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6.90 KB
- 2021-10-20 发布
- 1、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淘文库整理发布,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请立即联系网站客服。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阅读内容确认后进行付费下载。
- 网站客服QQ:403074932
房产证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3 篇
个人抵押贷款的渠道为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以下是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房产证抵
押借款合同范本 3 篇,欢迎参考阅读!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抵押物业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____ 字第________号
第一条 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 年____ 月____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
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
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
(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
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
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
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
置抵押物业的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 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
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 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____ 元;
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
入售房单位帐户。
第四条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日起计。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
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通知抵押人归还或停止
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履行。
第五条 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____ 银行贷款最优惠利率加____
厘(年息)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权人仍
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书面通知按市场情况而调整
的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 365 天计日。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调整后的利率。
第六条 还款
一、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项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____期,自款项
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的应缴金额改变),由
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起延次一个
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____银行开立存款帐户,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要
照付该帐户,若因此而引致该帐户发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责任。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的款项,应送____银行。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
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
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 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的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
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 2%至 5%幅
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
加收 20%至 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的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
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 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的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
少于____
万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例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
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
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的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
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或立即追计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他借债责任,因:
a.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
b.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
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
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胁,要对具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
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 30 天内完满解除。
5.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
要停止营业。
6.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中国法律规范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约所
应负责任。
7.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变化,而严重影响
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不论是
否有价收购),或遭到损毁破环。
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
如发觉上述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
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在抵押权人得知时已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
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
任条款第一条第二点的担保期限内追付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
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九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 5‰,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
本合约涉及的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的资料与事实不符,抵押权人有权
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利息,并对依约所收手续费,不予退还。
二、抵押贷款文件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____
币____ 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有关本合约所涉及的公证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抵
押人负责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
因,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如处理押品的各种手
续费、管理费、各种保险费等)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到收到
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逾期利息。
第十条 贷款先决条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须经担保人确认。
二、抵押人提供购置抵押物的购房合约。
三、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指定或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物金额
的全险;保险单须过户____
银行,并交由该行保管。
四、本合约由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方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五、本合约须由____ 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一条 房产抵押
一、本合约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的权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____ (即售房单位)签订并经____
市公证处公证的“房产买卖合同”中,由抵押人将依据该购房合约其所应拥有的权益,
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于抵押权人;如因抵押人或担保人未能履行还款责任或担保义务,抵押
权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该“房产买卖合同”内的全部权益,以清偿所有欠款;
(2)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须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2.抵押房产物业:
(1)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____ (即售房单位)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
购买的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的抵押房产物业(资料详见附表);
(2)抵押人须将上述第 2 项(1)点之抵押房产列在本合约的附表二内,以优先第一地位抵
押予抵押权人作为所欠债务的押品;
(3)抵押人(即购房业主)现授权抵押权人在接获担保人(售房单位)发出的入住通知书后,
即代其向____
市房产管理机关申领房产权证书,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
保险标的为上述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的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
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
费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抵押人须无条件全部偿还抵押权人,抵押
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索偿。
2.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险单过户于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
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金额。
3.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支付保管费。
4.抵押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按受保险赔偿金,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
押权人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此项授权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可撤销。
5.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
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至抵押人清还所欠款项。
6.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
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三、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的购房权益抵押:向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房产买卖合同”
及由售房单位出具的“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 物业建成入住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的《房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收
执和保管,登记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约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义务后,抵
押权人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的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约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
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的《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 1 点条款下,由抵押权人具函____
市房产管理机关,并将房产权证书交于抵押人向____
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五、抵押物的处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规定的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的条款或发生
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可以立刻进入及享用该楼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
权人认为合适的售价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
押权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报酬则由抵押人负责。该接管人或
代理人将被当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为及失职之责。
2.获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权利:
(1)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的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
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付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名义而
发出,而付款人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据抵押权人的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于该房产的全部或部
分及其内部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3.抵押权人依照第十一条第五项条款不需要征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权将该房产
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处分,抵押权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的文件及契约,及取
销该项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损失,抵押人不须负责。
4.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运用其处分该房产的权力:
(1)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通知,要求还款(不论届期与否)而抵押人一个月内未能遵守该
项通知全数偿还给抵押权人;
(2)抵押人逾期 30 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款项;
(3)抵押人违反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4)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
清盘;
(5)抵押人的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6)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5.当抵押权人依照上述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
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权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或不规则之
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6.抵押权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住客不须理会抵押权人收到该
笔款项或租金的运用,倘由于该款项或租金的不妥善运用招致损失,概与买主及租客无关。
7.抵押权人或按第五(2)条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出售该房产所得的款
项,按下列次序处理。
(1)用以偿付因出租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缴付接管人或代理人的费用
及报酬);
(2)用以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的费用及杂费(包括保险费
及修补该房产的费用);
(3)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贷款及应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抵押权人须将
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权收取的人,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够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
项及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8.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
责。
9.抵押权人可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关抵押房产所需的通知书,该书面
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的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投留在该房产内,而该要求或通
知书将被认为于发信或投留之后 7 天生效。
第十二条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抵押人保证按本合约规定,按时按金额依期还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帐户,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
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帐户。
三、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上述抵押房产,
在本合约签订前,未抵押予任何银行、公司和个人。
四、抵押房产的损毁,不论任何原因,亦不论任何人的过失,均须负责赔偿抵押权人的
损失。
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按
揭、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理;如上述抵押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
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的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
的一切损失。
六、抵押人使用该房产除自住外,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通知抵押权人,并
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如将该房产出租,抵押人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租约
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壹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七、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八、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九、立即清付该房产的各项修理费用,并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十、抵押期间,缴交地税,有关部门对该房产所征收的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
及其他一切杂费;以及遵守居民公约内的条文,并须赔偿抵押权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
的损失。
十一、在抵押权人认为必要时,向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买房产保险或抵押人的
人寿保险,该投保单均以抵押权人为受益人。
十二、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传讯,正在对抵押人有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
通知抵押权人。
十三、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
人,并保证对该转让无异议。
十四、若担保人按本合约有关规定,代抵押人清还所有欠款,抵押权人应将抵押人名下
的抵押物业的权益转让予担保人。
十五、担保人在取得该抵押物业权益后,抵押人同意担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处分该抵押
物业(包括以抵押人名义出售该物业),以赔偿担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偿欠款而引起的损失及一
切有关(包括处理抵押物业)费用;若有不足,担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偿,抵押人承诺所有不足
数额负责赔偿于担保人。
十六、抵押人确认担保人取得抵押物业权益及处分抵押物业的合法地位,由于处理抵押
物业而导致抵押人的一切损失,抵押人放弃对担保人追索的权利。
十七、按照抵押权人的合理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
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
一、担保人____ ,地址____ ,(营业执照)____
是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项下抵押权益的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即售房单位),也是本
合约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以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约引起有关诉讼费用的为限。
2.担保期限:以本合约生效日起至抵押人还清或担保人代还清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一
切费用之日止。
二、担保人责任:
1.担保人自愿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权人的规定或通知履行还款责任,或抵押人发生任何违约事项,
抵押权人即以双挂号投邮方式,书面通知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 30 天内履
行担保义务,代抵押人清偿所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欠款。
3.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房产买卖合同所列售房单位责任,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
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不负任何(包括可能对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责任。
4.担保人同意抵押人将其房产买卖合同的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承认抵押权人在抵押人
清偿本合约项下贷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拥有该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权益,并保证该
权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担保人)侵犯。
5.担保人保证与抵押权人紧密合作,使本合约各项条款得以顺利履行;特别是在发出入
住通知书(收楼纸)后,将尽力协助办理物业抵押有关手续,以保障抵押权人的利益。
6.担保人因履行担保义务后,而取得本合约项下的抵押权益房产买卖合同或抵押物业,
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公平或合理的方式予以处分,以抵偿代抵押人清偿欠款本息所引起的损失,
如因处理该抵押物引致任何纷争或损失,概与抵押权人无关。
7.担保人在此的担保责任是独立附加不受抵押权人从抵押人处获得楼房或其他抵押,担
保权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违约,抵押权人无需先向抵押人追计或处置抵押物业,即可强制
执行担保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担保责任直至依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 抵押权人责任
抵押权人基于抵押人确切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及担保人愿意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担保
责任的条件下:
一、按合约有关规定,准时提供一定期质押贷款予抵押人,该贷款将以抵押人购楼款名
义转入售房单位帐户。
二、抵押人向抵押权人还清本合约规定的贷款总额连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后(包括转
归该房产权予抵押人的费用)若同时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约各项条款者,抵押权人将该抵
押权益的房主买卖合同或房产权证书转归抵押人,同时解除担保人担保责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而由担保人代清还所积欠一切欠款后,抵押权人即将
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权人的抵押物业权益转让给担保人,担保人对该抵押物业的处理,与抵押
权人无涉。
四、本合约由各方签署,经____市公证处公证,由抵押人签署提款通知书交于抵押权人
收执并经抵押权人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二天内,抵押权人须将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
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指定帐户,否则抵押权人须偿付利息予担保人,利息计算按第五条第一
项办理,由于抵押人或担保人出现各种导致抵押权人未能贷出款项的情况发生,抵押权人概
不负责,且有关各项费用恕不退还。
第十五条 其 他
一、对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内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
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约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
或延缓履行本合约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约和有关法
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约所载任何条款时,抵押权人可不预告通知,将抵押人存在抵
押权人处的其他财物自由变卖,以抵偿债务;如抵押人尚有其他款项存在抵押权人处,抵押
权人亦可拨充欠数。
四、本合约规定的权利可以同时行使,也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利益
和赔偿办法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他赔偿办法。
五、抵押人、担保人与抵押权人,与本合约有关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电传、电报一经发出,信件在投邮 7 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被视为已
送达对方。
六、抵押权人无需征求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抵押权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权益转让他
人;但抵押人和担保人未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约项下的任何还款及其
他责任或义务转让于第三者;抵押人或担保人的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抵押权人或抵押权
人的承让人继续负起本合约项下的还款及其他责任。
七、本合约所提及的抵押权人,亦包括抵押权人的继承人、承让人;抵押人亦包括经抵
押权人同意的抵押人继承人、接办人。
八、本合约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
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约,并立即向担保人和
抵押人追偿欠款本息及其他有关款项。
九、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付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有
明显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的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一、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二、在争议发生时,按下述第( )项解决:(1)向____
仲裁委申请仲裁;(2)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三、如抵押人来自海外或台湾等地区,或为该地区居民,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人的来处
或居住地执行本合约内由抵押人给抵押权人权力,及向抵押人进行追索,包括仲裁、诉讼和
执行仲裁或诉讼之裁决,如抵押权人决定在上述地区执行上述权力,进行追索、仲裁、诉讼
等行动,抵押人和担保人必须承认本合约同时受该地区的法律保障,不得提出异议,如本合
约内任何规定,在该地区法律上,被认为无效或被视为非法,并不影响其他规定的效力。
第十七条 附 则
一、本合约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____
市公证机关公证。
二、本合约经____
市公证机关公证后,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的日期,作为合约生效日。
三、本合约内所述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即售房单位)所
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附件三),为本合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用中文书写,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
权人、担保人各执壹份、公证处存档壹份。
第十八条 签 章
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约全部条款。
签 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抵 押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 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担 保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登记机关:
抵押登记编号(____)楼花字第____号
抵押登记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不
另立据。
二、借贷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利息每万元月息________元,乙应于每月____日给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届期未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五、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六、乙方应觅保证人一名,确保本契约的履行。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利的责任,并
抛弃先诉抗辩权。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签订的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
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
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产权情况
1.房地产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土地使用年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土地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出让(转让、划拨)合同号:____________
7.国有土地使用ず牛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共有权份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房屋预售、买卖契约号: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情况
1.抵押土地期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土地评估价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抵押房屋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抵押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抵押房屋评估总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房地产评估总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 ______元,货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
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货款用途为 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第六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
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甲方以所购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将购房合同、抵押登记证明交乙方执管。
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将房屋所有权证一并交乙方执管。
第七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
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八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
方的检查。
第十一条 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投保金额不得少于全部贷款本息
总额,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
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
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三条 借款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否则,乙方有权
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四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 30 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并
办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保险手续。
第十五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
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六条 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
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七条 以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
方不得在设定抵押的土地上另行建造定着物;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建造定着物的,该定着物一
并抵押。乙方同意甲方在其设定抵押的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预售,预售房屋面积限制在建筑
______平方米以内。甲方将预售出的房地产权情况列出清册,报送乙方备案。乙方有权制止
甲方继续预售房屋。
第十八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
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九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
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
五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
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条第 3 项约定的违约情形等。
第二十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
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
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
抵押担保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
销。
第二十一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
甲方(公章或印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个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