想到禅意诗句,抒发了自己对人生世态的感悟,行文看似平淡,实则厚重可感,意味浓烈。
C.作者对张继创作《枫桥夜泊》的理解与一般注解不同,他认为“夜半钟声”使诗人自省自警,进而从一腔愁绪中得以解脱出来。
D.尽管作者在文中自称不信佛,不懂禅事,但可以看出,他对光怪陆离的尘世和人处其中的境界的认识是颇通禅意的。
2.“走出寒山古寺,朗日已经西斜,毗邻寺庙的古道之上,长街人流,裙带飘香,‘人面桃花相映红’”一句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3.结合张继的事例,按照作者的感悟,你对为人处世有何感想?
一
1.B
【解析】A项,“文章以倒叙开篇”说法错误;C项,本文的主题不是“人性因生活的不公而异化”;D项,“本身并没有进入故事中”有误,原文“二叔认真地看着我说:‘琴已无头,人得有名。’”,可知“我”进入到故事中了。
2.①丑琴是全文的线索,串联起二叔的人生经历;②丑琴象征着二叔人生的起起落落;③丑琴虽丑,但琴音却能一片柔和,暗示了勇于面对逆境也能完成自我救赎的主题。文章以“丑琴”为题也点明了文章的主题。
【解析】解答本题时可以从人物塑造、情节安排、环境、主题、读者的角度进行分析。从情节上来看,丑琴是小说的线索,串起故事的情节,即二叔的人生经历;从塑造人物形象上来看,塑造了热爱生活、积极向上的二叔的形象;从主旨上来看,借丑琴暗示了在苦难中依然积极向上、乐观的生活态度。
3.由琴头被砍、遭遇不公正待遇时的偏执、倔强变化为正声清音,心怀光亮;这种变化是生活智慧的体现,展示了面对逆境永不退缩的精神,表现了对生活的热爱;二叔遭遇不公,用极端方式发泄心中不满,沉溺于苦难现实让自己痛苦不堪;祖父教导二叔心中有追求有向往就应积极向上,心怀光亮;心有体悟的二叔能平静、勇敢地面对逆境,找到了积极生活的意义,也因此感染了很多人。
二
1.A
【解析】A项,“以时间为线索,把游览中的所见所闻所感所悟结合起来”有误,本文不是游记,不以时间为线索,重点在感悟而不在见闻。
2.承上启下的过渡作用。上文游览途中联想感悟,通过这一句,行文又回到游览的结构上来,收到言归正传的作用,而这篇文章又不是简单的游记文,重点还是“悟”,这一句又顺利成章地将文字由张继个人和那些诗文里的古人引向了现实生活世界里的形形色色的人们身上。
【解析】解答本题从结构和内容两方面分析。结构上注意句子所处的位置,结合上下文情节进行分析。内容上要前后贯通,呼应主题。
3.张继科举不第,垂头丧气,满怀愁绪中,受钟声的惊醒,能超脱一时得失,转悲为喜,积极乐观求学生存,终而及第。人生世间,不能因一时得失而丧失信心,不能过度满足欲望,要能辩证地看待人事物,“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祸福相依,要有知足、安常、感恩的胸怀。
“对作品进行个性化阅读和有创意的解读”是新课标《考试大纲》对考生探究能力的考查要求之一。该考点是新课标教学理念在高考命题中的具体体现,重点在于检验考生对文本中的某些问题是否具有独特的感受和体验。在具体答题时,考生须要注意以下4点:
1.总览全文,整体把握。对作品进行个性化阅读和有创意的解读的前提是对文本有充分的了解和准确的把握。考生在阅读文学类文本时,要善于抓住关键语句,理清全文脉络,明确文本所表达的主题,从而对全文有一个整体的认识和把握。
2.选准角度,以小见大。在切合题目要求的前提下,选准切入点尤为重要。一般来讲,这一切入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其一,能透视作品的主要意义或能表现作品的主要写法;其二,作答时选取的角度小、巧、新。例如,就一篇作品的艺术特色进行有创意的解读时,考生可以赏析其语言特色,分析文章在炼字、造句、修辞手法运用、语言风格等方面的技巧;可以赏析其结构方面的特色,如文章在开头、结尾、过渡、照应、层次段落、伏笔铺垫等方面的特点;可以赏析其表现手法,体会象征、对比、烘托、动静结合、虚实相生、寓情于景、托物言志等手法的作用等。
3.紧扣文本,创新有“度”。 “紧扣文本”是指根据不同文本,进行不同的创意解读。如对于小说,考生要重点分析其思想内容、人物形象塑造、故事情节安排等特点;而对于散文,考生则要重点分析其思想内容、意境、选材、语言、线索设置等特点。“创新有‘度’”一是指创意解读不能脱离文本,二是指考生在创意解读时,不能根据个人的主观喜好而做随意的褒贬评价,要做到解读既有个性,又符合文学创作的根本规律和人文准则。
4.结构完整,力求简明。考生要单刀直入、开门见山地提出论点,也就是提出自己对该文的总体评价。然后就原作内容进行介绍、复述、引用,做到结构清晰、完整。考生在对作品进行个性化阅读和有创意的解读时,要做到语言精练、简明、严谨,不刻意追求语言的华美,而是力求使语言简洁、规范。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女巫的面包
【美】欧·亨利
玛莎小姐是街角上那家小面包店的老板娘,她今年四十岁了,有两千美元的银行存款、两颗假牙和一颗多情的心。错过婚姻的女人真不少,但同玛莎小姐一比,她们的条件可差得远了。
欧·
有一个顾客每星期来两三次,玛莎小姐逐渐对他产生了好感。他是个中年人,戴眼镜,棕色的胡子修剪得整整齐齐的。
他说英语时带很重的德国口音。他的衣服有的地方磨破了,经过织补,有的地方皱得不成样子。但他的外表仍旧很整洁,礼貌又十分周全。
这个顾客老是买两个陈面包。新鲜面包是五分钱一个,陈面包五分钱却可以买两个。除了陈面包以外,他从来没有买过别的东西。
有一次,玛莎小姐注意到他手指上有一块红褐色的污迹。她立刻断定这位顾客是艺术家,而且还很潦倒。
玛莎小姐坐下来吃肉排、面包卷、果酱和喝红茶的时候,常常会好端端地叹起气来,希望那个斯文的艺术家能够分享她美味的饭菜,不必待在阁楼里啃硬面包。玛莎小姐的心,我早就告诉过你们了,是多情的。
为了证实她对这个顾客的职业猜测得是否正确,她特意把以前拍买来的一幅画搁在柜台后面的架子上。那是一幅威尼斯风景画,一座壮丽的大理石宫殿矗立在水景上。此外,还有几条小平底船,有云彩、苍穹和许多明暗烘托的笔触。艺术家是不可能注意不到的。
两天后,那个顾客来了。
“两个陈面包,劳驾。”
“夫人,你这幅画不坏。”她用纸把面包包起来的时候,顾客说道。
“是吗?”玛莎小姐大为高兴地说,“你认为这幅画不坏吗?”
“宫殿,”顾客说,“画得不太好。透视法用得不真实。再见,夫人。”
是啊,他准是一个艺术家。玛莎小姐把画搬回房间里。
他眼镜后面的目光是多么温柔和善啊!他的前额多么宽阔!一眼就可以判断透视法——却靠陈面包过活!假如天才有两千美元银行存款、一家面包店和一颗多情的心作为后盾,艺术和透视法将能达到多么辉煌的成就啊——但这只是白日梦罢了,玛莎小姐。
最近一段时间,他来了以后往往隔着货柜聊一会儿。他似乎渴望着同玛莎小姐进行愉快的谈话。她觉得他仿佛瘦了一点,神色也有点颓唐。她很想在他买的寒酸的食物里加上一些好吃的东西,只是鼓不起勇气来。她不敢冒失。她了解艺术家高傲的心理。
玛莎小姐在店堂里的时候,也穿起那件蓝点子的绸背心来了。她在后房熬了一种神秘的榅桲和硼砂的混合物。有许多人用这种汁水美容。
一天,那个顾客又来买陈面包。玛莎小姐去拿面包的当儿,外面响起一阵嘈杂的喇叭声和警钟声,一辆救火车隆隆驶过。顾客跑到门口去张望,遇到这种情况,谁都会这样做的。玛莎小姐突然灵机一动,抓住了这个机会。她取出送牛奶的人刚送来的新鲜黄油,用刀子把两个陈面包都拉了一条深深的口子,各塞进一大块黄油,再把面包按紧。
顾客再进来时,她已经把面包用纸包好了。
他们分外愉快地扯了几句。顾客走了,玛莎小姐情不自禁地微笑起来,可是心头不免有点着慌。她是不是太大胆了呢?他会不高兴吗?
那天,她的心思老是在这件事上打转。她揣摩着他发现这场小骗局时的情景。
他会拿起干面包和清水当午饭。他会切开一个面包——啊!
想到这里,玛莎小姐的脸上泛起了红晕。他吃面包的时候,会不会想到那只把黄油塞在里面的手呢?他会不会……
亨利,美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大师之一,曾被评论界誉为曼哈顿桂冠散文作家和美国现代短篇小说之父。他的作品构思新颖,语言诙谐,结局常常出人意料,代表作有小说集《白菜与国王》《四百万》《命运之路》等。其中一些名篇如《爱的牺牲》《警察与赞美诗》《带家具出租的房间》《麦琪的礼物》《最后一片藤叶》等使他获得了世界声誉。
一个面包店女主人喜欢上了经常在她这里买陈面包且看起来非常潦倒的艺术家,以为他一边作画一边吃着干干的陈面包,对此表示同情,于是在一天的陈面包里加了两大块黄油。后来才知道,艺术家买陈面包是为了擦去画错的铅笔印,
女主人好心加入的黄油使其作品成了一张废纸。
“个性化阅读和有创意的解读”,是一种体验性阅读,是一种差异性阅读。这里的“个性化”
前门上的铃铛恼人地响了。有人闹闹嚷嚷地走进来。
玛莎小姐赶到店堂里去,那儿有两个男人。一个是叼着烟斗的年轻人——她以前从没见过,另一个就是她的艺术家。
他的脸涨得通红,帽子推到后脑勺上,头发揉得乱蓬蓬的。他捏紧拳头,狠狠地朝玛莎小姐摇晃——竟然向玛莎小姐摇晃。
“Dummkopf!(笨蛋!)”他扯开嗓子嚷道,接着又喊了一声“Tausendonfer!(五雷轰顶的!)”或者类似的德国话。
他擂鼓似的敲着玛莎小姐的柜台。
“你把我给毁了,”他嚷道,他的蓝眼睛几乎要在镜片后面闪出火来,“我对你说吧,你是个讨厌的老猫!”
年轻人抓住同伴的衣领。“走吧,”他说,“你也骂够了。”他把那个暴跳如雷的人拖到门外,自己又回来了。
“夫人,我认为应当把这场吵闹的原因告诉你。”他说,“那个人姓布卢姆伯格,他是建筑图样设计师。我和他在一个事务所里工作。
“他在绘制一份新市政厅的平面图,辛辛苦苦地干了三个月,准备参加有奖竞赛。他昨天刚上完墨。你明白,制图员总是先用铅笔打底稿的。上好墨之后,就用陈面包屑擦去铅笔印。陈面包比擦字橡皮好得多。
“布卢姆伯格一向在你这里买面包。嗯,今天——嗯,你明白,夫人,里面的黄油可不——嗯,布卢姆伯格的图样成了废纸,只能裁开来包三明治了。”
玛莎小姐走进后房。她脱下蓝点子的绸背心,换上那件穿旧了的棕色哔叽衣服。接着,她把榅桲和硼砂煎汁倒在窗外的垃圾箱里。
(原文有删改)
有人说,小说取名为“女巫的面包”并不妥当,其实小说中并没有“女巫”这个人物,改为“尴尬的面包”更好,你认为呢?请谈谈你的看法。
【答案】示例一 用“女巫的面包”更好。(1)从人物形象来看,小说的女主人公玛莎小姐还没出嫁,对爱情有渴望,相信自己通过猜测了解了意中人的种种,所以才会自作主张为面包抹上黄油,玛莎小姐的猜测心理与女巫相似。(2)从作者情感来看,作者把玛莎小姐看作女巫,对这个自作聪明却弄巧成拙的女主人公有嘲讽的意味。(3)从小说主旨来看,作者通过玛莎小姐“女巫式”的做法,告诫人们不要自以为是地猜测未知的人和事,否则容易好心办错事。
示例二 用“尴尬的面包”更好。(1)从内容情节来看,玛莎小姐对布卢姆伯格产生好感,因爱意与同情,主观地往陈面包里塞黄油,最终毁了他的设计作品。“面包”本是爱意的传递物,却是二人闹僵的关键因素。(2)从人物形象来看,作者通过“面包”表现玛莎小姐的自作多情,最后“尴尬”收场。(3)从小说主旨来看,“尴尬的面包”更有利于表达主旨:自以为是,其结果只能是好心办坏事。
【解析】本题考查对作品进行个性化阅读和有创意的解读,要求考生探讨小说的标题。考生在分析时,要把标题的作用作为切入点,从标题内涵、内容情节、人物形象、情感主旨、表达手法等角度进行分析。小说原标题是“女巫的面包”,初看此标题,文中确实没有“女巫”这个具体的形象,显然作者在这里把“玛莎小姐”当作“女巫”
必须是立足自我,带有明显的个性色彩的;这里的“有创意”指的是见解具有独创性,不因袭他人成说,言之成理,能够自圆其说。
考生解答此类题时,常出现的问题是观点不明确、条理不清晰、理由不充分。要想突破这些问题,要注意以下四点:
1.有题干意识。认真分析题干中的限定性词语或提示性词语,它们常常是解题的钥匙。
2.立足文本。任何一个探究题都源于文本,文本是探究的逻辑起点。无论题干如何开放,都必须紧扣文本进行分析。
3.
来看待,说明“玛莎小姐”具有“女巫”的特点——猜测。如果用“尴尬的面包”则侧重于“尴尬”二字,可以重点从情节方面分析“尴尬”的表现、原因和所传达的创作意图。
对问题做多层次思考。从文本的结构安排、艺术手法、思想内容、人物形象等角度找论据。
4.有理有据,层次分明。按“观点+理由①+理由②+理由③……”的形式组织答案。
一、(2017—2018学年四川省成都石室中学高二10月月考)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狼 杀
(一)
刘老汉除了种地,还在西山埋了不少捕兽夹子。村里很多人都把这当作副业。只是这两年已很难在西山捕到野猪和狼了,它们差不多都快绝迹了。
这天,刘老汉在山顶意外发现了一只被兽夹困住的小狼。刘老汉见狼皮已受损,且又是一只幼狼,便一脚踩住小狼的脑袋,抽出随身的匕首,冲小狼的脖子上一抹。
血流尽,刘老汉便蹲下身,三下两下剥了小狼的皮,割断它的两条后腿,清理出一副狼骨。听说用小狼的腿骨泡烧酒,可疗治经年不愈的风湿性关节炎。
那天晚上,西山上有只母狼整整哀号了一夜。
(二)
刘老汉翻身起床,隔壁竹床上的儿子,睡得正香。他想了想,决定不喊他。
日未出,天未醒,林子里的老鸹子还在叫。东边山头只有一丝麻麻亮。刘老汉提着镰刀,踩着露水,深一步,浅一步,径直赶往西山脚的那块油麦地。他想趁天亮前把地里熟透的麦子收割掉。
山风沁凉,刘老汉站在田埂上紧了紧黑布褂,心想,等把这茬麦子卖了,娃儿明年娶媳妇的钱就不用愁了。
忽然,刘老汉觉得身后有动静,扭头一看,扑面来的竟是一张龇着獠牙的血盆大口!
……
刘小山起床时,满屋子都是毛茸茸的太阳光了。昨晚的梦好美咧,他梦见自己跟陆家庄的李晓燕成亲了。
隔壁床是空的,爹已经下地干活了。起得这么迟,爹肯定要骂我咧!刘小山一骨碌从床上跳下来,飞也似的奔向西山脚的油麦地。
然而,油麦地里没有爹。刘小山只在田埂边看到爹的镰刀。地上有斑斑的血迹。刘小山的头皮噌的一下就麻了。最后,在山顶的一块苔痕斑驳的石头上,刘小山看到了一个面目全非的头颅。
刘小山抱着头颅号啕大哭,从早上一直哭到晚上,哭到眼泪都干了时,他对头颅说,爹,孩儿一定替你报仇!
(三)
雾起,日隐。天地笼着一抹浑浊的灰白。
一阵腥风扫过,他知道,它来了。
追了它三天三夜。他已精疲力竭。本打算找个草窝随便躺一下,但就在这时,它出现了,像幽灵一样无声无息,从峡谷的纵深处,它是一头灰色的母狼,额角有一块疤痕,壮硕如小牛。踩着碎石,朝这边一步步紧逼过来。
但雾掩藏不住它嗜血的死神的气息。正如雾也掩饰不了他熊熊的仇恨的火焰。
它知道这将是一场无可避免的血战。眼前这个人身形消瘦,看起来疲弱不堪,但他的眼神却和他手中的刀一样,杀气腾腾。
它低吼着,压低前肢,龇出尖利的獠牙,趁对方眼神稍一游离,纵身一跃,瞅准喉管,闪电般直扑过去。
他深知狼的奸猾,故意拿眼瞟了下别处。他知道它一定会发起攻击。只是,他没想到它的速度会那么快,快到像一阵风,快到像一道电,他差点被扑了个措手不及。
一道青白的光倏地划过。
它落地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左后腿火辣辣的,被刀切开一道深已见骨的伤口,血汩汩地流。
他捂着肚腹,血水顺着指缝漫溢而出,滴滴答答,溅落在被雾打湿的碎石和青草上。
他喘息着,忍着剧痛,举起镰刀冲上去,决计给受伤的狼最后一击。
刀锋直奔狼首。
它拖着沉重的后腿,躲过了呼啸而来的刀锋。瞅准机会,反身跳到他的后背上,两只前爪死死地插进他的双肩。
牙死死地咬着他的脖子,刀深深地扎在它的肚腹上。
(四)
刘小山七岁那年,在西山脚放牛时发现一只额角有道疤痕的“小狗”。小东西瘦骨嶙峋,好像有很多天没吃东西了,看起来很可怜。刘小山便丢了几颗油炒花生给它。
吃完了花生,“小狗”走过来舔了舔刘小山的手,像是表示感激。刘小山想抱下它,它却跳开了,并冲刘小山龇出了两颗小獠牙。刘小山冲它摆手,示意它不要怕,那“小狗”却头也不回地窜进了山林。它的尾巴一直是拖着的。此时,刘小山才反应过来,那是一只狼。
但刘小山并没感到害怕,而是冲小狼逃去的方向笑出了声。心想,那只狼以后说不定会怀念油炒花生米咧。
太阳落山时,刘小山骑在牛背上,跟同村的小伙伴们炫耀着他与一只小狼的神奇邂逅。夕阳很美,那时的西山安静得就像一幅画。
(原文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恰当的一项是( )
A.刘老汉杀死了小狼是因为自己的风湿性关节炎经年不愈,听说要用小狼的腿骨泡烧酒来治疗,而且现在在西山已经很难捕捉到狼了。
B.小说描写刘老汉杀死小狼,虽用语不多,但非常形象,一“踩”一“抽”一“抹”,三个动词主要为了展现刘老汉捕杀猎物的娴熟技艺。
C.刘老汉对儿子的怜爱、儿子成亲的美梦、温暖的阳光与獠牙、血盆大口、斑斑血迹、面目全非的头颅,一喜一悲展现了人生的无常。
D.小说最后的环境描写“夕阳很美,那时的西山安静得就像一幅画”渲染了宁静的氛围,象征了人和狼(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处。
2.小说以“狼杀”为标题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小说简要分析。
3.小说最后一部分写到刘小山“与一只小狼的神奇邂逅”,这样刻意地营造一种情节上的巧合,你觉得好吗?请结合小说,谈谈你的理解。
二、(2018届陕西省西安市西安中学高三上学期期中考试)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生死之间
雷抒雁
一位墨西哥的作家曾说:“死亡不是截肢,而是彻底结束生命。”是的,即使一个人的手不慎失去了,残肢还会提醒他手曾经的存在。死亡,如雪的融化、雾的消散、云的飘移,永远没有了,没有了。
可是,记忆没有随着死亡消失。每天,一进房门,你就寻找那张让你思念、惦记,你如此熟悉的面孔。如果没有找到,你会情不自禁地喊一声“妈妈”,然后,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去找,看她是在休息还是在操劳——
是在洗那些永远洗不完的衣物,是在为孩子们做晚饭,还是在专注地看电视?可是,这一回,你的声音没有得到回应。房子里空荡荡的,她不在。看着墙上那张照片,你知道她已永远离开了。那张一直带给你欢乐的母亲的照片,你突然发现其中竟有一缕忧伤。难道,照片也有灵性,将她对你无微不至的关怀凝聚在目光中?
我不愿再走进母亲的房间,不愿触动她老人家遗留下的衣物,就让它原样留存着,任灰尘去封存。唉,每一件遗物都是一把刀子,动一动就会刺伤那脆弱的神经。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不再流泪。谁不知道死是人生的归宿!生,让我们给生命打了一个结,死,便是一种解脱。妻子这样安慰我,儿子也这样安慰我。他们很快就从痛苦中跳出来,忙忙碌碌,快快乐乐,去干他们自己的事,好像母亲的离世已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母亲的死,给他们留下的只是短暂的痛苦,并没有留下伤口,而在我的心里,却留下了很深的伤口,有很多的血流出,我常常按着胸口,希望那伤口尽快愈合。可是很快我发现,愈合的只是皮肉,伤痕的深处无法愈合,时常会有疼痛蔓延开来。
我永远不会忘记2001年9月6日下午5时,在中国作协的会议室学习讨论的过程中,我以一种近乎失态的焦灼,希望会议早点结束,然后迫不及待地奔向母亲的住处。快到家时,我打电话给家里,想马上听到母亲的声音。铃声空响,我希望她是到楼下散步去了。
推开门,像往常一样,我喊了一声“妈妈”,无人应声。我急忙走进里面的房间,看见妈妈躺在地上呻吟着。我扑过去,一把抱住她,想让她坐起来,问她怎么了。她只是含糊不清地说着:“我费尽了力气,可是坐不起来。”我看着床上被撕扯过的被单,看着母亲身上揉皱的衣服,知道她挣扎过。可是一切挣扎都没有用,母亲左边的身子已经瘫痪了,无法坐起。她痛苦、无奈、无助得像个孩子。这个曾经十分坚强的生命,怎么突然变得如此脆弱!
可是,无论如何,我明白了那个下午失态的全部原因。一根无形的线——生命之线牵扯着我的心。我的心如紊乱的钟摆,失去了平衡。我以从未有过的急切,想回到妈妈的身边。也许,只要她的手抚摸一下我,或者,她的眼神注视一下我,我心中失控的大火就会熄灭。仅仅两天之后,当妈妈咽下最后一口气,永远地离开了她生活了81年的这个世界的时候,我觉得,我生命的很大一部分被带走了,随着她走了。我猜想,一个人的理论生命也许很长,它就是这样一部分一部分地被失去亲人、失去情感分割,生命最终变得短暂了。
医治心灵伤痛的唯一处方就是“忘记”。可是,对于亲人,要忘记又谈何容易!只好寻求书籍,寻求哲人,让理性的棉纱,一点一点吸干情感伤口上的鲜血。
我想起了一则关于死亡的宗教故事。有一位母亲,她抱着病逝的儿子去找佛,希望能救活她的儿子。佛说,只有一种方法可以让你的儿子死而复生,解除你的痛苦:你到城里去,向没有死过亲人的人家要一粒芥菜籽给我。那位被痛苦折磨得愚钝了的女人马上去找,可是她找遍了全城,竟然没有带回一粒芥菜籽。因为,世上根本没有没有失去过亲人的家庭。
(摘自《名家散文集》,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以第一人称作为全文的基本叙述视角,偶尔插入第二人称、第三人称,三种人称各尽其妙,形成了相互辉映之效。
B.妻子和儿子很快就从痛苦中跳出来,并且劝慰“我”,可见他们对“母亲”的情感不深厚,无法切身感受为人子者的丧亲之痛。
C.本文以抒情为主,综合运用描写、记叙等多种表达方式,细腻地刻画了作者失去母亲后备受煎熬、悲伤无法排遣的内心世界。
D.本文在生存与死亡、疼痛与忘却、焦虑与平静的两极振荡之中,抒发了作者对亲情、死亡等命题深刻而又独特的探讨和领悟。
2.文章的标题叫“生死之间”,意蕴丰富。请结合你对标题和文章内容的理解,梳理作者的写作思路及情感。
3.有人认为文章最后一段的“宗教故事”可以删去,也有人认为必不可少,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一
1.D
2.①“狼杀”是文章的线索,全文都围绕人与狼互杀来展开事件。②以“狼杀”为标题,表面上写狼杀了人,但实际上暗示了大自然的报复是人类自身行为招致的,揭示了主题。
【解析】通读文章,从文章的结构和内容两方面来分析。考虑其作为标题起到线索的作用,内容上围绕其展开。另外还要从内容上分析,解读其表面含义和深层内涵,明确其对主旨的作用。
3.这样写好。因为:①小说最后以补叙的方式写到了小山小时候喂小狼的经历,与前面小山追杀母狼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同一只小狼从受人点滴恩惠表达感激,到杀人报仇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样写升华了主题,发人深思。②小说最后的补叙更加鲜明地揭示出悲剧的根源就在于人类的贪婪与仇恨心理,当我们心中对自然充满善意的时候,自然和人一定会和平共处的。③描写小狼吃了小山给的花生,也懂得感谢,但与人之间还是保持了距离,这也提示我们人类应该对大自然保持足够的敬畏,维持应有的距离,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解析】解答本题首先应明确观点,再根据文章的故事情节、人物形象和主题思想来分析在最后一部分营造一种情节上的巧合是否恰当。分析原因不能脱离文章的中心,如果有不同的理解,言之成理即可。
二
1.B
【解析】B项,“可见他们对‘母亲’的情感不深厚,无法切身感受为人子者的丧亲之痛”说法不准确。
2.①先写“死”,写母亲的去世在作者心中留下难以愈合的伤口,表达了作者失去亲人后难以化解、疗愈的悲痛之情。②再写“生”,追忆母亲病逝,进一步抒发丧母之痛。③最后,作者于“生死之间”提出要以理性化解丧亲之痛,或许是“生者”对“死者”最好的怀念。
3.示例一 不能删去。①从主旨看,用宗教故事作结,表明家家都曾有亲人去世,人人都有可能失去至亲,痛苦是人生常态,难以避免,深化了正视亲人离世的痛苦,用理性化解痛苦的主题。②从结构看,承接上段作者“让理性的棉纱,一点一点吸干情感伤口上的鲜血”的观点,收束了全文。③从艺术效果看,用富含哲理的故事作结,寄寓深远,能给读者以深刻的启示,言有尽而意无穷。
示例二 可以删去。上一段作者已经为自己找到了答案——用理性治愈丧亲之痛,宗教故事只是这一观点的一个例证而已。删去此段,会使文章结尾更加简洁,文章主旨更加突出,情感更加鲜明。
【解析】这是一个开放性的问题,考生可以认为能删去,也可以认为不能删去,只要有合理的理由即可。在答题思路上,可以从主旨、结构、艺术效果三个方面组织答案。删与不删,主要看其是否能更好地突出主旨,是否能使结构更完整,是否能有更好的表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