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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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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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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范文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内部监督的通
知》,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每年重点检查面不低于本部门有预
算管理职能的机构数量的 30%,原则上三年轮查一遍”的要求,法
规会计和监督股 2020 年计划对采管股、经企股、综合股、国库股 4
个股室(中心)进行检查。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促进财政部门完善内控机制、规范权力运行、防范管
理风险、提高管理绩效,组织实施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检查分股室(中心)自查和法监股检查两个阶段:
(一)股室(中心)自查阶段:从 2020 年 2 月 25 日至 3 月 6 日
为自查阶段,各被查股室(中心)要按方案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将
自查报告于 3 月 6 日前报法监股(电子版、书面各一份,内容包含
股室(中心)内控制度建设及股室(中心)管理职能所涉及情况)。
(二)法监股检查阶段:2019 年 3 月 9 日至 3 月 20 日为检查
阶段。法监股将对 4 个被查股室(中心)进行检查。时间安排:3
月 9 日—11 日采管股,3 月 12 日—13 日经企股,3 月 16 日—3 月
18 日综合股,3 月 19 日—20 日国库股(可根据各股室(中心)工
作实际适当进行调整,节假日顺延)。
三、监督检查内容和工作重点
(一)检查的目标任务。
对内部各业务管理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评价,了解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内部权力运行流程,岗位设置是否
做到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相互牵制,重大事项是否经过集体决策,
促进各机构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二)对检查组的具体要求。
检查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令第 58
号和《省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等有关要求实施检查,
做到事实清楚,数据无误,以确保检查合格、有效。
检查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得徇私舞弊,
不走过场。
接受法监股检查的股室(中心)要认真对待此项工作,积极配
合检查组,按要求提供各种资料和数据。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
1.内部控制建设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十四个方面的内容:组织
机构人员和职能;授权和分配责任的方法;经营目标或工作计划;
内部独立稽核;岗位分设制度;印章保管;票据管理;网络审核;
资金审签制度;登记制度;安全制度;保密制度;档案管理;其他。
2.财政财务管理情况。
(1)预决算编报情况。是否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将政府的收
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是否按要求开展综合预算管理,细化
支出预算编制,严格部门预算审查,将预算落实到具体项目,并细
化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和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
(2)预算执行情况。是否建立完善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机制,按
照均衡性原则核批基本支出用款计划,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核批项目
支出用款计划;是否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否按规定进行
非税收入管理和财政票据监管;是否完善绩效评价体系,认真组织
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是否按规定开展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3)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情况。是否健全完善专项资金分配、管
理制度办法,全面清理、整合部门预算资金和专项预算资金;是否
制定应急机动资金管理办法,预算追加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是否及
时拨付,是否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是否按要求建立项目库,
项目的选择、实施、验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
(4)重大民生政策执行情况。是否制定和完善教育、文化、医
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重大民生资金管理办法,对全省“十项民生
工程”和民生实事中应由本级承担的资金足额纳入预算,不留缺口。
(5)乱发钱物问题。是否在部门预算编制审查中剔除不合规津
补贴项目;是否强化决算审核,督促相关部门或单位严格执行财经
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规范津补贴相关政策。
(6)“三公”经费管理情况。是否认真执行调整压缩“三公”
经费规定和其他一般性支出等规定,严格控制支出总量,建立健全
厉行节约制度体系;是否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全面
规范项目经费使用范围。
(7)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情况。各股室(中心)是否按要求进
行财务会计管理,建立并有效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处置及收入上缴
机制。
特别说明:以上内容是省厅对财政内部监督检查的总体要求,
涉及具体股室(中心)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也可能根据检查情况选
择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延伸检查。
四、检查组成员及分工
(一)检查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分工。
组长:政策把握,督促制定财政监督检查计划和方案,对检查
报告进行复核。
副组长:制定财政监督检查计划和方案,具体组织和协调监督
检查工作的开展,对工作底稿进行复核、撰写检查报告,提出强化
财政监督检查建议和措施。
组员:在组长的安排下搜集相关工作资料、编写工作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