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9.38 KB
- 2022-11-20 发布
- 1、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淘文库整理发布,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请立即联系网站客服。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阅读内容确认后进行付费下载。
- 网站客服QQ:403074932
.一、单项选择题(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题目1国家依法赋予出生国籍的原则之一是()。正确答案是:出生地主义题目2现代国际法上,人权的含义是指()。正确答案是:人所享有或应享有的基本权利题目3批准是()的一种方式。正确答案是:表示同意受条约的拘束题目4领事馆是()正确答案是:执行领事职务的机关题目5以下使馆人员在接受国享有完全的外交特权与豁免()。正确答案是:使馆的外交人员题目6我国的原始国籍取得制度采用的原则是()。正确答案是:双系血统原则为主、出生地原则为辅的混合原则题目7外交团是()方面的团体。正确答案是:外交礼仪题目8使馆馆舍可用于()正确答案是:开展使馆职务工作题目9外交团的职能在于()。正确答案是:礼仪.\n.题目10国家通过使领馆对在国外的本国国民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叫做( )。正确答案是:外交保护题目11外交关系法体系中最重要的公约是()正确答案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题目12()首次以普遍性国际文件的形式对人权及基本自由的具体内容作出了系统而详细的阐释。正确答案是:世界人权宣言题目13当某一国际条约与联合国宪章发生冲突时,通常的原则是( )。正确答案是: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必要范围内,联合国宪章优先题目14最惠国待遇是指一国给予某外国的国民的待遇()的待遇。正确答案是:不低于给予任何第三国国民题目15在多边条约的部分当事国之间修订条约叫做( )。正确答案是:条约的修改题目16我国缔约权由()行使。正确答案是:国务院题目17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签订于( )。正确答案是:1963年题目18使馆制度(即常住使团制度)产生于()世纪,他对以后外交关系的形成有重要意义。正确答案是:15题目19.\n.关于国籍丧失,以下哪项说法是错误的()。正确答案是:国家公务员和退伍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题目20条约的缔结程序之一是()。正确答案是:认证条约约文二、多项选择题(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题目21引渡的条件包括()。正确答案是:双重归罪原则,政治犯不引渡原则题目22下列属于条约约文认证方式的有()。正确答案是:草签,待核准的签署或暂签,签署题目23因加入而取得国籍的方式有()。正确答案是:自愿申请,因婚姻,因收养题目24外交代表的特权与豁免包括下列内容()。正确答案是:人身不可侵犯,寓所、财产和文书信件不可侵犯,管辖豁免,免税免验题目25196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两个有重大影响的国际公约是()。正确答案是:《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题目26条约无效的原因有()。正确答案是:强迫缔结的,违反强行法题目27使馆馆长的等级包括()。正确答案是:大使,公使,代办题目28.\n.条约的一般解释原则包括( )。正确答案是:按照条约用语在其上下文中的通常意义解释,符合条约的目的和宗旨,善意解释题目29国际人权法中的人权保障方式包括()。正确答案是:国内立法措施,国家间控诉机制,个人来文机制,国内救济措施题目30国际条约的缔结者可以是()。正确答案是:国家,联合国题目31使馆人员中,派遣国须征求接受国同意的包括()。正确答案是:使馆馆长,武官题目32一国派遣使馆人员不需要征得接受国同意的有()。正确答案是:各种参赞,使馆秘书题目33确立外国人待遇的原则有()。正确答案是:国民待遇,超国民待遇,互惠待遇,最惠国待遇题目34根据国民待遇原则,外国人在居留国一般不具有的权利是()。正确答案是:政治权利,担任公职的权利题目35从国际法实践来看,国籍的概念可以适用于()。正确答案是:法人,自然人,船舶题目36国内外交机关包括()。正确答案是:国家元首,政府,外交部门题目37引起条约无效的原因包括()。.\n.正确答案是:诈欺,错误,贿赂,与强行法抵触题目38引渡的程序包括()。正确答案是:请求引渡的提出,引渡的对象移交,引渡请求的审查题目39确立国际人权法的主要条约有()正确答案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题目40下列属于使馆职员的包括()。正确答案是:参赞,司机,会计标记题目信息文本三、案例分析题(共 2 道试题,共 20 分。)题目41诺特鲍姆案问题:(1)何为实际国籍原则?为什么国际法院否定了列支敦士登的国籍是诺特鲍姆的实际国籍?(2)危地马拉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对诺特鲍姆采取的措施是否符合国际法?参考答案:1、实际国籍原则指的是:国籍要符合个人与国籍国之间有最密切实际联系的事实.最密切联系的事实根据惯常居住地,利益中心地,家庭联系地等.如果以一国的国籍来反对别国时,该国籍必须符合实际情况.这也是危国抗辩得到法庭支持的原因.在本案中诺特鲍姆具有两种国籍,即危国——出生取得,列国——归化取得.从诺特鲍姆的一生活动来看,他虽然取得了列国国籍,但他与列国的联系并不密切,而长期侨居在外从事商业活动,那么在实践中个人与他国国籍之间的法律关系应为一种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从本案来看,诺特鲍姆虽然取得列国国籍,但与列国并没有建立一种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法院否定了列国为他的实际国籍。 2、危地马拉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对诺特鲍姆采取的措施符合国际法。 .\n.根据国际法,国籍的取得是由国内法规定的,国家有权给予或取消某人该国国籍。而根据国籍行使外交保护才是国际法的问题。行使外交保护有三个先决条件:第一、一国国民在外国受到的损害是由该外国的国际不法行为所致;第二、请求国能证明受害者为其要国国民,即籍持续原则;第三、用尽当地救济。受害人必须持续具有本国国籍,并且与国其国籍国之间还应具有实际的或真正的联系。题目42英伊石油公司案 (1)国际法院认定这种特许权协定不构成国际法上条约的法律与事实依据是什么? (2)一国政府与一外国公司签定的合作开采其自然资源的协定的法律性质是什么?这种协定应受何种法律调整?为什么? (3)一国政府是否有权变更或废除它与一外国公司鉴定的合作开采其自然资源的协定?该国政府是否对其为公共目的的单方废除这种协定行为承担国际责任?参考答案窗体底端1、根据条约法公约,条约是国际法主体间签订的协议,非国际法主体间订立的协议不能构成条约.本案中,伊朗政府只是与英国的一个公司(英伊石油公司)签订的协议,而不是和英国政府签订的协议,故该特许协定不能构成国际法上的条约.事实上,该特许协定不过是一国政府与一个外国法人之间的一个租让合同,英国政府不是合同的当事人,它不能构成英,伊两国政府的联系. 2、一国政府与一外国公司签定的合作开采其自然资源的协定的法律性质是合同(租让合同).因为本案中缔约双方是在平等的地位上通过谈判及交换对价,根据国家缔约方立法确定其权利义务关系,并经国家缔约方政府依法定程序审批成立的,因此本合同具有国内法上合同的性质,应属国内法调整。 3、对与一外国公司鉴定的合作开采其自然资源的协定,一国政府无权变更或废除。对其为公共目的的单方废除这种协定行为,该国政府应当承担相应的国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