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租赁合同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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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0-19 发布

机械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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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机械租赁合同 ‎ ‎ 合同编号: ‎ 承租方: (简称甲方)‎ 出租方: (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地: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向乙方租用本合同建筑机械,使用于甲方承建的工程项目上。双方就有关权利和义务达成下列条款。‎ 第一条:租用机械名称及规格、数量 机械名称:塔式起重机 规格型号:‎ 数 量: 台 使用高度:‎ 第二条:使用地点 ‎ 第三条:租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应将租赁机械完好交还乙方。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提前 15日通知乙方安排机械进场或退场日期。‎ 第四条:租赁费及人工费的计算和支付 ‎1. 租赁机械进出场由乙方负责,甲方承担设备安、拆、安全检验及进出场费为 元/台,合计 元;塔式起重机安装前进出场费支付比例 ,且向甲方提供进出场费用明细 ‎2. 按月租金计算,每台租金 元/月,合计 元/月。不足月的按实际发生日计算,计算日单价时按照每月30天计算。租金价格为含税价(税率 %),其中不含税价为 元,增值税为 元。租金每月15日结算一次,每月20日前乙方需提供当月的结算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交予甲方即可进行财务挂账。提供机械设备自完成安装、交验合格次日起计算租金;工程使用完,自甲方通知拆除日次日起停止计算。‎ ‎3. 人工费的计算,每台塔吊配备两名司机,每名司机每月 元, 人合计 元。若甲方提供司机,则乙方不收取司机人工费,甲乙双方应签订用工协议,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证件及手续,必须服从乙方日常行政管理;若乙方负责提供司机,则甲方每月30日必须向乙方支付塔吊司机人工工资。‎ ‎4.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设备租赁费原则上不得低于70%,并于次月5‎ 5‎ 日之前支付(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认可);剩余租赁费在设备拆除之日起90天内付清。‎ ‎5. 如承租方未能如期支付租金,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可委托集团公司资金中心从甲方工程进度款中代扣支付于乙方(补充条款中须明确)。‎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货物发出的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票据,连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起交付甲方。如果本合同项下货物系由第三方发出,则乙方需要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等证明以及委托第三方发货的手续、第三方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票据。‎ ‎7、甲方以汇款/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甲方委托第三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需要提供委托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乙方出租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具有成套资料;同时,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含地方标准)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性能试验,确保机械设备技术性能状况良好,并为甲方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及有关资料。‎ ‎1.2 机械设备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安装、顶升、附着、调试,自检验收合格办理交验手续交付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维修,市内 4小时内到达现场,外地 12小时内到达现场,如若不能按照要求到达,则要扣除一天的租赁费 ‎1.3 设备基础制作时,提供图纸,并派遣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 ‎1.4 按国家安全规范要求和集团公司附着规定要求,负责提供附着及附着装置、墙体预埋件等配件。若附着夹墙厚度超过300毫米时,由甲方负责预埋,不超过300毫米时由乙方负责预埋。‎ ‎1.5 派遣具有建设部门颁发有效操作证的司机持证上岗,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上岗,并服从甲方正常工作安排,不得无故脱岗。‎ ‎1.6 操作司机必须严格按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负责设备的操作、各级维修、保养工作,并做好运转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甲乙双方负责人汇报。‎ ‎1.7 负责在甲方提供相关报检资料、自检合格报告30天之内办理完当地政府的安全检验、准用手续,逾期未办理,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1.8负责安排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项目部留存一份备查。‎ ‎1.9进出场费中包含安拆的汽吊费各2000元,乙方安装和拆除时各提供汽吊费2000元,若因场地原因需要大吨位汽吊安拆时,超出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1.10 按照有关规定对进入现场的塔吊进行管理,符合项目管理的要求。‎ 5‎ ‎1.11乙方操作人员在接收甲方管理的同时,有权拒绝执行甲方的各种违章指令,如果甲方强制执行,甲方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 ‎1.12乙方负责组织车辆和人力安全及时将塔吊运进现场,委派经验丰富的安装工长现场负责塔吊安装与拆除。‎ ‎1.13出租方派遣的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若出现违反相关制度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施工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2.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按合同约定如期支付租金。‎ ‎2.2 做好设备进出场前的现场准备工作(如:基础制作,电源配置,场地清理,提供办理设备安全检测、准用手续资料〈监理部门盖章的地耐力报告,设备基础钢筋隐蔽工程验收报告,基础七天混凝土强度试块试验报告,有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信号工的上岗证及身份证、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等〉)。‎ ‎2.3 安装、拆除时应清理场地,保证道路畅通并设置安全隔离警戒区。‎ ‎2.4 租用期间,甲方应严格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一台设备(塔式起重机)配备具有操作证的专职信号工不少于两名,严格按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指挥施工,信号工应与操作司机密切配合,不得强制司机超负荷、超规程作业。‎ ‎2.5 不得强制设备带病运转,如发生故障,应积极配合甲方尽快修复,以免影响正常施工。‎ ‎2.6 为乙方提供基础测量标线记录,设备(塔式起重机塔身)垂直度记录,为乙方人员察看、熟悉现场创造条件,指明施工现场特征、地面条件、下层土壤和水位、地下障碍管线等和现场已有入口等地表以下及周围的实际情况以及地基承载力并提供相应技术资料和图纸。‎ ‎2.7 根据乙方提供的附着等技术资料,负责墙体预埋件安装或墙体打眼。‎ ‎2.8 确保塔吊进出场道路平整、坚实、畅通,确保汽车吊和载重汽车方便通行和塔吊安装、降拆、顶升所必需的操作面,如果现场不具备装卸车的道路畅通,现场需要采取二次倒运,发生的汽车吊和运输板车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2.9甲方指派专人在塔吊安拆现场协调,并监督乙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对不文明作业行为和违章作业可以制止。‎ ‎2.10根据规范要求,提供满足正常使用所需的一次电源,一次电源箱距离塔吊中心不超过5米,电压控制在361V-399V范围内。由于现场电压不稳,造成塔吊损坏,由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维修费用。‎ ‎2.11 租用期间,对所租用设备的完整性及配件存放场地的安全性负责,如有盗窃、丢失、非正常损坏,甲方应照价赔偿。‎ ‎2.12为乙方设备操作人员提供食宿条件(可协商条款)。‎ 5‎ ‎2.13设备退场时,将留存的设备维修保养资料,移交乙方。‎ 第六条、增值税务的相关要求 ‎1、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不符合税务机关的规定导致甲方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或不能列入成本而造成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2、(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乙方向甲方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税额由乙方承担,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发票不予结算。‎ ‎(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乙方向甲方全额开具由税务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且税款由乙方承担,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发票不予结算。‎ ‎3、乙方需在每月20日前向甲方提供相关发票,如不能及时开具发票影响到甲方进项税额,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4、合同生效后,因乙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带来的材料、设备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甲方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5、如获得开具汇总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必须要求乙方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6、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则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7、如因乙方提供销售所发生质量问题而使相关发票退回影响到甲方进项税额所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具有真实性。所谓真实性,是指发票票面记载的要素必须真实,比如收款方、付款方、货物名称、数量、单位、价款、增值税额等信息。‎ 第七条、职业安全健康 ‎ 1、 运输货车装载须符合要求。不能超高、超宽、装载须均衡;装载飞扬、洒漏物品,如煤、泥土、沙石应加盖帆布,以防飘洒污染路面。 ‎ ‎ 2、 运输司机应该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选择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防护用品需遵循针对性,有效性及卫生原则,要使用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 ‎ 3、 运输货车的相关手续需齐全,信号、制动、联接、安全防护等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第八条:其它 ‎1. 冬季施工停工期限原则上为 2个月,以甲方向乙方提供书面停工报告为准开始报停。停工不超过2个月时,塔吊停滞期间免收租赁费;若超出2个月,则超出部分乙方按照塔吊正常使用的日租费的70%计取费用,按实际停工天数计算,计费方式按照塔吊停工天数乘以塔吊日租费的70%计费。‎ ‎2. 如遇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停工,双方各承担各自的费用。正常施工过程中单方面引起的停工费用另行商议。‎ ‎3.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转场或转让第三方。‎ ‎ 4. 争议的解决办法: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后,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5‎ ‎5. 合同未尽事宜,签订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 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肆份,乙方叁份。‎ ‎7.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设备验收、退场、租赁费结清后,合同自行终止。‎ ‎8. 塔吊检测费(办证费)包含一次检测,如果工期超过1年,第二次检测费由甲方承担。‎ 9. 乙方按照规定提供附着装置,若甲方施工需要增加附着装置,则超出部分附墙每增加一道,乙方向甲方收取1500元。‎ 10. 拆塔吊前甲方负责灰斗子干净整洁完好地交付乙方,若有损坏则甲方照价赔偿,每个灰斗子价值1500元。‎ 11. 塔吊的一级保养工作由塔吊司机进行维护,无论是甲方还是乙方配备司机的必须定期进行保养。‎ 12. 出租方收到承租方顶升塔吊通知后,48小时内完成塔吊顶升。‎ 第七条:补存条款:‎ 甲方: 乙方: ‎ ‎ ‎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 传真: 传真: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帐号: 帐号: ‎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