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50 KB
  • 2021-10-13 发布

学校规章制度之党务公开责任考核制度

  • 1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淘文库整理发布,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请立即联系网站客服。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阅读内容确认后进行付费下载。
  4. 网站客服QQ:403074932
学校规章制度之党务公开责任考核制度 ‎ ‎  第一条 学校党支部书记为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  第二条 学校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建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度考核。考核应坚持实事求是、便于监督、注重实效的原则,主要采取听、评、看、议等方法,必要时可采取问卷调查和民意测验的方式进行。‎ ‎  第三条 学校党支部要结合自身实际,将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考核结果要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创优、奖惩及个人提拔使用结合起来,考核结果要纳入个人档案。‎ ‎  第四条 学校党支部年度党务公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考核结果,由上级党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