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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2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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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承包地合同范文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
规定,本着公开、公平、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乙方通过 土地
承包 方式取得甲方 农村耕地 700 亩 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
定,以兹共同遵守,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 (组) 所有的, 以北、 以南、以东、
以西毗邻的 农村耕地 700 亩 发包给乙方使用。
其四至为:
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十年不变,即从 xx 年 03 月 25 日起
至 2024 年 03 月 25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 农村耕地 700 亩 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
包款为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元整、(小写) 280000元整,付款
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承包 农村耕地 700 亩 后应积极治理,在耕地上植树、
种草或搞多种经营; 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 利用承包
范围内的粘土、沙石等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 农村耕地 700 亩 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
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 农村耕地 700 亩 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对 农村耕地 700 亩 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
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 农村耕地 700 亩 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
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 农村耕地 700 亩 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
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 农村耕地 700 亩 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
如因此发生纠纷, 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 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
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
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伍万 元整、 退还乙方承包农村耕地 700 亩所付
的全部价款, 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 作价款一
次性付给乙方; 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 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
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
地时, 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
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
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 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 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
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
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
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当地法院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__ 一份、 乡人民政
府备案一份,经 五家渠市 __ 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xx 年 3 月 25 日
个人土地承包合同书
土 地 承 包 合 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__ 号码: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
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
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土地 亩、每亩承包费 元承包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 元、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
结清。结不清收回土地, 若有诚信,可续保,价格再议,本合同长
期有效。
四、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但不
能改变土地 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
营方式、乙方要认真管理 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及时除
草不能留下杂草 、保养、平整好每块 土地不得损坏。
七、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
上达成的, 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
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
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 (林地) 的承包经营权, 经双方共同商定,
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东齐 9—10 社边界,南齐公路坎下,西齐半边街
村 1 组吴家沟为界
北齐嘉陵江。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零一三年 1 月
1 日起至二零二柒 年 12 月 31 日终止。
支付方式;土地租凭以现金支付,支付时间以每年的一月一日,
xx 年租金为两万五千元整,第二年土地租金为三万七千五百元整,
xx 年至 2027 年乙方向甲方支付土地租金五万元整。
四、乙方承包荒滩后应积极治理,可用于养殖和种植业,不得用
于其他用途。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依法享有继承
权,转包,参股合伙权。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
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
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甲方的人 畜 禽不得践踏乙方所经营的任何植物及财产物质
设备。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 (林地) 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
如因此发生纠纷, 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 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
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
地时, 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
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
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 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 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
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
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
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五、 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乙双方各一份、 __ 一份、 府备案一份,
经 __ 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 年 月 日 乡人民政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
承包方:甘肃鹏远食品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乙方 )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 自愿、有偿的原则, 签订本合同, 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
甲方将位于下滩村一组面积 _________亩 (土地类型)承包给乙
方使用。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 土地用途为:扩建厂房。
2. 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
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_农村承包地合同。
1. 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承包金总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
2. 乙方向甲方分期交付承包金,首次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
币 ),剩余承包金次年全额付清。
五、 地上物的处置
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
设地上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_农村承包地合同。
1. 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
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 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
理由提高承包金。
3. 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 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应用。
5. 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6. 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 在承包期限内,
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 由甲方负责解决, 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
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
内不受任何干扰。
(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
地。
2. 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
有权。
3. 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
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5. 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 生活设施。
6. 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
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 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乙方在不违 __ 法律、 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
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 甲方不得对
此主张任何权利。 本合同转包后, 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
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
利和承担义务。 本合同转包后, 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
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
意变更或者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
本合同。
2.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
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 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
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 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 甲方应及早
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协助恢复生产, 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
减免承包款。
4.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征用该土地,
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 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筑及
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5. 如甲方擅自重复发包该地块,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
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 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
期满前三个月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 在合同期满
后 90 天内将原承包地交还给甲方。
7. 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
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乙双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8. 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及继承人可以在承包
期内继续承包。
九、违约责任 _农村承包地合同。
1.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以上约定,即视为违
约。如甲方违约导致解
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按照土地面积上建筑的实际资产
核算金额赔偿)、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如乙方违约,甲方
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
2.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超期缴交承
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
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 如因甲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
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 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 则视为甲方
违约。
3. 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
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 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补偿金额为土地面积上建筑的实际资产核算金额为准, 价款一次性全
额支付给乙方。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 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 协商不成, 双方
同意向当地 __ 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
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 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 _____份。
发包方(甲方): ( 盖章 )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 ( 签
字 )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网为了提供许多各种各样的重要的合同信息,合同已经
渗入了平常生活的各个方面, 如果你想处理好生活中的各个繁琐细节
的问题, 那可需要增进对合同的了解哦。 下面是跟大家分享的有关合
同的信息,仅供参考。
(本文为你提供合同范本两篇。)
第一章 土地
第二章 土地用途
第三章 交付
第四章 承包费及支付方式
第五章 承包权
第六章 成果权
第七章 权利义务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十章 附则
土地承包协议书
发包方: ____省____市 ______农场 ( 以下简称甲方 )
承包方: ____市 ____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乙方 )
鉴于:
(1) 甲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业, 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
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续,企业注册地为 ________, 法定代
表人为 ________;
(2) 乙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业, 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
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续,企业注册地为 ________ , 法定代
表人为 _______;
(3) 甲方拟将其所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经营。 乙方愿
承包经营上述土地经营开发 ;
(4) 双方承诺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能力,承诺业已将本
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告知各自上级管理部门或权力机构,本协议签署后,
各方应及时办理其内部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各方有理由相信
他方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能力,各方不得以己方内部管理规
定为由对抗本协议的法律约束力。
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原则,达成以下
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土地
第一条 甲方发包的土地位于 ________ ,地块编号为 ________。
( 见附件 __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或地籍图 ) 。
第二条 土地面积为十万亩,其中不含荒坡、沟、路、渠、沿江
沿堤内外平台、 内滩外滩等纯净粮田面积不少于五万亩。 土地具体坐
落以双方认可的坐标图纸界定,并于实地以界桩、界标标明。
第三条 甲方承诺拥有该土地排他的使用权, 拥有国有土地使用
权证书,编号 ________,甲方使用期限为 ________。如他方主张该
土地的使用权或对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权提出异议影响本协议履行的,
甲方应及时排除障碍,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
第四条 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前未将本协议所指的土地发包给
他方经营, 未于发包土地上设立抵押、 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
权障碍。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后不将发包土地承包给他方经营,不对
发包土地设置抵押、 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 如甲方因
上述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 __ 。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
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范围内。
第二章 土地用途
第六条 乙方于承包土地上建设速生丰产林基地、 名特优种苗基
地、牧草基地、种鹅基地、医药原料基地等。
第七条 乙方根据以上项目建设的规模和时间, 在国家政策允许
的条件下, 筹建木材加工企业、 食品加工企业和生物提取加工等相关
企业。
第八条 乙方改变土地用途时应征得甲方同意, 并按照国家法
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 乙方有权将承包的土地转包、 转租给他方使用, 但应及
时通知甲方。 乙方转租转包行为不免除甲乙双方依本协议应享有和承
担的权利义务。
第三章 交付
第十条 甲方分期分批交付乙方土地,具体方式见本协议附件。
第十一条甲方未按协议附件确定的时间交付土地的,应承担违
约责任。
第十二条 甲方交付具体土地时, 双方应签署标明具体土地方位、
座落、四至、面积的书面坐标文件,并应于具体土地上实地竖立界桩
界标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交付起算期以双方签署交付文件的日期为准。承包期
以此计算三十年,林地或作林业用途的,承包期为五十年。
第十四条任何一方对具体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积等提出异议
的,双方应积极配合,以实地丈量勘测为准。
第十五条甲方应协助办理当地政府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
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颁发土地
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 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 甲方
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四章 承包费及支付方式
第十六条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标准为,成片良田 80—100 元 /
亩年,荒坡、荒沟、路、渠等承包费另行议定。具体土地承包费标准
于双方签署土地交付文件时确定。
第十七条如国家政策低于双方议定的标准时, 以国家政策为准:
如国家政策高于双方议定时,以双方议定为准。
第十八条 承包期内, 土地承包费标准不变。如物价指数、通货
膨胀率发生重大变化时, 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协商议定, 双方未达
成协议时,以本协议及有关附件为准。
第十九条 承包费于具体土地建设期满后开始计算其起始期, 土
地建设期根据具体土地不同为五至八年, 具体细节以双方签署具体土
地交付文件中确定。
第二十条 承包费的支付方式为一年内分二次支付, 首期不迟于
每年六月三十日,第二期不迟于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二十一条 乙方逾期支付承包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章承包权
第二十二条 甲方尊重乙方以种植、养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协
议约定的农业目的而使用本协议所指土地的权利, 甲方不得干预乙方
依本协议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所指承包权范围不仅包括所涉土地, 还包括
坐标图内水面以及土地、水面上一定的空间。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所涉的承包权, 双方应到有关机关办理登记
手续,确认乙方的承包权。 如办理登记手续有困难的,双方应将本协
议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手续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担。
第二十五条 乙方可以将承包的土地部分转包转租给他方使用,
他方使用土地时应保持土地的农业用途及符合本协议的规定。
第
二十六条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权作为出资, 与他方进行多种形式
的合作开发。
第二十七条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权设定抵押、 质押,但应及时通
知甲方。实现抵押、质押权时,买受人仅得进行农业目的的使用,并
不得与本协议的原则发生冲突。
第二十八条 承包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只有在乙方明确拒绝继续承包时, 甲方才可以将本协议所指土地另行
发包给他人。第六章 成果权
第二十九条 为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目的, 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设
的附属设施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
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条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
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
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 无论是成熟未成熟、 无论是成品未成
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一方办理林木、 林地的登记造册手
续,积极配合一方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登记,获取有关权属证书。确
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
第三十二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收获承包成果, 配合乙方向政
府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林木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手续。
第三十三条 除林木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其他有关农业资源
登记手续或者收获手续的, 甲方亦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 办理有关登
记造册、行政许可等事宜时,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费用。
第三十四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设施、设备
等财产,乙方有权拆除。甲方拟接受该财产的,应当给予乙方相应补
偿,补偿标准为当年重置成本价值。
第三十五条 承包期满, 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当年生草本
农作物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
第三十六条 承包期满, 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
收获的林木、多年生农作物的,甲方应当接受该财产,并应给予乙方
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市场价值。
第三十七条 乙方有权在其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
林木、其他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成果上设定抵押、 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
益。
第三十八条 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 专利、 技术秘
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 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 乙方拥有排他的申
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除依法属国家所有外, 乙方承包土地上自然生长的
野生动物,属乙方所有。乙方收获应当办理狩猎手续的,甲方应参照
本协议第三十二、三十三条办理。第七章 权利义务
第四十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为:
(1) 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 甲方有代收乙方应当上交有关税费的权利义务:
(3) 甲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
保护土地 ;
(4) 甲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
(5) 甲方应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
除承包合同 ;
(6) 甲方应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
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
(7) 甲方应提供有关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
(8) 甲方应当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证乙方承包经营活
动的顺利实施,保护乙方权益不受侵害:
(9) 因盗、毁、抢等不法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先行全
额赔偿,再申请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0) 甲方应当每年将承包费的 15%返还给乙方,用于承包土地
范围内的福利基础建设:
(11) 甲方应当为乙方全力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12) 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林业保险, 发生保险索赔事宜时, 甲
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索赔事宜:
(13) 甲方应当采取措施, 防止乙方林业、 农作物遭受病虫害的
侵害:
(14) 如发生一切阻碍、 危害乙方承包经营事项时, 甲方应及时
通知乙方采取措施, 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 由此造成乙
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15) 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水利、 电力等设施便利给以方使用, 有
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为:
(1) 一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
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
(2) 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
偿 ;
(3) 乙方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
(4) 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
性损害 ;
(5) 乙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6) 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土地承包费:
(7) 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收购、参股当地企业的权利:
(8) 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将土地发包给当地农民,优先录用
当地农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9) 乙方有权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
并可在承包期内进行轮作:
(10) 必要时乙方应当在承包土地范围内给予甲方通行、流水、
架设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的便利:
(11) 乙方对其林木、 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活动进行封闭式管理的,
甲方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第四十二条 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
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 合并或组织结
构发生变更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第四十三条 任何一方发生分立、 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 或
发生重大诉讼,或发生重大财务危机,可能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时,应
及时通知他方。
第四十四条 任何一方不得指使、 误导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
用职权干涉承包经营或者变更、解除本承包协议。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重大疾病虫害、战
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
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全履行
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他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
详细情形,提供不能履行、 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
理由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的履行问题。
第四十六条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而致减产减收, 乙方可以请求减免因不
可抗力影响期间的承包费。
第四十八条 国家因环境保护、 国防建设、 公用事业等目的征用
本协议承包土地, 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 甲方不
承担违约责任。但国家给予的补偿费用应优先弥补乙方的损失。
第四十九条 因国家政策调整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导致本协议
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 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应就有关
损失充分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应由双方平均分担损失。上述损
失仅包括直接投入产生的损失, 不包括间接损失及预期收益。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 否则违约一方应
当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 还包括间接损
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第五十一条 甲方拒绝交付本协议指明的土地的, 应当赔偿乙方
的一切损失, 该损失计算标准为 1000 元 / 亩年。 甲方逾期交付本协议
指明的土地的, 应支付乙方违约金, 计算标准为中华人民 __ 最高 __
确定的违约金标准。
第五十二条 乙方逾期交付承包费的, 应支付甲方违约金, 计算
标准为中华人民 __ 最高 __ 确定的违约金标准。
第五十三条 分批分期履行交付土地及承包费过程中, 如甲方逾
期交付或拒绝交付某具体土地地块时, 乙方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或者不安抗辩权, 拒绝交付此前设定的承包费。 如乙方逾期交付或拒
绝交付某具体土地地块承包费时, 甲方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或者
不安抗辩权,拒绝交付此后设定的具体土地地块。
第五十四条 任何一方的重大违约行为完全破坏双方合作基础
的,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时, 他方可以单方终止本
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和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协议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而设计, 不得解释为限
制协议内容。
第五十六条 本协议取代此前双方达成的任何书面口头协议, 上
述书面口头协议不再发生法律约束力。
第五十七条 本协议签署后双达成的补充协议、交接记录等, 为
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上述补充协议等文件不
得与本协议的基本原则发生冲突或抵触, 其对本协议有关内容进行明
确化 , 具体化的,以其为准。补充协议等文件之间发生冲突的,以后
出具的文件优先于前出具的文件。
第五十八条 双方对本协议的理解发生冲突的, 应根据本协议的
目的和基本原则,诚实善意进行解释。
第五十九条 本协议部分无效或不被法律认可, 不影响其它部分
的法律效力。
第六十条 因本协议的签署、履行、续展、变更、解释、终止、
解除等发生争议的, 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如争议发生的十五个工作日
内仍无法达成一致的, 任何一方有权提请仲裁解决。 仲裁机构为 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十一条 发生争议后, 任何一方暂不提请仲裁, 不意味着放
弃仲裁权,也不意味着将来不提请仲裁。
第六十二条 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成立, 甲方的上
级主管部门 ____市 ____管理局应对本协议进行见证。 本协议应由 ____
市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后发生法律效力。
第六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 双方各持二份, ____市 ____管理
局及 ____市公证机关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四条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甲方: ____省____市 ______农场 乙方:____市 ____林业发展有
限公司
XXXX 年 X月 XX日
发包方: ********************************** 村民委员会 ( 以
下简称甲方 )
承包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_(以下简称乙方 )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培
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
候、 改善环境作用, 促进经济发展, 根据 《中华人民 __ 土地管理法》 、
《中华人民 __ 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
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
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泉太镇新农
村一组面积 _________亩 ( 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 ) ( 土地类
型) 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东起: ___ ______,
西至: ___ ___ _________ ,
北至: _____ _________,
南至: ____ __ _________ 。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 土地用途为经果林种植和养殖及相关农业科技开发、推广、
培训、服务。
2. 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自 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
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 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 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
币 元。
2. 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额交纳承包经营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币
元 ( 大写人民币 元 ),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
五、 地上物的处置
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经营
期内乙方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
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 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
承包金。
3. 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包期间,如
乙方需砍伐树木, 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
可证。
4. 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 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电路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
路。
6. 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 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 在合同履行期内, 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 在承包期限内,
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 由甲方负责解决, 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
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
内不受任何干扰。
(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
土地。
2. 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
所有权。
3. 乙方在承包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树种和其他林木、果树,
并可以养殖家禽、 家畜及鱼类等动物, 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
住宿环境。
4. 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
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
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5. 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
施。
6. 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
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 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乙方在不违 __ 法律、 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
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 甲方不得
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本合同转包后, 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
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 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
权利和承担义务。 本合同转包后, 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
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随意变更或者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
除本合同。
2.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
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 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
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 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 甲方应及
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协助恢复生产, 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
商减免承包款。
4.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 ( 或其他原因 ) 征用该土地,
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
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 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
方。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 乙方有权获
得
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5. 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
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 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
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 乙方必须将
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 90 天内将原承包地交
还给甲方。如合同期满时,承包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
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 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
至林木采伐完毕, 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 延长期的承包费由
双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过本和约承包费用之二倍。
7. 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
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 、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
(2) 、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8. 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及继承人可以在承
包期内继续承包。
九、违约责任
1.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以上约定,即视为
违约。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 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
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 ; 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
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
2.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超期缴交
承包款, 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
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 6 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
则视为乙方违约 ; 如因甲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地权属不
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
3. 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
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有权获得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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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