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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1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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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旅游经济发展中的政府
第一节 旅游经济发展模式与战略
第二节 产业规制与政府主导
第一节 旅游经济发展模式与战略
一、旅游经济发展模式
(一)模式的界定和特点
1.是对不同经济发展类型的整体把握
2.是对多因素影响的运行机制的系统把握
3.是理论加工后的范式而非直白描述
第一节 旅游经济发展模式与战略
(一)模式的界定和特点
特点:
1.概括性
2.阶段性
3.相对稳定性
4.可借鉴性
第一节 旅游经济发展模式与战略
(二)旅游经济发展模式
1.旅游经济与国民经济的总体关系
超前型与滞后型
2.旅游经济演进进程
推进型与延伸型
3.旅游产业成长的协调机制
市场型与政府型
第一节 旅游经济发展模式与战略
二、旅游经济发展战略
(一)概念与特征
以分析旅游经济发展的各种因素与条件为基础,从关系全局各方面出发,制定在较长时期旅游经济发展所要达到的目标、重点及措施的总称
1.发展新基础上的新要求
2.实现世界旅游强国目标的要求
3.旅游经济活动的内在要求
第一节 旅游经济发展模式与战略
(二)制定旅游经济发展战略的原则
1.阶段性原则 非常规、过渡、常规竞争性阶段
2.城市中心原则 原因和注意点
3.可持续发展原则
4.中国特色原则
第一节 旅游经济发展模式与战略
(三)旅游经济发展战略的主要内容
1.战略目标 增长速度、规模、地位、效益目标
2.战略重点 交通特别航空港建设、区域布局等
3.战略布局 生产要素空间分布等
4.战略措施 中心内容是旅游产业政策
第一节 旅游经济发展模式与战略
(四)未来20年中国旅游经济发展战略
1.基础阶段(2000-2005)
2.提升阶段(2006-2010)
3.强化阶段(2011-2015)
4.完善阶段(2016-2020)
基础阶段(
2000-2005) 目标
到2005年接待海外旅游者11200-12000万人次,年均增长6%-8%,其中入境过夜旅游者4380-4800万人次,年均增长7%-9%,国际旅游业创汇240-260亿美元,年均增长8%-10%,国内旅游者11-11.5亿人次,年均增长8%-9%,国内旅游收入5350-5850亿元,年均增长11%-13%,旅游业总体产出为7340—8000亿元,相当于全国
GDP
的5.5-6.0%。
提升阶段(2006-2010) 目标
到2010年,接待入境旅游者14300-17200万人次,年均增长5%-7%,其中入境过夜旅游者5860-7000万人次,年均增长6%-8%,国际旅游业创汇320-380亿美元,年均增长6%-8%,国内旅游者15-17亿人次,年均增长7%-8%,国内旅游收入8600-10300亿元,年均增长10%-12%,旅游业总产出为11250-13450亿元,相当于全国
GDP
的6.1-7.3%。
强化阶段(2011-2015) 目标
到2015年,接待入境旅游这17400-23000万人次,年均增长4%-6%;其中入境过夜旅游者7500-9900万人次,年均增长5%-7%。国际旅游创汇430-560亿美元,年均增长6%-8%。国内旅游者21-25亿人次,年均增长7%-8%。国内旅游收入13900-18300亿元,年均增长10%-12%。旅游业总产出为17500-23000亿元,相当于全国
GDP
的6.6%-8.9%。
完善阶段(2016-2020) 目标
到2020年,接待海外旅游者21000-30000万人次,年均增长4%-6%;其中入境过夜旅游者9500-13900万人次,年均增长5%-7%,国际旅游业创汇580-820亿美元,年均增长6%-8%,国内旅游者29-36亿人次,年均增长7%-8%,国内旅游收入20400-29300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8%-10%,旅游业总产出为25000-36000亿元,相当于全国
GDP
的7.9%-11.4%。
第二节 产业规制与政府主导
一、旅游产业的界定与产业规制
(一)旅游产业的界定
1.
Tomas Lea Davison:“
旅游真是产业吗?”
不符合传统的产业界定标准;赢得更广泛影响方面更加困难;应用传统测算方法而导致低估了旅游现象的规模、影响和好处
2.判断:旅游产业是构成旅游经济的供给主体
第二节 产业规制与政府主导
(二)政府规制
1.市场不是万能的
2.政府规制:针对产业的约束和干预;
3.详细定义:政府或社会为实现某些社会经济目标而对市场经济中的经济主体作出的各种直接和间接的具有法律或准法律约束力的限制、约束、规范,及由此引发的政府或社会为督促产业经济主体获得符合这些限制、约束和规范而采取的行动和措施。
第二节 产业规制与政府主导
(二)政府规制
4.政府规制的分类:法律规制、行政规制
5.法律规范:缺《旅游法》;现实选择是充分利用现有政策规范作为管理依据;先制定一些行业性法规
6.行政规制:是重要方面;建立市场规则和维持市场秩序所必须的;关键是改变行政资源的运用方式
第二节 产业规制与政府主导
(三)旅游行业管理
1.旅游行业管理:
简言之,
管理旅游市场,培育旅游市场机制,建立旅游市场规则,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详细而言:运用规划、法律、政策,引导市场趋势,建立市场规则,进而协调、监督、维护市场秩序,规范企业行为,维护旅游者利益,为旅游经济快速、健康、持续发展树立良好形象,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第二节 产业规制与政府主导
(三)旅游行业管理
2.理想主体:
政府
行业管理机关,
法规和政策
为主,
调控和干预
性管理;
行业
管理组织,
协调服务
为主,
自主协调
的行业管理,下分
半官方
(推动性管理)和
纯民间
(自律性管理)。
3.我国旅游行业协会具有浓厚的“行政”“官办”色彩
4.管理基础的脆弱性:权威、体系、“全求人”
5.政府以行政手段为主,行业组织以服务为主
第二节 产业规制与政府主导
(三)旅游行业管理
6.主要工作内容:
引导市场和维持市场秩序
(基础性、主体性的)
行业服务
(外延性的)
行业协调
(发展性的)
跳转
引导市场和维持市场秩序
返回
通过产业政策和可能的经济杠杆调节市场供求
如1995年开始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制度
运用国家法规和行业性法规建立市场规则
国家性法规只有《旅行社管理条例》,其他多行业性法规,如《旅游规划通则》
行业服务
返回
组织行业性的市场促销,提高竞争力
中心职能的阶段性转变:建设发展、管理规范、宣传促销
增设海外办事处和地方的促销会、说明会
行业协调
返回
加强行业的国际关系,建立国际合作体系
企业与企业间、国家与国家间的竞争
经济一体化和区域化下的旅游区域联合
欧洲旅游合作委员会、东盟旅游年
玛雅文化、丝绸之路等项目
第二节 产业规制与政府主导
二、政府主导
(一)政府主导的
关键领域
维护旅游市场交易秩序
提供包括目的地形象建设为主的
公共产品
解决外部性以对旅游相关供给厂商提供
创新保护
改善信息不对称以
保护旅游者权益
维护旅游市场交易秩序
返回
转轨时期特点:市场机制不完善下的秩序混乱
进入资格和程序、动机、竞争规则缺乏、竞争不公平
天然的市场派与市场化的旅游企业
“全球化的进展使孤立于重视市场作用潮流的经济运行变得困难起来”(一柳良雄、细谷祐二,2002)
“国家及其代理人是唯一可以可以合法地强制他人做什么的组织”(斯蒂格利茨,2002)
提供公共产品
返回
公共产品具有消费非排他性和供给的非选择性
个别企业很难对公共产品生产起决定性作用
除非个别企业生产规模可达到寡占地位
或者公共产品自身生产规模很小从而供给成本很低
所以个别厂商无法独立完成“做蛋糕”的任务
而且即便做了也无法获得“切蛋糕”的优先权
存在小企业“剥削”大企业现象
提供创新保护
返回
突出表现在旅行社行业
垄断利润以保护为前提
“先锋企业”与“跟进企业”供给同类产品的时滞
信息化缩短了这个时滞
“跟进企业”可以轻松获得“生产、销售、经营什么可以获得成功”、“改善哪里可以生产更好的产品”等方面的信息
获得更多的后进成本优势和质量优势
“装配型产品”的模块化生产特征:材料的公共性
解决案例
:
PATA
湄公河旅游产品创新评奖等
改善信息不对称保护旅游者
信息不对称可能导致市场中的“逆淘汰”
买者对卖者信息发布中的欺骗性信息缺乏完备的判断能力
即便在形成中形成判定但不具有改变合同的能力
高素质旅游企业与低素质旅游企业同时存在
风险中性旅游者会降低对市场质量的判断
只愿意支付平均价格从而使优质产品退出市场,降低整个旅游市场的质量,导致市场需求萎缩
第二节 产业规制与政府主导
二、政府主导
(二)政府失灵与公私合作伙伴关系
政府失灵源自信息的极大丰富,政府可能“需要处理无论信息技术如何发展都处理不过来的信息”
政府管制客观上存在产生“寻租行为”的可能性
政府规制决策过程的秘密主义也可能形成“租金”
特殊利益集团可支付有竞争力的“租金”获得合宜的规制(包括“宁要傻儿子,不要俊女婿”)
第二节 产业规制与政府主导
二、政府主导
(二)政府失灵与公私合作伙伴关系
特殊利益集团可支付有竞争力的“租金”获得合宜的规制(包括“宁要傻儿子,不要俊女婿”)
解决方法包括:采取招投标制度、委托政府部分活动以提升政府公共成果(如营销活动、如大型活动的市场化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