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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3 发布

关于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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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 ‎ ‎ ‎  根据《xx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意见》要求,为进一步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落实,促进建议办理成果转化,提高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的满意度。县政府及时组织相关承办单位对xxxx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开展了“回头看”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  一、基本情况 ‎  xxxx年,县政府在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xx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分别落实到县财政局、教育局、交通局、水务局等xx家单位具体承办。从“回头看”开展情况看,各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总体较为重视。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新机制、提高质量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根据承办建议办理最新进度情况,部分承办单位对建议答复内容进行了二次梳理,并重新答复代表。目前,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以下简称“A”类建议)的xx件,占xx.x%;“B”类建议xx件,占xx.x%;受目前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留作参考或不可行(以下简称“C”类建议)的xx件,占xx.x%。‎ ‎  二、主要做法 ‎  (一)高度重视,办理力度不断加大。县政府办认真抓好统筹协调工作,强化督查督办,创新工作机制,促进规范办理。及时印发了《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xxxx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回头看”的通知》,提高了整体办理工作水平。各承办单位将建议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建议的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县农业农村局、教育局、工信局等多家单位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建议办理工作。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主要领导对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承办单位基本都明确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承办科室或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推动问题再落实。‎ ‎  (二)完善机制,办理水平不断提高。为使沟通协调更富效率,面商答复更为系统,办理质量不断提高,各承办单位严格执行“办前、办中,办后”三沟通机制,强化与代表们沟通协调。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加强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落实面商制度。除了通过电话、网络等途径与代表联系沟通之外,更多地采用上门一对一面商的方式与代表进行沟通交流,进一步了解代表所提建议的真实意图,并及时将建议办理最新进展情况告知代表,有效地提高办理工作效率和水平。‎ ‎  (三)突出重点,办理结果不断优化。按照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有关工作要求,各承办单位认真整理了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建立跟踪落实工作台账。一是重点抓办理结果落实。对“A”类建议办理答复中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答复后的调研、复查、落实、兑现工作,促使建议办理全面落实到位;二是狠抓办理结果转化。各承办单位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不忘办理初心,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办理工作进度,促使“B”类建议办理结果向为“A”类建议有效转化,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结率。‎ ‎  (四)二次办理,办理实效不断增强。部分承办单位在办理建议时,存在答复内容没有聚焦核心问题、过于简单、承办责任推诿、答复内容与办理实际不符等问题,办理结果没有得到代表的充分认可。县政府办督查科注重跟踪督查,及时组织专班深入承办部门和基层一线开展建议办理督查调研,对督查中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跟进不够有力、办理质量不高的单位及时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落实,对所承办建议进行二次办理,着力解决好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了答复办理质量和代表满意度。‎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  (一)办理工作仍不平衡。多数承办单位十分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健全,办理程序规范。但个别单位认识不到位,重答复、轻落实,对办理工作持“做通代表思想工作给个满意就可以”的态度,草率办理,片面追求满意率;有的承办单位没有认真研究有效的解决办法,也不积极主动与代表交流沟通,仅以书面复函一答了之;建议答复针对性不强,答非所问、回避问题、措施不具体、时间不明确等现象仍有存在;部分承办单位办理人员流动性较大,工作缺乏连续性,个别经办人员业务不熟,经验不足,直接影响了办理质量和效果。‎ ‎  (二)联合办理仍待加强。联合办理的代表建议,承办单位应积极牵头协调办理,但有的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责任意识不强,牵头协调不力,在未协调沟通的情况下,仅以职责所限为由答复代表,影响了建议办理成效。许多协办单位由于没有“满意度”的约束,对协办工作重视不够。这些都容易给代表留下承办单位相互扯皮、不负责任的印象,造成代表对办理工作满意度低。‎ ‎  (三)落实情况仍需改善。建议所涉问题的解决率是检验办理效果的根本标准。但重答复轻落实现象仍然存在,代表建议的解决率不高。有的单位在代表满意率上“千方百计”、“想法设法”,而在落实工作上却“无计可施”、“束手无策”。尤其是在办理一些涉及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建议时,部分单位办法不多,措施不力,往往强调客观原因,主观努力不够,办理落实工作仍需抓紧抓实。‎ ‎  四、下步工作措施 ‎  (一)进一步深化建议办理工作的思想认识。各承办单位要充分认识到人大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依法执行代表职务、行使代表权利、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的具体体现,是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重要形式。办理好代表建议是国家机关的法定职责,是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有效途径,各承办单位要充分认识办理代表建议的重要性,切实将思想上的重视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和履行部门职责紧密结合,争取办一件,成一件,扎扎实实地做好办理工作。‎ ‎  (二)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各承办单位要敢于担当,落实责任,主动协调协办单位共同办理;对属于办理确有难度的,要及时向县政府请示汇报,由县政府研究协调解决。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督办力度,注重在建议的科学分办、指导办理、妥善协调及狠抓落实上再下功夫。特别是对代表提出的涉及面广、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进行充分调研,提出可行性计划,协调好各相关部门合力解决问题。‎ ‎  (三)进一步加大建议办理的落实力度。各承办单位要将答复视为落实工作的新起点,切实付诸行动,努力在落实上下功夫,在建议所涉问题的解决率和建议转化率上下功夫。各承办单位要对建议办理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回头看”,对答复中承诺解决的,要抓紧时间开展工作,使代表早日看到办理成效;对已列入计划解决的,要抓紧落实,加大办结力度,使计划尽早兑现;对受政策条件限制或其它客观原因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制定方案,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及时体现阶段性的办理成果,争取代表和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