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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1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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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运输斜巷安全设施安装标准
第一条 倾斜井巷内使用串车提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倾斜井巷内必须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
(二)在各车场必须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车场或区段的阻车器。
(三)在上部平车场入口必须安设能够控制车辆进入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
(四)在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处,必须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挂的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
(五)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1列车长度的地点,设置能够防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跑车的挡车栏。
上述1-5条中的挡车装置必须经常关闭,放车时方准打开。
(六)在各车场必须安设甩车时能发出警号的信号装置,具体规定如下:
1、运输斜巷设置两套电铃信号,第一套是上、下把钩硐室之间设置电铃信号一套,并与上、下变坡点处的语音声光告警装置相连;第二套是上、下扒勾硐室和绞车窝三处之间设置电铃信号一套,绞车窝处电铃只作听铃使用。
2、信号的联系:上、下扒勾工利用第一套信号系统进行提升或下放的联系,绞车的运行信号由上扒勾工利用第二套信号系统转发,绞车司机只有同时听到绞车处电铃(声光兼备)指令和绞车道语言声光告警时方准开车,上、下车场正常停车信号指令及紧急停车指令使用第二套信号系统发出,由绞车司机执行停车操作,上(下)扒勾工同时进行第一套信号系统的停车消点(语言声光告警停止播放)。
第二条 采区级主要轨道运输上下山跑车防护装置必须安装使用常闭式自动跑车防护装置(代替常开式超速捕车器),其挡车装置应为安装缓冲器的柔性挡车栏。
主要轨道上下山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还要做到监视清晰、操控灵敏。
第三条 斜巷内常闭式跑车防护装置应进行选型设计。挡车栏的设置数量、位置,应根据斜巷倾角、长度和绞车提升速度、提升载荷,结合所选缓冲式柔性挡车栏的标定阻力值,计算确定。挡车栏的安装尺寸应满足运输大型物件及行人安全间距。
第四条 采掘工作面斜巷中间安装设置机械撞杆式超速挡车器时,超速挡车器使用12#矿用工字钢加工制作,挡车栏的工字钢梁吊挂端禁止切割,对于已切割的工字钢部分需用厚度为10~12mm的钢板对其两侧重新焊接加固(参见附图1);打杆距挡车器的前端(吊挂端)距离为为25m~27m之间,撞杆的底端距轨道面距离1m~1.1m之间(见图示)。超速挡车器的日常维护管理要责任到人,并且每月上旬进行一次现场脱扣试验,并做好记录,不合格的立即修复;记录内容包括:使用地点、责任单位、维修责任人、安装时间、试验人、安监员、试验时间等,并存放在现场,便于检查。挡车器的设置,坡度在18o及以上时应≤100m设一组;小于18o时应 ≤150m设一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安装,但安装的过速捕车器必须满足规定,且有效、灵敏可靠)。
图1、过速捕车器示意图
第五条、由于受集中放炮或煤炮振动的影响,造成井下个别地段绞车道过速捕车器吊梁有时出现误掉落情况,给安全带来了隐患,为确保行人安全,消除此隐患,特规定如下:
1、各单位由机电区长或机电技术员牵头对本区域管辖的过速捕车器,在每月上旬现场做脱扣时检查一遍,特别是打杆上端的棘爪和拉绳,如棘爪磨损变形或拉绳锈蚀,应立即更换棘爪或拉绳,并做好记录。
2、在绞车道过速捕车器打杆前端5米和吊梁后端5米,各悬挂带反光警示语的透明皮子(规格为长1200mm×宽200mm),警示语为“前方吊梁,严禁道内行走”字样。
3、为确保在行人期间,吊梁不出现误掉落情况,在吊梁的前端加一道φ6.3mm的保险绳,并在顶板上角处安装滑轮,将此绳引下,并固定在距地面约1.5米高度的帮上;此绳的下端在绞车不运行时进行固定,绞车运行期间解除固定,确保绞车运行时过速捕车器动作灵敏可靠。
4、此吊梁保险绳由上把勾工负责固定、解除,如绞车运行前不解除或绞车不运行时不固定,按隐患大全规定进行“三违”登记。要求在吊挂保险绳固定点悬挂快捕吊梁保险绳责任牌(见图示):
第六条 采区内斜巷在上变坡点下方和下变坡点上方略大于一列车长度处应各安设一道常闭柔性挡车栏。
(1)斜巷长度不够时(小于40m),应至少在上变坡点下方略大于一列车长度处安设一道常闭柔性挡车栏。1.2m及以上绞车应与上变坡点下方的挡车栏联动。
(2)各甩车场起坡点必须安设一道常闭刚性栅栏式挡车器。
(3)正在使用耙装机掘进的斜巷,具体要求如下:
①上山掘进采用耙装机加矿车运输时,下变坡点上方略大于一列车长度
处应安设一道常闭式挡车栏(如若巷道为材料巷,挡车栏为柔性挡车栏:若为轨皮合一的巷道,则挡车栏为刚性栅栏式挡车栏);距迎头或耙装机机尾不超过10米处安装一简易操作的常闭式栅栏挡车器,此挡车栏随耙装机的挪移而不断挪移,直至挪移至上变坡点下方略大于一列车长度处更换为常闭挡车栏(如若巷道为材料巷,挡车栏为柔性挡车栏;若为轨皮合一的巷道,则挡车栏为刚性栅栏式挡车栏)。
②下山掘进采用耙装机加矿车运输时,上变坡点下方略大于一列车长度处应安设一道常闭式挡车栏(如若巷道为材料巷,挡车栏为柔性挡车栏;若为轨皮合一的巷道,则挡车栏为刚性栅栏式挡车栏);距迎头或耙装机机尾不超过10米处安装一简易操作的常闭式栅栏挡车器,此挡车栏随耙装机的挪移而不断挪移,直至挪移至下变坡点上方略大于一列车长度处更换为常闭挡车栏(如若巷道为材料巷,挡车栏为柔性挡车栏;若为轨皮合一的巷道,则挡车栏为刚性栅栏式挡车栏)。
第七条 柔性挡车栏应为钢丝绳加成型钢筋网状结构,且必须安装缓冲器。缓冲器的阻力值应经过标定。在使用制动力范围内,两台缓冲器的阻力值相差不应大于20%。标定后,零件应无永久变形或损坏。
钢丝绳作缓冲元件时,应选用圆股、点接触、交互捻钢丝绳。推荐采用6×37+FC结构钢丝绳。当钢丝绳的结构直径改变时应重新标定缓冲器的阻力值。
缓冲器应采用混凝土浇筑永久基础,无特殊情况的应固定在巷道底板并通过使用专用地脚螺栓固定。经地测科鉴定底板为硬岩的,每块缓冲器可打8根锚杆(Φ18×2000mm)固定。如影响行人,两帮为硬岩的,每块缓冲器可打8根锚杆(Φ18×2000mm)固定在两帮。
第八条 轨皮合一斜巷的跑车防护装置的挡车栏宜使用刚性框架式挡车栏,安装后应留有0.8m以上的人行间距。否则,应进行巷道扩帮。
第九条 架空乘人缆车、单轨吊机车、助行器与绞车运输合一的斜巷,应设计安装便于装拆的缓冲式柔性挡车栏,同时满足缆车、单轨吊、助行器和绞车安全运行要求。
第十条 挡车栏两侧立挡安设规定
1、钢性栅栏式挡车器,如其距两侧帮的空间距离≥0.85米时,应在距轨道外沿0.5米外各打一颗戗柱或安装一个立挡,防止车辆窜出跑车,戗柱外侧距帮留有0.6米以上的行人通道。
2、柔性挡车栏,如其栏杆框架距两侧帮的空间距离≥1.3米或其最外侧钢丝绳离地点距两侧帮的间距≥0.9米时,应在挡车栏钢丝绳外侧打一颗戗柱或安装一个立档,防止车辆窜出跑车,戗柱或立档距帮至少留出0.6米的行人通道。
3、安装要求:戗柱应为直径不小于180毫米的木柱,要求戗柱与底板垂线的夹角为0-5度(退山),顶、底部必须有柱窝,且必须结实。若安装立式挡车棍,应选用直径为4寸或以上,壁厚不小于4.5毫米的无缝钢管,要求埋设深度不小于0.7米,外露部分不小于1.2米,埋设位置需打深0.7米、长0.5米、宽0.5米混凝土基础固定。
第十一条 当斜巷为岩石顶板时,刚性挡车栏应采用专用联接件用4根标准锚杆固定,锚杆锚固深度不小于1.6m。当煤巷采用架棚支护时,刚性挡车栏要固定在专用工字钢托梁上(托梁做成可活动铰接梁);工字钢托梁要插入巷道两帮不少于500mm,必须用水泥浇注。刚性挡车栏常闭时,与巷道底板垂线之间的夹角必须保证在30o~45o范围内。
第十二条 跑车防护装置总装后,机械运动构件应灵活,无卡阻现象,固定部位应无松动现象。除地脚螺栓外,金属部件应进行防腐处理。螺栓和螺母连接应紧固,并有防松措施。挡车装置应在明显部位涂红白相间标识。
第十三条 在同一斜巷内分段提升、掘进拉回头等特殊情况下,绞车上方8~15m位置距轨道外沿大于0.5m处应安设一对保安柱,木柱直径不少于180mm,支护要牢固。使用钢管代替木柱保安柱时须采用直径大于4寸或以上,厚度不小于4.5毫米的无缝钢管,且埋设深度不小于700毫米,外露部分不小1200毫米,间隔1米,埋设位置须打深700 mm长500 mm宽500 mm混凝土基础固定。
第十四条 采区斜巷上部平车场入口必须安设一道缓冲式抱轨阻车器。各甩车场或下部平车场出口必须安设一道缓冲式抱轨阻车器。
第十五条 采区斜巷上部平车场距变坡点以上0.8m处必须设置一组不倒翁式阻车器,该不倒翁式阻车器前(面向绞车方向)间距0.5m处安设一道缓冲式抱轨阻车器。
不倒翁式阻车器应设计为双挡车爪,且能自动复位,且安装时应做水泥固定槽。
第十六条 地跑轮的管理
(一)斜巷上变坡点必须安装大直径地跑轮,安装的位置及高度应确保不磨绳,不阻碍各种车辆运行。
(二)斜巷应适当设置地跑轮,以不磨绳为准,但间距应≤25m。
(三)地跑轮安装轨道上或使用框架固定并打基础窝,磨损深度超过10mm的沟槽时,地跑轮必须更换。
第十七条 柔性挡车栏的管理规定
(一)挡车栏、导向滑轮、吸能器及气缸的安装位置:
1、挡车栏的位置:在上变坡点以下略大于一列车长度处、在下变坡点以上15~20米处,为柔性挡车栏闭合(落下时)位置,在此处顶板打锚杆固定吊挂挡车栏框。
2、导向滑轮的位置:吊挂挡车栏锚杆至导向滑轮的距离等于巷道高度(轨道上面至顶板的距离)减去0.2米。
3、缓冲吸能器的安装位置:栏框后一列车长度。
4、气缸安装位置:吊挂导向滑轮的锚杆后≥6米处为气缸前端第一个固定锚杆的位置。
(二)柔性挡车栏框宽度
1、设计为采煤工作面材巷,挡车栏框宽度为大于1.6米,其他尺寸为大于1.3米。
2、要求挡车栏框加工时,两边形成槽形,以便钢丝绳固定
(三)柔性挡车栏起升高度管理规定
1、采区级轨道上、下山和采煤工作面材巷及将来作为采煤工作面材巷使用的掘进迎头上、下山柔性挡车栏的起升垂直高度(自轨道上平面起)不得小于最高提升支架(物件)高度加0.2米(一般不小于3米)。
2、采掘工作面运巷及将来作为采煤工作面运巷使用的掘进迎头上、下山柔性挡车栏的起升垂直高度(自轨道上平面起)不得小于最高提升物件加0.2米(一般不小于2.3米)。
3、柔性挡车栏的起升应操作方便灵活,并在安全硐室内操作,严禁在操作过程中人员进入绞车道整理挡车栏。
(四)钢丝绳的长度
1、缓冲绳(吸能器至栏框)长度:一列车长度+0.1米。
2、尾绳(吸能器至绳尾端)长度:6米,并用6个M24绳卡子卡死,尾绳多余部分现场截除,要求尾部齐平,并用铁丝捆扎以防散头。
3、柔性挡车栏每根钢丝绳总长:(缓冲绳长度+0.1+吸能器长度+尾绳长度)×2+栏框宽度。
详细参见下图:
(五)其他要求
1、严禁缓冲绳及尾绳呈现弹簧绳、扭曲变形、长短不齐现象,发现后应及时调整。
2、为确保挡车栏升降时成型性好,方便人员行走,将缓冲绳(吸能器到栏框处钢丝绳)用3个夹板(可用40×4的扁铁制作)间距1米固定,离开地面部分每根钢丝绳用1吋透明软管或绑扎。
3、将挡车栏框表面涂黄、黑相间的漆;若吸能器上方加铁盖板,盖板必须可靠固定,刷橘黄和黑色相间的漆。
第十八条 挡车栏控制无特殊情况一律由电动或气动控制,杜绝手摇或吊桶升降挡车栏。
第十九条 绞车道下车场警戒绳一般安设在下扒勾硐室以外平巷内:
1、 采区内的小绞车下车场警戒绳的位置,距下扒勾硐室不小于50米;
2、 主提运绞车道下车场警戒绳的位置,距下扒勾硐室不小于80米;
3、下车场警戒范围内有三岔门时,警戒绳设置在三岔门门口以里不小于5米处。
4、警戒绳:所有的警戒绳统一使用尼龙绳(Ø=10mm),杜绝使用铁丝、棕绳或其他线绳悬挂,悬挂固定点高度距底板1.6m,在两帮用带勾的膨胀螺栓固定。
5、警示牌:在警戒绳的中间悬挂醒目警示牌,尺寸为350mm×200mm。材料使用厚3mm铁板,上面华焊4吩钢管,方便穿警戒绳,铁板两面贴“绞车运行 严禁行人”防水自粘贴。参见图4。
图4、绞车运行警戒牌示意图
6、放置盒:各单位根据警示牌的尺寸,制作放置盒,尺寸为(长×高×厚=400×260×60),材料使用厚3mm铁板,刷红色防锈漆,在盒的上方设两点固定。绞车不运行时,把勾工将警示牌和盘放整齐的警戒绳放置在盒内。
第二十条 斜巷应急停车卡轨式阻车器使用规定
1、本卡轨式阻车器只适合于在斜巷临时停车时应急使用,不可作为斜巷永久停车使用。
2、该卡轨式阻车器主要使用在不硬化的轨道上,如果硬化完的轨道能安装下本阻车器,可以使用。
3、适用轨型:22Kg、30Kg。
4、卡轨式阻车器只作为斜巷临时装吊勾、工作面安装或撤除时使用,不能作为主要挡车装置。
5、本阻车器坡度-重量适用范围:
坡度α
α≤5°
5°<α≤10°
10°<α≤15°
α>15°
允许最大重量(t)
25
15
10
不允许使用
6、坡度或重量超过上表范围,不得使用本卡轨器,必须制定专门措施进行堰停车。
7、卡轨器使用方法:预先清空车辆欲停位置轨道下矸石(或石子),车辆停到预定位置后,绞车刹闸停电,将卡轨器贴实车辆滚轮外缘,由内向外穿销轴,穿开口销锁定防脱。
8、卡轨式阻车器在使用时,牵引的钢丝绳必须处于涨紧状态,严禁摘除绞车主钩头使用。绞车司机必须集中精力,手不能离开绞车的刹车闸把,严禁脱岗。
9、在使用本阻车器时,人员要站在安全位置,严禁人员站在车辆的下方。
10、本阻车器按照本规定后附的图纸进行加工制造,出厂使用前必须经机运科鉴定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