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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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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服务业、工业企业、建筑业节后复工返
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预案范文推荐
陈防控办〔2020〕4号
各商贸服务业、工业企业、建筑业:
为安全有序平稳做好防疫期间的企业开复工、职工返工工作,
进一步明确企业开复工前后各项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工作预案,具
体如下:
一、严格事前审批
对工业、商贸、农业、建筑等企业开复工统一实行审批制,未
经审批、审批未通过的企业,一律不得开工.企业开复工由旅游工
贸办、农业农村工作办、村镇建设办等行业主管办线与乡新型冠
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审核审批,乡联防
联控指挥部开展面上抽查和督查.具体落实“九个一”:
1.制定一个方案.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企业产能安排、
疫情防控安排、员工医学观察安排、生产生活安排等.
2.组建一支队伍.由企业主要领导负责,组建疫情防控班子,重
点负责安全生产、人员管控、环境消毒、交通安排、疫情宣传、
物质筹备、信息报送等.
3.劝返一批重点对象.通知湖北、温州、台州三地人员没有政
府通知,一律不得返虞;对已通知上述三地暂缓返虞的员工,一旦
发现自行返回,立即送往指定隔离点集中隔离 14天;通知其他虞
外员工及家属分期分批返虞,并一律在企业内隔离医学观察14天
后才能返工.
4.建立一份台账.建立职工信息台账,摸清职工姓名、年龄、籍
贯、身份证号、手机号、近期外出情况、返虞时间、疫情接触史
等信息.
5.落实一处场地.落实能满足员工返虞后不少于 14日就地隔
离要求的房间,落实接送车辆和专门看护人员.
6.储备一批物资.提前采购、储备医用口罩、测温计等疫情所
需的防护用品.
7.组织一次排查.组织员工开展体温检测,建立体温登记台账.
8.准备一批专用桶.用于集中收集废弃口罩、隔离医学观察生
活垃圾等废弃物.
9.制订一个制度.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i 级响应规定,根
据省政府对返程人员提出的回来前要有准备、回途中要有秩序、
回来后要有制度等“三个有”要求,制订一个应急状态下的工作制
度.
企业于开工前两天,向乡政府提交开复工申请报告和防控工
作预案,并提交上述“九个一”相关台账资料,由乡政府和行业主管
办线开展分类审批.
二、落实防控措施
1.抓好日常检查.每日两次测量体温,一次安排在进企前,建立
相关检查台账,检查记录每日报乡政府.
2.加强日常防护.每日对企业生产、生活场所进行消毒、通风,
确保生产生活环境清洁卫生.加强员工个人防护,所有员工必须戴
口罩上岗,废弃口罩集中收集;下班后,对员工统一接送,要求员工
在家,不外出、不串门.
3.加大防疫宣传.向每位员工发放防疫普及资料,并利用各类
媒体进行防疫宣传和知识普及,引导企业员工增强个人防疫意识
和能力.
4.落实信息报送.落实 1名专职信息报告员,名单报乡政府备
案.每日按要求上报湖北、温州、台州籍返虞人员动态、人员到
岗、人员健康、企业疫情等情况至乡政府.
三、实施疫情处置
1.疑似人员处置.相关企业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
员就地稳控并报乡政府,乡政府第一时间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
公室,由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派专车送至定点医院就诊.相关
企业要积极主动按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的要求,对相关接触人员
采取必要防疫措施,具体按照《上虞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
案》等要求处置.
2.涉及区域处置.对涉及疑似人员的企业,由卫健部门第一时
间确定范围和区域采取监管措施,对相关人员实行医学观察,并对
涉疫场所开展消毒防疫处理.对一经查实确有疫情的企业,根据实
际需要立即采取停工或封闭.
3.停工封闭企业处置.对涉疫停工、封闭企业,需经卫健部门对
涉疫人员、场所等严格排查和检验完成后,符合复工、启封条件
的企业,由卫健部门出具复工许可意见,报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
公室同意后方可复产和启封.
四、加强保障措施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企业要认真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及时报
告防疫情况,若故意瞒报、不如实报告相关情况,导致疫病传播的,
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
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定
期开展企业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