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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13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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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共青团员“三亮三比”亮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附分值表、月报表、汇总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对标习近平总书记赋予XX“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的新期望,按照团十八大部署要求,根据《XX省共青团员“三亮三比”亮分制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及市区文件精神,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团委全面推进从严治团,加强团员教育管理,着力提升团员先进性光荣感,进一步树立新时代XX共青团员新样子,现就在全局推行共青团员“三亮三比”亮分制管理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团要管团、从严治团,通过“亮身份、亮承诺、亮业绩,比学习、比先进、比贡献”,进一步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健全机制,不断提高团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引导团员自觉履行义务,做好“本职岗”,认领“社会岗”,立足实际“双岗双建功”,着力建设一支“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冲得上去”的生态环境团员
队伍,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我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亮身份:就是引导团员强化身份意识,规范佩戴团徽,正确使用团员证,主动接受团内外监督。
亮承诺:就是引导团员立足自身实际,找准定位目标,面向社会作出承诺,实现自我约束、自我激励。
亮业绩:就是引导团员立足岗位履行义务、践行承诺、建功立业。
比学习:就是引导团员把学习作为首要任务,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干事创业本领。
比先进:就是引导团员把政治先进摆在首位,按照学习理论走在前、立足岗位干在前、急难险重冲在前的要求,在社会各领域做好青年表率。
比贡献:就是引导团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服务他人、服务社会、服务发展,发出好声音,传播正能量。
二、工作原则
坚持目标导向。聚焦提高团员先进性这一核心目标,着力强化团员教育管理刚性约束,引导全局团员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担当社会责任,自觉争当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当前团内普遍存在的团青不分、团员意识不强、团员先进性发挥不充分等突出问题,深挖问题根源,标本兼治、对症施策,重塑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机制。
坚持效果导向。统筹考虑不同年龄、不同岗位团员的实际情况,分层分类、实事求是,确保广大团员易于接受,各团支部便于操作,最大程度地发挥不同年龄、不同岗位团员先进性。
三、考核内容
以团员履行基本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等情况为主要依据,实行“2+1”的考核模式,“2”为基本表现分和建功表现分,“1”为“一票否决”情形。考核分值由基本表现分和建功表现分累计而成,其中基本表现分实行倒扣分制,建功表现分实行得分累加制。
(一)基本表现分(60分)
团员在日常表现中存在以下情形的,予以相应扣分,扣分标准可参考《机关团支部团员“三亮三比”亮分制管理分值表》(附件1)及《环境保护监察所团支部团员“三亮三比”亮分制管理分值
表》(附件2)。
1.无正当理由缺席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以及团组织的其他会议;
2.无正当理由缺席团课等各类学习教育活动;
3.无正当理由未参加主题团日活动;
4.未参加团员教育评议;
5.未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
6.未按时足额缴纳团费;
7.在参加团的活动时未佩戴团徽徽章;
8.其他明显不履行团员基本义务的情形。
(二)建功表现分(40分)
团员应立足岗位、创新创优,争当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者、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者、精神文明建设的传播者、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积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踊跃投身全力助推“三个全域”建设,为XX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的新局面贡献青春力量。结合岗位实际,各团支部共青团员承担不同的建功任务,建功表现分包括:1.岗位建功分(15分):主要根据团员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情况予以赋分,主要包括工作类、学习类、成效类三大方面,其中
工作方面由团员本人所在的科室负责人根据工作完成的时效、成效、态度、个人业务能力提升等方面酌情赋分;学习方面由本人所在的团支部负责人和所在科室相关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赋分;成效方面以实际下发文件作为考核依据进行赋分;2.社会建功分(15分):主要依托“志愿汇”平台,根据团员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予以赋分;3.特色目标建功分(10分):主要根据团员积极参与助推中心大局工作或大型活动等情况予以赋分。具体可见《机关团支部“三亮三比”亮分制管理分值表》(附件1)及《环境保护监察所团支部“三亮三比”亮分制管理分值表》(附件2)。
(三)“一票否决”情形
团员存在以下任意一条“一票否决”情形的,在年度考核中评定为不合格团员:
1.理想信念缺失,不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信仰宗教或参与邪教组织,书面申请或公开场合扬言退团;
2.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参与传播和扩散一些与团员身份不相符合的言论;
3.团的组织意识淡薄,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
决议,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
4.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行为;
5.道德水平低下,行为失当,造成不良影响;
6.本年度受过留团察看处分或行政处分且无明显改进。
四、考核管理
(一)规范考核程序。一是自我亮分,由团员个人评。团员要根据岗位实际定期填报《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共青团员“三亮三比”岗位实绩月报表》(附件3)和《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共青团员“三亮三比”亮化积分考核汇总表(二)》(附件4)进行自我亮分,并于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5号前将两份表格集中报送至所在支部负责人(其中附件1需经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送)。二是组织亮分,由局团委集中评。各支部负责人在收集完善各团员季报表并对每位团员所做的工作和自我赋分情况进行核对无误后,填报《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共青团员“三亮三比”亮化积分考核汇总表(二)》(附件5),并将相关情况上报至局团委研究确定“三亮三比季度之星”人员,最终由局团委在团员大会上定期通报每位团员本季度得分及“三亮三比季度之星”获评情况,进行组织亮分评选。三是展示亮分,由青年公开评。局团委将团员大会评定的每名团员的得分情况予以公示,向青年群众进行亮分。考核总评定时,由各团支部对团员评定周期内累计得分情况进行审定并经双方认可后将相关情况报送至局团委,由局团委根据分值情况研究确定“三
亮三比年度之星”人员,在团员大会上通过每名团员评定周期内最终的考核分值及“三亮三比年度之星”获评情况,并通过局内网等途径予以公开。
(二)考核结果运用。全局团员按照自然年采取“一季一评、季末亮分、年度总评”的方式进行,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亮分和“三亮三比季度之星”推荐,每年12月底前确定考核分值,次年1月累计审核评定“三亮三比年度之星”。本次活动将以团员的年度考核分值为依据,将团员评定为优秀、合格、警示型三个等次。优秀团员原则上数量控制在总数的30%以内(年度考核总分一般在95分以上);年度考核总分低于70分,或基本分扣分超过10分以上的为警示型团员;其他情况为合格团员。在奖项设置方面,本次活动将根据“三亮三比”亮分制管理分值表评分规则,分别评选出个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给予800元、600元、400元的奖金奖励。此外,对优秀团员,由局团委予以通报表扬,可推报参加当年度各类先进评比,并在推优入党、中层竞岗等活动中择优推荐;对警示型团员,由所在科室和局团委负责人进行谈话,予以帮助教育,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或连续两年评定为警示型团员的,按照不合格团员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月)。结合我分局团员实际,研究制定机关支部和所支部“三亮三比”亮分制管理分值表,并在
征求团干部、团员、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意见建议、报分管领导审核和主要领导审定后,出台具体活动方案,通过线上及线下传达等方式,全面完成动员部署工作。
(二)方案实施阶段(2020年2-12月)。各团员要认真落实团员职责,开展“青年大学习”、“学习强国”等平台的学习,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和团区委及分局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落实本岗位相应的工作职责,重点保障国家级生态文明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污染防治攻坚战等中心工作任务。
(三)总评表彰阶段(2021年1月)。本次活动根据“三亮三比”亮分制管理分值表评分规则,在2020年12月底前确定每名团员的考核分值,并在2021年1月累计审核评定“三亮三比年度之星”,根据分值情况,给予表现突出的人员相应的表彰及奖励。
六、组织领导
(一)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实施。各团支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举措,扣紧工作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广泛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团员亮分制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坚持分类指导,强化工作督导。局团委要加强对各团支部工作的指导和支持,着眼工作流程优化、管理质量提升,并把亮分制管理作为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注重宣传引导,鼓励探索创新。局团委要广泛运用各类媒体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亮分制管理的宣传推广,激发广大团员自觉主动参与亮分制管理的积极性。要鼓励各团支部结合实际大胆探索新方法,创新工作新机制,及时总结优秀的做法和经验,并搭建好工作交流平台,共同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附件:1、机关团支部“三亮三比”亮分制管理分值表
2、环境保护监察所团支部“三亮三比”亮分制管理分值表
3、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共青团员“三亮三比”岗位实绩月报表
4、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共青团员“三亮三比”亮化 积分考核汇总表(一)
5、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共青团员“三亮三比”亮化积分考核汇总表(二)
附件1:
机关团支部团员“三亮三比”亮分制管理分值表
项目
团员类型
考核内容
分值设定
说明
基本分
(60分)
所有团员
1、无正当理由缺席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以及团组织的其他会议
每次扣2分
2、未参加团员教育评议
每次扣2分
3、未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
每次扣2分
4、无正当理由缺席团课等各类学习教育活动
每次扣2分
5、无正当理由未参加主题团日活动
每次扣2分
6、未按时足额缴纳团费
每次扣1分
7、在参加团的活动时未佩戴团徽徽章
每次扣1分
建功分
(40分)
机关事业
单位团员
岗位建功分
一、工作类
1、按要求完成本科室交办的工作任务的,加3分;
2、按要求完成对基层环保所业务或人事管理指导帮助的,加2分;
3、按要求配合完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区创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污染防治攻坚战等中心工作的,加2分;
4、按要求积极报送政务信息,报送数量在10条以上或被区级以上媒体录用的,加2分,报送数量在5条以上不含10条的,加1分;报送数量5条以下的,不加分;
每年最高加15分
主要根据团员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情况予以赋分,主要包括取得的实绩、获得的荣誉等,上限为15分,加满为止。
5、按要求完成值班值守工作任务的,加1分;
(以上5项由本人所在的科室负责人根据工作完成的时效、成效、态度、个人业务能力提升等方面酌情赋分)
二、学习类
按要求完成每一期青年大学习、“学习强国”等学习任务的(其中“学习强国”每日学习分数要求35以上),加1分,未完成相关任务的不加分;
(以上学习任务由本人所在的团支部负责人和所在科室相关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赋分)
三、成效类
1、荣获局系统年度优秀信息员或年度考核优秀等荣誉的,分别加1分;
2、荣获个人锦旗或感谢信对工作表示认可的,加1分;
3、荣获其他个人岗位建功类荣誉的,根据荣誉级别(局系统、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加1、2、4、6、8分,集体荣誉加分减半。
社会建功分
参与“三服务”、绿色护考志愿服务、“3·5”学雷锋志愿服务、两会等重大活动环境保障服务及其他志愿服务的,每服务1小时加1分。
(当年度内累计志愿服务时长按照1小时=1分予以计算,如1.6小时=1.6分。)
每年最高加15分
主要依托“志愿汇”平台,根据团员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予以赋分,上限为15分,加满为止。
特色目标建功分
1、每参加1个团区委助推中心大局工作或大型活动的,加1-2分,最高不超过5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活动:团区委国庆活动、纪念五四运动系列活动、“三服务”活动、“书香XX 青春悦读”活动、“河小青”助力治水系列活动、四个“亲青平台”主题活动、“平安三率”志愿活动、“微笑亭”等志愿服务固定阵地建设、“青助跑”
每年最高加10分
主要结合各地各领域实际情况,根据团员积极参与助推中心大局工作等情况予以赋
系列活动等。)
2、每参加1个局团委助推中心大局工作或大型活动的,加1分,最高不超过4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活动:“扬尘治理·你我同行”宣传活动、局团委“5·4”活动、“6·5”世界环境日系列活动、“6·30”XX生态日活动、局团委朗读者活动、“我与局长面对面”活动、“余环之声”宣讲团“四进”活动、生态环保志愿者队伍志愿服务活动等。)
3、每获得1项与创新特色建功项目相关综合性荣誉的,根据荣誉级别加分。
(局系统、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加1、2、4、6、8分,单条线荣誉同级别减半)。
分,上限为10分,加满为止。
附件2:
环境保护监察所团支部团员“三亮三比”亮分制管理分值表
项目
团员类型
考核内容
分值设定
说明
基本分
(60分)
所有团员
1、无正当理由缺席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以及团组织的其他会议
每次扣2分
2、未参加团员教育评议
每次扣2分
3、未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
每次扣2分
4、无正当理由缺席团课等各类学习教育活动
每次扣2分
5、无正当理由未参加主题团日活动
每次扣2分
6、未按时足额缴纳团费
每次扣1分
7、在参加团的活动时未佩戴团徽徽章
每次扣1分
建功分
(40分)
机关事业
单位团员
岗位建功分
一、工作类
1、按时完成所辖网格内信访处理,且未出现群访事件或效能投诉的,加2分(辖区内每发现一起群访事件或效能投诉的,扣1分,扣完为止);
2、积极开展辖区环境监管工作,且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加2分(辖区内每发生一起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扣1分,扣完为止);
每年最高加15分
主要根据团员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情况予以赋分,主要包
3、按要求配合完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区创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污染防治攻坚战等中心工作的,加2分;
4、按要求及时完成局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的,加2分;
5、按要求完成值班值守工作任务的,加1分;
(以上5项由本人所在的环保所负责人根据工作完成的时效、成效、态度、个人业务能力提升等方面酌情赋分)
二、学习类
按要求完成每一期青年大学习、“学习强国”等学习任务的(其中“学习强国”每日学习分数要求35以上),加1分,未完成相关任务的不加分;
(以上学习任务由本人所在的团支部负责人和所在科室相关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赋分)
三、成效类
1、辖区内水、气环境质量改善或公众满意度提升的,加1分;
2、荣获个人锦旗或感谢信对工作表示认可的,加1分;
3、荣获局系统年度优秀信访员、优秀监察监测员、优秀信息员或年度考核优秀等荣誉的,分别加1分;
4、荣获其他个人岗位建功类荣誉的,根据荣誉级别(局系统、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加1、2、4、6、8分,集体荣誉加分减半。
括取得的实绩、获得的荣誉等,上限为15分,加满为止。
社会建功分
参与“三服务”、绿色护考志愿服务、“3·5”学雷锋志愿服务、两会等重大活动环境保障服务及其他志愿服务的,每服务1小时加1分。
(当年度内累计志愿服务时长按照1小时=1分予以计算,如1.6小时=1.6分。)
每年最高加15分
主要依托“志愿汇”平台,根据团员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予以赋分,上限为15分,加满为止。
特色目标建功分
2、每参加1个团区委助推中心大局工作或大型活动的,加1-2分,最高不超过5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活动:团区委国庆活动、纪念五四运动系列活动、“三服务”活动、“书香XX 青春悦读”活动、“河小青”助力治水系列活动、四个“亲青平台”主题活动、“平安三率”志愿活动、“微笑亭”等志愿服务固定阵地建设、“青助跑”系列活动等。)
2、每参加1个局团委助推中心大局工作或大型活动的,加1分,最高不超过4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活动:“扬尘治理·你我同行”宣传活动、局团委“5·4”活动、“6·5”世界环境日系列活动、“6·30”XX生态日活动、局团委朗读者活动、“我与局长面对面”活动、“余环之声”宣讲团“四进”活动、生态环保志愿者队伍志愿服务活动等。)
3、每获得1项与创新特色建功项目相关综合性荣誉的,根据荣誉级别加分。
(局系统、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加1、2、4、6、8分,单条线荣誉同级别减半)。
每年最高加10分
主要结合各地各领域实际情况,根据团员积极参与助推中心大局工作等情况予以赋分,上限为10分,加满为止。
附件3:
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共青团员“三亮三比”岗位实绩月报表
科室: 填报日期:
主要内容
本月完成情况
分值
备注
基本分
岗位建功分
社会建功分
特色目标建功分
本人签字
科室负责人审签
注:1、请参照各团支部“三亮三比”亮分制管理分值表进行填写,其中基本分实行扣分制,建功分实行加分制。
2、本表格填写一式两份,一份经科室负责人审签并扫描后报送至所在支部的支部书记处,另一份自行留存。
3、本表格需在次月的5号前填写完成并报送至所在支部负责人。
附件4:
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共青团员“三亮三比”亮化积分考核汇总表(一)
姓名: 团员编号: 团员类别:
月份
基本表现分(60分,实施扣分制)
建功表现分(40分,实施加分制)
“一票否决”情形
年度总分
参加会议情况
教育评议
团籍注册
学习教育
主题团日
缴纳团费
佩戴团徽
其他
月度总分
季度总分
岗位建功分
社会建功分
特色目标建功分
月度总分
季度总分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附件5:
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共青团员“三亮三比”亮化积分考核汇总表(二)
团组织名称:
团员姓名
团员编号
季度积分
年度积分
“一票否决”情形
1季度:
2季度:
3季度:
4季度:
1季度:
2季度:
3季度:
4季度:
1季度:
2季度:
3季度:
4季度:
1季度:
2季度:
3季度:
4季度:
1季度:
2季度:
3季度:
4季度:
1季度:
2季度:
3季度:
4季度:
1季度:
2季度:
3季度:
4季度: