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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1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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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专业标准化要求(节选
)
户配电箱所龛入墙面厚度≮
200
。
2.
厨房、卫生间外窗固定扇上预留
φ185
抽气扇孔洞。
3.
橱柜布置应遵循洗、切、炒的流线。
4.
灶台后应有≥
950
的平整的实墙面悬挂抽油烟机。
5.
当两户卫生间位于开口天井相对布置时,窗 应错位布置避免通视。
6.
卫生间窗宜采用磨砂玻璃。
7.
复式住宅当顶层卫生间设在下层卧室上方时不应采用下排的排水方式,应采用垫高或沉箱处理。
8.
露台地面完成面应比室内地面完成面低
150
,如无法设置时应设门槛,门槛高出露台地面完成面
150
。
9.
所有阳台按
《
装修标准
》
要求预留洗衣机位。当洗衣机置于窗下时,窗台高度不宜小于
1.20m
,以保证窗的开启和给水管的设置。
10.
所有阳台按
《
装修标准
》
要求设置晾衣架。服务阳台设不锈钢晾衣架,厅、房出阳台的晾衣架按
《
装修标准
》
要求设置。
11.
平开窗的开启窗扇,其净宽不宜大于
0.60m
,净高不宜大于
1.40m
。推拉窗的开启扇,其净宽不宜大于
1.20m
,净高不宜大于
1.50m
。
12.
凸窗凸出外墙宽度不应超过
0.5
米,窗台层高应<
2.20
米,且窗台下沿不能与房间的地面齐平,应有一定的高度,否则按房间计算面积和容积率。
13.
空调机室外机摆放在室外屋面时,应设高出屋面完成面
100
高的砖砌平台,作为空调机摆放位。
14.
热水器与煤气表之间的安装净距应>
400
,排风孔尺寸为
φ120
,排风孔中距地
1700
。
15.
门、窗洞到墙边应留不小于
100
宽的垛,避免煤气套管穿门、窗玻璃。
16.
单元入口处走道净宽不宜<
1300
。
17.
通向屋面的门应向屋面方向开启,并采用乙级防火门。
18.
电梯井道不宜与起居厅、居室贴临,必须贴临时电梯井道应为隔音墙体。
19.
地下室风井原则上外露地面高度应小于
800
。
门窗大样施工图中的说明
(以此为蓝本结合项目对下列各条进行增减):
1.
如无特别注明,所有玻璃均按市建委文件穗建材
[1999]434
号采用钢化
玻璃。所有铝合金门窗节点,拼接节点及五金配件装配节点均采用中
南标
98ZJ641《
铝合金门
》
及
98ZJ721《
铝合金窗
》
中节点做法,并严
格遵照以上图集中的说明部分执行。
2.
如无特别注明,窗选用
X
色
X
系列铝合金框配
5
厚无色透明玻璃,门选用
X
色
X
系列铝合金框配
6
厚无色透明玻璃。铝合金型材壁厚:门结构型材
2.0
,窗结构型材
1.4,
其他型材
1.0
。玻璃的厚度及安装须经厂家安全验
算、同意后方可施工。
3.
门窗大样分格图中尺寸为结构洞口尺寸。门窗定制前必须现场复核洞
口尺寸及数量。
4. CM1
~
CM3
为玻璃幕墙,大样另详厂家施工图。
5.
铝合金门窗用料须提供色板,厂家定制的木门、造型铝合金窗等须提
供厂家设计图纸经设计部门确认后方可施工。
6.
电房门仅留洞口,由供电部门施工。
7.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
900
时,应设美观防护栏。
(43
页第
3.9.12
条后面
)
二、施工图的常见错误汇总分析
(一)地下室部分
(二)地上部分
(三)幼儿园设计
(一)地下室部分
1
、车道
2
、防火疏散
3
、车位与防火卷帘
4
、集水井、管井
1
、车道
2
、防火疏散
3
、车位
4
、集水井、管井
(二)地上部分
1
、窗井
2
、住宅出入口
3
、配电房设置
4
、散水
5
、步级、楼梯
6
、户内通道、门垛
7
、露台、阳台
8
、空调机位
9
、门窗
10
、立面
11
、其它
1
、窗井
2
、住宅出入口
《
住宅建筑规范
》
5
.
2
.
4
住宅的公共出入口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的下部时,应采取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
3
、配电房设置
《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
8
.
3
.
1
配变电所位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宜接近用电负荷中心;
2)
应方便进出线;
3)
应方便设备吊装运输;
4)
不应设在厕所、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宜与上述场所相贴邻
;装有可燃油电气设备的变配电室,不应设在人员密集场所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疏散出口的两旁;
5)
当配变电所的正上方、正下方为住宅、客房、办公室等场所时,配变电所应作屏蔽处理。
4
、散水
5
、步级、楼梯
《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
6.7.5
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
2m
,梯段净高不宜小于
2.20m
。
注:梯段净高为自踏步前缘
(
包括最低和最高一级踏步前缘线以外
0.30m
范围内
)
量至上方突出物下缘间的垂直高度。
6.7.6
楼梯应至少于一侧设扶手,梯段净宽达三股人流时应两侧设扶手,达四股人流时宜加设中间扶手。
6.7.7
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不宜小于
0.90m
。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长度超过
0.50m
时,其高度不应小于
1.05m
。
6.7.8
踏步应采取防滑措施。
6
、户内通道、门垛
《
住宅设计规范
》
3.8.1
套内入口过道净宽不宜小于
1.20m
;通往卧室、起居室(厅)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
1
m;通往厨房、卫生间、贮藏室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
0.90m
,过道在拐弯处的尺寸应便于搬运家俱。
7
、露台、阳台
8
、空调机位
9
、门窗
10
、立面
11
、其它
(三)幼儿园设计
1
、净高、朝向
2
、楼梯扶手
3
、门窗
1
、净高、朝向
《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
第
3.1.5
条 生活用房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下表的规定。
生活用房室内最低净高 (
m
) 表
3.1.5
第
3.1.7
条
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布置在当地最好日照方位。
并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
3h
(小时)的要求,温暖地区、炎热地区的生活用房应避免朝西,否则应设遮阳设施。
房 间 名 称
净 高
活动室、寝室、乳儿室
2.80
音体活动室
3.60
2
、楼梯扶手
《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
第
3.6.5
条
楼梯、扶手、栏杆和踏步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楼梯除设成人扶手外,并应在靠墙一侧设幼儿扶手,其高度不应大于
0.60
m
。
二、楼梯栏杆垂直线饰间的净距不应大于
0.11m
。当楼梯井净宽度大于
0.20m
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三、楼梯踏步的高度不应大于
0.15m
,宽度不应小于
0.26m
。
四、在严寒、寒冷地区设置的室外安全疏散楼梯,应有防滑措施。
3
、门窗
《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
第
3.7.2
条
幼儿经常出入的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在距地
0.60
~
1.20m
高度内,不应装易碎玻璃。
二、
在距地
0.70m
处,宜加设幼儿专用拉手。
三、门的双面均宜平滑、无棱角。
四、不应设置门坎和弹簧门。
五、外门宜设纱门。
第
3.7.3
条
外窗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活动室、音体活动室的窗台距地面高度不宜大于
0.60m
。距地面
1.30m
内不应设平开窗。
楼层无室外阳台时,应设护栏。
二、所有外窗均应加设纱窗。活动室、寝室、音体活动室及隔离室的窗应有遮光设施。
第
3.7.4
条
阳台、屋顶平台的护栏净高不应小于
1.20m
,内侧不应设有支撑。护栏宜采用垂直线饰,其净空距离不应大于
0.11m
。
第
3.7.5
条
幼儿经常接触的
1.30m
以下的室外墙面不应粗糙,室内墙面宜采用光滑易清洁的材料,墙角、窗台、暖气罩、窗口竖边等棱角部位必须做成小圆角。
小事成就大事,细节成就完美。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