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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2 发布

对民事再审案件调解难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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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事再审案件调解难的调研报告 目前, __ 审理再审案件难度增大, 再审案件调解相较原审更是难 上加难, 再审调解成功率相对较低。 笔者作为从事审判监督工作多年 的法官, 对再审案件调解难问题感触颇深。 为探求再审案件调解工作 规律,提高再审案件调解率, 结合本院五年来的民事再审案件审判情 况,对当前再审案件调解难问题作以探讨。 一、再审案件调解率低的原因 我院自 20xx 年以来,共审理民事再审案件 30 件,其中调解结案 的仅为 5 件,调解率仅为 16.7%。从以上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再审案件 调解率很低,造成此结果有诸多原因。 (一)现行法律对再审案件调解的规定有待完善。 《民事诉讼法》 第九条规定了调解工作的总原则, 第五十至五十二条规定的是当事人 调解请求权和自行和解权, 第八十五至九十一条和第一百二十八规定 的是法院调解程序。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了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 仍可以进行调解,而第十六章审判监督程序中就没有调解的规定。 20xx 年 8 月 18 日最高 __ 《关于 __ 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明确了对再审案件进行调解的规定, 当然, 民诉法总则第九条的立法 精神是调解应贯穿民事审判的始终, 对再审民事案件进行调解也是法 官应做的工作。 但对再审案件的调解在理论方面还有争议, 在法律规 定上还有盲点。 (二)再审案件当事人之间一般矛盾相当尖锐,积怨久远。提起 再审的案件一般都是经判决结案的案件, 这些案件原来就没有调解成 功,当事人之间分歧较大, 在法院判决后, 当事人上诉、 申诉、 缠诉, 信访不断, 矛盾是愈演愈烈, 冲突较大, 调解的平台基本被破坏殆尽, 调解难度相当大。这是再审案件调解难的最大原因。 (三)再审案件复杂,当事人存在误解。审判监督程序下的纠错 原则是依法纠错。 然而很多人对再审程序存在着误解, 认为既然启动 了再审程序就说明原裁判确有错误,法院应当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 改变原裁判, 由于这种误解的存在使得再审申请人和向检察机关申诉 的当事人往往固执己见,不愿接受调解,使调解失去当事人的配合。 即使经反复做其工作后能勉强愿意调解, 因为误解较深, 调解的成功 率也很低。 (四) 再审案件案情复杂、 疑难。 再审案件多是经过一审、 二审、 重审等多次审理, 因案件已经多次审判且历时久远, 错综复杂的事实 更难以查清。加上当事人坚持己见,一争高下,赌气打官司的心态占 了上风, 所以对这类再审案件调解也是相当难。 这类案件一般以合伙 __件居多。如我院审理的薛丽、薛晶与史顺利、史经来合伙 __ 及郑 宏斌与尹前发合伙 __ 。该两案均属合伙纠纷,因当事人在合伙期间 没有规范的协议和帐目导致发生纠纷, 且案件事实经一审、 重审等多 次审理后更加错综复杂, 事实认定难上加难。 双方当事人在再审期间 已不是纯粹的诉讼,而是打赌气官司,让双方坐下调解都非常难。 (五)再审案件涉及的 __ 复杂,对 __ 审判工作的监督,有社会 公众监督、新闻媒体的监督,上级法院的监督、人大、政协、政府的 监督,人民检察院的监督, __ 自身的监督。再审案件的产生也是这 些监督主体监督的结果, 反过来这些监督主体又关注着再审案件的裁 判,再审案件承办人审理过程中的言行同样也被监督, 所以承办法官 有顾虑,庭审合议后交审委会讨论,依审委会意见判决定案,不想惹 火烧身。 (六)再审中当事人不到庭造成调解难。有的法人主体灭失,或 自然人下落不明, 甚至有些当事人故意规避既判义务, 或有的申诉方 申诉动机就是为拖延或逃避履行义务, 在案件进入再审程序后无正当 理由拒不到庭,使案件失去调解基础。 二、提高再审案件调解结案率的对策 如何解决再审案件的调解难问题, 提高再审调解率, 以减少信访, 维护稳定。笔者认为,再审案件承办法官必须站在讲大局的高度,充 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克服畏惧心理,摸索经验,扬长避短,做好再审 调解工作,提升再审调解成功率。 (一)善用技巧促调解。再审案件当事人之间矛盾尖锐、激烈, 冲突较大,积怨久远,这是再审案件的显著特点,针对这个特点,再 审法官要采取先“背靠背”分头做工作,缓和对立情绪,形成了调解 的基础和氛围,再“面对面”谈调解方案的办法。若一开始就让这类 案件当事人直面相见,进行调解,可能是“仇人相见,分外红眼”, 一调即败,使调解工作全线崩溃,这是应值得注意之处。 (二)利用当事人厌战心理,抓住时机促调解。再审案件当事人 历经多次诉讼, 有的身心俱疲, 再审程序正好给这类当事人提供一个 言和休战的平台,对此类案件,再审法官要善于把握其心理,抓住时 机,找准双方的利益平衡点,最终促成双方和解。如我院成功调解的 张丽与李春波人身损害赔偿 __ 就是此类典型案件。 (三)强化庭审打好基础促调解。再审案件已经过审判,但又被 提起再审,有些案件就是因为案件事实不清,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