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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18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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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施工合同范本
装
饰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合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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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
甲方将 装饰工程委托乙方施工,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室内装饰工程行业规范,并结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见附件一《工程预算清单》
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单包工□ 包工包部分材料□。
5. 工期:
(1)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 总日历工期天数: 天。
6. 质量等级: 优良 □ 合格□。
7. 合同价款:人民币 ( 元) ,
大写: 币 整。
二、 双方一般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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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甲方工作
甲方按该装饰工程合同约定的内容,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 甲 方委派 (姓名), (联系电话)为该项
目施工负责人,并负责相关文件签约工作;
2) 合同开工日期前 天,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场地内一切
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 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
施所发生的费用,均计入合同价款内;
3) 合同开工日期前 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
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
间的需要;
4) 负 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
作;
5) 合同开工日期前 天,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
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6) 甲 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
担由此造成的追加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条 乙方工作
1) 乙方委派 (姓名), (联系电话)为该项
目施工负责人,并负责相关文件签约工作;
2) 如过该项目是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
围内,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
准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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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向 甲方代表提供月度工程进度计划;
4) 遵 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施工现场环
境卫生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
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违章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5) 按 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如有损坏的情况,由
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三、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一条 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
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 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
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 日内予以批准或
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
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组织施工, 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 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计划不符时,
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赶工和施工安全的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
行。
第二条 工期顺延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由 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变化;
2)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电、停水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3) 甲 方不能按约定期限交出(腾空)施工场地、清除障碍物、疏通进
场道路和接通施工用水、电;
4) 甲 方供应材料、设备不能按约定时间配送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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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停工。
四、 质量与检验
第一条 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样品)标准的要求以及
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 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
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
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的纠正或其他原
因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 工程质量等级
1)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评定的合格标准。
第三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于验收
前 24 小时通知甲方代表。经验收合格,甲方代表签字后即可进行隐蔽和
施工。若甲方接通知后 24 小时内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必
须补签验收手续。
2) 隐 蔽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验收 24 小时后甲方代表不签字, 视为
甲方代表已批准, 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验收不合格, 乙方在
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五、 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第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本工程采取工程施工进度付款的的形式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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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签订合同 日内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人民币 (币) 元
给乙方(合同总价的 %)
3) 隐蔽工程验收 日内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人民币 (币) 元
给乙方(合同总价的 %)
4) 工程形象过半 日内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人民币 (币) 元
给乙方(合同总价的 %)
5) 竣工验收 日内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人民币 (币) 元
给乙方(合同总价的 %)
6) 本工程预留维修保证金人民币 (币) 元 (合同总价的 %),
保质期一年后(时间以验收当日开始计算)全额支付给乙方。
7) 如甲方不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 甲方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起每日
向乙方支付应付工程款部分的 %为违约金。
第二条 甲方变更设计
1) 甲 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 3 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
的工程,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2) 由 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
处理费用。
3) 由 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产生的费用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
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三条 乙方变更设计
乙方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代换,必须经甲方
代表或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以确保质量和资金为前题。
第四条 确定变更后合同价款及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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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在接到变更 天内,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
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合同附件中报价单没有适用和类似于
变更情况的价格,由乙方按修改时的市场价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
整竣工日期。
六、 竣工与结算
第一条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
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如甲方要求乙方制作完整竣工资
料,并已支付了该项目的资料费的) 。在工程竣工 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
图 套。甲方在验收 3 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
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 天内无正当理由不验
收,或验收 2 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
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才能达到竣工要求
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第二条 保修
1) 保修责任范围: 除甲方使用过程中人为损失、 第三者故意或非故
意损坏、 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 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
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的工程范围各部位、部件、整体或单体、
整件或单件的损坏、 脱落、变质、 丢失、 开裂等, 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2) 保修内容包括: 合同条款 (含补充合同条款) 所包含的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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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变更或修改、 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 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
内容。
3) 保修期限: 以单位工程竣工合格之日起计算, 按国家规定的保修
条款执行,保修期限为 年。
七、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一条 争议
1)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 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 若经协
商仍不能解决,经双方同意可向市(或区)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
造价管理部门或工商局合同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如调解不成,当事人
可以选择下列方式解决:
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条 违约
1)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
行自已的其它义务而发生的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包括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
利息等) ,相应顺延工期,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以
/ 天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 安全施工
乙方应按国家劳动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
护和防火措施, 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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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财产损失甲方承担,乙方
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
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第四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后立即生效。在竣
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工程款,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
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五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贰 份,由甲、乙方各持 壹 份,均具同等效力。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电 话: 电 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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